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8章 向往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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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夏被他紧张的反应弄得一愣,随即意识到,他可能是以为她要撇下他,才会反应这么激烈。
“你先别急,听我说。”
常夏伸出手,犹豫了一瞬,还是放在了季庭的手上,然后露出安抚的笑,说道:“我是想说,这次我真的下定决心要跟你一起离开了。”
“……下定决心了?”季庭低头望着两人交叠在一起的手,一大一小,一硬一柔。
他眯了眯眼,似乎是不太相信的问道:“你先前不是……不太愿意说这个吗?怎么突然……”
常夏知道先前自己的态度让他惴惴不安,已经有些杯弓蛇影了,现在再解释也不能消除他的疑心,便换了个方向,跟他谈起以后的计划。
当她说到将来要去的城市,并且询问季庭的意见时,季庭的眼睛几乎都快要冒出星星。
“你真的愿意跟我走?!”季庭反手握住她的手,那力度让常夏有些接受不了。
不过常夏没有表现出来,依旧微笑着点头。
“太好了!”
季庭一下子笑得像个得了糖果的小孩子,也不回答常夏的问话,在沙发上左扭右扭的也不知道要干什么。
常夏见他像得了多动症似的模样,嘴角的笑意变得更深,晃了晃被他拉着的手,问道:“你怎么了?闹老鼠啦!”
“我……”季庭的目光落在她身上,抿着嘴唇,眼睛眨了又眨,看起来居然像是有些不好意思。
常夏来没来得及问,就感觉腿上一重,一个毛茸茸的东西挤进了两臂中间。
她怔忪一瞬,低头看向腿上那个正在努力调整位置的脑袋,上半身不自觉的向后仰。
季庭发现了她的动作,立刻转移了视线,看到也当没看到。
好不容易躺上来的,他是绝对不会离开的!
常夏僵硬的身体慢慢恢复过来,想了想还是决定不把他推开,她从没有为他做过什么事,能让他多开心一刻,她也愿意顺着他。
再次低头的时候见季庭还是一副做了坏事没脸见人的样子,常夏伸手拍了拍他的额头,故意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问道:“诶,问你话呢。”
“昂?!”季庭一愣,过了会儿才想起他躺下之前是常夏问过他打算去哪生活,他就是因为这个,才抑制不住兴奋,赖皮赖脸的躺倒人家腿上的。
季庭的老脸一红,幸好夜色正浓看不太出来。
他极其认真的思考了半天,说道:“我觉得泰国不错,最近人家旅游不是都去泰国吗?上次我朋友约我一起去玩来着,但是那时候正赶上霍秀秀发病,我就没……”
他顿了顿,这个时候提霍秀秀之类的好像不太合适。抬眸看了看常夏,见她脸色依旧自然,才继续说下去。
“那里的水果不错,他们说那儿的芒果皮薄核小,全是果肉,特别甜,还有榴莲……呃,我是受不了那个味儿,不过你不是爱吃吗?”
常夏捶他的脑袋:“合着你就光为了吃!”
季庭的脸又一红,他最近不知道怎么了,越想在常夏面前表现出点男子气概,就越是容易丢人。
不过女人应该会喜欢景色优美的地方吧?想到这儿,他接着说:“那的景色也不错,海挺多,佛寺也多。”
“对了,还有普吉岛,你喜欢的话咱们就一直住在岛上。”
常夏点点头,不置可否。
季庭见常夏好像对太过不感兴趣,便又挖空心思想了半天。
突然他灵机一动,像常夏这样安静的性子应该是不太喜欢热闹的地方的,她喜欢的应该是那种简单,优雅的环境。
“要不然英国怎么样?”
“英国?”
“对呀!”季庭一下子来了精神,差点从沙发上窜起来,不过想到自己正躺在常夏的腿上,最后抑制住了激动,老老实实的没动。
他拉着常夏的一只手,让她仔细听自己说:“我十几岁的时候去过一次,在伦敦带了半个月,那儿的生活氛围挺好,人们也不是卯足了劲儿赚钱,活的都自由自在的,讲究那叫什么……简单舒适!”
“你要是觉得城市太闹,咱们就去北爱尔兰,在那儿买个农场,天天养点狗啊羊啊牛啊什么的,你喜欢吗?”
他自己说了半天,见常夏一直不说话,便忍不住问道。
常夏在听的过程中一直在笑,眼睛弯起来,在颧骨的位置有一个笑窝。
“我觉得农场的提议很好,养牛的话可以养奶牛的,喝纯牛奶。”
季庭一听也乐了,随即又皱起眉头,有些沮丧的问道:“那孩子怎么办啊?也不知道人家喜不喜欢,万一是个男孩,肯定喜欢刺激的东西,不一定会愿意窝在农场里,还有要是个女孩,跟牛羊从小玩在一起,怎么找男朋友啊?”
常夏惊异他的脑回路,点了点他说道:“还没出生呢你都想到男朋友那去了!”
“人生大事啊!”季庭抗议。
常夏无奈的扯扯嘴角,说道:“咱们不是还没决定呢吗?而且……现在出国也不是好时机,咱们最好不坐飞机,先坐火车汽车什么的在国内找个小城市落脚,剩下的等以后再做打算吧。”
提议再一次被否了,季庭也不生气,蹭蹭脑袋说道:“都听你的,你要去哪我都没意见,我都跟着。”
常夏摸了摸身上,发现自己穿的是睡衣没带手机,便直接凭着记忆说道:“咱们去南方怎么样?浙江绍兴,鲁迅故居。那儿的气候不错,空气湿润,四季分明,是个鱼米之乡。”
绍兴?鲁迅?
季庭突然想起什么,高声说道:“奥——是不是鲁迅写的那个咸鸭蛋就是那儿产的?”
怎么就认得吃啊!
常夏无奈的扶额,答应道:“没错,还有黄酒,醉蟹,梅菜扣肉什么的,好吃的很多。有的房屋建在水里,出门上街要划着艘小船,好像是叫乌篷船。”
小桥流水人家,听着是不错啊。
季庭连连点头,叹道:“还是你的鉴赏水平高啊,选的地方跟我这个肤浅的人就是不一样。”
这话一听就知道是在故意讨好,常夏也不戳穿他,很给面子的笑笑。
其实季庭口中的英国真的让她很向往,小镇农场,绿草地和带着烟囱的红顶二层小楼,听的就让人欣喜,不过也许,她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去到了。
季庭还在止不住的畅想未来,月光下的眉目比平常看来更要俊朗温柔。
“你喜欢水边,咱们就买水边的房子,到时候你还是画画设计,我呢……对了,不是说有黄酒吗?我就学着酿酒,然后给孩子腌鸭蛋,不过要是他不快点出生的话,我就自己先吃了,回头再做给他吃。我这可不是因为馋啊,是为了把技术练好。”
想了想他嘟囔着说:“最好是个男孩,我还能交他打打拳练练赛车什么的,女孩子我可不会照顾,我的时间得用来照顾你……”
常夏被他紧张的反应弄得一愣,随即意识到,他可能是以为她要撇下他,才会反应这么激烈。
“你先别急,听我说。”
常夏伸出手,犹豫了一瞬,还是放在了季庭的手上,然后露出安抚的笑,说道:“我是想说,这次我真的下定决心要跟你一起离开了。”
“……下定决心了?”季庭低头望着两人交叠在一起的手,一大一小,一硬一柔。
他眯了眯眼,似乎是不太相信的问道:“你先前不是……不太愿意说这个吗?怎么突然……”
常夏知道先前自己的态度让他惴惴不安,已经有些杯弓蛇影了,现在再解释也不能消除他的疑心,便换了个方向,跟他谈起以后的计划。
当她说到将来要去的城市,并且询问季庭的意见时,季庭的眼睛几乎都快要冒出星星。
“你真的愿意跟我走?!”季庭反手握住她的手,那力度让常夏有些接受不了。
不过常夏没有表现出来,依旧微笑着点头。
“太好了!”
季庭一下子笑得像个得了糖果的小孩子,也不回答常夏的问话,在沙发上左扭右扭的也不知道要干什么。
常夏见他像得了多动症似的模样,嘴角的笑意变得更深,晃了晃被他拉着的手,问道:“你怎么了?闹老鼠啦!”
“我……”季庭的目光落在她身上,抿着嘴唇,眼睛眨了又眨,看起来居然像是有些不好意思。
常夏来没来得及问,就感觉腿上一重,一个毛茸茸的东西挤进了两臂中间。
她怔忪一瞬,低头看向腿上那个正在努力调整位置的脑袋,上半身不自觉的向后仰。
季庭发现了她的动作,立刻转移了视线,看到也当没看到。
好不容易躺上来的,他是绝对不会离开的!
常夏僵硬的身体慢慢恢复过来,想了想还是决定不把他推开,她从没有为他做过什么事,能让他多开心一刻,她也愿意顺着他。
再次低头的时候见季庭还是一副做了坏事没脸见人的样子,常夏伸手拍了拍他的额头,故意装作什么都没发生的样子问道:“诶,问你话呢。”
“昂?!”季庭一愣,过了会儿才想起他躺下之前是常夏问过他打算去哪生活,他就是因为这个,才抑制不住兴奋,赖皮赖脸的躺倒人家腿上的。
季庭的老脸一红,幸好夜色正浓看不太出来。
他极其认真的思考了半天,说道:“我觉得泰国不错,最近人家旅游不是都去泰国吗?上次我朋友约我一起去玩来着,但是那时候正赶上霍秀秀发病,我就没……”
他顿了顿,这个时候提霍秀秀之类的好像不太合适。抬眸看了看常夏,见她脸色依旧自然,才继续说下去。
“那里的水果不错,他们说那儿的芒果皮薄核小,全是果肉,特别甜,还有榴莲……呃,我是受不了那个味儿,不过你不是爱吃吗?”
常夏捶他的脑袋:“合着你就光为了吃!”
季庭的脸又一红,他最近不知道怎么了,越想在常夏面前表现出点男子气概,就越是容易丢人。
不过女人应该会喜欢景色优美的地方吧?想到这儿,他接着说:“那的景色也不错,海挺多,佛寺也多。”
“对了,还有普吉岛,你喜欢的话咱们就一直住在岛上。”
常夏点点头,不置可否。
季庭见常夏好像对太过不感兴趣,便又挖空心思想了半天。
突然他灵机一动,像常夏这样安静的性子应该是不太喜欢热闹的地方的,她喜欢的应该是那种简单,优雅的环境。
“要不然英国怎么样?”
“英国?”
“对呀!”季庭一下子来了精神,差点从沙发上窜起来,不过想到自己正躺在常夏的腿上,最后抑制住了激动,老老实实的没动。
他拉着常夏的一只手,让她仔细听自己说:“我十几岁的时候去过一次,在伦敦带了半个月,那儿的生活氛围挺好,人们也不是卯足了劲儿赚钱,活的都自由自在的,讲究那叫什么……简单舒适!”
“你要是觉得城市太闹,咱们就去北爱尔兰,在那儿买个农场,天天养点狗啊羊啊牛啊什么的,你喜欢吗?”
他自己说了半天,见常夏一直不说话,便忍不住问道。
常夏在听的过程中一直在笑,眼睛弯起来,在颧骨的位置有一个笑窝。
“我觉得农场的提议很好,养牛的话可以养奶牛的,喝纯牛奶。”
季庭一听也乐了,随即又皱起眉头,有些沮丧的问道:“那孩子怎么办啊?也不知道人家喜不喜欢,万一是个男孩,肯定喜欢刺激的东西,不一定会愿意窝在农场里,还有要是个女孩,跟牛羊从小玩在一起,怎么找男朋友啊?”
常夏惊异他的脑回路,点了点他说道:“还没出生呢你都想到男朋友那去了!”
“人生大事啊!”季庭抗议。
常夏无奈的扯扯嘴角,说道:“咱们不是还没决定呢吗?而且……现在出国也不是好时机,咱们最好不坐飞机,先坐火车汽车什么的在国内找个小城市落脚,剩下的等以后再做打算吧。”
提议再一次被否了,季庭也不生气,蹭蹭脑袋说道:“都听你的,你要去哪我都没意见,我都跟着。”
常夏摸了摸身上,发现自己穿的是睡衣没带手机,便直接凭着记忆说道:“咱们去南方怎么样?浙江绍兴,鲁迅故居。那儿的气候不错,空气湿润,四季分明,是个鱼米之乡。”
绍兴?鲁迅?
季庭突然想起什么,高声说道:“奥——是不是鲁迅写的那个咸鸭蛋就是那儿产的?”
怎么就认得吃啊!
常夏无奈的扶额,答应道:“没错,还有黄酒,醉蟹,梅菜扣肉什么的,好吃的很多。有的房屋建在水里,出门上街要划着艘小船,好像是叫乌篷船。”
小桥流水人家,听着是不错啊。
季庭连连点头,叹道:“还是你的鉴赏水平高啊,选的地方跟我这个肤浅的人就是不一样。”
这话一听就知道是在故意讨好,常夏也不戳穿他,很给面子的笑笑。
其实季庭口中的英国真的让她很向往,小镇农场,绿草地和带着烟囱的红顶二层小楼,听的就让人欣喜,不过也许,她一辈子都没有机会去到了。
季庭还在止不住的畅想未来,月光下的眉目比平常看来更要俊朗温柔。
“你喜欢水边,咱们就买水边的房子,到时候你还是画画设计,我呢……对了,不是说有黄酒吗?我就学着酿酒,然后给孩子腌鸭蛋,不过要是他不快点出生的话,我就自己先吃了,回头再做给他吃。我这可不是因为馋啊,是为了把技术练好。”
想了想他嘟囔着说:“最好是个男孩,我还能交他打打拳练练赛车什么的,女孩子我可不会照顾,我的时间得用来照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