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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外使团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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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胡有史以来第一个正式外交使团在一万骑兵的护卫下终于踏上了南上的旅途,使团的正式成员不多,只有宇文芳华、凌云志等数人,宇文鹃等三十几名贴身女护卫自然随行。

    一路南行,昼行夜宿,沿路景色秀美,又有美女相伴,倒也不寂寞。宇文访华乍离京都,情绪低落,有种被放逐的感觉。凌云志一路指点景色,引古论今,风趣幽默,使宇文访华很快恢复了常态。

    两人并骑畅谈,颇觉投机,其乐融融,感情不知不觉间日益加深,凌云志已经可以直呼芳华而不名公主。

    这一日,外交使团行到饶乐水河畔(今沙拉木伦河)安营扎寨。宇文芳华和凌云志信步向河边行去,落日余晖映耀下,碧绿的草原上笼罩起金色的寂静,天边牛乳般洁白的云朵,也变得火带一般鲜红,给人一种心旷神怡的美感。

    脚下酥软的草地,又松又软的感觉让人心里浮上一抹舒适和惬意,宇文芳华不由闭上双眼,感受着淡淡清草香味,微风拂过,吹动她的长发轻舞飞扬,恍若置身仙境。

    凌云志静静地感受着宇文芳华恬静的心境,贪婪地欣赏着绝色少女雍容艳美的容光,高挑、亭亭玉立的身影在一身合体的淡红草革皮装的映衬下,形成一种灿烂的浓烈风情。姣好的皮肤,润泽的脸庞,精致的五官带着一种难得的宁静,自然而然透露出一种别样的情怀。豪杰式的大气和胆略中生出一股体贴、可亲的温柔,给人一种说不尽的诱人心醉。

    两人来到澄碧无波,清可见底的河水边,随意而坐,斜阳将万道金光洒在碧绿的水面上,澄清如镜的湖面波光粼粼,泛着橙色艳丽,美轮美奂。

    远处忽然传出躁动声,打破了这暮色下的宁静秀美,凌云志不禁向河的下游望去,远处一个破衣褴褛的男子正沿着河岸向自己这个方向狂奔而来,身后不远处一群骑兵策马急追。

    凌云志和宇文芳华同时站起身来,圆包帐处的护卫见情急忙向两人跑来,毕力万骑长带着警卫骑兵骑马迎了上去。

    那破衣男子跑到离凌云志等人二十几米的地方,被追兵围住,这时,毕力万骑长带骑兵也已赶到,并将所有人围了起来,那些追兵一阵慌乱,一个领头模样的人赶紧下马来到毕力万骑长马前解释着。

    凌云志好奇心起,快步向那里行去,并走进了包围圈。宇文芳华不慌不忙地在众护卫的拥护下跟了过去。

    毕力见公主过来,忙下马迎前几步,说道:“惊扰公主了,这些人是追捕逃奴的。”

    凌云志向那破衣褴褛的逃奴望去,只见他大约二十多岁,身材瘦长健硕,一身破烂胡衣下,露出虬结起伏的肌肉,披散着头发,额头上隐约可见一个奴字的烙印,虽然蓬头垢面,但也难掩五官的清秀和威风凛凛的气质,尤其是一双眼睛不屈中透出一股坚毅果敢。

    凌云志顿起喜爱之心,上前分开追兵走了进去。那些追兵闻听公主早已惊呆,凌云志经过他们身边时,无人敢上前拦截。

    走到那全身戒备的男子身前,凌云志和声说道:“你叫什么名字?为什么被这些人围追?直言无妨,在下会给你做主的。”

    “你是中原人?”逃奴戒备地看着凌云志,不答反问。

    “在下凌云志,正是中原人,现在是公主的幕僚。”凌云志不以为迕,耐心地说道。

    “鄙人秦开,燕国人,被这些胡人强行掠来为奴,不甘而逃,还请大人相救。”秦开眼睛一亮,可能是同为中原人使他感到亲近的缘故,不禁开口相求。

    千里逐东胡的燕国名将秦开?历史记载他不是被燕国以人质遣居东胡的吗,难道历史记载有误?不管了,先救下再说。凌云志想到这,压住心中的激动和疑问,对追兵领头的招了招手,等他来到近前,大声道:“你们是哪个部族的?”

    宇文芳华见凌云志忽然管起了逃奴的事情,很是诧异,不过素知他智谋过人,此举必有深意,也不干涉,静观他如何动作,其他人见公主一副纵容的样子,当然更不必多管闲事了。

    那头目早已经被公主的威名吓破了胆,见问忙恭敬地回道:“小的们是秃发部族的。”

    凌云志闻言大喜,忙说道:“回去禀报你们部族大人纳桑万骑长,这个奴隶公主要了,让他取消这个奴隶的奴籍。”

    头目哪敢拒绝,忙不迭地应承,然后赶紧率领追兵撤离。

    回圆包帐的路上,宇文芳华好奇地问道:“此人究竟有何出奇之处,竟然让先生不惜打着芳华的旗号收留他?”

    凌云志神秘地一笑,小声而自得地说道:“这人可是个宝贝,绝代名将。”

    宇文芳华瞪大了凤眼,不解地问道:“先生怎么知道他一定会成为绝代名将?我怎么就没看出他有什么出奇之处?”

    凌云志心中暗乐,这可是历史记载的,你要是知道那才怪了呢!故作玄虚地笑道:“愚兄自有识人之能,贤妹日久就知愚兄所言不虚。”

    宇文芳华心中一甜,嘴里却说道:“谁是你的贤妹,厚脸皮。”四周的女护卫们早就见惯了这位俊美男子的放肆无羁,闻言纷纷掩口偷笑。

    凌云志哈哈一笑,潇洒地钻进自己的圆包帐,身后留下一串娇嗔声。

    秦开已经梳洗装扮一新,被人送到了凌云志的帐中,见凌云志进来,忙站起身深深一辑,朗声道:“秦开拜见主人,谢主人救命之恩,愿效犬马之劳。”

    凌云志急忙上前搀起这位战国名将,爽朗地说道:“秦开,以后跟着我切不可再如此多礼。”

    秦开站直身体,又细细打量了一番眼前之人,心中非常满意,马上回了声“是!”凌云志爽朗一笑,然后详细介绍了自己在吴城的一切以及来到东胡的缘由,主人先向手下介绍自己的一切,这在战国时期可能是唯一的例外吧,从秦开的神情就可看出他心中的感激和知遇的感受,凌云志介绍到冷家村结拜一事时,秦开的眼里更是闪过向往和羡慕的光芒。

    秦开听完介绍,心潮起伏,就此打定了一辈子跟随凌云志的主意,随后介绍了自己的一切。

    秦开原来是燕国令支城人,幼而聪颖,其祖将其带往燕都蓟学得一身文武艺,十七岁返回令支城,二十岁被东胡掠到塞外成为奴隶,至今已整整五年。

    听完秦开的介绍,凌云志暗叹史书所载与现实的差距,可能是书写史书的人有意美化这位逐胡英雄曾为奴隶的这段历史吧,说什么‘为质于胡,胡甚信之’之言,难怪对秦开入胡之前的情况只字未提。

    两人相谈良久,颇为投机,秦开所学颇丰,尤其对兵甲之事见解老到,让凌云志赞叹不已,千古名将果然不凡。

    至此,秦开就随在了凌云志身边,他让秦开以蓝绢围额遮住烙印,以后成为这位威震敌胆一代名将的标识。

    到达燕胡边境以后,毕力的骑兵万人队折返回去,外交使团在一百多人的护卫队保护下继续前行,在凌云志的提议下,秦开担任了护卫队的侍卫长。

    经过半个多月的跋涉,东胡外交使节团终于来到了燕国都蓟城(今北京广安门一带)城外。

    蓟城是北方最大的一个大城,左环灌水河,右拥太行山,北枕居庸塞,南襟治水河,位于肥沃的小平原中心高岗之地上,物产丰盈,素有‘小天府’之称。它南通齐赵,东北边胡,特殊的地理位置使它很早就成为了中原北方重要的军事重镇,加之水网密布,交通方便,人口稠密,是燕国重要的政治、经济、商业、文化中心。

    整个城市呈东西向长方形,东西长八里,南北长五里,外城墙为20米宽的夯土构筑,高达八米左右,墙外有5米深的护城河环绕。城有三重,宫城居中为宫殿区,外绕中城,为燕国各机构、达官贵族的住所以及高档商业区,大郭位于最外层,这里是平民住所、商业集市、手工作坊密布的城区,面积最大,人口也最密集。

    蓟城东西南北设有八个城门,由于治水穿城而过,南北各设有一个水门,由粗大原木构筑而成,城内东西南北各有八条宽敞的大道将城市划分成如同棋盘格子一般,中间还分布着无数小街巷道和广场。

    东胡外交使团由北门进入,一队百余人骑着大马、身穿塞外异服、身挂短剑,自然格外引人注目,出入城的人群不断驻足围看指点,紧张得护卫们各个抽剑在手,如临大敌,幸亏秦开及时进行了喝止,护卫们才将手中的短剑重新挂在腰上。进了城门洞,被守卫城门的燕国军拦住,凌云志驱马来到前面,下马,对守卫城门的军人不卑不亢地说道:“我们是东胡外交使团,要面见贵国王上的,还请予以通报。”

    守城的小兵中一个看似小头目的走前几步,上下打量了一番众人,说道:“请你们先到城外等候,我们马上向上通报。”

    凌云志对守城兵丁的素质顿时刮目相看,忙和善地表示了谢意。

    众人退出城门洞,在城门边下马歇息,等待燕国官员前来接洽。

    半个小时以后,典官(负责外交接待)衙门的一个小官在看了宇文芳华携带的国书(刻在牛皮上加盖了大汗印信的文书,自然是凌云志刻写的草篆文字)之后,恭敬地请东胡公主先到传舍歇息。

    在典官衙门的小官引领下,宇文芳华一行进北门,骑马缓行在城东街道上,街道非常宽敞,行人很多,不时地可以看见秀美端装、多彩多姿的少女结伴娇笑而过,把这些塞外来小伙子们看得一愣愣的,引得同行的女护卫们冷哼不断。

    蓟城不愧是燕国最发达的城市,街路两旁各种店铺鳞次栉比,街上车来人往,处处可见其繁荣景象,城中房舍以棋盘状建设,房屋建筑以木结构建筑为主,屋顶上覆盖茅草。

    通过城门进入中城,建筑风格又是不同,街路宽敞而整洁,绿树成行,鲜花绽放,房屋建筑仍以木结构建筑为主,多楼宇,房顶青色的板瓦在屋脊人字瓦的锲合下既美观大方,又雄浑宏伟,楼宇雕饰交错,壮丽而美观。街路两旁酒楼、青楼、各种高档店铺遍布,随处可见院落重重的封闭式豪宅大院。宅舍连绵,朱楼夹道,巨宅崇楼,极具气势。街上行人锦衣华服,单辕美武马车川流不息。

    典官衙门的小官将宇文芳华一众安置好,要他们安心等待典官大人的安排,然后起身告辞,燕国传舍是一片很大的建筑群,宇文芳华等人被安置在相邻的两个宅院中。

    在传舍中一等就是七八天,典官大人始终没有露面,众人不禁有些焦虑,凌云志终于不耐苦等,带着秦开走出传舍寻找机会。

    两人都换上了中原服饰,来到街上,信步沿街走去,这条街非常繁华,单辕双马马车往来不断,凌云志习惯性地察看街两旁店铺的招牌,忽然在一栋酒楼门前,一个熟悉的身影一闪进了酒楼,由于速度太快,凌云志看得并不是十分清楚,心中不禁直犯核计,不由地向那酒楼行去,两人本就没有什么明确的目标,秦开不假思索地跟了上去。

    酒楼门前挂着个幌子,上书‘香苓阁’三个大字,凌云志瞥了一眼,走进香苓阁,一楼大厅非常宽敞,由于不是吃饭的时间,客人并不多,只见一个浑身散发着冷冰冰气息的少年站在大厅楼梯口旁的台案前正跟一个掌柜模样的说着什么,是仇戈!凌云志一时欣喜若狂,难以抑制兴奋的情绪,不由得高声喊道:“仇戈!”声音回荡在大厅中,显得是那么的突兀。

    少年闻声身躯颤抖,身体以一个肉眼难辨的速度转了过来,呆呆地望着凌云志,这一刻时间好像已经停顿,冰冷的眼中竟然溢出了晶莹的泪花,掠到凌云志身前‘扑通’跪在地上,抱住他的双腿,嘶声喊道:“先生,仇戈可找到你啦!”千言万语、多少的焦虑、多少的担心都凝聚在了这一句话中。

    凌云志蹲下身子,双手抱住少年明显消瘦的身体,眼泪也在眼眶中打着旋转“仇戈,你没事真是太好啦!快抬起头来让我看看你!”

    男儿有泪不轻弹,只因未到情浓时,周围的食客不禁都停下动作呆呆地看着这感人的一幕,心中也变得激荡不已。

    秦开从凌云志喊出少年的名字就知道这少年是谁了,望着这动人的情景,眼热不已,只觉得浑身的热血已经沸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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