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花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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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年不见,清俊疏朗的青年少了四年前的青涩和稚嫩,多了份成熟,面容俊秀,看向沈欢,眸光温和,嘴角弯着一丝暖心的微笑。
沈欢忍不住跳下车,站到秦翊面前:“好久不见啊,秦大哥。”
秦翊轻笑,一手放在她的肩膀上,一手轻抚头顶:“是啊,好久不见了,幸好你还是你,没有变。”
沈欢顺手抱了一下秦翊,不过一抱而过,这年头,拥抱已经是非常大胆的事了,吃豆腐也要有限度的。
“秦大哥错了,我变了,可是秦大哥也变了,变帅了哦。”
“你没见越儿,他的变化才比较大。”秦翊微笑。
沈欢再次僵住,这要是让秦越将她抓个正着,那可就不会像现在这么平静了,秦翊这话说的实在有种咬牙切齿的味道在里面。
沈欢心虚,讪讪笑道:“秦大哥,这里也不是说话的地方,不如我请你吃饭吧,正好也可以叙叙旧。”
“可是越儿还等着我回家呢……”
沈欢拽住秦翊的长袍,抬头恳求:“秦大哥再给我一点儿时间。”
秦翊无奈:“他又不是洪水猛兽,你不用顾忌那么多。”
“不行,我得做好准备,要不一见面他把我拆了怎么办。”
“好吧,不过就算我不说你也躲不了太长时间。”
“能多一刻就一刻嘛。”
秦翊将沈欢身形单薄,面色苍白,不由心软温声道:“天气严寒,你还是先到马车上吧,越儿那边我会帮你的。”
沈欢高兴到:“我就知道秦大哥会帮我的。你不要看我身体不好,其实还是可以的。我想和你走一走,咱们聊聊天。”
秦翊摇头:“天色已晚,你还是早些回家吧。回头寻个时间,我来找你。”
沈欢见秦翊坚持。只能作罢,两人就此别过。
这可真是意料之外啊,还没完全做好心理准备呢,虽然太学就在女学对面,可两个学校的课程是不一样的,太学的学生每天要比女学的学生多两节课呢,所以沈欢从没有想过会这样突然见面,激动有之开心有之担忧也有之。
为他们好。自然是不认识最好,可是这样的朋友沈欢不想失去,他们也不会介意,要是介意,秦翊今日就不会叫住她了。
君子之交淡如水,不用顾忌太多,想太多反倒失其美好。
想通了沈欢就该吃吃该喝喝,继续上学,然后要放假了,沈欢的第一个沐休日二月十一日正好与二月十二日的花朝节相连。所以连放三天假。
立春已过,天气回暖,大地复苏。草木萌青。
花朝节在大夏朝是一个年轻男女都很喜爱的节日,民间又称称“花神节”、“百花生日”、“花神生日”。正所谓“百花生日是良辰,未到花朝一半春;万紫千红披锦绣,尚劳点缀贺花神。”
其实,说万紫千红有些夸张,或许在江南或川蜀等南方会有这种场景,但是在长安,郊外的花顶多刚接花骨朵,但这根本影响不了人们的热情。
早在还没放假的时候。沈欢就听到许多同学开始四处邀伴,在花朝节这天去踏青。
花朝节这天。人们惯常结伴到郊外游览赏花,祭花神。在北方。姑娘们喜欢剪五色彩纸粘在花枝上,或是剪了五色彩笺,取红绳把彩笺结在花树上,来映衬百花齐放的场景,俗称为“赏红”。此外,有些地方还有“装狮花”、“放花神灯”等风俗,有花神庙的地方还要到花神庙去烧香,以祈求花神降福,保佑花木茂盛。
沈欢本来不打算凑这个热闹的,可是那天碰到了秦翊,后来秦翊约她花朝节出来游玩,便决定这天还是与大家同乐。
可是没想到苏碧儿也给她递了帖子,邀请她花朝节出来游玩。
“郡主,你看这样可好?”钟灵举起铜镜,让沈欢审视今天的发型。
虽然铜镜光可鉴人,但相比用习惯的玻璃镜还是差远了,沈欢只能看个大概,因为身体原因,沈欢从来不再头上带任何有重量的东西,向来只用几根彩带。
今日过节,多加了几个珍珠。
“很好啊,钟灵的手越来越巧了,真不知道以后会是谁家的臭小子会把我们家钟灵娶走。”
被调戏惯的钟灵还是忍不住翻个白眼,正在收拾东西的钟秀忍不住笑道:“郡主可要好好把把关啊。”
“那是!”沈欢大方点头。
“那郡主可不能厚此薄彼,钟秀也不能放过。”钟灵放下铜镜反击道,祸水东引。
沈欢摸着下巴笑道:“这是自然,不过我看钟灵比较着急啊。”
当你调戏他人时,一定要专一,轻易改变对象会让你不仅会削弱己方实力,还可能使自己八方受敌。
钟灵看着这两个人知道今天自己是躲不过,索性不说了。
沈欢笑笑,决定适可而止,想想自己今天要出去玩儿,还是忍不住有些小激动。想想自己好歹老老实实的待了半年,现在出去应该没什么问题,反正陆璟最近没有对她进行什么警告。
收拾好东西踏上马车,沈欢想到苏碧儿拒绝其他朋友的邀请,选择自己,并且不愿意在女学再装作不认识,忽然觉得自己何其幸运,能得到这样几个朋友,不顾世人眼光甚至不顾危险愿意和她交往,赵玥,秦家兄弟,还有苏碧儿。
顿时,心中所有的顾虑全都没有了,今日要开心的和朋友在一起,尽情放纵。
沈欢与秦翊约在了城门口处的一个亭子,而与苏碧儿是约好在永安坊的尽头,郡主府所在的永安坊虽然比较偏,但是离东城墙的通化门比较近。
长安的西郊由于连着运河,交通发达,商贸繁荣,而东郊环境优美,群山环抱,则是皇家和士族修建园林游玩踏青的地方。
虽然全民欢庆花朝节,但是不同阶级庆祝的地方是不一样的,沈欢虽有心避开长安的贵族们,但是不说没人同意,但就安全这一点儿,沈欢觉得就算多碰见一些长安贵族也无所谓。
不一会儿就到了与苏碧儿约定的地方,沈欢本想着苏家离这里稍远,要等一下苏碧儿,没想到人家到的比她还早。
“怎么这么积极来这么早,是迫不及待想见我了吧,这么想我。”沈欢开心笑道。
“你可不知道上学这十天简直要把我憋死了,你这个臭丫头!”
两人见面来了个热烈的拥抱。
“我还不是为你着想。”
“我祖父说人之相交,相通于心,交汇于灵,与那些外物何哉。”
“到时我着象了,你祖父才是真名士风范。”可是这个世界上这样的人又何其少,沈欢心中叹息。
“那是。”苏碧儿得笑道,“你不说还有朋友吗?咱们快走吧,说不定再等一会能要碰见恭亲王世子呢。”
沈欢望天:“借你吉言。”
……
其实这里离东门已经不远了,不过几株香的时间,沈欢她们已经到了东门,出了东城门,又行了半柱香的时间,终于到了望青亭。
沈欢下了马车,深吸一口气,顿觉神清气爽!
再转头看向亭中的四个人,送上一个大大的笑容。
赵玥、赵翔、秦翊三人站起来表示欢迎,另一个漂亮俊俏的男孩儿见到沈欢立即把头扭了过去,虽然变化挺大,但这是秦越无疑了。
沈欢拉着苏碧儿进入亭中,苏碧儿瞪着两只圆溜溜的双眼看着赵玥:“你…你可是硕人阁的玥姑娘。”
赵玥微笑点头,沈欢有些纳闷,怎么这么激动,但还是为双方介绍起来:“这是金陵苏家的苏十二娘苏笛,小名碧儿。”
“他们是我在苏州认识的朋友,玥儿你认识了,这个英俊少年是她弟弟赵翔,这位翩翩君子是秦翊,那位傲娇少年是我最好的玩伴儿秦越……”
两边认识过后,沈欢才了解到为什么苏碧儿见到赵玥这么激动。硕人阁如今盛名显耀,令整个大夏朝的贵妇骄女们趋之若鹜,尤其是硕人山庄这种美容沙龙式的经营尤其令人称道,而作为台前掌柜的赵玥自然受人关注。
当然,在这种世家当道,商户低贱的社会里,赵玥受到的关注自然不是什么尊敬崇拜,不过是认为她能力不错能不能收为己用罢了,只有沉迷于医道的苏碧儿关注的是硕人阁产品开发者赵玥,对她将医学之道与美容之道融合入在一起十分感兴趣。
两位妹子一见如故,沈欢也顾不得秦翊,讨好的凑到秦越面前。
“一别经年,许久不见,秦越小哥真是越来越俊俏了。”(未完待续)
四年不见,清俊疏朗的青年少了四年前的青涩和稚嫩,多了份成熟,面容俊秀,看向沈欢,眸光温和,嘴角弯着一丝暖心的微笑。
沈欢忍不住跳下车,站到秦翊面前:“好久不见啊,秦大哥。”
秦翊轻笑,一手放在她的肩膀上,一手轻抚头顶:“是啊,好久不见了,幸好你还是你,没有变。”
沈欢顺手抱了一下秦翊,不过一抱而过,这年头,拥抱已经是非常大胆的事了,吃豆腐也要有限度的。
“秦大哥错了,我变了,可是秦大哥也变了,变帅了哦。”
“你没见越儿,他的变化才比较大。”秦翊微笑。
沈欢再次僵住,这要是让秦越将她抓个正着,那可就不会像现在这么平静了,秦翊这话说的实在有种咬牙切齿的味道在里面。
沈欢心虚,讪讪笑道:“秦大哥,这里也不是说话的地方,不如我请你吃饭吧,正好也可以叙叙旧。”
“可是越儿还等着我回家呢……”
沈欢拽住秦翊的长袍,抬头恳求:“秦大哥再给我一点儿时间。”
秦翊无奈:“他又不是洪水猛兽,你不用顾忌那么多。”
“不行,我得做好准备,要不一见面他把我拆了怎么办。”
“好吧,不过就算我不说你也躲不了太长时间。”
“能多一刻就一刻嘛。”
秦翊将沈欢身形单薄,面色苍白,不由心软温声道:“天气严寒,你还是先到马车上吧,越儿那边我会帮你的。”
沈欢高兴到:“我就知道秦大哥会帮我的。你不要看我身体不好,其实还是可以的。我想和你走一走,咱们聊聊天。”
秦翊摇头:“天色已晚,你还是早些回家吧。回头寻个时间,我来找你。”
沈欢见秦翊坚持。只能作罢,两人就此别过。
这可真是意料之外啊,还没完全做好心理准备呢,虽然太学就在女学对面,可两个学校的课程是不一样的,太学的学生每天要比女学的学生多两节课呢,所以沈欢从没有想过会这样突然见面,激动有之开心有之担忧也有之。
为他们好。自然是不认识最好,可是这样的朋友沈欢不想失去,他们也不会介意,要是介意,秦翊今日就不会叫住她了。
君子之交淡如水,不用顾忌太多,想太多反倒失其美好。
想通了沈欢就该吃吃该喝喝,继续上学,然后要放假了,沈欢的第一个沐休日二月十一日正好与二月十二日的花朝节相连。所以连放三天假。
立春已过,天气回暖,大地复苏。草木萌青。
花朝节在大夏朝是一个年轻男女都很喜爱的节日,民间又称称“花神节”、“百花生日”、“花神生日”。正所谓“百花生日是良辰,未到花朝一半春;万紫千红披锦绣,尚劳点缀贺花神。”
其实,说万紫千红有些夸张,或许在江南或川蜀等南方会有这种场景,但是在长安,郊外的花顶多刚接花骨朵,但这根本影响不了人们的热情。
早在还没放假的时候。沈欢就听到许多同学开始四处邀伴,在花朝节这天去踏青。
花朝节这天。人们惯常结伴到郊外游览赏花,祭花神。在北方。姑娘们喜欢剪五色彩纸粘在花枝上,或是剪了五色彩笺,取红绳把彩笺结在花树上,来映衬百花齐放的场景,俗称为“赏红”。此外,有些地方还有“装狮花”、“放花神灯”等风俗,有花神庙的地方还要到花神庙去烧香,以祈求花神降福,保佑花木茂盛。
沈欢本来不打算凑这个热闹的,可是那天碰到了秦翊,后来秦翊约她花朝节出来游玩,便决定这天还是与大家同乐。
可是没想到苏碧儿也给她递了帖子,邀请她花朝节出来游玩。
“郡主,你看这样可好?”钟灵举起铜镜,让沈欢审视今天的发型。
虽然铜镜光可鉴人,但相比用习惯的玻璃镜还是差远了,沈欢只能看个大概,因为身体原因,沈欢从来不再头上带任何有重量的东西,向来只用几根彩带。
今日过节,多加了几个珍珠。
“很好啊,钟灵的手越来越巧了,真不知道以后会是谁家的臭小子会把我们家钟灵娶走。”
被调戏惯的钟灵还是忍不住翻个白眼,正在收拾东西的钟秀忍不住笑道:“郡主可要好好把把关啊。”
“那是!”沈欢大方点头。
“那郡主可不能厚此薄彼,钟秀也不能放过。”钟灵放下铜镜反击道,祸水东引。
沈欢摸着下巴笑道:“这是自然,不过我看钟灵比较着急啊。”
当你调戏他人时,一定要专一,轻易改变对象会让你不仅会削弱己方实力,还可能使自己八方受敌。
钟灵看着这两个人知道今天自己是躲不过,索性不说了。
沈欢笑笑,决定适可而止,想想自己今天要出去玩儿,还是忍不住有些小激动。想想自己好歹老老实实的待了半年,现在出去应该没什么问题,反正陆璟最近没有对她进行什么警告。
收拾好东西踏上马车,沈欢想到苏碧儿拒绝其他朋友的邀请,选择自己,并且不愿意在女学再装作不认识,忽然觉得自己何其幸运,能得到这样几个朋友,不顾世人眼光甚至不顾危险愿意和她交往,赵玥,秦家兄弟,还有苏碧儿。
顿时,心中所有的顾虑全都没有了,今日要开心的和朋友在一起,尽情放纵。
沈欢与秦翊约在了城门口处的一个亭子,而与苏碧儿是约好在永安坊的尽头,郡主府所在的永安坊虽然比较偏,但是离东城墙的通化门比较近。
长安的西郊由于连着运河,交通发达,商贸繁荣,而东郊环境优美,群山环抱,则是皇家和士族修建园林游玩踏青的地方。
虽然全民欢庆花朝节,但是不同阶级庆祝的地方是不一样的,沈欢虽有心避开长安的贵族们,但是不说没人同意,但就安全这一点儿,沈欢觉得就算多碰见一些长安贵族也无所谓。
不一会儿就到了与苏碧儿约定的地方,沈欢本想着苏家离这里稍远,要等一下苏碧儿,没想到人家到的比她还早。
“怎么这么积极来这么早,是迫不及待想见我了吧,这么想我。”沈欢开心笑道。
“你可不知道上学这十天简直要把我憋死了,你这个臭丫头!”
两人见面来了个热烈的拥抱。
“我还不是为你着想。”
“我祖父说人之相交,相通于心,交汇于灵,与那些外物何哉。”
“到时我着象了,你祖父才是真名士风范。”可是这个世界上这样的人又何其少,沈欢心中叹息。
“那是。”苏碧儿得笑道,“你不说还有朋友吗?咱们快走吧,说不定再等一会能要碰见恭亲王世子呢。”
沈欢望天:“借你吉言。”
……
其实这里离东门已经不远了,不过几株香的时间,沈欢她们已经到了东门,出了东城门,又行了半柱香的时间,终于到了望青亭。
沈欢下了马车,深吸一口气,顿觉神清气爽!
再转头看向亭中的四个人,送上一个大大的笑容。
赵玥、赵翔、秦翊三人站起来表示欢迎,另一个漂亮俊俏的男孩儿见到沈欢立即把头扭了过去,虽然变化挺大,但这是秦越无疑了。
沈欢拉着苏碧儿进入亭中,苏碧儿瞪着两只圆溜溜的双眼看着赵玥:“你…你可是硕人阁的玥姑娘。”
赵玥微笑点头,沈欢有些纳闷,怎么这么激动,但还是为双方介绍起来:“这是金陵苏家的苏十二娘苏笛,小名碧儿。”
“他们是我在苏州认识的朋友,玥儿你认识了,这个英俊少年是她弟弟赵翔,这位翩翩君子是秦翊,那位傲娇少年是我最好的玩伴儿秦越……”
两边认识过后,沈欢才了解到为什么苏碧儿见到赵玥这么激动。硕人阁如今盛名显耀,令整个大夏朝的贵妇骄女们趋之若鹜,尤其是硕人山庄这种美容沙龙式的经营尤其令人称道,而作为台前掌柜的赵玥自然受人关注。
当然,在这种世家当道,商户低贱的社会里,赵玥受到的关注自然不是什么尊敬崇拜,不过是认为她能力不错能不能收为己用罢了,只有沉迷于医道的苏碧儿关注的是硕人阁产品开发者赵玥,对她将医学之道与美容之道融合入在一起十分感兴趣。
两位妹子一见如故,沈欢也顾不得秦翊,讨好的凑到秦越面前。
“一别经年,许久不见,秦越小哥真是越来越俊俏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