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吉良万事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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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菲斯终于还是从孤岛回归了,那些回归的记忆和荣耀让他终于突破了伦奇刀术的第一层意境,到达了第二层境界——力量境。
成功拔出了岛屿中第三把和第四把长刀之后,来自古伦时代大妖格里菲斯的意志和心得倒灌,原本已经是强弩之末的吉阿满瞬间被开了挂,几乎是刀拖着人,将敢于突破空间,闯入孤岛的宾格果拉卡们斩杀的鸡犬不宁。
而在格里菲斯突破到力量境的瞬间。那些缠绕在他上半身迟迟不肯被吸收的道格拉蛋白源质奇迹般的消融,软化,化成一滩软软的透明液体渗入了格里菲斯的身体之中。显然第二境的初步领悟,对格里菲斯从精神到肉体都有了极大的改良。
至此,道格拉蛋白源质才被格里菲斯彻底吸收,而在规定时间内的成功吸收,也免去了道格拉蛋白源质的污染和反噬的可能。
道格拉蛋白源质的效果着实不错,大概在吸收完成的最后瞬间,让格里菲斯身体的整体素质足足提升了三分之一还要多。要不是吉阿满的身体构造特殊,而其潜能确实渣到让人始料未及,这一小团鸡蛋大小的蛋白原质就能让他恢复∟,到本位面一个‘小高手’的程度。
值得一提的是,吉阿满的身体素质提升虽然和预想偏差较大,很不理想,但是,其原本盘踞在体内的那丝疑似血脉力量的能力团却着实壮大了不少,大概到了以前两倍的程度。
格里菲斯猜想,道格拉蛋白源质对其身体的改造层度这样拙劣无效,有很大原因便是由于这丝翠绿色能量体对蛋白原质巧取豪夺以增长自身造成的。
不过,这丝血脉力量着实太过稀薄,暂时还没有显示出其特性,格里菲斯只能将之镇压在第六层意识中,也正是其本体沉睡修养的地方。
表面上看吉阿满的这具身体潜力和成长质量都比较差,刚开始的时候,格里菲斯以‘臭蛋’理论来解释这身体的羸弱,但格里菲斯经过一年时间的了解和接触发现,吉阿满的这具身体虽是羸弱,但在其背后绝对隐藏着秘密。他甚至预感,这身体甚至能够成为他恢复大妖实力,甚至做出那缈缈未知突破的契机。
仔细想想,大妖罗托迪尔的后裔怎会正常到是一个弱小的人类呢,况且,格里菲斯还从未听说过身为胎生哺乳生物的人类竟然会是以蛋的形式降生出来的呢。
大概有一刻钟的沉默,格里菲斯低头沉思,蛋白质烧焦的味道和灰白色的烟雾从墙角奇怪的银白色机器顶端飘荡过来。不久,房间外熙攘的喧闹声打破了这份安宁。
“应该是这一家吧?”
“是那个房子,没错的,我家旺财丢了就是在这里发布任务找到的……”
“吉良……万事屋……,真破啊,难怪我对这里从没有印象呢?”
“三爷贵人不塌贱地,不知道也理所……”
……
熙熙攘攘的声音伴随着人声渐渐行来,‘吱扭’一声推开了单薄古旧的门板,是四五个穿着小厮服饰的男人。他们之中那个被叫做三爷的男人身穿大红色元宝装,胸口上印着一个大大的‘王’字,站在人群的正中间,却只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
身份显然并非下人的‘三爷’推开房门,走过吉良平日办公的厅堂,撩开布帘子一边观看一边信步走进卧室。
微弯着身子,错开半步距离的蓝衣小厮紧随其后,刚要跟进去,却发现自家三爷从房间里皱着眉头倒身退了出来。
在王家做下人长达二十年的壮年人都明白面前少年的习惯,当下便有人伸出脑袋往房间里面觑一眼。
吉良万事屋是传承至吉庆良的老房子,格局很小,虽然古旧,但却没有时间的沉淀和韵味感。
被称为吉良万事屋卧室的格局更是拥挤,大概十五平米的小房间被一张床斜着放过去便占去了一半,另外空余的地方却挂满各种样子的小皮带,铁钩,毛皮之类的东西,显然这个房间不仅承担着供主人休息的使命,他还是吉家三口的‘办公大厅’。
古怪的味道从三爷撩开的布帘子里面窜出来,有葱姜蒜末的味道,有动物毛皮的味道,也有人身体和衣物的味道。
除此之外,房间里依稀残留着一股淡淡的奇怪味道,混合着中药的苦涩香甜,闻起来像是烧焦了的羽毛。
至此,名叫三爷的少年眉头皱的更深了,他从大红色的元宝褂的右口袋里面拿出一个精致的小扇子在鼻尖扇了扇,有些厌恶的退开了两步,随即想了想,又皱着眉头走进去。
三爷是个有洁癖的人,这一点下人们都知道。他其实是王冕的第三子,原名王屯屯,也是王冕最小的子嗣,是正儿八经的王家珠宝店的主人。
因晚来得子,又因其年龄最小,王家上下对‘三爷’都是颇为宠爱。而王屯屯自身也有着有些让人喜爱的根基元素,不但人长得秀气,还颇有才情,读书、作画、诗文都是有些功底的。
而这被称为三爷的王屯屯是个喜欢装扮老成的人,说话做事总要凸显一份‘老气横秋’、稳重的味道。原本大家根据其身份叫其为‘三少爷’,他感觉‘少爷’或者‘屯屯’这样的字眼太过奶油气、少年气,大发雷霆斥责了几句,下人们便集体改口成了‘三爷’。
老成战胜了洁癖的三爷举着精美的小扇子在鼻翼间晃动走进屋子,他视线移了移,便见到了卧室之中唯一的活物。
那是一个瘦弱的少年,衣裤破旧,脑袋上缠着绷带,药物的味道正是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的。
而少年所在的房间却像是被刚被大风刮过麦场的房间又脏又乱,古怪的毛皮铁钉随处摆放着,墙角和地面甚至有一摊明显的焦黑在冒着丝丝缕缕的烟尘气,不知道之前摆放着什么东西。
少年人呆呆的看着走进来的三爷一伙儿,双眼无神又茫然,仿佛不多的脑容量无法明白眼前发生的事情。这人正是吉阿满,那个传说中从蛋壳中孵化出来的孩子。
格里菲斯苏醒之前的吉阿满性格温吞,因为主人格并未苏醒,整个人看起来是有些智障而迟钝。
身边的蓝衣小厮在他边上耳语了两句,王屯屯眉头微皱了两下,间或瞅了吉阿满一眼,随即释然。
“不要管这个吉……”王屯屯用扇叶覆在脸上,遮住鼻翼,他伸出另一只手,指着身边的下人们开始布置。
“吉阿满。”蓝衣小厮提醒了一句。
“哦对,对,吉阿马,不用管他,傻子而已……
猎头,你把房间里值钱的东西收拾一下……”
他说完这话,环视四周,皱了皱眉头,随即又说道:“算了,算了,把这些破烂玩意儿都扔了吧。”然后便是那被叫做猎头的人‘嘿’的一声应喏。
格里菲斯安静的看着三爷手下的人将吉良万事屋里面的东西一一扫荡着。王屯屯手里拿着扇子,在房间里转了一圈儿,又来到大妖的面前。
“吉阿马对吧,我是王屯屯,初次见面,你叫我三爷就可以了。”
“这吉良万事屋已经被三爷我收了,房子太老,我打算推倒重建,你之前住在这,我给你交个底。”
“哦对了,还有一个坏消息要告诉你。
因为你们擅自在我家珠宝店里偷窃,伤害了买卖双方良好的信任氛围,刑施部的何探长已经表态让你们牢底坐穿了。
‘牢底坐穿’什么的,其实是吓唬你们的,我觉得最多也就是十几年。不过何探长向来跟我家关系不错,保不齐狱中出现什么幺蛾子……”
“不过呢,你也不用怕。你的姐姐吉庆呢还算识实务,已经答应将这房子转让给我了,所以放心,牢底坐穿什么的,是不会有的……
恩,小胖子,你在听吗?我说吉良万事屋已经转让给我了,无偿转让给我了……”
“啧啧,你们家这地儿呀,怎么讲呢。坐北朝南,遏制交通脉络,风水宝地呀。我们王家要往外地发展,这块地是必须要拿下来的。
不过你大哥吉良是个没远见的,之前好声好气跟他谈价,我扪心自问价格给的不低,但你大哥絮絮叨叨什么祖上的房子不能轻易卖的混账话,让我实在厌烦。
哎嗨!没想到瞌睡遇到枕头,你们竟然敢到我家店里偷东西,奇才。这下倒好了,省的我再花时间费力气陷害你们了。到我家偷东西,呵呵……我弄不死你们……”
王屯屯刷的一声将扇叶合拢起来,他望了望半晌无语的格里菲斯,笑着用扇骨敲了敲吉阿满的缠绕着绷带的脑壳:
“你不要恨我,世道就是这样,恩,你以后会明白的。
不过恨我也无所谓,但千万别让我知道。我这人呐,心胸狭隘,做事不择手段,我若知道你们吉家恨我、诬我,我会还回来。”
ps:本来说好打赏书评之类的信息周天一块发的,但抱歉了大家,小弟今天又失言了,因为人家太开心。
首先得谢谢超级无敌大魔王v的10000起点币打赏还有他之前的1888打赏。我回想了一下,好像自从身为作者以来,第一次有人打赏我这么多钱。拜谢,谢谢。
第二件事是我发现我们竟然进首页新人新书榜了,虽然是最垫底的,但还是感觉很开心。压力什么的我也不想给大家,能让小弟留在新书榜上就感觉很好了。看到书评区有人签到,投票,说实话我心里很开心。有人留言说投两票别嫌少,怎么会嫌少呢,其实大家的每一票都是对尿弟的恩惠。
再次感谢大家。
格里菲斯终于还是从孤岛回归了,那些回归的记忆和荣耀让他终于突破了伦奇刀术的第一层意境,到达了第二层境界——力量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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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格里菲斯突破到力量境的瞬间。那些缠绕在他上半身迟迟不肯被吸收的道格拉蛋白源质奇迹般的消融,软化,化成一滩软软的透明液体渗入了格里菲斯的身体之中。显然第二境的初步领悟,对格里菲斯从精神到肉体都有了极大的改良。
至此,道格拉蛋白源质才被格里菲斯彻底吸收,而在规定时间内的成功吸收,也免去了道格拉蛋白源质的污染和反噬的可能。
道格拉蛋白源质的效果着实不错,大概在吸收完成的最后瞬间,让格里菲斯身体的整体素质足足提升了三分之一还要多。要不是吉阿满的身体构造特殊,而其潜能确实渣到让人始料未及,这一小团鸡蛋大小的蛋白原质就能让他恢复∟,到本位面一个‘小高手’的程度。
值得一提的是,吉阿满的身体素质提升虽然和预想偏差较大,很不理想,但是,其原本盘踞在体内的那丝疑似血脉力量的能力团却着实壮大了不少,大概到了以前两倍的程度。
格里菲斯猜想,道格拉蛋白源质对其身体的改造层度这样拙劣无效,有很大原因便是由于这丝翠绿色能量体对蛋白原质巧取豪夺以增长自身造成的。
不过,这丝血脉力量着实太过稀薄,暂时还没有显示出其特性,格里菲斯只能将之镇压在第六层意识中,也正是其本体沉睡修养的地方。
表面上看吉阿满的这具身体潜力和成长质量都比较差,刚开始的时候,格里菲斯以‘臭蛋’理论来解释这身体的羸弱,但格里菲斯经过一年时间的了解和接触发现,吉阿满的这具身体虽是羸弱,但在其背后绝对隐藏着秘密。他甚至预感,这身体甚至能够成为他恢复大妖实力,甚至做出那缈缈未知突破的契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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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该是这一家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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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良……万事屋……,真破啊,难怪我对这里从没有印象呢?”
“三爷贵人不塌贱地,不知道也理所……”
……
熙熙攘攘的声音伴随着人声渐渐行来,‘吱扭’一声推开了单薄古旧的门板,是四五个穿着小厮服饰的男人。他们之中那个被叫做三爷的男人身穿大红色元宝装,胸口上印着一个大大的‘王’字,站在人群的正中间,却只是个十七八岁的少年。
身份显然并非下人的‘三爷’推开房门,走过吉良平日办公的厅堂,撩开布帘子一边观看一边信步走进卧室。
微弯着身子,错开半步距离的蓝衣小厮紧随其后,刚要跟进去,却发现自家三爷从房间里皱着眉头倒身退了出来。
在王家做下人长达二十年的壮年人都明白面前少年的习惯,当下便有人伸出脑袋往房间里面觑一眼。
吉良万事屋是传承至吉庆良的老房子,格局很小,虽然古旧,但却没有时间的沉淀和韵味感。
被称为吉良万事屋卧室的格局更是拥挤,大概十五平米的小房间被一张床斜着放过去便占去了一半,另外空余的地方却挂满各种样子的小皮带,铁钩,毛皮之类的东西,显然这个房间不仅承担着供主人休息的使命,他还是吉家三口的‘办公大厅’。
古怪的味道从三爷撩开的布帘子里面窜出来,有葱姜蒜末的味道,有动物毛皮的味道,也有人身体和衣物的味道。
除此之外,房间里依稀残留着一股淡淡的奇怪味道,混合着中药的苦涩香甜,闻起来像是烧焦了的羽毛。
至此,名叫三爷的少年眉头皱的更深了,他从大红色的元宝褂的右口袋里面拿出一个精致的小扇子在鼻尖扇了扇,有些厌恶的退开了两步,随即想了想,又皱着眉头走进去。
三爷是个有洁癖的人,这一点下人们都知道。他其实是王冕的第三子,原名王屯屯,也是王冕最小的子嗣,是正儿八经的王家珠宝店的主人。
因晚来得子,又因其年龄最小,王家上下对‘三爷’都是颇为宠爱。而王屯屯自身也有着有些让人喜爱的根基元素,不但人长得秀气,还颇有才情,读书、作画、诗文都是有些功底的。
而这被称为三爷的王屯屯是个喜欢装扮老成的人,说话做事总要凸显一份‘老气横秋’、稳重的味道。原本大家根据其身份叫其为‘三少爷’,他感觉‘少爷’或者‘屯屯’这样的字眼太过奶油气、少年气,大发雷霆斥责了几句,下人们便集体改口成了‘三爷’。
老成战胜了洁癖的三爷举着精美的小扇子在鼻翼间晃动走进屋子,他视线移了移,便见到了卧室之中唯一的活物。
那是一个瘦弱的少年,衣裤破旧,脑袋上缠着绷带,药物的味道正是从他的身上散发出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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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里菲斯苏醒之前的吉阿满性格温吞,因为主人格并未苏醒,整个人看起来是有些智障而迟钝。
身边的蓝衣小厮在他边上耳语了两句,王屯屯眉头微皱了两下,间或瞅了吉阿满一眼,随即释然。
“不要管这个吉……”王屯屯用扇叶覆在脸上,遮住鼻翼,他伸出另一只手,指着身边的下人们开始布置。
“吉阿满。”蓝衣小厮提醒了一句。
“哦对,对,吉阿马,不用管他,傻子而已……
猎头,你把房间里值钱的东西收拾一下……”
他说完这话,环视四周,皱了皱眉头,随即又说道:“算了,算了,把这些破烂玩意儿都扔了吧。”然后便是那被叫做猎头的人‘嘿’的一声应喏。
格里菲斯安静的看着三爷手下的人将吉良万事屋里面的东西一一扫荡着。王屯屯手里拿着扇子,在房间里转了一圈儿,又来到大妖的面前。
“吉阿马对吧,我是王屯屯,初次见面,你叫我三爷就可以了。”
“这吉良万事屋已经被三爷我收了,房子太老,我打算推倒重建,你之前住在这,我给你交个底。”
“哦对了,还有一个坏消息要告诉你。
因为你们擅自在我家珠宝店里偷窃,伤害了买卖双方良好的信任氛围,刑施部的何探长已经表态让你们牢底坐穿了。
‘牢底坐穿’什么的,其实是吓唬你们的,我觉得最多也就是十几年。不过何探长向来跟我家关系不错,保不齐狱中出现什么幺蛾子……”
“不过呢,你也不用怕。你的姐姐吉庆呢还算识实务,已经答应将这房子转让给我了,所以放心,牢底坐穿什么的,是不会有的……
恩,小胖子,你在听吗?我说吉良万事屋已经转让给我了,无偿转让给我了……”
“啧啧,你们家这地儿呀,怎么讲呢。坐北朝南,遏制交通脉络,风水宝地呀。我们王家要往外地发展,这块地是必须要拿下来的。
不过你大哥吉良是个没远见的,之前好声好气跟他谈价,我扪心自问价格给的不低,但你大哥絮絮叨叨什么祖上的房子不能轻易卖的混账话,让我实在厌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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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屯屯刷的一声将扇叶合拢起来,他望了望半晌无语的格里菲斯,笑着用扇骨敲了敲吉阿满的缠绕着绷带的脑壳:
“你不要恨我,世道就是这样,恩,你以后会明白的。
不过恨我也无所谓,但千万别让我知道。我这人呐,心胸狭隘,做事不择手段,我若知道你们吉家恨我、诬我,我会还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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