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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夏叶她们不知道她们离开之后,掌柜的和活计之间发生的事情,而是打算去买写东西,或者在镇上逛逛。
夏叶想起来,自家哥哥夏树已经来镇上的书院已经好几天了,她得去看看哥哥在书院过得好不好。而且,她觉得,她可以买些夏树用得到的东西去看看他。当然,她今天知道自己要来镇上,也准备了不少熊起做的零食,比如糕点,肉干,凤爪之类的东西,打算拿去给夏树尝尝。
夏树本来就是在长身体的时候,十五六岁的少年如果吃不好,影响发育怎么办?现在的夏树才一米七多的身高,万一长不到一米八几怎么办?虽然她不指望夏树长得跟熊起的一米九几快到两米的大个子,可是不到一米八的男人,夏树如果以后后悔肿么办?男人最在意的,不就是身高嘛?当然,更加在意的东西,就不是她能够帮忙的了。
“花婶,可以带我去书院那里找我哥吗?”从铁匠铺出来后,夏叶跟花婶说道。
“怎么?找夏树做啥呢?”因为夏树跟她儿子秋树的名字里头都有个“树”字,花婶叫夏树的时候通常都是直接连名带姓的叫的,有时候将到夏树的时候是叫“二郎”的。谁叫夏树在家排行第二,上头还有个堂哥夏大郎。所以,很多人都直接叫他夏二郎的。
当然,别人家也有二三四五郎的,所以有时叫二郎又会把夏树给弄混了。
当然,那些夏叶都不知道,见花婶问起为什么去找夏树,夏叶只能如实跟花婶说了自己是想要把吃的给夏树带去。
毕竟夏树是她的哥哥,以前也很照顾她,她现在生活好了,当然得去看看自家哥哥了。
“你这是要带阿起小子做的那些吃的去给夏树啊?”花婶也不是没有吃过熊起做的糕点,现在听说夏叶要拿着那些零食去给夏树,她也觉得挺好的。
她以前也咬咬牙给自家孙子孙女买了糕点铺的糕点,当然不是买贵的,而是买便宜的。就算是这样,熊起做的那些糕点,比起她以前买过的糕点铺的糕点的味道好十几倍。所以,花婶不觉得夏叶那熊起做的糕点送给夏树有什么不对的,反而觉得挺好的。
熊起的手艺,那可是老御厨手把手教出来的。
“刚好,我们家秋枫那小子也在镇上念书呢,而且秋森那小子也很久都没有回家了。上次夏树休沐还记得回家,可是秋森那小子直接在镇上找活儿干,我都很久没见见他了,去看看他也不错。”花婶家的家境虽然不好,但是却还是供自家两个儿子上学,就是三儿子十五岁的张秋森和小儿子十一岁的张秋枫两个人。
张秋枫那小子那天还跟夏树一起休沐回家,所以有幸吃到夏叶送到花婶家的糕点。但是秋森却因为要补贴家用,所以直接留在镇上帮忙抄书什么的,为了赚一点小钱,让自己不至于向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伸手要钱。
“是吗?那刚好我们一起去吧。”夏叶听花婶说要去看看儿子,夏叶就更开心了。但是她想起柳氏,又看向柳氏,发现她有些累了,有些担心道,“嫂子,你要不要先回去平川哥那里休息休息?我跟花婶自己去找我哥他们就行了。”
柳氏笑了笑,不在意道,“也没有那么累,就是这几天都窝在家里什么都不干,现在突然之间走那么多路,有些不习惯而已。”柳氏说着,见夏叶不赞同的皱眉的时候,不在意地笑了笑,“再说了,书院那里,我家小叔子还在那里呢,你不能拦着我去看小叔子怎么样了吧?”
夏平川的弟弟夏平山今年十四岁,也是跟夏树他们一个书院的,成绩还不错,虽然说跟自家哥哥比起来差点,但是却也是个头脑不错的少年。但是可惜,夏树以及秋森他们都已经是童生了,夏平山却还没有考上童生。但是夏平川家的人都不担心,反正如果夏平山指望不上科举,就干别的呗。而夏平川家最有出息的,是他们家才七岁的小弟,夏平渊。
七岁的年纪,却已经是童生了,比他的两个哥哥都厉害多了。所以,夏平川家不指望夏平山考科举,他们指望的是小儿子夏平渊。平时,夏平川的娘也比较偏心小儿子,但是却也没有对二儿子多么的不喜欢。所以,夏平山还是个好少年,没有因为爹娘的偏心而变得沉默阴鸷。毕竟,他还有大哥大嫂疼爱。即使是受尽宠爱的夏平渊,对夏平山这个哥哥也是很尊重的。
“你也要去看平山小子啊?”花婶看着柳氏道,但是还是很担心她的脸色。
“我们先去那边坐坐,休息一会儿再去。”花婶指向旁边的一个茶水摊子,向着柳氏和夏叶道。夏叶看看柳氏,点点头。
柳氏也觉得有些累了,毕竟懒散了好几天了,突然之间有这么强度的运动,她还是有些不习惯的。三人坐到茶水摊这边的凳子上,花婶和柳氏要了酸梅汤,夏叶也想要尝尝酸梅汤的味道。而且,大热天的,喝酸梅汤是最解渴的。
当三碗酸梅汤端上桌之后,花婶招呼夏叶道,“这家的酸梅样是最正宗,最地道的,好喝又解渴,你尝尝。”
夏叶点点头,拿起碗尝了一口,酸酸甜甜的非常的好喝,也让她在大太阳底下走了半天路,热得有些发晕的脑袋清醒了不少。
“怎么样?好不好喝?”花婶看着夏叶尝了一口之后,那满脸陶醉的模样,顿时好笑地看着她。
“好喝。”夏叶点点头,“这家的手艺真是好,酸梅汤的味道真不错。”夏叶以前也不是没有喝过酸梅汤,以前她甚至还去过百年企业的饭店和酸梅汤,那味道都没有这家路边摊子的老板做的好喝。
“听说啊,这家老板的手艺是祖传的,我们家有秘方,所以啊酸梅汤才能做得这么好喝。”花婶毕竟年纪大了,也知道得多,所以就跟夏叶科普了这家的背景了。
“真的吗?祖传的手艺啊?”夏叶惊讶原来老板家还有这么个祖传手艺,怪不得着酸梅汤做的比她以前去的据说有百年底蕴的饭店的还好喝。“听说的,不过不是老板自己说的,是老板的邻居们说的。”“真厉害啊。”夏叶感叹,对于吃货来说,厨艺好的人全部都是值得尊敬的。比如她家老公,比如这家摊子的老板。
“好喝。”柳氏因为怀孕,就更加的喜欢吃酸的。所以,酸梅汤喝下去的时候,柳氏脸上的表情比夏叶更加的陶醉。
花婶看着柳氏的样子,好笑不已,“你这丫头是怀孕了,所以就更加的喜欢酸的东西。像我当年怀秋树他们几个的时候,也是爱吃酸的。”
“对啊对啊,都说酸儿辣女,嫂子你喜欢吃酸的,说不定肚子里的就是男孩儿呢。”夏叶也跟着说道。虽然说酸儿辣女这个说法不知道算不算数,但是她以前全部都是听这么说的。
她虽然说没有嫁人也没有生活孩子,但是这个说法她也是听说过的。
“酸儿辣女啊?可是我喜欢吃酸的,也喜欢吃辣的。”柳氏有些不安的道。如果生出来的是女儿,婆婆的希望落空,会不会刁难她?
“喜欢吃酸的也喜欢吃辣的,应该是儿子吧?我觉得,喜欢吃甜的才是女儿吧?”夏叶有些迟疑地说道。她当年有个闺蜜,怀孕的时候喜欢吃酸的,也喜欢吃辣的,但是生下的却是个儿子啊。
但是,她记得自家闺蜜怀孕的时候,那可是胃口好的不得了,整个孕期只吐过两次,每次都是吃撑了才吐的。所以啊,闺蜜的胃口好的不得了,什么都吃。所以,她还真的不太确定,酸儿辣女或者是吃甜的就是生女儿的说法啊。都不知道有没有科学依据,她自己都没有在意过好吗?
花婶听她们的话,一脸的不赞同道,“女儿又咋了?平川家的,如果你怀的是女儿,你还不打算要了?”花婶不赞同地看着柳氏道。
花婶也很喜欢女儿的,花婶自己就四个儿子两个女儿,大儿子还生了两个女儿,她都没有嫌弃过。现在听柳氏这么在意肚子里的孩子的性别,花婶不高兴了。
虽然说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身为婆婆的都喜欢大孙子,都希望儿媳妇生下的是男孩儿。但是,花婶信奉顺其自然,都还年轻,又不是不能生了,总能生出男孩儿来的。所以,见柳氏这么在意孩子的性别,花婶有些不高兴了。
不过,柳氏的肚子里的孩子又不是她们张家的,她不高兴也不能说什么。柳氏的婆婆可不是好惹的,柳氏如果真的生下女儿,谁知道她婆婆会做什么?
柳氏听了花婶的话,也知道花婶有些不高兴,低垂下眼睑道,“我当然舍不得不要孩子,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那都是我的孩子,我当然喜欢。可是,婆婆她,她想要孙子。”
花婶见她这样,也跟着叹了口气,她当年也吃过婆婆的苦,所以也不愿意多说柳氏什么。“可能是儿子吧,你的胃口喜欢吃酸的吃辣的,当年我怀秋树他们兄弟几个也是这样的,不要太担心。你呀,就是想太多,你婆婆也不是那么蛮不讲理的人,生女儿又如何,又不是以后都不能生了。”
柳氏闻言,笑了笑,笑得温婉,“我知道了花婶,谢谢您关心。”
“谁关心你了,就是你自己想太多而已。”花婶嫌弃地说道。
柳氏笑得温婉,却没有再继续开口说什么。
夏叶看看柳氏,再看看花婶,都不知道她们究竟在说什么哑谜。身为没有跟自家老公进行到最后一步的黄花大闺女,夏叶是不理解这两个人的想法的。
“对了,阿起家的,你的身体怎么样了?上次你昏过去的时候,那可是吓坏了人的。”花婶想起夏叶跟熊起新婚第二天就昏倒的事情,简直心塞。
她知道老夏家的人对闺女都不那么喜欢,就是典型的重男轻女,但是没想到夏叶的身体竟然亏损的那么厉害。听张大夫说,得好好调养半年的时间,才可以同房,才可以生孩子的。所以啊,身为熊起的长辈,花婶还是很关心熊起的子嗣问题的。
首当其冲的,就是夏叶的身体怎么样了。
“张大夫上次给我开了药浴的房子,这几天也在泡药浴。张大夫说,等有时间再去他那里看看,就是起哥说让我等他从山上回来再跟他一起去。”夏叶也知道这具身体有些不好,但是也不是很严重,又不是病,好好养着,很快就可以养好的。
而花婶这么关心自己的身体,虽然夏叶不是很清楚花婶是关心熊起的子嗣问题,但是她也知道自己跟花婶之所以关系这么好,还是因为花婶喜欢熊起,所以对自己爱屋及乌而已。
但是她却没有不开心,人家能够关心她,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都是关心她,她得感激。
“嗯,应该听文信叔的。”花婶点头,“文信叔是神医的弟子,也算是一代神医,有他的话,你的身体很快就恢复了。”
“小叶的身体怎么了?”柳氏在一旁听花婶跟夏叶说的话,感觉云里雾里的,不明所以。
花婶听柳氏的问话,有些不高兴地道,“还不是夏老太他们做的孽,阿起家的身子亏损的厉害,文信叔说了,她的身体不适合同房,更不适合有孩子。所以啊,嘱咐了阿起小子,让他给他媳妇好好养着,得养大半年的时间呢。”
“什么?他们是怎么对你的,让你的身体亏损这么厉害?”柳氏嫁给夏平川才大半年,跟夏叶接触还是通过夏树的。而夏家的人,她接触的不多,很多事情都不知道。
“没事的,都过去了,起哥会照顾好我的。”夏叶笑着说道,其实她也不知道以前的夏家人是怎么对原主的好吗?她完全没有原主的记忆肿么办?
“那你的身体真的没事?”柳氏还是很担心的,对于女人来说,不能生孩子是非常严重的事情的。在21世纪那样的时代,不能生孩子的女人都那么的令人不喜欢;更何况是古代这样重视子嗣的时代,不能生孩子,绝对是要被休弃的。
虽然说夏叶也不是真的不能生孩子,只是这个时候不适合生孩子,但是嫁人之后一两年无所出,有些苛刻的人家是可以直接把人给休了的。幸好熊起的家里就熊起那么一个人,上头没有公公婆婆盯着她的肚子。
要不然,夏叶的后果真的不那么理想。
当然,花婶也知道即使熊起的爹娘还在世,他们那样的人品也不会对夏叶如何。当年,熊起的娘也是嫁人几年了才生下熊起的,还不是被熊起的爹给宠得不像话?所以,熊家的男人,真的不会在意这种事情。
他们最在意的就是自己的媳妇,其次是爹娘,最后才是孩子。
“我的身体恢复得很好,就是因为以前吃不饱穿不暖,所以身体才不好而已。以后好好养着,就可以把身体养好的,嫂子你别担心。”夏叶笑了笑,她以前的身体也是出于亚健康状态。
身为宅女,夏叶的作息的确没有那么规律,再加上吃的东西很多都是有农药残留的蔬菜,或者是饲料养出来的肉什么的,夏叶的身体绝对没有那么的健康。但是夏叶以前那样的身体,生孩子是不用的担心什么的,谁叫她已经二十六岁了?但是,这个身体才十六岁,还不适合生孩子,她也只能默认张大夫的话,好好养养半年的时间再说了。
“那就好,你得好好养着才行。”柳氏心有余悸道,对于女人来说,生孩子,为丈夫延续香火是最重要的——这是柳氏这样典型的古代女人的想法。
夏叶也没有继续说什么,在这样的大时代养出来的人,重视子嗣什么的夏叶从来都不会批判。就算是现代人,也有很多重视子嗣的人家,就算是宋家也一样。
要不然,宋家也不会那么多的婚生子之外还有那么多的私生子,身为家主或者是长老的那些人却什么都不说了。
在他们看来,宋家的血脉越多,优秀的人才也多,所以不管是婚生子还是私生子,他们都不在意。当然,宋家的人更多的是看不起私生子的,婚生子再怎么的不学无术,他们都看不起私生子。经常欺负那些私生子,让他们饱受各种的欺辱。
夏叶对此不予置评,不管宋家的人做什么,夏叶都不在意。她当年之所以被逐出家门,抹掉族谱上的名字,就是因为宋家的主脉的婚生子和私生子时间的斗法,波及到她这个无辜的路人。所以,被宋家除名之后,夏叶除了被自家老爸老妈多加照顾之外,就不再跟宋家有太多的牵扯了。
就算是她爷爷,也对她这个被除名的孙女很不喜。谁让她只是爷爷众多孙子孙女中的一个,而且还是最没有存在感的一个?她当年还在学校的时候的确很优秀,但是却被别的兄弟姐妹说是书呆子,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也不会讨好爷爷。所以,爷爷不喜欢她。
她毕业之后,牵扯到宋家的嫡庶之争,然后被宋家主脉的人把她从族谱上除名。那以后,爷爷把她当成最大的耻辱,更加的不喜欢她了。
所以,她进入阎帝集团旗下的公司,进入阎帝集团名下的研究院工作,宋家的人更加的对她不喜欢。毕竟,宋家跟阎家,关系真的没有那么好。
只不过,有几个异想天开的觉得,如果他们攀上阎帝集团总裁阎封墨,成为阎帝集团总裁夫人之后,他们宋家就可以依靠阎家作威作福了。
可惜,人家阎总根本就没有看到过他们,转身就忘掉那些前仆后继的男男女女。最后,跟一名名不见经传的大学生结婚了。
夏叶实验爆炸的时候,是阎总跟他夫人结婚后不久,她身为阎帝集团的员工,当然知道老总结婚的消息。那还是老总让人放出来的风声,杜绝那些想要爬上总裁夫人的位置的人的想法的。
可惜,她没有见过老总的夫人,她得到消息的时候就进入实验室开始做实验,结果实验还没有做出来,就发生爆炸,然后就穿越了。
夏叶其实很清楚自己不是很在意生不生孩子的问题,只不过是以前看那么多的小说之后,尤其是看到萌萌哒的小包子之后,有些喜欢孩子而已。但是让她自己带孩子,抱歉她根本就不会。当年目睹自家闺蜜家的小孩子惊天地泣鬼神的哭声之后,她对小孩子就心有余悸。
她不着急生孩子的事情的,真的。
所以,柳氏跟花婶对她的担心,她虽然心领了,但是却不会太过在意的。三人在茶水摊休息够了之后,就向着书院去了。
青云镇的书院还是很有名的,当年也很多的秀才举人从这家书院出来的。可惜,青云镇的书院跟北疆的风华书院比起来,实在是跟沙砾一样不起眼。
整个王朝有很多个像青云书院一样的书院,但是整个王朝只有一个像风华书院那样举国闻名的书院。据说,风华书院是北疆那位很出名的唐姑娘建立起来的,据说她当初建立书院,是因为自己的弟弟上私塾的时候,被私塾里的先生嫌弃是个农家出身的孩子,所以唐姑娘憋着一口气,自己建立了书院。
据说,唐姑娘的弟弟是唐姑娘亲自教导的,直到唐姑娘成为了北疆的粮食大户之后,建立了风华书院,让附近很多的村子的孩子在风华书院读书。
后来,风华书院除了很多的举人,秀才更多,甚至还有一个文状元,一个武状元都是从风华书院出来的。于是,风华书院威名远播,成为整个王朝最出名的书院。而且,风华书院的报名制度,不是谁有钱就可以进去的。
而是需要进行重重考试,只有让书院的夫子同意,或者是唐姑娘满意,才可以进风华书院念书的。跟风华书院比起来,青云书院的确是不起眼。据说,风华书院占地一百亩,书院内建了各种大楼,园林景观也做的非常的好。
风华书院,可是整个王朝最令人向往的书院。
而青云书院,也就是一个两进的院子而已,根本就比不上风华书院。但是青云书院,却是青云镇许多孩子梦寐以求想要进入的书院,想要在这里念书的孩子也是非常的多的。夏树和张秋森等人能够在这里读书,可见他们也是很有本事,也很聪明的。
夏叶跟着花婶他们到了青云书院门口的时候,夏叶看着大门上“青云书院”是个龙飞凤舞的草书繁体字的时候,有些愣神。
草书从来都是狂狷不羁的,尤其是着青云书院的牌匾上的那四个字,这个字迹的主人肯定是个狂傲的人,书法也是非常的出色。
可是,夏叶想不通的是,书院这样的地方,为什么用这么狂傲不羁的草书当做牌匾。要知道,这个牌匾,就跟21世纪的学校大门的校名的牌子一样的。虽然很奇怪,但是夏叶却不会去深究,反正这又不管她的事情,人家愿意用就用吧。
跟守门的人说要找的人之后,夏叶三人就站在大门口等着夏树他们。让守门的人进去通报,她们不能硬闯书院的,得乖乖的等。
尤其是花婶和柳氏,对于书院这样神圣的地方,他们非常自觉的卑谦起来。而夏叶却没有特别的感觉,她当年可是在国家著名学府念了好几年的书,所以对于青云书院这样的小学校,她没有别的感觉。
等了很久,终于夏树领着花婶家的两个儿子,以及夏平川的弟弟夏平山出来了。他们之中,夏树是最大的,而且夏树的成绩是他们之中最好的,所以他们都很听夏树的话。
看见站在门口的三人,他们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容,张秋森和张秋枫都跑到花婶的跟前,笑得非常的甜的跟花婶说话。
花婶也很久没有看到三儿子了,对于花婶这个虽然说有些疼爱小儿子,但是却也没有偏心到哪里去,努力一碗水端平的母亲来说,三儿子也是她最爱的孩子。很久没有看到三儿子了,花婶轻声细语地跟儿子说话,脸上满满的都是笑容。
还有张秋枫在一旁插科打诨,母子三人之间的氛围非常的温馨。而夏平山则跟着夏树身边走向夏叶跟柳氏,夏平山已经十四岁了,跟十六七岁的年轻嫂子还是需要保持距离的。虽然说嫂子来看他,他挺高兴的,但是毕竟是叔嫂,得避嫌。
“小叶,你怎么来了?”夏树看着几天不见的妹妹,发现妹妹比他离开的时候,气色更加的好的样子,就知道熊起对夏叶非常好了。
对此夏树非常的满意,妹妹有个好归宿,妹夫也是个疼媳妇的,让夏树安心了不少。虽然说妹妹是被爹娘卖出去的,但是如果离开夏家这样的泥潭,让她获得更幸福的人生,夏树还是很赞同的。
虽然都是夏家的子孙,但是夏树却很不喜欢爷爷奶奶的作风。重男轻女的做法实在是太严重了,尤其是他们最喜欢的还是读书厉害的子孙。
如果不是他自己聪明,读书的时候够争气,这些年他也护不住自己这个妹妹了。夏叶看着夏树少年英姿的模样,因为读书的关系,整个人又呈现出芝兰玉树的气质,让夏叶非常的高兴。夏树可是她哥哥,夏树优秀了,身为妹妹的她也长脸不是吗?
“刚好来镇上订做东西,就顺便给你送些吃的。都是起哥亲手做的,妹妹我很喜欢的。”夏叶笑着说道,对于夏树这个名义上的哥哥,夏叶很喜欢。
“刚好来镇上订做东西,就顺便给你送些吃的。都是起哥亲手做的,妹妹我很喜欢的。”夏叶笑着说道,对于夏树这个名义上的哥哥,夏叶很喜欢。
虽然说夏树是她名义上的哥哥,但是夏叶却把夏树当做是弟弟来疼爱的,毕竟谁让她以前是独生女呢?她很喜欢弟弟的,当然是乖巧听话的弟弟。刚好,夏树非常的符合她对弟弟的幻想,她就把夏树当成弟弟来疼爱了。
谁让他们是双胞胎兄妹,反正年纪都一样,她把夏树当弟弟来对待,也是应该的。
夏树看着夏叶理所当然的样子,感觉好笑,忍不住揉了揉她的脑袋,“你呀,到镇上定了什么东西了?熊大哥没有陪你一起来吗?”夏树抬起头看向夏叶的身边,又看向周围,低头看着夏叶问道,“去大哥有事要忙,没有陪着你一起来书院吗?”
显然,他以为熊起跟着夏叶来镇上,却有别的事情要做,所以没有陪着她一起来看他。当然,夏树不在意熊起来不来看他,他知道熊起对自己妹妹很在意,也没有对他这个大舅子不尊重就是了。
夏叶摇头,“熊大哥跟姑姑家的表弟还有秋树一起上山打猎了,估计得好几天才能回来。我是跟花婶一起来的,让平川哥送我们过来。”青云镇虽然说离岭树村不远,但是怎么说都有七八里路的路程,所以徒步走的话肯定需要很多时间的。
“熊大哥去上山打猎了?要好几天?”夏树闻言,声音有些提高,但是却还是没有太大声。夏树略微有些不满,觉得熊起对自己妹妹不好,丢下妹妹要好几天不在家。但是想想也知道,熊起是猎户,不打猎的话他靠什么生活?所以,他去打猎是应该的。
但是站在自家妹妹的处境想想,夏树还是感觉有些不满。不过这是妹妹的事情,而且对方又是他崇拜的英雄式人物熊起,他就把这些不满给压下了。
“姑姑家什么情况你也知道,再加上姑父的腿伤,他们家应该也是捉襟见肘了。所以,起哥觉得应该教石庄打猎的本事,这样的话他以后应该就有一门赚钱糊口的本事了。”夏叶对此倒是没有什么看法,熊起要去打猎的话她是有些不舍,但是再不舍也不能天天黏糊在一起对不对?所以,她还是觉得,熊起还是去打猎吧。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是需要事业来当做自己自信的根本的。
就算熊起现在的职业是猎户,但是这也是职业对不对?不能坐吃山空,或者是靠别人养着对不对?所以,夏叶对此倒是没有太多的抵触,熊起应该干嘛就干嘛,她只要当自己的宅女就够了。
“再说了,起哥自从成亲以后就没有去打猎过了,他应该出去一趟了。更何况,现在快秋收了,他得去看看山上有没有野猪的痕迹,万一野猪下山了怎么办?”夏叶想想,也觉得应该是这样。
这里可不是21世纪那样野生动物濒临灭绝的现代,古代的野生动物可是很多的。所以,得好好的防着,万一野猪下山破坏庄稼怎么办?
夏树看着夏叶口口声声维护熊起的样子,深深的觉得女大不中留,刚刚嫁人就胳膊肘往外拐了。当然,夏树不知道的,这个世界上如果有谁让夏叶维护,那肯定熊起是排在第一的,就算是他这个名义上的哥哥都不能越过熊起的地位。
“你呀。”夏树忍不住扯了扯夏叶的脸颊,“也许你说的对,现在的确是快秋收了,的确得好好的防着不能让野猪下山。对了,刚刚问你呢,你到镇上定什么东西了?”
听夏树的话,旁边跟儿子说话的花婶也好奇地凑过来看着夏叶问道,“对啊阿起家的,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你跟铁匠铺的订了什么东西呢。”
“的确是,小叶子,你订了什么东西?我看铁匠铺的那个掌柜的好像挺在意你订的那个东西的。”跟小叔子说话的柳氏也转身看向夏叶。
夏叶不好意思地挠挠脸,“是我跟起哥做的收割稻子用的机器,就是用来给稻谷脱粒用的。”
“给稻谷脱粒用的?”花婶惊讶道。
别怪她大惊小怪的,毕竟她这么多年来种田,根本就是没有见过所谓的给稻谷脱粒的机器,都是靠稻桶甩的。
“就是给稻谷脱粒用的,所以我才会赶在秋收之前做出来。”夏叶点点头道。
“还真没见过这样的,到时候阿起家的你给我看看啊,长长见识。”花婶笑呵呵的说道,显然半信半疑。其实如果放在十年前的话,她肯定是不会在意的,不会相信的。
但是,出了北疆的那位唐姑娘之后,花婶也不会小看了年轻人。要知道,唐姑娘当初成为北疆的粮食大户的时候,还不到十八岁的年纪呢。
所以,夏叶跟熊起鼓捣出来的东西,花婶虽然说以前从来没见过所以有些不信,但是也不会完全不信。
“嗯,毕竟我们家没有种田,做出来也是给人用的,给花婶你们用也是应该的。”夏叶点点头,应了花婶的话。她刚才给铁匠铺的掌柜的图纸的时候,也是标注了要做出两套的,其中一套是给花婶家用的,另一套是给熊姑姑家用的。
如果两家是同一个村的话,他们肯定不会多此一举多做一套的,但是两家是两个村的,而且两个村之间的距离也不近。所以,为了不耽误熊姑姑家的庄稼收获,还是做出两套来,一套给花婶家用,一套给熊姑姑家用。
本来夏叶就是闲得无聊,为了省时省力才会做这种东西出来的。他们家又没有种田,夏叶只能给花婶家用了。当然,也不是送给花婶家,就是借给他们用而已。
熊起也决定了,下一季的庄稼,他们家要种的。所以,花婶家种了他们家的三亩水田,也会收回来的。旱田什么的,也会种上别的庄稼,比如粗粮什么的。花婶家也是知道,这一季收割了之后,熊家就会把田地给收回去的。
毕竟熊起都已经娶媳妇了,需要种田养家糊口了,总不能每次都买粮食吧?都是庄稼人,每次都买粮食算怎么回事?他们又不是没有田地,有田有地的还要买粮食,没有这么奢侈的。以前就熊起一个人,吃的虽然多但是花婶家的租子什么的也够熊起吃半年。
这样的话,熊起自己种田倒是有些划不来了,毕竟他又不靠卖粮食赚钱。所以把田地租给花婶家种,他自己打猎什么的,是非常好的选择。
可是,现在熊起娶妻了,成家了,当然就不能再继续租出去了。而且花婶也看到了熊起跟夏叶两人这几天吃的是怎么回事,天天吃白面馒头白米饭,肉也顿顿吃,毕竟熊起是猎户,不愁没肉吃。
可是,熊起做的糕点什么的,哪样不是用粮食做的?粗粮也是粮食不是吗?所以,花婶也早就跟家里人吱声了,熊起现在已经娶妻成家了,所以他家的田地肯定就不能再继续租给他们家了,肯定是要收回去自己种的。
所以,花婶他们早就做好准备了。就等着这次秋收把粮食给收回去,然后下一季就给熊起他们自己种了。
关于稻谷脱粒机的话题,就这么过去了,夏树接过自己妹妹递过来的包裹,里头是用油纸抱住的,很明显是装着吃食的。而且,包裹还非常的大,就算是夏树这个成年的少年拿着,都觉得分量重。
“这是糕点?熊大哥做的?”夏树是知道熊起的手艺多好的,毕竟他曾经在熊家蹭过几次饭,很清楚熊起的厨艺真的比很多大厨的都好。所以,听说夏叶给自己捎来熊起做的糕点什么的,夏树还是非常的高兴的。
虽然说夏树不是很馋零食,但是究竟是半大的少年,还在长身体,吃的东西肯定很多的。
“都是起哥自己在家做的,绿豆糕红豆糕红枣糕山楂糕等等的糕点,还有起哥去大山外围猎到的猎物做的肉干,和泡椒凤爪什么的。”夏叶一边说着,一边想了想她以前吃过的零食。
比如海带丝,比如辣条,比如酱肉丝等等的零食,还有萝卜丝也可以做零食的,她当年可是吃过的。所以,一边跟夏树介绍熊起做的糕点和肉干,夏叶一边想着以前吃过的零食,现在想想感觉有些嘴馋肿么破?她自己虽然做不出来,但是她可以描述给熊起听,让熊起自己研究怎么做啊。
毕竟,熊起的厨艺天赋可是非常的好的,可以根据她描述的东西做出来的。
“这么多糕点?”夏树惊讶地看向妹妹,虽然说绿豆红豆什么的都是农家常有的东西,但是却很少有人真的会做成糕点,毕竟做绿豆糕红豆糕的材料又不是仅仅绿豆红豆而已,还有糖才是最关键的,糖可是很贵的。
“嗯,都是起哥做的,下次做了新的吃食,我再带来给你尝尝。”夏叶笑着跟夏树说道。她也不是开玩笑,她会去就让熊起研究怎么做辣条酱肉丝豆干什么的,海带丝如果真的能够买到海带,也许她也可以让熊起试试怎么做。
要知道,当年她念小学的时候,可是天天都吃海带丝的,惊呆了一种小伙伴有没有?
“不用这么麻烦。”夏树好笑地看着一脸想要把好东西分享给自己的妹妹,感觉有些感动。
夏叶她们不知道她们离开之后,掌柜的和活计之间发生的事情,而是打算去买写东西,或者在镇上逛逛。
夏叶想起来,自家哥哥夏树已经来镇上的书院已经好几天了,她得去看看哥哥在书院过得好不好。而且,她觉得,她可以买些夏树用得到的东西去看看他。当然,她今天知道自己要来镇上,也准备了不少熊起做的零食,比如糕点,肉干,凤爪之类的东西,打算拿去给夏树尝尝。
夏树本来就是在长身体的时候,十五六岁的少年如果吃不好,影响发育怎么办?现在的夏树才一米七多的身高,万一长不到一米八几怎么办?虽然她不指望夏树长得跟熊起的一米九几快到两米的大个子,可是不到一米八的男人,夏树如果以后后悔肿么办?男人最在意的,不就是身高嘛?当然,更加在意的东西,就不是她能够帮忙的了。
“花婶,可以带我去书院那里找我哥吗?”从铁匠铺出来后,夏叶跟花婶说道。
“怎么?找夏树做啥呢?”因为夏树跟她儿子秋树的名字里头都有个“树”字,花婶叫夏树的时候通常都是直接连名带姓的叫的,有时候将到夏树的时候是叫“二郎”的。谁叫夏树在家排行第二,上头还有个堂哥夏大郎。所以,很多人都直接叫他夏二郎的。
当然,别人家也有二三四五郎的,所以有时叫二郎又会把夏树给弄混了。
当然,那些夏叶都不知道,见花婶问起为什么去找夏树,夏叶只能如实跟花婶说了自己是想要把吃的给夏树带去。
毕竟夏树是她的哥哥,以前也很照顾她,她现在生活好了,当然得去看看自家哥哥了。
“你这是要带阿起小子做的那些吃的去给夏树啊?”花婶也不是没有吃过熊起做的糕点,现在听说夏叶要拿着那些零食去给夏树,她也觉得挺好的。
她以前也咬咬牙给自家孙子孙女买了糕点铺的糕点,当然不是买贵的,而是买便宜的。就算是这样,熊起做的那些糕点,比起她以前买过的糕点铺的糕点的味道好十几倍。所以,花婶不觉得夏叶那熊起做的糕点送给夏树有什么不对的,反而觉得挺好的。
熊起的手艺,那可是老御厨手把手教出来的。
“刚好,我们家秋枫那小子也在镇上念书呢,而且秋森那小子也很久都没有回家了。上次夏树休沐还记得回家,可是秋森那小子直接在镇上找活儿干,我都很久没见见他了,去看看他也不错。”花婶家的家境虽然不好,但是却还是供自家两个儿子上学,就是三儿子十五岁的张秋森和小儿子十一岁的张秋枫两个人。
张秋枫那小子那天还跟夏树一起休沐回家,所以有幸吃到夏叶送到花婶家的糕点。但是秋森却因为要补贴家用,所以直接留在镇上帮忙抄书什么的,为了赚一点小钱,让自己不至于向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伸手要钱。
“是吗?那刚好我们一起去吧。”夏叶听花婶说要去看看儿子,夏叶就更开心了。但是她想起柳氏,又看向柳氏,发现她有些累了,有些担心道,“嫂子,你要不要先回去平川哥那里休息休息?我跟花婶自己去找我哥他们就行了。”
柳氏笑了笑,不在意道,“也没有那么累,就是这几天都窝在家里什么都不干,现在突然之间走那么多路,有些不习惯而已。”柳氏说着,见夏叶不赞同的皱眉的时候,不在意地笑了笑,“再说了,书院那里,我家小叔子还在那里呢,你不能拦着我去看小叔子怎么样了吧?”
夏平川的弟弟夏平山今年十四岁,也是跟夏树他们一个书院的,成绩还不错,虽然说跟自家哥哥比起来差点,但是却也是个头脑不错的少年。但是可惜,夏树以及秋森他们都已经是童生了,夏平山却还没有考上童生。但是夏平川家的人都不担心,反正如果夏平山指望不上科举,就干别的呗。而夏平川家最有出息的,是他们家才七岁的小弟,夏平渊。
七岁的年纪,却已经是童生了,比他的两个哥哥都厉害多了。所以,夏平川家不指望夏平山考科举,他们指望的是小儿子夏平渊。平时,夏平川的娘也比较偏心小儿子,但是却也没有对二儿子多么的不喜欢。所以,夏平山还是个好少年,没有因为爹娘的偏心而变得沉默阴鸷。毕竟,他还有大哥大嫂疼爱。即使是受尽宠爱的夏平渊,对夏平山这个哥哥也是很尊重的。
“你也要去看平山小子啊?”花婶看着柳氏道,但是还是很担心她的脸色。
“我们先去那边坐坐,休息一会儿再去。”花婶指向旁边的一个茶水摊子,向着柳氏和夏叶道。夏叶看看柳氏,点点头。
柳氏也觉得有些累了,毕竟懒散了好几天了,突然之间有这么强度的运动,她还是有些不习惯的。三人坐到茶水摊这边的凳子上,花婶和柳氏要了酸梅汤,夏叶也想要尝尝酸梅汤的味道。而且,大热天的,喝酸梅汤是最解渴的。
当三碗酸梅汤端上桌之后,花婶招呼夏叶道,“这家的酸梅样是最正宗,最地道的,好喝又解渴,你尝尝。”
夏叶点点头,拿起碗尝了一口,酸酸甜甜的非常的好喝,也让她在大太阳底下走了半天路,热得有些发晕的脑袋清醒了不少。
“怎么样?好不好喝?”花婶看着夏叶尝了一口之后,那满脸陶醉的模样,顿时好笑地看着她。
“好喝。”夏叶点点头,“这家的手艺真是好,酸梅汤的味道真不错。”夏叶以前也不是没有喝过酸梅汤,以前她甚至还去过百年企业的饭店和酸梅汤,那味道都没有这家路边摊子的老板做的好喝。
“听说啊,这家老板的手艺是祖传的,我们家有秘方,所以啊酸梅汤才能做得这么好喝。”花婶毕竟年纪大了,也知道得多,所以就跟夏叶科普了这家的背景了。
“真的吗?祖传的手艺啊?”夏叶惊讶原来老板家还有这么个祖传手艺,怪不得着酸梅汤做的比她以前去的据说有百年底蕴的饭店的还好喝。“听说的,不过不是老板自己说的,是老板的邻居们说的。”“真厉害啊。”夏叶感叹,对于吃货来说,厨艺好的人全部都是值得尊敬的。比如她家老公,比如这家摊子的老板。
“好喝。”柳氏因为怀孕,就更加的喜欢吃酸的。所以,酸梅汤喝下去的时候,柳氏脸上的表情比夏叶更加的陶醉。
花婶看着柳氏的样子,好笑不已,“你这丫头是怀孕了,所以就更加的喜欢酸的东西。像我当年怀秋树他们几个的时候,也是爱吃酸的。”
“对啊对啊,都说酸儿辣女,嫂子你喜欢吃酸的,说不定肚子里的就是男孩儿呢。”夏叶也跟着说道。虽然说酸儿辣女这个说法不知道算不算数,但是她以前全部都是听这么说的。
她虽然说没有嫁人也没有生活孩子,但是这个说法她也是听说过的。
“酸儿辣女啊?可是我喜欢吃酸的,也喜欢吃辣的。”柳氏有些不安的道。如果生出来的是女儿,婆婆的希望落空,会不会刁难她?
“喜欢吃酸的也喜欢吃辣的,应该是儿子吧?我觉得,喜欢吃甜的才是女儿吧?”夏叶有些迟疑地说道。她当年有个闺蜜,怀孕的时候喜欢吃酸的,也喜欢吃辣的,但是生下的却是个儿子啊。
但是,她记得自家闺蜜怀孕的时候,那可是胃口好的不得了,整个孕期只吐过两次,每次都是吃撑了才吐的。所以啊,闺蜜的胃口好的不得了,什么都吃。所以,她还真的不太确定,酸儿辣女或者是吃甜的就是生女儿的说法啊。都不知道有没有科学依据,她自己都没有在意过好吗?
花婶听她们的话,一脸的不赞同道,“女儿又咋了?平川家的,如果你怀的是女儿,你还不打算要了?”花婶不赞同地看着柳氏道。
花婶也很喜欢女儿的,花婶自己就四个儿子两个女儿,大儿子还生了两个女儿,她都没有嫌弃过。现在听柳氏这么在意肚子里的孩子的性别,花婶不高兴了。
虽然说不管是现代还是古代,身为婆婆的都喜欢大孙子,都希望儿媳妇生下的是男孩儿。但是,花婶信奉顺其自然,都还年轻,又不是不能生了,总能生出男孩儿来的。所以,见柳氏这么在意孩子的性别,花婶有些不高兴了。
不过,柳氏的肚子里的孩子又不是她们张家的,她不高兴也不能说什么。柳氏的婆婆可不是好惹的,柳氏如果真的生下女儿,谁知道她婆婆会做什么?
柳氏听了花婶的话,也知道花婶有些不高兴,低垂下眼睑道,“我当然舍不得不要孩子,不管是儿子还是女儿,那都是我的孩子,我当然喜欢。可是,婆婆她,她想要孙子。”
花婶见她这样,也跟着叹了口气,她当年也吃过婆婆的苦,所以也不愿意多说柳氏什么。“可能是儿子吧,你的胃口喜欢吃酸的吃辣的,当年我怀秋树他们兄弟几个也是这样的,不要太担心。你呀,就是想太多,你婆婆也不是那么蛮不讲理的人,生女儿又如何,又不是以后都不能生了。”
柳氏闻言,笑了笑,笑得温婉,“我知道了花婶,谢谢您关心。”
“谁关心你了,就是你自己想太多而已。”花婶嫌弃地说道。
柳氏笑得温婉,却没有再继续开口说什么。
夏叶看看柳氏,再看看花婶,都不知道她们究竟在说什么哑谜。身为没有跟自家老公进行到最后一步的黄花大闺女,夏叶是不理解这两个人的想法的。
“对了,阿起家的,你的身体怎么样了?上次你昏过去的时候,那可是吓坏了人的。”花婶想起夏叶跟熊起新婚第二天就昏倒的事情,简直心塞。
她知道老夏家的人对闺女都不那么喜欢,就是典型的重男轻女,但是没想到夏叶的身体竟然亏损的那么厉害。听张大夫说,得好好调养半年的时间,才可以同房,才可以生孩子的。所以啊,身为熊起的长辈,花婶还是很关心熊起的子嗣问题的。
首当其冲的,就是夏叶的身体怎么样了。
“张大夫上次给我开了药浴的房子,这几天也在泡药浴。张大夫说,等有时间再去他那里看看,就是起哥说让我等他从山上回来再跟他一起去。”夏叶也知道这具身体有些不好,但是也不是很严重,又不是病,好好养着,很快就可以养好的。
而花婶这么关心自己的身体,虽然夏叶不是很清楚花婶是关心熊起的子嗣问题,但是她也知道自己跟花婶之所以关系这么好,还是因为花婶喜欢熊起,所以对自己爱屋及乌而已。
但是她却没有不开心,人家能够关心她,不管是出于什么目的,都是关心她,她得感激。
“嗯,应该听文信叔的。”花婶点头,“文信叔是神医的弟子,也算是一代神医,有他的话,你的身体很快就恢复了。”
“小叶的身体怎么了?”柳氏在一旁听花婶跟夏叶说的话,感觉云里雾里的,不明所以。
花婶听柳氏的问话,有些不高兴地道,“还不是夏老太他们做的孽,阿起家的身子亏损的厉害,文信叔说了,她的身体不适合同房,更不适合有孩子。所以啊,嘱咐了阿起小子,让他给他媳妇好好养着,得养大半年的时间呢。”
“什么?他们是怎么对你的,让你的身体亏损这么厉害?”柳氏嫁给夏平川才大半年,跟夏叶接触还是通过夏树的。而夏家的人,她接触的不多,很多事情都不知道。
“没事的,都过去了,起哥会照顾好我的。”夏叶笑着说道,其实她也不知道以前的夏家人是怎么对原主的好吗?她完全没有原主的记忆肿么办?
“那你的身体真的没事?”柳氏还是很担心的,对于女人来说,不能生孩子是非常严重的事情的。在21世纪那样的时代,不能生孩子的女人都那么的令人不喜欢;更何况是古代这样重视子嗣的时代,不能生孩子,绝对是要被休弃的。
虽然说夏叶也不是真的不能生孩子,只是这个时候不适合生孩子,但是嫁人之后一两年无所出,有些苛刻的人家是可以直接把人给休了的。幸好熊起的家里就熊起那么一个人,上头没有公公婆婆盯着她的肚子。
要不然,夏叶的后果真的不那么理想。
当然,花婶也知道即使熊起的爹娘还在世,他们那样的人品也不会对夏叶如何。当年,熊起的娘也是嫁人几年了才生下熊起的,还不是被熊起的爹给宠得不像话?所以,熊家的男人,真的不会在意这种事情。
他们最在意的就是自己的媳妇,其次是爹娘,最后才是孩子。
“我的身体恢复得很好,就是因为以前吃不饱穿不暖,所以身体才不好而已。以后好好养着,就可以把身体养好的,嫂子你别担心。”夏叶笑了笑,她以前的身体也是出于亚健康状态。
身为宅女,夏叶的作息的确没有那么规律,再加上吃的东西很多都是有农药残留的蔬菜,或者是饲料养出来的肉什么的,夏叶的身体绝对没有那么的健康。但是夏叶以前那样的身体,生孩子是不用的担心什么的,谁叫她已经二十六岁了?但是,这个身体才十六岁,还不适合生孩子,她也只能默认张大夫的话,好好养养半年的时间再说了。
“那就好,你得好好养着才行。”柳氏心有余悸道,对于女人来说,生孩子,为丈夫延续香火是最重要的——这是柳氏这样典型的古代女人的想法。
夏叶也没有继续说什么,在这样的大时代养出来的人,重视子嗣什么的夏叶从来都不会批判。就算是现代人,也有很多重视子嗣的人家,就算是宋家也一样。
要不然,宋家也不会那么多的婚生子之外还有那么多的私生子,身为家主或者是长老的那些人却什么都不说了。
在他们看来,宋家的血脉越多,优秀的人才也多,所以不管是婚生子还是私生子,他们都不在意。当然,宋家的人更多的是看不起私生子的,婚生子再怎么的不学无术,他们都看不起私生子。经常欺负那些私生子,让他们饱受各种的欺辱。
夏叶对此不予置评,不管宋家的人做什么,夏叶都不在意。她当年之所以被逐出家门,抹掉族谱上的名字,就是因为宋家的主脉的婚生子和私生子时间的斗法,波及到她这个无辜的路人。所以,被宋家除名之后,夏叶除了被自家老爸老妈多加照顾之外,就不再跟宋家有太多的牵扯了。
就算是她爷爷,也对她这个被除名的孙女很不喜。谁让她只是爷爷众多孙子孙女中的一个,而且还是最没有存在感的一个?她当年还在学校的时候的确很优秀,但是却被别的兄弟姐妹说是书呆子,除了读书什么都不会,也不会讨好爷爷。所以,爷爷不喜欢她。
她毕业之后,牵扯到宋家的嫡庶之争,然后被宋家主脉的人把她从族谱上除名。那以后,爷爷把她当成最大的耻辱,更加的不喜欢她了。
所以,她进入阎帝集团旗下的公司,进入阎帝集团名下的研究院工作,宋家的人更加的对她不喜欢。毕竟,宋家跟阎家,关系真的没有那么好。
只不过,有几个异想天开的觉得,如果他们攀上阎帝集团总裁阎封墨,成为阎帝集团总裁夫人之后,他们宋家就可以依靠阎家作威作福了。
可惜,人家阎总根本就没有看到过他们,转身就忘掉那些前仆后继的男男女女。最后,跟一名名不见经传的大学生结婚了。
夏叶实验爆炸的时候,是阎总跟他夫人结婚后不久,她身为阎帝集团的员工,当然知道老总结婚的消息。那还是老总让人放出来的风声,杜绝那些想要爬上总裁夫人的位置的人的想法的。
可惜,她没有见过老总的夫人,她得到消息的时候就进入实验室开始做实验,结果实验还没有做出来,就发生爆炸,然后就穿越了。
夏叶其实很清楚自己不是很在意生不生孩子的问题,只不过是以前看那么多的小说之后,尤其是看到萌萌哒的小包子之后,有些喜欢孩子而已。但是让她自己带孩子,抱歉她根本就不会。当年目睹自家闺蜜家的小孩子惊天地泣鬼神的哭声之后,她对小孩子就心有余悸。
她不着急生孩子的事情的,真的。
所以,柳氏跟花婶对她的担心,她虽然心领了,但是却不会太过在意的。三人在茶水摊休息够了之后,就向着书院去了。
青云镇的书院还是很有名的,当年也很多的秀才举人从这家书院出来的。可惜,青云镇的书院跟北疆的风华书院比起来,实在是跟沙砾一样不起眼。
整个王朝有很多个像青云书院一样的书院,但是整个王朝只有一个像风华书院那样举国闻名的书院。据说,风华书院是北疆那位很出名的唐姑娘建立起来的,据说她当初建立书院,是因为自己的弟弟上私塾的时候,被私塾里的先生嫌弃是个农家出身的孩子,所以唐姑娘憋着一口气,自己建立了书院。
据说,唐姑娘的弟弟是唐姑娘亲自教导的,直到唐姑娘成为了北疆的粮食大户之后,建立了风华书院,让附近很多的村子的孩子在风华书院读书。
后来,风华书院除了很多的举人,秀才更多,甚至还有一个文状元,一个武状元都是从风华书院出来的。于是,风华书院威名远播,成为整个王朝最出名的书院。而且,风华书院的报名制度,不是谁有钱就可以进去的。
而是需要进行重重考试,只有让书院的夫子同意,或者是唐姑娘满意,才可以进风华书院念书的。跟风华书院比起来,青云书院的确是不起眼。据说,风华书院占地一百亩,书院内建了各种大楼,园林景观也做的非常的好。
风华书院,可是整个王朝最令人向往的书院。
而青云书院,也就是一个两进的院子而已,根本就比不上风华书院。但是青云书院,却是青云镇许多孩子梦寐以求想要进入的书院,想要在这里念书的孩子也是非常的多的。夏树和张秋森等人能够在这里读书,可见他们也是很有本事,也很聪明的。
夏叶跟着花婶他们到了青云书院门口的时候,夏叶看着大门上“青云书院”是个龙飞凤舞的草书繁体字的时候,有些愣神。
草书从来都是狂狷不羁的,尤其是着青云书院的牌匾上的那四个字,这个字迹的主人肯定是个狂傲的人,书法也是非常的出色。
可是,夏叶想不通的是,书院这样的地方,为什么用这么狂傲不羁的草书当做牌匾。要知道,这个牌匾,就跟21世纪的学校大门的校名的牌子一样的。虽然很奇怪,但是夏叶却不会去深究,反正这又不管她的事情,人家愿意用就用吧。
跟守门的人说要找的人之后,夏叶三人就站在大门口等着夏树他们。让守门的人进去通报,她们不能硬闯书院的,得乖乖的等。
尤其是花婶和柳氏,对于书院这样神圣的地方,他们非常自觉的卑谦起来。而夏叶却没有特别的感觉,她当年可是在国家著名学府念了好几年的书,所以对于青云书院这样的小学校,她没有别的感觉。
等了很久,终于夏树领着花婶家的两个儿子,以及夏平川的弟弟夏平山出来了。他们之中,夏树是最大的,而且夏树的成绩是他们之中最好的,所以他们都很听夏树的话。
看见站在门口的三人,他们的脸上都露出了笑容,张秋森和张秋枫都跑到花婶的跟前,笑得非常的甜的跟花婶说话。
花婶也很久没有看到三儿子了,对于花婶这个虽然说有些疼爱小儿子,但是却也没有偏心到哪里去,努力一碗水端平的母亲来说,三儿子也是她最爱的孩子。很久没有看到三儿子了,花婶轻声细语地跟儿子说话,脸上满满的都是笑容。
还有张秋枫在一旁插科打诨,母子三人之间的氛围非常的温馨。而夏平山则跟着夏树身边走向夏叶跟柳氏,夏平山已经十四岁了,跟十六七岁的年轻嫂子还是需要保持距离的。虽然说嫂子来看他,他挺高兴的,但是毕竟是叔嫂,得避嫌。
“小叶,你怎么来了?”夏树看着几天不见的妹妹,发现妹妹比他离开的时候,气色更加的好的样子,就知道熊起对夏叶非常好了。
对此夏树非常的满意,妹妹有个好归宿,妹夫也是个疼媳妇的,让夏树安心了不少。虽然说妹妹是被爹娘卖出去的,但是如果离开夏家这样的泥潭,让她获得更幸福的人生,夏树还是很赞同的。
虽然都是夏家的子孙,但是夏树却很不喜欢爷爷奶奶的作风。重男轻女的做法实在是太严重了,尤其是他们最喜欢的还是读书厉害的子孙。
如果不是他自己聪明,读书的时候够争气,这些年他也护不住自己这个妹妹了。夏叶看着夏树少年英姿的模样,因为读书的关系,整个人又呈现出芝兰玉树的气质,让夏叶非常的高兴。夏树可是她哥哥,夏树优秀了,身为妹妹的她也长脸不是吗?
“刚好来镇上订做东西,就顺便给你送些吃的。都是起哥亲手做的,妹妹我很喜欢的。”夏叶笑着说道,对于夏树这个名义上的哥哥,夏叶很喜欢。
“刚好来镇上订做东西,就顺便给你送些吃的。都是起哥亲手做的,妹妹我很喜欢的。”夏叶笑着说道,对于夏树这个名义上的哥哥,夏叶很喜欢。
虽然说夏树是她名义上的哥哥,但是夏叶却把夏树当做是弟弟来疼爱的,毕竟谁让她以前是独生女呢?她很喜欢弟弟的,当然是乖巧听话的弟弟。刚好,夏树非常的符合她对弟弟的幻想,她就把夏树当成弟弟来疼爱了。
谁让他们是双胞胎兄妹,反正年纪都一样,她把夏树当弟弟来对待,也是应该的。
夏树看着夏叶理所当然的样子,感觉好笑,忍不住揉了揉她的脑袋,“你呀,到镇上定了什么东西了?熊大哥没有陪你一起来吗?”夏树抬起头看向夏叶的身边,又看向周围,低头看着夏叶问道,“去大哥有事要忙,没有陪着你一起来书院吗?”
显然,他以为熊起跟着夏叶来镇上,却有别的事情要做,所以没有陪着她一起来看他。当然,夏树不在意熊起来不来看他,他知道熊起对自己妹妹很在意,也没有对他这个大舅子不尊重就是了。
夏叶摇头,“熊大哥跟姑姑家的表弟还有秋树一起上山打猎了,估计得好几天才能回来。我是跟花婶一起来的,让平川哥送我们过来。”青云镇虽然说离岭树村不远,但是怎么说都有七八里路的路程,所以徒步走的话肯定需要很多时间的。
“熊大哥去上山打猎了?要好几天?”夏树闻言,声音有些提高,但是却还是没有太大声。夏树略微有些不满,觉得熊起对自己妹妹不好,丢下妹妹要好几天不在家。但是想想也知道,熊起是猎户,不打猎的话他靠什么生活?所以,他去打猎是应该的。
但是站在自家妹妹的处境想想,夏树还是感觉有些不满。不过这是妹妹的事情,而且对方又是他崇拜的英雄式人物熊起,他就把这些不满给压下了。
“姑姑家什么情况你也知道,再加上姑父的腿伤,他们家应该也是捉襟见肘了。所以,起哥觉得应该教石庄打猎的本事,这样的话他以后应该就有一门赚钱糊口的本事了。”夏叶对此倒是没有什么看法,熊起要去打猎的话她是有些不舍,但是再不舍也不能天天黏糊在一起对不对?所以,她还是觉得,熊起还是去打猎吧。不管是男人还是女人,都是需要事业来当做自己自信的根本的。
就算熊起现在的职业是猎户,但是这也是职业对不对?不能坐吃山空,或者是靠别人养着对不对?所以,夏叶对此倒是没有太多的抵触,熊起应该干嘛就干嘛,她只要当自己的宅女就够了。
“再说了,起哥自从成亲以后就没有去打猎过了,他应该出去一趟了。更何况,现在快秋收了,他得去看看山上有没有野猪的痕迹,万一野猪下山了怎么办?”夏叶想想,也觉得应该是这样。
这里可不是21世纪那样野生动物濒临灭绝的现代,古代的野生动物可是很多的。所以,得好好的防着,万一野猪下山破坏庄稼怎么办?
夏树看着夏叶口口声声维护熊起的样子,深深的觉得女大不中留,刚刚嫁人就胳膊肘往外拐了。当然,夏树不知道的,这个世界上如果有谁让夏叶维护,那肯定熊起是排在第一的,就算是他这个名义上的哥哥都不能越过熊起的地位。
“你呀。”夏树忍不住扯了扯夏叶的脸颊,“也许你说的对,现在的确是快秋收了,的确得好好的防着不能让野猪下山。对了,刚刚问你呢,你到镇上定什么东西了?”
听夏树的话,旁边跟儿子说话的花婶也好奇地凑过来看着夏叶问道,“对啊阿起家的,说实话我也不知道你跟铁匠铺的订了什么东西呢。”
“的确是,小叶子,你订了什么东西?我看铁匠铺的那个掌柜的好像挺在意你订的那个东西的。”跟小叔子说话的柳氏也转身看向夏叶。
夏叶不好意思地挠挠脸,“是我跟起哥做的收割稻子用的机器,就是用来给稻谷脱粒用的。”
“给稻谷脱粒用的?”花婶惊讶道。
别怪她大惊小怪的,毕竟她这么多年来种田,根本就是没有见过所谓的给稻谷脱粒的机器,都是靠稻桶甩的。
“就是给稻谷脱粒用的,所以我才会赶在秋收之前做出来。”夏叶点点头道。
“还真没见过这样的,到时候阿起家的你给我看看啊,长长见识。”花婶笑呵呵的说道,显然半信半疑。其实如果放在十年前的话,她肯定是不会在意的,不会相信的。
但是,出了北疆的那位唐姑娘之后,花婶也不会小看了年轻人。要知道,唐姑娘当初成为北疆的粮食大户的时候,还不到十八岁的年纪呢。
所以,夏叶跟熊起鼓捣出来的东西,花婶虽然说以前从来没见过所以有些不信,但是也不会完全不信。
“嗯,毕竟我们家没有种田,做出来也是给人用的,给花婶你们用也是应该的。”夏叶点点头,应了花婶的话。她刚才给铁匠铺的掌柜的图纸的时候,也是标注了要做出两套的,其中一套是给花婶家用的,另一套是给熊姑姑家用的。
如果两家是同一个村的话,他们肯定不会多此一举多做一套的,但是两家是两个村的,而且两个村之间的距离也不近。所以,为了不耽误熊姑姑家的庄稼收获,还是做出两套来,一套给花婶家用,一套给熊姑姑家用。
本来夏叶就是闲得无聊,为了省时省力才会做这种东西出来的。他们家又没有种田,夏叶只能给花婶家用了。当然,也不是送给花婶家,就是借给他们用而已。
熊起也决定了,下一季的庄稼,他们家要种的。所以,花婶家种了他们家的三亩水田,也会收回来的。旱田什么的,也会种上别的庄稼,比如粗粮什么的。花婶家也是知道,这一季收割了之后,熊家就会把田地给收回去的。
毕竟熊起都已经娶媳妇了,需要种田养家糊口了,总不能每次都买粮食吧?都是庄稼人,每次都买粮食算怎么回事?他们又不是没有田地,有田有地的还要买粮食,没有这么奢侈的。以前就熊起一个人,吃的虽然多但是花婶家的租子什么的也够熊起吃半年。
这样的话,熊起自己种田倒是有些划不来了,毕竟他又不靠卖粮食赚钱。所以把田地租给花婶家种,他自己打猎什么的,是非常好的选择。
可是,现在熊起娶妻了,成家了,当然就不能再继续租出去了。而且花婶也看到了熊起跟夏叶两人这几天吃的是怎么回事,天天吃白面馒头白米饭,肉也顿顿吃,毕竟熊起是猎户,不愁没肉吃。
可是,熊起做的糕点什么的,哪样不是用粮食做的?粗粮也是粮食不是吗?所以,花婶也早就跟家里人吱声了,熊起现在已经娶妻成家了,所以他家的田地肯定就不能再继续租给他们家了,肯定是要收回去自己种的。
所以,花婶他们早就做好准备了。就等着这次秋收把粮食给收回去,然后下一季就给熊起他们自己种了。
关于稻谷脱粒机的话题,就这么过去了,夏树接过自己妹妹递过来的包裹,里头是用油纸抱住的,很明显是装着吃食的。而且,包裹还非常的大,就算是夏树这个成年的少年拿着,都觉得分量重。
“这是糕点?熊大哥做的?”夏树是知道熊起的手艺多好的,毕竟他曾经在熊家蹭过几次饭,很清楚熊起的厨艺真的比很多大厨的都好。所以,听说夏叶给自己捎来熊起做的糕点什么的,夏树还是非常的高兴的。
虽然说夏树不是很馋零食,但是究竟是半大的少年,还在长身体,吃的东西肯定很多的。
“都是起哥自己在家做的,绿豆糕红豆糕红枣糕山楂糕等等的糕点,还有起哥去大山外围猎到的猎物做的肉干,和泡椒凤爪什么的。”夏叶一边说着,一边想了想她以前吃过的零食。
比如海带丝,比如辣条,比如酱肉丝等等的零食,还有萝卜丝也可以做零食的,她当年可是吃过的。所以,一边跟夏树介绍熊起做的糕点和肉干,夏叶一边想着以前吃过的零食,现在想想感觉有些嘴馋肿么破?她自己虽然做不出来,但是她可以描述给熊起听,让熊起自己研究怎么做啊。
毕竟,熊起的厨艺天赋可是非常的好的,可以根据她描述的东西做出来的。
“这么多糕点?”夏树惊讶地看向妹妹,虽然说绿豆红豆什么的都是农家常有的东西,但是却很少有人真的会做成糕点,毕竟做绿豆糕红豆糕的材料又不是仅仅绿豆红豆而已,还有糖才是最关键的,糖可是很贵的。
“嗯,都是起哥做的,下次做了新的吃食,我再带来给你尝尝。”夏叶笑着跟夏树说道。她也不是开玩笑,她会去就让熊起研究怎么做辣条酱肉丝豆干什么的,海带丝如果真的能够买到海带,也许她也可以让熊起试试怎么做。
要知道,当年她念小学的时候,可是天天都吃海带丝的,惊呆了一种小伙伴有没有?
“不用这么麻烦。”夏树好笑地看着一脸想要把好东西分享给自己的妹妹,感觉有些感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