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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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绒绒,你掐我一下。”向晚晴表情呆呆的,看起来就像稍稍碰一下就会碎掉的瓷娃娃,脸色惨白得透明。
“晚晴,你可别吓唬我,我不是故意要瞒着你的。”毛绒绒看着她,吓得惊慌失措,上次向晚晴失去初吻的时候会哭、会闹,可是现在的向晚晴根本没有一丝生气的样子,只是看起来木讷。
“晚晴,你要是难过想哭就哭吧!都是我不好,我当初不应该告诉你沈陌在商海大学的,更不该瞒着你,其实他在美国已经有女朋友了,都是我不好,都是我的错。”说着毛绒绒抬起自己的手就要朝自己的小脸上打去。
向晚晴没有阻止,只是扭过头没有任何表情地看着她“他们说,陌哥哥要结婚了,可是新娘不是我。”
人到极度悲伤时,只怕是连哭都忘了吧?毛绒绒这么想,其实她更想哭,看到现在向晚晴这个样子她就害怕得想哭。
“晚晴,你还会爱上别的男人的,不一定是沈陌。”毛绒绒继续劝说着:“而且,他们也只是听说,他们也没看到沈陌的女朋友不是吗?也许”毛绒绒抹了一把夺眶而出的泪水“也许这都是假的呢!就算是真的,我们也可以把沈陌抢回来。”
向晚晴不解地看着她“抢回来?”
她怎么可以把不爱自己的人抢回来,有什么资格、有什么理由、有什么能力?说抢就能抢回来?就算是真的抢回来,只怕也是一副没有灵魂的躯壳罢了。
可是向晚晴觉得现在没有灵魂的是她,在她听到这些所谓的“谣言”的时候,她就好像被掏空一样,整个灵魂都好似鲜血淋漓地剥离,就那样毫无预料地脱离自己的躯体,那种感觉岂是用痛来形容。
就好比鱼离开水,人离开空气,鸟儿没了翅膀,自己不变的信仰都没了,她做这些就都没了意义,向晚晴觉得自己的心都浑沌了。
“对对,抢回来。”毛绒绒急忙劝道:“就像当初你为了夺回初吻那样,在沈陌即将离开的这一年里,我们可以拟定一个计画,按部就班的去实施,假以时日你肯定能成功,我相信你可以的!”
夺回初吻的时候向晚晴忽然想起那个叫moore的男人,身上有着霸道的气息,总有种具有魅惑人心的温柔。
“可是,我更希望陌哥哥得到幸福。”这一刻,向晚晴在心里默默地作了一个决定。
新生开学的日子总是忙碌而又充实,这也稍稍缓解了向晚晴心中的痛楚。
这一天,向晚晴抱着一迭书走出食堂,没留神,撞进了一个人的怀抱。
“啊啊,对不起、对不起。”向晚晴的眼镜掉在了地上,怀里的书也散落一地。
向晚晴一时间没适应,眼前一片模糊,只能眯着眼蹲在地上摸来摸去,奇怪,眼镜呢?
“该说抱歉的应该是我。”向晚晴的头上传来一个深沉的声音,听起来有点耳熟,有点像“爱一夜”的那个人。
正疑惑间,向晚晴手里被人塞进了一副眼镜,她急忙戴上眼镜,朝着刚才说话的人看去,只见眼前那人高了自己足足有一个头,修长的手指还停留在半空,保持着递给她眼镜的姿势。
她微微抬起头,阳光划过镜片,那人嘴畔牵起耀眼的笑容,映出两个浅浅的酒窝,向晚晴心头一震,涩涩地张开嘴,就要唤出口,陌哥哥!
“陌。”
向晚晴深情的呼唤被打断,男人的身后突然走出一个女孩,看起来像混血儿,高挑的身材、白晰的皮肤,金黄色的卷发慵懒地散落在胸前。
女孩圈进他的胳膊里,撒娇道“那么大的太阳,我们不如开车去吃饭吧,为什么要来这里?”
男人明显不悦,却也没说什么,他只是看着向晚晴半晌,若有所思的样子,那眼神,把向晚晴看得有些发抖。
“对不起。”男人噙着抱歉的笑容“刚才不小心撞到你真是不好意思。”
向晚晴曾经听到过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最伤人的不是爱与恨,而是叫如果的东西”如果当年父母没有搬去别墅区旁边的出租房里,如果那天没有贪玩而认识沈陌,如果毛绒绒没有告诉她沈陌在商海大学,那么她就不会遇到沈陌。
可是这个世上没有如果,陌哥哥还是有女朋友,她还是这样黯然神伤,整整一下午对着手里的书发呆;看来所谓的传言是真的。那个像洋娃娃一样的女孩,大概就是陌哥哥的女朋友吧。
向晚晴痛苦得像是被人抽了一鞭子,不能自抑地捂住脸、埋在膝盖间,陌哥哥已经不记得自己了,是真的不记得自己了。
这世上最不能当真的就是孩提时的话,可是天真单纯的向晚晴当真了,她自从来到商海大学没有一刻不期待与陌哥哥的见面,幻想着可以同那个金发女孩一样撒娇地告诉他,陌哥哥,我是晚睛,那个你说要娶来当老婆的晚睛啊。
没有任何假设,因为他已经不记得她了,记忆比洪水猛兽更可怕,说没就没了。
一旁的毛绒绒看着神伤的向晚晴,真恨不得打自己两巴掌,她现在是真的后悔当初告诉向晚晴沈陌在商海大学的事了。
“晚晴,你别伤心了,我这就去找那家伙,告诉他,你叫向晚晴!”
“不要!”向晚晴急忙唤住跑到门口的毛绒绒,深吸一口气强打起精神,说道:“绒绒,我很好,陌哥哥只是不记得我了,没有关系,我可以从这刻起和他重新做朋友。”说完,她一咧嘴想要笑一下宽慰毛绒绒,也来宽慰自己伤痛的心,可是她所谓的“笑”在毛绒绒眼里比哭还让人心碎。
“晚晴”毛绒绒不自觉唤道,她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可一触及到向晚晴黯淡的眼神,最终把话吞进肚子里,她哪里知道向晚晴此时心里在想着什么。
向晚晴早在知道沈陌有女朋友的那刻起就已经作了决定,与其把已不再爱自己的陌哥哥抢回来,不如默默地守护在他的身边,默默地爱着他。
爱着一个人有很多种方式,激情的、霸道的、纯真的,还有默默奉献型的。
向晚晴觉得勇敢的爱情不是去向心爱的人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而是敢于在爱慕有余之下,默默地守护在爱人身边,看着他幸福;爱他并不是占有,如果在明知道陌哥哥有未婚妻的情况下还要去做无谓的表白,只会给对方造成更大的困扰,与其大家困扰,不如就困扰自己。
时间过得很快,眼看着夏末匆匆过去,秋风飒起。
自从上次在食堂外见到沈陌之后,向晚晴就与他再无交集。
沈陌身为大四即将毕业的一员,大多时候很少在校园内出现,按照商海大学的安排,最后一年的大学生活,学生们不是在自己家的企业就职实习,就已经开始为自己未来的人生旅途开始规划。
而沈陌身为沈氏集团的准接班人,早已在大三的时候就开始慢慢接触家族企业,不只如此,听传闻,商业头脑相当了得的沈陌自己在外投资也颇为可观,不过表面谦谦公子的沈陌,对于大家来说相当神秘,无人知道待人谦和的沈陌私下做什么、是个什么样的人。
然而即使如此,经过一个月的努力,向晚晴还是把沈陌的作息时间摸了个大概。
只要是星期三,沈陌就会出现在校园里,活动地点在商海大学东南角的经济系大楼附近,这可是向晚晴起早贪黑蹲守在经济系观察所得。
这日一早,向晚晴就已经徘徊在经济系大楼附近,只盼望着能远远地见一眼心上人。
之前毛绒绒问她,你这样做傻不傻?
向晚晴听后微微一笑,这事没有傻不傻一说,只有值不值得,她认为很值得,更何况她也没有做什么?不是吗?正想着,耳边传来沉稳的脚步声。
向晚晴正蹲在经济系大楼旁桂花树下,鼻息间全是甜蜜的花香,随着脚步的临近,向晚晴就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跳出来,每到礼拜三,虽然只是远远地看沈陌一眼,她也觉得心满意足。
慢慢地,她朝思暮想的人从面前走过,留下的,只是一个颀长的背影。
“老三。”在走过一丛桂花树后,沈陌身边的黄发男子忍不住开口道:“那女孩”
沈陌身子稍顿,却未停留地继续向前走。
“那女孩也真命苦,如果我没记错,每个礼拜三她都会远远地在那看着你。”
“石明哲”沈陌阴沉的声音响起:“给我闭嘴。”
石明哲无所谓地耸耸肩“莫不是你还在惦记你的小玫瑰?”他毫不在意身边人散发出明显的怒意,继续口无遮拦地说道:“那枝带刺的玫瑰有什么好的?老三,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要在夜里找?”石明哲明显话中有话。
“更何况,你都有未婚妻了,虽然辛娜刁蛮任性、缠人不可理喻,缺点一大堆,但是毕竟**是**、胸是胸的,如果这样你还不满意,不是还有一朵小野菊”
他已经说到唾沫四溅,自顾自地往前走了几步觉得不对劲,回头一看,正对上一双阴厉的眼神,他不自觉打了个冷颤。
沈陌却站在他身后,冷若冰霜地道:“第一,辛娜不是我的未婚妻,第二,以后爱一夜的事情都交给你打理了,最后,马上滚出我的视线。”
石明哲看了看自己的结拜兄弟怒发冲冠的样子,没有异议地走了。
沈陌心情确实不好,确切的说,自从那一夜被一枝带刺的玫瑰放了鸽子,他的心情就没回转过来,一个活人怎么说不见就不见了呢?他本有十成的把握将这枝带刺的玫瑰一根根拔掉刺,结果他不禁自嘲地勾起嘴角,结果却反倒被这玫瑰伤了自己的心。
沈陌哪里知道,自从那一夜后,带刺小玫瑰伙同小姐妹连夜搬家了。
向晚晴不解地看着桂花树下楞神的沈陌,她从他寂寞的背影看出他心情不佳,该不该上前去安慰他一下呢?向晚晴蹲着有点累,稍稍挪了一下发麻的脚丫子,却不小心碰到了旁边的石头,一**跌倒在地,即便她已经咬住唇,却还是发出细弱的惊呼。“你还好吧?”沉稳的声音在头上响起,向晚晴诧异地抬起头,对上一双清澈的眼睛。
沈陌此时已经走到向晚晴的身前,看着跌倒在地上的女孩子,几不可闻地皱了下眉头,他的记忆中好像见过她,一时间又想不起她的名字,他忍不住开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向晚晴只觉眼前的人镀了一层光,镜片反射下,她还来不及看清他的表情又慌乱地低下头,暗自安抚自己乱跳的小心脏,耳根滚烫,紧张地咬着下唇,正欲开口回答时,沈陌的手已经递过来,手上拿着一方手帕。
他扬着温柔的笑着“你的嘴咬出血了,擦一擦吧”
“谢、谢谢你的手帕。”此时,咬破的唇角传来淡淡的腥甜,可是,这些向晚晴都不在意,她很想告诉沈陌自己是晚晴,那个他儿时说要娶的女孩。
可是只一秒,她的眼神又黯淡无光,谁又会把儿时的话当真呢?除了自己这个大傻瓜。
她一直以为自己对沈陌的感觉只是单纯的依赖感觉,那种清纯的仰慕,然而这一刻,沈陌的温柔体贴,再次深深地打动了她的心,她终于明白她爱他,比小时候爱得还深,更加坚定了她执着的心。
他总是如此温柔,从第一次的重逢,到这一次的“巧遇”他都是贴心的为她着想,虽然现在她对他而言不过是个“陌生人”一想到这温柔只是客套,不是专属她一个人的,她的心就狠狠地抽痛。
就在这时,桂花丛中走出一个纤细的身影来“陌。”
金发女郎穿过桂花丛中,细碎的花办飘扬在空中,清香幽幽飘来,阳光拉长她背光而站的身影,略微能瞥见来者不悦的神情,说话的声音也尖细刺耳“陌,你不陪我,居然在这里陪这个丫头吗?”
向晚晴还没反应过来,金发女郎一个箭步朝她走来,在眼前一晃,手臂高高扬起。
“够了,辛娜。”沈陌“刷”地一下站起来,单手抓住挥舞在半空的手臂,将来者拉到自己的怀中,低沉着声音道:“辛娜,注意你的身分。”
辛娜趾高气扬地瞪了一眼坐在地上的向晚晴,而后愤懑的脸上瞬间染上娇态,妩媚至极,向晚晴自惭得别过脸,心中隐忍着刺痛。
“我身为你的未婚妻,只是担心你嘛。”辛娜刻意把“未婚妻”三个字加了重音,似乎在宣告自己的所有权,右手搂过沈陌的胳膊,撒娇道:“陌,明天就是你的生日,我们开个party吧。”
沈陌看也不看她,直接冷冷地回绝:“没兴趣。”说完,他从她怀中抽回自己手臂,自顾地走开。
辛娜哪里肯放过他,急忙粘了过去“你不喜欢热闹是不是?那明天就我们两个人一起过生日,我在天府合院开间房”
开间房这三个字深深地印在向晚晴的脑海中,他们已经发展到这一步了吗?她不禁苦笑,按着隐隐作痛的太阳穴,心里只是想着,明天陌哥哥生日,该送什么给他好呢?这确实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从蛋糕、布偶到香槟美酒、汽车模型全想了一遍,她足足想了一天一夜,想破了头都没想到要送什么给沈陌,那已经不再是儿时记忆的陌哥哥了,他离她已经很远、很远了。
不知不觉中向晚晴来到天府合院对面的街上,天府合院是一栋三十二层高的花园大饭店,它与商海大学仅隔着两条街,远远望去,黑幕下的天府合院在跳跃闪动的五彩霓虹中绚丽辉煌,可谁又能真正看清楚它背后的纸醉金迷。
向晚晴这瞬间突然觉得自己身在“爱一夜”的门外,一样的绚丽辉煌、一样的纸醉金迷、一样的遥不可及。
倏然间,一张模糊却颇为冷峻的脸浮现在自己的眼前,也许是触景生情,向晚晴脑中居然想到了那个抢走自己初吻的男人,不是都已经两清了吗?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会想到他来;下一刻,向晚晴略微烦闷地拍了拍脑袋,提着先前买的小生日蛋糕,往对面的天府合院走去。
“陌哥哥在第几层呢?”向晚晴站在角落里仰头张望,她可不敢明目张胆地跑进去问,只能默默地站在天府合院的阴暗中,默默地迎风站着,哪怕只见一面,一面就好。
这样的她,如此懦弱,如此卑微,可真的一点也不像“爱一夜”里那个胆大、魅惑的火红玫瑰!咦?她怎么又想到这里了?该死的“爱一夜”、该死的moore!如果不是他如果不是他,她也不会失去初吻,也不会现在想起他!
天府合院二楼。
“辛娜怎么处理?”石明哲顶着一头新染的红发凑过脑袋,回首看着站在落地窗前发呆的沈陌,这家伙最近发呆次数越来越多了,见他不搭理自己,石明哲挠了挠头发,咕哝着:“陌,你不会又在想你的红玫瑰吧?”
“她不是我的。”
她?哪个她?是说辛娜还是红玫瑰?说来他也实在够倒霉,明明抱着美人回老巢春宵一刻,就被自己的结拜三弟喊来收拾烂摊子,他知道今天是他的生日.可是辛娜事先说过,两人今夜准备共度良宵,谁也不许打扰他们。
可是呢?不仅自己的春宵变为苦力,就连辛娜此时也倒在床上不省人事,看她那架势估计是喝多了。
石明哲真想捶胸顿足,自己是造了哪辈子的孽呀,自己明明是二哥,却要帮弟弟做苦力,他暗自欷嘘,无意向窗外瞥了一眼,不由惊叫了一声“咦?”这一声带拐弯的音调引起沈陌的注意。
“陌,你看那里!”石明哲伸出右手食指点在玻璃的左上角“你看那不是星期三女孩吗?”
“星期三女孩?”沈陌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架,眯起眼睛看去。
“就是那个每个礼拜三都会出现的女孩子。”
“是她”
“她怎么会在这里?她手里拿着什么?是蛋糕!”
顺着石明哲手指的方向,正好可以看见楼下有一道娇小的白色身影,隐匿在黑暗的角落里,女孩子双手捧着一个小蛋糕,她正用娇小的身子挡着手里微弱的火苗。
“老三,这丫头不会是来给你过生目的吧?”
沈陌这一刻也相当震惊,眼镜下阴沉的眼神中闪过一丝不明的情愫,他想起来了,昨天辛娜说过自己今晚会在天府合院。所以这丫头真的是来等自己的?而且为什么每次见到她,总会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你觉不觉得她像一个人?”沈陌突然问道。
“谁?”石明哲听他这么一问,认真地打量起楼下的人影,可是这么远谁看得清楚啊。
“rose。”
“rose?”听到沈陌的回答,石明哲差点跌倒在地“老三,我拜托你,星期三女孩这么单纯怎么可能像火辣的rose?你是不是思念成病,看谁都像rose啊!”开什么玩笑,下面那个丫头哪里像“爱一夜”酒吧里大名鼎鼎的rose小姐?这个老三,怕是走火入魔了。
可是沈陌却不以为然,他从第一眼看到那个女孩时就觉得她很像rose,所以他才一次又一次地纵容她出现在自己身边。
“你先送辛娜回去。”沈陌吩咐道。
“我?”石明哲玻璃上的指尖指向自己。
沈陌回过头丢给他一个“不是你难道是我”的眼神,抓起沙发上的衣服向外走去。
“我把辛娜送回去,该怎么说呀!”
“不送回去,你俩就留下来在这里住一晚上吧。”
“喂!老三,你去哪呀!”留给他的只是一个摔门而去的声响。
他要去弄清楚那个丫头到底是谁,为什么他会觉得她是rose,还有她现在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么多年来,他已经许久不曾过生日了,依稀记得上次生日还是很小的时候,邻居家的一个小女孩捧着蛋糕在他身边甜腻腻地说着“生日快乐”
为什么每一次在他意志最消沉的时候,这个丫头就会出现在自己面前?就如昨天桂花树下,他明明为那枝红玫瑰刺伤的后遗症黯然神伤,她就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桂花女神出现在树下,静静地用小鹿般惊慌的眼神看着自己。
那么今天呢?他想起刚刚匆匆一瞥,那个白衣女子犹如夜里迷路的精灵,因为她,他忽然很心疼,害怕她在楼下受风寒,也害怕下一个瞬间她就会消失。
沈陌完全没有意识到这种突如其来的情绪使他感到惊慌失措,他来不及去深究到底为什么会这样。
他慢慢靠近白衣精灵,只见她双手捧着小小的蛋糕,用身子掩护着微弱的烛火,细小的轻吟从她嘴里低低地逸出,她在说什么呢?他很想知道。
沈陌小心翼翼地来到向晚晴的身边,没走几步他就听见她在说:“哥哥生日快乐,你幸福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哥哥?她在给她哥哥过生日吗?“你哥哥今天生日?”
向晚晴大吃一惊,双手突然一抖,蛋糕砸到地上,陌哥哥!
向晚晴惊慌失措,想去挽救地上已经砸烂的蛋糕,又想仰起头笑着和沈陌说话,左右为难中,沈陌已经掏出纸巾拉起她的手,帮她擦去手上的奶油蛋糕。
“抱歉,让你损失掉一个蛋糕。”
“没关系。”紧张得快要忘记呼吸了,向晚晴看呆了眼,结巴了嘴,憋红了脸。
沈陌清澈的眼睛里漾出暖暖的笑意,那仿若黑夜中盛开的璀璨昙花,即便稍纵即逝,也是世间最美、最动人的风景。
“我还是赔你一个新的蛋糕吧。”
“不用”那本来就是送给你的,虽然它已经烂了,可是烂得值得。
“你好,我叫沈陌,今天也是我的生日,不知我是否有荣幸邀请你陪我一起过呢?”
“我我叫”向晚晴想了想,终于决定不告诉陌哥哥她是谁“我叫毛绒绒。”对不起,绒绒借你的名字用一下下。
“没问题,我很荣幸陪你过生日。”这一刻,她等了很久很久。
“现在是晚上十一点二十九分,我们走回学校我的生日就结束了。”沈陌勾起唇角,拉过向晚晴冰凉的小手放进自己外套口袋里,紧紧地握着,不时摩挲着,她的手真冷,一定是在楼下站很久了吧。
一路上向晚晴小心翼翼地跟在沈陌身边,直到现在她都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她心中所爱的人此时就握着自己的手,肩并肩地靠在一起,彼此都能闻到各自轻浅的呼吸。
陌哥哥身上淡淡的薄荷味,迎着清风扑鼻而来,向晚晴只觉浑身燥热,手心也开始冒汗,脚下仿若踩着大朵大朵的棉花糖,晕飘飘的,一切都太不真实了,就好像是作梦一样。
半个小时其实很短,可是对向晚晴来说,这已然是永恒的瞬间;两个人很有默契地都未开口说话,像是害怕打破这美好的情景,只是沿着马路欣赏着初秋的美景。
“绒绒,你掐我一下。”向晚晴表情呆呆的,看起来就像稍稍碰一下就会碎掉的瓷娃娃,脸色惨白得透明。
“晚晴,你可别吓唬我,我不是故意要瞒着你的。”毛绒绒看着她,吓得惊慌失措,上次向晚晴失去初吻的时候会哭、会闹,可是现在的向晚晴根本没有一丝生气的样子,只是看起来木讷。
“晚晴,你要是难过想哭就哭吧!都是我不好,我当初不应该告诉你沈陌在商海大学的,更不该瞒着你,其实他在美国已经有女朋友了,都是我不好,都是我的错。”说着毛绒绒抬起自己的手就要朝自己的小脸上打去。
向晚晴没有阻止,只是扭过头没有任何表情地看着她“他们说,陌哥哥要结婚了,可是新娘不是我。”
人到极度悲伤时,只怕是连哭都忘了吧?毛绒绒这么想,其实她更想哭,看到现在向晚晴这个样子她就害怕得想哭。
“晚晴,你还会爱上别的男人的,不一定是沈陌。”毛绒绒继续劝说着:“而且,他们也只是听说,他们也没看到沈陌的女朋友不是吗?也许”毛绒绒抹了一把夺眶而出的泪水“也许这都是假的呢!就算是真的,我们也可以把沈陌抢回来。”
向晚晴不解地看着她“抢回来?”
她怎么可以把不爱自己的人抢回来,有什么资格、有什么理由、有什么能力?说抢就能抢回来?就算是真的抢回来,只怕也是一副没有灵魂的躯壳罢了。
可是向晚晴觉得现在没有灵魂的是她,在她听到这些所谓的“谣言”的时候,她就好像被掏空一样,整个灵魂都好似鲜血淋漓地剥离,就那样毫无预料地脱离自己的躯体,那种感觉岂是用痛来形容。
就好比鱼离开水,人离开空气,鸟儿没了翅膀,自己不变的信仰都没了,她做这些就都没了意义,向晚晴觉得自己的心都浑沌了。
“对对,抢回来。”毛绒绒急忙劝道:“就像当初你为了夺回初吻那样,在沈陌即将离开的这一年里,我们可以拟定一个计画,按部就班的去实施,假以时日你肯定能成功,我相信你可以的!”
夺回初吻的时候向晚晴忽然想起那个叫moore的男人,身上有着霸道的气息,总有种具有魅惑人心的温柔。
“可是,我更希望陌哥哥得到幸福。”这一刻,向晚晴在心里默默地作了一个决定。
新生开学的日子总是忙碌而又充实,这也稍稍缓解了向晚晴心中的痛楚。
这一天,向晚晴抱着一迭书走出食堂,没留神,撞进了一个人的怀抱。
“啊啊,对不起、对不起。”向晚晴的眼镜掉在了地上,怀里的书也散落一地。
向晚晴一时间没适应,眼前一片模糊,只能眯着眼蹲在地上摸来摸去,奇怪,眼镜呢?
“该说抱歉的应该是我。”向晚晴的头上传来一个深沉的声音,听起来有点耳熟,有点像“爱一夜”的那个人。
正疑惑间,向晚晴手里被人塞进了一副眼镜,她急忙戴上眼镜,朝着刚才说话的人看去,只见眼前那人高了自己足足有一个头,修长的手指还停留在半空,保持着递给她眼镜的姿势。
她微微抬起头,阳光划过镜片,那人嘴畔牵起耀眼的笑容,映出两个浅浅的酒窝,向晚晴心头一震,涩涩地张开嘴,就要唤出口,陌哥哥!
“陌。”
向晚晴深情的呼唤被打断,男人的身后突然走出一个女孩,看起来像混血儿,高挑的身材、白晰的皮肤,金黄色的卷发慵懒地散落在胸前。
女孩圈进他的胳膊里,撒娇道“那么大的太阳,我们不如开车去吃饭吧,为什么要来这里?”
男人明显不悦,却也没说什么,他只是看着向晚晴半晌,若有所思的样子,那眼神,把向晚晴看得有些发抖。
“对不起。”男人噙着抱歉的笑容“刚才不小心撞到你真是不好意思。”
向晚晴曾经听到过这样一句话“这世上最伤人的不是爱与恨,而是叫如果的东西”如果当年父母没有搬去别墅区旁边的出租房里,如果那天没有贪玩而认识沈陌,如果毛绒绒没有告诉她沈陌在商海大学,那么她就不会遇到沈陌。
可是这个世上没有如果,陌哥哥还是有女朋友,她还是这样黯然神伤,整整一下午对着手里的书发呆;看来所谓的传言是真的。那个像洋娃娃一样的女孩,大概就是陌哥哥的女朋友吧。
向晚晴痛苦得像是被人抽了一鞭子,不能自抑地捂住脸、埋在膝盖间,陌哥哥已经不记得自己了,是真的不记得自己了。
这世上最不能当真的就是孩提时的话,可是天真单纯的向晚晴当真了,她自从来到商海大学没有一刻不期待与陌哥哥的见面,幻想着可以同那个金发女孩一样撒娇地告诉他,陌哥哥,我是晚睛,那个你说要娶来当老婆的晚睛啊。
没有任何假设,因为他已经不记得她了,记忆比洪水猛兽更可怕,说没就没了。
一旁的毛绒绒看着神伤的向晚晴,真恨不得打自己两巴掌,她现在是真的后悔当初告诉向晚晴沈陌在商海大学的事了。
“晚晴,你别伤心了,我这就去找那家伙,告诉他,你叫向晚晴!”
“不要!”向晚晴急忙唤住跑到门口的毛绒绒,深吸一口气强打起精神,说道:“绒绒,我很好,陌哥哥只是不记得我了,没有关系,我可以从这刻起和他重新做朋友。”说完,她一咧嘴想要笑一下宽慰毛绒绒,也来宽慰自己伤痛的心,可是她所谓的“笑”在毛绒绒眼里比哭还让人心碎。
“晚晴”毛绒绒不自觉唤道,她张了张嘴想要说什么,可一触及到向晚晴黯淡的眼神,最终把话吞进肚子里,她哪里知道向晚晴此时心里在想着什么。
向晚晴早在知道沈陌有女朋友的那刻起就已经作了决定,与其把已不再爱自己的陌哥哥抢回来,不如默默地守护在他的身边,默默地爱着他。
爱着一个人有很多种方式,激情的、霸道的、纯真的,还有默默奉献型的。
向晚晴觉得勇敢的爱情不是去向心爱的人表达自己的爱慕之情,而是敢于在爱慕有余之下,默默地守护在爱人身边,看着他幸福;爱他并不是占有,如果在明知道陌哥哥有未婚妻的情况下还要去做无谓的表白,只会给对方造成更大的困扰,与其大家困扰,不如就困扰自己。
时间过得很快,眼看着夏末匆匆过去,秋风飒起。
自从上次在食堂外见到沈陌之后,向晚晴就与他再无交集。
沈陌身为大四即将毕业的一员,大多时候很少在校园内出现,按照商海大学的安排,最后一年的大学生活,学生们不是在自己家的企业就职实习,就已经开始为自己未来的人生旅途开始规划。
而沈陌身为沈氏集团的准接班人,早已在大三的时候就开始慢慢接触家族企业,不只如此,听传闻,商业头脑相当了得的沈陌自己在外投资也颇为可观,不过表面谦谦公子的沈陌,对于大家来说相当神秘,无人知道待人谦和的沈陌私下做什么、是个什么样的人。
然而即使如此,经过一个月的努力,向晚晴还是把沈陌的作息时间摸了个大概。
只要是星期三,沈陌就会出现在校园里,活动地点在商海大学东南角的经济系大楼附近,这可是向晚晴起早贪黑蹲守在经济系观察所得。
这日一早,向晚晴就已经徘徊在经济系大楼附近,只盼望着能远远地见一眼心上人。
之前毛绒绒问她,你这样做傻不傻?
向晚晴听后微微一笑,这事没有傻不傻一说,只有值不值得,她认为很值得,更何况她也没有做什么?不是吗?正想着,耳边传来沉稳的脚步声。
向晚晴正蹲在经济系大楼旁桂花树下,鼻息间全是甜蜜的花香,随着脚步的临近,向晚晴就觉得自己的心都要跳出来,每到礼拜三,虽然只是远远地看沈陌一眼,她也觉得心满意足。
慢慢地,她朝思暮想的人从面前走过,留下的,只是一个颀长的背影。
“老三。”在走过一丛桂花树后,沈陌身边的黄发男子忍不住开口道:“那女孩”
沈陌身子稍顿,却未停留地继续向前走。
“那女孩也真命苦,如果我没记错,每个礼拜三她都会远远地在那看着你。”
“石明哲”沈陌阴沉的声音响起:“给我闭嘴。”
石明哲无所谓地耸耸肩“莫不是你还在惦记你的小玫瑰?”他毫不在意身边人散发出明显的怒意,继续口无遮拦地说道:“那枝带刺的玫瑰有什么好的?老三,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要在夜里找?”石明哲明显话中有话。
“更何况,你都有未婚妻了,虽然辛娜刁蛮任性、缠人不可理喻,缺点一大堆,但是毕竟**是**、胸是胸的,如果这样你还不满意,不是还有一朵小野菊”
他已经说到唾沫四溅,自顾自地往前走了几步觉得不对劲,回头一看,正对上一双阴厉的眼神,他不自觉打了个冷颤。
沈陌却站在他身后,冷若冰霜地道:“第一,辛娜不是我的未婚妻,第二,以后爱一夜的事情都交给你打理了,最后,马上滚出我的视线。”
石明哲看了看自己的结拜兄弟怒发冲冠的样子,没有异议地走了。
沈陌心情确实不好,确切的说,自从那一夜被一枝带刺的玫瑰放了鸽子,他的心情就没回转过来,一个活人怎么说不见就不见了呢?他本有十成的把握将这枝带刺的玫瑰一根根拔掉刺,结果他不禁自嘲地勾起嘴角,结果却反倒被这玫瑰伤了自己的心。
沈陌哪里知道,自从那一夜后,带刺小玫瑰伙同小姐妹连夜搬家了。
向晚晴不解地看着桂花树下楞神的沈陌,她从他寂寞的背影看出他心情不佳,该不该上前去安慰他一下呢?向晚晴蹲着有点累,稍稍挪了一下发麻的脚丫子,却不小心碰到了旁边的石头,一**跌倒在地,即便她已经咬住唇,却还是发出细弱的惊呼。“你还好吧?”沉稳的声音在头上响起,向晚晴诧异地抬起头,对上一双清澈的眼睛。
沈陌此时已经走到向晚晴的身前,看着跌倒在地上的女孩子,几不可闻地皱了下眉头,他的记忆中好像见过她,一时间又想不起她的名字,他忍不住开口问道:“你叫什么名字?”
向晚晴只觉眼前的人镀了一层光,镜片反射下,她还来不及看清他的表情又慌乱地低下头,暗自安抚自己乱跳的小心脏,耳根滚烫,紧张地咬着下唇,正欲开口回答时,沈陌的手已经递过来,手上拿着一方手帕。
他扬着温柔的笑着“你的嘴咬出血了,擦一擦吧”
“谢、谢谢你的手帕。”此时,咬破的唇角传来淡淡的腥甜,可是,这些向晚晴都不在意,她很想告诉沈陌自己是晚晴,那个他儿时说要娶的女孩。
可是只一秒,她的眼神又黯淡无光,谁又会把儿时的话当真呢?除了自己这个大傻瓜。
她一直以为自己对沈陌的感觉只是单纯的依赖感觉,那种清纯的仰慕,然而这一刻,沈陌的温柔体贴,再次深深地打动了她的心,她终于明白她爱他,比小时候爱得还深,更加坚定了她执着的心。
他总是如此温柔,从第一次的重逢,到这一次的“巧遇”他都是贴心的为她着想,虽然现在她对他而言不过是个“陌生人”一想到这温柔只是客套,不是专属她一个人的,她的心就狠狠地抽痛。
就在这时,桂花丛中走出一个纤细的身影来“陌。”
金发女郎穿过桂花丛中,细碎的花办飘扬在空中,清香幽幽飘来,阳光拉长她背光而站的身影,略微能瞥见来者不悦的神情,说话的声音也尖细刺耳“陌,你不陪我,居然在这里陪这个丫头吗?”
向晚晴还没反应过来,金发女郎一个箭步朝她走来,在眼前一晃,手臂高高扬起。
“够了,辛娜。”沈陌“刷”地一下站起来,单手抓住挥舞在半空的手臂,将来者拉到自己的怀中,低沉着声音道:“辛娜,注意你的身分。”
辛娜趾高气扬地瞪了一眼坐在地上的向晚晴,而后愤懑的脸上瞬间染上娇态,妩媚至极,向晚晴自惭得别过脸,心中隐忍着刺痛。
“我身为你的未婚妻,只是担心你嘛。”辛娜刻意把“未婚妻”三个字加了重音,似乎在宣告自己的所有权,右手搂过沈陌的胳膊,撒娇道:“陌,明天就是你的生日,我们开个party吧。”
沈陌看也不看她,直接冷冷地回绝:“没兴趣。”说完,他从她怀中抽回自己手臂,自顾地走开。
辛娜哪里肯放过他,急忙粘了过去“你不喜欢热闹是不是?那明天就我们两个人一起过生日,我在天府合院开间房”
开间房这三个字深深地印在向晚晴的脑海中,他们已经发展到这一步了吗?她不禁苦笑,按着隐隐作痛的太阳穴,心里只是想着,明天陌哥哥生日,该送什么给他好呢?这确实一个很严肃的问题。
从蛋糕、布偶到香槟美酒、汽车模型全想了一遍,她足足想了一天一夜,想破了头都没想到要送什么给沈陌,那已经不再是儿时记忆的陌哥哥了,他离她已经很远、很远了。
不知不觉中向晚晴来到天府合院对面的街上,天府合院是一栋三十二层高的花园大饭店,它与商海大学仅隔着两条街,远远望去,黑幕下的天府合院在跳跃闪动的五彩霓虹中绚丽辉煌,可谁又能真正看清楚它背后的纸醉金迷。
向晚晴这瞬间突然觉得自己身在“爱一夜”的门外,一样的绚丽辉煌、一样的纸醉金迷、一样的遥不可及。
倏然间,一张模糊却颇为冷峻的脸浮现在自己的眼前,也许是触景生情,向晚晴脑中居然想到了那个抢走自己初吻的男人,不是都已经两清了吗?为什么会在这个时候会想到他来;下一刻,向晚晴略微烦闷地拍了拍脑袋,提着先前买的小生日蛋糕,往对面的天府合院走去。
“陌哥哥在第几层呢?”向晚晴站在角落里仰头张望,她可不敢明目张胆地跑进去问,只能默默地站在天府合院的阴暗中,默默地迎风站着,哪怕只见一面,一面就好。
这样的她,如此懦弱,如此卑微,可真的一点也不像“爱一夜”里那个胆大、魅惑的火红玫瑰!咦?她怎么又想到这里了?该死的“爱一夜”、该死的moore!如果不是他如果不是他,她也不会失去初吻,也不会现在想起他!
天府合院二楼。
“辛娜怎么处理?”石明哲顶着一头新染的红发凑过脑袋,回首看着站在落地窗前发呆的沈陌,这家伙最近发呆次数越来越多了,见他不搭理自己,石明哲挠了挠头发,咕哝着:“陌,你不会又在想你的红玫瑰吧?”
“她不是我的。”
她?哪个她?是说辛娜还是红玫瑰?说来他也实在够倒霉,明明抱着美人回老巢春宵一刻,就被自己的结拜三弟喊来收拾烂摊子,他知道今天是他的生日.可是辛娜事先说过,两人今夜准备共度良宵,谁也不许打扰他们。
可是呢?不仅自己的春宵变为苦力,就连辛娜此时也倒在床上不省人事,看她那架势估计是喝多了。
石明哲真想捶胸顿足,自己是造了哪辈子的孽呀,自己明明是二哥,却要帮弟弟做苦力,他暗自欷嘘,无意向窗外瞥了一眼,不由惊叫了一声“咦?”这一声带拐弯的音调引起沈陌的注意。
“陌,你看那里!”石明哲伸出右手食指点在玻璃的左上角“你看那不是星期三女孩吗?”
“星期三女孩?”沈陌推了推鼻梁上的眼镜架,眯起眼睛看去。
“就是那个每个礼拜三都会出现的女孩子。”
“是她”
“她怎么会在这里?她手里拿着什么?是蛋糕!”
顺着石明哲手指的方向,正好可以看见楼下有一道娇小的白色身影,隐匿在黑暗的角落里,女孩子双手捧着一个小蛋糕,她正用娇小的身子挡着手里微弱的火苗。
“老三,这丫头不会是来给你过生目的吧?”
沈陌这一刻也相当震惊,眼镜下阴沉的眼神中闪过一丝不明的情愫,他想起来了,昨天辛娜说过自己今晚会在天府合院。所以这丫头真的是来等自己的?而且为什么每次见到她,总会有一种熟悉的感觉?
“你觉不觉得她像一个人?”沈陌突然问道。
“谁?”石明哲听他这么一问,认真地打量起楼下的人影,可是这么远谁看得清楚啊。
“rose。”
“rose?”听到沈陌的回答,石明哲差点跌倒在地“老三,我拜托你,星期三女孩这么单纯怎么可能像火辣的rose?你是不是思念成病,看谁都像rose啊!”开什么玩笑,下面那个丫头哪里像“爱一夜”酒吧里大名鼎鼎的rose小姐?这个老三,怕是走火入魔了。
可是沈陌却不以为然,他从第一眼看到那个女孩时就觉得她很像rose,所以他才一次又一次地纵容她出现在自己身边。
“你先送辛娜回去。”沈陌吩咐道。
“我?”石明哲玻璃上的指尖指向自己。
沈陌回过头丢给他一个“不是你难道是我”的眼神,抓起沙发上的衣服向外走去。
“我把辛娜送回去,该怎么说呀!”
“不送回去,你俩就留下来在这里住一晚上吧。”
“喂!老三,你去哪呀!”留给他的只是一个摔门而去的声响。
他要去弄清楚那个丫头到底是谁,为什么他会觉得她是rose,还有她现在又为什么会出现在这里?
这么多年来,他已经许久不曾过生日了,依稀记得上次生日还是很小的时候,邻居家的一个小女孩捧着蛋糕在他身边甜腻腻地说着“生日快乐”
为什么每一次在他意志最消沉的时候,这个丫头就会出现在自己面前?就如昨天桂花树下,他明明为那枝红玫瑰刺伤的后遗症黯然神伤,她就像是不食人间烟火的桂花女神出现在树下,静静地用小鹿般惊慌的眼神看着自己。
那么今天呢?他想起刚刚匆匆一瞥,那个白衣女子犹如夜里迷路的精灵,因为她,他忽然很心疼,害怕她在楼下受风寒,也害怕下一个瞬间她就会消失。
沈陌完全没有意识到这种突如其来的情绪使他感到惊慌失措,他来不及去深究到底为什么会这样。
他慢慢靠近白衣精灵,只见她双手捧着小小的蛋糕,用身子掩护着微弱的烛火,细小的轻吟从她嘴里低低地逸出,她在说什么呢?他很想知道。
沈陌小心翼翼地来到向晚晴的身边,没走几步他就听见她在说:“哥哥生日快乐,你幸福就是我最大的幸福。”
哥哥?她在给她哥哥过生日吗?“你哥哥今天生日?”
向晚晴大吃一惊,双手突然一抖,蛋糕砸到地上,陌哥哥!
向晚晴惊慌失措,想去挽救地上已经砸烂的蛋糕,又想仰起头笑着和沈陌说话,左右为难中,沈陌已经掏出纸巾拉起她的手,帮她擦去手上的奶油蛋糕。
“抱歉,让你损失掉一个蛋糕。”
“没关系。”紧张得快要忘记呼吸了,向晚晴看呆了眼,结巴了嘴,憋红了脸。
沈陌清澈的眼睛里漾出暖暖的笑意,那仿若黑夜中盛开的璀璨昙花,即便稍纵即逝,也是世间最美、最动人的风景。
“我还是赔你一个新的蛋糕吧。”
“不用”那本来就是送给你的,虽然它已经烂了,可是烂得值得。
“你好,我叫沈陌,今天也是我的生日,不知我是否有荣幸邀请你陪我一起过呢?”
“我我叫”向晚晴想了想,终于决定不告诉陌哥哥她是谁“我叫毛绒绒。”对不起,绒绒借你的名字用一下下。
“没问题,我很荣幸陪你过生日。”这一刻,她等了很久很久。
“现在是晚上十一点二十九分,我们走回学校我的生日就结束了。”沈陌勾起唇角,拉过向晚晴冰凉的小手放进自己外套口袋里,紧紧地握着,不时摩挲着,她的手真冷,一定是在楼下站很久了吧。
一路上向晚晴小心翼翼地跟在沈陌身边,直到现在她都不敢相信这一切是真的,她心中所爱的人此时就握着自己的手,肩并肩地靠在一起,彼此都能闻到各自轻浅的呼吸。
陌哥哥身上淡淡的薄荷味,迎着清风扑鼻而来,向晚晴只觉浑身燥热,手心也开始冒汗,脚下仿若踩着大朵大朵的棉花糖,晕飘飘的,一切都太不真实了,就好像是作梦一样。
半个小时其实很短,可是对向晚晴来说,这已然是永恒的瞬间;两个人很有默契地都未开口说话,像是害怕打破这美好的情景,只是沿着马路欣赏着初秋的美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