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的嘴不过就是上下两层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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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的嘴,不过就是上下两层皮!
刚看了失眠的桔子写的别跟我提杰克逊,此文在烟雨被编辑推为精华。
好奇心人皆有之,原本我对烟雨的精华一向都没什么感觉的,可涉及到杰克逊,就难免有点猎奇之心了,于是就想看看作者为何不允许别人提起杰克逊。
看了半天,我明白了:原来作者是因为“受够了有关杰克逊的新闻,烦透了别人跟我谈杰克逊”
呵呵,作者的心情,我完全能理解!
而且,作者也的确举出了不少令人捧腹的例子,比如那个模仿杰克逊唱歌的什么参加电视选秀的女选手的拙劣表演,比如作者的那个喜欢装腔作势装神弄鬼的什么朋友,比如一些稀里糊涂的杰克逊的粉丝之类。
作者说:“一来我的英文水平比我上幼儿园中班的儿子好不到哪儿去,二者我五音不全,唱中文歌尚且跑调,遑论唱对于许多人来说不啻于阳春白雪的英文歌曲!所谓“无知者无畏”因此,对于我来说,杰克逊先生与普通的外国人并没有什么两样,非我族类而已。我没听过他的音乐(就算听也听不懂),所以不是他的粉丝;我从未立志从事音乐工作,所以他也绝不是我心目中的神”
作者所论似乎言之凿凿,所举的例子也足以让读者捧腹,可问题是:作者所引用的逻辑,真的就是合情合理的逻辑么?
其实,我本人也很喜欢杰克逊的歌曲,无独有偶,我也听不懂杰克逊到底用英文在唱些什么,因为我的英文水平也和失眠的桔子没什么区别,顶多不过初中生的英语水平罢了,可我就是喜欢听杰克逊的歌,也更喜欢看他的mtv。
这可真是没办法的事儿“感觉”这玩意往往就是这么难以说清。虽然我不是杰克逊的粉丝,虽然我不会去悼念杰克逊,虽然我从不喜欢跟谁提起杰克逊的某些个人绯闻[因为我对诸如此类的明星绯闻向来就不感兴趣],但我的确很喜欢杰克逊的歌舞和mtv专辑。
我先声明:我也不是什么音乐人,这一点我和失眠的桔子没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也许就是我很喜欢杰克逊的音乐,而他却不怎么喜欢杰克逊吧。
算了,不提杰克逊了,要不然失眠的桔子又该大发雷霆之怒了,因为他“受够了有关杰克逊的新闻,烦透了别人跟我谈杰克逊”
不提杰克逊,呵呵,就提提失眠的桔子所用的逻辑吧。
我们也许都明白一个最浅显的道理,比如早年的印度电影大篷车被推介到我国,并在全国的城乡公映的时候,我相信不少人都被电影里的印度民族歌舞给深深地迷住了。
虽然电影大篷车里所有的人物对话都被翻译成了汉语,然而电影中的歌舞插曲呢?那些插曲是根本就没办法翻译成汉语去演唱的,那么我们能听懂印度歌曲的意思么?很显然听不懂,但是我们都会喜欢上印度歌舞,哪怕听不懂也很喜欢听,这究竟又是为什么?
因为音乐无国界,因为真正能打动人心的音乐,根本就不需要提前去背诵完歌词之后再去听歌手的原声演唱——关于这方面的视听经验,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有过——比如瑞士作曲家班得瑞的音乐,就很动听,也很具有旋律美感,还有贝多芬的音乐,及日本的喜多郎的音乐等,也几乎都是深受我国人民所喜欢的优秀音乐,至于奥地利的美声及意大利的歌剧,对外国人来说,也许只有鬼才能听懂他们究竟在唱些什么,可为什么也能风靡全世界呢?
音乐的本质无他,唯有感觉,感觉好,就是好,因为音乐无国界,而如果能在全世界范围内被最广大的音乐听众感觉到很好的音乐,难道不是很成功很有穿透力的音乐么?至少我本人,就很喜欢杰克逊的音乐,当然我所喜欢的音乐人,也不仅仅是杰克逊,除了他之外,当然还有数不清的音乐界的天才及他们那充满激情充斥着旋律美和音乐美的天才作品。
我本人很喜欢听些国外的音乐,当然都是那些比较优秀比较有代表性的外国音乐,比如杰克逊的,阿拉伯的,印度的,非洲的,西亚的,及我国境内各少数民族的歌舞,我也几乎都很喜欢听也很喜欢看[虽然他们常用母语而不是用汉语去演唱]。
不提杰克逊也行,因为有人不愿意听到杰克逊的名字,但这毕竟是在网络上,毕竟是在公共媒体上,如果有人不愿意听到杰克逊的名字,也大可以对有关杰克逊的新闻做到视而不见,而完全没必要去刻意诋毁那些喜欢谈论杰克逊的人。
如果某个人特别喜欢去忌讳什么,那顶多让那些在他周围的人多去关照一下他的个人情绪也就是了,但是在公共媒体上,凭什么理由去为了极个别的人之忌讳情绪,而一定要去堵住众人的悠悠之口?
不论杰克逊的音乐再怎么优秀再怎么成功,也总会有人不喜欢他的,这原本就是没办法的事情,因为“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嘛,然而,不喜欢也无所谓,但却没必要说出“我就纳了闷了,同样是中国人,跟杰克逊的感情咋就这么不同呢?”的话吧,正如杰克逊不是某些人之心目中的神一样[其实在我心目中也不是什么神,我只不过把杰克逊当成一个很优秀很成功的音乐人罢了],在某些人之心目中的神,在我眼里也许顶多就是一臭虫,比如韩寒和郭敬明之流。
如果我引用失眠的桔子所用的逻辑,那么我会得出很多令人捧腹的结论出来,比如他说“对于我来说,杰克逊先生与普通的外国人并没有什么两样,非我族类而已”这句话,就是个很搞笑的逻辑。
我也可以说:在我眼里,贝多芬,柴可夫斯基,高尔基,大仲马,莎士比亚等先生,与普通的外国人没什么两样,非我族类而已;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先生,也与普通的外国人没什么两样,非我族类而已;爱因斯坦,诺贝尔,牛顿等科学家们,也和普通的外国人没什么两样,非我族类而已;至于球王贝利,灌篮高手迈克尔—乔丹等体育界的外国名人,当然也与普通的外国人没什么两样,非我族类而已。
虽然我也可以这么说,但我却不想也不愿意这么说,因为这么说话很丢人,还很自打嘴巴,因为这种逻辑很蛮不讲理也绝对很情绪化和个人化。
人类的嘴巴,不过就是上下两层皮罢了:有的人喜欢用两层皮去说些不负责任的轻薄地话,而有的人却喜欢用上下两层嘴皮去较真,这可能也属于“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之表现吧。
人的嘴,不过就是上下两层皮!
刚看了失眠的桔子写的别跟我提杰克逊,此文在烟雨被编辑推为精华。
好奇心人皆有之,原本我对烟雨的精华一向都没什么感觉的,可涉及到杰克逊,就难免有点猎奇之心了,于是就想看看作者为何不允许别人提起杰克逊。
看了半天,我明白了:原来作者是因为“受够了有关杰克逊的新闻,烦透了别人跟我谈杰克逊”
呵呵,作者的心情,我完全能理解!
而且,作者也的确举出了不少令人捧腹的例子,比如那个模仿杰克逊唱歌的什么参加电视选秀的女选手的拙劣表演,比如作者的那个喜欢装腔作势装神弄鬼的什么朋友,比如一些稀里糊涂的杰克逊的粉丝之类。
作者说:“一来我的英文水平比我上幼儿园中班的儿子好不到哪儿去,二者我五音不全,唱中文歌尚且跑调,遑论唱对于许多人来说不啻于阳春白雪的英文歌曲!所谓“无知者无畏”因此,对于我来说,杰克逊先生与普通的外国人并没有什么两样,非我族类而已。我没听过他的音乐(就算听也听不懂),所以不是他的粉丝;我从未立志从事音乐工作,所以他也绝不是我心目中的神”
作者所论似乎言之凿凿,所举的例子也足以让读者捧腹,可问题是:作者所引用的逻辑,真的就是合情合理的逻辑么?
其实,我本人也很喜欢杰克逊的歌曲,无独有偶,我也听不懂杰克逊到底用英文在唱些什么,因为我的英文水平也和失眠的桔子没什么区别,顶多不过初中生的英语水平罢了,可我就是喜欢听杰克逊的歌,也更喜欢看他的mtv。
这可真是没办法的事儿“感觉”这玩意往往就是这么难以说清。虽然我不是杰克逊的粉丝,虽然我不会去悼念杰克逊,虽然我从不喜欢跟谁提起杰克逊的某些个人绯闻[因为我对诸如此类的明星绯闻向来就不感兴趣],但我的确很喜欢杰克逊的歌舞和mtv专辑。
我先声明:我也不是什么音乐人,这一点我和失眠的桔子没什么区别,唯一的区别也许就是我很喜欢杰克逊的音乐,而他却不怎么喜欢杰克逊吧。
算了,不提杰克逊了,要不然失眠的桔子又该大发雷霆之怒了,因为他“受够了有关杰克逊的新闻,烦透了别人跟我谈杰克逊”
不提杰克逊,呵呵,就提提失眠的桔子所用的逻辑吧。
我们也许都明白一个最浅显的道理,比如早年的印度电影大篷车被推介到我国,并在全国的城乡公映的时候,我相信不少人都被电影里的印度民族歌舞给深深地迷住了。
虽然电影大篷车里所有的人物对话都被翻译成了汉语,然而电影中的歌舞插曲呢?那些插曲是根本就没办法翻译成汉语去演唱的,那么我们能听懂印度歌曲的意思么?很显然听不懂,但是我们都会喜欢上印度歌舞,哪怕听不懂也很喜欢听,这究竟又是为什么?
因为音乐无国界,因为真正能打动人心的音乐,根本就不需要提前去背诵完歌词之后再去听歌手的原声演唱——关于这方面的视听经验,我相信绝大多数人都有过——比如瑞士作曲家班得瑞的音乐,就很动听,也很具有旋律美感,还有贝多芬的音乐,及日本的喜多郎的音乐等,也几乎都是深受我国人民所喜欢的优秀音乐,至于奥地利的美声及意大利的歌剧,对外国人来说,也许只有鬼才能听懂他们究竟在唱些什么,可为什么也能风靡全世界呢?
音乐的本质无他,唯有感觉,感觉好,就是好,因为音乐无国界,而如果能在全世界范围内被最广大的音乐听众感觉到很好的音乐,难道不是很成功很有穿透力的音乐么?至少我本人,就很喜欢杰克逊的音乐,当然我所喜欢的音乐人,也不仅仅是杰克逊,除了他之外,当然还有数不清的音乐界的天才及他们那充满激情充斥着旋律美和音乐美的天才作品。
我本人很喜欢听些国外的音乐,当然都是那些比较优秀比较有代表性的外国音乐,比如杰克逊的,阿拉伯的,印度的,非洲的,西亚的,及我国境内各少数民族的歌舞,我也几乎都很喜欢听也很喜欢看[虽然他们常用母语而不是用汉语去演唱]。
不提杰克逊也行,因为有人不愿意听到杰克逊的名字,但这毕竟是在网络上,毕竟是在公共媒体上,如果有人不愿意听到杰克逊的名字,也大可以对有关杰克逊的新闻做到视而不见,而完全没必要去刻意诋毁那些喜欢谈论杰克逊的人。
如果某个人特别喜欢去忌讳什么,那顶多让那些在他周围的人多去关照一下他的个人情绪也就是了,但是在公共媒体上,凭什么理由去为了极个别的人之忌讳情绪,而一定要去堵住众人的悠悠之口?
不论杰克逊的音乐再怎么优秀再怎么成功,也总会有人不喜欢他的,这原本就是没办法的事情,因为“青菜萝卜,各有所爱”嘛,然而,不喜欢也无所谓,但却没必要说出“我就纳了闷了,同样是中国人,跟杰克逊的感情咋就这么不同呢?”的话吧,正如杰克逊不是某些人之心目中的神一样[其实在我心目中也不是什么神,我只不过把杰克逊当成一个很优秀很成功的音乐人罢了],在某些人之心目中的神,在我眼里也许顶多就是一臭虫,比如韩寒和郭敬明之流。
如果我引用失眠的桔子所用的逻辑,那么我会得出很多令人捧腹的结论出来,比如他说“对于我来说,杰克逊先生与普通的外国人并没有什么两样,非我族类而已”这句话,就是个很搞笑的逻辑。
我也可以说:在我眼里,贝多芬,柴可夫斯基,高尔基,大仲马,莎士比亚等先生,与普通的外国人没什么两样,非我族类而已;马克思,恩格斯,列宁等先生,也与普通的外国人没什么两样,非我族类而已;爱因斯坦,诺贝尔,牛顿等科学家们,也和普通的外国人没什么两样,非我族类而已;至于球王贝利,灌篮高手迈克尔—乔丹等体育界的外国名人,当然也与普通的外国人没什么两样,非我族类而已。
虽然我也可以这么说,但我却不想也不愿意这么说,因为这么说话很丢人,还很自打嘴巴,因为这种逻辑很蛮不讲理也绝对很情绪化和个人化。
人类的嘴巴,不过就是上下两层皮罢了:有的人喜欢用两层皮去说些不负责任的轻薄地话,而有的人却喜欢用上下两层嘴皮去较真,这可能也属于“萝卜青菜,各有所爱”之表现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