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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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写无语问情天时是没想写续集的,但写着写着就不由自主地被岳红纱这个配角吸引。那样一个身世坎坷,个性刚烈的女子,恋上了一个叛臣,好像是蛮有意思的配对。

    很想描述那种误坠风尘而无奈、幽怨、愤恨又不甘心的心情。所以有了“怡春楼”那最初的十七年。需要重申的是一个人的行为与个性是与她(他)的生长环境以及身世遭遇有极大关系的(这可是心理专家的研究结论哟),所以总是尽可能描述多些以便各位朋友能够更了解书中的人物。

    虽然无语问情天与这本我爱由我不由天是姐妹篇,但实际上关联并不大大。基本上,本书故事发生的时间是无语问情天中岳红纱离开杜府至与林白石在长安重逢的那一段空白时间(如有兴趣的朋友欢迎找上一本书翻看。多谢!)。也可说,本书是从另一个角度去描写“安史之乱。”本书出现的配角是上一本书中的大反派,大奸角哟!

    历史留名的坏人也可以写成言情小说中的多情男主角吗?看来可能有点怪,但问题不会太大吧?

    其实,在我写过的男人中,最喜欢的就是萧正德和本书的史朝义。没法子,人家对那种带点坏又很有魅力且深情款款的男人是没什么免疫力的。

    不知道你们又喜欢什么样的男人呢?告诉我。说不定下次会给你们一个惊喜哦!

    好了!说了一大堆怕是会惹人烦的。鸿雁还是下台一鞠躬,避居幕后得好。希望你们能够喜欢这本我很用心写的小说。至少请稍稍感动一下哟!

    祝君好梦!

    鸿雁

    绝杀超短篇侠情

    (鸿雁手痒之作)

    第一次看见乌鸦,是在一个雪天。

    他站在雪中,剑尖滴着血,但他的脸上却有种忧郁的悲伤的神情,仿佛他不是在杀人,而是在经历一场与情人的生离死别

    那忧郁的悲伤的神情令她记忆深刻,以至于她在以后的日子里常常觉得他该做一个悲天悯人的和尚,而不是一个杀人的杀手。

    他是个杀手!一个冷酷无情,满手血腥的杀手。但他却是她的救命恩人。

    现在,她也成了一个杀手。她以为自己可以成为他的伙伴,但当她看着他的眼,她知道他的世界里还是只有他自己一个人。在他的眼里和心里,她除了是一个和他合作的杀手外,什么都不是

    她叫木蝶,是个美丽的女人。她曾经很可爱,笑起来像朵纯洁的白梨花。可是,她现在只是一个杀手。一个和他一样以杀人为职业的杀手。

    他一直离她很远,不是人,是心!因为他永远都记得那个领他入行却最终死在他剑下的人的告诫永远都不要让人了解你!因为最可怕的敌人就是最了解你的人!

    他是乌鸦,是一个专为人带去死亡与痛苦的杀手!江湖上却没有几个人知道他,认识他。

    因为他在名与利之间,选择了利。做一个杀手,名气只会为他带来危险。

    所以,他远离了所有的人。或者,该说是所有的人都远离了他!在这个世界上,他是一个几乎被忘记的人。只有死亡才会唤起人们对他的记忆。而她,是惟一接近他的人,却也是他极力远离,必须远离的人

    今天,她要杀一个人,一个在江湖上号称“一剑了君愁”的人。据说这个叫秦孟的人是个厉害的角色,但她看见他时,他只是一个醉猫,一个醉倒在三流酒馆的肮脏鬼。

    她走近他,脚步轻得像只生着爪垫的猫。

    可是,他却马上抬起了头。带着些微醉意的脸上却有一双明亮的眼。在他看向她的那一刻,她忽然有了种恐惧的感觉。因为她在他的眼里看到了死亡。

    她害怕,但是她无法后退。她只有拔剑“秦孟?”她问,惊异于他突然变得苍白的脸色。

    “那块玉你是怎么得到的?”

    玉!她看向系在剑穗上的玉。那是她的酬金之一,却被乌鸦玩笑似的系在她的剑穗上。她没有拒绝,尽管那玉是用来买一条人命的,但她的心却有丝丝甜意。

    “是我的酬金。”她坦白地告诉他。

    秦孟怔怔地看着她,不!是在看她剑穗上的玉“不!不可能的,她绝不会杀我的”他大叫,脸色一阵红一阵白,有令人恐惧的狂乱。

    木蝶杀了秦孟。只用了一剑。不是因为他的武功比她差,而是因为他的心已经乱了。一个心乱的剑客连剑都握不稳。

    “是谁要杀他?”木蝶带着玉去问乌鸦。

    乌鸦看了她好久,才淡淡道:“一个负心的女人和一个背叛朋友的男人。”

    她懂了!杀死秦孟的不是他,而是那块曾是定情信物的玉。

    原来,杀一个人,并不是和他比武功比智慧,而是要找出他致命的弱点。

    免于被报复的最好方法就是先杀死那个可能报复你的人。这只是背叛者最好的借口!

    那块玉最终沉入了湖底,因为她突然觉得玉上有血

    走得近了,他就闻到了梨花的香气。现在是春天,梨花开得正好,而这样美的梨花令他想起了那个人。

    有好久没有见到她了。只是听说她为了一个男人背叛了组织。为爱冲昏了头脑,失去了理智的女人,她不是第一个,也不会是最后一个,但她付出的代价可能是最大的。因为组织绝不会放过一个知道那么多秘密的叛徒。而他,就是那个奉命清除叛徒的人。

    梨花阁,是木屋。他站在门前,默默地注视。

    木门“吱”地打开,他看见了久违的笑容。

    “我就知道来的那个人一定是你。”她笑着,仿佛只是一个殷勤好客的女主人在接待一个突然造访的客人。

    乌鸦看着她,没有说话“我是来杀你的!”这句话,他说不出口。

    “请进。”她笑,白衣飘飘,像极了风中的梨花。

    木屋很小,很简陋。木桌上摆了两三样小菜,一壶酒,却只有两只杯子,两双筷子。

    “他不在?”乌鸦忍不住问。

    木蝶笑笑,没有回答“请坐。”

    看他坐下喝酒吃菜,她的唇边笑意更深“你不怕我在菜里下毒?”

    乌鸦一笑,仍是和她初见时一样带着淡淡的忧郁和悲伤“一个挨过饿的人是不会浪费粮食的。”

    “是吗?你以为自己很了解我!”木蝶看着他,淡淡一笑“这可能是你最大的弱点。”

    “也许吧!”乌鸦笑着。

    “我真笨!你至少懂得三十几种测毒的方法。菜里有没有毒怎么可能瞒得过你呢?”她笑,却有丝凄凉“其实,就算我毒死了你也无济于事,组织还是会派别人来追杀我的。我或许杀得了一个两个,可以躲得了一年两年,但是终究还是会被人杀死杀人者必被人杀!这就是改变不了的江湖”

    “我一直都想不透你为什么会笑得那么忧郁、那么悲伤可是,我现在明白了。”

    一个没有梦想,没有希望,今日不知明日事,只靠别人鲜血维持自己生存的人还能笑得开心吗?她明白了,也倦了厌了这种生活,所以,她作出了那个近乎谎谬的决定。

    “你喜欢我吗?”看着他发怔的神情,她笑了,脸上燃起了火样的热情。她妩媚地笑着,喝下杯中的酒,走近他,然后突然吻住了他。

    他怔住了,还没反应过来,已被她反哺了半口酒。

    她吻着他的唇,眼波蒙眬醉人“你说得对。菜里没有毒,酒里也没有毒。毒只在我的酒杯里‘迷情酒’你知道的,只有百日性命。”或许,早在认识他的那一天,这毒就已在她的心上。她笑着转身,全不怕他在背后出手。

    “试试吧!我刚缝好的。”

    乌鸦看着她手上的衣服,忽然醒悟“根本没有什么男人。”

    “有啊!”木蝶媚笑,抚着他的眉毛(这是她早想做的事)“那个男人就是,你!”

    看着她明媚的笑脸,他突然笑了。抓住她的手,他低声道:“我晚上想吃你亲手煮的粥,还有”

    “好。”她笑着,猫一样偎进他的怀里。她终于可以得到他了,不是吗?

    乌鸦紧紧地搂着她,望向窗外雪般随风飘落的梨花,唇边却是一丝满足的微笑。

    久违了!梨花般的笑

    全书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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