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六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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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个约定,她本以为可以遵守一辈子,可终究还是自私,不想幸福被人夺走。她想起关宇皓听闻“真相”之后不可置信的表情,深深叹了口气。

    “你会原谅我吧?alexander”

    单行尔不知自己该何去何从。

    他杵在街口,想着自己昏头昏脑地冲出来,身上只带着皮夹,里头的钱连去找个小旅馆住都不够,来米兰这趟全靠公司出钱,来去都搭计程车,很久没坐过地铁,不如就去搭一次,至于要去哪,随便,他懒得管了。

    就这么搭着地铁摇晃了半天,陈旧的电车内满是人群的气息,他有些耳鸣,闷闷的车厢让他的嗅觉也失去功用,搞不懂干么非要这般折腾自己,索性又坐回来。

    结果他的米兰小冒险,就这么狼狈地结束了。

    单行尔在街上徘徊半天,终究还是回到饭店,只是他没回房,而是来到附设的酒吧。

    他不喝酒,但这时候任何人只想一醉了事。他坐下来,看着那密密麻麻的酒单,还没喝就头痛,只好随便叫了一杯,可那小麦色的酒液实在一点都勾引不了他啜饮的yu望。

    他想起了她第一次给他调的酒,是粉红色的,那时他一饮而尽,入喉的滋味与想像完全不同,甜蜜得惊人。他苦笑,将眼前那杯不知是什么的酒喝下,啧,果然是苦的。

    酒液刚入喉的时候只觉得热热的,还没有什么感觉,可他眼神开始涣散,这时有个女人凑过来以英文问道:“嘿,一个人?”

    单行尔睁了睁眼,那是个极为艳丽的东方女子,很懂打扮,身材惹火性感,她问都没问迳自在他身旁落坐。“来洽公的?哪里人?”

    “台湾。”他回答,但觉得自己的声音听起来好遥远。

    “真巧,我也是。”那女子娇丽一笑,一般会在饭店酒吧消磨时间的通常都以洽公人士居多,刚刚只是被这男人挺拔的身影吸引,想不到竟然来自同乡。“你还挺会喝的嘛,要不要再一杯?”

    单行尔没拒绝,他就是来买醉的,可第二杯才刚送上,他连喝都来不及喝就晕眩,女子被吓到了。“你、你怎么了?”

    “我我想吐”

    “嗄?!”

    女子吓死了,连忙叫来侍者,不过单行尔自己还能走,只是脚步有点虚浮,她好心跟在身后,听见男厕里传出阵阵呕吐声,不禁蹙了眉。“喂,你没事吧?”

    “没事——恶!”老天,他刚才喝的到底是什么毒水?

    他意识没模糊,就只是吐,女子在厕所外大叹了口气。“你没事我就走了,还以为你多会喝呢,真难看。”

    喂喂喂,不会喝犯法啊?

    他内心直嘀咕,好不容易吐够了,单行尔蹲在一旁,只觉自己血管里淌的全是酒,晕沉沉地动不了。被一个陌生女人如此看不起,他没任何感觉,反倒想起于觅,她也见过他因喝醉而狼狈不堪的一面,可当时她只是笑笑,用一种很柔软的口气说:“都这样了,逞强什么?”

    她清楚他每一个不为人知的弱点,一起看电影的时候,他终于不用放空,任情节带领他的情绪,想哭就哭、想笑就笑,她会替他擦眼泪。他可以在她面前尽情吃自己最喜爱的甜食,甚至穿最邋遢的衣服,她都不在意,她让他享受坦然做自己的乐趣,可是她呢?

    她刚才欲言又止,神色哀伤,她想说什么?他应该留下来听的,就算她告诉他对关宇皓旧情难忘又如何?他不是打一开始就决定好了让她快乐?

    因为,他是那么地喜欢她

    单行尔感觉所有的混乱在这一刻如雾散去,豁然开朗。他找到答案,试图起身,挪动脚步,尽管步伐漂浮,可脑子里却益发清楚。他不打算放弃这份感情,如果那男人曾经使她忧郁,那么他就要让她开心。于觅心软,他不介意必要时耍点赖,只要确定她爱他,还有什么好计较?

    “好!”心意已定,单行尔一步一步走向电梯。他超佩服自己,喝完那杯不知名的毒水之后居然还没倒。电梯到达楼层,他摇晃走出,离房门还差一点,加油,他是男子汉、他是男子汉、他是

    咚。只可惜,好不容易撑到门口,他便从门上倒下,再没有力气了。

    咚一声,在房门内的于觅被这声闷响吓到。

    她转头睐向门板,隐约感受到它的震动,她试图起身查探状况,却因跪坐过久,两条腿都麻了,她不禁发愣,自己维持这样多久了?

    她不知道,走到门口时门板已经停止震动,她倾听外头动静,隐约好像听见了单行尔的呼唤。“觅觅”

    于觅一惊,顾不得太多便打开门,只见单行尔从门口往内倒进来,她吓一跳。“你怎么了?!”

    “我喝酒刚吐”

    他半个身躯压在她身上。这个就是他拚死都要爬回来的理由,单行尔深深吐出一口气,记得自己刚坐在米兰的地铁上,茫然不知该往哪儿去,现在他找到答案了,她在的地方,才是他心之所向,真正的依归。

    “水我想喝水”

    于觅抱着他,感受他身上烫热的温度,心一紧,晓得他会把自己搞得这么落魄都是因为她。她掩上门,替他倒水,然后打湿了毛巾细细擦去他脸上脏污,单行尔舒服得逸出叹息。尽管于觅没说什么,可她柔软的动作依旧泄漏了她的真心。是啊,她喜欢他,他到底还在不安些什么?

    终于,单行尔抱紧她,用尽他最大的力道。

    还好他喝醉,力气不大,要不恐怕她就这么被他抱碎了。于觅任他抱入怀中,感动了。她很清楚自己是如何伤害他,但他仍然选择回来,抱住她,还有什么比这个更加难能可贵?

    “我爱你”几乎是从体内深处涌现的告白,于觅感觉自己并不是用嘴巴讲出这三个字,而是用心来说。单行尔傻了,以为自己听错。“你你说什么?”

    于觅脸热了,连她自己都有些讶异,这三个字竟能如此简单就说出口。

    可要她再说第二次,便发觉怎样都不行,支吾了半天,只生硬地挤出一句:“你听到什么就是什么”

    单行尔瞠大眼,随即一抹喜色跃上他的脸。“呵呵呵呵呵呵呵呵呵”他像个傻子似地直笑不停,忽然觉得自己全身的细胞都醒了,老天,这感觉超爽的!“我死而无憾了”他滚倒在地,呆笑着。

    “少说傻话。”于觅拿他没辙,上前扶起他。“别躺在这儿,到床上去。”

    “呵呵呵。”单行尔还是笑,把自己半个身子交给她,走往床铺的过程还低头偷了一个香,于觅嗔他一眼,把他放到床上,还来不及反应就被他拉了过去,随即便是一吻。

    不是刚才那种蜻蜓点水般的亲吻,而是货真价实的、湿热的吻。

    他嘴里有着威士忌的气味,使她有些晕茫茫的,像是沉入了水底,被温柔地包围,回到了出生之前那个安全而没有伤害的世界。很久很久以前,她似乎也曾被这么对待过,于觅不记得了,只觉体内涌上一阵想哭的情绪,她再一次落泪,为自己不该有的欺骗。“对不起我不应该骗你。”

    单行尔捧着她的脸,吐了口气。“没关系,算了。”旧情人不稀奇,于觅刚刚那三个字,已经满足了他所有需要。

    原来不只女人喜欢听甜言蜜语,男人也会。或许情人间需要的,其实是可以确信自己在对方心中独一无二的誓言,仅此而已。

    “总之,只要你没打算跟那家伙旧情复燃就好。”

    于觅愣了。“旧情复燃?”跟谁?

    单行尔没搭理她的疑问,他撇撇嘴,迳自道:“你从那天说遇到旧识之后就怪怪的,成天心不在焉,好死不死那家伙还跑来我面前挑衅,一副跟你奸情匪浅的样子。你说你们没关系,结果隔天居然上了他的车,还捧着他送的花,你明明对花粉过敏!我当然很不爽”

    他巴拉巴拉讲了一大串,随即抱住她耍赖。“你已经说了你爱我,做人要负责任,不能抛弃我,我小心眼又幼稚,一定会报复”

    于觅哭笑不得。“怎么报复?”

    “呃”他顿了一下。“每天送你花”

    “好有创意的报复方式。”于觅爆笑。“我好怕,我超怕的。”

    shit!“我怎么一点都感受不出来?”

    他口吻别扭,于觅一哂,轻轻吻他的额。“有,我刚才真的很怕,怕你就这样不回来了。”

    她可以忍受被关宇皓误解那么多年,因为他对她来说无关痛痒,可单行尔不一样,她爱他,他一个冷漠的眼神就能让她心痛到死,他不理她便有如世界末日,他压根儿不用多花力气报复,只要他不再爱她,她的花就永远不会盛放。

    不过这些话,她没打算告诉他。

    “我不清楚你是从哪开始误会的,不过我跟vincent——不,关宇皓,不是那种关系。”

    “嗄?”单行尔一愣,随即正色,目光认真。“觅觅,你不用顾虑我,谁都会有一、两个旧情人,我可以理解。”

    于觅翻了个白眼。“不是就不是!你到底是怎样认定我跟他有一腿的?他讲的?”

    “耶这倒没有。”他努力回想那天关宇皓来找他说了什么。“他说你在米兰的名字叫rosa,对!是来自你大腿内侧的刺青!那种位置,如果不是情人怎会知道?!”

    “海哥、崑哥、撷羽都知道,他们都不是我的情人啊!”“这”单行尔傻了,回不出话,按这个意思,从头到尾就是他一个人在那里自编故事就对了?“那你干么跟他见面?还上他的车、还收他的花”

    于觅叹了口气。“关宇皓是alexander的哥哥。”

    “什么?”

    “alexandergwan。知道我大腿内侧刺青,为我取名叫rosa的人,都是他。”

    二十二岁那一年,于觅第一次来到米兰。

    对于米兰,她的认知跟众人一样,就是个时尚之都。她在大学期间兼了不少差,存下的钱全当成这次旅费,她没给自己计划太多,随走随看,钱花完了就回来,只是人在异乡,很多事都不如预想中那般顺利。

    米兰作为消费和观光的都市很称职,但不适合久居,她大学念外文,英文能力还不错,但这里的人不是不会讲,就是讲的她听不懂,处处碰壁之后她彻底学到人不能太随兴的教训,至少来之前,她应该再多了解一下这里的风俗民情。

    那天是个阴天,她来到这里已半个月,一如过去的一周那样坐在米兰大教堂外的广场,她发现自己哪里都不想去。这城市冰冷且傲慢,让她心生厌倦,不过就是从台北的灰色牢笼换成比较精美点的古典牢笼,也许她该换个地方走走,彻底远离这里。

    就在她一脸烦闷的当下,前方走来一名混血男子。

    他一头墨发,五官深邃,长相有点娃娃脸,他走过来,看着她,忽然间讲了一串义语,她没听懂,但心生警戒。义大利的扒手就跟名胜古迹一样有名,这点常识于觅还有,她闪避不理会,正准备离开,却见他忽地从包包内掏出一样事物——是凶器?

    于觅脑子想着该如何对应,结果发现这男人拿出来的竟是一只软绵绵的绵羊布偶?

    这什么!她傻了,就见那男人把玩起布偶,随即轻咳一声,装起怪腔以英文道:“小姐小姐,你看看,你坐在这儿笑都不笑,米兰的天空都要跟着你忧郁了。”

    这是哪里来的神经病?干脆说连温室效应都是她吐出的二氧化碳造成的算了。

    于觅哭笑不得,可男人手上摆动着玩偶,算得上讨喜的脸孔露出一副无辜表情,和她相似的灰眸则逸散着纯粹的光芒,她认输了,承认自己无法对这么可爱的表情板起面孔。“我身上没多少钱,一欧元够吧?”

    “嘿,我可不是打算要跟你收钱的!”男人抗议了,再度操控起模样有些滑稽的绵羊。“我想要的,可是比钱更有价值的东西!”

    “喔?”于觅挑眉,内心暗暗警戒。这人莫非是人口贩子?

    他哼哼两声,操控着手上玩偶,一脸得意。“你的笑容!”

    于觅呆了一、两秒,看着摆出插腰姿态的绵羊布偶,下一秒,居然真的哈哈大笑出来。

    这男人够无聊!

    但不可否认的是,她阴霾了好几天的心情确实拨云见日,露出曙光,她忽然觉得不再烦闷。情绪挣脱了牢笼,她开始笑,笑声不止,那男人看了也跟着笑。“你看,这样不是好多了?”

    这就是她跟关文堂——alexandergwan,第一次的相遇。

    之后,他告诉她。“你知道吗?我其实注意你很久了,你每天都用一种坐困愁城的表情坐在这里,像是被这个城市关住。我一开始来这里也跟你一样,觉得做什么都不顺利,好像来错地方,但其实我们只是还没找到一个正确的方向而已。”

    他说他是个设计师,正在找寻灵感,她忧郁的样子使他联想到染成灰色的牛仔裤,他总是一脸得意地说:“这里的每个人将来都会只穿我做的裤子!”

    他的活力有如夏日艳阳,源源不绝,受他影响,她终于不再对这个城市产生倦怠。她受邀参观他的工作室,那儿破破烂烂,却充满生命力,她在那里第一次穿上他所做的裤子,爱不释手,那刷色彷佛带着生命,布料紧贴着她的腿,就像她的第二层肌肤。关文堂替她修整了一些不大合身的地方,最后的成果连他自己都赞叹。“天!你真是我的缪思!”

    于是她便在他的热情邀约下,同意当他的mod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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