第139章:忆风景似曾旧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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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十一点半不到,开学典礼便宣布结束了。
而这,也意味着,为期半个月的军训,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慢着,其实还没有圆满,因为……我们还差一张合影。
合影留恋这种事情,本来应该是学校摄影社干的事儿,但是众所周知,我们学校这摄影社,是真的接不了这单大活。
总共七个人的摄影社,三个人在体育馆,两个在宿舍写小说或补番,还有一个可能在图书馆,也可能是在宿舍看书,至于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妖女社长,不提也罢。
所以,拍集体合影的活,便被学生会委托给了和摄影社具有同等资历的C社来完成。
C社这种地方,高质量妹子多那是众所周知的,给我们班拍照的便是一个有着不输于二次元少女那双大长腿的漂亮妹子。
不过让人遗憾的是,她没有秦萌萌的那种浑然天成的气质,以及……令大多数同性望而生畏的“胸”器。
拍照的时候,唐文新去将少尉排长也请来了,这个实际上训练我们的教官,很欣然的便同意了与我们合影。
粟小米站在最前面,将一部分身高较矮的男同学叫到了最前面坐在地上,而后第二排和第三排站女同学,最高的男同学则站在最末一排。
我就是属于站在最末一排的最左边,我旁边是刘湘,身前是神琉璃,夏小满站在神琉璃的前面,她的右边是安馨。
安馨不是我们班的,但是最后还是被粟小米拉进来了,没有人表示不满。
“大家准备好了吗!”
C社的妹子架着相机,对我们比划着是否OK的手势。
“猪肉肥不肥!”一个男同学突然开口喊道。
“肥——”
只见架在支架上的相机白光一闪,我们的样貌,便永恒的停留在了那一刻的时光之中。
合影完成了,这下可以说,军训圆满结束了。
既然军训已经结束了,那么教官也是时候归队了。
军人的作风,总是那么的雷厉风行,在体育馆里的学生们都陆续散去的时候,接送教官们的军车也悄悄的驶入了学校。
班级给粟小米和少尉排长都准备了礼物的,是两个分别写上了寄语的笔记本。
和上次的改歌唱歌一样,我、夏小满还有安馨对此是一无所知的。
不……和上次其实也不一样,因为这次对这个集体事件一无所知的,还多了一个神琉璃。
不过这不重要,至少对于我来说,这并不重要,心理学上说,我们的交际圈子是极为有限的,一个人的精力,最多只能维持一个一百五十人的圈子。
一百五十个人的交际圈对我来说简直可怕,我连十五个人的交际圈子都懒得去维护。
我依旧还记得当年那缕淡淡的月光,在教学楼顶的天台上,三个不想学习的少年,买了一件的啤酒,抱着一柄吉他。
酒量一直都不是我的强项,而且那也是我第一次喝酒,两罐没喝完就躺在了教学楼顶的地板上。
刘新月家里是开酒楼的,酒量自然是不用说,一件酒他一个人靠着楼顶的栏杆,慢悠悠的喝了一半,竟然没有丝毫的醉意。
武灵枫是个文武双全的人,健身和写诗填词都是他所喜爱的,后来在高三的时候我问他当初为什么不选择文科,他的回答让我相当无语。
他说,既然我已经知道自己文科这么牛比了,那学文科还有什么意思?我辈性情中人,自当迎难而上,挑战自我。
我知道他所说的纯属扯淡,理由大概我也猜到了,无非就是我和刘新月都选择了理科,仅此而已。
那天晚上他也喝得有些醉了,我大概记得他是不受控制的释放了一把自我:将吉他当成了贝斯,在教学楼顶鬼哭狼嚎了一晚上。
记忆中是这样的,而实际上……我当时已经醉了,也是在第二天年级主任找我们谈话的时候才知道的。
相当尴尬,那是我第一次被请家长,然而更尴尬的是,我老妈没来,作为我家长出席的,是我姐。
她可是所有老师和同学眼中的明星学生,人又漂亮,成绩又好,而且还十分的尊师重道,待人谦逊有礼。
唯一知道真相的我和老妈,却又不敢当着人前接她的老底儿,毕竟若是这么干了,最后“丢脸”的还是我们自己。
十多年来,虽然和我认识的人不少,但能被我称作挚友兄弟的,却就这两人,可见,我的交际圈子是有多么的狭小。
即便是这么狭小的交际圈子,也依旧让我有些力不从心,因为姐姐,我百分之八十的精力都得用在她的身上。
从小到大,我和姐姐几乎都是形影不离的。
十岁以前,就连洗澡,我们都是同坐在一个浴缸里,后来她上中学了,老妈拿着她的生物学课本,义正言辞的给她讲解了男孩子和女孩子长大了,就不能一起洗澡后,她才没有再死乞白赖的要和我一起洗澡。
不过她对我的喜爱,或者可以说是依恋,却是丝毫没有减少,甚至随着时间的增加,反而在不停的上升。
一起上学,一起吃饭,一起放学,一起住校,然后在周末时又一起回家……她那时侯的朋友跟我一样少,甚至比我还少,至少我还有刘新月和武灵枫。
记得高三那一年,老妈嫌弃学校食堂的饭菜没营养,便让姐姐走读,她却又哭又闹的让老妈把我也转成了走读生。
她读高三的那一年,简直让我也像是在上高三一样,平时比我们多上一节晚自习,于是我就得在她们教室外的走廊上等她,风雨无阻。
周末周六有自习课,我就被她拖到教习里和她共坐一张桌子上自习。
那时候整个高三年级的同学和老师都认识我,都知道沈颜有个爱学习、黏姐姐的弟弟。
其实现实情况却是,沈乐有个爱撒娇、粘弟弟的姐姐。
这样的日子不苦,非但不苦,还很甜,和姐姐一起上学,一起学习,一起放学,又一起回家。
姐姐从小就长得很漂亮。
记得她第一次收到情书,是在她初二,我初一的那年冬天。
那时候的姐姐已经开始发育了,小胸脯微微的鼓起,即便是穿着校服,也显得高挑而可爱。
当天放学,她就一脸兴奋的拉着我跑回了家里,然后我俩躲在被窝里,打着电筒,将那封情书拆开来一起读了一遍。
我清楚的记得当初她问了我一句她是不是很漂亮,我违心的说了句很一般吧。
第二天姐姐就照着那封情书,也给我写了一封,然后嚷嚷着要我也给她回一封。
她给我的那封情书,现在还在家里我房间的抽屉里,估计我给她写的那封情书应该也被她好好的锁着的吧。
上午十一点半不到,开学典礼便宣布结束了。
而这,也意味着,为期半个月的军训,就此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慢着,其实还没有圆满,因为……我们还差一张合影。
合影留恋这种事情,本来应该是学校摄影社干的事儿,但是众所周知,我们学校这摄影社,是真的接不了这单大活。
总共七个人的摄影社,三个人在体育馆,两个在宿舍写小说或补番,还有一个可能在图书馆,也可能是在宿舍看书,至于神龙见首不见尾的妖女社长,不提也罢。
所以,拍集体合影的活,便被学生会委托给了和摄影社具有同等资历的C社来完成。
C社这种地方,高质量妹子多那是众所周知的,给我们班拍照的便是一个有着不输于二次元少女那双大长腿的漂亮妹子。
不过让人遗憾的是,她没有秦萌萌的那种浑然天成的气质,以及……令大多数同性望而生畏的“胸”器。
拍照的时候,唐文新去将少尉排长也请来了,这个实际上训练我们的教官,很欣然的便同意了与我们合影。
粟小米站在最前面,将一部分身高较矮的男同学叫到了最前面坐在地上,而后第二排和第三排站女同学,最高的男同学则站在最末一排。
我就是属于站在最末一排的最左边,我旁边是刘湘,身前是神琉璃,夏小满站在神琉璃的前面,她的右边是安馨。
安馨不是我们班的,但是最后还是被粟小米拉进来了,没有人表示不满。
“大家准备好了吗!”
C社的妹子架着相机,对我们比划着是否OK的手势。
“猪肉肥不肥!”一个男同学突然开口喊道。
“肥——”
只见架在支架上的相机白光一闪,我们的样貌,便永恒的停留在了那一刻的时光之中。
合影完成了,这下可以说,军训圆满结束了。
既然军训已经结束了,那么教官也是时候归队了。
军人的作风,总是那么的雷厉风行,在体育馆里的学生们都陆续散去的时候,接送教官们的军车也悄悄的驶入了学校。
班级给粟小米和少尉排长都准备了礼物的,是两个分别写上了寄语的笔记本。
和上次的改歌唱歌一样,我、夏小满还有安馨对此是一无所知的。
不……和上次其实也不一样,因为这次对这个集体事件一无所知的,还多了一个神琉璃。
不过这不重要,至少对于我来说,这并不重要,心理学上说,我们的交际圈子是极为有限的,一个人的精力,最多只能维持一个一百五十人的圈子。
一百五十个人的交际圈对我来说简直可怕,我连十五个人的交际圈子都懒得去维护。
我依旧还记得当年那缕淡淡的月光,在教学楼顶的天台上,三个不想学习的少年,买了一件的啤酒,抱着一柄吉他。
酒量一直都不是我的强项,而且那也是我第一次喝酒,两罐没喝完就躺在了教学楼顶的地板上。
刘新月家里是开酒楼的,酒量自然是不用说,一件酒他一个人靠着楼顶的栏杆,慢悠悠的喝了一半,竟然没有丝毫的醉意。
武灵枫是个文武双全的人,健身和写诗填词都是他所喜爱的,后来在高三的时候我问他当初为什么不选择文科,他的回答让我相当无语。
他说,既然我已经知道自己文科这么牛比了,那学文科还有什么意思?我辈性情中人,自当迎难而上,挑战自我。
我知道他所说的纯属扯淡,理由大概我也猜到了,无非就是我和刘新月都选择了理科,仅此而已。
那天晚上他也喝得有些醉了,我大概记得他是不受控制的释放了一把自我:将吉他当成了贝斯,在教学楼顶鬼哭狼嚎了一晚上。
记忆中是这样的,而实际上……我当时已经醉了,也是在第二天年级主任找我们谈话的时候才知道的。
相当尴尬,那是我第一次被请家长,然而更尴尬的是,我老妈没来,作为我家长出席的,是我姐。
她可是所有老师和同学眼中的明星学生,人又漂亮,成绩又好,而且还十分的尊师重道,待人谦逊有礼。
唯一知道真相的我和老妈,却又不敢当着人前接她的老底儿,毕竟若是这么干了,最后“丢脸”的还是我们自己。
十多年来,虽然和我认识的人不少,但能被我称作挚友兄弟的,却就这两人,可见,我的交际圈子是有多么的狭小。
即便是这么狭小的交际圈子,也依旧让我有些力不从心,因为姐姐,我百分之八十的精力都得用在她的身上。
从小到大,我和姐姐几乎都是形影不离的。
十岁以前,就连洗澡,我们都是同坐在一个浴缸里,后来她上中学了,老妈拿着她的生物学课本,义正言辞的给她讲解了男孩子和女孩子长大了,就不能一起洗澡后,她才没有再死乞白赖的要和我一起洗澡。
不过她对我的喜爱,或者可以说是依恋,却是丝毫没有减少,甚至随着时间的增加,反而在不停的上升。
一起上学,一起吃饭,一起放学,一起住校,然后在周末时又一起回家……她那时侯的朋友跟我一样少,甚至比我还少,至少我还有刘新月和武灵枫。
记得高三那一年,老妈嫌弃学校食堂的饭菜没营养,便让姐姐走读,她却又哭又闹的让老妈把我也转成了走读生。
她读高三的那一年,简直让我也像是在上高三一样,平时比我们多上一节晚自习,于是我就得在她们教室外的走廊上等她,风雨无阻。
周末周六有自习课,我就被她拖到教习里和她共坐一张桌子上自习。
那时候整个高三年级的同学和老师都认识我,都知道沈颜有个爱学习、黏姐姐的弟弟。
其实现实情况却是,沈乐有个爱撒娇、粘弟弟的姐姐。
这样的日子不苦,非但不苦,还很甜,和姐姐一起上学,一起学习,一起放学,又一起回家。
姐姐从小就长得很漂亮。
记得她第一次收到情书,是在她初二,我初一的那年冬天。
那时候的姐姐已经开始发育了,小胸脯微微的鼓起,即便是穿着校服,也显得高挑而可爱。
当天放学,她就一脸兴奋的拉着我跑回了家里,然后我俩躲在被窝里,打着电筒,将那封情书拆开来一起读了一遍。
我清楚的记得当初她问了我一句她是不是很漂亮,我违心的说了句很一般吧。
第二天姐姐就照着那封情书,也给我写了一封,然后嚷嚷着要我也给她回一封。
她给我的那封情书,现在还在家里我房间的抽屉里,估计我给她写的那封情书应该也被她好好的锁着的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