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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竖子敢称霸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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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裴世矩这个人,言庆总怀有一丝警惕。

    他和窦威的性质不一样。窦威说穿了,就是一个书生。他有很高的智慧,但归根结底,始终还是个书生。所以郑言庆可以在窦威面前畅所欲言,而无需警惕。

    但裴世矩不同,这是个政治家!

    郑言庆在为裴世矩写完那首《离思》之后,曾打听过此人的经历。

    如果算上后世史书中记载的唐朝,裴世矩整整经历了三朝五帝,却能屹立不倒,这本身就是一个奇迹。

    裴世矩最初是北齐北平王高贞的兵曹从事。北齐灭亡后,他事北周,被当时还是定州总管的杨坚看中,杨坚为丞相时,被招为相府记室事。杨勇还是太子的时候,裴世矩主动的投到了杨广的麾下。而事实也证明,裴世矩并没有看错人。

    这个家伙,文韬武略都非常出众。

    最可怕的是他的手段……开皇初,河东裴氏还不是东眷为宗族房。甚至整个东眷,面临西眷和中眷两支族房的打压,地位岌岌可危。裴世矩神不知鬼不觉的将南来吴姓裴氏族人接纳到了东眷。比如大臣裴蕴,就是南来吴姓裴氏的代表。

    及平陈之战,裴蕴北归。

    东眷裴氏的力量陡然间增强,不但化解了西眷和中眷两支族房的逼迫,更使得东眷一举成为宗族房,而裴世矩也顺理成章的成为裴氏族长,稳固了东眷地位。

    和这样一个人在一起,想必会很有压力吧。

    郑言庆非常头疼,打心眼儿里对和裴世矩的见面,抱有排斥的态度。但以言庆的身份,似乎又没有拒绝裴世矩的理由。想起来,这还真是一个让人头疼的事情!

    不知不觉,郑言庆拐到了建国门大街上。

    眼看着就快要到城门口,身后突然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

    有人高声喊喝:“郑言庆,你给我站住!”

    言庆下意识的勒马回头,只见十几匹雄骏战马从天津桥另一边冲过来,很快就来到城门口。为首的人年纪大约在十四五岁的样子,浓眉大眼,生得一副果毅相貌。

    在距离言庆大约十米左右,少年勒住了战马。

    跟在他身后的人则一拥而上,把郑言庆一下子围在了中间。

    建国门的门卒,想要过去盘问。但是被门伯一把拉住,连连摇头:“你想送死吗?”

    “可是他们……”

    “当作没看见!”门伯指着那为首的骑马少年道:“那是麦大将军的孙公子,咱们管不得。”

    门卒闻听,吓得一哆嗦,立刻缩回门楼。

    郑言庆有些疑惑的看着对方,并且确定自己的确不认识眼前这个少年。

    于是在马上一拱手,刚要开口询问,就听那骑马少年喝道:“我叫麦子仲,你就是郑言庆?”

    麦子仲?

    言庆不由得感到惊讶。

    传说之中的长安小霸王,在言庆的印象中,应该是锦衣华服,一副小白脸的模样。可这麦子仲,身材魁梧壮硕,面膛呈现古铜色,显然是常年在烈日下照晒而致。

    谈不上英俊潇洒,但却有一丝英武之气。

    胯下一匹四蹄踏雪的乌骓马,身穿青色袍服,外罩一件黒兕皮软甲,威风凛凛,杀气腾腾。

    “我就是郑言庆!”

    言庆倒也不慌张,回答说:“我知道你是谁,麦大将军的孙公子。只不过我不明白,咱们素昧平生,你带着这么多人把我围在这建国门下,究竟是何用意?”

    麦子仲肯定是来找麻烦的!

    郑言庆非常清楚麦子仲的目的,但却装作不太明白的模样。

    麦子仲说:“我本来是准备这两天就去找你,就算杀不得你,至少也要打断你的狗腿。不过我现在改变主意了……郑言庆,我给你两个选择。要么被我打折手脚,要么立刻卷铺盖,给我离开洛阳城,滚回你荥阳老家去,你自己选择吧。”

    这家伙说话时,有一种高高在上,谁也不放在眼里的傲气。

    说起话来更是盛气凌人,似乎根本不把郑言庆当一回事。郑言庆眉头一蹙,淡定笑道:“麦公子,我不明白你这是什么意思。”

    麦子仲脸色一变,似要发作。

    但旋即深吸一口气,沉声道:“明人不做暗事,郑言庆,我看你不顺眼!之前我要杀你,是听人说你非礼了翠云小姐;可我听人说,你午后与翠云小姐在大定酒楼谈笑,想来之前那些说法,全都是谣言……即便是谣言,我还是看你不爽。

    我顶讨厌你这种穷酸书生,仗着一副好皮囊,能写两笔好字,作两首酸诗,就沽名钓誉,自以为有多了不起……所以我不想在洛阳在见到你,你自己做出选择吧。”

    其实说穿了,就是这位麦公子吃醋了!

    只是他用这种方式来挑衅,郑言庆断然不会向他低头。

    且不说言庆还要留在洛阳拜师,就算没有拜师这件事,人争一口气,佛争一炷香,麦子仲当着这么多人如此嚣张,郑言庆如若低了头,以后有如何在洛阳立足呢?

    “麦公子,你太霸道了吧。”

    麦子仲马鞭一指,“小爷我就是这么霸道,在长安是这样,在洛阳还是如此。”

    言庆冷笑道:“麦公子,听说过天地君亲师吗?”

    “啊?”

    “此乃人之五常。除天地之外,能喝令我离开洛阳者,只有三个人而已。一是当今圣上,二是我之父母,三是我之师长。很可惜,你并不在这三个人之中,所以也没有资格,让我离开洛阳。”

    言庆稳稳端坐马上,面带嘲讽笑容。

    周围的人听完郑言庆的话,有人立刻大声叫好。三纲五常,是汉朝董仲舒所列出的人之伦常,也是读书人引以为自豪的根本所在。言庆这一番话,倒是正迎合了他当年做出‘士甘焚死不公侯’的刚烈秉性。许多书生听见,忍不住连连称赞。

    麦子仲的黑脸,腾地一下子红了。

    不过不是因为羞愧,二是因为愤怒……

    “郑言庆,小爷好言好语的劝你,你竟敢辱我?”

    言庆也收起了笑容,冷声道:“麦子仲,你嘴巴放干净些。你又算什么东西,开口小爷,闭口小爷?若非你运气好,有那么个当强盗的爷爷给你撑腰,恐怕早就被人打死了……长安小霸王?我呸!尔可知何为霸,何为王?

    有天下者,为王;诸侯之长,为霸。

    你不过一悍匪后裔,也敢妄称霸王两字?你可知,敢为霸王者,盖天子圣人也!”

    郑言庆这句话说的可是够狠,够毒!

    他很清楚,对付麦子仲这种含着金钥匙出生的公子哥,好言好语反而会被当成软弱。

    你算什么东西?你爷爷当年在南方也不过就是一个悍匪而已,你也敢自称霸王?

    你一没有天下,二也不是诸侯之长,你有什么资格?

    言庆这番话说出来,就算是麦铁杖听到了,也不敢跳出来找他的麻烦。

    麦子仲本就是个不读书的人,论口才那里是郑言庆的对手。他也不是不知道轻重,对言庆的话,更不敢做出反驳。黑脸成了紫色,只气得是哇呀呀暴叫不停。

    “郑言庆,我不与你做这口舌之争。既然你要找死,那小爷就成全你!”

    说着话,麦子仲锵地拽出一柄明晃晃,光闪闪的后背长刀。他这柄长刀,式样与普通横刀相似,不过刀脊却显得比大多数横刀好厚一倍,使得刀刃更显锋利。

    长大约有一米二左右,看那分量,少说也有三四十斤重。

    刀口不同于普通的刀口,是呈现出一个菱形的锋刃。也就是说这柄长刀,不仅仅适合劈砍,更能施展出一些小巧灵活的招数。郑言庆跟随王正学习刀法的时候,曾经听王正说过:但凡一些形状独特的兵器,必然有其独特的招法,需小心谨慎。

    郑言庆脸色一沉,冷声道:“那我就在此候教了!”

    从麦子仲的兵器来看,这家伙绝对属于那种臂力雄浑之辈。

    言庆刚领悟出了明劲的奥妙,胆气也颇为雄壮。既然这麦子仲咄咄逼人,那就只有撕破脸皮。

    他二话不说,从马鞍桥上抽出大横刀来。

    本来,自从上一次在长夏门和裴行俨发生了冲突之后,郑言庆不是很愿意携带兵器。

    兵器在手,有时候难免就会激化矛盾。

    可是昨日沈光要他多小心,所以出门的时候,王正一而再,再而三的要他带上兵器。

    麦子仲不怒反笑,“郑言庆,你好胆气……来洛阳后,小爷还是第一次见人敢还手。”

    郑言庆说:“在下虽无缚鸡之力,但大丈夫威武不能屈,亦要与你血溅三尺。”

    言下之意是说:你也就是欺负那些比你弱小,而且还没有胆气的人。

    麦子仲连连冷哼,突然间一催战马,纵马就要向郑言庆冲过去。周围那些随从,非常配合的呼啦啦向后退,一下子让出了一个空间。看样子,麦子仲倒不是个以多欺少的人,只看他那些家将的行为,就知道平日里,他的约束非常严格。

    大横刀在手中一翻,扑棱刀口向前。

    不过就在麦子仲的乌骓马眼看着要冲起来的一刹那,只听一声尖锐的历啸声。

    一抹光毫陡然在空中出现,蓬的射在麦子仲马前的地面上。

    乌骓马受惊,希聿聿一声长嘶,前蹄抬起,一下子直立起来。也幸亏麦子仲的马术精湛,连忙挽住缰绳,把乌骓马安抚下来。他勒马而立,面露惊怒之色。

    “那个混蛋敢……”

    他本想说,哪个混蛋敢偷袭我?

    可刚出口一半,麦子仲好像见了鬼一样,到了嘴边的话,硬生生咽回肚子里,脸上露出一抹畏惧之色。

    人群刷的分开,郑言庆横刀看去,只见一名白衣男子,骑着一匹瘦削老马,悠悠然行过来。他手中持有一张巨弓,比之普通的弓要大出一号。马背上挂着两个黑虎皮鞣制而成的胡禄,里面装满了箭矢。往脸上看,高鼻深目,颌下一部短髯。

    身穿素白色长袍,看上去带着几分落魄之态。

    此人身后,跟着几个健卒,一人怀抱一对钢鞭,一人手持一杆沉甸甸,有鹅蛋粗细的马槊,一人手中捧刀。

    白衣男人略显醉态,眼睛半眯缝着。

    虽然一句话都没有说,可是郑言庆却能感受到自他身上散发出来的那股子威压。

    把手中巨弓递给了一个健卒,白衣男子露出一抹笑容。

    “麦子,又在惹事生非?”

    麦子仲连忙翻身下马,不仅仅是麦子仲,连同跟着麦子仲的十几名家将,也都下马跪地。

    “鱼爷爷,麦子怎敢惹事生非?”

    郑言庆不由得感到奇怪,心中犹在思忖:这好像雄狮一样的男人,究竟是什么人?

    “麦子啊,你也不小了……”

    白衣男人叹了口气,“大将军在汝南为官,你就不能让他少为你操点心吗?”

    “我……”

    不等麦子开口,白衣男人扭头向郑言庆看去。

    虎目陡然圆睁,闪烁出一抹晶亮的光。须发贲张,言庆可以感受到那扑面而来的威压。胯下玉蹄俊希聿聿嘶叫,连连后退。马儿最为通灵,似玉蹄俊这种宝马良驹,更是有着超乎于人类的敏锐灵觉。它的反应也证明了,白衣男人的强大。

    “是一匹好马,只可惜未经战阵磨练,少了几分倔性。”

    白衣男人突然笑了,用手一指郑言庆,“你这娃儿的胆子可真不小,居然敢当众称呼那老东西为‘悍匪’。如若那老东西听到了,恐怕不晓得会有多么得意。”

    他说的老东西,毫无疑问就是指麦铁杖。

    敢这么称呼麦铁杖的人,想必这地位不属于他……

    郑言庆警惕的看着白衣男人,没有说话。

    白衣男人说罢,又向麦子仲看去,“麦子,你可知道这是什么地方?”

    麦子仲一怔,向白衣男子看去,轻声回答说:“洛阳!”

    “错!”

    白衣男人的声音猛然提高,“这是建国门,顺着这条大街下去,就是宫城端门。

    麦子仲,你知不知道,端门是什么地方?”

    麦子仲激灵灵打了一个寒蝉,低下了头……

    “你在长安胡闹,老夫没看见,也懒得管你。可这是洛阳,你在这里妄动兵戈,万一惊了圣驾,你有几个脑袋?还有你,小后生……把你那把破刀给我收起来。”

    郑言庆下意识的将横刀入鞘,心里扑通通乱跳。

    这老家伙的气势威压,未免太强横了些……竟然能轻而易举的影响到自己的意志。

    麦子仲称呼他做‘于爷爷’,言庆细想片刻之后,不由得惊奇的睁大了眼睛,朝那白衣男人看过去。满朝文武当中,姓于,又是柱国大将军,莫非是于仲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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