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闹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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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悟空操控着林文洛,骑了电单车,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逃回了“福州原味馆”。事发地点距离孙悟空的家太远了,又不能上医院,所以只有选择这里。
而几乎在“他”刚刚推开中餐馆的后门,孙悟空的元神被林文洛的“潜意识”给弹了出来。
尽管他能够附体一个昏迷的活人,但除非夺舍,不然是无法真正长时间控制活着的附体对象的,特别是在他的修为还特别微弱的情况下。
在这个时候,他之所以会让林文洛逃回中餐馆,而不是林文洛那间地下室改造的出租房,是因为他要将受了伤昏迷不醒的林文洛交给中餐馆的老板“周扒皮”。
“林文洛那小子怎么还没回来?”其他员工都已经下班了,外出送最后一份外卖的林文洛却还没回来,正计算着账目的“周扒皮”看了看时间,不由得大皱眉头,“不会是借口送外卖,然后跑到附近的夜店去鬼混了吧?”
对于自制力不强,而又气血旺盛的年轻人来说,灯红酒绿的夜店就好像大、麻一样,有着致命的吸引力。特别是林文洛这种人,因为没有正式身份,忍气吞声打黑工的偷渡客,有机会放纵是绝对不会错过的,他是见得多了。
哐当!
“周扒皮”听到后面的厨房里传来的声音,还以为小偷进来,从抽屉里取出一把手枪就小心翼翼走了过去。
“林文洛?”
见到满脸是血,昏倒在**的地板上的林文洛,“周扒皮”大吃一惊,竟然忘记了林文洛的工号,而是罕见的叫起了他的名字来。
飘在一旁的孙悟空见“周扒皮”过来,终于是可以放心离开了。
“周扒皮”虽然生性吝啬贪婪,但还不至于冷血无情,见死不救。
何况林文洛这样的没有合法身份只能打黑工的偷渡客,在这个合法公民的平均薪金日益增长的国家,是非常难得的廉价的劳动力,如果出了什么意外,将很难再短时间内找得到这样好的剥削对象了。
所以孙悟空认为,无论是为了心底残存的那一丝恻隐之心,还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考虑,“周扒皮”都不会任由林文洛死在自己面前。
而“周扒皮”给虽然吃了一惊,但他还是很快的给林文洛作了一个简单的检查,发现林文洛只是失血过多而已,并没有其它什么很严重的伤患。他唯一担心的是,肯定是送餐时被抢劫了林文洛,会不会将警察引来,给自己带来更大的麻烦。
林文洛有了“周扒皮”的照顾,是没有生命危险了,所以孙悟空瞬间离开了“福州原味馆”,回到了卡莱文街36号。
只是比较遗憾的是,当他进入36号里面的时候只看见一地狼藉,那两个劫匪却已经不在了。
从房子里出来,孙悟空没有立即回去,而是像游魂野鬼一样,随风飘荡。
今天晚上没有月光,无法进行有效的修炼,与其这么早回去看电影,还不如趁着元神出窍,好好的看一看这个现实的世界。如果只是简单的看一看这个世界的话,肉身可没有元神来得方便。
说起来,穿越地球已经有一个多月了,每天都因为忙着学习和修炼,几乎没有外出过一次,即使是元神遨游也没有。当然,今天例外。
“靶眼,如果我是你,我就会像一具死尸那样一动不动,直到我让你活过来。”
“先生,我不得不提醒你一句,死尸只会躺着,而不会像我这样站着,而且站姿还如此的‘童子军’。”
孙悟空正准备出游的时候,却听到了说话声,循声而去,顿时看见夜色之下,有两人对峙。
说对峙并不正确,因为一个身穿连帽紧身衣的男子正被一个正拉弓准备放箭的男子给盯住了。
只是紧身衣男虽然被用弓箭指着,却似乎并不惊慌也不着急,从容不迫的转过身来:“哇哦,为了追捕一个小小的恶棍,独眼黑鬼竟然派出了传说中大名鼎鼎的神箭手‘鹰眼’,实在是让人受穷若惊啊。”
他说话时的这种轻蔑的姿态,不由让人怀疑,如果不是被拉起来的箭牢牢指着,不能在没有准备充分的情况下做出有任何可能造成误会的举动,恐怕他已经高调的鼓起掌来表示欢迎了。
但尽管紧身衣男在不断耍嘴皮子,企图挑动他嘴里所说的“鹰眼”的情绪,鹰眼却没有上当。依然是不动如山一样站在独栋小楼的阳台之上,手里的弓箭如端水一样平稳。
“不过我听说‘鹰眼’出身于马戏团的小丑,不知道你的身手是不是比那些耍杂技的要好呢?”
在紧身衣男继续耍嘴皮子的时候,鹰眼的脑袋微微点了一下,然后从他背后出来两个全副武装手持m4a1卡宾枪的士兵,紧身衣男身上多了两个红点。
加上鹰眼手里的弓箭,紧身衣男已经被两种武器呈三角方位给封死,插翅也难飞。
紧接着,在阳台下面又出来一个同样是全副武装的士兵,只不过他的卡宾枪挂在背后,手里拿着的是闪着电弧的电击棒。
这支电击棒能够一下子将一头牛给击倒,一个人,只要被擦到,再强壮也要倒下。
手拿电击棒的士兵越走越近,他手按着开关,电棒发出嗤嗤的声响。
然而就在电击棒即将触及紧身衣男的时候,紧身衣男动了。
只见他腰不弯腿不屈,好像僵尸一样突然平移半尺,一下子躲在了那个想要用电击棒电击他的士兵后面。
啪,电击棒掉在了地上,而那个士兵脖子上多了一把一点五英寸长的小刀,他竟然在眨眼间就被紧身衣男给控制住了。
扑扑!扑扑!
两只卡宾枪,分别开了两枪,但都只是在草地上激起一点尘土。
阳台上的鹰眼和两名士兵投鼠忌器,无法在第一时间发起进攻,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紧身衣男挟持着自己人一点一点的遁入夜色之中。
提前布置下的陷阱,看起来万无一失的准备,却在成功的刹那功亏一篑。
鹰眼心里有些不平静,眼睛闪烁着异样的微光。
“小心!”
从阳台上下来,报告了这里的情况的鹰眼,正准备继续追踪,却突然听到轻微的异响,然后有微光闪过。他叫了一声小心,并躲了一下。
但尽管是如此,两个士兵没能躲过突如其来的袭击,分别被两把飞刀钉死在了地上。
他们三个人,每个人都没有想到他们抓捕的犯人竟然会大胆狂妄到去而复返,利用他们一时的大意,杀死了两人。
“鹰眼,小小意思,一点惊喜,看来你们有点承受不起啊!”
黑夜之中,传来夜枭一样桀桀笑声。
孙悟空旁观者清,从头到尾,这一场“闹剧”他都看在眼里。在他眼里,刚刚发生的以及还在持续的就只是一场闹剧,虽然在不到一分钟时间里就死掉了三个人。
只是看到最后,他又改变了想法。
因为他发现,如果还拥有铜皮铁骨钢筋钛内脏,别说枪,就是大炮也没有什么可怕的。然而他此时此刻拥有的是**凡胎,无论是被称为“鹰眼”的箭术,还是紧身衣男的飞刀,亦或者那被杀死的士兵的枪,在他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都能对他形成致命的威胁。
好吧,铜皮铁骨是有这个说法的,钢筋钛内脏纯属地球知识摄入过多异想天开了。但在地球,这个堪称荒芜的域外之地,能威胁到他的肉身的安全的,实在是太多了,他需要一种能够应急的保护手段。
孙悟空操控着林文洛,骑了电单车,用了九牛二虎之力才逃回了“福州原味馆”。事发地点距离孙悟空的家太远了,又不能上医院,所以只有选择这里。
而几乎在“他”刚刚推开中餐馆的后门,孙悟空的元神被林文洛的“潜意识”给弹了出来。
尽管他能够附体一个昏迷的活人,但除非夺舍,不然是无法真正长时间控制活着的附体对象的,特别是在他的修为还特别微弱的情况下。
在这个时候,他之所以会让林文洛逃回中餐馆,而不是林文洛那间地下室改造的出租房,是因为他要将受了伤昏迷不醒的林文洛交给中餐馆的老板“周扒皮”。
“林文洛那小子怎么还没回来?”其他员工都已经下班了,外出送最后一份外卖的林文洛却还没回来,正计算着账目的“周扒皮”看了看时间,不由得大皱眉头,“不会是借口送外卖,然后跑到附近的夜店去鬼混了吧?”
对于自制力不强,而又气血旺盛的年轻人来说,灯红酒绿的夜店就好像大、麻一样,有着致命的吸引力。特别是林文洛这种人,因为没有正式身份,忍气吞声打黑工的偷渡客,有机会放纵是绝对不会错过的,他是见得多了。
哐当!
“周扒皮”听到后面的厨房里传来的声音,还以为小偷进来,从抽屉里取出一把手枪就小心翼翼走了过去。
“林文洛?”
见到满脸是血,昏倒在**的地板上的林文洛,“周扒皮”大吃一惊,竟然忘记了林文洛的工号,而是罕见的叫起了他的名字来。
飘在一旁的孙悟空见“周扒皮”过来,终于是可以放心离开了。
“周扒皮”虽然生性吝啬贪婪,但还不至于冷血无情,见死不救。
何况林文洛这样的没有合法身份只能打黑工的偷渡客,在这个合法公民的平均薪金日益增长的国家,是非常难得的廉价的劳动力,如果出了什么意外,将很难再短时间内找得到这样好的剥削对象了。
所以孙悟空认为,无论是为了心底残存的那一丝恻隐之心,还是为了自己的利益考虑,“周扒皮”都不会任由林文洛死在自己面前。
而“周扒皮”给虽然吃了一惊,但他还是很快的给林文洛作了一个简单的检查,发现林文洛只是失血过多而已,并没有其它什么很严重的伤患。他唯一担心的是,肯定是送餐时被抢劫了林文洛,会不会将警察引来,给自己带来更大的麻烦。
林文洛有了“周扒皮”的照顾,是没有生命危险了,所以孙悟空瞬间离开了“福州原味馆”,回到了卡莱文街36号。
只是比较遗憾的是,当他进入36号里面的时候只看见一地狼藉,那两个劫匪却已经不在了。
从房子里出来,孙悟空没有立即回去,而是像游魂野鬼一样,随风飘荡。
今天晚上没有月光,无法进行有效的修炼,与其这么早回去看电影,还不如趁着元神出窍,好好的看一看这个现实的世界。如果只是简单的看一看这个世界的话,肉身可没有元神来得方便。
说起来,穿越地球已经有一个多月了,每天都因为忙着学习和修炼,几乎没有外出过一次,即使是元神遨游也没有。当然,今天例外。
“靶眼,如果我是你,我就会像一具死尸那样一动不动,直到我让你活过来。”
“先生,我不得不提醒你一句,死尸只会躺着,而不会像我这样站着,而且站姿还如此的‘童子军’。”
孙悟空正准备出游的时候,却听到了说话声,循声而去,顿时看见夜色之下,有两人对峙。
说对峙并不正确,因为一个身穿连帽紧身衣的男子正被一个正拉弓准备放箭的男子给盯住了。
只是紧身衣男虽然被用弓箭指着,却似乎并不惊慌也不着急,从容不迫的转过身来:“哇哦,为了追捕一个小小的恶棍,独眼黑鬼竟然派出了传说中大名鼎鼎的神箭手‘鹰眼’,实在是让人受穷若惊啊。”
他说话时的这种轻蔑的姿态,不由让人怀疑,如果不是被拉起来的箭牢牢指着,不能在没有准备充分的情况下做出有任何可能造成误会的举动,恐怕他已经高调的鼓起掌来表示欢迎了。
但尽管紧身衣男在不断耍嘴皮子,企图挑动他嘴里所说的“鹰眼”的情绪,鹰眼却没有上当。依然是不动如山一样站在独栋小楼的阳台之上,手里的弓箭如端水一样平稳。
“不过我听说‘鹰眼’出身于马戏团的小丑,不知道你的身手是不是比那些耍杂技的要好呢?”
在紧身衣男继续耍嘴皮子的时候,鹰眼的脑袋微微点了一下,然后从他背后出来两个全副武装手持m4a1卡宾枪的士兵,紧身衣男身上多了两个红点。
加上鹰眼手里的弓箭,紧身衣男已经被两种武器呈三角方位给封死,插翅也难飞。
紧接着,在阳台下面又出来一个同样是全副武装的士兵,只不过他的卡宾枪挂在背后,手里拿着的是闪着电弧的电击棒。
这支电击棒能够一下子将一头牛给击倒,一个人,只要被擦到,再强壮也要倒下。
手拿电击棒的士兵越走越近,他手按着开关,电棒发出嗤嗤的声响。
然而就在电击棒即将触及紧身衣男的时候,紧身衣男动了。
只见他腰不弯腿不屈,好像僵尸一样突然平移半尺,一下子躲在了那个想要用电击棒电击他的士兵后面。
啪,电击棒掉在了地上,而那个士兵脖子上多了一把一点五英寸长的小刀,他竟然在眨眼间就被紧身衣男给控制住了。
扑扑!扑扑!
两只卡宾枪,分别开了两枪,但都只是在草地上激起一点尘土。
阳台上的鹰眼和两名士兵投鼠忌器,无法在第一时间发起进攻,只能眼睁睁的看着紧身衣男挟持着自己人一点一点的遁入夜色之中。
提前布置下的陷阱,看起来万无一失的准备,却在成功的刹那功亏一篑。
鹰眼心里有些不平静,眼睛闪烁着异样的微光。
“小心!”
从阳台上下来,报告了这里的情况的鹰眼,正准备继续追踪,却突然听到轻微的异响,然后有微光闪过。他叫了一声小心,并躲了一下。
但尽管是如此,两个士兵没能躲过突如其来的袭击,分别被两把飞刀钉死在了地上。
他们三个人,每个人都没有想到他们抓捕的犯人竟然会大胆狂妄到去而复返,利用他们一时的大意,杀死了两人。
“鹰眼,小小意思,一点惊喜,看来你们有点承受不起啊!”
黑夜之中,传来夜枭一样桀桀笑声。
孙悟空旁观者清,从头到尾,这一场“闹剧”他都看在眼里。在他眼里,刚刚发生的以及还在持续的就只是一场闹剧,虽然在不到一分钟时间里就死掉了三个人。
只是看到最后,他又改变了想法。
因为他发现,如果还拥有铜皮铁骨钢筋钛内脏,别说枪,就是大炮也没有什么可怕的。然而他此时此刻拥有的是**凡胎,无论是被称为“鹰眼”的箭术,还是紧身衣男的飞刀,亦或者那被杀死的士兵的枪,在他毫无准备的情况下都能对他形成致命的威胁。
好吧,铜皮铁骨是有这个说法的,钢筋钛内脏纯属地球知识摄入过多异想天开了。但在地球,这个堪称荒芜的域外之地,能威胁到他的肉身的安全的,实在是太多了,他需要一种能够应急的保护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