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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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小,我就是个调皮而叛逆的孩子。外表的乖巧柔顺都是装给外人看的,其实骨子里淘气得很,不好好念书,经常一个人偷着玩、偷着乐,还和老妈斗智斗勇,上演了一出又一出“警察抓小偷”的游戏。回忆起来,那真是一段无忧无虑、如梦如烟的往事。
如果说文字是融进我血液里的东西,那么遗传的作用也绝对不容小觑。爸爸就是我人生的第一位启蒙老师。
每天从幼儿园接我放学后,骑着他那辆凤凰牌二八自行车穿梭在武汉的大街小巷,三阳路、永清街、黄浦大道年幼的我坐在单车前杠上,摆过小脑袋听他教我念唐诗。“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童年时代的记忆力简直好得惊人,虽然我丝毫不解句中深意,却摇头晃脑背得滚瓜烂熟;虽然小时候背的唐诗如今已忘掉大半,却在成长的最初培养了良好的语感。
记得那是一个深秋的黄昏,我照旧坐在爸爸的自行车上,这回没有背唐诗,随手抓过一片飘落的梧桐叶就念道:“秋风黄,扫落叶,秋叶姑娘躺下睡。”突然一个急刹车,爸爸惊愕地看着我,然后欣喜若狂地大喊:“天哪!我女儿会作诗了!”
秋风也跟着笑了。
小学三年级学写作文,刚开始挺头痛还很抵触。为了提高我的作文水平和作文效率,暑假里,老妈把我放到做小学语文老师的姨妈家。这一家人全是书呆子,姨妈是老师,姨夫是工程师,表姐正备考研究生。他们家的电视从来不打开,完全是个摆饰,除了看书还是看书。
我觉得闷,就去院子里喂金鱼,结果一不小心喂多了食料,结果撑死了好几条。后来有一次跑去邻居家的园子里偷苦瓜,被逮了个正着。这下可好,我被关进书房哪儿也不准去,不过那一面墙的书倒是吸引了这颗流浪的心。拣起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书本:故事会、童话大王、少年文艺、儿童文学,便成了我最早期的阅读。
人间一日,书中千年。那些时光里,我曾为书中的人物热血澎湃,也曾为他们的命运流下泪水,更为许多高尚者肃然起敬。我的人生从此洞开了一扇天窗。
初中那会儿,阅读已经上了瘾,顺带爱上了音乐。
每天放学后,我都跟好友雯子一道去逛江边的书摊,因为经济不自主所以多数只是闲看,偶尔也会淘几本颇具收藏价值的好书。她爱宫崎骏的漫画,我则疯狂地迷恋上古龙的武侠小说。清楚地记得第一本看的是铁血大旗门,而绝代双骄则是我的最爱。那时还特意模仿移花宫主的装扮,搞了条纱巾缠在身上,像模像样地往前一扔,名曰:嫁衣神功!
暑期里正在热播古装剧倚天屠龙记,老妈是不准许白天看电视的,我匆匆赶完当天的作业后就擅自打开电视,在动人心魄的侠骨柔情里流连忘返。直到听见锁孔里钥匙回旋的声音,便立马关机。然而,姜还是老的辣啊,老妈一下子就识破了我的小伎俩,她的一句“我昨晚关机时可不是电视剧频道哦”惊得我是哑口无言
音乐这方面,我是觉醒得比较早的。当同学们都在听张信哲、巫启贤时,我已经开始听“格莱美”和“music heaven”了。那时候,武汉的音乐电台里总能播放一些最流行、最前沿的音乐动态和打榜歌曲。这些对于乐虫或乐迷的我而言,自然是不容错过的。我几乎听遍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流行音乐,无论什么歌曲只要一听前奏就能立马报出歌名和歌者,曾一度号称是“中国流行音乐库”!
初中成绩一直中不溜湫,老妈挺郁闷的,却一直苦于找不到原因。我常常是大本英语书下压着一本小说,随身听里放着英语磁带,耳麦里却传来电台音乐的节奏。只要老妈一过来检查学习,我就压紧英语书,把随声听调到磁带那一档,俨然一副苦学英语的模样。
上了高中,学业是越来越重了,老妈对我的督促和看管也越来越严格,而我对文学的热衷却只增未减。
其实,孩子也都是虚荣好胜的。那时我的作文常被老师当作范文来念,于是兀自暗喜,作文课也就成了我的荣誉殿堂。我的人生追求似乎变得很纯粹,就是盼着每周一次双节作文课的到来。后来,参加市里的楚才杯作文比赛拿了个二等奖,一下子成了同学们钦羡仰慕的对象,那次获奖当然也描摹了我人生中浓墨淡彩的一笔。
最繁忙紧张的时光,最艰难逼仄的阶段,却是阅读量空前强势的一段日子。课间读书,排队读书,等车读书,洗脚读书,如厕读书,就连钻进被窝还打着手电读书三毛,张爱玲,王朔,林清玄,苏童,王安忆,尤今,张贤亮,都是我阅读的对象,而且基本都是整套地读完。我像一个贪婪的吸血鬼,近乎疯狂地吞咽和吸收着书本里的智慧与养分。
好不容易熬到学期结束,假期里我开始读水浒传,读到李逵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那段,心里那个痛快啊,无处消解。忽然想起老妈留在桌上的一碗红烧肉,下楼去小店里买了一瓶冰冻啤酒,咱也来大口喝酒吃肉。于是,书本里的画面,立体在现实中。一个字——爽!
我的大学,相比从前,反而略显乏味。
唯一可圈可点的是,大二添加了一门新课程:影视鉴赏。教这门课的老师有个奇怪的名字——皇莆积庆。这个“变态”老头常常给我们放一些“变态”电影,本能、情人、致命的诱惑,都是那个阶段看到的。坐在偌大的一间教室里,几十个男女学生挤在一起看那些赤裸暴露的镜头,确实叫人羞涩和尴尬。经年以后,我终于看懂了裸露背后的真实表达,原来,爱与欲的弥合、灵与肉的交缠就是生命的本源。我甚至可以用艺术的眼光去欣赏梁家辉性感的臀部,也在猜想本能里那个写惊悚小说的女作家大概永远不会取出藏在床底的冰锥,因为她已经爱上了他。
另外,大学里也开启了我的一段有如山花般烂漫的初恋。素来话痨的我激情洋溢地写了一封万字情书,却差点没把男朋友给吓死。且因种种,这段恋情最终夭折。回首当日,或许,我只是爱上了爱情。
有人说,当你开始回忆起往事时,你已经老了。
也有人说,没有回忆,生活的质地永远粗糙。
我说,回忆很美,往事并不随风。
自小,我就是个调皮而叛逆的孩子。外表的乖巧柔顺都是装给外人看的,其实骨子里淘气得很,不好好念书,经常一个人偷着玩、偷着乐,还和老妈斗智斗勇,上演了一出又一出“警察抓小偷”的游戏。回忆起来,那真是一段无忧无虑、如梦如烟的往事。
如果说文字是融进我血液里的东西,那么遗传的作用也绝对不容小觑。爸爸就是我人生的第一位启蒙老师。
每天从幼儿园接我放学后,骑着他那辆凤凰牌二八自行车穿梭在武汉的大街小巷,三阳路、永清街、黄浦大道年幼的我坐在单车前杠上,摆过小脑袋听他教我念唐诗。“白日依山尽,黄河入海流。欲穷千里目,更上一层楼。”“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童年时代的记忆力简直好得惊人,虽然我丝毫不解句中深意,却摇头晃脑背得滚瓜烂熟;虽然小时候背的唐诗如今已忘掉大半,却在成长的最初培养了良好的语感。
记得那是一个深秋的黄昏,我照旧坐在爸爸的自行车上,这回没有背唐诗,随手抓过一片飘落的梧桐叶就念道:“秋风黄,扫落叶,秋叶姑娘躺下睡。”突然一个急刹车,爸爸惊愕地看着我,然后欣喜若狂地大喊:“天哪!我女儿会作诗了!”
秋风也跟着笑了。
小学三年级学写作文,刚开始挺头痛还很抵触。为了提高我的作文水平和作文效率,暑假里,老妈把我放到做小学语文老师的姨妈家。这一家人全是书呆子,姨妈是老师,姨夫是工程师,表姐正备考研究生。他们家的电视从来不打开,完全是个摆饰,除了看书还是看书。
我觉得闷,就去院子里喂金鱼,结果一不小心喂多了食料,结果撑死了好几条。后来有一次跑去邻居家的园子里偷苦瓜,被逮了个正着。这下可好,我被关进书房哪儿也不准去,不过那一面墙的书倒是吸引了这颗流浪的心。拣起一些自己感兴趣的书本:故事会、童话大王、少年文艺、儿童文学,便成了我最早期的阅读。
人间一日,书中千年。那些时光里,我曾为书中的人物热血澎湃,也曾为他们的命运流下泪水,更为许多高尚者肃然起敬。我的人生从此洞开了一扇天窗。
初中那会儿,阅读已经上了瘾,顺带爱上了音乐。
每天放学后,我都跟好友雯子一道去逛江边的书摊,因为经济不自主所以多数只是闲看,偶尔也会淘几本颇具收藏价值的好书。她爱宫崎骏的漫画,我则疯狂地迷恋上古龙的武侠小说。清楚地记得第一本看的是铁血大旗门,而绝代双骄则是我的最爱。那时还特意模仿移花宫主的装扮,搞了条纱巾缠在身上,像模像样地往前一扔,名曰:嫁衣神功!
暑期里正在热播古装剧倚天屠龙记,老妈是不准许白天看电视的,我匆匆赶完当天的作业后就擅自打开电视,在动人心魄的侠骨柔情里流连忘返。直到听见锁孔里钥匙回旋的声音,便立马关机。然而,姜还是老的辣啊,老妈一下子就识破了我的小伎俩,她的一句“我昨晚关机时可不是电视剧频道哦”惊得我是哑口无言
音乐这方面,我是觉醒得比较早的。当同学们都在听张信哲、巫启贤时,我已经开始听“格莱美”和“music heaven”了。那时候,武汉的音乐电台里总能播放一些最流行、最前沿的音乐动态和打榜歌曲。这些对于乐虫或乐迷的我而言,自然是不容错过的。我几乎听遍了上个世纪九十年代的流行音乐,无论什么歌曲只要一听前奏就能立马报出歌名和歌者,曾一度号称是“中国流行音乐库”!
初中成绩一直中不溜湫,老妈挺郁闷的,却一直苦于找不到原因。我常常是大本英语书下压着一本小说,随身听里放着英语磁带,耳麦里却传来电台音乐的节奏。只要老妈一过来检查学习,我就压紧英语书,把随声听调到磁带那一档,俨然一副苦学英语的模样。
上了高中,学业是越来越重了,老妈对我的督促和看管也越来越严格,而我对文学的热衷却只增未减。
其实,孩子也都是虚荣好胜的。那时我的作文常被老师当作范文来念,于是兀自暗喜,作文课也就成了我的荣誉殿堂。我的人生追求似乎变得很纯粹,就是盼着每周一次双节作文课的到来。后来,参加市里的楚才杯作文比赛拿了个二等奖,一下子成了同学们钦羡仰慕的对象,那次获奖当然也描摹了我人生中浓墨淡彩的一笔。
最繁忙紧张的时光,最艰难逼仄的阶段,却是阅读量空前强势的一段日子。课间读书,排队读书,等车读书,洗脚读书,如厕读书,就连钻进被窝还打着手电读书三毛,张爱玲,王朔,林清玄,苏童,王安忆,尤今,张贤亮,都是我阅读的对象,而且基本都是整套地读完。我像一个贪婪的吸血鬼,近乎疯狂地吞咽和吸收着书本里的智慧与养分。
好不容易熬到学期结束,假期里我开始读水浒传,读到李逵路见不平、拔刀相助那段,心里那个痛快啊,无处消解。忽然想起老妈留在桌上的一碗红烧肉,下楼去小店里买了一瓶冰冻啤酒,咱也来大口喝酒吃肉。于是,书本里的画面,立体在现实中。一个字——爽!
我的大学,相比从前,反而略显乏味。
唯一可圈可点的是,大二添加了一门新课程:影视鉴赏。教这门课的老师有个奇怪的名字——皇莆积庆。这个“变态”老头常常给我们放一些“变态”电影,本能、情人、致命的诱惑,都是那个阶段看到的。坐在偌大的一间教室里,几十个男女学生挤在一起看那些赤裸暴露的镜头,确实叫人羞涩和尴尬。经年以后,我终于看懂了裸露背后的真实表达,原来,爱与欲的弥合、灵与肉的交缠就是生命的本源。我甚至可以用艺术的眼光去欣赏梁家辉性感的臀部,也在猜想本能里那个写惊悚小说的女作家大概永远不会取出藏在床底的冰锥,因为她已经爱上了他。
另外,大学里也开启了我的一段有如山花般烂漫的初恋。素来话痨的我激情洋溢地写了一封万字情书,却差点没把男朋友给吓死。且因种种,这段恋情最终夭折。回首当日,或许,我只是爱上了爱情。
有人说,当你开始回忆起往事时,你已经老了。
也有人说,没有回忆,生活的质地永远粗糙。
我说,回忆很美,往事并不随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