绯色烟尘 / 琉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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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二十二岁那年认识陆莫笙,因为这幅姣好的皮囊,他故意接近我,唆使我为他卖命。
我以为,除了这层关系之外,陆莫笙是爱我的。可当我为了他所谓的权利和地位,一次次出卖自己的肉体和灵魂之后,他却绝情绝义的告诉我,“秦若,在我眼里,你还不如夜总会的小姐。”
是吗?小姐!既然这样,我就让你看看我秦若即使是做了小姐,也是最耀眼的那一个。
我用了三年的时间,成为维多利亚的头牌,我用事实向你证明,有多少比你更加优秀的男人想要得到我。
二十八岁,我成了维多利亚最红最年轻的妈妈桑。陆莫笙这个男人,倾尽了一切想要得到我。
当我站在欲望的最顶端,我早就不是当年那个秦若了,想要我回头,除非他死在我的面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