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不在班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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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圣的教堂里,新郎正紧张地等待着结婚仪式的开始,稚嫩的脸上难以避免的有一些紧张,我望着这个年轻的新郎,心中苦涩无比,因为他正要迎娶的,正是我最爱的女人。
大概是时间到了,礼堂里响起了那神圣庄严的婚礼进行曲,随着大门缓缓打开,我见到了她,虽然消瘦了不少,却显得更加妩媚了一些。
此时正穿着洁白的婚纱,被她的母亲欠着手,缓缓进入了礼堂。阿姨也老了很多呢,想起刚见到她时和现在一比,简直判若两人。
当年的阿姨,是个难得一见的大美人,就算是穿着很朴素的衣服都难掩丽色,却因为不幸的命运,变得看不出才只是不到五十的女人,脸上刻满了岁月摧残的痕迹。
眼神一转再次看向了她,那个曾经让我疯狂让我刻骨铭心的女人,这一刻她是否真的幸福呢?在她的脸上看不出她现在的心情,只是平静地看着正在前方等候着的新郎。
当她的母亲把她交给了新郎,二人手牵手走向神父的时候,我有种想冲上去拉住她的手,逃离这里的冲动,但是我知道我并没有这个资格了,既然给不了她幸福,又怎么能妨碍她的生活?
随着众人祝福的目光,二人缓缓走到了神父跟前,男方的亲友点起了两旁的蜡烛,仪式便要正式开始了,神父清了清嗓子,大声道:“各位来宾,今天我们欢聚在这里,一起在见证侯志先生和丁玲小姐的婚礼。
婚姻,是爱情和信任的升华,它不仅需要双方一生一世的相爱,更需要一生一世的相互信赖!今天,侯志先生和丁玲小姐将在这里向大家庄严宣告他们向对方的爱情和信任的承诺!”
来宾们开始鼓掌,我却躲在角落里,痛心地看着这一幕。掌声停息后,神父再次道:“侯志先生和丁玲小姐,现在请你们向在座的各位宣告你们结婚的心愿。
首先,侯志先生,你是否愿意娶丁玲小姐为妻,无论在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她,对她忠诚直到永远?”
新郎兴奋地答道:“我愿意!”神父面向丁玲道:“丁玲小姐,你是否愿意嫁给侯志先生作为他的妻子,无论在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他,对他忠诚直到永远?”
丁玲微微抬起眼,轻轻答道:“我愿意。”神父示意旁边戒童递上戒指道:“这里有两枚戒指,它们是婚姻的象征,完美的圆环代表生命和爱,象征永恒的爱情。现在请侯志先生把戒指戴在新娘的手上。”
新郎迫不及待地取了戒指,抬起丁玲的手,把戒指戴在了左手的无名指上,并捧起丁玲的左手,在手背上吻了一下。
“现在,请丁玲小姐把戒指戴在新郎的手上。”旁边准备已久的伴郎,把戒指递给了丁玲,新郎主动把手伸给了她,于是她帮新郎也戴上了戒指。神父道:“现在,侯志先生,你可以亲吻你的新娘了!”
当誓言之吻进行时,新郎抱起丁玲的腰,二人渐渐靠拢时,我再也无法看下去,心中的痛让我忍不住转头,偷偷从教堂的侧门走了出去,后面的仪式还在举行,可我却无法做到淡定地祝福新娘。
走到了教堂的院子里,相比里面的人声鼎沸,这里显得无比冷清,我默默抽出一支烟点上,平复着心中的伤痛,我的爱人啊,从今日起便是永别。
虽然不愿,但你还是将从我的生命彻底消失。一个人在外面抽着烟,不知不觉竟然觉得这一幕有些熟悉,好像日本某部电视剧的情节,但电视剧的主角在精灵的帮助下,穿越回去了。
通过不懈努力,最终让新娘感动并且逃了婚。我却连穿越回去的勇气都没有,如果真的再来一遍的话,我就真的能和丁玲在一起了吗?我真的不知道,渐渐地,思绪回到了当年,和丁玲在一起的一点一滴都一直在我心里从未忘却。
初识丁玲,我还是个小学生,和一般男孩不同,小时候的我比较内向,其实是因为父亲做生意初期不顺利的原因,总是转校。刚认识一些朋友,说不定明天就要重新来了。
那天是我刚刚转到新学校不久,因为和同学格格不入,在放学前的课外活动时选择了一个人提前回家。因为新家离学校很近,我决定一个人慢悠悠地走回去,于是在一条小路上,我第一次遇到了丁玲。
虽然当时只有十来岁,但我清晰地记得见到丁玲时的感觉,当时她正在逗一只流浪狗,夕阳下她的侧脸显得又温柔又美丽,连情窦未开的我都在一瞬间感觉到她的不同,让我在一瞬间为之着迷。
少女发现了我的存在,冲我微微一笑,开口道:“一起来玩狗狗吧!”我当然接受了她的邀请,其实小时候的我是很怕狗的,因为当时的狗大多数都是比较大个的土狗。
不像现在大多是宠物狗,但是这只狗还是幼崽,其实最主要的还是被少女所吸引。狗狗蜷缩在地上,看起来好像是饿得走不动了,少女买了一个烧饼正在喂它。
“这只狗,是你养的吗?”我试探地问道。“没有啊,只是路过看到。”少女看着狗狗进食,一边答道。“哦,你喜欢狗狗吗?”我接着问。
“嗯,喜欢!”她开心地答道:“狗狗是我们的好朋友呢,你呢?你喜欢吗?“”我怕狗呢它们常冲我叫。“我老实地答道。“哈哈”少女开心地笑道:“小胆鬼,其实狗冲你叫,不一定是不喜欢你的。”
“是吗?”我疑问道:“你怎么知道?”“下次,你就看狗狗的尾巴,如果是在摇的,那说明其实它是喜欢你的。如果尾巴翘起来了,那你得小心了,那便是真的要咬你了。”
我还从来不知道有这样分辨的办法,恍然大悟道:“原来是这样,以后我就可以看看了,谢谢你。”
少女笑眯眯地看了看我,突然朝我伸出手道:“我们做朋友吧,我叫丁玲,你呢?”她的大方,弄得我反而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但其实内心是很想和她做朋友的。
虽然当时的我还从来没有交过女性朋友。“我叫我叫黄桃。”我有些慌张地握住了她的小手,第一次握女孩子的小手,软得让人不可思议。
“黄桃?哈哈”听到我名字的丁玲笑得前俯后仰,逗我道:“还有人叫这样的名字啊,你爸爸还真是有趣呢。”
“不是的。”我郁闷道:“这名字是我爷爷取的,他说什么大俗就是大雅,我也不懂是什么意思。”
“算了,不过这名字还真挺好记的。”丁玲笑道:“黄桃,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
“嗯”二人和狗狗玩了很久,只到太阳快要下山,才依依不舍地告别了这只流浪狗,分别在即,原本内向的我竟然鬼使神差地朝丁玲道:“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吧。”
丁玲听到我的话,开心地答道:“好啊,我家就在前面不远,你家在哪呢?”“这么巧?”我高兴道:“我家也在附近呢。”“那以后你再来找我玩吧!”丁玲道。
“为什么是我来找你,而不能是你来找我啊?”我奇怪地问道。“傻瓜!”丁玲笑道:“因为我是女孩子啊,当然应该是你这个男孩子来找我了。”“是这样吗?那我知道了。”
我似懂非懂地答应下来。我陪着她慢慢地走,因为确实比较近,很快就到了目的地。丁玲指着一幢四层的楼房,对我说道:“到了。
我家在二楼,我就住在那个窗口的房间,下次你找我的话,就在这里喊好了,对了,朋友们都喊我叮当,你找我的时候也这么喊吧,别让我爸爸知道。”
“叮当?就是那个机器猫?”“不是!”丁玲竟有些恼怒,纠正道:“是叮当,不是机器猫!不许喊我机器猫,不然我就不理你了。”
“知道了”于是她上楼,我也转身回家。自那以后,我便常常去找她玩,很快就知道了其实她和我同校同年级,只是不在一个班而已,她的教室就在我的楼上。
小孩子的活动简单而单纯,丁玲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她喜欢玩的东西有些和男孩子一样,比如一起去爬山,一起在外面厮混,一起玩任天堂的红白机。就这样,我和她很快熟稔了起来。
神圣的教堂里,新郎正紧张地等待着结婚仪式的开始,稚嫩的脸上难以避免的有一些紧张,我望着这个年轻的新郎,心中苦涩无比,因为他正要迎娶的,正是我最爱的女人。
大概是时间到了,礼堂里响起了那神圣庄严的婚礼进行曲,随着大门缓缓打开,我见到了她,虽然消瘦了不少,却显得更加妩媚了一些。
此时正穿着洁白的婚纱,被她的母亲欠着手,缓缓进入了礼堂。阿姨也老了很多呢,想起刚见到她时和现在一比,简直判若两人。
当年的阿姨,是个难得一见的大美人,就算是穿着很朴素的衣服都难掩丽色,却因为不幸的命运,变得看不出才只是不到五十的女人,脸上刻满了岁月摧残的痕迹。
眼神一转再次看向了她,那个曾经让我疯狂让我刻骨铭心的女人,这一刻她是否真的幸福呢?在她的脸上看不出她现在的心情,只是平静地看着正在前方等候着的新郎。
当她的母亲把她交给了新郎,二人手牵手走向神父的时候,我有种想冲上去拉住她的手,逃离这里的冲动,但是我知道我并没有这个资格了,既然给不了她幸福,又怎么能妨碍她的生活?
随着众人祝福的目光,二人缓缓走到了神父跟前,男方的亲友点起了两旁的蜡烛,仪式便要正式开始了,神父清了清嗓子,大声道:“各位来宾,今天我们欢聚在这里,一起在见证侯志先生和丁玲小姐的婚礼。
婚姻,是爱情和信任的升华,它不仅需要双方一生一世的相爱,更需要一生一世的相互信赖!今天,侯志先生和丁玲小姐将在这里向大家庄严宣告他们向对方的爱情和信任的承诺!”
来宾们开始鼓掌,我却躲在角落里,痛心地看着这一幕。掌声停息后,神父再次道:“侯志先生和丁玲小姐,现在请你们向在座的各位宣告你们结婚的心愿。
首先,侯志先生,你是否愿意娶丁玲小姐为妻,无论在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她,对她忠诚直到永远?”
新郎兴奋地答道:“我愿意!”神父面向丁玲道:“丁玲小姐,你是否愿意嫁给侯志先生作为他的妻子,无论在顺境或逆境,富裕或贫穷,健康或疾病,快乐或忧愁,你都将毫无保留地爱他,对他忠诚直到永远?”
丁玲微微抬起眼,轻轻答道:“我愿意。”神父示意旁边戒童递上戒指道:“这里有两枚戒指,它们是婚姻的象征,完美的圆环代表生命和爱,象征永恒的爱情。现在请侯志先生把戒指戴在新娘的手上。”
新郎迫不及待地取了戒指,抬起丁玲的手,把戒指戴在了左手的无名指上,并捧起丁玲的左手,在手背上吻了一下。
“现在,请丁玲小姐把戒指戴在新郎的手上。”旁边准备已久的伴郎,把戒指递给了丁玲,新郎主动把手伸给了她,于是她帮新郎也戴上了戒指。神父道:“现在,侯志先生,你可以亲吻你的新娘了!”
当誓言之吻进行时,新郎抱起丁玲的腰,二人渐渐靠拢时,我再也无法看下去,心中的痛让我忍不住转头,偷偷从教堂的侧门走了出去,后面的仪式还在举行,可我却无法做到淡定地祝福新娘。
走到了教堂的院子里,相比里面的人声鼎沸,这里显得无比冷清,我默默抽出一支烟点上,平复着心中的伤痛,我的爱人啊,从今日起便是永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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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当时只有十来岁,但我清晰地记得见到丁玲时的感觉,当时她正在逗一只流浪狗,夕阳下她的侧脸显得又温柔又美丽,连情窦未开的我都在一瞬间感觉到她的不同,让我在一瞬间为之着迷。
少女发现了我的存在,冲我微微一笑,开口道:“一起来玩狗狗吧!”我当然接受了她的邀请,其实小时候的我是很怕狗的,因为当时的狗大多数都是比较大个的土狗。
不像现在大多是宠物狗,但是这只狗还是幼崽,其实最主要的还是被少女所吸引。狗狗蜷缩在地上,看起来好像是饿得走不动了,少女买了一个烧饼正在喂它。
“这只狗,是你养的吗?”我试探地问道。“没有啊,只是路过看到。”少女看着狗狗进食,一边答道。“哦,你喜欢狗狗吗?”我接着问。
“嗯,喜欢!”她开心地答道:“狗狗是我们的好朋友呢,你呢?你喜欢吗?“”我怕狗呢它们常冲我叫。“我老实地答道。“哈哈”少女开心地笑道:“小胆鬼,其实狗冲你叫,不一定是不喜欢你的。”
“是吗?”我疑问道:“你怎么知道?”“下次,你就看狗狗的尾巴,如果是在摇的,那说明其实它是喜欢你的。如果尾巴翘起来了,那你得小心了,那便是真的要咬你了。”
我还从来不知道有这样分辨的办法,恍然大悟道:“原来是这样,以后我就可以看看了,谢谢你。”
少女笑眯眯地看了看我,突然朝我伸出手道:“我们做朋友吧,我叫丁玲,你呢?”她的大方,弄得我反而有些不好意思起来,但其实内心是很想和她做朋友的。
虽然当时的我还从来没有交过女性朋友。“我叫我叫黄桃。”我有些慌张地握住了她的小手,第一次握女孩子的小手,软得让人不可思议。
“黄桃?哈哈”听到我名字的丁玲笑得前俯后仰,逗我道:“还有人叫这样的名字啊,你爸爸还真是有趣呢。”
“不是的。”我郁闷道:“这名字是我爷爷取的,他说什么大俗就是大雅,我也不懂是什么意思。”
“算了,不过这名字还真挺好记的。”丁玲笑道:“黄桃,以后我们就是朋友了。”
“嗯”二人和狗狗玩了很久,只到太阳快要下山,才依依不舍地告别了这只流浪狗,分别在即,原本内向的我竟然鬼使神差地朝丁玲道:“你家在哪里,我送你回去吧。”
丁玲听到我的话,开心地答道:“好啊,我家就在前面不远,你家在哪呢?”“这么巧?”我高兴道:“我家也在附近呢。”“那以后你再来找我玩吧!”丁玲道。
“为什么是我来找你,而不能是你来找我啊?”我奇怪地问道。“傻瓜!”丁玲笑道:“因为我是女孩子啊,当然应该是你这个男孩子来找我了。”“是这样吗?那我知道了。”
我似懂非懂地答应下来。我陪着她慢慢地走,因为确实比较近,很快就到了目的地。丁玲指着一幢四层的楼房,对我说道:“到了。
我家在二楼,我就住在那个窗口的房间,下次你找我的话,就在这里喊好了,对了,朋友们都喊我叮当,你找我的时候也这么喊吧,别让我爸爸知道。”
“叮当?就是那个机器猫?”“不是!”丁玲竟有些恼怒,纠正道:“是叮当,不是机器猫!不许喊我机器猫,不然我就不理你了。”
“知道了”于是她上楼,我也转身回家。自那以后,我便常常去找她玩,很快就知道了其实她和我同校同年级,只是不在一个班而已,她的教室就在我的楼上。
小孩子的活动简单而单纯,丁玲是个活泼开朗的女孩,她喜欢玩的东西有些和男孩子一样,比如一起去爬山,一起在外面厮混,一起玩任天堂的红白机。就这样,我和她很快熟稔了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