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章 番外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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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修带着夫夫俩狩猎的时候,其余的人也在临时居住地附近寻找可食用的植物和小型动物。即使是那几个伤员,因为沈旭辰已经给他们上过药了,他们都觉得自己的伤口已经好了许多,也都没有休息,努力做着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说真的,游兽们不怕干活,不怕脏累,他们怕的是明明付出了劳动,最后却一无所获。可惜,事实上后面这种情况却很多。
说到植物,其实游兽们所拥有的关于可使用植物的知识远比那些聚居的兽人更多,因为游兽们总会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缺乏食物,一旦饿狠了,连树皮、泥土都能吃,自然慢慢就弄明白了,那些植物是可以填饱肚子的,那些植物却是可以让人丧命的。这些用生命来总结出来的宝贵知识,由老一辈的游兽传给新一辈的游兽,这么多年下来,也积攒很多了。在最艰难的时候,这些知识都是可以用来保命的。
这是一年中最不缺乏食物的春夏之际,于是,当狩猎的人回来时,其余的人也采摘了不少野果野菜,满满当当的,看上去非常丰盛。沈旭辰把猎物从系统格子空间中放出来,大家看着满地的食物,脸上都露出了几分由衷的欣喜。
一个看上去还不到十岁的小男孩欢呼了一声,跑到另一个高个子的青年身边,抱住他的大腿,问:“哥哥,今天我们可以吃熟食了吗?”
这是一对亲兄弟。哥哥叫雷,弟弟叫格里。格里也是不能完全化形才会被族群驱逐抛弃的,他只有左手的一部分是利爪,别的地方都是人形。格里的母亲在生格里时难产去世了,等格里长到化形的年纪却不能顺利化形时,他的父亲和部落中的人一样,对这个孩子表示了厌弃。最后,雷站了出来。他带着弟弟一起离开了部落。就算弟弟是被兽神抛弃的又怎样,弟弟是他的弟弟,是他的亲人。他不会把弟弟一个人丢在吞噬了无数生命的密林中。也就是说,其实雷本来可以不做游兽的。
在格里眼中,雷虽然是他的哥哥,其实更像是他的父亲。
雷的脸上有一道疤,这让他看上去稍显狰狞。不过,雷看向格里的眼神却非常温柔,他笑着说:“今天可以吃熟食。”
兽人们已经学会了使用火、制造火、采集火,但游兽们并不是时刻都能吃上熟食的。一来,他们生活在密林中,要是赶上气候条件不允许,自然就不能生火了。二来,他们有时候出于安全考虑,会偷偷在距离某部落不远(这个不远也得有几千米)的地方临时安顿下来,避开那些野兽,那样也就不能生火了,因为火会产生烟,而烟会暴露他们的行踪,会引来部落的人,对他们进行驱逐,甚至是追杀。
于是,只有在密林深处,远离所有部落的地方,他们才能生火做饭吃熟食。但这种地方往往也代表着危险。
听见雷这么说,格里更高兴了。对于那些可以化为兽形的兽人来说,饮毛茹血或许并非真的那么难以忍受,但对于不可以化形的格里来说,生食真的好难吃啊。格里还是个孩子,作为孩子,尽管他已经很懂事了,但在不对大人造成麻烦的基础上,他会有自己的偏好。
火很快就生起来了。为了防止引起火灾,火生在小河旁边,周围还挖出了隔离带。
雷拎着一只小型的动物去了水边,用骨刀划开了脖子,新鲜的血液流到了骨碗中。然后,雷端着这碗血走了回来,递给几个年长的游兽。大家都接过来喝了两口。这是为了补充盐分。
阿芙拉的脸色已经恢复了一些,但看上去依然有些白。她对雷招了招手,说:“我也喝两口。”
雷说:“不用,我们还有一点盐。”
阿芙拉低头看了一眼那个熟睡的孩子,说:“我们又有了一个孩子……把盐都留给孩子吧。我喝血就可以了。”在光明圣殿中,阿芙拉是不沾荤腥的。但是,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不一样,如果她不逼着自己改变并适应,她根本活不下来。她珍惜自己的生命,她也珍惜别人的生命。
说真的,阿芙拉虽然是穿越重生的,但除了会一点光系魔法,其实她不比兽人们知道太多。她以前的生活环境太优渥,也太封闭了。这么说吧,如果那些赞歌中没有写“我欢欣地坐在苹果树下蒙受圣恩”什么的,她也许都不一定知道苹果是长在树上的。
雷表示不同意,说:“你不必勉强自己,阿芙拉,你也还是一个孩子。”
阿芙拉摇摇头:“不,我已经是大人了。给我吧,我喝两口就行了。”
盐是非常珍贵的。而盐被控制在各大部落手中。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愿意和弃兽们打交道(当然,他们的态度永远是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的)。而游兽们必须付出高额的代价,才能换到一点点盐。现在,队伍中又多了一个孩子,孩子是希望,是未来。阿芙拉觉得自己不应该再享受特殊待遇了。
雷不擅长拒绝。他把碗递给了阿芙拉。血腥味冲进口鼻中,阿芙拉立刻就有了一种想要呕吐的*。但她还是强忍着,用嘴凑近了碗沿,然后努力灌了一口。粘腻的血液流进嘴巴里,阿芙拉真的要吐出来了。她强迫自己咽了下去,赶紧端起手边另一个的盛了水的骨碗,把整碗水倒进了嘴里。那股恶心的属于血液的味道还是散不掉。她看上去很想吐出来。她又往口中塞了几个野果子。
沈旭辰看了程以华一眼,其实他现在可以从系统中兑换一些盐出来。
程以华知道沈旭辰心软了,他握住他的手,坚定地摇摇头:“他们要在逆境中成长起来。如果我们现在把什么都给了他们,也许……他们日后就不能独当一面了。你要知道,我们总是要离开的,而他们的生活还要继续。”
沈旭辰知道程以华是对的。他叹了一口气。
程以华说:“其实浮游生物中也是含有盐的。只要找到水源,用布过滤水体,晒干,吃了,也能补充盐分。当然,最好的办法时,帮助他们找到一个能长期稳定获得盐的方法。”
沈旭辰说:“我之前就在想这个了,一直在森林中游荡总不是个事儿,最好还是能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安定下来以后,就可以考虑建造房子等了,有了房子,哪怕是气温持续走低,冬天也不会变得特别难熬。你觉得……海边怎么样?去了海边,他们可以从海水中获得盐,并且从海中获得食物……最好是一面临海,三面环山,这样山珍海味都能吃到。”
“可以和阿芙拉商量一下。”程以华说。
兽人们的饭量很大,哪怕是不能化形的兽人,饭量也比沈旭辰和程以华大很多。于是,在吃饭的时候,夫夫俩目瞪口呆地看着修一个人干掉了十几斤的肉,就是虚弱的阿芙拉也干掉了两斤啊(她是魂穿)!
而游兽们也目瞪口呆地看着夫夫俩。这两人竟然一人喝了一碗肉汤以后,就表示自己吃不下了。这只是一碗肉汤啊,三岁孩子都不止这个饭量啊!(夫夫俩只是被系统调整了一下局部的身体变化,其实他们本质上还是人类。)
这饭量真是不可思议啊!双方的三观都被迫重组了一下。
说真的,对于夫夫俩而言,这是他们吃过的最难吃的一顿饭,根本什么调味品都没有。只有特意给孩子们煮的那份食物中放了一点点盐。大人们吃的其实就是白水煮的肉菜大乱炖。沈旭辰胡乱吃了一碗,肚子中勉强有了些东西,就什么都不想吃了。不过,饭后的水果吃上去味道不错,很甜。沈旭辰吃了好几个。相对而言,或许程以华的适应能力更强大一点,当然也或许是程以华的面瘫能力更强大一点。
与此相对,游兽们对这顿饭是非常满意的。这是春夏季,他们不缺食物,能吃饱。这对他们而言就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有些事情宜早不宜迟,吃完饭,沈旭辰和程以华就和大家一起商量日后的出路。阿芙拉忧愁地说:“我们一直想要找个地方安定下来……但是这片林子中并没有安全的地方,我们不可能在一个地方长时间待着,因为那会引来猛兽。而林子外面……他们对我们非常厌恶,一旦我们靠近他们的生活圈,他们就会驱逐我们,甚至杀死我们。我们还是找了很久,才找到一个愿意和我们交换必需品的小部落,虽然……他们开价很高。”
从大家的三言两语中,沈旭辰心里大致勾勒出了一块地图。这片大陆的植被面积非常大,出了森林还是森林,稍微宜居一点的地方都被大大小小的部落占据了,根本没有弃兽们的立锥之地。
阿芙拉犹豫了一下,又说:“我们想往森林的深处去……也许森林的那一边还有出口,虽然不知道那里会有什么在等着我们,但情况总不会更坏了。”
这想法和夫夫俩不谋而合。他们从降水量来研究,还有风向等等,都确定这片大陆的边缘一定有海。
但这些事情都是急不来的。他们必须能先走出这片林子。
阿芙拉把一簇草药递给沈旭辰,说:“这个……晚上睡觉的时候,你们记得涂在身上,可以防止蚊虫叮咬,效果挺好的。千万不要小瞧了蚊虫,它们能带来各种各样的疾病,我们有几个人……就死在了小小的蚊虫之下。”阿芙拉的抚养人就是死于蚊虫叮咬所带来的高热……也是那一场刺激,阿芙拉的光系魔法才爆发出来。
沈旭辰接过草药,对阿芙拉说了一声谢谢。
这个善良的姑娘忍不住笑了起来:“不用谢……感谢光明神,我们可以在这里相遇。未来会变得越来越好的,对吗?”
阿芙拉的眼睛很亮,仿佛是天上的星子落在了她的眼睛里。面对这双澄净的眼睛,沈旭辰郑重地点了点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这里是临时居住地,住宿条件当然也非常差劲。他们要自己用草藤编制一张吊床挂在高树之间,这就是床了。其他人的临时床铺都准备好了。但夫夫俩是刚来的,因此还得现做。沈旭辰动手能力max。于是程以华砍草藤,沈旭辰做吊床,很快就把一张床弄出来了。吊床上再铺上细草和兽皮,就可以用来睡觉了。
游兽们看着这俩配合默契,又忍不住笑了起来。他们互相看了几眼,用眼神互相说:“嘿,那个小子(指沈旭辰)真不错,明明自己比伴侣更加强大,却还是把展现力量的地方让给了伴侣,怪不得他能找到真爱!”
沈旭辰:有个肉食系动物的尾巴,怪我咯。
很快就到了晚上。说是晚上,其实应该算是傍晚。但树叶太茂密了,太阳刚刚落山时,林子里就几乎没什么光亮了。夫夫俩去小河边,用冷水洗了个澡。尾巴沾了水以后,变得非常沉重,沈旭辰都快给自己的尾巴跪了,这么重还怎么走路啊。他偷偷地对程以华说:“尾巴什么的也就算了……但愿以后不会穿越到什么奇奇怪怪的时空去,要是变成女人,胸前多了两块肉……走路的时候,估计也够呛……会一直往前栽吧?”
程以华想象了一下那种画面,忍不住抖了一下,说:“大胸长女人身上,是赏心悦目。长我们身上,是灾难。”
河边的火并没有熄灭。沈旭辰在火堆旁边,小心翼翼地烘烤着自己的尾巴。也不知道这尾巴上的毛是怎么构成的,竟然干得特别快。沈旭辰松了一口气,干了就好,这就不耽误晚上睡觉了。
趁着沈旭辰晾尾巴的功夫,程以华把防蚊虫叮咬的草药放在骨碗里捣碎了。夫夫俩互相涂了药。
借着火堆的光芒,夫夫俩准确找到了他们用来睡觉的那棵树。沈旭辰爬进了吊床里。程以华也凑了上来。
程以华小声地说:“我们就这样睡觉了吗?”夫夫俩的对话是用中文来说的。想必那些说古英语的兽人一定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当然啊……明天还得探路,事情那么多,必须要养精蓄锐。”沈旭辰义正言辞地说。
程以华有些郁闷:“可是现在还不到七点钟啊……哪有晚上七点钟就睡觉的?就算是在上一个时空,哪怕是古代,什么娱乐也没有,我们也没有七点钟就早早睡觉的啊!你真的睡得着吗?”
“闭上眼睛,闭上嘴巴,不一定会睡得着。但如果你睁着眼睛,张着嘴巴,就一定会找不着。”沈旭辰闭着眼睛说。他的鼻尖充斥着那种草汁的味道,一开始还觉得不太习惯,闻着闻着,倒是觉出几分好闻来了。
程以华仍不甘心地说:“可是你听……他们也没有直接睡觉啊。”
为了安全,大家的吊床彼此间都靠得很近。树底下还有人轮流值夜,这样万一突发了什么状况,大家都能第一时间互相救助。不过,也正是因为靠得近,所以做某些事情的时候,其他人简直就像是在听现场版一样。兽人们的听力应该更好。
兽人们大都直白开放,并不觉得这很羞耻。哪怕是阿芙拉呢,她在这个时空中生活了十二年,对某些事情也都已经习惯了。
其实,这个时空中有很多东西都不符合阿芙拉的信仰,比如说吃荤。她刚刚重生的时候也常常因此觉得很痛苦。但时间久了,看到周围的游兽们上午还笑着,下午可能就不在了,看到大家直白地高兴,又直白地悲伤,看到大家努力地活着,阿芙拉忽然就想明白了。光明神殿教给她的,并且她继承下来的,应该是爱和希望,而不是那些繁文缛节,也不是那些冰冷的限制。
沈旭辰伸出胳膊,长手一揽,把程以华的脑袋扣在自己的胸口,说:“快点睡觉!别人是别人,我们是我们……反正,再没有造出房子之前,你都必须克制点。”他真的不习惯被别人听墙角啊。当然,现在听别人的墙角也觉得很尴尬啊。
“可是……我都想了一天了。”程以华说,“尾巴啊!有尾巴啊!白天的时候,我一直强忍着,现在好容易晚上了……”
沈旭辰现在只庆幸游兽们听不懂中文,他默默地吐槽说:“你脑子里难道整天就都想着这些东西吗?”
“不是。我当然也思考哲学,也思考数学……”
“你现在可以继续思考哲学或者数学。”沈旭辰说。
程以华不说话了。夜晚的森林其实很喧嚣,虫子的叫声此起彼伏,远处还有野兽的吼叫声。但在这种喧嚣中,人与自然的距离变得非常近。程以华挣脱了沈旭辰的手,把脑袋从沈旭辰的胸口摘下来。他平躺在沈旭辰身边。程以华瞪大了眼睛望着天上,透过繁茂的树叶,他能够隐隐约约地看到星空。这种时候,的确适合思考人生呢。
好一会儿,听不到程以华说话,沈旭辰又觉得不自在了。他睁开了眼睛,转头看向程以华,说:“你不会是生气了吧?”
程以华也转头看向沈旭辰——哪怕黑暗中他们其实看不清楚什么——佯装难过地说:“你怎么会觉得我生气了呢?难道在你心里,我就这么不成熟吗?”他装得不好,那语气中并没有多少委屈,反而有点搞笑。
沈旭辰忍不住笑了起来:“说起来,因为仗着比你多活了一世……我以前从把你当成我的小男友,后来就是小伴侣,总之永远逃不了一个‘小’字。”
“怎么是小男友呢?明明我该大的地方……那么大。”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着荤段子,“还有,虽然你不给我玩尾巴,但我刚刚真的没有生气……我只是在思考而已。”
沈旭辰顺嘴一问:“思考什么?”
“思考……回忆你白天时甩着尾巴的样子啊,走一步摔一下,尾巴还甩一下。”
“……除了尾巴,你还能再想点别的什么吗?”沈旭辰沉默了两秒,说。
“不能。”程以华一本正经地说。尾巴君辣么萌,没有人可以忽略尾巴君。
沈旭辰把头转回来。他还是闭上眼睛睡觉吧。
过了一会儿,沈旭辰听见程以华说:“你难道不觉得尾巴很……有趣吗?你想象一下我的尾巴,短短的毛茸茸的小小的一团儿,摸上去觉得特别舒服!我自己亲手感觉过的,手感真的特别棒,你难道不想摸摸看吗?”
这么不要脸地夸自己的尾巴,真的没关系吗?沈旭辰正要说什么,又听见程以华很诚恳地说:“对了,你屁股上凭白多了一根尾巴,一定觉得很不方便吧。白天走路时就是这样,你因为尾巴总是掌握不好平衡,所以差点摔了……那现在睡觉呢,你这么平躺着睡,难道不会觉得尾巴硌得慌吗?你要不要学一下猫咪的睡觉姿势?”
沈旭辰曾经听说过一个故事。说是有个长胡子的老人,有一天,忽然有个人问他,你胡子这么长,晚上睡觉时,是把胡子放在被子外面睡,还是把胡子放在被子里面睡啊?老人回答不上来,因为他以前从来没有注意过这件事情。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老人突然想起了这个问题,他先把胡子放在了被子外面,觉得不舒服,又把胡子拿到被子里面,还是觉得不舒服。就这样,老人一会儿把胡子拿出来,一会儿又把胡子放被子里去,整整一个晚上,他始终想不出来,过去睡觉的时候胡子是怎么放的了。
沈旭辰现在就是这个状态,程以华没有提醒他时,他睡得好好的。但程以华一提醒他,他果然觉得尾巴放在身子底下,好像的确有点硌啊……他当然也可以侧着睡,但一侧过来睡,如果是背对着程以华的话,就相当于是把整条尾巴送到程以华手里去了……除非他转过来,整张脸对着程以华睡。
沈旭辰忍了忍,没忍住。他整个人侧了过来。
然后,机智的程以华凑上去,亲吻了沈旭辰。
“你、你简直混蛋!”沈旭辰小声地说。
天才如我有肉吃。结束了深吻的程以华觉得心满意足,他继续怂恿着沈旭辰:“你真的不想要摸一摸我的尾巴吗?很舒服哦!”
沈旭辰的确有些心动。说真的,系统也是够恶趣味的,程以华这么高冷的人却配上了兔子尾巴,这实在是一种反差萌。男人嘛,有时候的确有些无可救药的爱好,比如说水手服什么的……等等,好像暴露了什么!沈旭辰觉得自己的脸有些发烫。一定是隔壁那对叫得太……太大声了!嗯,一定是这样!
程以华握住沈旭辰的手,引导着他摸到了自己的尾巴。沈旭辰轻轻握了一下手,正好把这截短尾巴整个儿握在了手心里,果然手感非常棒!这尾巴的摸上去太舒服!抠门的系统在这件事情上干得真漂亮!
因为手感太好,这一摸就停不下来了,沈旭辰兴致勃勃地玩起了程以华的尾巴。别看这尾巴小,其实玩法很多的呢,可以用手整个儿握住,然后全方位感受,可以用手指戳戳它,它就会灵活地抖动,可以用很小的力道揪揪它,然后就仿佛打开了程以华身上的某个开关,他会发出一声急促的压抑的小声的……呻/吟。这让沈旭辰有一种莫名的快/感。毫不夸张地说,这个短尾巴简直可以玩上一整年!
一只手玩着程以华的尾巴,另一只手慢慢摸上了程以华的胸口。
程以华凑过去,咬了咬沈旭辰的嘴唇,小声地说:“现在,让我玩一玩你的尾巴……好不好?我的尾巴都快被你玩秃毛了。”
“没关系,就算秃了,你的尾巴还是很好看。”沈旭辰小声地说。
等等,这话题好像很熟悉啊,仿佛以前说过一样。
程以华想象了一下兔子尾巴上的毛掉光的画面,说:“你高兴就好。”本来是他想玩尾巴的,怎么现在变成被玩尾巴了……不过,算了,沈旭辰高兴就好。
又玩了一会儿,沈旭辰觉得不太好意思了。他依依不舍地松开了程以华的兔尾巴,转了个身,整个人背对着程以华,轻轻动了动尾巴,说:“……给、给你玩尾巴。”
幸福来得太快……程以华犹豫了一下,才凑上去,对着尾巴君这样这样那样那样。没有错,就是这个手感,太棒了!他从尾巴尖一直摸到尾巴的根部,根部比较敏感,沈旭辰的整个尾巴都抖了一下。程以华又从整个尾巴根部摸到尾巴尖。这样反反复复摸了好几遍以后,程以华终于心满意足了。
程以华把沈旭辰的尾巴搭在自己的肚子上,高兴地说:“你的尾巴好蓬松,可以当小被子盖呢。”他开始用手指梳理尾巴上的毛毛,把毛毛往同一个方向捋。顺着捋完以后,他又逆着捋。
玩了好久,程以华索性坐了起来,用脸去凑近尾巴,轻轻蹭了两下,说:“哇,这样感觉也超级舒服的!”然后他更加细致地摸起了沈旭辰的尾巴,兴致勃勃地说:“让我们来数数你的尾巴上有多少骨头吧!不知道你的尾巴可不可以灵活地扭出s的性状来……二十六个字母,你的尾巴能摆出几个来?这要看骨头间的结构吧。”
等到程以华打算要研究开发的第一百种功能时(比如说鸡毛毯子什么的_(:3」∠)_),沈旭辰终于忍无可忍地坐了起来:“所以……你说的玩尾巴,就是真的只玩尾巴,是吗?”你明明惦记了这么久的尾巴啊!
“当然啊……”程以华说。
沈旭辰心好累地躺了回去:“是我想得太多了……你继续玩,整根尾巴都送给你了,我睡觉了。”追不上程以华的脑洞就是容易心累,但没关系,这么多年他都习惯了。
黑暗中,沈旭辰捂住了脸,忍不住笑了起来。他其实早就应该想到的,因为程以华在某些方面一直特别特别单纯,两个人在床上的事情……有点新花样什么的,每一次都是沈旭辰开的头。每!一!次!都!是!当然,程以华很快就会把那个新花样各种发扬光大!可说白了,虽然程以华的学习能力非常非常强大,但如果沈旭辰不开那个头,程以华就永远想不到要换花样……程天才这个一直惦记着吃肉的孩子其实在这么多年以后,依然如此单纯。
只是单纯地喜欢看着沈旭辰有尾巴而已……至于尾巴play什么的……
沈旭辰再一次翻身坐了起来。他把程以华压倒,整个人坐在了程以华的身上,说:“我来教你大人的玩尾巴方式吧……”在夫夫俩的特殊词汇库里,这个“大人”是一个形容词,形容某种坏坏的让人愉悦的方式。
程以华身上穿着兽皮,一扯就开了,毛茸茸的尾巴从小以华身上掠过去,小以华立刻就精神了。程以华咽了咽口水说:“吊、吊床不是很牢固,我怕到时候动作幅度太大,我们会摔下去。要、要不……”
“要不什么?要么就这么算了?要么就直接睡了?”沈旭辰问。
程以华咽了咽口水:“要不、要么我们先爬下树去,然后去钻草丛……”
天很快就亮了。兽人们的听力非常发达。所以,哪怕夫夫俩出于某种羞耻心,在晚上努力压抑了声音,沈旭辰甚至把程以华的肩膀都咬出痕迹来了,但第二天天亮以后,他们还是被兽人们偷偷围观了。只是,兽人们都很直白嘛,哪怕他们觉得自己是偷偷摸摸在观察夫夫俩,但对夫夫俩来说,你们完全是正大光明在看啊!
这、这兔子绝对是点错技能点了!游兽们看着程以华肃然起敬。妈妈呀,兔子把大灰狼给吃了啊!
当修带着夫夫俩狩猎的时候,其余的人也在临时居住地附近寻找可食用的植物和小型动物。即使是那几个伤员,因为沈旭辰已经给他们上过药了,他们都觉得自己的伤口已经好了许多,也都没有休息,努力做着自己力所能及的事情。说真的,游兽们不怕干活,不怕脏累,他们怕的是明明付出了劳动,最后却一无所获。可惜,事实上后面这种情况却很多。
说到植物,其实游兽们所拥有的关于可使用植物的知识远比那些聚居的兽人更多,因为游兽们总会出于这样那样的原因缺乏食物,一旦饿狠了,连树皮、泥土都能吃,自然慢慢就弄明白了,那些植物是可以填饱肚子的,那些植物却是可以让人丧命的。这些用生命来总结出来的宝贵知识,由老一辈的游兽传给新一辈的游兽,这么多年下来,也积攒很多了。在最艰难的时候,这些知识都是可以用来保命的。
这是一年中最不缺乏食物的春夏之际,于是,当狩猎的人回来时,其余的人也采摘了不少野果野菜,满满当当的,看上去非常丰盛。沈旭辰把猎物从系统格子空间中放出来,大家看着满地的食物,脸上都露出了几分由衷的欣喜。
一个看上去还不到十岁的小男孩欢呼了一声,跑到另一个高个子的青年身边,抱住他的大腿,问:“哥哥,今天我们可以吃熟食了吗?”
这是一对亲兄弟。哥哥叫雷,弟弟叫格里。格里也是不能完全化形才会被族群驱逐抛弃的,他只有左手的一部分是利爪,别的地方都是人形。格里的母亲在生格里时难产去世了,等格里长到化形的年纪却不能顺利化形时,他的父亲和部落中的人一样,对这个孩子表示了厌弃。最后,雷站了出来。他带着弟弟一起离开了部落。就算弟弟是被兽神抛弃的又怎样,弟弟是他的弟弟,是他的亲人。他不会把弟弟一个人丢在吞噬了无数生命的密林中。也就是说,其实雷本来可以不做游兽的。
在格里眼中,雷虽然是他的哥哥,其实更像是他的父亲。
雷的脸上有一道疤,这让他看上去稍显狰狞。不过,雷看向格里的眼神却非常温柔,他笑着说:“今天可以吃熟食。”
兽人们已经学会了使用火、制造火、采集火,但游兽们并不是时刻都能吃上熟食的。一来,他们生活在密林中,要是赶上气候条件不允许,自然就不能生火了。二来,他们有时候出于安全考虑,会偷偷在距离某部落不远(这个不远也得有几千米)的地方临时安顿下来,避开那些野兽,那样也就不能生火了,因为火会产生烟,而烟会暴露他们的行踪,会引来部落的人,对他们进行驱逐,甚至是追杀。
于是,只有在密林深处,远离所有部落的地方,他们才能生火做饭吃熟食。但这种地方往往也代表着危险。
听见雷这么说,格里更高兴了。对于那些可以化为兽形的兽人来说,饮毛茹血或许并非真的那么难以忍受,但对于不可以化形的格里来说,生食真的好难吃啊。格里还是个孩子,作为孩子,尽管他已经很懂事了,但在不对大人造成麻烦的基础上,他会有自己的偏好。
火很快就生起来了。为了防止引起火灾,火生在小河旁边,周围还挖出了隔离带。
雷拎着一只小型的动物去了水边,用骨刀划开了脖子,新鲜的血液流到了骨碗中。然后,雷端着这碗血走了回来,递给几个年长的游兽。大家都接过来喝了两口。这是为了补充盐分。
阿芙拉的脸色已经恢复了一些,但看上去依然有些白。她对雷招了招手,说:“我也喝两口。”
雷说:“不用,我们还有一点盐。”
阿芙拉低头看了一眼那个熟睡的孩子,说:“我们又有了一个孩子……把盐都留给孩子吧。我喝血就可以了。”在光明圣殿中,阿芙拉是不沾荤腥的。但是,这个世界和那个世界不一样,如果她不逼着自己改变并适应,她根本活不下来。她珍惜自己的生命,她也珍惜别人的生命。
说真的,阿芙拉虽然是穿越重生的,但除了会一点光系魔法,其实她不比兽人们知道太多。她以前的生活环境太优渥,也太封闭了。这么说吧,如果那些赞歌中没有写“我欢欣地坐在苹果树下蒙受圣恩”什么的,她也许都不一定知道苹果是长在树上的。
雷表示不同意,说:“你不必勉强自己,阿芙拉,你也还是一个孩子。”
阿芙拉摇摇头:“不,我已经是大人了。给我吧,我喝两口就行了。”
盐是非常珍贵的。而盐被控制在各大部落手中。只有很少一部分人愿意和弃兽们打交道(当然,他们的态度永远是高高在上颐指气使的)。而游兽们必须付出高额的代价,才能换到一点点盐。现在,队伍中又多了一个孩子,孩子是希望,是未来。阿芙拉觉得自己不应该再享受特殊待遇了。
雷不擅长拒绝。他把碗递给了阿芙拉。血腥味冲进口鼻中,阿芙拉立刻就有了一种想要呕吐的*。但她还是强忍着,用嘴凑近了碗沿,然后努力灌了一口。粘腻的血液流进嘴巴里,阿芙拉真的要吐出来了。她强迫自己咽了下去,赶紧端起手边另一个的盛了水的骨碗,把整碗水倒进了嘴里。那股恶心的属于血液的味道还是散不掉。她看上去很想吐出来。她又往口中塞了几个野果子。
沈旭辰看了程以华一眼,其实他现在可以从系统中兑换一些盐出来。
程以华知道沈旭辰心软了,他握住他的手,坚定地摇摇头:“他们要在逆境中成长起来。如果我们现在把什么都给了他们,也许……他们日后就不能独当一面了。你要知道,我们总是要离开的,而他们的生活还要继续。”
沈旭辰知道程以华是对的。他叹了一口气。
程以华说:“其实浮游生物中也是含有盐的。只要找到水源,用布过滤水体,晒干,吃了,也能补充盐分。当然,最好的办法时,帮助他们找到一个能长期稳定获得盐的方法。”
沈旭辰说:“我之前就在想这个了,一直在森林中游荡总不是个事儿,最好还是能找个地方安顿下来。安定下来以后,就可以考虑建造房子等了,有了房子,哪怕是气温持续走低,冬天也不会变得特别难熬。你觉得……海边怎么样?去了海边,他们可以从海水中获得盐,并且从海中获得食物……最好是一面临海,三面环山,这样山珍海味都能吃到。”
“可以和阿芙拉商量一下。”程以华说。
兽人们的饭量很大,哪怕是不能化形的兽人,饭量也比沈旭辰和程以华大很多。于是,在吃饭的时候,夫夫俩目瞪口呆地看着修一个人干掉了十几斤的肉,就是虚弱的阿芙拉也干掉了两斤啊(她是魂穿)!
而游兽们也目瞪口呆地看着夫夫俩。这两人竟然一人喝了一碗肉汤以后,就表示自己吃不下了。这只是一碗肉汤啊,三岁孩子都不止这个饭量啊!(夫夫俩只是被系统调整了一下局部的身体变化,其实他们本质上还是人类。)
这饭量真是不可思议啊!双方的三观都被迫重组了一下。
说真的,对于夫夫俩而言,这是他们吃过的最难吃的一顿饭,根本什么调味品都没有。只有特意给孩子们煮的那份食物中放了一点点盐。大人们吃的其实就是白水煮的肉菜大乱炖。沈旭辰胡乱吃了一碗,肚子中勉强有了些东西,就什么都不想吃了。不过,饭后的水果吃上去味道不错,很甜。沈旭辰吃了好几个。相对而言,或许程以华的适应能力更强大一点,当然也或许是程以华的面瘫能力更强大一点。
与此相对,游兽们对这顿饭是非常满意的。这是春夏季,他们不缺食物,能吃饱。这对他们而言就是一件幸福的事情。
有些事情宜早不宜迟,吃完饭,沈旭辰和程以华就和大家一起商量日后的出路。阿芙拉忧愁地说:“我们一直想要找个地方安定下来……但是这片林子中并没有安全的地方,我们不可能在一个地方长时间待着,因为那会引来猛兽。而林子外面……他们对我们非常厌恶,一旦我们靠近他们的生活圈,他们就会驱逐我们,甚至杀死我们。我们还是找了很久,才找到一个愿意和我们交换必需品的小部落,虽然……他们开价很高。”
从大家的三言两语中,沈旭辰心里大致勾勒出了一块地图。这片大陆的植被面积非常大,出了森林还是森林,稍微宜居一点的地方都被大大小小的部落占据了,根本没有弃兽们的立锥之地。
阿芙拉犹豫了一下,又说:“我们想往森林的深处去……也许森林的那一边还有出口,虽然不知道那里会有什么在等着我们,但情况总不会更坏了。”
这想法和夫夫俩不谋而合。他们从降水量来研究,还有风向等等,都确定这片大陆的边缘一定有海。
但这些事情都是急不来的。他们必须能先走出这片林子。
阿芙拉把一簇草药递给沈旭辰,说:“这个……晚上睡觉的时候,你们记得涂在身上,可以防止蚊虫叮咬,效果挺好的。千万不要小瞧了蚊虫,它们能带来各种各样的疾病,我们有几个人……就死在了小小的蚊虫之下。”阿芙拉的抚养人就是死于蚊虫叮咬所带来的高热……也是那一场刺激,阿芙拉的光系魔法才爆发出来。
沈旭辰接过草药,对阿芙拉说了一声谢谢。
这个善良的姑娘忍不住笑了起来:“不用谢……感谢光明神,我们可以在这里相遇。未来会变得越来越好的,对吗?”
阿芙拉的眼睛很亮,仿佛是天上的星子落在了她的眼睛里。面对这双澄净的眼睛,沈旭辰郑重地点了点头:“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这里是临时居住地,住宿条件当然也非常差劲。他们要自己用草藤编制一张吊床挂在高树之间,这就是床了。其他人的临时床铺都准备好了。但夫夫俩是刚来的,因此还得现做。沈旭辰动手能力max。于是程以华砍草藤,沈旭辰做吊床,很快就把一张床弄出来了。吊床上再铺上细草和兽皮,就可以用来睡觉了。
游兽们看着这俩配合默契,又忍不住笑了起来。他们互相看了几眼,用眼神互相说:“嘿,那个小子(指沈旭辰)真不错,明明自己比伴侣更加强大,却还是把展现力量的地方让给了伴侣,怪不得他能找到真爱!”
沈旭辰:有个肉食系动物的尾巴,怪我咯。
很快就到了晚上。说是晚上,其实应该算是傍晚。但树叶太茂密了,太阳刚刚落山时,林子里就几乎没什么光亮了。夫夫俩去小河边,用冷水洗了个澡。尾巴沾了水以后,变得非常沉重,沈旭辰都快给自己的尾巴跪了,这么重还怎么走路啊。他偷偷地对程以华说:“尾巴什么的也就算了……但愿以后不会穿越到什么奇奇怪怪的时空去,要是变成女人,胸前多了两块肉……走路的时候,估计也够呛……会一直往前栽吧?”
程以华想象了一下那种画面,忍不住抖了一下,说:“大胸长女人身上,是赏心悦目。长我们身上,是灾难。”
河边的火并没有熄灭。沈旭辰在火堆旁边,小心翼翼地烘烤着自己的尾巴。也不知道这尾巴上的毛是怎么构成的,竟然干得特别快。沈旭辰松了一口气,干了就好,这就不耽误晚上睡觉了。
趁着沈旭辰晾尾巴的功夫,程以华把防蚊虫叮咬的草药放在骨碗里捣碎了。夫夫俩互相涂了药。
借着火堆的光芒,夫夫俩准确找到了他们用来睡觉的那棵树。沈旭辰爬进了吊床里。程以华也凑了上来。
程以华小声地说:“我们就这样睡觉了吗?”夫夫俩的对话是用中文来说的。想必那些说古英语的兽人一定听不懂他们在说什么。
“当然啊……明天还得探路,事情那么多,必须要养精蓄锐。”沈旭辰义正言辞地说。
程以华有些郁闷:“可是现在还不到七点钟啊……哪有晚上七点钟就睡觉的?就算是在上一个时空,哪怕是古代,什么娱乐也没有,我们也没有七点钟就早早睡觉的啊!你真的睡得着吗?”
“闭上眼睛,闭上嘴巴,不一定会睡得着。但如果你睁着眼睛,张着嘴巴,就一定会找不着。”沈旭辰闭着眼睛说。他的鼻尖充斥着那种草汁的味道,一开始还觉得不太习惯,闻着闻着,倒是觉出几分好闻来了。
程以华仍不甘心地说:“可是你听……他们也没有直接睡觉啊。”
为了安全,大家的吊床彼此间都靠得很近。树底下还有人轮流值夜,这样万一突发了什么状况,大家都能第一时间互相救助。不过,也正是因为靠得近,所以做某些事情的时候,其他人简直就像是在听现场版一样。兽人们的听力应该更好。
兽人们大都直白开放,并不觉得这很羞耻。哪怕是阿芙拉呢,她在这个时空中生活了十二年,对某些事情也都已经习惯了。
其实,这个时空中有很多东西都不符合阿芙拉的信仰,比如说吃荤。她刚刚重生的时候也常常因此觉得很痛苦。但时间久了,看到周围的游兽们上午还笑着,下午可能就不在了,看到大家直白地高兴,又直白地悲伤,看到大家努力地活着,阿芙拉忽然就想明白了。光明神殿教给她的,并且她继承下来的,应该是爱和希望,而不是那些繁文缛节,也不是那些冰冷的限制。
沈旭辰伸出胳膊,长手一揽,把程以华的脑袋扣在自己的胸口,说:“快点睡觉!别人是别人,我们是我们……反正,再没有造出房子之前,你都必须克制点。”他真的不习惯被别人听墙角啊。当然,现在听别人的墙角也觉得很尴尬啊。
“可是……我都想了一天了。”程以华说,“尾巴啊!有尾巴啊!白天的时候,我一直强忍着,现在好容易晚上了……”
沈旭辰现在只庆幸游兽们听不懂中文,他默默地吐槽说:“你脑子里难道整天就都想着这些东西吗?”
“不是。我当然也思考哲学,也思考数学……”
“你现在可以继续思考哲学或者数学。”沈旭辰说。
程以华不说话了。夜晚的森林其实很喧嚣,虫子的叫声此起彼伏,远处还有野兽的吼叫声。但在这种喧嚣中,人与自然的距离变得非常近。程以华挣脱了沈旭辰的手,把脑袋从沈旭辰的胸口摘下来。他平躺在沈旭辰身边。程以华瞪大了眼睛望着天上,透过繁茂的树叶,他能够隐隐约约地看到星空。这种时候,的确适合思考人生呢。
好一会儿,听不到程以华说话,沈旭辰又觉得不自在了。他睁开了眼睛,转头看向程以华,说:“你不会是生气了吧?”
程以华也转头看向沈旭辰——哪怕黑暗中他们其实看不清楚什么——佯装难过地说:“你怎么会觉得我生气了呢?难道在你心里,我就这么不成熟吗?”他装得不好,那语气中并没有多少委屈,反而有点搞笑。
沈旭辰忍不住笑了起来:“说起来,因为仗着比你多活了一世……我以前从把你当成我的小男友,后来就是小伴侣,总之永远逃不了一个‘小’字。”
“怎么是小男友呢?明明我该大的地方……那么大。”程以华面无表情地说着荤段子,“还有,虽然你不给我玩尾巴,但我刚刚真的没有生气……我只是在思考而已。”
沈旭辰顺嘴一问:“思考什么?”
“思考……回忆你白天时甩着尾巴的样子啊,走一步摔一下,尾巴还甩一下。”
“……除了尾巴,你还能再想点别的什么吗?”沈旭辰沉默了两秒,说。
“不能。”程以华一本正经地说。尾巴君辣么萌,没有人可以忽略尾巴君。
沈旭辰把头转回来。他还是闭上眼睛睡觉吧。
过了一会儿,沈旭辰听见程以华说:“你难道不觉得尾巴很……有趣吗?你想象一下我的尾巴,短短的毛茸茸的小小的一团儿,摸上去觉得特别舒服!我自己亲手感觉过的,手感真的特别棒,你难道不想摸摸看吗?”
这么不要脸地夸自己的尾巴,真的没关系吗?沈旭辰正要说什么,又听见程以华很诚恳地说:“对了,你屁股上凭白多了一根尾巴,一定觉得很不方便吧。白天走路时就是这样,你因为尾巴总是掌握不好平衡,所以差点摔了……那现在睡觉呢,你这么平躺着睡,难道不会觉得尾巴硌得慌吗?你要不要学一下猫咪的睡觉姿势?”
沈旭辰曾经听说过一个故事。说是有个长胡子的老人,有一天,忽然有个人问他,你胡子这么长,晚上睡觉时,是把胡子放在被子外面睡,还是把胡子放在被子里面睡啊?老人回答不上来,因为他以前从来没有注意过这件事情。到了晚上睡觉的时候,老人突然想起了这个问题,他先把胡子放在了被子外面,觉得不舒服,又把胡子拿到被子里面,还是觉得不舒服。就这样,老人一会儿把胡子拿出来,一会儿又把胡子放被子里去,整整一个晚上,他始终想不出来,过去睡觉的时候胡子是怎么放的了。
沈旭辰现在就是这个状态,程以华没有提醒他时,他睡得好好的。但程以华一提醒他,他果然觉得尾巴放在身子底下,好像的确有点硌啊……他当然也可以侧着睡,但一侧过来睡,如果是背对着程以华的话,就相当于是把整条尾巴送到程以华手里去了……除非他转过来,整张脸对着程以华睡。
沈旭辰忍了忍,没忍住。他整个人侧了过来。
然后,机智的程以华凑上去,亲吻了沈旭辰。
“你、你简直混蛋!”沈旭辰小声地说。
天才如我有肉吃。结束了深吻的程以华觉得心满意足,他继续怂恿着沈旭辰:“你真的不想要摸一摸我的尾巴吗?很舒服哦!”
沈旭辰的确有些心动。说真的,系统也是够恶趣味的,程以华这么高冷的人却配上了兔子尾巴,这实在是一种反差萌。男人嘛,有时候的确有些无可救药的爱好,比如说水手服什么的……等等,好像暴露了什么!沈旭辰觉得自己的脸有些发烫。一定是隔壁那对叫得太……太大声了!嗯,一定是这样!
程以华握住沈旭辰的手,引导着他摸到了自己的尾巴。沈旭辰轻轻握了一下手,正好把这截短尾巴整个儿握在了手心里,果然手感非常棒!这尾巴的摸上去太舒服!抠门的系统在这件事情上干得真漂亮!
因为手感太好,这一摸就停不下来了,沈旭辰兴致勃勃地玩起了程以华的尾巴。别看这尾巴小,其实玩法很多的呢,可以用手整个儿握住,然后全方位感受,可以用手指戳戳它,它就会灵活地抖动,可以用很小的力道揪揪它,然后就仿佛打开了程以华身上的某个开关,他会发出一声急促的压抑的小声的……呻/吟。这让沈旭辰有一种莫名的快/感。毫不夸张地说,这个短尾巴简直可以玩上一整年!
一只手玩着程以华的尾巴,另一只手慢慢摸上了程以华的胸口。
程以华凑过去,咬了咬沈旭辰的嘴唇,小声地说:“现在,让我玩一玩你的尾巴……好不好?我的尾巴都快被你玩秃毛了。”
“没关系,就算秃了,你的尾巴还是很好看。”沈旭辰小声地说。
等等,这话题好像很熟悉啊,仿佛以前说过一样。
程以华想象了一下兔子尾巴上的毛掉光的画面,说:“你高兴就好。”本来是他想玩尾巴的,怎么现在变成被玩尾巴了……不过,算了,沈旭辰高兴就好。
又玩了一会儿,沈旭辰觉得不太好意思了。他依依不舍地松开了程以华的兔尾巴,转了个身,整个人背对着程以华,轻轻动了动尾巴,说:“……给、给你玩尾巴。”
幸福来得太快……程以华犹豫了一下,才凑上去,对着尾巴君这样这样那样那样。没有错,就是这个手感,太棒了!他从尾巴尖一直摸到尾巴的根部,根部比较敏感,沈旭辰的整个尾巴都抖了一下。程以华又从整个尾巴根部摸到尾巴尖。这样反反复复摸了好几遍以后,程以华终于心满意足了。
程以华把沈旭辰的尾巴搭在自己的肚子上,高兴地说:“你的尾巴好蓬松,可以当小被子盖呢。”他开始用手指梳理尾巴上的毛毛,把毛毛往同一个方向捋。顺着捋完以后,他又逆着捋。
玩了好久,程以华索性坐了起来,用脸去凑近尾巴,轻轻蹭了两下,说:“哇,这样感觉也超级舒服的!”然后他更加细致地摸起了沈旭辰的尾巴,兴致勃勃地说:“让我们来数数你的尾巴上有多少骨头吧!不知道你的尾巴可不可以灵活地扭出s的性状来……二十六个字母,你的尾巴能摆出几个来?这要看骨头间的结构吧。”
等到程以华打算要研究开发的第一百种功能时(比如说鸡毛毯子什么的_(:3」∠)_),沈旭辰终于忍无可忍地坐了起来:“所以……你说的玩尾巴,就是真的只玩尾巴,是吗?”你明明惦记了这么久的尾巴啊!
“当然啊……”程以华说。
沈旭辰心好累地躺了回去:“是我想得太多了……你继续玩,整根尾巴都送给你了,我睡觉了。”追不上程以华的脑洞就是容易心累,但没关系,这么多年他都习惯了。
黑暗中,沈旭辰捂住了脸,忍不住笑了起来。他其实早就应该想到的,因为程以华在某些方面一直特别特别单纯,两个人在床上的事情……有点新花样什么的,每一次都是沈旭辰开的头。每!一!次!都!是!当然,程以华很快就会把那个新花样各种发扬光大!可说白了,虽然程以华的学习能力非常非常强大,但如果沈旭辰不开那个头,程以华就永远想不到要换花样……程天才这个一直惦记着吃肉的孩子其实在这么多年以后,依然如此单纯。
只是单纯地喜欢看着沈旭辰有尾巴而已……至于尾巴play什么的……
沈旭辰再一次翻身坐了起来。他把程以华压倒,整个人坐在了程以华的身上,说:“我来教你大人的玩尾巴方式吧……”在夫夫俩的特殊词汇库里,这个“大人”是一个形容词,形容某种坏坏的让人愉悦的方式。
程以华身上穿着兽皮,一扯就开了,毛茸茸的尾巴从小以华身上掠过去,小以华立刻就精神了。程以华咽了咽口水说:“吊、吊床不是很牢固,我怕到时候动作幅度太大,我们会摔下去。要、要不……”
“要不什么?要么就这么算了?要么就直接睡了?”沈旭辰问。
程以华咽了咽口水:“要不、要么我们先爬下树去,然后去钻草丛……”
天很快就亮了。兽人们的听力非常发达。所以,哪怕夫夫俩出于某种羞耻心,在晚上努力压抑了声音,沈旭辰甚至把程以华的肩膀都咬出痕迹来了,但第二天天亮以后,他们还是被兽人们偷偷围观了。只是,兽人们都很直白嘛,哪怕他们觉得自己是偷偷摸摸在观察夫夫俩,但对夫夫俩来说,你们完全是正大光明在看啊!
这、这兔子绝对是点错技能点了!游兽们看着程以华肃然起敬。妈妈呀,兔子把大灰狼给吃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