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四章:怎么到哪都能碰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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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起工作的员工听了都笑话我,每次见我都喊我“晨嫂”,让我心里挺不舒服的。
这事就跟吃了哑巴亏似的,他一个傻子打不能打,骂不能骂的,说道理更是说不通,所以每次他喊我,我就当没听见。
那些跟我开玩笑的员工倒还是好的,总有那么一些人,就爱背后嚼人家舌根,他们在背后传,说我为了过上好日子勾引老板的傻儿子。
后来越穿越离谱,还有人说我和晨晨经常在饭店里偷偷做那事,我还怀了晨晨的孩子。
听着越来越离谱的传言,有好几次我都有辞职不干了的冲动。
周老板对店里的情况很关心,这个店里也有他的“卧底”,偷偷观察着员工的一举一动,如果有什么异常情况都会及时和他汇报的。
他大概也听到那些风言风语,察觉到我最近的那点心思了。
一天下班,他只把我接走,让晨晨先在店里等着他,带着我去了附近的一家餐厅。
“跟晨晨玩了这么久,还没怎么跟你提起过他的事呢。”周老板边给我夹菜边说,脸上的皱纹更加的衬托出他的沧桑感。
他的回忆像是把我拉进了一个很长很久远的电影里。
周老板和妻子是在十五岁认识的,那个时候,周老板很穷,也没有文化,而周老板的妻子却家境优渥,一直读书直到大学毕业。
为了配得上妻子,周老板从十五岁开始就想着法的创业,自己报成人自考班,终于在妻子毕业前有了成功的事业,得到了妻子家里的认同。
两个人在他妻子毕业的时候就结了婚。
“她是书香门第出身,家里好几代都是文人,所以她总是更喜爱安静的生活,我无论多忙都会每周抽出一两天的时间,陪她去安静的野外去饮茶赋诗,有时她还会背着自己的古琴,就在流水的河边弹奏呢。我总有种生活在古代的错觉,她就像是一个天女下凡了。我毕竟还是粗人,不懂那些诗词歌赋,她倒也不嫌弃我,只要我陪着她就好。”
提起妻子,周老板脸上的幸福就抑制不住了。
听他的描述,我的脑海中也浮现了一副神仙伴侣的模样,年轻的周老板和妻子在山野河流之间抛弃尘世的纠纷,躲在诗词的意境之中悠闲自得。
那时候大概因为电视剧的影响,我的心里多少有点武侠情怀,总是渴望自己能回到古代,去过像周老板他们这样的生活。
可是生活是公平的,大概是上天给予两个人的照顾太多,引得死神妒忌。
在晨晨刚出生的时候,他的妻子就大出血死了,都没来得及见他们的孩子眼。
伤痛欲绝的周老板独自抚养着晨晨,山野之间也再不会有这对神仙伴侣的身影了。
大概是因为遗传了俩个人的聪慧,晨晨从小就特别聪明,五岁就差不多能自己完整的读一本书了,唐诗宋词也是张口就来。
可是命运就是这样跌宕起伏,就在晨晨被大家誉为神童的时候,一场病夺走了晨晨的灵性,让他变成了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子。
“其实想想,也怪我,没早点注意到孩子的病情,给耽误了,我真恨不得烧傻的人是我。”周老板捂着自己的脸,把头发往上捋了捋。
傻了之后的晨晨变得沉默寡言,也不知道是因为不懂得和人接触还是自己知道自己是个傻子,不受人待见,干脆把自己封闭起来了。
“我已经好久没见晨晨的眼神里有反应或者看到晨晨这么活泼开朗了。说实话,当初留下你我是有私心的,想让你陪陪晨晨。我每天工作忙,晨晨又不能去学校,把他放在家我不放心,以前请过保姆,可是她们都偷偷虐待晨晨,我不可能24小时陪着他,只能把他放在我的饭店里,让员工帮忙照看着,也能让他多接触接触这个社会。”
“不过晨晨还是很抵触和别人接触,直到你的出现后,晨晨就像变了个人,有时候我都觉得他是不是要变好了。”周老板的话里带着希望,可我们都明白,烧坏了的脑子怎么可能回复?也许晨晨只是单纯的觉得我很好而已。
周老板叹了口气,把自己这次找我的目的说了出来。
“我听说过员工们之间的风言风语,我听见后也挺生气的,你不要搭理他们,我已经安排小王辞退他们了,看你最近的状态,总觉得你是不想在这呆着了,希望你能留下来,就当是帮帮晨晨,好吗?”
他的语气诚恳,眼睛里闪着泪花,受到那么多人敬仰的他,在孩子的事上却要低头求我这么一个辍了学出来打工的人。
其实就算他不这么说我也不忍心走了,从晨晨和我接触的第一天起,我好像就注定对晨晨有了责任。
人心都是软的,我突然就想通了,我总不能因为一些SB的胡言乱语就放弃自己的生活,抛弃需要我帮助的晨晨和周老板吧?
要是一味地在乎别人的目光,那我不用活了,到哪都有人嘴,不管怎么做都会有人说的,可是换个角度想,他们说谁,还不是因为嫉妒?
“周叔叔,你不用担心,我暂时不会走的,不过我早晚还是得走,我不能一辈子当服务生吧,就怕到时候不能这么陪着晨晨了。”
周老板和蔼一笑,让我别担心,能陪多久就陪晨晨多久,要是愿意一直陪着,他可以养着我们俩。
我当时没听懂周老板的意思,以为他是要认我做干女儿,心里感激的不得了。
周老板说话很讲信用,第二天我去上班的时候,就看到那些说闲话的人垂头丧气的来饭店结工资走人了。
他们里面有人还是很厉害的厨师,非常难得,当初是周老板高价请来的。
为了孩子,周老板真的什么都可以放弃,单凭这一点,他在我心里的形象就已经有两米那么高了。
这种崇拜并不过分,以为我从没感受到这种强烈的父爱母爱,所以异常的渴望和羡慕。
“la……老婆,你……干嘛……额?”我正在包房里收拾卫生,晨晨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我身后,直勾勾的看着我。
我站起来,皱着眉头把他领出包房。
“你以后不要去没打扫干净的包房里啊,看你鞋都蹭上菜汤了,我给你擦一擦。”我蹲下身子,用湿巾帮他把鞋擦干净。
我是打心底对晨晨好的,他在我心里就像我的弟弟似的,看着他的样子,我总是很心疼,总想好好去保护保护他。
“服务生,311在哪个方向?”我正在擦鞋,一个客人在我身后拍了拍我问道。
我赶忙站起来,把自己乱乱的头发掖到耳朵后面,转过身想要回答。
“先生,在左……”看到那人的脸时,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陈致远那张令人讨厌的脸离我很近,他看到是我之后也皱起了眉头。
“卧槽,怎么吃个饭都能碰到傻逼,哪他妈的都有你,服了,你跟踪我的吧?”陈致远把胳膊叠在胸前,像无赖似的站在那,俯视着我。
他高我一个头,我微微仰视,眼神轻蔑的看着他,骂他自恋。
陈致远用他招牌式的,让人讨厌的笑容应对我骂他。
“你就不怕我举报你或者揍你一顿?”他慢慢逼近我,掰了掰自己的手指头,关节咯咯作响。
想起他打王哲的样子我就一身冷汗,顿时没了底气,不停的往后退。
见我被欺负,晨晨突然吼了一声,他冲上前,推了陈致远一把。
一起工作的员工听了都笑话我,每次见我都喊我“晨嫂”,让我心里挺不舒服的。
这事就跟吃了哑巴亏似的,他一个傻子打不能打,骂不能骂的,说道理更是说不通,所以每次他喊我,我就当没听见。
那些跟我开玩笑的员工倒还是好的,总有那么一些人,就爱背后嚼人家舌根,他们在背后传,说我为了过上好日子勾引老板的傻儿子。
后来越穿越离谱,还有人说我和晨晨经常在饭店里偷偷做那事,我还怀了晨晨的孩子。
听着越来越离谱的传言,有好几次我都有辞职不干了的冲动。
周老板对店里的情况很关心,这个店里也有他的“卧底”,偷偷观察着员工的一举一动,如果有什么异常情况都会及时和他汇报的。
他大概也听到那些风言风语,察觉到我最近的那点心思了。
一天下班,他只把我接走,让晨晨先在店里等着他,带着我去了附近的一家餐厅。
“跟晨晨玩了这么久,还没怎么跟你提起过他的事呢。”周老板边给我夹菜边说,脸上的皱纹更加的衬托出他的沧桑感。
他的回忆像是把我拉进了一个很长很久远的电影里。
周老板和妻子是在十五岁认识的,那个时候,周老板很穷,也没有文化,而周老板的妻子却家境优渥,一直读书直到大学毕业。
为了配得上妻子,周老板从十五岁开始就想着法的创业,自己报成人自考班,终于在妻子毕业前有了成功的事业,得到了妻子家里的认同。
两个人在他妻子毕业的时候就结了婚。
“她是书香门第出身,家里好几代都是文人,所以她总是更喜爱安静的生活,我无论多忙都会每周抽出一两天的时间,陪她去安静的野外去饮茶赋诗,有时她还会背着自己的古琴,就在流水的河边弹奏呢。我总有种生活在古代的错觉,她就像是一个天女下凡了。我毕竟还是粗人,不懂那些诗词歌赋,她倒也不嫌弃我,只要我陪着她就好。”
提起妻子,周老板脸上的幸福就抑制不住了。
听他的描述,我的脑海中也浮现了一副神仙伴侣的模样,年轻的周老板和妻子在山野河流之间抛弃尘世的纠纷,躲在诗词的意境之中悠闲自得。
那时候大概因为电视剧的影响,我的心里多少有点武侠情怀,总是渴望自己能回到古代,去过像周老板他们这样的生活。
可是生活是公平的,大概是上天给予两个人的照顾太多,引得死神妒忌。
在晨晨刚出生的时候,他的妻子就大出血死了,都没来得及见他们的孩子眼。
伤痛欲绝的周老板独自抚养着晨晨,山野之间也再不会有这对神仙伴侣的身影了。
大概是因为遗传了俩个人的聪慧,晨晨从小就特别聪明,五岁就差不多能自己完整的读一本书了,唐诗宋词也是张口就来。
可是命运就是这样跌宕起伏,就在晨晨被大家誉为神童的时候,一场病夺走了晨晨的灵性,让他变成了一个什么都不懂的傻子。
“其实想想,也怪我,没早点注意到孩子的病情,给耽误了,我真恨不得烧傻的人是我。”周老板捂着自己的脸,把头发往上捋了捋。
傻了之后的晨晨变得沉默寡言,也不知道是因为不懂得和人接触还是自己知道自己是个傻子,不受人待见,干脆把自己封闭起来了。
“我已经好久没见晨晨的眼神里有反应或者看到晨晨这么活泼开朗了。说实话,当初留下你我是有私心的,想让你陪陪晨晨。我每天工作忙,晨晨又不能去学校,把他放在家我不放心,以前请过保姆,可是她们都偷偷虐待晨晨,我不可能24小时陪着他,只能把他放在我的饭店里,让员工帮忙照看着,也能让他多接触接触这个社会。”
“不过晨晨还是很抵触和别人接触,直到你的出现后,晨晨就像变了个人,有时候我都觉得他是不是要变好了。”周老板的话里带着希望,可我们都明白,烧坏了的脑子怎么可能回复?也许晨晨只是单纯的觉得我很好而已。
周老板叹了口气,把自己这次找我的目的说了出来。
“我听说过员工们之间的风言风语,我听见后也挺生气的,你不要搭理他们,我已经安排小王辞退他们了,看你最近的状态,总觉得你是不想在这呆着了,希望你能留下来,就当是帮帮晨晨,好吗?”
他的语气诚恳,眼睛里闪着泪花,受到那么多人敬仰的他,在孩子的事上却要低头求我这么一个辍了学出来打工的人。
其实就算他不这么说我也不忍心走了,从晨晨和我接触的第一天起,我好像就注定对晨晨有了责任。
人心都是软的,我突然就想通了,我总不能因为一些SB的胡言乱语就放弃自己的生活,抛弃需要我帮助的晨晨和周老板吧?
要是一味地在乎别人的目光,那我不用活了,到哪都有人嘴,不管怎么做都会有人说的,可是换个角度想,他们说谁,还不是因为嫉妒?
“周叔叔,你不用担心,我暂时不会走的,不过我早晚还是得走,我不能一辈子当服务生吧,就怕到时候不能这么陪着晨晨了。”
周老板和蔼一笑,让我别担心,能陪多久就陪晨晨多久,要是愿意一直陪着,他可以养着我们俩。
我当时没听懂周老板的意思,以为他是要认我做干女儿,心里感激的不得了。
周老板说话很讲信用,第二天我去上班的时候,就看到那些说闲话的人垂头丧气的来饭店结工资走人了。
他们里面有人还是很厉害的厨师,非常难得,当初是周老板高价请来的。
为了孩子,周老板真的什么都可以放弃,单凭这一点,他在我心里的形象就已经有两米那么高了。
这种崇拜并不过分,以为我从没感受到这种强烈的父爱母爱,所以异常的渴望和羡慕。
“la……老婆,你……干嘛……额?”我正在包房里收拾卫生,晨晨不知道什么时候站在我身后,直勾勾的看着我。
我站起来,皱着眉头把他领出包房。
“你以后不要去没打扫干净的包房里啊,看你鞋都蹭上菜汤了,我给你擦一擦。”我蹲下身子,用湿巾帮他把鞋擦干净。
我是打心底对晨晨好的,他在我心里就像我的弟弟似的,看着他的样子,我总是很心疼,总想好好去保护保护他。
“服务生,311在哪个方向?”我正在擦鞋,一个客人在我身后拍了拍我问道。
我赶忙站起来,把自己乱乱的头发掖到耳朵后面,转过身想要回答。
“先生,在左……”看到那人的脸时,我一句话都说不出来了。
陈致远那张令人讨厌的脸离我很近,他看到是我之后也皱起了眉头。
“卧槽,怎么吃个饭都能碰到傻逼,哪他妈的都有你,服了,你跟踪我的吧?”陈致远把胳膊叠在胸前,像无赖似的站在那,俯视着我。
他高我一个头,我微微仰视,眼神轻蔑的看着他,骂他自恋。
陈致远用他招牌式的,让人讨厌的笑容应对我骂他。
“你就不怕我举报你或者揍你一顿?”他慢慢逼近我,掰了掰自己的手指头,关节咯咯作响。
想起他打王哲的样子我就一身冷汗,顿时没了底气,不停的往后退。
见我被欺负,晨晨突然吼了一声,他冲上前,推了陈致远一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