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七章 新同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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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是带阮君一起去上学,不要让学堂里的孩子欺负他,一个月之后,我就把这匹马送给你了,你说怎么样啊?”阮二诱哄道,以为乡下孩子好哄,用杜八郎喜欢的东西诱哄。
杜八郎虽然很喜欢那匹马,但也知道不应该收下。既然眼前这位小公子想一起去学堂,就是他的同窗,照顾同窗和朋友是应该的。再说了两家是邻居,更应该友好睦邻。
“他以后是我的同窗,而且我们又是邻居,我会罩着他,不让他在学堂里被欺负。这是我应该做的,不需要你送我这匹好马。”杜八郎拒绝说道,不过心里十分不舍,但也知道娘亲哥哥姐姐们知道了,也不会让他要的。因为娘亲一直教导他做人要本分,不要贪心,也不能失去本心。
哎呀,这小子不错啊,眼睛都快黏在宝马上面了,但却能够忍住心里的贪念,拒绝了他的提议。
“我是真的想送给你,你不想要?”阮二诧异问道,看看杜八郎还能说出什么样的话语。
杜八郎点点头道:“这样好的马,我非常想要,但我不能要。夫子说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和他是同窗,自会照顾他。不过你若是教我骑马,那就更好了!”
阮二点点头,这孩子心性不错,把这小子放在小主子身边,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点点头道:“那好,我以后教你骑马。”
“谢谢你了,对了,我们以后是朋友了。我叫杜八郎,我怎么称呼你们啊?”杜八郎挠挠头,总不好一直“你你我我”这样称呼,跟陌生人似的。
阮君温润一笑。轻声道:“我叫阮君。”这是他第一个朋友。
“你以后叫我二哥就好。”阮二也很好说话,既然这个小家伙以后是小主子的朋友,称呼他一声二哥,也算是合适的。
“二哥,阮君。现在时辰不早了。←百度搜索→【←书の阅你若是骑马去,很快的。可是我和村子里的同窗步行过去,再不走要迟到了。我们的夫子非常严厉,迟到要被打板子罚站的。”杜八郎提醒说道,提醒阮君快点走。
阮君身体里的余毒已经清理干净了,身体强壮了一些,和一般的孩子无二。既然要去上学,没必要让家人送。
“二哥,我跟八郎一起走过去就好,就当是锻炼身体了。”阮君说道。坚持一个人去上学,不需要家人相送。
阮二见小主子有主意,点点头道:“好,那你们赶紧走吧。”说着从马上拿下一个书箱,交到阮君手里。
阮君的书箱是紫檀木的,而杜八郎的是竹子编的,一看就知道两家家境不一样。
“二哥再见。”阮君接了书箱跟着杜八郎一起走向村口。
阮二略微担心,给暗地里保护阮君的两人使了个眼色,让他们保护阮灏君。
杜八郎带着阮君来到村口的岔道口,看到两个小伙伴正等在那里了。笑着说道:“长兴,石头,这是我家的新邻居阮君,阮君这是我们的两个同窗杜长兴。杜石头。以后我们四个就是同窗了,要互相帮助。”
杜长兴和杜石头两人都不是小气之人,很快接受了阮君,四人说说笑笑,一起去学堂。
李夫子昨天收了阮二的五十两银子,知道这阮君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不敢怠慢,把学堂里前面最好的位置留给阮君了。
杜八郎,杜长兴等人的座位,则是靠后,再者,这三人的个子比较高,坐在前面挡着别人的视线。
其实这几本启蒙的书,阮君已经会背了,只是不了解其意思,在听到李夫子的讲解之后,这才恍然大悟,融会贯通。
阮君担心自己会忘记,还做了笔记。因为经常练字,所以阮君的字是学堂里最好的。大多数的人都是在沙盘里练习,写得差不多了,才会在纸上写。
众人看到阮君直接在纸上写,和李家地主的儿子一样,家里都很有钱。
幸亏有石头,八郎等人罩着阮君,所以没人欺负,孤立阮君。就连李大地主的家儿子,也不敢贸然招惹杜家村的人。
李夫子不止一次叫阮君起来背书,每次都能顺利背出。原本还以为阮君跟李家地主的孩子一样草包,但看到阮君有真才实学,便纷纷收起捉弄阮君的心思。
中午吃饭,周嬷嬷原本要送一些过来,但被阮二拦住了。其他孩子都在学堂里吃饭,就他们家特殊,会让孩子们孤立小主子的。
周嬷嬷想想也是,这辈子或许都要这样隐姓埋名,不能娇惯小主子,要让他在和别人相处的过程中,学会为人处世。
虽然阮二拦着,但他派人在李家村保护阮君。其中之一,就是在李家村走门串户的卖货郎,在村子里转了一圈,然后停留在学堂附近不远处,一边卖东西,一面保护小主子。
好在这很安全,小主子不会有事的。
中午吃午饭的时候,阮君看到简单的饭食,微微愣了一下,不过看到三个朋友吃的很开心,便也没有嫌弃。因为人多,吃的也很香甜。
晚上下学的时候,四人一起回家。
还没到家呢,一黑一黄两只大狗往杜八郎,阮君身边跑过来。
阮君吓得连连后退,还以为是狼呢。
“别怕,阮君,这是我家的狗,大黄和大黑。他们不咬人,可听话了。”杜八郎连忙解释,走上前,搂着两个狗狗的脖子,用自己的脑袋蹭蹭,非常亲昵。
阮君见两只狗在杜八郎的怀里很乖顺,不时用舌头舔舔杜八郎的手,这才微微放下心来。看向两只大狗,说道:“你这两只狗特别像山上的狼!一定非常厉害”
听到阮君的话,杜八郎很是自豪,大黄和大黑是世上最聪明的狗。不但可以听懂人话,而且还会打猎,经常到山上转一圈,就能抓回野兔子,野鸡。(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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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若是带阮君一起去上学,不要让学堂里的孩子欺负他,一个月之后,我就把这匹马送给你了,你说怎么样啊?”阮二诱哄道,以为乡下孩子好哄,用杜八郎喜欢的东西诱哄。
杜八郎虽然很喜欢那匹马,但也知道不应该收下。既然眼前这位小公子想一起去学堂,就是他的同窗,照顾同窗和朋友是应该的。再说了两家是邻居,更应该友好睦邻。
“他以后是我的同窗,而且我们又是邻居,我会罩着他,不让他在学堂里被欺负。这是我应该做的,不需要你送我这匹好马。”杜八郎拒绝说道,不过心里十分不舍,但也知道娘亲哥哥姐姐们知道了,也不会让他要的。因为娘亲一直教导他做人要本分,不要贪心,也不能失去本心。
哎呀,这小子不错啊,眼睛都快黏在宝马上面了,但却能够忍住心里的贪念,拒绝了他的提议。
“我是真的想送给你,你不想要?”阮二诧异问道,看看杜八郎还能说出什么样的话语。
杜八郎点点头道:“这样好的马,我非常想要,但我不能要。夫子说了,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和他是同窗,自会照顾他。不过你若是教我骑马,那就更好了!”
阮二点点头,这孩子心性不错,把这小子放在小主子身边,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点点头道:“那好,我以后教你骑马。”
“谢谢你了,对了,我们以后是朋友了。我叫杜八郎,我怎么称呼你们啊?”杜八郎挠挠头,总不好一直“你你我我”这样称呼,跟陌生人似的。
阮君温润一笑。轻声道:“我叫阮君。”这是他第一个朋友。
“你以后叫我二哥就好。”阮二也很好说话,既然这个小家伙以后是小主子的朋友,称呼他一声二哥,也算是合适的。
“二哥,阮君。现在时辰不早了。←百度搜索→【←书の阅你若是骑马去,很快的。可是我和村子里的同窗步行过去,再不走要迟到了。我们的夫子非常严厉,迟到要被打板子罚站的。”杜八郎提醒说道,提醒阮君快点走。
阮君身体里的余毒已经清理干净了,身体强壮了一些,和一般的孩子无二。既然要去上学,没必要让家人送。
“二哥,我跟八郎一起走过去就好,就当是锻炼身体了。”阮君说道。坚持一个人去上学,不需要家人相送。
阮二见小主子有主意,点点头道:“好,那你们赶紧走吧。”说着从马上拿下一个书箱,交到阮君手里。
阮君的书箱是紫檀木的,而杜八郎的是竹子编的,一看就知道两家家境不一样。
“二哥再见。”阮君接了书箱跟着杜八郎一起走向村口。
阮二略微担心,给暗地里保护阮君的两人使了个眼色,让他们保护阮灏君。
杜八郎带着阮君来到村口的岔道口,看到两个小伙伴正等在那里了。笑着说道:“长兴,石头,这是我家的新邻居阮君,阮君这是我们的两个同窗杜长兴。杜石头。以后我们四个就是同窗了,要互相帮助。”
杜长兴和杜石头两人都不是小气之人,很快接受了阮君,四人说说笑笑,一起去学堂。
李夫子昨天收了阮二的五十两银子,知道这阮君是有钱人家的孩子。不敢怠慢,把学堂里前面最好的位置留给阮君了。
杜八郎,杜长兴等人的座位,则是靠后,再者,这三人的个子比较高,坐在前面挡着别人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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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君担心自己会忘记,还做了笔记。因为经常练字,所以阮君的字是学堂里最好的。大多数的人都是在沙盘里练习,写得差不多了,才会在纸上写。
众人看到阮君直接在纸上写,和李家地主的儿子一样,家里都很有钱。
幸亏有石头,八郎等人罩着阮君,所以没人欺负,孤立阮君。就连李大地主的家儿子,也不敢贸然招惹杜家村的人。
李夫子不止一次叫阮君起来背书,每次都能顺利背出。原本还以为阮君跟李家地主的孩子一样草包,但看到阮君有真才实学,便纷纷收起捉弄阮君的心思。
中午吃饭,周嬷嬷原本要送一些过来,但被阮二拦住了。其他孩子都在学堂里吃饭,就他们家特殊,会让孩子们孤立小主子的。
周嬷嬷想想也是,这辈子或许都要这样隐姓埋名,不能娇惯小主子,要让他在和别人相处的过程中,学会为人处世。
虽然阮二拦着,但他派人在李家村保护阮君。其中之一,就是在李家村走门串户的卖货郎,在村子里转了一圈,然后停留在学堂附近不远处,一边卖东西,一面保护小主子。
好在这很安全,小主子不会有事的。
中午吃午饭的时候,阮君看到简单的饭食,微微愣了一下,不过看到三个朋友吃的很开心,便也没有嫌弃。因为人多,吃的也很香甜。
晚上下学的时候,四人一起回家。
还没到家呢,一黑一黄两只大狗往杜八郎,阮君身边跑过来。
阮君吓得连连后退,还以为是狼呢。
“别怕,阮君,这是我家的狗,大黄和大黑。他们不咬人,可听话了。”杜八郎连忙解释,走上前,搂着两个狗狗的脖子,用自己的脑袋蹭蹭,非常亲昵。
阮君见两只狗在杜八郎的怀里很乖顺,不时用舌头舔舔杜八郎的手,这才微微放下心来。看向两只大狗,说道:“你这两只狗特别像山上的狼!一定非常厉害”
听到阮君的话,杜八郎很是自豪,大黄和大黑是世上最聪明的狗。不但可以听懂人话,而且还会打猎,经常到山上转一圈,就能抓回野兔子,野鸡。(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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