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人太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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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官机智地把这个发生意外的夜晚弄成了联欢会。大家按照方队排好队坐在操场上,各自圈出一块空地,让姑娘小伙子们站起来唱歌。而在大多数学生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几位教官带着两条军犬正在细细搜寻王修诚丢失的东西。
沈旭辰还在想之前发生的事情。他当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而正是这种预感让他起了戒心,因此避过了一场陷害。这预感是怎么来的呢?会不会和他服用过的中级基因改良液有关?沈旭辰打算找个机会验证一下。
“快点吧,你们看那边的女生方正都开始唱起来了,你们男生还不赶紧出个节目?”教官催着大家快站个人出来表演。
“教官来一个!”欧阳煦扯着嗓子喊。
“没错没错,教官来一个!”全班男生都扯起嗓子,兴奋地喊了起来。
教官也不扭捏,说:“行,我给你们唱个《军人本色》,等我唱完了,就轮到你们了啊!”这教官的年纪其实不大,说不定比在座的一些大学生还小两岁。但因为当兵的缘故,他看起来就是比大多数男生沉稳。
教官这首《军人本色》与其是唱完的,不如说是吼完的。调调这种东西能吃么?不过,因为他气势足,还真不能说吼得不好听。等他唱完,小伙子们都拼命地鼓掌。教官这才有些脸红,假意咳嗽了两下,说:“到你们了!到你们了!”
“下一个让沈旭辰上!”
“对对,让标兵上!”
小伙子们又开始起哄了。
就在这时,另一个方队的教官找上了他们的教官,两个人嘀嘀咕咕说了两句话。待另一个教官原路返回,他们的教官笑着说:“臭小子们,女生方队要找我们拉歌,你们可千万别给我掉链子。全体起立,立正,向右转,齐步走。”
女生那边人才济济,一位长相甜美的姑娘站起来,大大方方唱了一首《小河淌水》,她起调时就比较高,高音一上去,真有几分绕梁三日的意思,大家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等她一唱完,所有男生女生都拼命鼓掌。轮到男生出节目了,男生们面面相觑几秒,最后怀着死道友不死贫僧的心,一致喊出了沈旭辰的名字。
谁叫沈旭辰是学校风云人物呢?
沈旭辰摸了摸鼻子,站了起来。帅气的男生总是占便宜的,他还没有开口,女生那边就起了一阵阵的欢呼声。沈旭辰唱了《向天再借五百年》。和原唱不同,沈旭辰唱这首歌时也是比较有气势的,但难得又透出了一点点柔情眷恋。
重生的前的沈旭辰是个不折不扣的宅男,重生以后的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也没有走出这个模式,但随着一路走来的经历和心态的改变,现在的沈旭辰却有着超强的舞台表现力。哪怕他在歌唱方面的实力完全不如前面那位姑娘,但他却让现场的气氛彻底燃烧起来了!
远处,廖博洋看着这边的热闹,心里嗤笑不已:趁着最后这点时间欢呼吧,现在爬得越高,等下摔得越惨。
要说廖博洋和沈旭辰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那一定是说不上的。但廖博洋一直对沈旭辰看不顺眼,这却是真的。当初参加风采大赛初赛时,廖博洋就看不起沈旭辰这个穷乡僻壤里走出来的寒酸小子,谁料到偏偏是沈旭辰一路高唱征服成了风云人物呢?
如果仅仅是这样,廖博洋还不至于对沈旭辰出手。毕竟廖博洋虽然过分自傲又过分小气,但他还没有真正做坏事的天赋。但是廖博洋的一个表哥听说廖博洋和沈旭辰住一个屋子后,又知道廖博洋对沈旭辰很是嫉恨,这位表哥就一直怂恿廖博洋给沈旭辰一些颜色瞧瞧。说是表亲,但廖博洋全家都要巴结着这位表哥家里,廖博洋自然想要在表哥面前表现一番。
刚做了坏事时,廖博洋还有些害怕。可是,此刻的他看着沈旭辰在人群中闪闪发亮的样子,早把那一点点害怕丢到外太空去了。他迫切地希望时间能过得更快一点,他仿佛已经看到了沈旭辰被人指指点点成为丧家之犬时的样子了。
廖博洋根本想不到,王修诚的手链此刻正待在他的衣服里,而训练有素的警犬已经朝他的衣服扑过去了。几位教官领着军犬带着王修诚在所有房间都转了一圈,手链找到了,价值更高的手表却完全不见踪影。
当然不会有手表了,因为手表已经被廖博洋毁尸灭迹顺着厕所的下水道冲走了。廖博洋不是一个笨人,他把不值什么钱的手链放沈旭辰那里,把昂贵的手表毁尸灭迹,其实是有原因的。
按照廖博洋的设想,手链在沈旭辰那里被找到了,沈旭辰就有了偷东西的重大嫌疑。但是,廖博洋毕竟没有那么多时间,因此他不可能面面俱到。假如沈旭辰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据呢?这样一来,大家就知道沈旭辰必定是被陷害的了。于是,即使有流言说沈旭辰是小偷,但必定也会有人帮忙洗白。
廖博洋觉得这样是不够的。他故意毁了手表。这样一来,哪怕沈旭辰到时候真有证据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大家的注意力还会停留在手表上,小十万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只要手表一直找不到,这件事情就永远不会过去,就一直会被人提起。到时候只要有心人推波助澜一下,沈旭辰就有麻烦了。
为什么当初许敏旻说沈旭辰坏话时,宋数学会在第一时间站出来帮沈旭辰澄清?因为流言一旦传播开来,不管它有没有逻辑,最后都会成为一柄伤人的利剑。廖博洋的算计就基于这个,如今沈旭辰的地位被抬得太高了,尤其是在网络上,他是学神,是国民儿子,如果这个时候曝出他偷东西呢?
一定会有很多人喜闻乐见,很多人只愿意看到自己想看到的“真相”。于是,不管沈旭辰是不是真的有罪,从此只要提起沈旭辰,一定会有人冒出来给他盖上小偷的帽子。在这样的情况下,价值小十万的手表还一直找不到,那沈旭辰这张白纸上注定要被涂上黑点了。
设想很完美。可惜沈旭辰早早洞悉了真相。
联欢会还没有结束的时候,廖博洋就被教官叫去谈话了。当听到手链是在自己衣服中找到的,廖博洋整个人都惊呆了:“怎么会在我那里,不应该是在……”他还算聪明,这句话说到一半,立刻闭嘴了。站在一边的苦主王修诚却仿佛想到了什么,深深看了廖博洋一眼。
廖博洋做事很小心,他清楚王修诚那里没有自己的指纹,再加上那块手表一定是找不到了,因此他打死不认罪,只说不清楚为什么手链会在自己这里,许是被陷害了?事后,他赶紧给那位表哥打了电话。
也许是那位表哥发挥了作用,也许到底是因为没什么证据,总之廖博洋最后并没有受什么惩罚。但是,从这天起,王修诚直接和廖博洋决裂了。对于莫名其妙损失了一块手表的王修诚而言,很多事情不需要证据,他已经在自己心里给廖博洋定了罪。哪怕王修诚不是多嘴的人,这事儿也会在小范围里传播。
廖博洋希望沈旭辰会遭受的待遇,他自己先遭受了。
军训其实是进入大学以后迅速和同学们熟悉起来的机会,廖博洋现在背着一个疑似小偷的名声,他以后的大学生活会过成什么样,可想而知。
与此同时,沈旭辰依然快快乐乐地参加军训。到了军训的后期,他们还能真的摸到枪!没有男人不热爱武器,沈旭辰虽然是第一次拿枪,但颇为有模有样。可惜,每个学生只发了有限的几发子弹,沈旭辰觉得自己完全没玩够!
随着时间的流逝,军训就快接近尾声。说真的,军训刚开始的时候,学生们个个怨声载道。军训快结束时,学生们反而舍不得了。额,就沈旭辰除外。
军训刚开始时,沈旭辰相信自己的体能,因此开开心心的。军训快结束时,沈旭辰收到了程以华的短信,知道程以华终于从某个保密级别非常高的地方出来了。这意味着,等他们结束军训回到学校,沈旭辰就能够见到程以华了。
虽然教官萌萌哒,同学们都舍不得教官,但沈旭辰更想早点见到程以华啊!
那一边,程以华双手抱起robert,直视着robert的眼睛,一本正经地说:“打个商量,如果你能萌到沈爸爸,让他觉得不忍心离开你,然后愿意搬来和我们一起住,那我就不追究你在我鞋子里尿尿的可耻行为了。否则,我会预约兽医,过两天就把你带去阉掉。你好好考虑一下,不用急着答复我。”
程以华不在家的那些日子,robert一直住在宠物中心。宠物中心有好多漂亮的猫mm,而robert的确也到了要发情的年纪了。当程以华把robert从宠物中心带回家来,这天晚上,发情的robert就在程以华的皮鞋里撒了两滴味道浓郁的尿。呵呵,看着程以华那张面无表情的脸,求robert此刻的心理阴影面积。
教官机智地把这个发生意外的夜晚弄成了联欢会。大家按照方队排好队坐在操场上,各自圈出一块空地,让姑娘小伙子们站起来唱歌。而在大多数学生都不知道的情况下,几位教官带着两条军犬正在细细搜寻王修诚丢失的东西。
沈旭辰还在想之前发生的事情。他当时有一种不好的预感,而正是这种预感让他起了戒心,因此避过了一场陷害。这预感是怎么来的呢?会不会和他服用过的中级基因改良液有关?沈旭辰打算找个机会验证一下。
“快点吧,你们看那边的女生方正都开始唱起来了,你们男生还不赶紧出个节目?”教官催着大家快站个人出来表演。
“教官来一个!”欧阳煦扯着嗓子喊。
“没错没错,教官来一个!”全班男生都扯起嗓子,兴奋地喊了起来。
教官也不扭捏,说:“行,我给你们唱个《军人本色》,等我唱完了,就轮到你们了啊!”这教官的年纪其实不大,说不定比在座的一些大学生还小两岁。但因为当兵的缘故,他看起来就是比大多数男生沉稳。
教官这首《军人本色》与其是唱完的,不如说是吼完的。调调这种东西能吃么?不过,因为他气势足,还真不能说吼得不好听。等他唱完,小伙子们都拼命地鼓掌。教官这才有些脸红,假意咳嗽了两下,说:“到你们了!到你们了!”
“下一个让沈旭辰上!”
“对对,让标兵上!”
小伙子们又开始起哄了。
就在这时,另一个方队的教官找上了他们的教官,两个人嘀嘀咕咕说了两句话。待另一个教官原路返回,他们的教官笑着说:“臭小子们,女生方队要找我们拉歌,你们可千万别给我掉链子。全体起立,立正,向右转,齐步走。”
女生那边人才济济,一位长相甜美的姑娘站起来,大大方方唱了一首《小河淌水》,她起调时就比较高,高音一上去,真有几分绕梁三日的意思,大家鸡皮疙瘩都起来了。等她一唱完,所有男生女生都拼命鼓掌。轮到男生出节目了,男生们面面相觑几秒,最后怀着死道友不死贫僧的心,一致喊出了沈旭辰的名字。
谁叫沈旭辰是学校风云人物呢?
沈旭辰摸了摸鼻子,站了起来。帅气的男生总是占便宜的,他还没有开口,女生那边就起了一阵阵的欢呼声。沈旭辰唱了《向天再借五百年》。和原唱不同,沈旭辰唱这首歌时也是比较有气势的,但难得又透出了一点点柔情眷恋。
重生的前的沈旭辰是个不折不扣的宅男,重生以后的他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也没有走出这个模式,但随着一路走来的经历和心态的改变,现在的沈旭辰却有着超强的舞台表现力。哪怕他在歌唱方面的实力完全不如前面那位姑娘,但他却让现场的气氛彻底燃烧起来了!
远处,廖博洋看着这边的热闹,心里嗤笑不已:趁着最后这点时间欢呼吧,现在爬得越高,等下摔得越惨。
要说廖博洋和沈旭辰之间有什么深仇大恨,那一定是说不上的。但廖博洋一直对沈旭辰看不顺眼,这却是真的。当初参加风采大赛初赛时,廖博洋就看不起沈旭辰这个穷乡僻壤里走出来的寒酸小子,谁料到偏偏是沈旭辰一路高唱征服成了风云人物呢?
如果仅仅是这样,廖博洋还不至于对沈旭辰出手。毕竟廖博洋虽然过分自傲又过分小气,但他还没有真正做坏事的天赋。但是廖博洋的一个表哥听说廖博洋和沈旭辰住一个屋子后,又知道廖博洋对沈旭辰很是嫉恨,这位表哥就一直怂恿廖博洋给沈旭辰一些颜色瞧瞧。说是表亲,但廖博洋全家都要巴结着这位表哥家里,廖博洋自然想要在表哥面前表现一番。
刚做了坏事时,廖博洋还有些害怕。可是,此刻的他看着沈旭辰在人群中闪闪发亮的样子,早把那一点点害怕丢到外太空去了。他迫切地希望时间能过得更快一点,他仿佛已经看到了沈旭辰被人指指点点成为丧家之犬时的样子了。
廖博洋根本想不到,王修诚的手链此刻正待在他的衣服里,而训练有素的警犬已经朝他的衣服扑过去了。几位教官领着军犬带着王修诚在所有房间都转了一圈,手链找到了,价值更高的手表却完全不见踪影。
当然不会有手表了,因为手表已经被廖博洋毁尸灭迹顺着厕所的下水道冲走了。廖博洋不是一个笨人,他把不值什么钱的手链放沈旭辰那里,把昂贵的手表毁尸灭迹,其实是有原因的。
按照廖博洋的设想,手链在沈旭辰那里被找到了,沈旭辰就有了偷东西的重大嫌疑。但是,廖博洋毕竟没有那么多时间,因此他不可能面面俱到。假如沈旭辰有完美的不在场证据呢?这样一来,大家就知道沈旭辰必定是被陷害的了。于是,即使有流言说沈旭辰是小偷,但必定也会有人帮忙洗白。
廖博洋觉得这样是不够的。他故意毁了手表。这样一来,哪怕沈旭辰到时候真有证据证明自己是清白的,大家的注意力还会停留在手表上,小十万可不是一个小数目。只要手表一直找不到,这件事情就永远不会过去,就一直会被人提起。到时候只要有心人推波助澜一下,沈旭辰就有麻烦了。
为什么当初许敏旻说沈旭辰坏话时,宋数学会在第一时间站出来帮沈旭辰澄清?因为流言一旦传播开来,不管它有没有逻辑,最后都会成为一柄伤人的利剑。廖博洋的算计就基于这个,如今沈旭辰的地位被抬得太高了,尤其是在网络上,他是学神,是国民儿子,如果这个时候曝出他偷东西呢?
一定会有很多人喜闻乐见,很多人只愿意看到自己想看到的“真相”。于是,不管沈旭辰是不是真的有罪,从此只要提起沈旭辰,一定会有人冒出来给他盖上小偷的帽子。在这样的情况下,价值小十万的手表还一直找不到,那沈旭辰这张白纸上注定要被涂上黑点了。
设想很完美。可惜沈旭辰早早洞悉了真相。
联欢会还没有结束的时候,廖博洋就被教官叫去谈话了。当听到手链是在自己衣服中找到的,廖博洋整个人都惊呆了:“怎么会在我那里,不应该是在……”他还算聪明,这句话说到一半,立刻闭嘴了。站在一边的苦主王修诚却仿佛想到了什么,深深看了廖博洋一眼。
廖博洋做事很小心,他清楚王修诚那里没有自己的指纹,再加上那块手表一定是找不到了,因此他打死不认罪,只说不清楚为什么手链会在自己这里,许是被陷害了?事后,他赶紧给那位表哥打了电话。
也许是那位表哥发挥了作用,也许到底是因为没什么证据,总之廖博洋最后并没有受什么惩罚。但是,从这天起,王修诚直接和廖博洋决裂了。对于莫名其妙损失了一块手表的王修诚而言,很多事情不需要证据,他已经在自己心里给廖博洋定了罪。哪怕王修诚不是多嘴的人,这事儿也会在小范围里传播。
廖博洋希望沈旭辰会遭受的待遇,他自己先遭受了。
军训其实是进入大学以后迅速和同学们熟悉起来的机会,廖博洋现在背着一个疑似小偷的名声,他以后的大学生活会过成什么样,可想而知。
与此同时,沈旭辰依然快快乐乐地参加军训。到了军训的后期,他们还能真的摸到枪!没有男人不热爱武器,沈旭辰虽然是第一次拿枪,但颇为有模有样。可惜,每个学生只发了有限的几发子弹,沈旭辰觉得自己完全没玩够!
随着时间的流逝,军训就快接近尾声。说真的,军训刚开始的时候,学生们个个怨声载道。军训快结束时,学生们反而舍不得了。额,就沈旭辰除外。
军训刚开始时,沈旭辰相信自己的体能,因此开开心心的。军训快结束时,沈旭辰收到了程以华的短信,知道程以华终于从某个保密级别非常高的地方出来了。这意味着,等他们结束军训回到学校,沈旭辰就能够见到程以华了。
虽然教官萌萌哒,同学们都舍不得教官,但沈旭辰更想早点见到程以华啊!
那一边,程以华双手抱起robert,直视着robert的眼睛,一本正经地说:“打个商量,如果你能萌到沈爸爸,让他觉得不忍心离开你,然后愿意搬来和我们一起住,那我就不追究你在我鞋子里尿尿的可耻行为了。否则,我会预约兽医,过两天就把你带去阉掉。你好好考虑一下,不用急着答复我。”
程以华不在家的那些日子,robert一直住在宠物中心。宠物中心有好多漂亮的猫mm,而robert的确也到了要发情的年纪了。当程以华把robert从宠物中心带回家来,这天晚上,发情的robert就在程以华的皮鞋里撒了两滴味道浓郁的尿。呵呵,看着程以华那张面无表情的脸,求robert此刻的心理阴影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