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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九章 苦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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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三十九章 苦酒

    刚才下楼后得知所有人都趴在屋外偷听了我和Redback的好事,虽然我恼羞成怒,但又摆不平这群贱人。看他们人人一脸“有本事来啊,我就不信你打得过我们三十几个人”的表情,我是急得直跳脚,没有办法。

    疏忽,疏忽!以后绝不能再犯这样的错误了,决不能再犯这样的错误了!看着边上不亦乐乎的人群,我扭过头狠狠地盯了罪恶的帮手天才一眼,明确地告诉他:小子,可以!你出卖我,我这两天就去找你!你可别给我落跑。没想到,这家伙竟然一梗脖子躲在了小猫后面,妈的!真不是东西,让女人护着你。

    正当我们一群人乱哄哄地打成一片的时候,会客厅中的人渐渐多了起来。各方角色都开始登场,大都穿着整齐,长得人模人样,谁会想到他们都是杀人放火的一方黑手呢?

    客人越来越多,宛如一个上层的交际晚会,我觉得我们穿着军装站在这里十分显眼。

    “我们这样站在这里挺扎眼的,是不是去换换衣服?”我掐着天才的脖子一边摇一边问边上的屠夫。

    “换什么衣服?穿了西装就不知道你是干什么的了?”屠夫搂着刚陪他从楼上下来的女人,一边喝酒一边不以为然地说道。

    “是啊,就屠夫那张脸,50米外就认出是他了!”快慢机一直没有找姑娘,只是站在角落里和那个胡克聊天,两个人似乎很熟,看到我下来,带着胡克走了过来。

    “刑天,这位是胡克。胡克,这个是刑天,外号食尸鬼,是中国人。说不定什么时候你们互相有需要,现在认识一下以后再加深感情……”快慢机把胡克介绍给我。他是个大肚子,有50多岁了,一米八的身高,留着大胡子,鹰钩鼻,绿眼珠,看上去是很典型的俄罗斯人。

    “中国的同志啊!你好,你好!”胡克说着给了我一个热情的拥抱,一股强烈的体臭冲得我一阵恶心。我真佩服刚才和他聊天的那个女人,竟然还能在这种“氛围”中聊得那么开心、专业!

    “你好,同志!”我也紧紧地抱着他使劲儿拍了拍,据说你用的力越大说明你越真诚。

    “我在佣兵界很少见到中国人,更别说狼群这种特级部队了。你能加入狼群说明你很厉害啊,什么出身啊?黑衫还是蓝衫?”胡克一边说一边拍我的肩头。

    我知道,他说的“黑衫”“蓝衫”是中国特种兵的一种隐称。特种兵中的精英被称为黑衫,我哥就是黑衫级。而蓝衫就是更加传奇的人物了,什么都会用,近身一个能打我哥那种级别的七个。不过这种称呼外人是很少知道的,没想到,这个黑帮线人竟然也知道,我不禁对他们的情报收集工作非常佩服。

    “我不是军人出身,我是搞电子技术的。”我不想说大话,但也不敢说谎话,因为他肯定能查出我是谁,根本没有隐瞒的必要。

    “电子技术?呵呵,你搞的电子技术看来是很危险的那种啊!”胡克用手指在自己的脖子上画了一下,我知道他是看到我喉结上的伤疤了。明眼人一眼就能看出这是怎么来的。

    “是啊,竞争比较激烈!”我摸了摸脖子上的伤,想起那次地狱般的经历,身子不禁颤抖了一下。

    “哈哈哈哈!我喜欢这小子!这个朋友我交了!”胡克豪爽地笑了起来。我也笑了笑,总算见识到了俄罗斯人的豪爽,拍得我肩膀都快肿了……这家伙也不是普通黑帮。

    胡克和我聊了两句中国的事,我真没想到他对中国这么了解,甚至能分清南北朝和五胡这些连我都记不清的中国历史。聊了一会儿他便告辞了,向一个刚进来的客人走了过去,然后就又是一阵热情的拥抱……我看着胡克的背影问快慢机:“这个大肚子的俄罗斯人是什么出身?”

    “呵呵,你也看出来了。他以前是苏联军事情报局下属的特种作战部队的,在1979年干涉阿富汗的时候,他曾经带队主攻戴兰拉明皇宫,并将阿明总统和他的家人、顾问以及皇宫警卫全部做了。他年轻的时候也是极厉害的角色,退役后给黑帮老大当保镖,后来年纪大了就成了二把手,负责接洽和情报。”快慢机慢慢地给我讲起胡克的故事。

    “原来如此!”怪不得这家伙对中国了解得这么清楚,原来是情报部门的。

    不一会儿,公子哥儿又带过来一个人,叫索斯,是南美的情报掮客。相互认识以后,不断有队友把相熟的人介绍给我。一会儿工夫,欧、美、澳、非四大洲的情报掮客和军火商、毒贩什么的我就认识了不少,但我发现一直没有亚洲的情报掮客。

    “怎么没有亚洲的情报掮客?”我问边上的快慢机。

    “杨不是被你杀了吗?”快慢机点醒我。

    “我知道啊,可是就没有人接他的班?我有点儿事想打听一下!”我就不信,亚洲除了杨就没有搞情报的了。

    “情报掮客多的是,可是要混到杨和胡克这种级别,就不是一天两天可以做到的,这需要同行的信任。现在亚洲还没有谁的威信比杨高,其他人也不够格到这里来。”队长不知什么时候来到我的身后。

    “你想问什么?”天才在边上凑了过来。

    “我想问一下杨死了后,缅甸那边有什么动静,有没有实施什么报复行动?我想知道同盟军有没有向中国内陆派人,我怕他们会报复我的家人。”我知道,商场那件事中不少匪徒都看到了我的脸,虽然不一定知道我是谁,可是复原出一张画像还是不难的。而且杨又是亚洲最大的情报商,手下一定有很大的情报网。他做那件事就是为了救缅甸同盟军的头子,如果那家伙要为杨报仇,那我的家人就生活在危险中了。即使知道我进了狼群,我相信他们也不会轻易放过我。

    “这个交给我了,我一定给你查得清清楚楚。”天才拍着胸脯保证道。

    “好,那就拜托你了。如果你查到了,我就不再追究你向他们提供窃听器的事了,但你要给我弄个反侦察装置。我以后可不想再当免费男主角了!”我用胳膊勒着天才的脖子威胁道。

    “这个好说,这个好说!”天才挣扎着想掰开我的钳制,但没有得逞。直到我松开手,他才一溜烟地又跑到小猫身后了。

    暂时搁下一件心事,我才注意到泰勒夫人和神父也已经回来了。神父正在训斥Redback,并不时地扭头扫我一眼,吓得我都不敢看他。

    正当我担惊受怕的时候,泰勒夫人宣布晚宴开始了。我跟着大家一起到了宴会厅,那里有无数的自助式餐点。大家一边交换情报一边吃点心,有人随着音乐在中间的舞池内跳起了华尔兹。其实大家来这里根本就不是吃东西的,但我本来中午就没吃饱,刚才又和Redback剧烈地活动了一下,所以有点儿饿了。但眼前的餐点除了面包和红酒,我都不认识,又不好意思乱动,怕吃东西程序错了出洋相。

    “Redback,来一下!”我轻轻地招了招手,把她叫了过来。虽然我们两个有了亲密关系,但Redback对我的态度似乎并没有什么改变,也不知她是怎么想的,真是摸不透。

    “这个东西是什么?怎么吃?”我指着面前盘子里铺在冰块上的黑黑的一粒粒晶莹剔透、浑圆小巧的珍珠问道。Redback还没有说话,边上的公子哥儿一下就蹿了过来,吓了我一跳,看样子是等卖弄的机会好久了。

    “这是鱼子酱,笨蛋!嘿嘿,小子,你吃中国菜的时候不是笑话我们吗?我看你怎么吃这个东西!Redback,不许教他。”这个家伙想报中午的一箭之仇啊。

    既然是酱,那就是抹在什么东西上吃了。我拿起边上的一片面包,拿起餐刀轻轻地切下一小块,然后轻轻地抹在面包上,准备放进口中。这个过程中我一直看着公子哥儿,希望从他的表情中发现我是不是有吃法不当的地方。不过,这小子一直笑眯眯的,我也不知是对还是错。

    “暴殄天物,暴殄天物!”公子哥儿夸张地捂着脸,好像不忍心看我把鱼子酱放进嘴似的。

    我没理他,径自把面包放进口中,腥腥的,咸咸的,并不是十分好吃。

    “这个东西……不怎么样嘛!”我对公子哥儿说。

    “什么?”公子哥儿的脸当时就垮下来了,“不好吃?这可是贝鲁嘉鱼子酱啊,是伊朗皇室的贡品,一盎司(28.3克)1500美元啊。极品中的极品啊!”

    “什么?”我吓了一跳,“一盎司1500美元?快比钻石还贵了!”

    “当然了。这可是被称为黑珍珠的好东西啊!”Redback在边上接口了,“鱼子酱最珍贵的一点,以及鱼子酱加工和运送之所以这样困难、这样花钱,全在于这鱼卵送入口中时,必须是粒粒完整的。只有这样,在你用舌头和上颌压碎鱼卵时,你才能领会到,费了这么多功夫,原来全是为这小小鱼卵美味爆涌而出的感觉。鱼卵若是先被餐刀压破了,含了一嘴鱼子酱的高潮快感就提早由吐司享受,而轮不到你的舌头了。所以,一定要用汤匙。你一拿餐刀就错了!”

    Redback一边讲一边用汤匙轻轻地取了一勺送入口中,吃得津津有味。

    我也照样轻轻地取了一勺送入口中,先用牙齿轻轻咬破,耳中欣赏啵啵的声音,再用舌头仔细品味,然后才吞下去。果然,刚才的咸腥味变成了一种“鲜”的感觉。法国大餐确有奇特之处啊!之后,我又在Redback和公子哥儿的指导下试吃了肥鹅肝和松露等法国大餐中“重量级”的菜。看我吃得津津有味,公子哥儿一脸的骄傲神色。看来那句话说得一点儿不错:如果说这个星球上有人敢在饮食文化上与伟大的中国人相比肩,那一定是法国人。这是个天生流着贵族血液的民族,即使在二战纳粹的铁蹄之下,骄傲的法国人也要忙着把他们的红酒深埋地下,不想被他人染指。

    虽然我吃得很爽,但其实并不很合胃口,只是图个新鲜。而且听到公子哥儿将面前的菜价一一报出后,我感到法国人太奢侈了,才煎鸡蛋那么大的一块肥鹅肝就要上千美元,一块松露比黄金还值钱。我算了算,我吃的东西都快上万美元了,可是肚子里什么感觉也没有,还没有吃三个馒头喝碗汤爽,看来我天生不是享福的命。

    好不容易吃得差不多了,用餐巾擦了擦嘴,倒了一杯摩东-罗歇尔德红酒品尝着微酸的佳酿。我退到宴会厅的一角,靠着墙旁观着面前热闹奢华的场面,这就是佣兵的生活吗?怪不得公子哥儿他们每次出任务赚那么多钱都不够花,这种挥金如土的生活,确实不是一般人过得上的。虽然我们狼群出一次任务,每人最少也有十几万美元入账,但还不够办一次这样的宴会,光我手里的红酒一瓶就要数千美元。狼群虽没有这么夸张,但据我所知,其他兄弟也都有自己特殊的爱好:狼人在非洲的一个小国内买下了一座山;小猫有一屋子的高级鞋子,但从没见她穿过;美女除了给家人买了个大庄园外就爱买发卡,一个产自瑞士名家手中的镶满碎钻的发卡花掉了她130万美元,她连眼都没眨一下,而这样的发卡她有一抽屉;恶魔喜欢开车,地下车库有各种各样的跑车,连一级方程式的赛车都有;大熊有片林场,没事爱回去锯木头。而刺客喜欢钓鱼,有好几艘不同样式的游艇。大家各有各的嗜好,花起钱来像流水一样。也许是因为在战场上的压力太大了,所有人没有任务的时候都需要宣泄一下,最好的办法就是——花钱。没钱了再上战场,回来再花钱,这样一直循环直到挂掉,不知道以后我会不会也走进这样的恶性循环?我清楚,我越来越适应这种生活,也许我也应该找一个属于我的方式。倒是屠夫这家伙我从没弄清楚他喜欢干什么,除了和我们一样在武器装备上砸点儿银子,就没见他有什么爱好,当然杀人不算!

    看着眼前穿梭的红男绿女,我越来越提不起劲头,把手中的红酒一饮而尽,放下杯子,我慢慢地溜出房间,望着天上的星光,我想起了家乡,现在家里应该是几点了呢?父母应该睡了吧?大哥估计还在执行警戒任务,而宛儿……想到这个名字,我心中一阵刺痛,脑中回响起国庆时她的哭喊声。我摇摇头,想驱走这令我无比痛苦的声音,但不管怎么做都是徒劳,声音依旧在我耳中盘踞着不肯离开。

    和边上的先锋打了个招呼,我冲出别墅跳上了悍马,打着火,一踩油门,车子箭一样飞了出去。我不知道我想去哪儿,只是想找个地方一个人待着。车子飞驰在公路上,看着擦肩而过的车灯,我漫无目的地游荡在大都市的夜色中。

    在马赛的大街上逛了两个钟头后,我把车停在了一条小街边。这条街很有名,当地人习惯称它为“佣兵街”,因为当年外籍军团成立前,这里是难民、无业游民和各色罪犯的聚集地,路易·菲力浦国王于1831年3月10日成立外籍军团时,居然有80%的军源来自这里,而佣兵退伍后又都回到这里,做起生意。慢慢地,这里成了佣兵的集散地,合法的、非法的组织都在这里出没,100多年了,这里依然鱼龙混杂。

    如果说刚才的别墅是高级情报集散地,那么这里就是低级的人力市场。华灯初上,正是这里热闹的时候。街边无数的小酒馆和夜总会声色喧哗,各色军人和地痞熙熙攘攘,来往穿梭,衣着暴露的廉价妓女对每一位过往的路人展示她的“真材实料”。这里才更像我印象中佣兵应该来的地方。

    甩开拉着我衣服推销自己的妓女,我推开门走进了一家名叫“血池”的酒吧。

    一进酒吧,一股酒精混合着汗臭夹杂着香水的怪味扑面而来,呛得我差点儿摔个跟头,各种叫骂声包裹在轰鸣的音乐中冲进了我的耳朵。虽然这里的环境不怎么样,可是我的心情马上好了不少,无拘无束的氛围让我的身心放松了下来。

    坐到吧台前的高脚椅上,我向满身刺青的酒保要了杯伏特加烈酒,一饮而尽,火炙般的感觉顺着食道一直烧到胃底。“干!”我一边吸气一边咒骂,又向酒保要了一杯。两杯酒下去,肚子里热乎乎的,脑子也有点儿晕晕的感觉了。平常我是不喝酒的,这是第一次喝闷酒。

    配合着乐队轰鸣的音乐,吧台上的两个脱衣舞女正在表演钢管秀,细长的美腿在面前晃来晃去。其中一个女人慢慢地伏下身,托着一对加工过的豪乳对我大抛媚眼。我把酒保刚满上的伏特加递给了她,没想到,她竟然用巨乳夹住酒杯,把酒喂给了边上的另一个舞女。两个女人在那里你喂我一口、我喂你一口的样子淫荡极了,顿时酒吧中响起了铺天盖地的掌声和呼哨。一大群人拿着小面额的钞票塞进她们穿着的一只高跟鞋里,我也掏出10美元塞了进去。

    我一边喝酒一边看脱衣舞,思乡的痛苦慢慢地被涌上来的酒意压了下去。

    我正喝得尽兴,边上摇摇晃晃地凑过来一个衣着肮脏、眼神混浊的棕发中年男子,看着我面前的酒杯吞了口口水,然后结结巴巴地用半生不熟的日语说道:“能请我喝杯酒吗?”

    “我为什么要请你喝酒?”我用日语回答他。

    “有什么关系,反正你们日本人有的是钱,我就要一小杯,只一小杯!交个朋友嘛,法国我很熟的。”这个人一边向我凑来,一边用手指比画着,向我说明他的需要是多么微不足道。

    “滚开,哈维!如果你再骚扰客人,我就把你扔出去!”酒保一脸凶神恶煞的表情,扬了扬拳头威胁道。

    我笑笑挥了挥手打断了酒保,指了指边上的椅子,然后说:“我不是日本人,但我可以请你喝一杯。”我示意酒保给他也来一杯。

    “先生,你不要迁就他,这家伙是个狗皮膏药,粘上就甩不掉了,对付这种人最好的办法就是打碎他的下巴,扔到街上去!”酒保一脸不情愿地一边说一边把酒推到哈维面前。

    “要你多管闲事,德尔!”哈维一把抢过酒保递来的酒杯,一边说一边顺着手背把溢出的酒水吸吮了个干净,用两只手掐着酒杯,低下头伸出舌头轻轻地在酒面上舔了一下,然后闭上眼睛在嘴里搅动舌头,脸上露出幸福的微笑。

    他喝酒的样子让我想起一个人——屠夫,屠夫杀人的时候也是这个样子,一副很享受的表情。不过,两个人的爱好的性质有天壤之别,这个人虽然酗酒而且几乎成了个废物,但并没有伤害别人,而屠夫就……想到这里,我不禁打了个冷战……真不明白屠夫怎么会变成那个样子……“先生,你说你不是日本人,那你是……”哈维轻啜了一口面前的酒,凑过脸来问道。

    我避过他口中传来的酒臭,然后说道:“我是中国人。”我突然想起一件事,紧接着问道:“怎么,这里有很多日本人吗?都是干什么的?”

    “是啊,很多日本人都是来买醉和嫖妓的,也有佣兵。”哈维一脸热情地为我解答,“先生,刚到法国吗?有什么问题尽管问我,哈维可是出了名的万事通啊。不过,看你的样子不像是刚来法国啊!”哈维一面上下打量我一边挠头。

    “我来法国有些日子了,只是很少来这里。”其实我才来过一次,还是跑来接喝成死猪的底火。

    “呵呵,有什么想了解的吗?只要再给我一杯酒,你就是我的上帝,我对你知无不言!”哈维看有利可图,马上一口喝干了面前的酒,然后举着酒杯对我说道。

    当我向酒保要了整整一瓶伏特加放在他面前时,哈维的表情好像要跪下来吻我的脚面似的。他倒了一杯后把酒瓶搂在怀里,东张西望生怕别人抢走,等发现没有人注意他后才对我说:“上帝啊,你想知道什么?”

    我不禁笑出了声,真有意思!过了一会儿收住笑,我才问道:“日本人有很多人当佣兵吗?”

    “是啊,日本军队被禁止参与国外的任何军事活动,但日本军人总想在世界上显露一下实力。既然不让派正规军,就以佣兵的名义向外发展,所以国外很多佣兵团中都有日本人……”哈维对这些事还挺了解。

    “所以,你把我也当成日本人了?”我接口道。

    “嘿嘿,是啊。在我眼里,亚洲人长得都差不多……不过你个头不像日本人,没见过长你这么高的日本人!”哈维笑笑接着说,“其实主要是中国人很少来这里嫖妓。一般见了亚洲人先问是不是日本人,很少有错的。”

    我笑了笑,原来是这个原因。估计在法国的中国人不好这一口吧。

    “日本的佣兵比较有名的是什么团队?”我接着问。

    “黑日。”哈维立刻就给出了答复,“黑日是最有名的,成员是清一色的日本人,常接比较大的任务。它擅长渗透和情报收集,据说前一段的科索沃战争他们就参加了,估计现在还没有回来。”

    “还有别的吗?”我问道。

    “没有了。其他的都不行,只能给人看家护院。”哈维对其他的日本团队很不以为然。

    “你以前也是佣兵吧,怎么混成这个样子了?”我能肯定他是佣兵,因为从他的话语中,听出他的军事素质很不一般。

    哈维没有说话,只是一个劲儿地灌酒,很快就把怀里那瓶酒喝了个底朝天,看样子是碰到他的痛处了。

    “如果不能说就算了!”虽然我很想听听他的故事,但我没有挖人旧伤的毛病。

    “我以前也是个佣兵,我很喜欢战场上那种刺激而血腥的日子……”沉默了一会儿,当我以为他不想再和我说话了的时候,哈维突然幽幽地说道,“我有个儿子,叫吉米,是个勇敢而倔强的小淘气,从小就很崇拜我,总是围着我打听战场上的故事。由于我一直在外打仗,所以孩子是由妻子带的。我认为只要把每次出任务的钱寄给他们,让他们好好地生活,我就尽到了做父亲的责任,而我确实也是这样做的。我不停地在战场上征战,从非洲打到亚洲,从中东打到北欧,除了每年少得可怜的假期,我都是通过书信和孩子联络感情。这样的生活一直持续到我45岁的时候,那一年我的存款达到了100万美元,我觉得我已经老了,不能再打仗了,我想结束那次任务后就退出佣兵界,回到家富足地过完下半辈子。可是就在那一夜,我们遇到了另一支佣兵武装的狙击,两支队伍打了一夜,直到天亮对方才伤亡惨重地撤退。我在打扫战场的时候,在一具无头尸体上发现了一只潜水表,那是我送给儿子的18岁的成年礼物。原来他也想像他的父亲一样成为一名勇敢而无敌的战士。可是他却死在了父亲的枪下……我用重机枪将我的儿子打成了肉泥……哈哈……哈哈……”

    看着哈维趴在吧台上哭得死去活来,我很后悔刚才的问话。原来佣兵生活还有这么悲惨的故事,和他比起来,我背井离乡的痛苦只能算无病呻吟了。

    “酒!给我酒!我要喝酒!”哈维瞪着血红的眼睛,揪着酒保的衣领叫道。

    我截住了酒保挥向哈维的拳头,让他上酒,哈维想喝多少就给多少,怪不得他要醉生梦死,我经历了这种事估计会彻底崩溃!幸好我哥哥在中国,没有什么出国打仗的可能,否则……想起这种可能,我就一身的冷汗。

    看着喝得烂醉如泥的哈维,我无奈地摇了摇头,这个人已经毁了!可是我没有资格去可怜他,因为他就是一面镜子,也许现在的他就是将来的我,如果是这样的话,还不如让我死在战场上……我替哈维结账,又买了很多酒表示我的歉意。这时,入口的推门哐的一声被人大力推开了。一群人大摇大摆地吆喝着走了进来,其中一个满脸横肉的家伙向我这个方向看了一眼,然后走了过来,来到近前竟一脚把哈维从座椅上踹了下去。

    哈维一不留神,摔了个狗啃泥,牙都磕掉了,满嘴是血,怀里的酒瓶也掉在地上摔碎了。哈维迷迷糊糊地爬了起来,没擦嘴角的血,反而趴在地上去吸洒了一地的酒水。

    “哈哈……这就是当年号称‘血勇士’的哈维·戴森,看他现在就像一条狗一样!”踢人的家伙坐到哈维的位置上,一边向边上的队友炫耀,一边指着地上的哈维大笑。

    酒吧里的人一下子都笑了起来,好像哈维就是一个小丑一样。可悲的是哈维好像没有知觉似的,继续趴在那里舔地上的酒水。看着哈维,我也不知该怎么办了。一年的佣兵生活让我养成了好勇斗狠的性格,但也让我有了审时度势的自觉和冷血。现在这帮人有十几个,还都带着家伙,我如果帮哈维,很可能和他们发生冲突。如果是肉搏我倒不怕,可是一旦拔枪,十几个打一个,我就死定了……我觉得犯不着为一个陌生人冒这种险,虽然他的故事很感人。所以我没有吭声,看他们要干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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