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9章 醋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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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氏被林梦言的话吓得目瞪口呆。她没料到女儿不止偷听她和丈夫的说话,居然还妄图嫁给谢三,要知道吕县令对丈夫说的那番话,是告诫他们认清自己的位置,即便明知谢三有意诬陷他们,也只能打落牙齿活血吞。
想着自家发生的种种,吴氏的眼泪涌上了眼眶,痛心地劝说:“梦言,你不要再痴心妄想了。趁着母亲还有一些私房钱,我们替你找一户普通人家,远远嫁了……”
“母亲,你忘了吗?高僧说过,我生来就是富贵命……”
“你还说什么高僧,那人分明就是神棍!”吴氏悔得肠子都青了。这些年,若不是听信了所谓的“高僧”之言,他们怎么会把女儿宠得无法无天,让她变得肆意妄为。
林梦言依然深信“高僧”之言,她甚至觉得,谢三出现在蓟州,正是应了高僧的预言。想到先前在茶楼上对谢三的匆匆一瞥,她只觉得胸口仿佛揣了一只小兔子,小心肝一阵“嘭嘭”乱跳。
那时候,哪怕谢三穿着粗布衣裳,她还是一眼就注意到了他。在她眼中,那天的一切就是像是上天的旨意。
说实话,林梦言是觉得沈经纶不错,可他的俊俏偏阴柔,哪个女人喜欢丈夫比自己白,比自己美?再说,他总是冷冰冰的,有时候都让她觉得害怕。
可谢三就不同了,他年轻高大健壮,他的五官比起沈经纶毫不逊色,可是他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让他更有男子气概。最重要的。沈经纶不过是沈氏族长。一辈子不可能入朝为官,可谢三呢?听吕县令的言下之意,他很可能是京城贵胄,甚至是龙子凤孙。她一定要把握来之不易的机会,哪怕是与他为妾,也好过嫁给无情无义的沈经纶。
想到这,林梦言焦急地握住吴氏的手,软声哀求:“母亲。您快命人把父亲追回来吧。那条汗巾是我好不容易才……”
“你死了这条心!”吴氏断然拒绝林梦言,一把推开她,狠狠心说道:“从这一刻开始,你给我安安分分在屋子内呆着……”
“母亲,库房烧了,沈家又要我们赔银子,你能有多少私房钱?”
吴氏语塞。她怎么都没想到,沈经纶真要他们赔偿银子。
“母亲,我看,那晚的大火。很可能是沈家的人伙同大伯母他们,想要逼死我们。说不定那些画压根就是赝品……”
“你别胡说!”吴氏摇头。心中到底还是起了疑心。
林梦言见状,接着劝说:“三年前,大姐嫁入沈家,解了家里的燃眉之急,这一回,只要我嫁给了谢三爷,到时我们就让大伯母一家分出去单过。就连吕县令都对谢三爷唯命是从,我想,无论是沈大爷,还是大伯母,都不敢反对。”
吴氏直觉,若谢三真是京城来的贵人,在这个当口,断不可能迎娶自己的女儿,可林梦言向她描绘的蓝图太过诱人。她还有两个儿子,林家不能就这样跨了。若女儿最终不成事,再将她远嫁也不迟,横竖她的名声已经毁了,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可一旦成事了,哪怕只是一房妾室,也是林家飞黄腾达的大好机会,到时他们再不必看沈经纶的脸色。
林梦言见吴氏表情松动,附在她耳边说:“母亲,不瞒您说,我早就觉得,神僧口中的贵人不是沈大爷。沈家再有钱,出了十年前那桩事儿,再没有入朝为官的机会,哪里称得上‘贵’?可谢三爷就不同了。我已经打听到了,他不止没有娶妻 ,就连妾室通房都没有,吕大人都想把女儿送给他呢!”
林梦言已经在自己的美梦中迷失了方向,满脑子都是自己十里红妆,风风光光嫁入京城的画面。
谢三压根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林梦言眼中的大肥肉。他策马赶往何家,却在何家大门口犹豫了。他得寻个好理由,才能上前敲门,总不能莫名其妙对人家说,我来瞧瞧,你是不是生病了。
眼见路人纷纷侧目,谢三烦躁地抓了抓头发。什么时候,他也变得扭扭捏捏了?他与何欢光明正大,他有什么可犹豫的!
谢三大步上前,抡起拳头“嘭嘭嘭”一连敲了数下。
不多会儿,陈旧的木门“吱呀”一声打开了。张伯探出一个头,看到谢三,他微微一愣,诧异道:“谢三爷,您找大小姐?”
谢三只觉得脸上一热,梗着脖子点点头,一本正经说:“我有急事找你家大小姐商议。”
张伯不疑有他,引着谢三去了客厅。
谢三一路跟着他,心中暗急。他相信绝不是何欢出卖他,他哪里有什么急事找她。
何欢很快从白芍口中得知,谢三在客厅等她,有急事。她诧异地问:“谢三爷有没有说,是什么急事?”
白芍摇摇头,只道张伯告诉她,谢三敲门敲得很急,就连说话也十分急促。
闻言,何欢轻轻蹙眉。她相信谢三不会真的诬陷林谷青私通反贼,而何柏海一家也与反贼搭不上边,至于何欣的婚事能不能成,她一点都不关心,所以这几天,她一直在西跨院呆着,不是陪着何靖读书,就是整理自己的私人物品。
当然,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也有沈经纶的因素在内。眼下,再嫁沈经纶困难重重,她必须徐徐图之。在这之前,她首先不能让沈经纶厌弃她,所以她不得不与谢三保持距离。
不过谢三怎么说都是她的救命恩人,他有急事上门,她不可能避而不见。因此,她换下居家服,检查了头发妆容,便带着白芍往客厅去了。
谢三站在客厅门口,正绞尽脑汁“构思”所谓的急事,就见何欢由远及近向他走来。他忽然发现,几日未见,他竟然有些想念她。他急忙摇头挥散脑海中的念头,转身坐回桌前,端起茶杯饮了一口,就觉一股热烫的液体涌入口腔。他本能地想要吐出热茶,可何欢已经行至门口,他只能硬生生咽下热水,烫得直想跳脚,但仍旧一本正经坐在椅子上。
“三爷。”何欢跨入屋子,对着谢三行礼,不明白他为何一脸古怪。
“何大小姐。”谢三瞥一眼白芍。
何欢急忙命白芍在廊下侯着,问道:“三爷,您有急事找我?”
谢三心中暗恼:我没有急事,就不能找你?片刻,他点头道:“其实是这样的。”他稍一停顿,负手背过身。他实在想不出有什么“急事”与何欢有关。
何欢见他欲言又止,以为他有什么话不方便开口,劝道:“三爷,您有什么事,不妨直说。我想,您亲自前来,肯定是十分紧要的事儿。”
谢三表情一窒,眉头皱得更紧了。他这是怎么了?他们的某些想法的确不谋而合,他的确欣赏她的某些行为,但他不可能娶她。若她是男人,他还可以说:走,兄弟心情不好,陪我去喝酒。可她偏偏是女人,她爱慕的男人,某种程度上还是他的“仇敌”。
一想到何欢爱慕沈经纶,谢三的心中更是烦闷。沈经纶根本配不上她,可他不想与她因为沈经纶起争执,只能闭口不提及他。
“三爷?”何欢对着谢三的背影低唤一声。
谢三回过神,说道:“我只是过来告诉你一声,林家二老爷已经回家去了。”
何欢愣了一下。她在前两天已经知道了,他眼巴巴跑来,就为了这事?
谢三知她所想,心中更是尴尬,又补充道:“至于那个水汀,怕是找不到了。”
“我想也是。”何欢点点头,“三叔父也没奢望衙门能找到她。”
短暂的沉默中,谢三回头朝何欢看去。她的衣服虽然干干净净,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但她的衣裳洗得都发白了,头上的木簪子也被岁月磨得看不清花色了。他忽然发现,她的五官长得不错,若是好好打扮,也当得起“美人”二字。
“你是女人,难道不知道佛靠金装,人靠衣装的道理?”谢三脱口而出。
何欢低头检查自己的穿着。她的衣服虽然旧了些,可胜在干净整齐,应该不算失礼吧。她坦然道:“三爷,我家的情况您不是不知道,衣服只要还能穿,没必要浪费银子买新的。我想,您也赞成,做人不该打肿脸充胖子。当然,若是出门做客,我会尽量不失礼于人前。”
何欢只想表达,她接受了他的建议,可这话听在谢三耳中,分明就是在暗示,他不值得她为他梳妆打扮。忽然间,他想到她穿着崭新的水绿色襦裙,坐在沈家的马车上。虽然只是惊鸿一瞥,但他清楚地记得,那件衣裳把她衬托得仿佛碧水中刚刚绽放的荷花。
俗话说,女为悦己者容,她爱慕的人是沈经纶,又不是他,自然不会为他费心。
一夕间,一股陌生又异样的情绪袭上谢三的心头。他一早知道自己不可能娶她,自然不会喜欢她,可是他为什么这么难受?
谢三心绪烦乱,又见何欢疑惑地看着自己,他“呵呵”一笑,假装无所谓地说:“其实我们也算共过患难的兄弟,你若是不介意,几件衣裳我还买得起。”(未完待续。。)
ps: 那啥,小谢同学虽然会打架会领兵,但喜欢上一个女人,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回想青葱岁月,谁没有为爱情做过几件傻事,所以不要鄙视小谢同学的幼稚举动,人家这不是没有经验嘛。
吴氏被林梦言的话吓得目瞪口呆。她没料到女儿不止偷听她和丈夫的说话,居然还妄图嫁给谢三,要知道吕县令对丈夫说的那番话,是告诫他们认清自己的位置,即便明知谢三有意诬陷他们,也只能打落牙齿活血吞。
想着自家发生的种种,吴氏的眼泪涌上了眼眶,痛心地劝说:“梦言,你不要再痴心妄想了。趁着母亲还有一些私房钱,我们替你找一户普通人家,远远嫁了……”
“母亲,你忘了吗?高僧说过,我生来就是富贵命……”
“你还说什么高僧,那人分明就是神棍!”吴氏悔得肠子都青了。这些年,若不是听信了所谓的“高僧”之言,他们怎么会把女儿宠得无法无天,让她变得肆意妄为。
林梦言依然深信“高僧”之言,她甚至觉得,谢三出现在蓟州,正是应了高僧的预言。想到先前在茶楼上对谢三的匆匆一瞥,她只觉得胸口仿佛揣了一只小兔子,小心肝一阵“嘭嘭”乱跳。
那时候,哪怕谢三穿着粗布衣裳,她还是一眼就注意到了他。在她眼中,那天的一切就是像是上天的旨意。
说实话,林梦言是觉得沈经纶不错,可他的俊俏偏阴柔,哪个女人喜欢丈夫比自己白,比自己美?再说,他总是冷冰冰的,有时候都让她觉得害怕。
可谢三就不同了,他年轻高大健壮,他的五官比起沈经纶毫不逊色,可是他的皮肤是健康的小麦色。让他更有男子气概。最重要的。沈经纶不过是沈氏族长。一辈子不可能入朝为官,可谢三呢?听吕县令的言下之意,他很可能是京城贵胄,甚至是龙子凤孙。她一定要把握来之不易的机会,哪怕是与他为妾,也好过嫁给无情无义的沈经纶。
想到这,林梦言焦急地握住吴氏的手,软声哀求:“母亲。您快命人把父亲追回来吧。那条汗巾是我好不容易才……”
“你死了这条心!”吴氏断然拒绝林梦言,一把推开她,狠狠心说道:“从这一刻开始,你给我安安分分在屋子内呆着……”
“母亲,库房烧了,沈家又要我们赔银子,你能有多少私房钱?”
吴氏语塞。她怎么都没想到,沈经纶真要他们赔偿银子。
“母亲,我看,那晚的大火。很可能是沈家的人伙同大伯母他们,想要逼死我们。说不定那些画压根就是赝品……”
“你别胡说!”吴氏摇头。心中到底还是起了疑心。
林梦言见状,接着劝说:“三年前,大姐嫁入沈家,解了家里的燃眉之急,这一回,只要我嫁给了谢三爷,到时我们就让大伯母一家分出去单过。就连吕县令都对谢三爷唯命是从,我想,无论是沈大爷,还是大伯母,都不敢反对。”
吴氏直觉,若谢三真是京城来的贵人,在这个当口,断不可能迎娶自己的女儿,可林梦言向她描绘的蓝图太过诱人。她还有两个儿子,林家不能就这样跨了。若女儿最终不成事,再将她远嫁也不迟,横竖她的名声已经毁了,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可一旦成事了,哪怕只是一房妾室,也是林家飞黄腾达的大好机会,到时他们再不必看沈经纶的脸色。
林梦言见吴氏表情松动,附在她耳边说:“母亲,不瞒您说,我早就觉得,神僧口中的贵人不是沈大爷。沈家再有钱,出了十年前那桩事儿,再没有入朝为官的机会,哪里称得上‘贵’?可谢三爷就不同了。我已经打听到了,他不止没有娶妻 ,就连妾室通房都没有,吕大人都想把女儿送给他呢!”
林梦言已经在自己的美梦中迷失了方向,满脑子都是自己十里红妆,风风光光嫁入京城的画面。
谢三压根不知道,自己已经成了林梦言眼中的大肥肉。他策马赶往何家,却在何家大门口犹豫了。他得寻个好理由,才能上前敲门,总不能莫名其妙对人家说,我来瞧瞧,你是不是生病了。
眼见路人纷纷侧目,谢三烦躁地抓了抓头发。什么时候,他也变得扭扭捏捏了?他与何欢光明正大,他有什么可犹豫的!
谢三大步上前,抡起拳头“嘭嘭嘭”一连敲了数下。
不多会儿,陈旧的木门“吱呀”一声打开了。张伯探出一个头,看到谢三,他微微一愣,诧异道:“谢三爷,您找大小姐?”
谢三只觉得脸上一热,梗着脖子点点头,一本正经说:“我有急事找你家大小姐商议。”
张伯不疑有他,引着谢三去了客厅。
谢三一路跟着他,心中暗急。他相信绝不是何欢出卖他,他哪里有什么急事找她。
何欢很快从白芍口中得知,谢三在客厅等她,有急事。她诧异地问:“谢三爷有没有说,是什么急事?”
白芍摇摇头,只道张伯告诉她,谢三敲门敲得很急,就连说话也十分急促。
闻言,何欢轻轻蹙眉。她相信谢三不会真的诬陷林谷青私通反贼,而何柏海一家也与反贼搭不上边,至于何欣的婚事能不能成,她一点都不关心,所以这几天,她一直在西跨院呆着,不是陪着何靖读书,就是整理自己的私人物品。
当然,她大门不出二门不迈,也有沈经纶的因素在内。眼下,再嫁沈经纶困难重重,她必须徐徐图之。在这之前,她首先不能让沈经纶厌弃她,所以她不得不与谢三保持距离。
不过谢三怎么说都是她的救命恩人,他有急事上门,她不可能避而不见。因此,她换下居家服,检查了头发妆容,便带着白芍往客厅去了。
谢三站在客厅门口,正绞尽脑汁“构思”所谓的急事,就见何欢由远及近向他走来。他忽然发现,几日未见,他竟然有些想念她。他急忙摇头挥散脑海中的念头,转身坐回桌前,端起茶杯饮了一口,就觉一股热烫的液体涌入口腔。他本能地想要吐出热茶,可何欢已经行至门口,他只能硬生生咽下热水,烫得直想跳脚,但仍旧一本正经坐在椅子上。
“三爷。”何欢跨入屋子,对着谢三行礼,不明白他为何一脸古怪。
“何大小姐。”谢三瞥一眼白芍。
何欢急忙命白芍在廊下侯着,问道:“三爷,您有急事找我?”
谢三心中暗恼:我没有急事,就不能找你?片刻,他点头道:“其实是这样的。”他稍一停顿,负手背过身。他实在想不出有什么“急事”与何欢有关。
何欢见他欲言又止,以为他有什么话不方便开口,劝道:“三爷,您有什么事,不妨直说。我想,您亲自前来,肯定是十分紧要的事儿。”
谢三表情一窒,眉头皱得更紧了。他这是怎么了?他们的某些想法的确不谋而合,他的确欣赏她的某些行为,但他不可能娶她。若她是男人,他还可以说:走,兄弟心情不好,陪我去喝酒。可她偏偏是女人,她爱慕的男人,某种程度上还是他的“仇敌”。
一想到何欢爱慕沈经纶,谢三的心中更是烦闷。沈经纶根本配不上她,可他不想与她因为沈经纶起争执,只能闭口不提及他。
“三爷?”何欢对着谢三的背影低唤一声。
谢三回过神,说道:“我只是过来告诉你一声,林家二老爷已经回家去了。”
何欢愣了一下。她在前两天已经知道了,他眼巴巴跑来,就为了这事?
谢三知她所想,心中更是尴尬,又补充道:“至于那个水汀,怕是找不到了。”
“我想也是。”何欢点点头,“三叔父也没奢望衙门能找到她。”
短暂的沉默中,谢三回头朝何欢看去。她的衣服虽然干干净净,头发也梳得整整齐齐,但她的衣裳洗得都发白了,头上的木簪子也被岁月磨得看不清花色了。他忽然发现,她的五官长得不错,若是好好打扮,也当得起“美人”二字。
“你是女人,难道不知道佛靠金装,人靠衣装的道理?”谢三脱口而出。
何欢低头检查自己的穿着。她的衣服虽然旧了些,可胜在干净整齐,应该不算失礼吧。她坦然道:“三爷,我家的情况您不是不知道,衣服只要还能穿,没必要浪费银子买新的。我想,您也赞成,做人不该打肿脸充胖子。当然,若是出门做客,我会尽量不失礼于人前。”
何欢只想表达,她接受了他的建议,可这话听在谢三耳中,分明就是在暗示,他不值得她为他梳妆打扮。忽然间,他想到她穿着崭新的水绿色襦裙,坐在沈家的马车上。虽然只是惊鸿一瞥,但他清楚地记得,那件衣裳把她衬托得仿佛碧水中刚刚绽放的荷花。
俗话说,女为悦己者容,她爱慕的人是沈经纶,又不是他,自然不会为他费心。
一夕间,一股陌生又异样的情绪袭上谢三的心头。他一早知道自己不可能娶她,自然不会喜欢她,可是他为什么这么难受?
谢三心绪烦乱,又见何欢疑惑地看着自己,他“呵呵”一笑,假装无所谓地说:“其实我们也算共过患难的兄弟,你若是不介意,几件衣裳我还买得起。”(未完待续。。)
ps: 那啥,小谢同学虽然会打架会领兵,但喜欢上一个女人,还是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回想青葱岁月,谁没有为爱情做过几件傻事,所以不要鄙视小谢同学的幼稚举动,人家这不是没有经验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