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 决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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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绍怀有巨宝,皇上却按兵不动,放出沈欢去试探各个世家,铜矿可是个让人眼红的东西,尤其是南诏铜矿储量惊人,凡是想从中获利的势力,没有一个会放弃利用沈欢……
“富贵迷人眼,如果有崔家的人找上郡主,还希望郡主高抬贵手,放弃与他们合作……”
“合作?说的真是好听,我何德何能能与本朝第一世家合作。”沈欢自嘲道。
“不过是将倾大厦,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呢。”崔晔叹道。
他的语气悲凉冷漠,沈欢一时不知道说些什么。
“崔家看似富贵荣华,实质上却是个内里被蛀虫掏空的房子,若无外力,还能勉强支撑,可只要有一丝风雨,都有可能将它推到。”
崔晔说着,然后突然笑道:“郡主可知我的病是如何来的?”
沈欢沉默。
“是我叔父下的毒……”
“为什么要对我说着些?”
崔晔看着沈欢的眼睛,坦然真诚:“不过是想得到郡主的信任,好为我们的合作奠定基础。”
找她合作?公平吗?他的目的绝不止如此吧……家族内斗是所有大家族都会有的情况,崔家内斗的再厉害,也会注意分寸,家族利益至上是整个社会的准则,甚至国家利益都比不了。
崔晔轻易自爆家丑,并想要阻止崔家其他人和沈欢的接触,到底什么意思?
南绍铜矿的事情说不定还有隐情,又或者沈欢身上还有其他值得探求的东西……
沈欢看着崔晔:“公子还是把话说得明白些吧,我要是误会了公子意思可就不好了。”
“郡主想多了,在下只是想请郡主帮我这个小忙。以后郡主若是有事,在下可以任凭差遣。”
“仅仅这一个小忙?”
“若是郡主觉得在下可以信任的话,我们倒是可以成为朋友。”
朋友?长期合作吗?
沈欢摸了摸下巴:“我能得到什么好处呢?”
“安全。”崔晔放下茶盏。
“这只是我们合作的前提。”沈欢将自己已空的茶盏推过去。
“郡主想要什么?”崔晔再次斟满,并将茶盏向沈欢推去。
“自由。”沈欢伸手抵住茶盏的另一边,茶盏就停在了两人中间。
崔晔停下动作:“郡主是在说笑吗?”
“既然做不到,又谈什么合作?”沈欢站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如今我可是奇货可居。价高者得。”
崔晔双臂抱胸:“郡主就不怕玩儿火*。”
“没有玩儿过,还真想试一试。”
……
沈欢不知道是怎么走出那座隐秘繁华小院儿的,明明阳光普照。她却感受不到一丝温暖。
实力不相称的合作,要么被吞噬,要么被控制。
沈欢的身份虽然在南诏很好用,可她却得不到一点儿好处。在南诏虽能一呼百应。但是估计还没走到那里,就被姬清玄捉走了。与世家合作。只能被当做傀儡,他们不可能给沈欢任何收拢南绍势力的机会。
但是,只要还不是弃子,只有她的用处还在。她就有机会。只要想利用她的势力不少,她就有周旋的余地。
可是,就凭她的才智。她可以办到吗?沈欢觉得压力很大。
走出进来时的那条甬道,沈欢看到了在马车旁的钟灵钟秀。三人抱在一起。
“你看,我说没事就没事吧。”沈欢笑着安慰两人。
钟灵钟秀只能无奈点头。
沈欢看向黑衣男子:“我的车夫呢?”
“郡主放心,人没有事儿,您还是上车吧。”
沈欢上车,有些脱力躺在钟秀怀中。
过了一会儿抱怨道:“今天跟一个聪明人周旋,真是累死了。”
钟秀温暖的手为沈欢按摩,钟灵道:“郡主不用担心,傻人有傻福,你一定会没事儿的。”
沈欢黑线,想要开口反驳,马车突然停了下来。
什么情况?难道又要出事?
沈欢爬起来从车窗处张望,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庞。
是木逊!
沈欢掀开车帘,看到黑衣男子在和木逊对峙。
木逊看到她,眼神中闪过一丝莫名的情绪。
沈欢冲他微笑,才发现他身边站了不少人,其中一个站在他身侧的刀疤脸的男子,十分凶悍,气势逼人。
另外有四个青衣男子,垂首恭敬,虽然看似平凡,但从姿态气质,就看得出是高手。他们正押着两个黑衣人,看衣服,应该是和黑衣男子一伙儿的。
“没想到天罗山庄的庄主竟会像土匪一样拦截别人的马车。”黑衣男子面露警惕。
天罗山庄?这是什么?
木逊身边的蓝衣男子冷笑:“动了我们庄主的人,还这么嚣张,你是嫌自己命太长了。”
庄主的人,是指她吗?沈欢忍不住有些怀疑。
黑衣男子有些紧张,额头有汗滴了下来,他低头抱拳:“家主并不知郡主与庄主认识,而且家主只是邀郡主做客,没有一丝怠慢。”
“说着些干什么,你快滚吧!”蓝衣男子十分不耐烦。
黑衣男子咬牙:“在下可以离开,还请庄主大量,放了我的兄弟。”
木逊看都没看他一眼,径直往沈欢的马车走去。
只见蓝衣男子一挥手:“还愣着干什么,动手!”
他话音刚落,站在两边的精壮汉子拔刀下挥,两只臂膀顿时滚落,鲜血四溢。那两名黑衣男子惨叫,几欲昏倒。
黑衣男子呼吸急促,双拳紧握,极力压抑怒气。
沈欢吓了一跳,放下车帘,不让钟灵钟秀看到。
只听到木逊突然停下脚步。淡漠的声音响起:“告诉崔晔,下次再举妄动,后果就不是他能承担的了。”
黑衣男子带着两名残疾的下属走了。
木逊来到马车旁:“要去哪里?”
沈欢摸着肚子:“我饿了。”
因为隔着车帘,沈欢没有看到木逊眼中一闪儿过的无奈。
马车再次前进,沈欢在马车里想起刚才一幕,不由叹了口气,今天这是怎么了。遇到两件流血事件。
她知道木逊不是普通人。但是两人之间一直有种默契,谁都不主动探寻对方的事情。
今天所发生的一切,让沈欢现在还有些恍惚。当她知道自己身边也有木逊的人时,不由得有种很微妙的感觉,形容不出,却让她不敢深入。
木逊与她看似是不同类型的人。他成熟睿智,淡漠冷然。她幼稚跳脱,懒散任性。但是两人骨子里何尝没有一种相似——天性凉薄,他对世间之事毫不在意,没有向往与激情。若不是有责任在身,想必了无生趣的生命在他眼中也可以随时可弃。她追求自由无束,讨厌人世纠葛。哪怕姬清玄对她万般折磨,她都没有憎恨。因为她根本不在意。
不一会儿马车停下来了,木逊把她抱下来,进入一家小店儿。
沈欢抬头看了眼招牌,竟然是张氏面馆,这正是第二期《长安旬报》美食专栏里介绍的小店儿。
小店儿面积不大,也没有雅间,但是干净清雅。
沈欢没有看到招待小二,也没有看到掌柜,竟然一个人影也没有,这是什么情况?
“我不喜欢人多。”身边的木逊平静道。
“那也不用这么干净吧,我们不点菜吗?”
木逊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已经点好了。”
沈欢坐在他对面:“怎么感觉你和陆璟一个德行。”
木逊幽深眼神瞟过来,沈欢识相的住嘴,然后笑道:“没想到你也看《长安旬报》。”
“闲来无事。”
“怎么样,有没有什么建议?或者你想看什么,可以给告诉我,我帮你走后门怎么样。”沈欢一副我照顾你的样子。
“胆大包天。”木逊淡淡瞥了她一眼,然后唇角微勾,“我想看《原君》,你行吗?”
为什么沈欢觉得木逊眼中有一丝调皮的意味,是她看错了吧……不对,刚才他说了什么?《原君》?
开什么玩笑?!
《原君》那是什么东西,那可是骂皇帝的文章。别看现在中央集权不够,但这也是封建社会,除了王与马共天下那段特殊的时期,哪怕是皇权再羸弱也有至高的权威,哪怕那些大世家再牛气哄哄,权倾朝野,他们也得好好的维护君主制,维护君主的权威,从而维护自身大地主阶级的利益。
一旦皇权动摇受到质疑,不用皇帝亲自动手,就有无数的爪牙将各种反动势力扑死在萌芽中。
“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
沈欢颇为不爽的的看着木逊:“你这人太阴险了,明知道我做不到还为难我。”
“这种话都敢说,你还有什么不敢做。”
“你还不了解我,我是有那贼心没那贼胆啊。”
木逊轻笑:“也是,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了……”
这话说得,他可不就是最了解沈欢的人,甚至比沈欢自己还要了解,不但知道沈欢的前世,就连今生他也知道的更多。
正好这时,木逊的青衣手下端着托盘过来了,一碗鸡丁面,两碟儿小菜,沈欢闻着香气食指大动,拿起筷子开心道:“我要开动了。”
待沈欢酒足饭饱,木逊递给她一方手帕,沈欢接过擦嘴:“果然名不虚传,你不吃点儿吗?”(未完待续)
南绍怀有巨宝,皇上却按兵不动,放出沈欢去试探各个世家,铜矿可是个让人眼红的东西,尤其是南诏铜矿储量惊人,凡是想从中获利的势力,没有一个会放弃利用沈欢……
“富贵迷人眼,如果有崔家的人找上郡主,还希望郡主高抬贵手,放弃与他们合作……”
“合作?说的真是好听,我何德何能能与本朝第一世家合作。”沈欢自嘲道。
“不过是将倾大厦,有什么值得称道的呢。”崔晔叹道。
他的语气悲凉冷漠,沈欢一时不知道说些什么。
“崔家看似富贵荣华,实质上却是个内里被蛀虫掏空的房子,若无外力,还能勉强支撑,可只要有一丝风雨,都有可能将它推到。”
崔晔说着,然后突然笑道:“郡主可知我的病是如何来的?”
沈欢沉默。
“是我叔父下的毒……”
“为什么要对我说着些?”
崔晔看着沈欢的眼睛,坦然真诚:“不过是想得到郡主的信任,好为我们的合作奠定基础。”
找她合作?公平吗?他的目的绝不止如此吧……家族内斗是所有大家族都会有的情况,崔家内斗的再厉害,也会注意分寸,家族利益至上是整个社会的准则,甚至国家利益都比不了。
崔晔轻易自爆家丑,并想要阻止崔家其他人和沈欢的接触,到底什么意思?
南绍铜矿的事情说不定还有隐情,又或者沈欢身上还有其他值得探求的东西……
沈欢看着崔晔:“公子还是把话说得明白些吧,我要是误会了公子意思可就不好了。”
“郡主想多了,在下只是想请郡主帮我这个小忙。以后郡主若是有事,在下可以任凭差遣。”
“仅仅这一个小忙?”
“若是郡主觉得在下可以信任的话,我们倒是可以成为朋友。”
朋友?长期合作吗?
沈欢摸了摸下巴:“我能得到什么好处呢?”
“安全。”崔晔放下茶盏。
“这只是我们合作的前提。”沈欢将自己已空的茶盏推过去。
“郡主想要什么?”崔晔再次斟满,并将茶盏向沈欢推去。
“自由。”沈欢伸手抵住茶盏的另一边,茶盏就停在了两人中间。
崔晔停下动作:“郡主是在说笑吗?”
“既然做不到,又谈什么合作?”沈欢站起来,居高临下的看着他。“如今我可是奇货可居。价高者得。”
崔晔双臂抱胸:“郡主就不怕玩儿火*。”
“没有玩儿过,还真想试一试。”
……
沈欢不知道是怎么走出那座隐秘繁华小院儿的,明明阳光普照。她却感受不到一丝温暖。
实力不相称的合作,要么被吞噬,要么被控制。
沈欢的身份虽然在南诏很好用,可她却得不到一点儿好处。在南诏虽能一呼百应。但是估计还没走到那里,就被姬清玄捉走了。与世家合作。只能被当做傀儡,他们不可能给沈欢任何收拢南绍势力的机会。
但是,只要还不是弃子,只有她的用处还在。她就有机会。只要想利用她的势力不少,她就有周旋的余地。
可是,就凭她的才智。她可以办到吗?沈欢觉得压力很大。
走出进来时的那条甬道,沈欢看到了在马车旁的钟灵钟秀。三人抱在一起。
“你看,我说没事就没事吧。”沈欢笑着安慰两人。
钟灵钟秀只能无奈点头。
沈欢看向黑衣男子:“我的车夫呢?”
“郡主放心,人没有事儿,您还是上车吧。”
沈欢上车,有些脱力躺在钟秀怀中。
过了一会儿抱怨道:“今天跟一个聪明人周旋,真是累死了。”
钟秀温暖的手为沈欢按摩,钟灵道:“郡主不用担心,傻人有傻福,你一定会没事儿的。”
沈欢黑线,想要开口反驳,马车突然停了下来。
什么情况?难道又要出事?
沈欢爬起来从车窗处张望,看到了一张熟悉的脸庞。
是木逊!
沈欢掀开车帘,看到黑衣男子在和木逊对峙。
木逊看到她,眼神中闪过一丝莫名的情绪。
沈欢冲他微笑,才发现他身边站了不少人,其中一个站在他身侧的刀疤脸的男子,十分凶悍,气势逼人。
另外有四个青衣男子,垂首恭敬,虽然看似平凡,但从姿态气质,就看得出是高手。他们正押着两个黑衣人,看衣服,应该是和黑衣男子一伙儿的。
“没想到天罗山庄的庄主竟会像土匪一样拦截别人的马车。”黑衣男子面露警惕。
天罗山庄?这是什么?
木逊身边的蓝衣男子冷笑:“动了我们庄主的人,还这么嚣张,你是嫌自己命太长了。”
庄主的人,是指她吗?沈欢忍不住有些怀疑。
黑衣男子有些紧张,额头有汗滴了下来,他低头抱拳:“家主并不知郡主与庄主认识,而且家主只是邀郡主做客,没有一丝怠慢。”
“说着些干什么,你快滚吧!”蓝衣男子十分不耐烦。
黑衣男子咬牙:“在下可以离开,还请庄主大量,放了我的兄弟。”
木逊看都没看他一眼,径直往沈欢的马车走去。
只见蓝衣男子一挥手:“还愣着干什么,动手!”
他话音刚落,站在两边的精壮汉子拔刀下挥,两只臂膀顿时滚落,鲜血四溢。那两名黑衣男子惨叫,几欲昏倒。
黑衣男子呼吸急促,双拳紧握,极力压抑怒气。
沈欢吓了一跳,放下车帘,不让钟灵钟秀看到。
只听到木逊突然停下脚步。淡漠的声音响起:“告诉崔晔,下次再举妄动,后果就不是他能承担的了。”
黑衣男子带着两名残疾的下属走了。
木逊来到马车旁:“要去哪里?”
沈欢摸着肚子:“我饿了。”
因为隔着车帘,沈欢没有看到木逊眼中一闪儿过的无奈。
马车再次前进,沈欢在马车里想起刚才一幕,不由叹了口气,今天这是怎么了。遇到两件流血事件。
她知道木逊不是普通人。但是两人之间一直有种默契,谁都不主动探寻对方的事情。
今天所发生的一切,让沈欢现在还有些恍惚。当她知道自己身边也有木逊的人时,不由得有种很微妙的感觉,形容不出,却让她不敢深入。
木逊与她看似是不同类型的人。他成熟睿智,淡漠冷然。她幼稚跳脱,懒散任性。但是两人骨子里何尝没有一种相似——天性凉薄,他对世间之事毫不在意,没有向往与激情。若不是有责任在身,想必了无生趣的生命在他眼中也可以随时可弃。她追求自由无束,讨厌人世纠葛。哪怕姬清玄对她万般折磨,她都没有憎恨。因为她根本不在意。
不一会儿马车停下来了,木逊把她抱下来,进入一家小店儿。
沈欢抬头看了眼招牌,竟然是张氏面馆,这正是第二期《长安旬报》美食专栏里介绍的小店儿。
小店儿面积不大,也没有雅间,但是干净清雅。
沈欢没有看到招待小二,也没有看到掌柜,竟然一个人影也没有,这是什么情况?
“我不喜欢人多。”身边的木逊平静道。
“那也不用这么干净吧,我们不点菜吗?”
木逊随便找了个地方坐下:“已经点好了。”
沈欢坐在他对面:“怎么感觉你和陆璟一个德行。”
木逊幽深眼神瞟过来,沈欢识相的住嘴,然后笑道:“没想到你也看《长安旬报》。”
“闲来无事。”
“怎么样,有没有什么建议?或者你想看什么,可以给告诉我,我帮你走后门怎么样。”沈欢一副我照顾你的样子。
“胆大包天。”木逊淡淡瞥了她一眼,然后唇角微勾,“我想看《原君》,你行吗?”
为什么沈欢觉得木逊眼中有一丝调皮的意味,是她看错了吧……不对,刚才他说了什么?《原君》?
开什么玩笑?!
《原君》那是什么东西,那可是骂皇帝的文章。别看现在中央集权不够,但这也是封建社会,除了王与马共天下那段特殊的时期,哪怕是皇权再羸弱也有至高的权威,哪怕那些大世家再牛气哄哄,权倾朝野,他们也得好好的维护君主制,维护君主的权威,从而维护自身大地主阶级的利益。
一旦皇权动摇受到质疑,不用皇帝亲自动手,就有无数的爪牙将各种反动势力扑死在萌芽中。
“屠毒天下之肝脑,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博我一人之产业,曾不惨然…敲剥天下之骨髓,离散天下之子女,以奉我一人之淫乐,视为当然……为天下之大害者,君而已矣。”
沈欢颇为不爽的的看着木逊:“你这人太阴险了,明知道我做不到还为难我。”
“这种话都敢说,你还有什么不敢做。”
“你还不了解我,我是有那贼心没那贼胆啊。”
木逊轻笑:“也是,没有人比我更了解你了……”
这话说得,他可不就是最了解沈欢的人,甚至比沈欢自己还要了解,不但知道沈欢的前世,就连今生他也知道的更多。
正好这时,木逊的青衣手下端着托盘过来了,一碗鸡丁面,两碟儿小菜,沈欢闻着香气食指大动,拿起筷子开心道:“我要开动了。”
待沈欢酒足饭饱,木逊递给她一方手帕,沈欢接过擦嘴:“果然名不虚传,你不吃点儿吗?”(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