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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故友相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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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歌。”来人张开双臂,清歌见状,身影一闪,直接避了开去,来人扑了一个空,好不容易稳定住了身形,转身幽怨地看着清歌。
“清歌,我们这么久没见,你竟然吝啬到连一个拥抱都不愿意给我。”来人说着话,看着清歌的眼神越发幽怨,就像是一个被渣男抛弃的幽怨小媳妇。
清歌嗤笑,抬手搓了搓胳膊,“猴子,你信不信我拔光你身上的毛?”
被叫做猴子的那人哼了一声,气急,“清歌,都说了不要叫我猴子,我是有名字的人,我叫侯明达。”
猴子这个外号是清歌小时候给他取的,他们是幼儿园时的同桌,侯明达从小就长得瘦小,加上头发枯黄,看着可不就像是一只小猴子。
清歌原本是不会这样称呼同桌的,毕竟不礼貌,可谁让侯明达那时候看着瘦弱可欺,却性子霸道,看清歌是个小女孩就想欺负她,结果可想而知,被清歌狠狠教训了一顿不说,还得了“猴子”外号一枚,从小叫到大。
面对侯明达的气急败坏,清歌则是一脸淡定,“哦,我都忘了你还有大名。”
侯明达盯着清歌的脸,你说这人长得这么漂亮,说出口的话怎么就那么欠揍呢,可真让他上去揍人他是不敢的,不是因为清歌是女孩子,而是因为无数次的经验告诉他,眼前的人就算再无害那也是表象,这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小狼崽。
侯明达傲娇地哼了一声,抬手勾住清歌的脖子,一副哥俩好的样子,“算了,小爷大人有大量,看在你今天刚回国的份上,就不跟你计较了,走,小爷请你喝酒去,我跟你说,我最近新学会了一种鸡尾酒,我调一杯给你尝尝,保证你会喜欢。”
清歌跟着某人进去,耳边是他絮絮叨叨的话,脸上没有丝毫的不耐烦,仔细看,眼底还带着些微的暖意,耳边,侯明达还在说着,“清歌,你的心也太狠了,说去四年就去四年,也不说趁着假期回来看看我们,大家都很想你,改天我组个局,一起出来聚聚,先说好,你可不许拒绝。”
清歌应了一声好,侯明达很满意。他跟清歌虽然是幼儿园就认识了,却也仅限是幼儿园同桌,清歌这个家伙太妖孽,从小学就开始跳级,他还在上高中呢,这人就出国读大学了,现在他在苦兮兮地读大三,人家博士都读完了。
清歌算是侯明达认识的人中最聪明的存在,也是他最崇拜的人。虽然不在一个学校念书,但二人的关系非常好,清歌还在国内的时候,他们经常一起玩儿,是铁瓷。
侯明达还说了什么,却因酒吧里太吵,清歌并没有听清。耳边是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侯明达带着清歌直接去了吧台,不知道跟调酒师说了什么,人家直接就放他进去了。
侯明达冲着清歌笑笑,随手拿起调酒需要的东西,清歌一只手支着下巴,漫不经心地欣赏着,嗯,动作十分之华丽,非常之炫酷,要是小姑娘见了一定喜欢,只是清歌的眼神一片清冷。
没多久,一杯如彩虹般绚烂的酒就放在了清歌的面前,“尝尝,这是我最近刚学的,名字就叫彩虹。”
清歌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凤眼微眯,侯明达一脸期待地看着她,“怎么样?”
清歌点点头,“还不错,如果白兰地再少一点,口味会更好。”
闻言,侯明达眉头微皱,拿过酒杯喝了一口,额,好像确实多了一点点,讪讪,“我再给你调一杯,这绝对不是我的水准,一定是我见到你太高兴了才会失手。”
清歌淡笑,“行,再给你一个表现的机会。”
听了这话,侯明达就像是古代的臣子得了帝王的赏赐一般,笑得那叫一个灿烂,“好嘞,您请好吧。”
清歌失笑,这连京腔都出来了。她对侯明达那繁复的调酒手法没什么兴趣,眼神从他的身上移开,落在了舞池中。
这间酒吧算不上是东陵市的顶级酒吧,来这里的人也是鱼龙混杂,她对那些每年都要交高昂的会费的高级酒吧没兴趣,不是缺那个钱,而是觉得里面的人太无趣,不是一些所谓成功人士就是一些无所事事、拿着爹妈辛苦挣来的银子来潇洒的富二代。
来这种酒吧的人中不乏商人和富二代,但是更多的却是普通的白领,脱下严谨的工作服,换上各种热辣的装束,随着服装的变换,似乎连性格都变了。那些白天看着衣冠楚楚的人,到了晚上或许就变成了“热情奔放”的禽兽。
清歌嘴角轻勾,似嘲讽,似叹息。
“来,尝尝,这次的味道应该对了。”思索间,又一杯彩虹放在了她的面前,她回神,端起酒喝了一口,“唔,这次的味道很不错。”
侯明达舒了一口气,总算是让她满意了,“那我再给你尝尝别的,是我最拿手的。”说着,不等清歌回应,就开始调酒。
清歌笑了笑,又抿了一口杯中酒。
等侯明达再次停下时,清歌面前多了一杯猩红的液体,猛的一看就像是一杯鲜血。
清歌挑眉,“血腥玛丽?”
侯明达笑眯眯,摇头,“不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我叫它血腥玛丽PLUS。”
清歌尝了一口,皱眉,除了血腥玛丽本身的又甜又咸的口感之外,还多了些……酸味?可仔细品味,却又带着一丝干涩,总之,味道十分奇怪。
“不喜欢?”侯明达见她尝了一口就放下了,试探着问道。
“你喜欢给你喝。”清歌直接将酒推到他的面前,这种奇怪的味道她能喜欢就怪了。
“那我再给你换其他的。”侯明达一听清歌不喜欢,立刻说道。
清歌阻止他,“行了,别折腾了,我不是来找你喝酒的,出来,坐下。”
闻言,侯明达毫不犹豫地跑出来坐在了清歌的身边,“嘿嘿嘿,清歌,你是不是四年没见我,想念我想的心肝肾都疼,所以特意将我叫出来跟我互诉衷肠?我跟你说,我也很想你。”
清歌眯眼,唇角一扯,“是啊,我想你了,我现在就能让你心肝肾都疼。”
------题外话------
有人问为啥姐姐还在念大三,妹妹博士都读完了,那是因为清歌智商高,是一路跳级的呀。
今天旧文还有最后一篇沈君泽的番外,八点更新,感兴趣的亲可以去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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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于小姐and鱼儿、琪琪qwq、若初m送的花花,还有扣扣阅读的纷飞雪打赏的书币,么么你们。
“清歌。”来人张开双臂,清歌见状,身影一闪,直接避了开去,来人扑了一个空,好不容易稳定住了身形,转身幽怨地看着清歌。
“清歌,我们这么久没见,你竟然吝啬到连一个拥抱都不愿意给我。”来人说着话,看着清歌的眼神越发幽怨,就像是一个被渣男抛弃的幽怨小媳妇。
清歌嗤笑,抬手搓了搓胳膊,“猴子,你信不信我拔光你身上的毛?”
被叫做猴子的那人哼了一声,气急,“清歌,都说了不要叫我猴子,我是有名字的人,我叫侯明达。”
猴子这个外号是清歌小时候给他取的,他们是幼儿园时的同桌,侯明达从小就长得瘦小,加上头发枯黄,看着可不就像是一只小猴子。
清歌原本是不会这样称呼同桌的,毕竟不礼貌,可谁让侯明达那时候看着瘦弱可欺,却性子霸道,看清歌是个小女孩就想欺负她,结果可想而知,被清歌狠狠教训了一顿不说,还得了“猴子”外号一枚,从小叫到大。
面对侯明达的气急败坏,清歌则是一脸淡定,“哦,我都忘了你还有大名。”
侯明达盯着清歌的脸,你说这人长得这么漂亮,说出口的话怎么就那么欠揍呢,可真让他上去揍人他是不敢的,不是因为清歌是女孩子,而是因为无数次的经验告诉他,眼前的人就算再无害那也是表象,这就是一只披着羊皮的小狼崽。
侯明达傲娇地哼了一声,抬手勾住清歌的脖子,一副哥俩好的样子,“算了,小爷大人有大量,看在你今天刚回国的份上,就不跟你计较了,走,小爷请你喝酒去,我跟你说,我最近新学会了一种鸡尾酒,我调一杯给你尝尝,保证你会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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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歌算是侯明达认识的人中最聪明的存在,也是他最崇拜的人。虽然不在一个学校念书,但二人的关系非常好,清歌还在国内的时候,他们经常一起玩儿,是铁瓷。
侯明达还说了什么,却因酒吧里太吵,清歌并没有听清。耳边是震耳欲聋的音乐声,侯明达带着清歌直接去了吧台,不知道跟调酒师说了什么,人家直接就放他进去了。
侯明达冲着清歌笑笑,随手拿起调酒需要的东西,清歌一只手支着下巴,漫不经心地欣赏着,嗯,动作十分之华丽,非常之炫酷,要是小姑娘见了一定喜欢,只是清歌的眼神一片清冷。
没多久,一杯如彩虹般绚烂的酒就放在了清歌的面前,“尝尝,这是我最近刚学的,名字就叫彩虹。”
清歌端起酒杯抿了一口,凤眼微眯,侯明达一脸期待地看着她,“怎么样?”
清歌点点头,“还不错,如果白兰地再少一点,口味会更好。”
闻言,侯明达眉头微皱,拿过酒杯喝了一口,额,好像确实多了一点点,讪讪,“我再给你调一杯,这绝对不是我的水准,一定是我见到你太高兴了才会失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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侯明达舒了一口气,总算是让她满意了,“那我再给你尝尝别的,是我最拿手的。”说着,不等清歌回应,就开始调酒。
清歌笑了笑,又抿了一口杯中酒。
等侯明达再次停下时,清歌面前多了一杯猩红的液体,猛的一看就像是一杯鲜血。
清歌挑眉,“血腥玛丽?”
侯明达笑眯眯,摇头,“不是,我自己琢磨出来的,我叫它血腥玛丽PLUS。”
清歌尝了一口,皱眉,除了血腥玛丽本身的又甜又咸的口感之外,还多了些……酸味?可仔细品味,却又带着一丝干涩,总之,味道十分奇怪。
“不喜欢?”侯明达见她尝了一口就放下了,试探着问道。
“你喜欢给你喝。”清歌直接将酒推到他的面前,这种奇怪的味道她能喜欢就怪了。
“那我再给你换其他的。”侯明达一听清歌不喜欢,立刻说道。
清歌阻止他,“行了,别折腾了,我不是来找你喝酒的,出来,坐下。”
闻言,侯明达毫不犹豫地跑出来坐在了清歌的身边,“嘿嘿嘿,清歌,你是不是四年没见我,想念我想的心肝肾都疼,所以特意将我叫出来跟我互诉衷肠?我跟你说,我也很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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