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四章携美游燕京万字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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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携美游燕京
在瑞王府里面,楚逸风,南惊天,白羽鹤,胭脂雪,瑞公主几人正在盛宴当中。尤其是楚逸风和白羽鹤,都是擅饮之人。常在军旅,酒能壮胆,博人豪情。而白羽鹤,流连花间,遍访美女,自然是诗酒迎风歌,日月袖中来。
再者,今日楚逸风刚从牢狱里面出来,值得庆贺,几人兴致都很高。王府里一片欢歌笑语,杯酒推换,歌舞连连。在一贯有些清冷的王府里,难得有今日如此欢盛热闹的气势。
胭脂雪和瑞公主不胜酒力,早早退场,似乎青鸾兴致很高,奈何未曾常常饮酒,应该是没有机会吧。红彤彤的脸蛋,如绯云在飘动。举止憨娇,对酒直爽。
“你家小公主,以后绝对是个小酒仙,我都快顶不住了。”南惊天爽朗的笑着。
“虽然今天没有什么诗酒助兴,但有兄弟在,有美女在,这比什么追求都畅快,也值得。”白羽鹤今朝也喝得极为畅怀,微微醉态,更显得他飘飘如月的风流公子本态。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最后只留楚逸风三个男人,在月下对饮,一坛坛美酒灌下来,一切的烦恼和蹉跎,都待明日来收复吧。
楚逸风又想起了,和林飞宇白羽鹤三人在北漠关喝酒的事。现在狼人侵犯。希望他没事,不过这样也好,他本就将才,有了战事,才是显现出他大将风范的时刻。有了枫无涯前去,北漠关应该能守住。
北漠关,东海城,南面的襄阳城,乃是大燕国的三个关口。只有防守好这三个关卡,大燕才能固若金汤,天下太平。
不过按照战皇的口气,天下,即将是乱世烽烟,战乱将起,何来太平之说。
“切莫管他,待今晚与兄弟们同醉,明朝,在提剑,跨马,上战场。”
三人直直喝道大半夜,才迷迷糊糊的回到房间里。楚逸风倒头大睡,他早已熟悉这间屋子,这床铺。
翌日,楚逸风依旧起得很早,到后山竹林里面练功。功夫天天练,刀不魔要生锈,这些好习惯楚逸风早就养成了。时时刻刻都在用纯阳真火锤炼身体,他还试着用纯阳真火来锤炼一下极兵天刃,没想到效果极好。
拔出极兵天刃,极为灿烂的光辉闪烁而出。一把辉煌的兵刃,象征着一个人,一个士兵,将军,辉煌的战绩。
“小火鸟,你敢不敢试试这东西?”
楚逸风把镇魂印托在手里面,一方古朴无华的大印,雕琢自然,神秘的纹路,浑然天成。这样深奥的纹路,楚逸风从未看懂过。
“不知道,我不敢,我什么也没见过好不,别拿这些烦心事来问我。你赶快去寻找纯阳真火来喂我。嘎嘎。”从九龙鼎中传递出一声声极不满意的声音。
“哈哈,原来是个神秘都不懂过得白痴。呼呼。”这个声音,更让楚逸风下巴都要掉下来,来自楚逸风心房处的封神碑之中。
“哼,我早就知道你躲在石碑里面了,有本事你出来呀!看我不把你烤熟了。”
“哟呵,我就躲在石碑里面怎么啦。你不也整天都躲在药鼎里面么?小心哪天被人煮了吃了。”
两个连楚逸风都不知道不明白的东西,在那叽叽喳喳的呼啸不停。楚逸风直接无语了,快速的回到王府下面,大家都在等着他了。两个声音像是小蜜蜂一样,叽叽喳喳的在那喧嚣。
“楚大哥,十日之后,我父王说了带你去见皇帝,叫你好好在这休息。好啦,现在你就陪我们去逛街吧!”
楚逸风才洗手进来,青鸾像小精灵一般跑过来,挽着楚逸风的手臂,极为亲昵。
“逛街是什么?”
“真是白痴,你干脆叫笨鸟吧。哈哈。连逛街是什么都不知道。”
两个小家伙又在那叽叽喳喳的吵闹,吵得楚逸风大是头疼。
“现在满城都知道,皇帝陛下把你召出来了,你是燕京所有年轻修士的希望啊。没人真正的敢对你动手动脚,至少,四门三宫的少主人物,绝不敢正面和你相对。你大可放心在外,陪我妹妹出去走走。”
瑞公主充满自信,她一心随着他父王,在燕国政权事业上孜孜不倦。父王也为整个燕国的大事操劳,而母后,生下她妹妹青鸾,不久后,便病死了。所以青鸾才醉心学医。对于家中的这个小公主,她是想好好关爱呵护,也有心无力。
想要接近青鸾的贵族世家子弟,多如牛毛。但他们的目的,她都很清楚。倒是楚逸风这个人,对于权势,丝毫没有兴趣,他不想靠着瑞亲王这个大树,向着巅峰爬上去。再者,楚逸风一些列的人品办事,他父王给予肯定。想必不会看错人的。
楚逸风倒是无所谓,反正闲来无事,自从来到燕京这么久了,天天神经绷得紧紧的。像个杀人犯一样,害怕自己以前杀皇子侯爷的事情泄漏了,被追杀。现在这些事情都公诸于众,杀了就杀了。有本事来报仇,就来吧,既然皇帝都开口,要自己对战楚国使者,有了这个身份,四门三宫的势力就算在能只手遮天,也不敢在大街上公然围杀自己。
至于玩阴的,那太好了,玩阴的就和很符合我胃口了。不过还得向瑞公主提个条件,趁现在自己身价还很高,赶紧使用。
“瑞公主,既然我的身份,都公诸于众了,那仙狱里面关押的邪灵子,是我师父,你可有办法让他出来?”楚逸风很直白的开出条件。
胭脂雪也走过来,听听瑞公主的想法。
“好,这事情,可以办到,不过,只能让你们见上一面。”
“好说,只要见上一面,就成了。”楚逸风一拍手,没想到自己和胭脂雪,处心积虑,生死大战都功亏一篑的事,在瑞公主手里,不过是喝一杯茶那么简单了。
权势,可以帮助一个人,也可以颠覆一个人。
是人,都逃不出这个铁的定律。
“走了,走了,要买好多东西!”现在最为开心的,莫过于青鸾了。就连去狩猎牧场,他都开心得像个小鸟,现在更别提是热闹繁华的燕京城了。
“青鸾妹妹,你买好多东西,你什么都不缺,拿来做什么?”楚逸风非常不懂,女生什么都不缺,还想买,这是秉性还是病?连青鸾这样的十三四岁的小丫头,都对购物有种天生的冲动。
“嗯,买东海珍珠,送给胭脂姐姐,她永远都像珍珠一样美丽;买一块上好的蓝田玉,送给白大哥,她像玉佩一样,飘逸温润,亲和近人;买一顶海国蛟龙冠给南大哥,像他那样,英武挺拔,峥嵘毕露。”
众人听到,青鸾这么说,都心里赞叹。一个个都赞叹他非常乖。一个侯门深四海的皇族里,竟然出了如此善解人意,毫无心机的小姑娘,怎不叫众人喜欢。
“你难得出来逛燕京,怎么没有你自己想要买的?”胭脂雪走近她,充满关爱的疑问。
“我不缺什么,我也不知道我要什么,只是想单纯的出去走走。”青鸾一脸真纯,瞪着大大的眼睛,望着一个个盯着他的人。
“好,姐姐带你吃好吃的,叫后面的几位少爷付钱,他们现在最不缺的,就是付钱。不然他们的虚荣心得不到满足,我们就有罪了。”胭脂雪拉着青鸾,先前走去。
“怎么没有我的东西,你们都有,这不公平啊!”楚逸风嚷嚷着。
“公平啊,楚逸风你小子还要公平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天晚上和妖妖做了什么,是不是要我抖出来啊。”白羽鹤摇晃着折扇,在楚逸风面前要挟着。
“我说你小子,怎么越来越邪气十足了,原来你和不死门的妖女混在一起啦。连我的老底你都揭,你还算兄弟么?”楚逸风真想张开大手掌给拍下去。
“哦,原来楚兄弟才是桃花运最好的人,原来如此。看来是真不公平啊。”南惊天也趁机添油加醋。
“喂,你们后面的快一点呀,什么公平不公平的啊。”前面胭脂雪急忙的催促,后面几人立马打住,男人之间的风流韵事,有女人在的时候,就会很知趣的打住。
特别是有心仪的女子,做兄弟,就要成人之美,岂能破坏。
繁华的燕京,人稀嚷嚷,车马粼粼。楚逸风他们这几个人,直接把其他公子王孙,权臣贵胄部比下去了。
一个瑞王府的小公主,无论地位还算外貌,都是无可比较的。而胭脂雪,其中美丽风情,连白羽鹤都要赞叹不已。那尘世间的智慧,美丽,妩媚都聚集在她身上,风华绝代,倾国倾城绝不为过。
南惊天,燕京城里的名人,出了名的爱打斗。神兵营少主,挺拔威武,一身烈焰红袍,绝对的吸引眼球。
而后面两个,整个燕京城的人也不陌生。白羽鹤,摇着折扇的风流公子,曾经是燕国的通缉要饭,夜宿美女才女的闺房之中。清早不打招呼便闪人,还有借一点盘缠走。叫男人恨之入骨,叫女人爱之一生。
楚逸风就更别提了,杀神。杀神两个字,是燕京城里人给他最为恰当疯狂的称誉。他拔剑之处,便是流血杀生之地。
一行人热热闹闹的逛着燕京的每一处风景名胜,最后来到一处叫听潮阁的地方坐下。
“这里面的鱼很好吃,我带们进去尝尝,虽然地方只有两层楼,不大,但味道很好。一般贵胄子弟,都不来这吃。”南惊天带着几人进去。
人果然很多,找了一桌靠窗户的坐下。老板是一个中年人,很和善,脸也长得好,一脸正派。可能老板见他们气度不凡,便亲自来接待了他们。
鲜美的蒸鱼,颜色和香味都很诱人的红烧鱼徐徐上来,几人心情本就高兴,胃口大开,筷子动起来,吃的心里非常舒服。
这时,几个身着官服的人进来,还跟着几个世家子弟,身着华贵的衣服,快速冲上楼去。
嘭嘭嘭
人从楼梯上滚落下来,几个官家人又怒气冲冲的跑下来,把那个男子四肢掩着押在地上。其中一个身着华服的男子,可能是头领,一脚踏在地上男子的脸庞上,怒气横冲的说:
“你每天都从沧海之中打捞几百斤鱼,我水族子民,都快被你这败类吃完了。今天我要收了你这听潮阁,归我管了,不想死就趁早滚蛋。或者交出七层的盈利,你选吧。本少爷今天开心,就给你个选择。”
那紫衣男子往房间里面瞧了瞧,双眼一眼就看见了胭脂雪和青鸾两个女子,一脸淫邪笑容,小人本性,显露无疑。但南惊天白羽鹤楚逸风三人是背对着他们的,他们看不见。
紫衣男子,明显是和沧海龙族的人勾搭起来,仗势欺人。
楚逸风本想出手,但在这时有人已出手了,而且,还是他们的熟人。
一个道士,穿着土黄色的道袍,小跑过去,嘴巴上还残留着鱼刺,一口的鱼腥味,嘴巴还嚼着鱼,冲着那紫衣男子:
“我说小衙内啊,算了吧,你有这本事,有这火气,还不如冲着楚国使团的浣花项鹰去,干嘛对准我们这样的小民威武呢,这有损你父亲沧海统领的名声啊。”
楚逸风一听这话,差点喷出来了,和白羽鹤对视一眼,南惊天直接哈哈大笑起来。这话说得可够阴损的。
紫衣男子面色顿时涨红了,狂喝起来:
“本公子做事,何时需要你这个臭道士来指指点点,给我拉出去,一会活活的喂鲨鱼。只要浣花项鹰在这,我就敢和他对决。”
嘭
黄衣道士爆笑出口,满嘴的鱼刺和鱼肉,口水全部喷在紫衣男子的脸上,他直接笑的弯腰起不来了。仿佛这是他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都快要趴在地上去了。
“和浣花项鹰对决?先把你的嘴巴洗干净再来吧,今日有两位美女在这,我就给你一个机会表现。记得,你想要一战成名,不是我项鹰给你的机会,而是那靠窗户边的美女。”
从楼梯上下来三个人,当先一个,身穿楚国锦衣紫凰袍,皇冠高带,一身皇气腾腾,俨然是一方霸主。那锋利如刀锋眼神,扫过全场,人人不敢与之对视。那紫衣男子立马跌倒在地,颜面尽失。不过当他看到胭脂雪和青鸾的时候,目光收敛,一张绝对好看的脸庞,说不出的温柔。
此人便是,楚国使团中的高手,和南惊天战成平手,枫无涯都要全力压制才能取胜的浣花项家的,项鹰。
“如果不想死,就像人一样,爬出门去。知道人是怎么爬的么?”声音冷寒无比,像出鞘的刀锋一样。
“人,人是怎么爬的?”紫衣男子畏畏缩缩的吐出一句,全身颤抖不已,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连人是怎么爬的都不知道,还要到人世间来撒野。你根本不算人,那你就像狗一样爬出去吧,这个够简单了吧!”
项鹰哈哈一笑,他身后的两个使者也笑了。黄衣道士也笑了,笑得有几分无奈,悲伤,自嘲。他突然抓过后面的酒壶,猛然向嘴里灌。
像喝水一样喝酒,如果这个人不是傻子,便是疯子。
可秋风道长既不是傻子,更不是疯子。反而,他很聪明,也很清醒。他一直来,不都很聪明清醒的么?
这黄衣道士便是秋风道长。
紫衣男子,真的如同狗一样,向门口爬去。
屋里吃饭的人都停下来了,安静如水,连刚刚被新宰死的鱼,放在案板上,时不时的还要动一下的声音,都听得很清楚。
“嘭,嘭,嘭。”
杀鱼人的屠刀,一刀,一刀。很麻利的一刀下去,就结束了一条鱼的生命。
当你杀第一条鱼的时候,你还会有一点怜悯之心,或许你还下不了手。但,你杀多了,一天杀几百条,你就觉得,杀与不杀,早就没有区别了。一刀斩下去,和不斩下去,其实都一样。
杀鱼,也如同杀人一样。遇见弱小的鱼,很顺利,一掉完美的解决。遇到生命力强的,可能要一刀,在补上一刀。杀多了,就习惯了。
在这武修界里面,杀人,简直太过于平凡了。一刀一枪,刀刀见血。那样光明正大的对战,比躲在角落里耍阴招,更值得人敬佩。
修武是为了问帝成仙,要站在金字塔的最尖端处,哪有不沾染鲜血,就想一步成仙的。
所以,修士越到后面,战力越强,甚至还能对抗天地,创造法则,改变自然。但,没晋升一次,都要经过天劫的洗礼。渡过天劫,才能得道,进一步窥天。
因为你手上沾满了鲜血,所以,才有天劫。
按这样想,似乎,真的很公平。
“老板,谢谢你的鱼,很不错。他今后再也不会来打搅你做生意了,他不配吃你的鱼,也没有机会吃鱼了。”
项鹰扶起地上的老板,便出去了。
“他就是项鹰,楚兄弟,有何想法。”南惊天打破沉静。
“能和南大哥打成平手的人,绝对棘手,但我有信心。”楚逸风看着胭脂雪,又看着青鸾,又看了看白羽鹤,这三人都在认真的吃鱼,噼里啪啦的吐着鱼刺,一点也不担心。
“你们,就从未担心?”
“担心,当然担心啊,不过我担心刚才那小子,被打成一猪哥。”白羽鹤很直白的说,接着他继续吃鱼,挑鱼刺。
“怎么你从仙狱里面出来后,身上跋扈之气减少了很多,到有几分沉稳,多了一点大将风度。要不你输给那项鹰,在回仙狱住几天,等你回来后,是不是又变模样了。”
胭脂雪和青鸾,同时咯咯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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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六十四章携美游燕京
在瑞王府里面,楚逸风,南惊天,白羽鹤,胭脂雪,瑞公主几人正在盛宴当中。尤其是楚逸风和白羽鹤,都是擅饮之人。常在军旅,酒能壮胆,博人豪情。而白羽鹤,流连花间,遍访美女,自然是诗酒迎风歌,日月袖中来。
再者,今日楚逸风刚从牢狱里面出来,值得庆贺,几人兴致都很高。王府里一片欢歌笑语,杯酒推换,歌舞连连。在一贯有些清冷的王府里,难得有今日如此欢盛热闹的气势。
胭脂雪和瑞公主不胜酒力,早早退场,似乎青鸾兴致很高,奈何未曾常常饮酒,应该是没有机会吧。红彤彤的脸蛋,如绯云在飘动。举止憨娇,对酒直爽。
“你家小公主,以后绝对是个小酒仙,我都快顶不住了。”南惊天爽朗的笑着。
“虽然今天没有什么诗酒助兴,但有兄弟在,有美女在,这比什么追求都畅快,也值得。”白羽鹤今朝也喝得极为畅怀,微微醉态,更显得他飘飘如月的风流公子本态。
“今朝有酒今朝醉,明日愁来明日愁!”
最后只留楚逸风三个男人,在月下对饮,一坛坛美酒灌下来,一切的烦恼和蹉跎,都待明日来收复吧。
楚逸风又想起了,和林飞宇白羽鹤三人在北漠关喝酒的事。现在狼人侵犯。希望他没事,不过这样也好,他本就将才,有了战事,才是显现出他大将风范的时刻。有了枫无涯前去,北漠关应该能守住。
北漠关,东海城,南面的襄阳城,乃是大燕国的三个关口。只有防守好这三个关卡,大燕才能固若金汤,天下太平。
不过按照战皇的口气,天下,即将是乱世烽烟,战乱将起,何来太平之说。
“切莫管他,待今晚与兄弟们同醉,明朝,在提剑,跨马,上战场。”
三人直直喝道大半夜,才迷迷糊糊的回到房间里。楚逸风倒头大睡,他早已熟悉这间屋子,这床铺。
翌日,楚逸风依旧起得很早,到后山竹林里面练功。功夫天天练,刀不魔要生锈,这些好习惯楚逸风早就养成了。时时刻刻都在用纯阳真火锤炼身体,他还试着用纯阳真火来锤炼一下极兵天刃,没想到效果极好。
拔出极兵天刃,极为灿烂的光辉闪烁而出。一把辉煌的兵刃,象征着一个人,一个士兵,将军,辉煌的战绩。
“小火鸟,你敢不敢试试这东西?”
楚逸风把镇魂印托在手里面,一方古朴无华的大印,雕琢自然,神秘的纹路,浑然天成。这样深奥的纹路,楚逸风从未看懂过。
“不知道,我不敢,我什么也没见过好不,别拿这些烦心事来问我。你赶快去寻找纯阳真火来喂我。嘎嘎。”从九龙鼎中传递出一声声极不满意的声音。
“哈哈,原来是个神秘都不懂过得白痴。呼呼。”这个声音,更让楚逸风下巴都要掉下来,来自楚逸风心房处的封神碑之中。
“哼,我早就知道你躲在石碑里面了,有本事你出来呀!看我不把你烤熟了。”
“哟呵,我就躲在石碑里面怎么啦。你不也整天都躲在药鼎里面么?小心哪天被人煮了吃了。”
两个连楚逸风都不知道不明白的东西,在那叽叽喳喳的呼啸不停。楚逸风直接无语了,快速的回到王府下面,大家都在等着他了。两个声音像是小蜜蜂一样,叽叽喳喳的在那喧嚣。
“楚大哥,十日之后,我父王说了带你去见皇帝,叫你好好在这休息。好啦,现在你就陪我们去逛街吧!”
楚逸风才洗手进来,青鸾像小精灵一般跑过来,挽着楚逸风的手臂,极为亲昵。
“逛街是什么?”
“真是白痴,你干脆叫笨鸟吧。哈哈。连逛街是什么都不知道。”
两个小家伙又在那叽叽喳喳的吵闹,吵得楚逸风大是头疼。
“现在满城都知道,皇帝陛下把你召出来了,你是燕京所有年轻修士的希望啊。没人真正的敢对你动手动脚,至少,四门三宫的少主人物,绝不敢正面和你相对。你大可放心在外,陪我妹妹出去走走。”
瑞公主充满自信,她一心随着他父王,在燕国政权事业上孜孜不倦。父王也为整个燕国的大事操劳,而母后,生下她妹妹青鸾,不久后,便病死了。所以青鸾才醉心学医。对于家中的这个小公主,她是想好好关爱呵护,也有心无力。
想要接近青鸾的贵族世家子弟,多如牛毛。但他们的目的,她都很清楚。倒是楚逸风这个人,对于权势,丝毫没有兴趣,他不想靠着瑞亲王这个大树,向着巅峰爬上去。再者,楚逸风一些列的人品办事,他父王给予肯定。想必不会看错人的。
楚逸风倒是无所谓,反正闲来无事,自从来到燕京这么久了,天天神经绷得紧紧的。像个杀人犯一样,害怕自己以前杀皇子侯爷的事情泄漏了,被追杀。现在这些事情都公诸于众,杀了就杀了。有本事来报仇,就来吧,既然皇帝都开口,要自己对战楚国使者,有了这个身份,四门三宫的势力就算在能只手遮天,也不敢在大街上公然围杀自己。
至于玩阴的,那太好了,玩阴的就和很符合我胃口了。不过还得向瑞公主提个条件,趁现在自己身价还很高,赶紧使用。
“瑞公主,既然我的身份,都公诸于众了,那仙狱里面关押的邪灵子,是我师父,你可有办法让他出来?”楚逸风很直白的开出条件。
胭脂雪也走过来,听听瑞公主的想法。
“好,这事情,可以办到,不过,只能让你们见上一面。”
“好说,只要见上一面,就成了。”楚逸风一拍手,没想到自己和胭脂雪,处心积虑,生死大战都功亏一篑的事,在瑞公主手里,不过是喝一杯茶那么简单了。
权势,可以帮助一个人,也可以颠覆一个人。
是人,都逃不出这个铁的定律。
“走了,走了,要买好多东西!”现在最为开心的,莫过于青鸾了。就连去狩猎牧场,他都开心得像个小鸟,现在更别提是热闹繁华的燕京城了。
“青鸾妹妹,你买好多东西,你什么都不缺,拿来做什么?”楚逸风非常不懂,女生什么都不缺,还想买,这是秉性还是病?连青鸾这样的十三四岁的小丫头,都对购物有种天生的冲动。
“嗯,买东海珍珠,送给胭脂姐姐,她永远都像珍珠一样美丽;买一块上好的蓝田玉,送给白大哥,她像玉佩一样,飘逸温润,亲和近人;买一顶海国蛟龙冠给南大哥,像他那样,英武挺拔,峥嵘毕露。”
众人听到,青鸾这么说,都心里赞叹。一个个都赞叹他非常乖。一个侯门深四海的皇族里,竟然出了如此善解人意,毫无心机的小姑娘,怎不叫众人喜欢。
“你难得出来逛燕京,怎么没有你自己想要买的?”胭脂雪走近她,充满关爱的疑问。
“我不缺什么,我也不知道我要什么,只是想单纯的出去走走。”青鸾一脸真纯,瞪着大大的眼睛,望着一个个盯着他的人。
“好,姐姐带你吃好吃的,叫后面的几位少爷付钱,他们现在最不缺的,就是付钱。不然他们的虚荣心得不到满足,我们就有罪了。”胭脂雪拉着青鸾,先前走去。
“怎么没有我的东西,你们都有,这不公平啊!”楚逸风嚷嚷着。
“公平啊,楚逸风你小子还要公平啊。别以为我不知道你那天晚上和妖妖做了什么,是不是要我抖出来啊。”白羽鹤摇晃着折扇,在楚逸风面前要挟着。
“我说你小子,怎么越来越邪气十足了,原来你和不死门的妖女混在一起啦。连我的老底你都揭,你还算兄弟么?”楚逸风真想张开大手掌给拍下去。
“哦,原来楚兄弟才是桃花运最好的人,原来如此。看来是真不公平啊。”南惊天也趁机添油加醋。
“喂,你们后面的快一点呀,什么公平不公平的啊。”前面胭脂雪急忙的催促,后面几人立马打住,男人之间的风流韵事,有女人在的时候,就会很知趣的打住。
特别是有心仪的女子,做兄弟,就要成人之美,岂能破坏。
繁华的燕京,人稀嚷嚷,车马粼粼。楚逸风他们这几个人,直接把其他公子王孙,权臣贵胄部比下去了。
一个瑞王府的小公主,无论地位还算外貌,都是无可比较的。而胭脂雪,其中美丽风情,连白羽鹤都要赞叹不已。那尘世间的智慧,美丽,妩媚都聚集在她身上,风华绝代,倾国倾城绝不为过。
南惊天,燕京城里的名人,出了名的爱打斗。神兵营少主,挺拔威武,一身烈焰红袍,绝对的吸引眼球。
而后面两个,整个燕京城的人也不陌生。白羽鹤,摇着折扇的风流公子,曾经是燕国的通缉要饭,夜宿美女才女的闺房之中。清早不打招呼便闪人,还有借一点盘缠走。叫男人恨之入骨,叫女人爱之一生。
楚逸风就更别提了,杀神。杀神两个字,是燕京城里人给他最为恰当疯狂的称誉。他拔剑之处,便是流血杀生之地。
一行人热热闹闹的逛着燕京的每一处风景名胜,最后来到一处叫听潮阁的地方坐下。
“这里面的鱼很好吃,我带们进去尝尝,虽然地方只有两层楼,不大,但味道很好。一般贵胄子弟,都不来这吃。”南惊天带着几人进去。
人果然很多,找了一桌靠窗户的坐下。老板是一个中年人,很和善,脸也长得好,一脸正派。可能老板见他们气度不凡,便亲自来接待了他们。
鲜美的蒸鱼,颜色和香味都很诱人的红烧鱼徐徐上来,几人心情本就高兴,胃口大开,筷子动起来,吃的心里非常舒服。
这时,几个身着官服的人进来,还跟着几个世家子弟,身着华贵的衣服,快速冲上楼去。
嘭嘭嘭
人从楼梯上滚落下来,几个官家人又怒气冲冲的跑下来,把那个男子四肢掩着押在地上。其中一个身着华服的男子,可能是头领,一脚踏在地上男子的脸庞上,怒气横冲的说:
“你每天都从沧海之中打捞几百斤鱼,我水族子民,都快被你这败类吃完了。今天我要收了你这听潮阁,归我管了,不想死就趁早滚蛋。或者交出七层的盈利,你选吧。本少爷今天开心,就给你个选择。”
那紫衣男子往房间里面瞧了瞧,双眼一眼就看见了胭脂雪和青鸾两个女子,一脸淫邪笑容,小人本性,显露无疑。但南惊天白羽鹤楚逸风三人是背对着他们的,他们看不见。
紫衣男子,明显是和沧海龙族的人勾搭起来,仗势欺人。
楚逸风本想出手,但在这时有人已出手了,而且,还是他们的熟人。
一个道士,穿着土黄色的道袍,小跑过去,嘴巴上还残留着鱼刺,一口的鱼腥味,嘴巴还嚼着鱼,冲着那紫衣男子:
“我说小衙内啊,算了吧,你有这本事,有这火气,还不如冲着楚国使团的浣花项鹰去,干嘛对准我们这样的小民威武呢,这有损你父亲沧海统领的名声啊。”
楚逸风一听这话,差点喷出来了,和白羽鹤对视一眼,南惊天直接哈哈大笑起来。这话说得可够阴损的。
紫衣男子面色顿时涨红了,狂喝起来:
“本公子做事,何时需要你这个臭道士来指指点点,给我拉出去,一会活活的喂鲨鱼。只要浣花项鹰在这,我就敢和他对决。”
嘭
黄衣道士爆笑出口,满嘴的鱼刺和鱼肉,口水全部喷在紫衣男子的脸上,他直接笑的弯腰起不来了。仿佛这是他听过的最好笑的笑话,都快要趴在地上去了。
“和浣花项鹰对决?先把你的嘴巴洗干净再来吧,今日有两位美女在这,我就给你一个机会表现。记得,你想要一战成名,不是我项鹰给你的机会,而是那靠窗户边的美女。”
从楼梯上下来三个人,当先一个,身穿楚国锦衣紫凰袍,皇冠高带,一身皇气腾腾,俨然是一方霸主。那锋利如刀锋眼神,扫过全场,人人不敢与之对视。那紫衣男子立马跌倒在地,颜面尽失。不过当他看到胭脂雪和青鸾的时候,目光收敛,一张绝对好看的脸庞,说不出的温柔。
此人便是,楚国使团中的高手,和南惊天战成平手,枫无涯都要全力压制才能取胜的浣花项家的,项鹰。
“如果不想死,就像人一样,爬出门去。知道人是怎么爬的么?”声音冷寒无比,像出鞘的刀锋一样。
“人,人是怎么爬的?”紫衣男子畏畏缩缩的吐出一句,全身颤抖不已,连话都说不清楚了。
“连人是怎么爬的都不知道,还要到人世间来撒野。你根本不算人,那你就像狗一样爬出去吧,这个够简单了吧!”
项鹰哈哈一笑,他身后的两个使者也笑了。黄衣道士也笑了,笑得有几分无奈,悲伤,自嘲。他突然抓过后面的酒壶,猛然向嘴里灌。
像喝水一样喝酒,如果这个人不是傻子,便是疯子。
可秋风道长既不是傻子,更不是疯子。反而,他很聪明,也很清醒。他一直来,不都很聪明清醒的么?
这黄衣道士便是秋风道长。
紫衣男子,真的如同狗一样,向门口爬去。
屋里吃饭的人都停下来了,安静如水,连刚刚被新宰死的鱼,放在案板上,时不时的还要动一下的声音,都听得很清楚。
“嘭,嘭,嘭。”
杀鱼人的屠刀,一刀,一刀。很麻利的一刀下去,就结束了一条鱼的生命。
当你杀第一条鱼的时候,你还会有一点怜悯之心,或许你还下不了手。但,你杀多了,一天杀几百条,你就觉得,杀与不杀,早就没有区别了。一刀斩下去,和不斩下去,其实都一样。
杀鱼,也如同杀人一样。遇见弱小的鱼,很顺利,一掉完美的解决。遇到生命力强的,可能要一刀,在补上一刀。杀多了,就习惯了。
在这武修界里面,杀人,简直太过于平凡了。一刀一枪,刀刀见血。那样光明正大的对战,比躲在角落里耍阴招,更值得人敬佩。
修武是为了问帝成仙,要站在金字塔的最尖端处,哪有不沾染鲜血,就想一步成仙的。
所以,修士越到后面,战力越强,甚至还能对抗天地,创造法则,改变自然。但,没晋升一次,都要经过天劫的洗礼。渡过天劫,才能得道,进一步窥天。
因为你手上沾满了鲜血,所以,才有天劫。
按这样想,似乎,真的很公平。
“老板,谢谢你的鱼,很不错。他今后再也不会来打搅你做生意了,他不配吃你的鱼,也没有机会吃鱼了。”
项鹰扶起地上的老板,便出去了。
“他就是项鹰,楚兄弟,有何想法。”南惊天打破沉静。
“能和南大哥打成平手的人,绝对棘手,但我有信心。”楚逸风看着胭脂雪,又看着青鸾,又看了看白羽鹤,这三人都在认真的吃鱼,噼里啪啦的吐着鱼刺,一点也不担心。
“你们,就从未担心?”
“担心,当然担心啊,不过我担心刚才那小子,被打成一猪哥。”白羽鹤很直白的说,接着他继续吃鱼,挑鱼刺。
“怎么你从仙狱里面出来后,身上跋扈之气减少了很多,到有几分沉稳,多了一点大将风度。要不你输给那项鹰,在回仙狱住几天,等你回来后,是不是又变模样了。”
胭脂雪和青鸾,同时咯咯笑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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