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天山行(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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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未央说的不无道理。
若是孟天璘的心智恢复了正常,你让他该如何面对孟天珝,又该如何面对孟元珩?
到那时,他自然不可能再呆在西北,但是他又能回到大晟朝廷了吗?
孟天珝毒死了他的母妃,他若是回到了大晟,又该以何种态度面对自己的三哥?
杀了孟天珝,替母亲报仇?或是咽下心中悲愤,浑浑噩噩以度残生?
孟天璘的心智从未长大过,不要说沈千沫,就连孟元珩都不知道他长大后的真实性情是怎样的。
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无论是哪一个选择,对孟天璘来说,都是艰难而痛苦的。
而且对于孟天珝来说,他如今对孟天璘不管不问,放任他呆在西北,是因为在他看来,这个傻子皇弟对他构不成丝毫威胁。
可是一旦孟天璘恢复了心智,以他对孟天璘天生神力这一点的忌惮,以及两人之间的杀母之仇,他还会像如今这样任由孟天璘逍遥自在吗?
那一夜,坐在天山之巅的厢房里,看着躺在床上睡得安稳而平静的孟天璘,沈千沫和孟元珩终于做出了最后的决定。
由于急着赶去西凉参加叶清岚的婚礼,次日一早,两人便向凌未央辞行。
而孟天璘,则被他们留在了天山。
“天璘就麻烦凌先生多加照顾,不管如何,我们只希望他能够健康,快乐。”殿内话别之时,沈千沫对凌未央表明了态度。
听了沈千沫的话,凌未央已经心中了然。他淡笑点头道:“在下知道该怎么做了。煊王煊王妃请放心,四王爷只是因为前段时间悲伤过度,才导致身体抱恙,调养一些时日即可。在下可以保证,四王爷在天山定会身体康健。”
保证他身体康健,却不是心智恢复。
这就是沈千沫和孟元珩权衡之后为孟天璘做出的抉择。
人生在世,诸如功名利禄、金银财富、权位争斗等,都如过眼云烟,唯有健康和快乐才是最重要的。
只是这世上能够真正悟得此道者,又能够真正践行此道者,少之又少。
孟天璘能够一辈子都保持着天真无邪的赤子之心,健康快乐的生活下去,对他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在天山之巅临别之际,沈千沫想起至今仍然双目失明的叶清岚,试着向凌未央询问道:“凌先生,我有一位闺中好友,年纪与我相仿,因为身中奇毒双目失明已经三年有余,不知凌先生对毒可有研究?”
双目失明了三年有余的女子,莫非是那位与连城师弟有纠葛的叶姑娘?
那位叶姑娘曾说自己是墨门弟子,而墨门如今已归属煊王府麾下,煊王妃与叶姑娘相识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只是对于那位叶姑娘的眼疾,凌未央暗叹一声,他自认无能为力。
虽心念转动,凌未央的神色却没有变化,还是那样温和有礼的回应道:“真是不好意思,在下对毒理涉猎不多,恐怕要让煊王妃失望了。”
沈千沫听了不由得有几分失望。原本她还想着找个时间也带叶清岚上天山,找凌未央医治一下,可是现在听凌未央的言下之意,应该是拒绝了。
她知道,一些世外高人有自己的处事原则,并不喜欢经常被世俗之事打扰。既然凌未央不愿意,她也不好多做纠缠。只是心里难免有几分遗憾。
清岚的眼睛,真的治不好了吗?
不过这次倒真是沈千沫错怪凌未央了。他虽然人称“医仙”,到底也不是真的神仙,若论医术自然是高超的,但是也并非无所不能。
“沫儿别难过,不是还有鬼愁谷谷主么?若论毒术,普天之下怕是无人能及的上她,咱们可以去那里试试。”孟元珩见沈千沫有些低落,小声安慰道。
“凌叔叔,你要好好照顾我天璘叔哦,我会想你的……”团子颠颠的上前,拉着凌未央的衣角,仰起他红扑扑粉嫩嫩的小脸蛋,像个小大人一般,郑重其事的说道。
凌未央倒是挺喜欢这个俊美乖巧的小包子,这两日也有些习惯了“凌叔叔”这个称呼。他蹲下身轻轻刮了一下团子的鼻头,笑的如沐春风。“团子乖,凌叔叔答应你,凌叔叔也会想你的。”
凌未央这露齿一笑,好似春风拂面,团子看的眼都快直了,连叫他“团子”,他都没有放在心上。
呜呜……神仙叔叔笑起来更好看了。可是他们就要离开这儿了。
唉,也不知道下次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这个神仙一样的叔叔了。
孟元珩嫌弃的看了一眼正和凌未央难分难舍的小人儿,真想装作不认识这个“好美色”的臭小鬼。
喂,小子,拜托先把你的口水擦一擦。
为免自家儿子在外人面前出丑,无奈之下,他只得一把拎起团子的衣领,顺手便抱在了怀里,咬着牙道:“走了,再不走就把你永远留在天山,如何?”
永远留在这里陪凌叔叔么?
团子偏过小脑袋,还真的仔细考虑了一下。
凌叔叔虽然是极好的,但是这雪山上除了雪和冰,也没什么别的东西可玩了,时间短了还可以,要是时间住的长了,娘亲又不在,自己肯定是呆不住的。
想到这里,他连忙摇头,回身对着凌未央挥挥手道:“凌叔叔,我要走了,再见。你要记得来找我哦,咱们刚才拉过钩钩了,不能反悔的。”
看了一眼正抱着他,却明显不怀好意的父王,团子得意的哼了一声。
哼,别以为本世子不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不就是想把我丢在这里,好独占娘亲么?本世子可不会那么容易受骗上当。
“天璘,留在这里要听凌哥哥的话,乖乖吃药,等养好身体之后,我和你珩哥哥就会派人来接你回煊王府的,知不知道?”沈千沫拉着孟天璘细心叮嘱了一番。
孟天璘听话的一一应承下来。
他挺喜欢这里的,也很喜欢这个说话温和,人又长的好看的凌哥哥,所以对于孟元珩和沈千沫把他留在天山的这个安排,他并没有感到不开心。
母妃不在了,这个世上对他好的人,就只剩下珩哥哥和沈姐姐了。他觉得自己应该比以前更听话一些,表现的更好一些,这样他们才会更喜欢他。
或许在不知不觉间,孟天璘的心智已经产生了一些旁人难以察觉的轻微变化。
凌未央看着这一家三口其乐融融下山的背影,又看了一眼站在他身边,人高马大的孟天璘,心里松了一口气。
幸好小世子没答应留下来。
孟天璘已经是个孩子了,要是再加上小世子这个古灵精怪人小鬼大的小家伙,这天山还不得让他们给掀翻天了。
呼……真的是好险……
回身发现孟天璘已经和几个年纪小一点的师弟们玩的不亦乐乎了,凌未央笑了笑,上前对孟天璘说道:“天璘,凌哥哥问你一个问题。”
“凌哥哥,你说。”孟天璘停下脚步,点了点头,等待他发问。
“刚才你沈姐姐提起过的那位双目失明的姑娘,可是姓叶?”
“哇,凌哥哥,你好厉害,居然连这个都知道!难道你真的是神仙?”孟天璘张大眼睛,上上下下的打量着他,满脸佩服的说道。
凌未央嘴角抽了抽,“那位叶姑娘……她现在过得好吗?”
孟天璘连连点头,“好啊,叶姐姐马上就要嫁人了,沈姐姐他们现在就是去参加她的婚礼的……”
凌未央说的不无道理。
若是孟天璘的心智恢复了正常,你让他该如何面对孟天珝,又该如何面对孟元珩?
到那时,他自然不可能再呆在西北,但是他又能回到大晟朝廷了吗?
孟天珝毒死了他的母妃,他若是回到了大晟,又该以何种态度面对自己的三哥?
杀了孟天珝,替母亲报仇?或是咽下心中悲愤,浑浑噩噩以度残生?
孟天璘的心智从未长大过,不要说沈千沫,就连孟元珩都不知道他长大后的真实性情是怎样的。
但唯一可以确定的是,无论是哪一个选择,对孟天璘来说,都是艰难而痛苦的。
而且对于孟天珝来说,他如今对孟天璘不管不问,放任他呆在西北,是因为在他看来,这个傻子皇弟对他构不成丝毫威胁。
可是一旦孟天璘恢复了心智,以他对孟天璘天生神力这一点的忌惮,以及两人之间的杀母之仇,他还会像如今这样任由孟天璘逍遥自在吗?
那一夜,坐在天山之巅的厢房里,看着躺在床上睡得安稳而平静的孟天璘,沈千沫和孟元珩终于做出了最后的决定。
由于急着赶去西凉参加叶清岚的婚礼,次日一早,两人便向凌未央辞行。
而孟天璘,则被他们留在了天山。
“天璘就麻烦凌先生多加照顾,不管如何,我们只希望他能够健康,快乐。”殿内话别之时,沈千沫对凌未央表明了态度。
听了沈千沫的话,凌未央已经心中了然。他淡笑点头道:“在下知道该怎么做了。煊王煊王妃请放心,四王爷只是因为前段时间悲伤过度,才导致身体抱恙,调养一些时日即可。在下可以保证,四王爷在天山定会身体康健。”
保证他身体康健,却不是心智恢复。
这就是沈千沫和孟元珩权衡之后为孟天璘做出的抉择。
人生在世,诸如功名利禄、金银财富、权位争斗等,都如过眼云烟,唯有健康和快乐才是最重要的。
只是这世上能够真正悟得此道者,又能够真正践行此道者,少之又少。
孟天璘能够一辈子都保持着天真无邪的赤子之心,健康快乐的生活下去,对他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幸福。
在天山之巅临别之际,沈千沫想起至今仍然双目失明的叶清岚,试着向凌未央询问道:“凌先生,我有一位闺中好友,年纪与我相仿,因为身中奇毒双目失明已经三年有余,不知凌先生对毒可有研究?”
双目失明了三年有余的女子,莫非是那位与连城师弟有纠葛的叶姑娘?
那位叶姑娘曾说自己是墨门弟子,而墨门如今已归属煊王府麾下,煊王妃与叶姑娘相识也是在情理之中的。
只是对于那位叶姑娘的眼疾,凌未央暗叹一声,他自认无能为力。
虽心念转动,凌未央的神色却没有变化,还是那样温和有礼的回应道:“真是不好意思,在下对毒理涉猎不多,恐怕要让煊王妃失望了。”
沈千沫听了不由得有几分失望。原本她还想着找个时间也带叶清岚上天山,找凌未央医治一下,可是现在听凌未央的言下之意,应该是拒绝了。
她知道,一些世外高人有自己的处事原则,并不喜欢经常被世俗之事打扰。既然凌未央不愿意,她也不好多做纠缠。只是心里难免有几分遗憾。
清岚的眼睛,真的治不好了吗?
不过这次倒真是沈千沫错怪凌未央了。他虽然人称“医仙”,到底也不是真的神仙,若论医术自然是高超的,但是也并非无所不能。
“沫儿别难过,不是还有鬼愁谷谷主么?若论毒术,普天之下怕是无人能及的上她,咱们可以去那里试试。”孟元珩见沈千沫有些低落,小声安慰道。
“凌叔叔,你要好好照顾我天璘叔哦,我会想你的……”团子颠颠的上前,拉着凌未央的衣角,仰起他红扑扑粉嫩嫩的小脸蛋,像个小大人一般,郑重其事的说道。
凌未央倒是挺喜欢这个俊美乖巧的小包子,这两日也有些习惯了“凌叔叔”这个称呼。他蹲下身轻轻刮了一下团子的鼻头,笑的如沐春风。“团子乖,凌叔叔答应你,凌叔叔也会想你的。”
凌未央这露齿一笑,好似春风拂面,团子看的眼都快直了,连叫他“团子”,他都没有放在心上。
呜呜……神仙叔叔笑起来更好看了。可是他们就要离开这儿了。
唉,也不知道下次什么时候才能再见到这个神仙一样的叔叔了。
孟元珩嫌弃的看了一眼正和凌未央难分难舍的小人儿,真想装作不认识这个“好美色”的臭小鬼。
喂,小子,拜托先把你的口水擦一擦。
为免自家儿子在外人面前出丑,无奈之下,他只得一把拎起团子的衣领,顺手便抱在了怀里,咬着牙道:“走了,再不走就把你永远留在天山,如何?”
永远留在这里陪凌叔叔么?
团子偏过小脑袋,还真的仔细考虑了一下。
凌叔叔虽然是极好的,但是这雪山上除了雪和冰,也没什么别的东西可玩了,时间短了还可以,要是时间住的长了,娘亲又不在,自己肯定是呆不住的。
想到这里,他连忙摇头,回身对着凌未央挥挥手道:“凌叔叔,我要走了,再见。你要记得来找我哦,咱们刚才拉过钩钩了,不能反悔的。”
看了一眼正抱着他,却明显不怀好意的父王,团子得意的哼了一声。
哼,别以为本世子不知道你打的什么主意,不就是想把我丢在这里,好独占娘亲么?本世子可不会那么容易受骗上当。
“天璘,留在这里要听凌哥哥的话,乖乖吃药,等养好身体之后,我和你珩哥哥就会派人来接你回煊王府的,知不知道?”沈千沫拉着孟天璘细心叮嘱了一番。
孟天璘听话的一一应承下来。
他挺喜欢这里的,也很喜欢这个说话温和,人又长的好看的凌哥哥,所以对于孟元珩和沈千沫把他留在天山的这个安排,他并没有感到不开心。
母妃不在了,这个世上对他好的人,就只剩下珩哥哥和沈姐姐了。他觉得自己应该比以前更听话一些,表现的更好一些,这样他们才会更喜欢他。
或许在不知不觉间,孟天璘的心智已经产生了一些旁人难以察觉的轻微变化。
凌未央看着这一家三口其乐融融下山的背影,又看了一眼站在他身边,人高马大的孟天璘,心里松了一口气。
幸好小世子没答应留下来。
孟天璘已经是个孩子了,要是再加上小世子这个古灵精怪人小鬼大的小家伙,这天山还不得让他们给掀翻天了。
呼……真的是好险……
回身发现孟天璘已经和几个年纪小一点的师弟们玩的不亦乐乎了,凌未央笑了笑,上前对孟天璘说道:“天璘,凌哥哥问你一个问题。”
“凌哥哥,你说。”孟天璘停下脚步,点了点头,等待他发问。
“刚才你沈姐姐提起过的那位双目失明的姑娘,可是姓叶?”
“哇,凌哥哥,你好厉害,居然连这个都知道!难道你真的是神仙?”孟天璘张大眼睛,上上下下的打量着他,满脸佩服的说道。
凌未央嘴角抽了抽,“那位叶姑娘……她现在过得好吗?”
孟天璘连连点头,“好啊,叶姐姐马上就要嫁人了,沈姐姐他们现在就是去参加她的婚礼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