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一十二章 珠联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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倾国倾城般绝美的容颜加上这绝世的舞姿,惊艳了在场的宾客,也让虞刑微微变了脸色。
李云峰嘴角带笑,看着台上翩然起舞的美人;浩磊目不转睛地盯着谷雨,都看呆了,阳光实在见不到他那副傻样,于是扯了扯他的衣袖,悄悄提醒他好多人在呢,别花痴得如此明显,浩磊冷不防被她一拽,一不留神,手中的酒杯一歪,那沁人心脾的葡萄美酒就洒了半杯,顿时酒香四溢。
阳光默默扶额,望天。转头却见虞刑手持玉笛站了起来,清越动人的笛音响起,和进了琵琶声里,台上的谷雨先是一愣,接着脸上的笑容漾开,双臂一挥,手臂上的彩帛飞扬,那飞舞的彩帛随着她轻盈的旋转在空中翩然飞舞,仿佛长虹划过天际,美不胜收。
而那笛音仿佛有了魔力一般,悠扬婉转,摄人心魄,仿佛这天地间只剩下了这一对且歌且舞,隔空对望的璧人。
阳光忽然想起了跟谷雨初见时,谷雨翩然起舞,李云峰玉笛相和的场景,可是感觉又不一样,他们那次是得遇知音的喜悦;而这次,则是两情相悦的缠绵。
虞刑手持玉笛缓步走近,笛声渐止,谷雨的舞步渐停,凝眸回望。一个冰雪容颜,一个惊采绝艳,人世间最美的风景也不过如此。
一曲终了,台下的几位执掌一片静默,他们身后的小辈们却激动地鼓起了掌,一时间掌声如雷。虞刑这惑人心智的笛声,几家执掌尚可勉强抵挡,但是功力稍浅的小辈们却早被他带入那缠绵悱恻的笛音里不能自拔了。
至情至性,便是最蛊惑人心的毒。
公孙景转过头。跟李云峰对望了一眼,李云峰不置可否地点点头。
从笛声初起的那一刻,李云峰的表情就没有变过。没有办法,即使心中有惊涛骇浪,在今天这样的场合,也要保持从容淡定的模样。不然还能怎么办呢?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虞刑居然放肆到当着所有同道的面宣示他跟谷雨的恋情,他此时若是出面制止。巫家便是众矢之的;若不制止。就是默认。怎么样都是为难。
一声脆响,浩磊手里的玉杯被他捏得粉碎,阳光见了。压低了声音一声惊呼:“浩磊,你——”
“不就是个杯子吗?哥是土豪,赔得起。”浩磊微皱着眉头,不耐烦地说。
“谁说杯子了?你的手流血了!赶紧松手!”
浩磊这才发现自己受伤了。看到血了,感觉疼了。顺手就把酒杯的碎片给扔了,阳光抓起他的手,拿起桌子上的酒壶,把壶里的酒倒上去给他清洗伤口顺便消毒。浩磊没想到她这么二。直接把酒倒他手上了,疼得猛抽一口气,他猛地一咬牙忍了。表面上还是一副若无其事、心上和手上都没有受伤的淡定模样。
李云峰微微侧目,瞟了一眼这两个暴殄天物的货。
兵家和儒家的执掌对视了一眼。转头看向永行大师。
“阿弥陀佛!”永行大师低声念了一声佛号。
*
是夜,月朗星稀,无风无雪。李云峰带着浩磊和高远夫妇踏月而归,一边走一边说些闲话。
“小侄今日一见,只觉得小师叔和巫家执掌也算珠联璧合的一对有情人。”高远牵着妻子的手,淡笑着说道:“可是师伯却似有为难之处,不知有何隐衷?”
李云峰转头看了浩磊一眼,微微叹了口气:“是有隐衷。他们两个虽然有情,却命格不合。我只怕若放任下去,于他们都有损伤。”
“恕小侄直言,看今天的光景,他们两个是分不开的,师伯又何必枉做小人呢?”高远笑着说道:“想当年我也是想不开,若不是师伯开导,怕是我和毓秀也不会有今天。怎么轮到自己身上,师伯反而糊涂了呢?”
“不是糊涂,是关心则乱吧?”李云峰淡笑着说道:“你说得也对。人这一生浮云朝露,今日都不知明日如何,为那不可知的明日忧心,也着实是无谓。”
“我过去也曾惶恐,生怕哪日我不在了,留下她岂不是凄苦?也是因为这样的想法,让她为我蹉跎了十几年的光阴。”高远转头看着爱妻,连声音都温柔了,“现在我们真的觉得,哪怕能在一起相守一天,也是幸福的。”
浩磊看着他们夫妻情深的模样,不由得在心里叹了口气:真是人间处处有真情,人间处处有真爱。只可惜,他只能看着他们秀恩爱。
心里堵得慌。
几人一路同行,回到住所,各自告别。
浩磊看着夫妻两人的背影,转头问李云峰:“阴阳世家这对夫妻到底什么来头?我看同道中人都是带后辈带下属,唯有他带着妻子,感情真这么好?”
“这事说来话长。”李云峰笑着说道:“他们的情况有些特别,毓秀是高远的妻子,也是他的左右手。高远自小就体弱多病,有几次都生命垂危,差点儿救不回来,若不是阴阳世家的长辈精通医术,并且有通灵的本事在地府帮他一再通融,他恐怕早已夭折了。可是他又是阴阳世家这一辈唯一的嫡子,最有资格继承家业的长房长子,而他聪明过人,才华气度都远远胜过他那些姑表兄弟,这也让他的父母多少有些安慰了。毓秀是他一个远方姑姑的女儿,十四岁的时候就被派到他身边照顾他,两个人虽然是远亲,可是毓秀的父母在阴阳世家并没有什么地位,所以毓秀在他跟前的地位也不过是一个家仆的角色。毓秀细心聪慧,性格又温柔,照顾他也是无微不至,她来了以后,高远的身体居然有些好转。高远见她聪明好学,渐渐地也开始着意培养她,毓秀十五岁的时候就已经能帮他处理一些简单的事件了,十七岁的时候,已经是他可以依仗的左右手,不止能帮他出谋划策,还几次陪他出生入死,她的能力,不比他器重的几个堂兄弟差。也就是那个时候吧,两个人的感情有了微妙的变化:毓秀那时候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又整日跟在他身边,慢慢地就对这个只大她几岁,却才干过人又英俊潇洒的家主芳心暗许。而高远也对她青眼有加,只是三年的时间,她已经出落成亭亭玉立的美丽少女,他又是善于看透人心的人,对她的心思也知道一二,没想到,两个人曾经亲密无间的人反而因此开始生分起来。”(未完待续)
倾国倾城般绝美的容颜加上这绝世的舞姿,惊艳了在场的宾客,也让虞刑微微变了脸色。
李云峰嘴角带笑,看着台上翩然起舞的美人;浩磊目不转睛地盯着谷雨,都看呆了,阳光实在见不到他那副傻样,于是扯了扯他的衣袖,悄悄提醒他好多人在呢,别花痴得如此明显,浩磊冷不防被她一拽,一不留神,手中的酒杯一歪,那沁人心脾的葡萄美酒就洒了半杯,顿时酒香四溢。
阳光默默扶额,望天。转头却见虞刑手持玉笛站了起来,清越动人的笛音响起,和进了琵琶声里,台上的谷雨先是一愣,接着脸上的笑容漾开,双臂一挥,手臂上的彩帛飞扬,那飞舞的彩帛随着她轻盈的旋转在空中翩然飞舞,仿佛长虹划过天际,美不胜收。
而那笛音仿佛有了魔力一般,悠扬婉转,摄人心魄,仿佛这天地间只剩下了这一对且歌且舞,隔空对望的璧人。
阳光忽然想起了跟谷雨初见时,谷雨翩然起舞,李云峰玉笛相和的场景,可是感觉又不一样,他们那次是得遇知音的喜悦;而这次,则是两情相悦的缠绵。
虞刑手持玉笛缓步走近,笛声渐止,谷雨的舞步渐停,凝眸回望。一个冰雪容颜,一个惊采绝艳,人世间最美的风景也不过如此。
一曲终了,台下的几位执掌一片静默,他们身后的小辈们却激动地鼓起了掌,一时间掌声如雷。虞刑这惑人心智的笛声,几家执掌尚可勉强抵挡,但是功力稍浅的小辈们却早被他带入那缠绵悱恻的笛音里不能自拔了。
至情至性,便是最蛊惑人心的毒。
公孙景转过头。跟李云峰对望了一眼,李云峰不置可否地点点头。
从笛声初起的那一刻,李云峰的表情就没有变过。没有办法,即使心中有惊涛骇浪,在今天这样的场合,也要保持从容淡定的模样。不然还能怎么办呢?他怎么也没有想到虞刑居然放肆到当着所有同道的面宣示他跟谷雨的恋情,他此时若是出面制止。巫家便是众矢之的;若不制止。就是默认。怎么样都是为难。
一声脆响,浩磊手里的玉杯被他捏得粉碎,阳光见了。压低了声音一声惊呼:“浩磊,你——”
“不就是个杯子吗?哥是土豪,赔得起。”浩磊微皱着眉头,不耐烦地说。
“谁说杯子了?你的手流血了!赶紧松手!”
浩磊这才发现自己受伤了。看到血了,感觉疼了。顺手就把酒杯的碎片给扔了,阳光抓起他的手,拿起桌子上的酒壶,把壶里的酒倒上去给他清洗伤口顺便消毒。浩磊没想到她这么二。直接把酒倒他手上了,疼得猛抽一口气,他猛地一咬牙忍了。表面上还是一副若无其事、心上和手上都没有受伤的淡定模样。
李云峰微微侧目,瞟了一眼这两个暴殄天物的货。
兵家和儒家的执掌对视了一眼。转头看向永行大师。
“阿弥陀佛!”永行大师低声念了一声佛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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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夜,月朗星稀,无风无雪。李云峰带着浩磊和高远夫妇踏月而归,一边走一边说些闲话。
“小侄今日一见,只觉得小师叔和巫家执掌也算珠联璧合的一对有情人。”高远牵着妻子的手,淡笑着说道:“可是师伯却似有为难之处,不知有何隐衷?”
李云峰转头看了浩磊一眼,微微叹了口气:“是有隐衷。他们两个虽然有情,却命格不合。我只怕若放任下去,于他们都有损伤。”
“恕小侄直言,看今天的光景,他们两个是分不开的,师伯又何必枉做小人呢?”高远笑着说道:“想当年我也是想不开,若不是师伯开导,怕是我和毓秀也不会有今天。怎么轮到自己身上,师伯反而糊涂了呢?”
“不是糊涂,是关心则乱吧?”李云峰淡笑着说道:“你说得也对。人这一生浮云朝露,今日都不知明日如何,为那不可知的明日忧心,也着实是无谓。”
“我过去也曾惶恐,生怕哪日我不在了,留下她岂不是凄苦?也是因为这样的想法,让她为我蹉跎了十几年的光阴。”高远转头看着爱妻,连声音都温柔了,“现在我们真的觉得,哪怕能在一起相守一天,也是幸福的。”
浩磊看着他们夫妻情深的模样,不由得在心里叹了口气:真是人间处处有真情,人间处处有真爱。只可惜,他只能看着他们秀恩爱。
心里堵得慌。
几人一路同行,回到住所,各自告别。
浩磊看着夫妻两人的背影,转头问李云峰:“阴阳世家这对夫妻到底什么来头?我看同道中人都是带后辈带下属,唯有他带着妻子,感情真这么好?”
“这事说来话长。”李云峰笑着说道:“他们的情况有些特别,毓秀是高远的妻子,也是他的左右手。高远自小就体弱多病,有几次都生命垂危,差点儿救不回来,若不是阴阳世家的长辈精通医术,并且有通灵的本事在地府帮他一再通融,他恐怕早已夭折了。可是他又是阴阳世家这一辈唯一的嫡子,最有资格继承家业的长房长子,而他聪明过人,才华气度都远远胜过他那些姑表兄弟,这也让他的父母多少有些安慰了。毓秀是他一个远方姑姑的女儿,十四岁的时候就被派到他身边照顾他,两个人虽然是远亲,可是毓秀的父母在阴阳世家并没有什么地位,所以毓秀在他跟前的地位也不过是一个家仆的角色。毓秀细心聪慧,性格又温柔,照顾他也是无微不至,她来了以后,高远的身体居然有些好转。高远见她聪明好学,渐渐地也开始着意培养她,毓秀十五岁的时候就已经能帮他处理一些简单的事件了,十七岁的时候,已经是他可以依仗的左右手,不止能帮他出谋划策,还几次陪他出生入死,她的能力,不比他器重的几个堂兄弟差。也就是那个时候吧,两个人的感情有了微妙的变化:毓秀那时候是情窦初开的年纪,又整日跟在他身边,慢慢地就对这个只大她几岁,却才干过人又英俊潇洒的家主芳心暗许。而高远也对她青眼有加,只是三年的时间,她已经出落成亭亭玉立的美丽少女,他又是善于看透人心的人,对她的心思也知道一二,没想到,两个人曾经亲密无间的人反而因此开始生分起来。”(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