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我就杀死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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拉开窗帘,一室阳光。
抖抖腿,伸伸手,大大的呵欠,十指做梳理着一头凌乱的头发,我赖着不肯起床,主编昨天神经搭错线,竟然大发慈悲,特批我休假半天。
半眯着眼,我感觉着暖阳在屋内四下流窜,放肆的弥漫着,冬天竟然会如此暖和,不但有蓝天、白云,还有飞尘和飞鸟,好象是一只画眉,一只迷路的小可怜,无力的扑腾着翅膀,拼命朝纱窗上撞,它闯得进来,却找不到路出去,我撑起身打开半扇玻璃窗,看它狼狈的逃走,蒙着头兀自傻笑一阵。
简单擦了把脸,我循例守在窗前捕捉灵感,再拿不出样品来,下午的美编该追着我砍了。
时间刚刚好,错过上班汹涌的人流高峰,且没有车如流水马如龙的鼎沸喧吵,这座南方城市露出干净而爽洁的一面,食欲大振。
真不容易,我的冰箱里还能找到吃的?乐呵呵的吃着面包,一边哼着小调做胃部按摩,一边欣赏冬日里的晴空。
早上的天是透明而蔚蓝,透得一塌糊涂,蓝得不可思议,几缕红霞就象女人白皙的脸上点着胭脂,啧啧啧啧,不断有俊俏的男人从楼下经过,我上观天象下俯男色,看到高兴处,猛的记起莫小乖,用他的话讲,你应该多吃点,把自己养得壮壮的,瞅到有漏网的白马王子,扑上去才有力气把他拽进来。
白马王子是用拽的吗?切,跟童话里的情节不大一样,他们跟童话从来都是不搭边的,浪漫永远跟他们绝缘。
他对我的童话嗤之以鼻,我对他的浪漫嗤之以鼻。
今天是二月第十四天,就象那则典型的童话,灰姑娘在情人节这天,终于遇到梦中的白马王子。
一大清早,电台就开始播着点歌,甜蜜蜜的送出情人节祝福,周围全是对对浓情蜜意的恋人,他们竟然还公开接吻,天杀的,我不知道是该继续注目,好生看个够,还是把眼光调到一边。
街上堆满了鲜花和巧克力,笑得甜甜的女孩子,怀里捧着大把大把的红玫瑰,同样笑得贼兮兮的男孩子,跟在她旁边,说着大把大把不知所云的话,海誓山盟,郎情妾意,看得我眼谗不已。
低头再瞧自己,郁闷的想哭!全套墨绿的制服行头,头发挽在脑后象个壁钟,老陈的连眼神都古古怪怪的,形单影只的走在人群里,不是失恋,胜似失恋。越走越觉得内伤严重,自己就象一名马上要行刑的刽子手,正在一点一滴打破世人对爱情的憧憬,谁说过孤单的人是可耻的,单身女人就不该选在这天出门。
原谅我,上帝,我不是故意的,今天休假而已。
周遭纷纷投来同情的目光,再也忍不住,小呼一声,玫瑰啊玫瑰啊,我也有,不过,是自己送的。
转了一圈,从花店订购了十一枝红玫瑰,据说这个数字代表一生一世,特意嘱咐小妹上午送到办公室,我掐好时间,瞅准人头攒动的高峰期,慢慢的踱进门。不出所料,我才一露脸,就收到满室美女帅哥们艳羡的眼光,得意洋洋又得意洋洋,我奸笑几声,又暗自惭愧,女人呀,一种自命清高,又极度虚伪的动物。
自我批评才告一段落,角落传来一声闷哼,有人在使劲咳嗽,我转过脸,接到莫小乖递来的目光,别有深意的盯着桌上那束红玫瑰,顿时,我脸红不已,直追玫瑰的红,他把我的底牌摸透了!
不可饶恕的男人呀,不共戴天的仇人呀,上天的炸雷劈了他吧!
杂志社的美编是个小老头,他早已过了男人三十一支花的年纪,最多算是开到茶靡,偏偏这种男人最得女人欢心,浪漫而天真的性格,永远长不大似的,所以至今未婚,身边来来去去都是美女。茶靡男人常常训诫他周围的小男生,单身不容易啊,要好好享受钻石王老五的特权。
莫小乖正捧了杯水,边听诫边忙不迭的点头,看他俩一副心照不宣的样子,我就扭劲,故做关心的问,你们这叫做及时行乐呢,我妈讲了,男人要注意身体,做多了损本亏原,赫赫赫赫,赫赫赫赫。莫小乖瞪着我,眼睛都要立起来,一口茶当场喷出来,茶靡男人被我顶的一愣。
杂志社要在情人节出一期专刊,茶靡男人特意追加封二的彩塑,我是做策划的,只好一直跟他耗到天黑,总算放人。临到出门,瞥见大厅里坐着一个女孩子,一副青春小鸟的模样,她直等到茶靡男人出来,笑得满脸灿烂的迎上来,茶靡男人搂着青春小鸟,亲了一下,转身笑笑的问我,今晚耽误你这么久,一起吃饭行不行,男朋友不会吃醋吧?
我从身后拿出那把红玫瑰,得意得冲他晃晃,说,看见没,一生一世呢,他准备浸在醋缸子里吧。
把他丢在身后,我挽着包,快快走远,只听到自己的鞋跟砸在大理石地板上,发出蹬蹬蹬蹬的脆响。
经过一家超市,见门口立了幅硕大的pop宣传画,两个脉脉相对的恋人,还有他们足以电死人的眼神,旁边用粉色和黄色混着写了一行字:情人节到了,你可曾与他分享这甜蜜。
煽情到极点,却无端的觉到凄凉,心里发慌,特地拐进超市,为自己挑了一盒巧克力。
我喜欢吃金帝的黑巧克力,醇甜厚泽,却只有六颗,每颗都做成一颗心的形状,小巧玲珑,裹在金黄的包装纸里,跟暴发户似的,情人节的巧克力,照样逃不脱黑心的下场,大家都算准了,愿意在今天掏钱买巧克力的人,全是傻子,恋爱中人,有谁不傻呢?
盘算一番,我还是没舍得给自己买精装版,就算是手中的平装版,素面朝天,价钱也贵得咬人,付帐时,我忍不住呻吟一声,推销小姐扶住我,你没事吧?
没事,我怎么会有事,我吃的下,睡的香,排的畅,比男人还强壮。
一个比男人还强壮的女人。
这就是莫小乖给我的评语,也是我给他的第一印象。他不知道,有些话,表扬永远比批评来的好,尤其是关于女人的外貌,无论她怎么跟你讲,她重视的是内在气质,她一点也不在乎自己的外表,你千万别相信。
莫小乖就信了我的话,从此,我跟他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
在同一家杂志社里,我做文案,他管技术,各有各的圈子,算得上是老死不相来往的行当。
平心而论,莫小乖也称得上是一员猛将,专业精,交际广,朋友多,有人缘,md,尤其是女人缘,难得的是,学理出身的人,竟然长了一颗敏锐而细腻的心,但我就是看不惯他。
莫小乖的生日到了,杂志社为他开派对,蛋糕没吃到一口,我却被人丢了满身的奶油,糗的是,莫小乖扔的那块蛋糕,不偏不倚,正中我鼻颠,大家直笑到满地开花,最丢脸的人就是我。
我素来以和气大方亲近笼络人心,不便当场发作,一瞅准机会,我就逮到一把椅子发火,嘴里有一搭没一搭,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他,有的人就喜欢自命不凡,而且还长相跟人犯冲,你,说你呢,越看越讨厌!
大家听得莫名其妙,他却嘻嘻一笑,兀自刮着盘中剩下的奶油,一把小勺铛铛做响,吃得津津有味,不把我放在眼里的模样,心里更冒火,我扯着嗓子,加大音量,就差没指着他的鼻子骂了:就你那小鼻子小眼,小胳臂小腿的样子,提起来可以放风筝,丢下去又够不到后脚跟,怎么会有人喜欢,没眼光,没水平。
茶靡男人看看我,又看看他,好象觉出点什么,不胜悲哀的拍拍他的肩膀,躲到隔壁房间去了。莫小乖放下盘勺跟叉,忽然一脸严肃的说,你真的很象男人呢,乌鸦,特别是你骂人的时候,这个,这个怎么讲,雄风勃勃,英姿飒爽,字字先声夺人,我仰慕你已经好久了!
啪,我拗断了一支画笔,欲哭无泪,那可是我昨天新买的派克啊。
我和莫小乖之间的梁子,越结越大,尽管我坚持不懈处处给他以沉重打击,他好象没受到丝毫影响。
一有机会,他就溜到策划部来,靠在那扇娇弱的门上聊天。
我那可怜的门,一定会跟我一样早衰。
你有事么?没事请出去。我沉着脸,毫不留情的样子应该可以把他赶走。
乌鸦,你想让我站在门外,跟着他们一起看你么?外面,已经有人在好奇的探头探脑。
可恶!我翻翻眼,一把拽他进来,这人摆出阳光男孩的造型,冲我露齿一笑,阳光下,他一口干净的牙闪闪发亮,跟狼似的,不过,比较可爱就是了,看得多了,竟然被我发现,他左边脸上赫然有只小酒窝,天呢,差点给旋进去,险些失神。
他真是我的对头,连我的魂也不放过。
十一朵玫瑰最后还是被我被抛在桌上,既然遭人看穿,自己也不好意思再拿,我灰溜溜的捧着一包巧克力,准备回家,临走时,经过技术部的办公室,里面灯火通明,他们还在加班,见我经过,莫小乖抬头露出他的招牌笑容,我狠狠瞪他一眼,看他张口象是要道歉的样子,头一抬,高跟鞋一路哒哒哒哒,踩得既狠且响。
我可不是那么随便接受道歉的人,横横!大踏步走了出去,不屑跟他多说。
家中有客人,老妈在跟人讲悄悄话,却声若洪钟,一清二楚,我在房里想不听都难。
连打好几个电话,手帕交们今天统统没空,个个早已排满约会,几个哥们讲义气,有同情我的,愿意带着我去赴约,自己却不好意思打扰别人二人世界,只有更加丧气。
甩开话筒,摊在床上呼呼大睡,唤着周公前来做陪,就听见客厅里的讨论逐渐转向我。
丫头,今天好热闹,好象是什么情人节。平时那么忙的,今天怎么没出去?是不是没人约啊?老姨新交了一个男朋友,让她介绍几个男孩子给你认识,你这样总是一个人,不正常。
md,还有人说我象男人呢,无可辩白,只有对老妈挤出一丝苦笑,是谁发明的情人节,我想阉了他!
好不容易才从家里脱身,我只好在街头漫无目的荡着,无处可去,满世界都是成双成对的人儿,衬得我越发孤单,只想砍人。一个人埋头溜达,平常可以说出来捉逃狗,今天,活脱脱是失恋女人寻找安慰,但是,我根本就没恋过啊,冤不冤呢!
提花篮的小女孩跟我擦肩而过,扬起的花香,罩了我一头一脸,她径直走过去,半眼也不瞧我,跟我透明人一样,转而堵住旁边一对恋人,先生,今天是情人节,给女朋友送支玫瑰吧,一心一意,天长地久。
我靠,现在连卖玫瑰的小女生,都会说感性的台词兜售生意。忽然想起莫姓小子,他在这么感性的节日里,会做些什么?不想则已,越想就越发有趣,去他家一探究竟吧,我的好奇心一发不可收拾。
踱到莫家楼下,天已暮昏,静悄悄的草坪上,空无人迹,如果此时我再蹑手蹑脚的爬上楼敲门,感觉就象在上演悍妇捉奸戏,顿时打消这个念头,干脆把手插在裤袋里溜达,抬头望天,曾经有人流鼻血时就保持这个姿势,结果鼻血不流了,周围却站了一大群抬头的人,这个故事,说明人云亦云的荒谬性。
乌鸦,你知不知道,围观者里以什么人居多?我不解的摇头,他振振有辞的说,女人,多半都是女人居多,因为女人的好奇心是最强的,特别象有的人看到我杀人的眼神,他才识趣的闭了嘴。
我想印证这个故事的真实性,上门有撒泼的嫌疑,更不方便,于是,拨通他的电话,嘱咐他过一个小时下楼来接受真理的考验,他很爽快的同意了,还提醒我,头仰久了会晕,不过依你那么健壮的身体,应该不会有事的。
从电话里传出女人的笑声,不等他说完,我就挂了线。
侵犯二人世界跟扰人清梦一样,都是犯罪行为,下辈子会被变成无性繁殖的植物,这也是他说的。
男人都有天生的保护欲望,他们喜欢小鸟依人的女孩,他们觉得楚楚可怜的女孩招人疼,我觉得自己还是很女孩的,很娇弱的,只是一双楚楚可怜的眼睛没望对地方,望着天上,但天上没有男人啊,所以,没有人疼我也是很正常的吧。
那阵笑声,应该是他女朋友,也不知道自己刚才的电话有没有打断人家亲热,我下辈子是不是要变雌雄同体。
胡思乱想着,倒是觉得有点晕,正想放弃,他从楼上探出脑袋来,嘴里大喊着加油加油,我只有死挨下去。
一个小时似乎久了一些,我单方面撕毁协议,把时间调到半小时,脖子很酸,象牙医用挫刀在我的牙上钻孔,天色已灰黑一片,遥远的尽头,还有最后一丝暮霞,出门前该穿多点,毕竟是深冬时节啊,遭这罪!
我跺跺脚,斜着眼,扫了一圈,周围连鬼也看不见一个,我不是已经通知他,又改十分钟了!
太过分了!太过分了!
再也忍耐不住了,我冲着身后来回晃着的人喊,你还不出来,你确定你要永远躲在后面!
有什么东西从他眼里一闪而过。
那是什么?我气恨恨指着他背后的红玫瑰问。
哦,那是你买的花,我告诉他们,这把玫瑰是你给自己买的,反正你也不稀罕,大家就让我带回来咯。
如果现在天上下刀子,我发誓,我一定会一把一把朝他身上插,直插个对心凉,看着他浑身血淋淋的,我好解恨啊,好过瘾啊,我要继续折磨他,看他血流成河,看他痛不欲生,想到他会被我一下一下的插死,万分得意,我不由的笑出声来。
你就那么恨我,他哀怨的问,乌鸦,你还不明白我的心,那么,死在你手里,我也认了。
杀死他?我怎么总想到杀死他?看过一部片子,其中有一句“爱你爱到杀死你”黑暗中,他那张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脸上,赫然写着我的名字!一定是幻觉,我使劲摇摇头,定定神,他刚才讲了一句什么来着?
有什么是我没留意的?我是不是忽略了什么?
不期然的,我捉住他的手,一下就问出口,他也是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半晌,颓然点点头,你错过了好多,刚才经典场面,你,你,你竟然开了小差!他指指手中的花,递给我,说,逗你玩的,这是专门送给你的,不是你自己买的那束,我特意托家姐,也就是你以后的家姐买来的,一心一意,地久天长。
我的表情一定随着他表情的变换而变换,尚且沉溺在刚才的情境里,他对我说一心一意,地久天长?兀自想着错过的那句话,他会说什么呢?
顺手接过花,转而又想还回去,礼尚往来。
猛的想起,这是红玫瑰,不是轻易接得的,也不是轻易送得的,一切了然。
把玩着这束红玫瑰,杀他的念头,又油然升起,不过,这次不需要动刀,我要用我的爱,一点一点溺死这个坏蛋。
主意不错,我打量着他,嘿嘿一乐,开始在心里盘算具体的细节。
拉开窗帘,一室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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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上的天是透明而蔚蓝,透得一塌糊涂,蓝得不可思议,几缕红霞就象女人白皙的脸上点着胭脂,啧啧啧啧,不断有俊俏的男人从楼下经过,我上观天象下俯男色,看到高兴处,猛的记起莫小乖,用他的话讲,你应该多吃点,把自己养得壮壮的,瞅到有漏网的白马王子,扑上去才有力气把他拽进来。
白马王子是用拽的吗?切,跟童话里的情节不大一样,他们跟童话从来都是不搭边的,浪漫永远跟他们绝缘。
他对我的童话嗤之以鼻,我对他的浪漫嗤之以鼻。
今天是二月第十四天,就象那则典型的童话,灰姑娘在情人节这天,终于遇到梦中的白马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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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上堆满了鲜花和巧克力,笑得甜甜的女孩子,怀里捧着大把大把的红玫瑰,同样笑得贼兮兮的男孩子,跟在她旁边,说着大把大把不知所云的话,海誓山盟,郎情妾意,看得我眼谗不已。
低头再瞧自己,郁闷的想哭!全套墨绿的制服行头,头发挽在脑后象个壁钟,老陈的连眼神都古古怪怪的,形单影只的走在人群里,不是失恋,胜似失恋。越走越觉得内伤严重,自己就象一名马上要行刑的刽子手,正在一点一滴打破世人对爱情的憧憬,谁说过孤单的人是可耻的,单身女人就不该选在这天出门。
原谅我,上帝,我不是故意的,今天休假而已。
周遭纷纷投来同情的目光,再也忍不住,小呼一声,玫瑰啊玫瑰啊,我也有,不过,是自己送的。
转了一圈,从花店订购了十一枝红玫瑰,据说这个数字代表一生一世,特意嘱咐小妹上午送到办公室,我掐好时间,瞅准人头攒动的高峰期,慢慢的踱进门。不出所料,我才一露脸,就收到满室美女帅哥们艳羡的眼光,得意洋洋又得意洋洋,我奸笑几声,又暗自惭愧,女人呀,一种自命清高,又极度虚伪的动物。
自我批评才告一段落,角落传来一声闷哼,有人在使劲咳嗽,我转过脸,接到莫小乖递来的目光,别有深意的盯着桌上那束红玫瑰,顿时,我脸红不已,直追玫瑰的红,他把我的底牌摸透了!
不可饶恕的男人呀,不共戴天的仇人呀,上天的炸雷劈了他吧!
杂志社的美编是个小老头,他早已过了男人三十一支花的年纪,最多算是开到茶靡,偏偏这种男人最得女人欢心,浪漫而天真的性格,永远长不大似的,所以至今未婚,身边来来去去都是美女。茶靡男人常常训诫他周围的小男生,单身不容易啊,要好好享受钻石王老五的特权。
莫小乖正捧了杯水,边听诫边忙不迭的点头,看他俩一副心照不宣的样子,我就扭劲,故做关心的问,你们这叫做及时行乐呢,我妈讲了,男人要注意身体,做多了损本亏原,赫赫赫赫,赫赫赫赫。莫小乖瞪着我,眼睛都要立起来,一口茶当场喷出来,茶靡男人被我顶的一愣。
杂志社要在情人节出一期专刊,茶靡男人特意追加封二的彩塑,我是做策划的,只好一直跟他耗到天黑,总算放人。临到出门,瞥见大厅里坐着一个女孩子,一副青春小鸟的模样,她直等到茶靡男人出来,笑得满脸灿烂的迎上来,茶靡男人搂着青春小鸟,亲了一下,转身笑笑的问我,今晚耽误你这么久,一起吃饭行不行,男朋友不会吃醋吧?
我从身后拿出那把红玫瑰,得意得冲他晃晃,说,看见没,一生一世呢,他准备浸在醋缸子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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煽情到极点,却无端的觉到凄凉,心里发慌,特地拐进超市,为自己挑了一盒巧克力。
我喜欢吃金帝的黑巧克力,醇甜厚泽,却只有六颗,每颗都做成一颗心的形状,小巧玲珑,裹在金黄的包装纸里,跟暴发户似的,情人节的巧克力,照样逃不脱黑心的下场,大家都算准了,愿意在今天掏钱买巧克力的人,全是傻子,恋爱中人,有谁不傻呢?
盘算一番,我还是没舍得给自己买精装版,就算是手中的平装版,素面朝天,价钱也贵得咬人,付帐时,我忍不住呻吟一声,推销小姐扶住我,你没事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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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比男人还强壮的女人。
这就是莫小乖给我的评语,也是我给他的第一印象。他不知道,有些话,表扬永远比批评来的好,尤其是关于女人的外貌,无论她怎么跟你讲,她重视的是内在气质,她一点也不在乎自己的外表,你千万别相信。
莫小乖就信了我的话,从此,我跟他就成了不共戴天的仇人。
在同一家杂志社里,我做文案,他管技术,各有各的圈子,算得上是老死不相来往的行当。
平心而论,莫小乖也称得上是一员猛将,专业精,交际广,朋友多,有人缘,md,尤其是女人缘,难得的是,学理出身的人,竟然长了一颗敏锐而细腻的心,但我就是看不惯他。
莫小乖的生日到了,杂志社为他开派对,蛋糕没吃到一口,我却被人丢了满身的奶油,糗的是,莫小乖扔的那块蛋糕,不偏不倚,正中我鼻颠,大家直笑到满地开花,最丢脸的人就是我。
我素来以和气大方亲近笼络人心,不便当场发作,一瞅准机会,我就逮到一把椅子发火,嘴里有一搭没一搭,眼睛直勾勾的盯着他,有的人就喜欢自命不凡,而且还长相跟人犯冲,你,说你呢,越看越讨厌!
大家听得莫名其妙,他却嘻嘻一笑,兀自刮着盘中剩下的奶油,一把小勺铛铛做响,吃得津津有味,不把我放在眼里的模样,心里更冒火,我扯着嗓子,加大音量,就差没指着他的鼻子骂了:就你那小鼻子小眼,小胳臂小腿的样子,提起来可以放风筝,丢下去又够不到后脚跟,怎么会有人喜欢,没眼光,没水平。
茶靡男人看看我,又看看他,好象觉出点什么,不胜悲哀的拍拍他的肩膀,躲到隔壁房间去了。莫小乖放下盘勺跟叉,忽然一脸严肃的说,你真的很象男人呢,乌鸦,特别是你骂人的时候,这个,这个怎么讲,雄风勃勃,英姿飒爽,字字先声夺人,我仰慕你已经好久了!
啪,我拗断了一支画笔,欲哭无泪,那可是我昨天新买的派克啊。
我和莫小乖之间的梁子,越结越大,尽管我坚持不懈处处给他以沉重打击,他好象没受到丝毫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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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鸦,你想让我站在门外,跟着他们一起看你么?外面,已经有人在好奇的探头探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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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真是我的对头,连我的魂也不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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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中有客人,老妈在跟人讲悄悄话,却声若洪钟,一清二楚,我在房里想不听都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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甩开话筒,摊在床上呼呼大睡,唤着周公前来做陪,就听见客厅里的讨论逐渐转向我。
丫头,今天好热闹,好象是什么情人节。平时那么忙的,今天怎么没出去?是不是没人约啊?老姨新交了一个男朋友,让她介绍几个男孩子给你认识,你这样总是一个人,不正常。
md,还有人说我象男人呢,无可辩白,只有对老妈挤出一丝苦笑,是谁发明的情人节,我想阉了他!
好不容易才从家里脱身,我只好在街头漫无目的荡着,无处可去,满世界都是成双成对的人儿,衬得我越发孤单,只想砍人。一个人埋头溜达,平常可以说出来捉逃狗,今天,活脱脱是失恋女人寻找安慰,但是,我根本就没恋过啊,冤不冤呢!
提花篮的小女孩跟我擦肩而过,扬起的花香,罩了我一头一脸,她径直走过去,半眼也不瞧我,跟我透明人一样,转而堵住旁边一对恋人,先生,今天是情人节,给女朋友送支玫瑰吧,一心一意,天长地久。
我靠,现在连卖玫瑰的小女生,都会说感性的台词兜售生意。忽然想起莫姓小子,他在这么感性的节日里,会做些什么?不想则已,越想就越发有趣,去他家一探究竟吧,我的好奇心一发不可收拾。
踱到莫家楼下,天已暮昏,静悄悄的草坪上,空无人迹,如果此时我再蹑手蹑脚的爬上楼敲门,感觉就象在上演悍妇捉奸戏,顿时打消这个念头,干脆把手插在裤袋里溜达,抬头望天,曾经有人流鼻血时就保持这个姿势,结果鼻血不流了,周围却站了一大群抬头的人,这个故事,说明人云亦云的荒谬性。
乌鸦,你知不知道,围观者里以什么人居多?我不解的摇头,他振振有辞的说,女人,多半都是女人居多,因为女人的好奇心是最强的,特别象有的人看到我杀人的眼神,他才识趣的闭了嘴。
我想印证这个故事的真实性,上门有撒泼的嫌疑,更不方便,于是,拨通他的电话,嘱咐他过一个小时下楼来接受真理的考验,他很爽快的同意了,还提醒我,头仰久了会晕,不过依你那么健壮的身体,应该不会有事的。
从电话里传出女人的笑声,不等他说完,我就挂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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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阵笑声,应该是他女朋友,也不知道自己刚才的电话有没有打断人家亲热,我下辈子是不是要变雌雄同体。
胡思乱想着,倒是觉得有点晕,正想放弃,他从楼上探出脑袋来,嘴里大喊着加油加油,我只有死挨下去。
一个小时似乎久了一些,我单方面撕毁协议,把时间调到半小时,脖子很酸,象牙医用挫刀在我的牙上钻孔,天色已灰黑一片,遥远的尽头,还有最后一丝暮霞,出门前该穿多点,毕竟是深冬时节啊,遭这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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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过分了!太过分了!
再也忍耐不住了,我冲着身后来回晃着的人喊,你还不出来,你确定你要永远躲在后面!
有什么东西从他眼里一闪而过。
那是什么?我气恨恨指着他背后的红玫瑰问。
哦,那是你买的花,我告诉他们,这把玫瑰是你给自己买的,反正你也不稀罕,大家就让我带回来咯。
如果现在天上下刀子,我发誓,我一定会一把一把朝他身上插,直插个对心凉,看着他浑身血淋淋的,我好解恨啊,好过瘾啊,我要继续折磨他,看他血流成河,看他痛不欲生,想到他会被我一下一下的插死,万分得意,我不由的笑出声来。
你就那么恨我,他哀怨的问,乌鸦,你还不明白我的心,那么,死在你手里,我也认了。
杀死他?我怎么总想到杀死他?看过一部片子,其中有一句“爱你爱到杀死你”黑暗中,他那张熟悉得不能再熟悉的脸上,赫然写着我的名字!一定是幻觉,我使劲摇摇头,定定神,他刚才讲了一句什么来着?
有什么是我没留意的?我是不是忽略了什么?
不期然的,我捉住他的手,一下就问出口,他也是一脸不可置信的表情,半晌,颓然点点头,你错过了好多,刚才经典场面,你,你,你竟然开了小差!他指指手中的花,递给我,说,逗你玩的,这是专门送给你的,不是你自己买的那束,我特意托家姐,也就是你以后的家姐买来的,一心一意,地久天长。
我的表情一定随着他表情的变换而变换,尚且沉溺在刚才的情境里,他对我说一心一意,地久天长?兀自想着错过的那句话,他会说什么呢?
顺手接过花,转而又想还回去,礼尚往来。
猛的想起,这是红玫瑰,不是轻易接得的,也不是轻易送得的,一切了然。
把玩着这束红玫瑰,杀他的念头,又油然升起,不过,这次不需要动刀,我要用我的爱,一点一点溺死这个坏蛋。
主意不错,我打量着他,嘿嘿一乐,开始在心里盘算具体的细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