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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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叹一声,他明白庄里人的想法,查黑衣人的事一日没有突破,他们对秦乐的怀疑就愈大,而这也是让他生气的地方!
但这股怒气的发泄对象是自己,是他没有保护好这个山庄、没有保护好秦乐,才让她成了被质疑的对象,虽然命令任何人不得前去骚扰她,但众人希望她离开的眼神他看得很清楚。
他不愿意也不想她离开,任何人更别妄想制止或支配他,即使是在担心他安危的前提下也不成!
在他身后,秦乐正静静的看着他的背影,她很想开口问,那些黑衣人的事查得如何了,但一看他浓眉深锁,应是不顺利,便不敢出声,只默默在一旁担心。
像是察觉到身后的凝瞬眼神,他回过身,目光对上她的,从她的碧水眼眸中看到担心与关切,心下一暖。
他这半个多月来忙得昏天暗地,秦乐都贴心的没来打扰,可也为他忧心不已,吃得少、睡不多,整个人都瘦了,而这是伺候她的丫鬟跟晋婆婆说的,秦乐自己却连提都没提,想是不愿令他操心吧,再想到她因为他的无能被视为祸源,浓浓的愧疚便涌上心坎。
他拉着她的手“我们下山。”
“我跟你?”她很惊讶。在这时候?
“是,不过正确来说,其实也不算下山,只能算到后山腰,我带你去看一些东西,而这里没有你想象的危险,一切已有应对之道。”
他知道她很担心!她微微一笑“嗯。”他带着她到他专属的马厅,抱她上了马背后,共骑出了山庄。
他拥着她策马奔驰,像风一样的快速在树林、坡地间穿越,还愈骑愈快,让风在她耳边呼啸,眼前的景致则随着苍茫山峦、阳光角度的不同,一会儿青蒙蒙、一会儿亮灿灿,变化莫测,再加上山崖间时有凉凉流水倾泻而下,煞是动人!
奔驰了一会儿后,他带着她停在一山崖上方,下面就是万丈悬崖,放眼望去,一望无际的山川美景更是教人流连。
她静静的感觉风的吹拂,阳光斜洒落在她脸上,感觉好舒服。
只不过,也才一会儿,阳光便隐蔽。他看着她,缓缓说道:“山上天气多变,晚一会儿也许又下雨了。”
“雨下了,就有好风景可看。”
“是吗?”
“是,山峦让雨洗刷过,一切都将变得清朗,尤其天堂山的景致,更美了!”
他淡定一笑“山峦绵延的风景随处可见。”
“但地形愈险峻,风光才会愈加绮丽,愈是气势磅礴。”
“跟人一样吧,愈神秘的人愈引人好奇,愈容易让心沉沦。”他静静看着她。
就像她一样,但对她,他已来不及抽身,饶是神医之后,他也无法为自己开一帖解药!
明白他话中所指,她深情回视“你会为那样的女子沉沦吗?”
“走吧,还有另一个地方你没看过。”他避开了问题。他知道答案,但不能说,眼下,她是山庄众人眼中的祸源,他有责任为她厘清,而且,现在的她也不能与他相爱,只会落得一个祸水红颜的名。
见他没回答,她是失望的,但她没有追问,由着他策马载她前往后山腰。没想到,穿过蓊郁林木后,里面竟然有个小村庄!
她以为这里没有其他人迹,但这有着几座茅庐的小村在却不着痕迹的藏匿在浓密的林木后,尤其在看到紧邻着的一大片药田时,她更是惊愕。
住在这里的显然也是汉阳山庄里的人,因他们见到阎冥时是又惊又喜“爷,这个是少夫人吗?”因为他们在这里种植药材少说有十余载了,从未见过他带姑娘来。
“她是秦乐,秦乐,他们是选择在这里隐居过一生的人。”
虽然他介绍得简洁,没说是不是少夫人,但对他们来说,阎冥愿意将这名清丽绝俗的天仙美人带来这里,显然,对他而言,她绝对是个很重要的女人。
“你们忙吧,我带她四处看看。”接着他载她轻轻策马走在药田小径上,一边告诉她“看到那些以长丝状、淡灰绿体盘绕在树上的东西吗?”
她点点头。
“那叫女萝,常生在云雾带的松柏植物上。,这是荠菜,可供蔬食,也是药材,可治水肿、止血;那是蒿本,可治头痛,散寒、去湿”
沿着山坡绿地,一亩一亩田地种植了许多蔬果及各式药材,他们策马再往上走时,看到更远处的山峦上方皆有白头。阎冥指着上方的积雪道:“那里是介于多年积雪区的下方,长有许多雪莲。”
策马再往下走,前方有一清澈碧湖,倒映着山峦美景。
“这湖中有鱼货,在群山中更有珍禽异兽,认真说来,天堂山就是一座资源丰富的宝山,让我跟我的人得以在这里过着安稳的生活。”
见他说到这里停顿了下,她想,也许是想到黑衣人上山一事。
“为了维护这样的生活,一直以来,对我有所求却危害山庄安全的特异分子,我就不再与之交易,所以,总会有人帮我处理那些妄想打扰这片宁静生活的人。”
她静静倾听,明白这种方式的陪伴是他目前最需要的。
“天堂山从入山隘口,到所有的出入口处,我都有设岗哨,但经过这次事件后显然不够,有人有着飞天遁地的本领,能神不知鬼不觉的让那些黑衣人通过岗哨,且在没有惊动任何人、没有打扰这村庄里百姓的情况下,顺利进到山庄内。”他抿紧了唇“当然,这里离汉阳山在极远,又有高山森林遮蔽,那日的警讯弹这里也听不到,他们才得以这么快乐的过日子。”
她点头,刚刚那些村民脸上的欣喜与自在,与山庄内奴仆们脸上明显的不安相比,差距极大,可见他们对那些黑衣人夜袭一事,毫无所悉。
“只是,我们这样一路走下来,怎都未见到岗哨?”她忍不住提问。
“你若看见了,他们就得马上离开天堂山。”
自从被黑衣人摸上山后,他已下了指示,岗哨的位置天天变动,而且,隐藏在山林之间,让已经潜进来的内应无法再将岗哨位置及换班时间的资料送出去!
“一切看来都是如此平静,怎却令人好不安?”她看着眼前沉静的山峦美景,喃喃低语。
他将她紧紧的拥住“我带你走这一趟,目的不是要你忧心的,还是你对我没有信心,怕我不能保护你?”
“不!我相信你,只是你要保护的人那么多,肩上的责任太重了。”
明白她不忍、为他心疼,毕竟相处了这么久,他知道她的心肠有多柔软,她不知道的是,有了她,他肩上的重担一点也不重,她总能使他烦躁的心平静下来。
“只要你在我身边,再多的责任,我也扛得下来。”终于,他还是说了最深的心底话,而后轻轻的吻上了她的唇
两人共骑回到山庄后,阎冥前往议事厅,秦乐则让晋婆婆拉到自晴楼去问事。
主子有交代她,这段日子,要她老太婆多陪陪秦乐,可她到自晴楼找不着人,又听到丫鬟说是跟主子出门,她不禁困惑,在这个时间点出去可真敏感啊,现下人终于回来了,她连忙问明状况。
没想到,这一间之下才知——
“主子竟然带你到村庄去?!”
晋婆婆一脸惊讶,那里可是汉阳山蓝的另一个秘密,是大量种植并培植许多珍贵药草的地方,就连山庄里也只有特定几人可以前往,但不得不说,在众人都对她发出质疑声音时,主子这个力挺她的动作可真是窝心!
“对啊,他——”秦乐脸上的笑容突地一懂,脸色刷白。
“怎么了?”晋婆婆被她脸上的变化给吓坏了,忙问。
“好痛好痛”秦乐捂着胸口,只觉一股剧烈的痛楚先是在心口凝结,接着往四肢百骸蔓延,这种感觉太熟悉了,是病发的时间到了吗?
晋婆婆急急扶着她上床躺着“我去找主子——”
“不、不要”她咬着红唇,一手拉着晋婆婆的手,痛苦的问:“今天、今天是几日了?”
听她说了个日期后,秦乐脸色悚地一变。天啊,这段日子里发生的事情太多、时间过得太快,又因为只顾着担心阎冥跟山庄的安危,她竟然忘了发病的时间就在这一、两天。
“痛、心好痛!”心口愈来愈痛,迫得她蜷缩着身子,在床上翻滚起来。
晋婆婆看得胆战心惊“不成、不成,你不会被下毒了吧?”晋婆婆很清楚,这次黑衣人摸进山庄的事,有好多人都认为是她在搞鬼,可能一时气愤就
秦乐的唇已被自己咬出血来,她剧烈喘惠,紧紧抓着残余的最后一丝理智,就怕自己崩溃自尽“不、不要去叫爷这是、这是旧疾,不关任何人的事!”
直到此刻,她仍不想牵连山庄里的任何一人。
但她还不想死,她的人生不能这样毫无价值的结束,她不甘愿然而,心口的剧痛就快要让她窒息了,她的身子开始畏冷、不由自主的频打哆嗦。
不顾她意愿,晋婆婆连忙到房门外唤了丫鬟去将主子找来,又忙回身,守在床榻边寸步不离“忍着点,孩子,忍着点”
不一会儿,阎冥匆匆赶来“到底怎么回事?!”
“好像是心绞痛,我看她翻来翻去,说心好痛、又说好冷。”晋婆婆急急的将刚看到、听到的全说给他听。
他无法置信,刚刚仍笑着跟他策马山林、看山峦美景的秦乐,此刻,如蝶翼般的睫毛半遮着那双本该璀亮却痛苦的明眸,更呻吟不断,他很是心疼,一连点了她几个穴道,再探脉搏和她眼眸,竟隐隐见到一抹泛青的光。
他不禁倒抽口凉气。竟是“青蛆毒”!那是一种邪恶的蛊毒,而依她的脉象来看,蛆虫正要攻心,她快死了!
知道她命在旦夕,不能再拖,他一把抱起她往影苑飞掠而去,直至炼丹室。
“痛好痛”一路上秦乐不住颤抖低吟,贴靠在他宽润厚实的胸膛上,
身子仍然泛冷。
“出去!全出去!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许进来!”
阎冥难掩焦急的将一室正忙着将药材放进炉中沸水的奴仆们全赶出去。
时间宝贵!他得先让她的血气通畅,逼迫那些在她体内活动的蛆虫因那股热流的影响,再度变成沉睡状态。
他很快丢了一些药材进正烧着的药缸中,再倒进一些冷水,探了探,觉得温度适中后,便褪去身上的衣物,再褪去她的衣服,接着弄熄柴火,抱她进到药缸里并坐到她身后,运用雄厚内力护住她的心脉。
好热、好热,水雾渺渺,一股热流源源不绝的传入她的体内,减缓了体内那道痛楚,她缓缓的苏醒过来,看到四处烟雾弥漫,有些恍然。
“醒了?”
她缓缓回头,这才看到他赤luo着与自己泡在药缸里。
“我、我竟然没、没死”她微微一笑,只是这笑容十分虚弱,她忍不住背贴靠着他,微微喘气。
但他笑不出来,神情凝重“你怎么会中青蛆毒?!我以为它早在中原绝迹!”
他知道那些蛆有如蛊毒,会让中毒者的胸口先是有股诡异的闷滞纠结,而后一股痛楚便开始在胸腹间漫开。
这种痛像被万蚁穿心,也像被凌迟般,只觉全身滚烫又畏冷,痛不欲生。
但也因为中毒者每间隔近四个月才会复发,前后共十次,最后一次,毒发全身,五脏六腑一齐迸裂,心会被蛆虫咬食得血肉淋漓,如万刀刮,死时将痛苦万分,所以又被称为“十回蛆”
她苦笑“如果说我也不知道是否很可笑?但事实确是如此,第一回发病痛苦万分,看了好多大夫也没人能治,一直到遇见一名奇人,他指引我去找一名告老还乡的太医,才幸运的活了下来,只是,”她沉沉的吸了一口长气“苦药不知喝了多少帖,虽然将身子骨调养好,好像又无病症般,但每每三、四个月后这痛便又来上一次,就这么周而复始,没有止息的一天。”
轻叹一声,他明白庄里人的想法,查黑衣人的事一日没有突破,他们对秦乐的怀疑就愈大,而这也是让他生气的地方!
但这股怒气的发泄对象是自己,是他没有保护好这个山庄、没有保护好秦乐,才让她成了被质疑的对象,虽然命令任何人不得前去骚扰她,但众人希望她离开的眼神他看得很清楚。
他不愿意也不想她离开,任何人更别妄想制止或支配他,即使是在担心他安危的前提下也不成!
在他身后,秦乐正静静的看着他的背影,她很想开口问,那些黑衣人的事查得如何了,但一看他浓眉深锁,应是不顺利,便不敢出声,只默默在一旁担心。
像是察觉到身后的凝瞬眼神,他回过身,目光对上她的,从她的碧水眼眸中看到担心与关切,心下一暖。
他这半个多月来忙得昏天暗地,秦乐都贴心的没来打扰,可也为他忧心不已,吃得少、睡不多,整个人都瘦了,而这是伺候她的丫鬟跟晋婆婆说的,秦乐自己却连提都没提,想是不愿令他操心吧,再想到她因为他的无能被视为祸源,浓浓的愧疚便涌上心坎。
他拉着她的手“我们下山。”
“我跟你?”她很惊讶。在这时候?
“是,不过正确来说,其实也不算下山,只能算到后山腰,我带你去看一些东西,而这里没有你想象的危险,一切已有应对之道。”
他知道她很担心!她微微一笑“嗯。”他带着她到他专属的马厅,抱她上了马背后,共骑出了山庄。
他拥着她策马奔驰,像风一样的快速在树林、坡地间穿越,还愈骑愈快,让风在她耳边呼啸,眼前的景致则随着苍茫山峦、阳光角度的不同,一会儿青蒙蒙、一会儿亮灿灿,变化莫测,再加上山崖间时有凉凉流水倾泻而下,煞是动人!
奔驰了一会儿后,他带着她停在一山崖上方,下面就是万丈悬崖,放眼望去,一望无际的山川美景更是教人流连。
她静静的感觉风的吹拂,阳光斜洒落在她脸上,感觉好舒服。
只不过,也才一会儿,阳光便隐蔽。他看着她,缓缓说道:“山上天气多变,晚一会儿也许又下雨了。”
“雨下了,就有好风景可看。”
“是吗?”
“是,山峦让雨洗刷过,一切都将变得清朗,尤其天堂山的景致,更美了!”
他淡定一笑“山峦绵延的风景随处可见。”
“但地形愈险峻,风光才会愈加绮丽,愈是气势磅礴。”
“跟人一样吧,愈神秘的人愈引人好奇,愈容易让心沉沦。”他静静看着她。
就像她一样,但对她,他已来不及抽身,饶是神医之后,他也无法为自己开一帖解药!
明白他话中所指,她深情回视“你会为那样的女子沉沦吗?”
“走吧,还有另一个地方你没看过。”他避开了问题。他知道答案,但不能说,眼下,她是山庄众人眼中的祸源,他有责任为她厘清,而且,现在的她也不能与他相爱,只会落得一个祸水红颜的名。
见他没回答,她是失望的,但她没有追问,由着他策马载她前往后山腰。没想到,穿过蓊郁林木后,里面竟然有个小村庄!
她以为这里没有其他人迹,但这有着几座茅庐的小村在却不着痕迹的藏匿在浓密的林木后,尤其在看到紧邻着的一大片药田时,她更是惊愕。
住在这里的显然也是汉阳山庄里的人,因他们见到阎冥时是又惊又喜“爷,这个是少夫人吗?”因为他们在这里种植药材少说有十余载了,从未见过他带姑娘来。
“她是秦乐,秦乐,他们是选择在这里隐居过一生的人。”
虽然他介绍得简洁,没说是不是少夫人,但对他们来说,阎冥愿意将这名清丽绝俗的天仙美人带来这里,显然,对他而言,她绝对是个很重要的女人。
“你们忙吧,我带她四处看看。”接着他载她轻轻策马走在药田小径上,一边告诉她“看到那些以长丝状、淡灰绿体盘绕在树上的东西吗?”
她点点头。
“那叫女萝,常生在云雾带的松柏植物上。,这是荠菜,可供蔬食,也是药材,可治水肿、止血;那是蒿本,可治头痛,散寒、去湿”
沿着山坡绿地,一亩一亩田地种植了许多蔬果及各式药材,他们策马再往上走时,看到更远处的山峦上方皆有白头。阎冥指着上方的积雪道:“那里是介于多年积雪区的下方,长有许多雪莲。”
策马再往下走,前方有一清澈碧湖,倒映着山峦美景。
“这湖中有鱼货,在群山中更有珍禽异兽,认真说来,天堂山就是一座资源丰富的宝山,让我跟我的人得以在这里过着安稳的生活。”
见他说到这里停顿了下,她想,也许是想到黑衣人上山一事。
“为了维护这样的生活,一直以来,对我有所求却危害山庄安全的特异分子,我就不再与之交易,所以,总会有人帮我处理那些妄想打扰这片宁静生活的人。”
她静静倾听,明白这种方式的陪伴是他目前最需要的。
“天堂山从入山隘口,到所有的出入口处,我都有设岗哨,但经过这次事件后显然不够,有人有着飞天遁地的本领,能神不知鬼不觉的让那些黑衣人通过岗哨,且在没有惊动任何人、没有打扰这村庄里百姓的情况下,顺利进到山庄内。”他抿紧了唇“当然,这里离汉阳山在极远,又有高山森林遮蔽,那日的警讯弹这里也听不到,他们才得以这么快乐的过日子。”
她点头,刚刚那些村民脸上的欣喜与自在,与山庄内奴仆们脸上明显的不安相比,差距极大,可见他们对那些黑衣人夜袭一事,毫无所悉。
“只是,我们这样一路走下来,怎都未见到岗哨?”她忍不住提问。
“你若看见了,他们就得马上离开天堂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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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看来都是如此平静,怎却令人好不安?”她看着眼前沉静的山峦美景,喃喃低语。
他将她紧紧的拥住“我带你走这一趟,目的不是要你忧心的,还是你对我没有信心,怕我不能保护你?”
“不!我相信你,只是你要保护的人那么多,肩上的责任太重了。”
明白她不忍、为他心疼,毕竟相处了这么久,他知道她的心肠有多柔软,她不知道的是,有了她,他肩上的重担一点也不重,她总能使他烦躁的心平静下来。
“只要你在我身边,再多的责任,我也扛得下来。”终于,他还是说了最深的心底话,而后轻轻的吻上了她的唇
两人共骑回到山庄后,阎冥前往议事厅,秦乐则让晋婆婆拉到自晴楼去问事。
主子有交代她,这段日子,要她老太婆多陪陪秦乐,可她到自晴楼找不着人,又听到丫鬟说是跟主子出门,她不禁困惑,在这个时间点出去可真敏感啊,现下人终于回来了,她连忙问明状况。
没想到,这一间之下才知——
“主子竟然带你到村庄去?!”
晋婆婆一脸惊讶,那里可是汉阳山蓝的另一个秘密,是大量种植并培植许多珍贵药草的地方,就连山庄里也只有特定几人可以前往,但不得不说,在众人都对她发出质疑声音时,主子这个力挺她的动作可真是窝心!
“对啊,他——”秦乐脸上的笑容突地一懂,脸色刷白。
“怎么了?”晋婆婆被她脸上的变化给吓坏了,忙问。
“好痛好痛”秦乐捂着胸口,只觉一股剧烈的痛楚先是在心口凝结,接着往四肢百骸蔓延,这种感觉太熟悉了,是病发的时间到了吗?
晋婆婆急急扶着她上床躺着“我去找主子——”
“不、不要”她咬着红唇,一手拉着晋婆婆的手,痛苦的问:“今天、今天是几日了?”
听她说了个日期后,秦乐脸色悚地一变。天啊,这段日子里发生的事情太多、时间过得太快,又因为只顾着担心阎冥跟山庄的安危,她竟然忘了发病的时间就在这一、两天。
“痛、心好痛!”心口愈来愈痛,迫得她蜷缩着身子,在床上翻滚起来。
晋婆婆看得胆战心惊“不成、不成,你不会被下毒了吧?”晋婆婆很清楚,这次黑衣人摸进山庄的事,有好多人都认为是她在搞鬼,可能一时气愤就
秦乐的唇已被自己咬出血来,她剧烈喘惠,紧紧抓着残余的最后一丝理智,就怕自己崩溃自尽“不、不要去叫爷这是、这是旧疾,不关任何人的事!”
直到此刻,她仍不想牵连山庄里的任何一人。
但她还不想死,她的人生不能这样毫无价值的结束,她不甘愿然而,心口的剧痛就快要让她窒息了,她的身子开始畏冷、不由自主的频打哆嗦。
不顾她意愿,晋婆婆连忙到房门外唤了丫鬟去将主子找来,又忙回身,守在床榻边寸步不离“忍着点,孩子,忍着点”
不一会儿,阎冥匆匆赶来“到底怎么回事?!”
“好像是心绞痛,我看她翻来翻去,说心好痛、又说好冷。”晋婆婆急急的将刚看到、听到的全说给他听。
他无法置信,刚刚仍笑着跟他策马山林、看山峦美景的秦乐,此刻,如蝶翼般的睫毛半遮着那双本该璀亮却痛苦的明眸,更呻吟不断,他很是心疼,一连点了她几个穴道,再探脉搏和她眼眸,竟隐隐见到一抹泛青的光。
他不禁倒抽口凉气。竟是“青蛆毒”!那是一种邪恶的蛊毒,而依她的脉象来看,蛆虫正要攻心,她快死了!
知道她命在旦夕,不能再拖,他一把抱起她往影苑飞掠而去,直至炼丹室。
“痛好痛”一路上秦乐不住颤抖低吟,贴靠在他宽润厚实的胸膛上,
身子仍然泛冷。
“出去!全出去!没有我的命令,谁也不许进来!”
阎冥难掩焦急的将一室正忙着将药材放进炉中沸水的奴仆们全赶出去。
时间宝贵!他得先让她的血气通畅,逼迫那些在她体内活动的蛆虫因那股热流的影响,再度变成沉睡状态。
他很快丢了一些药材进正烧着的药缸中,再倒进一些冷水,探了探,觉得温度适中后,便褪去身上的衣物,再褪去她的衣服,接着弄熄柴火,抱她进到药缸里并坐到她身后,运用雄厚内力护住她的心脉。
好热、好热,水雾渺渺,一股热流源源不绝的传入她的体内,减缓了体内那道痛楚,她缓缓的苏醒过来,看到四处烟雾弥漫,有些恍然。
“醒了?”
她缓缓回头,这才看到他赤luo着与自己泡在药缸里。
“我、我竟然没、没死”她微微一笑,只是这笑容十分虚弱,她忍不住背贴靠着他,微微喘气。
但他笑不出来,神情凝重“你怎么会中青蛆毒?!我以为它早在中原绝迹!”
他知道那些蛆有如蛊毒,会让中毒者的胸口先是有股诡异的闷滞纠结,而后一股痛楚便开始在胸腹间漫开。
这种痛像被万蚁穿心,也像被凌迟般,只觉全身滚烫又畏冷,痛不欲生。
但也因为中毒者每间隔近四个月才会复发,前后共十次,最后一次,毒发全身,五脏六腑一齐迸裂,心会被蛆虫咬食得血肉淋漓,如万刀刮,死时将痛苦万分,所以又被称为“十回蛆”
她苦笑“如果说我也不知道是否很可笑?但事实确是如此,第一回发病痛苦万分,看了好多大夫也没人能治,一直到遇见一名奇人,他指引我去找一名告老还乡的太医,才幸运的活了下来,只是,”她沉沉的吸了一口长气“苦药不知喝了多少帖,虽然将身子骨调养好,好像又无病症般,但每每三、四个月后这痛便又来上一次,就这么周而复始,没有止息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