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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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带着警卫伯伯借她的书,在等电梯百般无聊之际,元秀娟开始研究了起来。

    她这个人看书有怪癖,喜欢先研究书皮、封面、作者资料和后头的版权页,彻底地了解有关这本书的各项资讯之后,才开始看里头的内文。

    这个习惯是受了她某个恋书成癖的好友影响。据好友所说,这是一种“虔诚的膜拜过程”代表对一本书的重视。她倒是没有什么特殊想法,只是在耳濡目染之下养成的习惯罢了。

    这本书的书名叫永恒,书名通常是具有一定的指标意义的,用来做为一种象征,象征书中的某个主题。

    而在这本书中,它被用来象征男主角的爱情。

    一本名为永恒的书,一个痴心男子与一个完美女人的故事,最后女人走了,永不回头,只留下男人痴心等候

    简单地说,这是一本有关爱情的文学作品。差别只在它的结局并不美满,违背了“爱情至上”和“从今以后,王子与公主过着幸福美满的生活”这两项原则罢了。

    她快速地把一堆推荐的序文看完,里头全是歌功颂德之声。

    说的不外乎是这本书有多么多么地好看,里头的人物和情节又是多么多么地撼动人心,接着一定不忘补充一句:“像这种好书实在非常难得,值得你买回家收藏并细细品味。”

    难道都没有新鲜一点的辞吗?

    如果一本书真的好到让人爱不释手,根本毋须他们振声疾呼,自然会有人买回去拜读;若是这本书烂得让人连翻都不想翻,难道会因为看了这些不知道是真心还是出自客套的赞美就把钱掏出来砸吗?

    现在经济这么不景气,冤大头已经不多了。

    这个时候,电梯来了,她走进电梯里,按了楼层按键后,就靠着门继续翻看手中的小说。

    虽然很不想承认,但是这的确是一本引人入胜的书,当她翻开故事的第一章,读了第一行之后,就再也无法把视线从那些文字里移开。

    因此,当她听到“当”的一声时,她并没有抬头,直接就捧着小说走了出去。

    也因为这样,所以她并没有发现门外有人,于是便结结实实地和那个人撞个满怀。

    “痛,痛!痛!”

    她抚着额头往后退,手中的小说在经过两个人身体的挤压之后,掉到地下,有几页形成了大大的摺痕。

    当她看见那本今天才刚借来的小说居然惨遭如此下场时,马上忘记了自己的皮肉痛,连忙拾起小说,企图将它恢复原状。

    天啊!这可是跟别人借来的啊!要是让老伯知道她这么糟蹋他心爱的书宝宝,一定会难过死的。

    想起管理员老伯不舍、难过的表情,她更是拼了命地用手企图抚平那些摺痕,一下子又是压又是吹的,几乎用尽所有方法,但是毁了就是毁了,这本书再也不可能日复它原来崭新的样子。

    她跌坐在地上,两眉紧皱。

    “完了”算了,干脆买一本新的还老伯伯吧,反正他也看不出来哪一本才是他的。

    她的动作由始至终全部落入男人的眼中。

    “原来,你是我的读者。”男子缓缓地开口了,看着她的眼神中写着“恍然大悟”四个字。

    听见这沙哑的声音,元秀娟猛然抬头。

    “是你!”想起早上他无礼的态度,她的火气又升了上来,而且一发不可收拾,熊熊烈焰马上燎原。“谁教你站在那边挡路?都是你害的啦!”

    男人讥诮地扬唇。

    “好笑,是你自己撞上来的,还恶人先告状?”

    “那你看到人是不会闪啊?站在那里干什么,想当门神吗?”

    “好像我才是受害人吧?”他脸上还是挂着那种看来就很想让人一拳揍过去的刻薄笑容。“就算你想引起我的注意,也不需要这么做啊。”

    什么跟什么啊,现在他是在说哪一国的语言,居然说她想引起他的注意?有没有搞错?这个男人是不是脑筋有问题?

    元秀娟微微张嘴,不敢置信地看着面前的男人,好一会儿才迸出一句:“你有病啊?”

    他耸耸肩,指着她抱在胸前的书。

    “大家心照不宣就好了,我也不想让你难堪,不过我必须告诉你,你这么做是没有用的。”

    她顺着他的手指往下望。什么东西没有用?他到底在说什么,怎么她一个字也听不懂?

    “你到底在说什么?”她看着他的表情仿佛在看一个疯子。“什么叫做大家心照不宣?你说的话我一个字也听不懂。”

    他扬眉,表情像在说:还不肯承认?

    过了一会儿,见她似乎是真的没有任何承认的意思了,他才摇头叹气,用一种很“慈悲为怀”的语气问:“你真的不懂吗?”

    她瞪着他,口气很差地回道:“我要是懂的话干嘛问你?白痴!”

    他对她的无礼并不以为忤,只是默默地看着她,像是在斟酌该怎么说才能比较委婉一点,而不会让对方太过难堪。

    “你的服装打扮、你的行为”他摊开两手,无奈地说!“我的意思是说,其实你可以直接拿书来找我,不需要用这种方法吸引我的注意。”

    她愣愣地看着他,过了几秒之后才总算把他的意思给想明白。他以为她是他的读者,千方百计想接近他?

    元秀娟几乎可以猜想得出来,此刻他的心里必定正在上演一出疯狂女读者爱慕英俊男作家,所以千方百计调查他的住所,搬到他的对面,并且故意找他麻烦以引起他注意的戏码

    突然之间,她的气消了,反而有一种好笑的感觉慢慢窜了上来。

    “拜托,当作家的人想象力都像你这么丰富吗?”

    然而她的反应,在凌伟的眼中看来,却被误会成是被人识破之后的尴尬和恼羞成怒。

    这实在也不能怪他会效如是想。

    在他的生命里,确实是常常遇到这一类的疯狂读者,而且其激烈的程度更是有过之而无不及。他破天荒地露出一个自认亲切的微笑,想要化解她尴尬的情绪,连语气都自动转变成温言软语。

    “你不需要觉得不好意思,这没有什么。”

    这是元秀娟头一次看见他笑。然而那种好像是对着寒冬中卖火柴的小女孩露出的笑容,却让她鸡皮疙瘩掉满地。

    这男人到底以为自己是谁啊?真是够了!

    他轻手轻脚地抽出她抱着的书,用温柔得不能再温柔的语气问:“你叫什么名字?”

    对于他突如其来的转变和举动,她一时之间反应不过来,只能愣愣地看着他,乖乖地回答:“元秀娟。”

    “秀娟是吧?”

    他从西装外套口袋拿出一枝笔来,她还来不及抗议,就看见他翻开书的内页,在空白页上龙飞凤舞地签上:

    给秀娟,我最亲爱的读者!

    凌伟

    她张大嘴,简直不敢相信。

    这男人不但没品,简直还自大到了极点!

    他凭什么自以为是地认为她是他的读者?又凭什么未经她的同意,就在别人的书上面签名?

    “喂,你搞错了”她正要发作,就见他笑着把书还给她,还状似亲昵地拍拍她的头。

    “这样可以了吧?不要再来找我了。”

    然后,他走进电梯里,按下按钮,在两扇门缓缓关上的时候,对她挥手道别,脸上还是挂着那种“雪中送炭”的笑容。

    哇哩咧

    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元秀娟死死地瞪着自己面前的书,恨不得把它撕烂,然后点一把火烧它个精光。

    如果不是因为脑中所能想到的辞汇真的太少,她还真想学学人家骂上一整套的三字经来发泄心中怨气,

    到底这个姓凌的男人脑子里装的是什么东西?他有没有脑子,有没有最基本的智商可言啊?

    她有说过她是他的读者吗?她跟他要签名了吗?

    他干嘛那么鸡婆地在书上签名,还写什么给秀娟一想到他那恶心巴拉的笑,她就觉得脊椎发凉。

    他有病!

    可怜了一本书无端端地惨遭毒手,也可怜了她的荷包,要去买一本新的还给别人。

    她站起身子,将桌上的书随手抄起往旁边一丢,正好落进了放杂物的箱子里;这还不够,她又拿起一堆东西把它挤到最底层去。

    为了自己的心脏着想,她决定还是眼不见为净,最好彻底忘掉今夭发生的事,也忘记这本书的存在,省得她一次又一次地回忆起那些让她吐血的事,这个男人绝对有本事把她逼疯。

    她抬头看向时钟,已经是晚上九点钟了。

    明天是她第一天上班,还是早点睡吧,她不想重蹈昨天的覆辙,她的年纪已经禁不起这种“摧残”了。

    “睡觉吧,睡觉吧”她钻进被窝里,满足地闭上眼睛。“睡一觉把不愉快的事都忘光,明天会更好”被他这么一气,她已经忘了昨天对于鬼魂的恐惧,再加上昨天一夜无眠,这一觉她睡得很熟,一觉到夭亮

    如果没有钢琴声扰人清眠,她应该可以多睡两个小时——

    “吵死人啦!”

    她在持续的钢琴声中醒了过来,头昏沉沉的,脑袋瓜重得要死,睡眠不足让她火气很大,很想找人发泄发泄。

    她踢开棉被,猛地起身,冲到浴室刷牙洗脸。

    “这家伙!该不会每天都这样吧?”她一边化妆一边喃喃自语:“或者,他是故意找我麻烦?无礼,自大!还没公德心!姓凌的,你到底有多少缺点啊?”

    当她好不容易梳妆完毕,已是半个小时之后的事;这中间钢琴声没有稍歇,听得她是心口一把火愈烧愈烈。

    如果让他每天这么弹下去,她还要不要睡啊?

    早上七点耶!他老兄以为是晚上七点吗?这个时段是属于周公的时间,根本就不应该有任何活动的。

    她死死地按着电铃,像是决心要把它按坏一样,刺耳的啾啾声不停地响着,催促着房子的主人快来开门。

    这一次,她没有等太久,铁门一下就被打开了。

    当他看见是她时,两道眉毛皱了起来。

    “怎么又是你?”

    什么态度啊他!以为她闲闲没事就爱跑来跟他串门子吗?她又不是吃饱了撑着!

    “我不是告诉过你,叫你不要再来找我了吗?”他又恢复回之前那种恶形恶状的模样了。“还有,你的穿着”他摇头,一副已经不知该如何评论的模样。

    她低头看向自己身上的衣服,不就是一件细肩带的上衣配上一件短裙嘛,街上穿比她少的比比皆是,敢情这家伙是活在民国初年吗?

    大惊小怪!

    而且,他这么说是什么意思?难道他以为她是为了引起他的注意,所以故意穿成这样来诱惑他?天啊“我们之间是不是有什么误会?”

    他挑了挑眉。

    “误会?”

    “是啊。”她耐着性子解释:“我不是你的书迷。”

    “是吗?”他扬唇挑眉。从他的脸上可以明显看出“怀疑”这两个字。

    “没错!”一看见他那种熟悉的刻薄表情,她就开始觉得自己胸中的怒火,正一点一滴地开始燃烧。“你听清楚,我从来没看过你的书,也没见过你的人,那本书是楼下的管理员老伯借我的!在昨天之前,我甚至根本不晓得凌伟是何许人也,所以这一切都是误会!”

    他闻言讥诮地扬唇,显然对于她的说法抱持着完全不信的态度,而且觉得十分的幼稚可笑。

    “这误会真是巧合啊。”虽说人生就是有一堆巧合,可是太过于巧合的巧合,就显得很做作,也很刻意。

    “拜托!”这人怎么会这么自以为是?她胸中的怒火开始熊熊燃烧工那根本就是你自己误会了,我没看过你的书,也不知道你是谁,更不会是你以为的疯狂女读者!你没有征求我的同意,就莫名其妙地在人家借我的书上面写字,我还没跟你算账呢”

    话说到这儿,她的声音低了下去,因为从他脸上的表情她可以看得出来,他一点也不相信她说的话。

    这个自大的混球!

    “我说的都是真的!”她气忿得大叫:“你那是什么表情?”

    他冷冷地看着她数秒,接着像是决心不再理会她,伸手就要关门,但被她快手快脚地给挡住了。

    “我的话还没说完!”她一脚挡在门中间,一手拉着铁门的把手。“你每天早上都弹钢琴吗?”

    他放开手,两手抱胸地看她,一副十分忍耐的表情。

    “没错。”

    可恶!那是什么表情啊?难不成他以为她问这个问题是想了解他的生活作息吗?天啊!

    她压下心中的怒气,提醒自己生气的女人容易老,她实在犯不着为了这个男人把自己活生生气死。

    “你难道不能晚一点再弹吗?早上七点钟耶,有很多人都还在睡觉,你知不知道?”

    “我也说过,我向来都是如此。”

    他的口气像在对一个耍赖的小孩讲话。

    “是是是,你向来都是如此,但是那是在我还没搬进来之前!现在不一样了!”

    “元小姐。”他揉着额头,一脸十分无奈的表情。“我可以了解你这么做的原因,但是你的所作所为实在让我十分的困扰,可不可以别再这么做了?”结果,他还是一厢情愿地认为她是他的疯狂读者。

    天啊,这男人真是有病!

    “你的误会也让我十分地困扰,事情根本就不是你想的那样!”她快气疯了。

    他们两人就这样对峙着,久久没人说一句话。

    “我说一个故事给你听。”最后,他终于开口了。“以前有一个女孩子,她被男朋友甩了之后,就穿着红衣服,从自已住的大楼跳了下去,从此以后,每到晚上,她就会出现在同样的地方四处游荡,并且找寻自己的替身——”

    她没好气地打断他的话。

    “你没事跟我说鬼故事干嘛?而且还是这么无聊的鬼故事!这个故事太老套了,一点也不恐怖,你省省吧!”

    “我还没说完。”他俯低身子,鼻尖几乎要碰到她的,用一种很轻很轻,轻得几乎像是在呓语的音调说:“你知道这个女孩子生前住在哪里吗?好像是这栋的十一楼耶”语毕,他笑着直起身子,轻轻拍掉她握住门把的手,然后“碰”的一声,大力地关上门。

    这个情景有点熟悉她呆了呆。

    是的!昨天也上演过同样的戏码,而且,就连后来的效应也几乎如出一辙

    天杀的王八蛋!

    数不清这是她第几次在心里大骂对面那个混帐男人了,她多想大声吼出来,而且最好还是当着这个该死的男人面前!

    他根本就是故意的!

    活了这么多年,什么人都见过,就是没看过像他这么无耻、下流、可恶到了极点的臭男人!

    终她此生,怕是再也遇不到一个比他更讨人厌的讨厌鬼了!真是倒霉,简直倒霉到了极点!

    她上辈子到底造了什么孽?是杀人放火,还是打家劫舍,老天要这么惩罚她?居然让这个男人成为她的邻居,这般糟蹋她的生活。

    该死!该死!该死!

    “我没听错吧,元秀娟?”元晶晶站在原地,瞪大眼看她,脸上的表情夸张得仿如这是天下奇闻一般。“你居然要我看看这屋子有没有鬼?”她还以为她这个姐姐向来不相信鬼神这个东西的。

    元秀娟重重地点头,脸上的表情非常难看。

    “你三更半夜打了不下数十通的电话,像是火烧屁股一样十万火急地把我找来,就为了这事?”她微张嘴,环顾了一下四周的环境。“我没感应到什么啊,谁告诉你这里有鬼的?”

    “对面的混球!”

    对面的混球?

    她挑了挑眉。

    根据这个回答来判断,那应该是一个男人,而且还是一个不怎么讨人喜欢的家伙。

    “他直截了当地告诉你这里有鬼,要你快滚?”

    “没有。”元秀娟咬牙切齿地说:“不过也差不多了!”

    然后,她把凌伟说的故事重述一次给小妹听。

    “你说,他这不是摆明了在整我吗?你有看过这么可恶、这么没品的男人吗?”

    “是没有。”

    “我还真是他妈见鬼的倒霉!全台湾两千多万人,我偏偏和一个最讨厌的家伙做邻居,啊——”她大叫。“气死我了!”

    她一边咒骂,一边狠槌手中的抱枕出气,巴不得手中的抱枕就是那个可恶男人的脸!

    元晶晶一听见她出口成“脏”马上转过头,用一种受到惊吓似的表情,脸色发白地看着她。

    “你怎么可以骂脏话?这样会造口业,将来要下地狱的。”

    天啊元秀娟发出一声呻吟,将头埋进棉被里。

    “对面住了一个烂人已经够衰了,我求求你就别再拿那一套来荼毒我了,好不好?”

    “我是为你好啊。”她一副苦口婆心的样子。“其实,这种事要证实很简单嘛,问一下房东就好了。”

    她没好气地看了小妹一眼。

    “房东有可能老实跟你说房子死过人吗?你太天真了!”

    元晶晶耸耸肩。

    “再不然,问管理员或是其他的住户,总有人愿意口吐真言的。”

    “我怎么那么倒霉啊”她将脸埋进抱枕里,发出凄惨的哀叫。“我要搬家!我要离开这里!离那个男人愈远愈好,否则总有一天我会被气死的!”

    元晶晶见状,只能同情地拍拍她的肩,提醒她:“你签了合约,至少也要住满一年,而且好房子不容易找。”

    “一间有鬼的房子算好房子吗?”

    “这还未经证实。”元晶晶将手腕上的佛珠脱下来,递给她。“这样好了,这佛珠是大师给我的,可以避邪,你先戴着。我再帮你去问问大师,看要怎么解你的呃倒霉运。”

    或许是心理作用,但佛珠确实令她比较安心了一点,小妹走了之后,她握着那串佛珠,终于进入了梦乡。

    她找到的工作是某百货公司化妆品专柜的小姐。每天十点出门,十一点钟回家。如果不是对面住着一个顶着作家光环的浑球,她的日子本来应该很快乐的,她一切烦恼的根源都是源自于这个男人。

    她搬进这栋大楼也已经一个多礼拜了,每天早上七点固定的噪音从来不曾稍停,而且准时得教人啧啧称奇。

    噪音通常持续一个小时,又在准时八点落幕。

    有一次,她实在气不过,开了音响,把音量转到最大,打算和他来个大对抗,得到的下场是抗议电话不断地涌入警卫室,逼得老伯打电话来警告她再不把音响关掉就要请她搬出去。

    真是差别待遇!

    她放的音乐就是噪音,他弹的钢琴却是天籁,这什么跟什么啊!这里的人都有病!

    一个礼拜,整整一个礼拜!可知道一个礼拜睡眠不足会换来什么下场?

    “天啊,元秀娟!”元晶晶一看到她就是一声惊呼。“你看看你这是什么样子?眼睛下面的黑眼圈都可以和大陆国宝相比了。”记得她上次来时,老姐还好好的,怎么一个礼拜不见,就成了熊猫的好姐妹了?

    元秀娟躺在沙发上,没好气地说:“如果你住的地方每天都有人七早八早地弹什么鬼钢琴,你也会和我一样。”

    元晶晶闻言皱眉。

    “又是对面那个男人?”

    元秀娟斜睨她一眼。

    “除了他还会有谁?”这男人简直是她命里的煞星!

    “又是装神闹鬼,又是制造噪音”元晶晶摇头。“看来他还更是对你恨之入骨,非除之而后快呢。”

    “弹钢琴是他每天早上的习惯。”她坐起身子。“而且据说是行之有年了,这里的每个人都习以为常。”

    “是吗?”元晶晶惊异得微睁双眼。“这可真是奇观。不过,别人可以忍受,不代表我们必须忍受,走!”她拉起老姐的手。“我们去找他评理!”

    元秀娟轻轻一甩,把她的手甩开。

    “评理要是有用,我也犯不着这么委曲求全了。”想起前几次被气得半死的教训,她摇摇头。“算了吧,别和猪讲道理,它们是听不懂人话的。”

    “你什么时候变得这么畏事了?”元晶晶再次捉起她的手,硬是把她拖出门。“讲理讲不通,就和他吵、和他闹,我就不信真拿他没办法!”

    “你讲不过他的啦。”她十分无奈地被硬拉出去。“我怕你会遭到和我一样的下场,被这个男人的毒舌气到血管爆裂。”

    也算是她怕了他,自从两次交锋都在他的毒舌之下惨败下阵来,她就只敢在家里暗暗诅咒他不得好死,而不敢再过去自讨苦吃。

    或许她就是败在太厚道、嘴没有人家贱,还有什么好争的?

    “才不会!”元晶晶按下电铃,自信满满地说:“不是我自夸,我这个人的情绪向来波澜不兴,想把我气死还得有一定的能耐。”

    谈话间,大门打开了。

    “有什么事吗?”

    她们两人同时转头,就见凌伟穿着一件白色的衬衫,只扣了两颗扣子,结实的胸肌若隐若现地呈现在她们眼前。

    不过元秀娟没有注意到他这撩人的景象,她注意到的是,一个礼拜不见,他的声音依然沙哑,显然是感冒未愈。

    她不禁在心里暗想:这家伙难道连生病要看医生都不懂吗?他的脑袋到底装的是什么东西啊?猪就是猪,连这么简单的道理也不会。

    凌伟一见到她,眉头马上皱了起来。

    “怎么还是你?”言下之意,好像她常常来“骚扰”他似的。

    她抬头恶狠狠地瞪他一眼,恶声恶气地说:“收起你的想象力!不是我想来找你,是我隔壁这位小姐!”

    去!不要脸的自大狂!

    他以为她很喜欢来这里被他“糟蹋”啊?见鬼了!她巴不得离他愈远愈好,最好能不见面就不见面,连想起也最好不必。

    该死的臭家伙!

    “请问,先生贵姓?”

    元晶晶站在一旁,堆上亲切的笑容,打算来个先礼后兵。就算是对付未开化的蛮荒民族,也不能一见面就提枪上阵,至少也要礼貌一番。

    这时,凌伟才注意到她。

    “你是?”

    他有些愣住了,因为眼前这个女孩笑起来的样子,像极了一个人一个他深爱的女子。

    “我叫元晶晶,是你新邻居的妹妹。”她大方地朝他伸出手,与他交握。“阁下大名是?”

    “凌伟。”

    他目不转睛地看着她,几乎无法移开目光。当他看到她朝他绽出的无邪笑颜,也不自觉地回了一个微笑。

    一旁的元秀娟看了,一双眼睛瞪得老大,几乎要把眼珠子给瞪出来了。

    如果不是亲眼看见,她还真不知道这张脸居然可以笑得这么迷人、这么亲切,简直就像是天使的化身!

    真是他妈的大白天又见鬼了!

    若说他的笑是礼尚往来,她刚搬来的那一天也曾经对他十分有礼地微笑问好,那时怎么不见他有所回报?

    现在一看见晶晶,就笑得光彩夺目,好不灿烂,这不是摆明了就是冲着她来的吗?

    她到底是什么地方招惹到他老兄了,他就独独看她一个人不顺眼?

    “喂!你——”

    她正想发作,元晶晶连忙捂住她的嘴,在她耳边低声地说:“别冲动,还不到时候。放心交给我,我一定会让他好看的。”

    她瞪着一双大眼,看着自己的小妹,又看向那个男人一脸迷人的笑,心不甘情不愿地点头。

    哼!好吧,就把他留给小妹去收拾,她就等着看他落荒而逃,俯首称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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