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1章 陆宁真来过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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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楚词本次罗布泊之旅,绝对是梦幻般的。
念在父女‘情深’的份上,她跟随冒充彭开圣的人,冒冒失失的进了罗布泊内,结果却差点再也走不出来。
其实无论是谁,遭遇了她所经历的这一切,都会是一场不愿意回味的恶梦。
幸好,梦醒了。
而且梦的后半部分还是相当浪漫的--燕随意的出现,竟然让宋楚词在心悸之余,心中有了股‘不虚此行’的真实感。
燕随意长相英俊,谈吐风雅,彬彬有礼,哪怕是救了她,也只是给人一种朋友、兄长般的真挚关怀,那双总是带着笑意的眼睛里,从来都不会出现让她反感的神色。
或许,唯有两个字才能形容他:君子。
真正的君子,就像空谷幽兰那样,能洗涤别人的灵魂。
就好像,他救了宋楚词、并一路静心照顾她的行为,只是他该做的一件小事,没有任何特别的意义。
这才让宋楚词跟他分别时,生出了明显的眷恋之情。
或许说,燕随意让宋楚词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情窦初开吧?
甚至,宋楚词暗中都埋怨史密斯先生,不该亲自来古羌县城了。
那样的话,她就有机会能跟燕随意一起返回内地了。
尽管宋楚词也看出他不是一般人,人家不一定会对她产生什么特殊的感情,但有谁规定,女孩子只能等着被男人追呢?
唯一让宋楚词感到欣慰的是,燕随意在临走前,跟她互换了联系方式,包括微信。
他这样做,可能只是出于礼貌,以后永远都不会主动联系她的。
燕随意的车子,已经消失很久了,宋楚词还站在路边,向那边遥望。
“宋总。”
史密斯走了过来。
“啊。”
宋楚词这才醒过神来,就像偷东西被人发现那样,秀美的脸上,攸地浮上一抹艳红,连忙抬手拢了下发丝,掩饰刚才的花痴行为:“史密斯先生--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赶来这边。”
宋楚词的道谢,却是发自真心的。
她是真没想到,史密斯只是她在生意上的合作伙伴,竟然这样关心她。
史密斯就像所有道貌岸然的绅士那样,微笑着回答:“这是我应该做的,毕竟我们是合作伙伴。”
史密斯能跑来古羌县城,那是因为接到了劳拉的电话。
劳拉身为宁耀酒店的特派保镖,保护宋楚词……没理由在遭遇那么多意外后,不向史密斯汇报的。
同样,劳拉也非常惊讶,在听完她的汇报后,史密斯先生竟然说他很快就会赶来。
相比起宋楚词来说,劳拉可能更加了解英国佬有多么的傲慢,所以才不理解:一个身价不会超过三千万美金的小商人之女,怎么可能获得史密斯的如此看重?
当然了,身为职业保镖,劳拉是不会去考虑这些事的。
再次向史密斯表示衷心感谢后,宋楚词才终于忘掉了燕随意离开后才产生的失落,询问劳拉的情况。
史密斯急匆匆赶来古羌县城后,立即派人把劳拉送回了内地:她浑身都是被野狼撕咬的伤口,西北的医疗条件太差了。
对此,劳拉倒没有太坚持,毕竟她满身的撕咬伤,已经证明她是个合格的保镖了,至于宋楚词去了哪儿--在那种情况下,劳拉还能做什么?
“劳拉,绝对是世界上最称职的保镖。”
想到劳拉为了救自己,差点丧命狼嘴的那惨烈一幕,宋楚词眼圈就开始发红。
搞得史密斯还得反过来,安慰了她几句。
“宋总,您有没有见到宋先生?”
史密斯看到宋总双眸含泪,很绅士的递给了一张纸巾,转移了话题。
宋楚词接过纸巾,低声道谢后,才摇了摇头:“没有--这,只是个圈套。”
就算是再傻的人,有过宋楚词此番的‘梦幻’经历后,也能看出是个圈套了:什么宋天问出现在古羌县,又盗墓啥的,都是假的。
刚出罗布泊时,古羌警方就已经正式通知宋楚词了:经过严谨的调查,县局曾经抓获过的宋天问,是个假的。
就像宋楚词所说的那样,这一切,都是吸引她去罗布泊的一个圈套。
至于为什么吸引她去那里面……宋楚词又能去问谁?
最多,在彻底静下心来后,她自己试着去解读,理解了。
史密斯安慰她:“不管曾经历经了什么,一切都过去了,这就好。”
“是啊,一切都过去了,只是做了个梦,现在梦醒了。”
宋楚词擦了擦眼角,强笑道:“也是该回去,开始正常生活了。”
“宋总。”
史密斯犹豫了下,才说:“请问,你有没有看到过陆、陆宁?”
“陆宁?”
宋楚词呆了下,喃喃的反问道:“在这儿,我、我该看到他吗?”
史密斯眉头微微皱了下,说道:“劳拉说,她在遭遇更多野狼追捕时,就是陆先生救了--”
“什么!?”
不等史密斯说完,宋楚词脸色蓦然大变,打断了他的话:“你、你是说,陆宁真来到了罗布泊内?”
“是的,劳拉向我汇报这边情况时,说的很清楚。”
史密斯也从劳拉那边知道,宋楚词不一定看到陆宁,如实说道:“劳拉说,陆宁在救了她之后,就跟另外一位女士,徒步进了罗布泊深处,去搜寻你的下落了……你,没有遇到他们?”
“他真来了罗布泊?他真来了--难道,我以为是做梦的那些,是真实的?”
宋楚词没听史密斯后来说了些什么,思维飞快运转着,竭力去想她以为是做梦才梦到陆宁的那些。
边说,边低声呢喃:“可是,燕随意说,他在遇到我时,就我一个人的。”
宋楚词越想,脑子越混乱。
不过,她却忽然意识到,史密斯不该这么关心陆宁的。
哪怕是在她脑子极度混乱的情况下,也能看出史密斯在提起陆宁时,眼神中的紧张神色。
更有种莫名的错觉:史密斯来西北,好像就是为了来找陆宁的,而不是关心她。
不可能,宁耀酒店的人,怎么可能会关心籍籍无名的陆宁?
用力摇了下头,宋楚词把这个错觉从脑海中抹平,又开始回想她的梦境。
等了她老大会儿,史密斯才低声说:“宋总,时候不早了,你还是先回内地吧--出于对陆先生及时救下劳拉的感谢,我想我应该在这儿停留几天,等候他的消息。”
“我跟你一起。”
宋楚词脱口说道。
史密斯却摇了摇头:“宋总,内地许多工作刚展开。你已经外出这么多天了,我想你应该先回去处理一下公务。我可以答应你,一有陆先生的消息,我就会马上打电话通知你。”
史密斯没有说错,宋楚词这次来西北,来的太匆忙了。
她以为,也就是几天工夫,谁知道出来后却历经了几番生死,耽误这么久?
这些天内,神通快递公司内,的确有很多事需要她这个大老板拍板。
犹豫了很久,宋楚词才点了点头。
“玛丽。”
史密斯抬手打了个响指,一个健壮的白人女孩,快步走了过来:“宋总,这是我为你安排的新保镖。从现在起,她会暂时接替劳拉,负责你的安全。”
“谢谢史密斯先生。”
历经几次生死的宋楚词,现在比任何人都明白保镖的重要性了,所以没有任何犹豫,就接受了宁耀酒店的好意。
在史密斯的一再劝说下,心情极度复杂的宋楚词,才在新保镖的陪同下,踏上了返回内地的旅程。
当宋总在两天后的清晨,走上神通快递总部大楼门前的台阶上时,陆宁也终于驾车来到了古羌县城外。
篝火晚会过后的这几天,林舞儿的冒险之旅,就转变成了纯粹的旅游。
要不是担心被人(知道她来西北的沈玉如)记挂,她还真想缠着陆宁在罗布泊内,多呆几天。
而且,她也能看出,陆宁对她是百依百顺,脸上始终笑眯眯的,就是那笑有些讨厌,一点都不像以前那样纯洁了,恨不得让她把他鼻子砸歪了。
人们总是在劫后余生后,才会懂得生活多美好,以前那些抱怨啥的,其实是多么的可笑。
活着,平平安安、平平淡淡的活着,其实才是最大的幸福。
当然了,前提是得跟自己看着顺眼的人,在一起才行。
陆宁驾车来到古羌县城后,并没有片刻的留恋,而是直接驶上了回归的道路。
“唉,这次的西北之行,绝对能让我牢记一辈子--我的人生,从此也比绝大部分人更加精彩了。”
坐在副驾驶的林舞儿,抬手推开毛驴从后面伸过来的脑袋,回头看了一眼,发出了一声兴犹未尽的感慨。
“哟,文化人说话,就是比我这样大老粗有水平。”
陆宁撇了撇嘴,不屑的说:“我现在只有后怕,只希望从来都没有来过这鬼地方--哎哟,我说林二,你别动不动就下黑手好吧?”
林舞儿左手掐着陆宁的腿子,斜着眼的看着他,满脸都是冷笑:“哼哼,那你也得改掉别动不动就讽刺我的臭毛病。哦,我说荒漠风景好,你就说要不把我埋在那儿,种上一棵仙人掌,供后人乘凉。我说这边的空气新鲜,你就建议我多移植几个肺脏,来这边装空气……现在,又笑话我有文化!”
自从林二哥脱险后,多了个毛病,那就是动不动就对宁哥下黑手,而且动作还相当自然,越来越熟练。
这让陆先生开始反省:是不是宠她宠的有些过了?
要不,给她一耳光,给她降降温?
陆先生揉着肯定会被掐紫了的腿子,想到这儿时,却忽然踩住了刹车。
“哎哟,你是不是想撞死我呀?”
毫无防备的林舞儿,身子向前猛地撞去,幸好及时伸手撑住了仪表盘,愤怒的看向陆宁时,左手却再次飞快的落在了腿子上。
陆宁却没有躲,看着前面:“等我一下,有人找我。”
宋楚词本次罗布泊之旅,绝对是梦幻般的。
念在父女‘情深’的份上,她跟随冒充彭开圣的人,冒冒失失的进了罗布泊内,结果却差点再也走不出来。
其实无论是谁,遭遇了她所经历的这一切,都会是一场不愿意回味的恶梦。
幸好,梦醒了。
而且梦的后半部分还是相当浪漫的--燕随意的出现,竟然让宋楚词在心悸之余,心中有了股‘不虚此行’的真实感。
燕随意长相英俊,谈吐风雅,彬彬有礼,哪怕是救了她,也只是给人一种朋友、兄长般的真挚关怀,那双总是带着笑意的眼睛里,从来都不会出现让她反感的神色。
或许,唯有两个字才能形容他:君子。
真正的君子,就像空谷幽兰那样,能洗涤别人的灵魂。
就好像,他救了宋楚词、并一路静心照顾她的行为,只是他该做的一件小事,没有任何特别的意义。
这才让宋楚词跟他分别时,生出了明显的眷恋之情。
或许说,燕随意让宋楚词真正体会到了什么,才是真正的情窦初开吧?
甚至,宋楚词暗中都埋怨史密斯先生,不该亲自来古羌县城了。
那样的话,她就有机会能跟燕随意一起返回内地了。
尽管宋楚词也看出他不是一般人,人家不一定会对她产生什么特殊的感情,但有谁规定,女孩子只能等着被男人追呢?
唯一让宋楚词感到欣慰的是,燕随意在临走前,跟她互换了联系方式,包括微信。
他这样做,可能只是出于礼貌,以后永远都不会主动联系她的。
燕随意的车子,已经消失很久了,宋楚词还站在路边,向那边遥望。
“宋总。”
史密斯走了过来。
“啊。”
宋楚词这才醒过神来,就像偷东西被人发现那样,秀美的脸上,攸地浮上一抹艳红,连忙抬手拢了下发丝,掩饰刚才的花痴行为:“史密斯先生--非常感谢,您能在百忙之中赶来这边。”
宋楚词的道谢,却是发自真心的。
她是真没想到,史密斯只是她在生意上的合作伙伴,竟然这样关心她。
史密斯就像所有道貌岸然的绅士那样,微笑着回答:“这是我应该做的,毕竟我们是合作伙伴。”
史密斯能跑来古羌县城,那是因为接到了劳拉的电话。
劳拉身为宁耀酒店的特派保镖,保护宋楚词……没理由在遭遇那么多意外后,不向史密斯汇报的。
同样,劳拉也非常惊讶,在听完她的汇报后,史密斯先生竟然说他很快就会赶来。
相比起宋楚词来说,劳拉可能更加了解英国佬有多么的傲慢,所以才不理解:一个身价不会超过三千万美金的小商人之女,怎么可能获得史密斯的如此看重?
当然了,身为职业保镖,劳拉是不会去考虑这些事的。
再次向史密斯表示衷心感谢后,宋楚词才终于忘掉了燕随意离开后才产生的失落,询问劳拉的情况。
史密斯急匆匆赶来古羌县城后,立即派人把劳拉送回了内地:她浑身都是被野狼撕咬的伤口,西北的医疗条件太差了。
对此,劳拉倒没有太坚持,毕竟她满身的撕咬伤,已经证明她是个合格的保镖了,至于宋楚词去了哪儿--在那种情况下,劳拉还能做什么?
“劳拉,绝对是世界上最称职的保镖。”
想到劳拉为了救自己,差点丧命狼嘴的那惨烈一幕,宋楚词眼圈就开始发红。
搞得史密斯还得反过来,安慰了她几句。
“宋总,您有没有见到宋先生?”
史密斯看到宋总双眸含泪,很绅士的递给了一张纸巾,转移了话题。
宋楚词接过纸巾,低声道谢后,才摇了摇头:“没有--这,只是个圈套。”
就算是再傻的人,有过宋楚词此番的‘梦幻’经历后,也能看出是个圈套了:什么宋天问出现在古羌县,又盗墓啥的,都是假的。
刚出罗布泊时,古羌警方就已经正式通知宋楚词了:经过严谨的调查,县局曾经抓获过的宋天问,是个假的。
就像宋楚词所说的那样,这一切,都是吸引她去罗布泊的一个圈套。
至于为什么吸引她去那里面……宋楚词又能去问谁?
最多,在彻底静下心来后,她自己试着去解读,理解了。
史密斯安慰她:“不管曾经历经了什么,一切都过去了,这就好。”
“是啊,一切都过去了,只是做了个梦,现在梦醒了。”
宋楚词擦了擦眼角,强笑道:“也是该回去,开始正常生活了。”
“宋总。”
史密斯犹豫了下,才说:“请问,你有没有看到过陆、陆宁?”
“陆宁?”
宋楚词呆了下,喃喃的反问道:“在这儿,我、我该看到他吗?”
史密斯眉头微微皱了下,说道:“劳拉说,她在遭遇更多野狼追捕时,就是陆先生救了--”
“什么!?”
不等史密斯说完,宋楚词脸色蓦然大变,打断了他的话:“你、你是说,陆宁真来到了罗布泊内?”
“是的,劳拉向我汇报这边情况时,说的很清楚。”
史密斯也从劳拉那边知道,宋楚词不一定看到陆宁,如实说道:“劳拉说,陆宁在救了她之后,就跟另外一位女士,徒步进了罗布泊深处,去搜寻你的下落了……你,没有遇到他们?”
“他真来了罗布泊?他真来了--难道,我以为是做梦的那些,是真实的?”
宋楚词没听史密斯后来说了些什么,思维飞快运转着,竭力去想她以为是做梦才梦到陆宁的那些。
边说,边低声呢喃:“可是,燕随意说,他在遇到我时,就我一个人的。”
宋楚词越想,脑子越混乱。
不过,她却忽然意识到,史密斯不该这么关心陆宁的。
哪怕是在她脑子极度混乱的情况下,也能看出史密斯在提起陆宁时,眼神中的紧张神色。
更有种莫名的错觉:史密斯来西北,好像就是为了来找陆宁的,而不是关心她。
不可能,宁耀酒店的人,怎么可能会关心籍籍无名的陆宁?
用力摇了下头,宋楚词把这个错觉从脑海中抹平,又开始回想她的梦境。
等了她老大会儿,史密斯才低声说:“宋总,时候不早了,你还是先回内地吧--出于对陆先生及时救下劳拉的感谢,我想我应该在这儿停留几天,等候他的消息。”
“我跟你一起。”
宋楚词脱口说道。
史密斯却摇了摇头:“宋总,内地许多工作刚展开。你已经外出这么多天了,我想你应该先回去处理一下公务。我可以答应你,一有陆先生的消息,我就会马上打电话通知你。”
史密斯没有说错,宋楚词这次来西北,来的太匆忙了。
她以为,也就是几天工夫,谁知道出来后却历经了几番生死,耽误这么久?
这些天内,神通快递公司内,的确有很多事需要她这个大老板拍板。
犹豫了很久,宋楚词才点了点头。
“玛丽。”
史密斯抬手打了个响指,一个健壮的白人女孩,快步走了过来:“宋总,这是我为你安排的新保镖。从现在起,她会暂时接替劳拉,负责你的安全。”
“谢谢史密斯先生。”
历经几次生死的宋楚词,现在比任何人都明白保镖的重要性了,所以没有任何犹豫,就接受了宁耀酒店的好意。
在史密斯的一再劝说下,心情极度复杂的宋楚词,才在新保镖的陪同下,踏上了返回内地的旅程。
当宋总在两天后的清晨,走上神通快递总部大楼门前的台阶上时,陆宁也终于驾车来到了古羌县城外。
篝火晚会过后的这几天,林舞儿的冒险之旅,就转变成了纯粹的旅游。
要不是担心被人(知道她来西北的沈玉如)记挂,她还真想缠着陆宁在罗布泊内,多呆几天。
而且,她也能看出,陆宁对她是百依百顺,脸上始终笑眯眯的,就是那笑有些讨厌,一点都不像以前那样纯洁了,恨不得让她把他鼻子砸歪了。
人们总是在劫后余生后,才会懂得生活多美好,以前那些抱怨啥的,其实是多么的可笑。
活着,平平安安、平平淡淡的活着,其实才是最大的幸福。
当然了,前提是得跟自己看着顺眼的人,在一起才行。
陆宁驾车来到古羌县城后,并没有片刻的留恋,而是直接驶上了回归的道路。
“唉,这次的西北之行,绝对能让我牢记一辈子--我的人生,从此也比绝大部分人更加精彩了。”
坐在副驾驶的林舞儿,抬手推开毛驴从后面伸过来的脑袋,回头看了一眼,发出了一声兴犹未尽的感慨。
“哟,文化人说话,就是比我这样大老粗有水平。”
陆宁撇了撇嘴,不屑的说:“我现在只有后怕,只希望从来都没有来过这鬼地方--哎哟,我说林二,你别动不动就下黑手好吧?”
林舞儿左手掐着陆宁的腿子,斜着眼的看着他,满脸都是冷笑:“哼哼,那你也得改掉别动不动就讽刺我的臭毛病。哦,我说荒漠风景好,你就说要不把我埋在那儿,种上一棵仙人掌,供后人乘凉。我说这边的空气新鲜,你就建议我多移植几个肺脏,来这边装空气……现在,又笑话我有文化!”
自从林二哥脱险后,多了个毛病,那就是动不动就对宁哥下黑手,而且动作还相当自然,越来越熟练。
这让陆先生开始反省:是不是宠她宠的有些过了?
要不,给她一耳光,给她降降温?
陆先生揉着肯定会被掐紫了的腿子,想到这儿时,却忽然踩住了刹车。
“哎哟,你是不是想撞死我呀?”
毫无防备的林舞儿,身子向前猛地撞去,幸好及时伸手撑住了仪表盘,愤怒的看向陆宁时,左手却再次飞快的落在了腿子上。
陆宁却没有躲,看着前面:“等我一下,有人找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