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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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这样的,凌先生。”元晶晶开始了第一个战术好言相劝。“听说您每天早上七点都习惯弹钢琴,是吗?”
凌伟点头。
“我一直习惯如此。”
“那能不能麻烦您改个时段呢?您这样让我们非常困扰,我姐姐已经有一个礼拜的时间没能好好睡上一觉了。”
凌伟闻言转头去看站在一旁铁青着一张脸的元秀娟,果然看见她挂着两个大黑轮,一脸严重睡眠不足的样子。
不过,看到她这副可怜的模样并没有让他的良心受到太大的苛责,如果元秀娟没看错的话,他的唇边甚至扬起一抹很难察觉、却又明显是幸灾乐祸的笑。
该死!他果然是故意的!
“我的工作时间非常固定,恐怕没有办法改变。”而这个明明很高兴自己达到目的的男人,居然还能用着一副很抱歉的语气说道:“不如这样吧,我有一个朋友是做仲介的,我请他再替令姐找个新房子”
靠!这家伙是不是有人格分裂啊?
她马上打断他的话,十分不客气地说:“我很喜欢这里,也没打算搬家。”意思是说,叫他识相点!
元晶晶暗地里扯了扯她的衣服,要她闭上嘴巴。
“我姐姐的意思是说,她已经签了合约,必须住满一年,没有办法搬家。”
“哦?”凌伟转头看她,眼底染上讥讽的笑,可是嘴上还是用着全然诚恳无辜的语气说道:“我愿意赔偿令姐的损失,不管是违约金或是这个月的房租,我愿意全额负担。”
元秀娟简直傻眼,不敢相信有人可以口是心非到这种地步,根本已经是演技纯熟、收放自如!若是有幸登上大银幕,这家伙必定可以抱回一座金马奖。
她马上毫不领情地反讥:
“不用!只要你别再弹那个什么鬼钢琴,就是对我最好的补偿方法了。”想在她的面前演好人,博取晶晶的好感?门都没有!
两人的视线相对,彼此眼里都写着清清楚楚的厌恶和不耐。若不是还有元晶晶在场,这两人早就开战了。
站在火线之外的元晶晶,眼看着气氛愈来愈僵,只能哭笑不得地站在原地。
如果说,他们之前几次的接触都是以这种方式进行和结束的话,她很能理解为什么事情会演变成如此地步。
这简直就像两只狗的地盘之争嘛!
为了避免现场气氛再恶化下去,她只好另辟新的话题。
“凌先生是从事什么工作?真的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吗?”
对于她的问题,没有人理会,两人依然用眼神对峙着,互相瞪视,没有人愿意先移开视线,因为谁也不想认输。
她扯动嘴角,边笑边摇头。
这情况愈来愈好笑了。
“凌先生?”她伸出手,阻断两人相接的眼神。“这事真的没有商量的余地吗?你从事什么工作?”两人心不甘情不愿地移开视线,但是彼此的眼神里都在预告着下一次的战火。这一次不分胜负,下次可就没这么容易了。
“我是作家。”他抬手梳过自己的头发。“我习惯晚上写稿,白天睡觉。早上七点弹钢琴,对我而言就像是安眠药,所以实在没有办法改变。”
“你是作家?”元晶晶的脸蓦地亮了起来。
她生平最崇拜的就是作家,任何一个会写点东西的人,哪怕只是一篇极短的文章,在她眼底看来就是知性的代表。
不知为何,看到这个情景,元秀娟突然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如果真如管理员老伯所说,他是一个畅销作者——并且是非常出名的那一种,晶晶很有可能看过他的书,甚至就是他的忠实读者
果然,这个念头才刚跃进她的脑中,她就已经听到元晶晶兴奋地问:“你刚刚说你叫什么名字?凌伟?真的是你吗?永恒这本书的作者?”
“别忘了你说过的话。”她小小声地在妹妹的耳边提醒,要她别忘了此行最大的目的。“你说过要好好帮我教训这个可恶的男人的。”
元秀娟的提醒并没有发挥多大的功用,因为在知道对面这个男人居然是她崇拜许久的偶像时,她的七魂六魄早就已经被勾走了,而且瞧她笑的咧!还说什么教训,她别反过来摇旗呐喊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这实在是让元秀娟大开眼界。
她就是不懂,到底那本书有什么天大的魔力,居然可以让一堆人疯狂着迷成这样?
难道说,这姓凌的家伙真有这么神?
单靠一本书就可以把所有人洗脑成他的忠诚信徒,就连她的亲妹妹都可以为了它,在这个节骨眼上来个阵前倒戈?
“元晶晶!”她终于受不了,忍不住在小妹的耳边大叫!“别忘了你来这里的目的!”
她这一叫,叫回了元晶晶的魂魄,可是却唤不回她早已投奔敌营的心。
“天啊!你真的是永恒的作者?”她的眼睛水亮亮的,满是崇拜的表情,只差没有亲吻他的手,宣誓忠诚。“我是你的忠实读者耶,你的每一本书、每一部作品,我统统有买,而且每一本都看了好几次!我可不可以请你帮我签个名?我的朋友知道了,一定会羡慕死的!”听得元秀娟差点跌倒在地,并且痛哭失声。
不用别人提醒,她也知道,这场仗是不用打了,简直可以说是兵败如山倒。
前阵大将临阵倒戈,趴在敌人脚下俯首称臣,她这个小喽 还有什么好挣扎的?
她摇摇头,转身打算弃甲而逃。
现在变成以一敌二,其中一个还是她的亲手足,不用开战就知道下场如何了。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白费口水,还倒不如早些呜金收兵,回家睡大头觉吧。
“元秀娟,你要去哪里?”见她转身就要走,元晶晶连忙拉住她。“我还没要到签名耶。”
她扬扬手,意兴阑珊地说:“你在这里和他慢慢聊吧,姐姐我要回去睡觉了,明天还要上班咧。”“姐,你怎么这样!”元晶晶对她的反应感到十分的不可思议。“你知道他是谁吗?他可是凌伟耶!”
“我知道,我知道。”她拂开小妹的手,讥诮地掀了掀唇。“大名如雷灌耳,真是久仰久仰,你们慢慢聊吧!”
语毕,她头也不回地走进屋子里,就连多待一分钟都怕脏了她的眼睛似。
元晶晶尴尬地站在原地,抱歉看着凌伟道:“您别介意,我姐姐她她平常不会这样子的”
凌伟微笑点头,似是十分体谅她的处境。
“我改天可以拿家里的书来请您签名吗?”她睁着企盼的眼看他。“这样会不会造成您的困扰?”“不会。”他摇头,露出亲切的笑容。
这个女孩子干干净净的,笑起来像“她”甜美又讨人喜欢。他一见到她就觉得,她像是邻家小妹一样,感觉非常地亲切。
女孩子嘛,就是应该像这样子,规规矩矩、温柔可人,才讨人喜欢。
“我很欢迎你来找我玩。”想了”想,他又笑着加上一句:“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叫我凌大哥吧。”
“你知道吗,他人真的很好耶,他还说我可以叫他凌大哥,以后也可以常常去找他玩”
自从由对面回来之后,元晶晶已经滔滔不绝地讲了一个多小时的“凌大哥”了,左一句凌大哥、右一句凌大哥,听得元秀娟愈来愈火,索性用棉被盖住头,把这些歌功颂德之声全阻绝于外。
“元秀娟,你这人真没礼貌耶,我在和你说话啊!”她从棉被里探出头。
“说完了没?说完了就回去,我要睡觉了,”
她根本就不想听见任何有关于对面那个家伙的种种,尤其还是这种只说好、不说坏的赞美!
对她来说,什么亲切啦、人很好啦,还有风趣幽默啦,这样的赞美词根本就不可能和对面的男人划上等号。
可是元晶晶偏偏用了她所能想到的各式各样的赞美词不停地赞美他,把他说得跟个圣人似的!
真是见鬼了!
他明明是她所见过最可恶、没品的恶质男人,怎么在妹妹的面前竟摇身一变为天使的化身?
他到底是有双重人格,还是精神分裂啊?
“你别这样嘛。”元晶晶坐到床上,一把掀开她身上的被子。“我想你们之间一定有什么误会啦,凌大哥不是你想的那种人。”
她闻言冷笑。
才一会儿工夫,居然已经从凌先生变成凌大哥了?这臭男人收买人心的功力倒是挺高的啊!
“误会?”她冷哼一声。“那绝不是误会!第一次或许是误会,可是两次、三次,那就叫做事实!”元晶晶不赞同地皱眉。
“你太武断了。”
“武断?”她几乎尖叫出来。“那是你没见识过他的毒舌!你知道他是怎么对我的吗?居然还批评我曼妙的身材,说我穿得太少,是在强暴别人的眼睛耶!”
没想到,她这悲惨的遭遇竟让小妹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喂喂喂——”她气忿地大叫:“你觉得很好笑吗?被说的不是你,你当然笑得出来。”
“老姐,不是我爱说你,但坦白说,你的穿衣风格真的是非常前卫。”即使不可否认,元秀娟的确有一副天怒人怨、无懈可击的好身材,可是那暴露的衣着,就算是同为女孩子,有时也不太能够接受。
“要怎么穿衣服是我家的事,而且我有本钱这样穿,用得着他来管?”说起这件事,元秀娟一把火又开始猛烧了起来。“再说,什么叫强暴别人的眼睛?我强暴他的眼睛了吗?”
她愈说愈气,手抡起拳头就往棉被狠狠一拳揍下去。
为了安抚姐姐的情绪,元晶晶赶忙岔开话题。
“两人初识,有一些误会也是稀松平常的事,等你和他相处久一点,就会发现他和你想象的有一段差距。”
“哦?”元秀娟冷冷挑眉。“你是说,我还把他想得太好了,是不是?”
元晶晶闻言苦笑,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看来这两人结怨很深,一时之间怕是很难化解。
“我问过大师了。”她站起身子,走到沙发上坐下,决定还是先跳过这个话题。“大师说你的霉运应该已经走到尽头了,现在正是鸿运当头的时候。”
“是吗?”元秀娟拉回被子,又躺了回去。“那为什么我还是这么倒霉?大师说的话一点也不准!”“你觉得自己很倒霉吗?”
“这样还不算倒霉吗?”她没好气地应声:“对面住了一个浑球,每天吵得我不能睡,还气得我差点心脏病发。如果这样不算倒霉,怎样才算?”
“你对凌大哥的偏见真的很深。”
“偏见?”她翻个身,冷冷一笑。“这不是偏见,以后你会看清他的真面目的,到时别怪我没警告过你。
“大师还说”元晶晶顿了一顿,想了一会儿才续说:“大师还说你最近红鸾星动,真命天子已经出现在你的面前,叫你好好把握。”
真命天子?
她闭上眼睛,努力地回想最近认识了哪些男人。
喔,上班的时候她是常常遇到向她要电话号码的男人啦。那些个男人有的是陪着太太,有的是陪着女朋友来买化妆品、保养品,却居然不知耻地趁他们的女伴不注意的时候,向她搭讪或是调情。
她当然没有给过他们,但是必要的应对还是有,毕竟出钱的可是他们呢!
当然,偶尔也会有一些单身男子,可是她秉持着敬业的精神,可也没怎么搭理过。
难道这些人中,竟有一个是她命中注定的伴侣吗?
或者,会是那个白白净净、带着一些腼腆笑容的经理呢?他最近是有些怪怪的,老拉着她说一些言不及义的事。
如果是他的话,那倒是不错,可以考虑看看。
思及此,她微微一笑。这么说来,明天开始她得对他更好一点,暗示他快点行动才行。
“瞧你笑的!”元晶晶随手抄起抱枕,轻轻丢向她。“你心里有谱了?和我想的是不是同一人?”她倏地睁开眼睛。
“你有人选?”她微微皱起双眉。“不对啊,那些人你又不认识。”
“哎!你还想不明白吗?”元晶晶的双眼亮了起来。“那个人就是凌大哥啊——”
她话才刚出口,元秀娟就拔尖了声音大叫:“闭嘴!”
天啊!饶了她吧!这绝对不会是真的,这种悲惨的事绝对不会发生,那种臭男人怎么可能是她的真命天子?
这太可怕了!简直是比恐怖电影还要恐怖的事。
元晶晶小小声地开口:“可是,这很有可能耶——”
“闭嘴!”
“你想想,你搬到这里来之后,大师才这么说——”
“闭嘴!”
“除了凌大哥,你也没认识其他男人”
“闭嘴!”元秀娟终于忍不住大叫出来。“谁说我没认识其他男人的?可有不少人追我呢!才不可能是那个臭家伙!”
“好好好。”元晶晶不想再和她争辩下去,反正时间会证明一切。“你认为是谁就是谁,不过命运的红线不会因此而改变的。”
“别说了”她呻吟出声。“你一定要这么吓我吗?我好累,我要睡觉了。”
像这么恐怖的事,还是不要去想的好,光是想到有这个可能性,她就已经觉得浑身发凉了。
“好吧,我不吵你了。”
元晶晶顺手开了灯,拿了车钥匙之后开门出去。
在等电梯的时候,她来回看看两边的门,再想到屋里各自的两个人,唇角不禁扬起了一抹愉快的笑意。
她的直觉向来很准的,她就快要有一个大作家当姐夫了!
对元秀娟来说,这世界上的人只有分为两种,一种是和她合的来的;一种是与她合不来的。
很明显的,对面的凌先生属于后者的一种。
如果可以的话,她只想紧闭门户,老死不和他往来,可是造化往往弄人,她的妹妹竟和这个她在这世上最讨厌、最讨厌的人成了朋友,还互称兄妹。
她总觉得在这件事上头,自己吃了一点亏。
如果晶晶叫他大哥,那她不就也连带地成了他的妹妹?平白无故的,他竟高了自己一截,怎么想都不是滋味。
自从上次相谈甚欢之后,晶晶和那个男人两人的感情可说是突飞猛进,现在已经不只是站在门口聊聊天而已了,有时晶晶还会在那男人的屋子里待上几个小时。
每次下班回家,她都撑着昏昏欲睡的眼皮听晶晶述说着她今天又和凌伟聊了什么、说了什么,一句又一句全是赞美,听得她耳朵都快长茧了。
也不知道到底她是和这个男人八字犯冲还是磁场不合,她横看竖看都只觉得他是一个讨厌至极、下流恶劣的坏胚,可是晶晶和他相处起来却是愉快得不得了;而他在小妹的面前表现得更是宛如新好男人,亲切体贴得无懈可击。
对于她们姐妹两人,他的态度分得可清楚的咧!
面对她时,是一副皮笑肉不笑,一看就是很欠扁的痞子样;可一个转身,一看见晶晶,却是和蔼可亲、斯文有礼的君子模样。
她就是想不通,到底她是得罪了他老兄什么地方,他要这样对她?
难道是她不够礼貌吗不可能啊,那天她明明表现得很亲切的;或者,是她在无意中冒犯了他可是那天他们根本说不到五句话啊!
那么,到底是为了什么?
这个问题整整困扰了她一个星期,不管她再怎么努力回想,她还是想不出有任何得罪他的地方。最后她只好下了一个简单的结论——
反正他就是看她不顺眼。
这种情形其实是存在的,有时候人就也说不上来为什么特别讨厌一个人,可是就是看那个人特别的不爽,只要一看见他的出现,心里就会不自禁地产生憎恶感。
下了这个结论之后,她的心情没有变好,反而变得更差。
毕竟这世上没有几个人可以对别人的厌恶处之泰然即使对方是你所讨厌的人也一样。
“什么嘛,我才不稀罕。”她喃喃地说:“他看我不顺眼,我还看他很讨厌咧!”然而,即使如此安慰自己,她还是无法挥去心中那种受到侮辱的感觉。
想她元秀娟生得虽然不是倾城倾国、沉鱼落雁之貌,但若被称呼为美女,倒也是当之无愧,每个男人见了她莫不礼让三分、殷勤有加的,然而他却对她的美貌视若无睹,还把她曼妙的身材说得好像是市场卖的肥猪肉。
真该死!
最好他不要落入她的手里,否则她绝对要叫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这个念头刚问过,她看了看手表,早上七点钟,钢琴声又准时地响起了。今天他弹的是一首轻快的曲子,显见心情不错。
是啊,他当然心情不错了。她在心里酸溜溜地想。住在这种全部的人都把他当神一样侍奉的大楼,他当然是如鱼得水,快乐得不得了。
只要一想起他现在也许满脸含笑地弹着钢琴,就让元秀娟心里不爽的泡泡愈冒愈多愈冒愈多
“该死!”她一手扯过被子,紧紧地蒙住头。“姓凌的死家伙!你给我记住!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报这个仇,而且是加倍!”
有句俗话说的好:有仇不报,非君子。
虽然也有另外一句话说,君子报仇,三年不晚。但对元秀娟而言,如果要报仇的话,当然是愈快愈好;时间拖得久了,那痛快的感觉也就没有那么强烈了。
她走出门,瞪着对面紧闭的大门,再看向外头排列整齐的各式男鞋。方才魔音传脑的痛苦仍然记忆犹新,情绪也仍然还在爆发边缘。此时此刻,任何有关于那个男人的东西都足以让她火冒三丈。
真的、真的、真的很想把他的东西砸烂啊她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这不太正派的想法。
不管怎么说,我们都不应该自贬格调去和这种人一般见识。如果有任何不满,大可以正面交锋,私下破坏这种事太小人了
她抬头左顾右盼,确定没有人看见之后,马上一个箭步冲上前,横腿一扫,把那一排鞋子往旁边扫去,再狠狠踩个几下。
终究,她还是向心中的小恶魔投降了。
为了让自己的良心好过一点,她喃喃安慰自己:“这是他应得的,我只不过是替天行道而已。”
她又狠狠地踩了其中看来最贵的那一双球鞋,接着心满意足地笑了。
发泄过后,确定四下无人,她连忙火速逃离作案现场。
带着报复过后的好心情,她哼着歌去上班,一整天里心情好得不得了,直到下班回家,唇边的笑意始终拂不去。
“元小姐。”老伯一见到她,忙叫她过去,从抽屉里拿出一个黑色皮夹递给她。“这是凌先生的皮夹。上回他到附近的餐馆吃饭的时候,遗落在那边忘了拿的。麻烦你上去时,顺道拿给他。”
她一听是凌伟的东西,马上回绝。
“这种东西你还是交给他本人比较保险,而且我和他不是很熟。”这是比较客气的说法,事实上他们根本是水火不容。
要她去看他的脸色?免了吧!
“只要把皮夹拿给他就好了。”或许是没有料到会遭受她的拒绝,老伯的表情有点为难。“凌先生平常难得出门一趟,我很少遇见他,而且这皮夹里有对他而言非常重要的东西反正你就住在对面,就帮老伯一个举手之劳,好不好?”
好不好?当然是不好!
她又不是疯了,早上才刚踩烂他的鞋,晚上就自已送上门去让他兴师问罪?
他当然知道是她做的。放眼此地,敢这样对待他凌大作家的,恐怕也只有她一个人了。
但是,不管她的心里有多么多么地不愿意,又有多想拒绝这个请托,只要一看见老伯恳求的眼神,就全数化为了乌有。
她真恨自己这种无法拒绝别人的个性啊“好。”她听见自已用着非常“热心助人”的语气说道:“反正是顺便嘛,呵呵”好想哭啊走出电梯,确定凌伟不在外头之后,她连忙掏出钥匙开门。她想过了,只要把皮夹拿给晶晶就好了,她大可不必亲自拿给他。
话先说在前头,她可不是心虚,只是下意识地厌恶排斥而已。明明知道一见面他肯定不会给自己好脸色看,她没有道理自讨苦吃。
“你回来了啊!”她的钥匙才刚插进去,门就被大力推开,害她吓了一跳,连忙往后跳开,手中的皮夹也掉落地上。
她惊魂未定地瞪着自己的小妹。
“你要开门也先出个声好不好,差点撞到我耶。”
元晶晶一脸无辜。
“我有出声啊”她没好气地白了小妹一眼,俯身捡起地上的皮夹。然而手伸到一半,却僵在半空中。
敞开的皮夹里放着一张女人的相片,但那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女子看来怎么有些面熟?
她抬头望向站在一旁的妹妹,再低头看向相片中的女人。虽然她们两个人长得不像,可是笑起来的样子却有几分相似。
这就是差别待遇的主因吗
“是这样的,凌先生。”元晶晶开始了第一个战术好言相劝。“听说您每天早上七点都习惯弹钢琴,是吗?”
凌伟点头。
“我一直习惯如此。”
“那能不能麻烦您改个时段呢?您这样让我们非常困扰,我姐姐已经有一个礼拜的时间没能好好睡上一觉了。”
凌伟闻言转头去看站在一旁铁青着一张脸的元秀娟,果然看见她挂着两个大黑轮,一脸严重睡眠不足的样子。
不过,看到她这副可怜的模样并没有让他的良心受到太大的苛责,如果元秀娟没看错的话,他的唇边甚至扬起一抹很难察觉、却又明显是幸灾乐祸的笑。
该死!他果然是故意的!
“我的工作时间非常固定,恐怕没有办法改变。”而这个明明很高兴自己达到目的的男人,居然还能用着一副很抱歉的语气说道:“不如这样吧,我有一个朋友是做仲介的,我请他再替令姐找个新房子”
靠!这家伙是不是有人格分裂啊?
她马上打断他的话,十分不客气地说:“我很喜欢这里,也没打算搬家。”意思是说,叫他识相点!
元晶晶暗地里扯了扯她的衣服,要她闭上嘴巴。
“我姐姐的意思是说,她已经签了合约,必须住满一年,没有办法搬家。”
“哦?”凌伟转头看她,眼底染上讥讽的笑,可是嘴上还是用着全然诚恳无辜的语气说道:“我愿意赔偿令姐的损失,不管是违约金或是这个月的房租,我愿意全额负担。”
元秀娟简直傻眼,不敢相信有人可以口是心非到这种地步,根本已经是演技纯熟、收放自如!若是有幸登上大银幕,这家伙必定可以抱回一座金马奖。
她马上毫不领情地反讥:
“不用!只要你别再弹那个什么鬼钢琴,就是对我最好的补偿方法了。”想在她的面前演好人,博取晶晶的好感?门都没有!
两人的视线相对,彼此眼里都写着清清楚楚的厌恶和不耐。若不是还有元晶晶在场,这两人早就开战了。
站在火线之外的元晶晶,眼看着气氛愈来愈僵,只能哭笑不得地站在原地。
如果说,他们之前几次的接触都是以这种方式进行和结束的话,她很能理解为什么事情会演变成如此地步。
这简直就像两只狗的地盘之争嘛!
为了避免现场气氛再恶化下去,她只好另辟新的话题。
“凌先生是从事什么工作?真的一点商量的余地都没有吗?”
对于她的问题,没有人理会,两人依然用眼神对峙着,互相瞪视,没有人愿意先移开视线,因为谁也不想认输。
她扯动嘴角,边笑边摇头。
这情况愈来愈好笑了。
“凌先生?”她伸出手,阻断两人相接的眼神。“这事真的没有商量的余地吗?你从事什么工作?”两人心不甘情不愿地移开视线,但是彼此的眼神里都在预告着下一次的战火。这一次不分胜负,下次可就没这么容易了。
“我是作家。”他抬手梳过自己的头发。“我习惯晚上写稿,白天睡觉。早上七点弹钢琴,对我而言就像是安眠药,所以实在没有办法改变。”
“你是作家?”元晶晶的脸蓦地亮了起来。
她生平最崇拜的就是作家,任何一个会写点东西的人,哪怕只是一篇极短的文章,在她眼底看来就是知性的代表。
不知为何,看到这个情景,元秀娟突然有一种不太好的预感。
如果真如管理员老伯所说,他是一个畅销作者——并且是非常出名的那一种,晶晶很有可能看过他的书,甚至就是他的忠实读者
果然,这个念头才刚跃进她的脑中,她就已经听到元晶晶兴奋地问:“你刚刚说你叫什么名字?凌伟?真的是你吗?永恒这本书的作者?”
“别忘了你说过的话。”她小小声地在妹妹的耳边提醒,要她别忘了此行最大的目的。“你说过要好好帮我教训这个可恶的男人的。”
元秀娟的提醒并没有发挥多大的功用,因为在知道对面这个男人居然是她崇拜许久的偶像时,她的七魂六魄早就已经被勾走了,而且瞧她笑的咧!还说什么教训,她别反过来摇旗呐喊已经算是不错的了。
这实在是让元秀娟大开眼界。
她就是不懂,到底那本书有什么天大的魔力,居然可以让一堆人疯狂着迷成这样?
难道说,这姓凌的家伙真有这么神?
单靠一本书就可以把所有人洗脑成他的忠诚信徒,就连她的亲妹妹都可以为了它,在这个节骨眼上来个阵前倒戈?
“元晶晶!”她终于受不了,忍不住在小妹的耳边大叫!“别忘了你来这里的目的!”
她这一叫,叫回了元晶晶的魂魄,可是却唤不回她早已投奔敌营的心。
“天啊!你真的是永恒的作者?”她的眼睛水亮亮的,满是崇拜的表情,只差没有亲吻他的手,宣誓忠诚。“我是你的忠实读者耶,你的每一本书、每一部作品,我统统有买,而且每一本都看了好几次!我可不可以请你帮我签个名?我的朋友知道了,一定会羡慕死的!”听得元秀娟差点跌倒在地,并且痛哭失声。
不用别人提醒,她也知道,这场仗是不用打了,简直可以说是兵败如山倒。
前阵大将临阵倒戈,趴在敌人脚下俯首称臣,她这个小喽 还有什么好挣扎的?
她摇摇头,转身打算弃甲而逃。
现在变成以一敌二,其中一个还是她的亲手足,不用开战就知道下场如何了。与其在这里浪费时间、白费口水,还倒不如早些呜金收兵,回家睡大头觉吧。
“元秀娟,你要去哪里?”见她转身就要走,元晶晶连忙拉住她。“我还没要到签名耶。”
她扬扬手,意兴阑珊地说:“你在这里和他慢慢聊吧,姐姐我要回去睡觉了,明天还要上班咧。”“姐,你怎么这样!”元晶晶对她的反应感到十分的不可思议。“你知道他是谁吗?他可是凌伟耶!”
“我知道,我知道。”她拂开小妹的手,讥诮地掀了掀唇。“大名如雷灌耳,真是久仰久仰,你们慢慢聊吧!”
语毕,她头也不回地走进屋子里,就连多待一分钟都怕脏了她的眼睛似。
元晶晶尴尬地站在原地,抱歉看着凌伟道:“您别介意,我姐姐她她平常不会这样子的”
凌伟微笑点头,似是十分体谅她的处境。
“我改天可以拿家里的书来请您签名吗?”她睁着企盼的眼看他。“这样会不会造成您的困扰?”“不会。”他摇头,露出亲切的笑容。
这个女孩子干干净净的,笑起来像“她”甜美又讨人喜欢。他一见到她就觉得,她像是邻家小妹一样,感觉非常地亲切。
女孩子嘛,就是应该像这样子,规规矩矩、温柔可人,才讨人喜欢。
“我很欢迎你来找我玩。”想了”想,他又笑着加上一句:“如果你不介意的话,就叫我凌大哥吧。”
“你知道吗,他人真的很好耶,他还说我可以叫他凌大哥,以后也可以常常去找他玩”
自从由对面回来之后,元晶晶已经滔滔不绝地讲了一个多小时的“凌大哥”了,左一句凌大哥、右一句凌大哥,听得元秀娟愈来愈火,索性用棉被盖住头,把这些歌功颂德之声全阻绝于外。
“元秀娟,你这人真没礼貌耶,我在和你说话啊!”她从棉被里探出头。
“说完了没?说完了就回去,我要睡觉了,”
她根本就不想听见任何有关于对面那个家伙的种种,尤其还是这种只说好、不说坏的赞美!
对她来说,什么亲切啦、人很好啦,还有风趣幽默啦,这样的赞美词根本就不可能和对面的男人划上等号。
可是元晶晶偏偏用了她所能想到的各式各样的赞美词不停地赞美他,把他说得跟个圣人似的!
真是见鬼了!
他明明是她所见过最可恶、没品的恶质男人,怎么在妹妹的面前竟摇身一变为天使的化身?
他到底是有双重人格,还是精神分裂啊?
“你别这样嘛。”元晶晶坐到床上,一把掀开她身上的被子。“我想你们之间一定有什么误会啦,凌大哥不是你想的那种人。”
她闻言冷笑。
才一会儿工夫,居然已经从凌先生变成凌大哥了?这臭男人收买人心的功力倒是挺高的啊!
“误会?”她冷哼一声。“那绝不是误会!第一次或许是误会,可是两次、三次,那就叫做事实!”元晶晶不赞同地皱眉。
“你太武断了。”
“武断?”她几乎尖叫出来。“那是你没见识过他的毒舌!你知道他是怎么对我的吗?居然还批评我曼妙的身材,说我穿得太少,是在强暴别人的眼睛耶!”
没想到,她这悲惨的遭遇竟让小妹噗哧一声笑了出来。
“喂喂喂——”她气忿地大叫:“你觉得很好笑吗?被说的不是你,你当然笑得出来。”
“老姐,不是我爱说你,但坦白说,你的穿衣风格真的是非常前卫。”即使不可否认,元秀娟的确有一副天怒人怨、无懈可击的好身材,可是那暴露的衣着,就算是同为女孩子,有时也不太能够接受。
“要怎么穿衣服是我家的事,而且我有本钱这样穿,用得着他来管?”说起这件事,元秀娟一把火又开始猛烧了起来。“再说,什么叫强暴别人的眼睛?我强暴他的眼睛了吗?”
她愈说愈气,手抡起拳头就往棉被狠狠一拳揍下去。
为了安抚姐姐的情绪,元晶晶赶忙岔开话题。
“两人初识,有一些误会也是稀松平常的事,等你和他相处久一点,就会发现他和你想象的有一段差距。”
“哦?”元秀娟冷冷挑眉。“你是说,我还把他想得太好了,是不是?”
元晶晶闻言苦笑,在心里叹了一口气。看来这两人结怨很深,一时之间怕是很难化解。
“我问过大师了。”她站起身子,走到沙发上坐下,决定还是先跳过这个话题。“大师说你的霉运应该已经走到尽头了,现在正是鸿运当头的时候。”
“是吗?”元秀娟拉回被子,又躺了回去。“那为什么我还是这么倒霉?大师说的话一点也不准!”“你觉得自己很倒霉吗?”
“这样还不算倒霉吗?”她没好气地应声:“对面住了一个浑球,每天吵得我不能睡,还气得我差点心脏病发。如果这样不算倒霉,怎样才算?”
“你对凌大哥的偏见真的很深。”
“偏见?”她翻个身,冷冷一笑。“这不是偏见,以后你会看清他的真面目的,到时别怪我没警告过你。
“大师还说”元晶晶顿了一顿,想了一会儿才续说:“大师还说你最近红鸾星动,真命天子已经出现在你的面前,叫你好好把握。”
真命天子?
她闭上眼睛,努力地回想最近认识了哪些男人。
喔,上班的时候她是常常遇到向她要电话号码的男人啦。那些个男人有的是陪着太太,有的是陪着女朋友来买化妆品、保养品,却居然不知耻地趁他们的女伴不注意的时候,向她搭讪或是调情。
她当然没有给过他们,但是必要的应对还是有,毕竟出钱的可是他们呢!
当然,偶尔也会有一些单身男子,可是她秉持着敬业的精神,可也没怎么搭理过。
难道这些人中,竟有一个是她命中注定的伴侣吗?
或者,会是那个白白净净、带着一些腼腆笑容的经理呢?他最近是有些怪怪的,老拉着她说一些言不及义的事。
如果是他的话,那倒是不错,可以考虑看看。
思及此,她微微一笑。这么说来,明天开始她得对他更好一点,暗示他快点行动才行。
“瞧你笑的!”元晶晶随手抄起抱枕,轻轻丢向她。“你心里有谱了?和我想的是不是同一人?”她倏地睁开眼睛。
“你有人选?”她微微皱起双眉。“不对啊,那些人你又不认识。”
“哎!你还想不明白吗?”元晶晶的双眼亮了起来。“那个人就是凌大哥啊——”
她话才刚出口,元秀娟就拔尖了声音大叫:“闭嘴!”
天啊!饶了她吧!这绝对不会是真的,这种悲惨的事绝对不会发生,那种臭男人怎么可能是她的真命天子?
这太可怕了!简直是比恐怖电影还要恐怖的事。
元晶晶小小声地开口:“可是,这很有可能耶——”
“闭嘴!”
“你想想,你搬到这里来之后,大师才这么说——”
“闭嘴!”
“除了凌大哥,你也没认识其他男人”
“闭嘴!”元秀娟终于忍不住大叫出来。“谁说我没认识其他男人的?可有不少人追我呢!才不可能是那个臭家伙!”
“好好好。”元晶晶不想再和她争辩下去,反正时间会证明一切。“你认为是谁就是谁,不过命运的红线不会因此而改变的。”
“别说了”她呻吟出声。“你一定要这么吓我吗?我好累,我要睡觉了。”
像这么恐怖的事,还是不要去想的好,光是想到有这个可能性,她就已经觉得浑身发凉了。
“好吧,我不吵你了。”
元晶晶顺手开了灯,拿了车钥匙之后开门出去。
在等电梯的时候,她来回看看两边的门,再想到屋里各自的两个人,唇角不禁扬起了一抹愉快的笑意。
她的直觉向来很准的,她就快要有一个大作家当姐夫了!
对元秀娟来说,这世界上的人只有分为两种,一种是和她合的来的;一种是与她合不来的。
很明显的,对面的凌先生属于后者的一种。
如果可以的话,她只想紧闭门户,老死不和他往来,可是造化往往弄人,她的妹妹竟和这个她在这世上最讨厌、最讨厌的人成了朋友,还互称兄妹。
她总觉得在这件事上头,自己吃了一点亏。
如果晶晶叫他大哥,那她不就也连带地成了他的妹妹?平白无故的,他竟高了自己一截,怎么想都不是滋味。
自从上次相谈甚欢之后,晶晶和那个男人两人的感情可说是突飞猛进,现在已经不只是站在门口聊聊天而已了,有时晶晶还会在那男人的屋子里待上几个小时。
每次下班回家,她都撑着昏昏欲睡的眼皮听晶晶述说着她今天又和凌伟聊了什么、说了什么,一句又一句全是赞美,听得她耳朵都快长茧了。
也不知道到底她是和这个男人八字犯冲还是磁场不合,她横看竖看都只觉得他是一个讨厌至极、下流恶劣的坏胚,可是晶晶和他相处起来却是愉快得不得了;而他在小妹的面前表现得更是宛如新好男人,亲切体贴得无懈可击。
对于她们姐妹两人,他的态度分得可清楚的咧!
面对她时,是一副皮笑肉不笑,一看就是很欠扁的痞子样;可一个转身,一看见晶晶,却是和蔼可亲、斯文有礼的君子模样。
她就是想不通,到底她是得罪了他老兄什么地方,他要这样对她?
难道是她不够礼貌吗不可能啊,那天她明明表现得很亲切的;或者,是她在无意中冒犯了他可是那天他们根本说不到五句话啊!
那么,到底是为了什么?
这个问题整整困扰了她一个星期,不管她再怎么努力回想,她还是想不出有任何得罪他的地方。最后她只好下了一个简单的结论——
反正他就是看她不顺眼。
这种情形其实是存在的,有时候人就也说不上来为什么特别讨厌一个人,可是就是看那个人特别的不爽,只要一看见他的出现,心里就会不自禁地产生憎恶感。
下了这个结论之后,她的心情没有变好,反而变得更差。
毕竟这世上没有几个人可以对别人的厌恶处之泰然即使对方是你所讨厌的人也一样。
“什么嘛,我才不稀罕。”她喃喃地说:“他看我不顺眼,我还看他很讨厌咧!”然而,即使如此安慰自己,她还是无法挥去心中那种受到侮辱的感觉。
想她元秀娟生得虽然不是倾城倾国、沉鱼落雁之貌,但若被称呼为美女,倒也是当之无愧,每个男人见了她莫不礼让三分、殷勤有加的,然而他却对她的美貌视若无睹,还把她曼妙的身材说得好像是市场卖的肥猪肉。
真该死!
最好他不要落入她的手里,否则她绝对要叫他求生不能、求死不得!
这个念头刚问过,她看了看手表,早上七点钟,钢琴声又准时地响起了。今天他弹的是一首轻快的曲子,显见心情不错。
是啊,他当然心情不错了。她在心里酸溜溜地想。住在这种全部的人都把他当神一样侍奉的大楼,他当然是如鱼得水,快乐得不得了。
只要一想起他现在也许满脸含笑地弹着钢琴,就让元秀娟心里不爽的泡泡愈冒愈多愈冒愈多
“该死!”她一手扯过被子,紧紧地蒙住头。“姓凌的死家伙!你给我记住!总有一天我一定会报这个仇,而且是加倍!”
有句俗话说的好:有仇不报,非君子。
虽然也有另外一句话说,君子报仇,三年不晚。但对元秀娟而言,如果要报仇的话,当然是愈快愈好;时间拖得久了,那痛快的感觉也就没有那么强烈了。
她走出门,瞪着对面紧闭的大门,再看向外头排列整齐的各式男鞋。方才魔音传脑的痛苦仍然记忆犹新,情绪也仍然还在爆发边缘。此时此刻,任何有关于那个男人的东西都足以让她火冒三丈。
真的、真的、真的很想把他的东西砸烂啊她深吸一口气,压下心中这不太正派的想法。
不管怎么说,我们都不应该自贬格调去和这种人一般见识。如果有任何不满,大可以正面交锋,私下破坏这种事太小人了
她抬头左顾右盼,确定没有人看见之后,马上一个箭步冲上前,横腿一扫,把那一排鞋子往旁边扫去,再狠狠踩个几下。
终究,她还是向心中的小恶魔投降了。
为了让自己的良心好过一点,她喃喃安慰自己:“这是他应得的,我只不过是替天行道而已。”
她又狠狠地踩了其中看来最贵的那一双球鞋,接着心满意足地笑了。
发泄过后,确定四下无人,她连忙火速逃离作案现场。
带着报复过后的好心情,她哼着歌去上班,一整天里心情好得不得了,直到下班回家,唇边的笑意始终拂不去。
“元小姐。”老伯一见到她,忙叫她过去,从抽屉里拿出一个黑色皮夹递给她。“这是凌先生的皮夹。上回他到附近的餐馆吃饭的时候,遗落在那边忘了拿的。麻烦你上去时,顺道拿给他。”
她一听是凌伟的东西,马上回绝。
“这种东西你还是交给他本人比较保险,而且我和他不是很熟。”这是比较客气的说法,事实上他们根本是水火不容。
要她去看他的脸色?免了吧!
“只要把皮夹拿给他就好了。”或许是没有料到会遭受她的拒绝,老伯的表情有点为难。“凌先生平常难得出门一趟,我很少遇见他,而且这皮夹里有对他而言非常重要的东西反正你就住在对面,就帮老伯一个举手之劳,好不好?”
好不好?当然是不好!
她又不是疯了,早上才刚踩烂他的鞋,晚上就自已送上门去让他兴师问罪?
他当然知道是她做的。放眼此地,敢这样对待他凌大作家的,恐怕也只有她一个人了。
但是,不管她的心里有多么多么地不愿意,又有多想拒绝这个请托,只要一看见老伯恳求的眼神,就全数化为了乌有。
她真恨自己这种无法拒绝别人的个性啊“好。”她听见自已用着非常“热心助人”的语气说道:“反正是顺便嘛,呵呵”好想哭啊走出电梯,确定凌伟不在外头之后,她连忙掏出钥匙开门。她想过了,只要把皮夹拿给晶晶就好了,她大可不必亲自拿给他。
话先说在前头,她可不是心虚,只是下意识地厌恶排斥而已。明明知道一见面他肯定不会给自己好脸色看,她没有道理自讨苦吃。
“你回来了啊!”她的钥匙才刚插进去,门就被大力推开,害她吓了一跳,连忙往后跳开,手中的皮夹也掉落地上。
她惊魂未定地瞪着自己的小妹。
“你要开门也先出个声好不好,差点撞到我耶。”
元晶晶一脸无辜。
“我有出声啊”她没好气地白了小妹一眼,俯身捡起地上的皮夹。然而手伸到一半,却僵在半空中。
敞开的皮夹里放着一张女人的相片,但那不是重点,重点是——这女子看来怎么有些面熟?
她抬头望向站在一旁的妹妹,再低头看向相片中的女人。虽然她们两个人长得不像,可是笑起来的样子却有几分相似。
这就是差别待遇的主因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