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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2 你和这个花痴女人什么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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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不信,自己的大华集团就一直要去屈居在大殷集团之下。
万丈高楼不是也可以毁于蚁穴吗。
林可思准备回家把手头的几个项目和林瑾具体定夺一下就去找胭脂。
林瑾已然顺应天命,每日种花练剑,修心养性。傲气倔强少了很多,气色也就渐好。
坐在客厅沙发上看报,见林可思进来,把遮住半边脸的报纸拿下,又把他的婚事提上了日程。
“思子,早上钟子莹来电话问候你呢。”
“哦。”林可心里那根线扑通就勒紧了,烦啥来啥。
厨房的阿姨给林瑾和林可思端来下午茶:莲蓉喝,甜点。
林瑾给林可思盛了一小碗。
“你上次去B市和钟姑娘见面,谈的怎么样?靠谱的话,就张罗着成家吧,你今年三十二了,再不结婚,我哪天能抱上孙子?”
林瑾就怕林可思心里还惦记着胭脂,基本上每天都要用话敲打他。
“儿子,爸和你说啊,人和人是靠缘分的。属于你的你就珍惜,不属于你的你也别老是惦记了。”
“爸,您又来了。咱们说公司的话题好不好。我先上楼洗个澡。”
放下莲蓉粥,从客厅沙发上站起来就要上楼。
“思子,还有什么比娶一个实心实意爱你的女人好呢。钟姑娘就是胖了点,各方面都不差,还那么喜欢你。”
“所以,我没直接拒绝她啊,爸,您就别操心我这个了,天涯何处不飞花,我还能娶不到老婆吗。”
“林家单传,你知道,从你这辈就得生多几个儿子延续香火了,姑娘胖的话体质好,况且还能辅助你事业,你还不抓紧——”
林可思实在是听不下去了:“爸,什么年代了,不要香火香火的,我都知道。”
蹬蹬大步上楼。
“什么年代都要现实,儿子。那个胭脂,你不要再惦记了——”
林瑾也放下碗,重重的一放,冲楼梯上的林可思喊。
半世风霜,他知道什么情情爱爱的都是一时的。
能在当初众多雨后春笋般的小企业里脱颖而出,这就是因为他一直知道什么是现实。
在现实的社会只有更现实没有最现实。
说白了,当年胭脂的母亲,如果她能懂得现实,分清成破厉害,而不听那些死读书做白日梦的心灵鸡汤里关于爱情的理论,如果她早放弃幼稚无知的海枯石烂,今天也早已经是安享天年,何至于香魂陨落。
“儿子,现实不是任性。早晚你会懂老爸都是为了你好。”
“我对钟子莹真的没有男女间的感觉。没有。你教我怎么办呢。爸,您就别逼我了。”
林可思匆匆地跑上楼。
“感觉?什么叫感觉。中国几千年没感觉的媒妁之言不也繁衍到今天,呵呵。”
林瑾看着跑上去的儿子叹了口气。
林可思上楼匆匆在书房把几分文件表上个人意思,等会儿给林瑾的,本来可以面谈,但是现在他真不愿意和他老爹多呆一分钟。
老爷子闲着没事,就盯着他这点私事儿。
然后洗澡,在镜子前细细的刮生硬的胡茬。换上阿玛尼的休闲装,准备去找胭脂。
胭脂的新房子,曾经林可思是常客,此时开车在往这边拐,心里万千滋味。
梧桐花语,紫藤正开,美丽的街道第三排楼就是胭脂的公寓。
楼宇门按了门铃,好久,没人开。
林可思手插裤袋,踌躇的等。
终于还是决定给赵阿姨打个电话。
不论是王姨还是赵姨,对林可思的印象都比对殷斐好。
因为殷斐太过于冷,神抵般高高在上,就只对胭脂一人是热热乎乎的,而林可思是亲民大使,嘴角总是带着笑,尤其最得年长女性的欢喜。
所以林可思即使和胭脂分开之后,赵阿姨和他的关系也一直是有联络,保持的不错。
立场上,赵阿姨必须站在胭脂一边,不能对林可思透露胭脂的行踪。但是感情上,他其实还是偏袒林可思。
片刻,赵阿姨接电话。
“赵姨,听说胭脂回A市了,我按门铃好久没人开。”
“额——”这是个十分为难的问题。
赵阿姨一脑门的皱纹有点乱。
“林总,你现在在胭脂那小区啊?”
答非所问的回答。
“是的。赵姨,胭脂在公司吗?要不我去公司接她。”
“哦,不用了。”赵阿姨吞吞吐吐,胭脂其实已经头一天就去巴黎了,心下埋怨林可思你要是知道消息为啥不早点来敲门。
“好吧,那我就在这里等,赵姨等下您和胭脂一起过来吧,我请客。”
林可思何等精明,已经从赵阿姨的吞吐里听出端倪。
“那个,林总啊,您还是别等了。胭脂不在那住——”
“怎么?她又回了B市?赵姨,殷斐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他失忆了,胭脂现在需要朋友。要不,我去B市找她,您把胭脂在B市的住址告诉我。”
赵阿姨一激灵,林可思知道了?纸里终究包不住火。而B市的住址自己更是不敢告诉林可思的。
万一哪天殷斐醒了,看见林可思进进出出,那不是给胭脂找麻烦呢吗。
索性实话实说,一竿子支到法国。
“林总,其实,胭脂昨天就飞去法国了,最近心情不好,我们都建议她去散散心。”
“法国,巴黎?”林可思挑眉,非常意外,太意外,好好的胭脂扔下孩子自己跑巴黎玩?这不像她的风格。
“恩。”赵姨模棱两可的应。
“好,知道了,谢谢赵姨。”
挂断手机,林可思感觉心长了草,已经不在A市了一般,仰望蓝天,十几个小时的时间,就是不同的空间,她不会是和,殷斐一起去的吧。
“你怎么在这?”
忽然周遭空气变冷,十分低沉愠怒的声音。
对面路,高高在上的男人,冰着一张英俊逼人的脸,沉沉盯着他。
在殷斐视线里看见林可思的一瞬间便想起前几天在星巴克,花痴女人正是和他在一起搂抱被自己揪下来。
现在,这个男人又干净利索的出现在花痴女人的楼下,手里捧着一束香水百合。
什么情况不问自明。
林可思蓦地一愣,视线与那遥遥数米外的阴沉目光相对。
一时间无语,不知道说什么?
静观其变,他心道,不是说他失忆了吗,我倒要看看他是怎么失忆的?上次在星巴克没有认出来我,这次应该也不会。
十几米外,殷斐黑色如修罗的修长身影,深深猛吸一口烟,手指轻弹往路边果皮箱里一扔烟蒂,照着林可思的方向缓缓走来。
五官深刻冷寒,平静得没有一丝表情。
他微微眯起漂亮的眼眸,天性使然的以居高临下的方式淡漠的审视林可思。
眼底一切情绪都不可见,只有漆黑深沉的,仿佛能把人拉进沼泽的黑暗。
林可思浑身毛发竖起,凭直觉他知道殷斐暗含怒气来者不善。
几步,殷斐走到了林可思跟前,双手插在裤袋,静静地盯他。
什么也没有说,甚至一个皱眉的表情都没有,脸上不见一分戾气。
嘴角轻微动了动,倏忽间林可思只觉脸前刮过一阵风,紧接着他的脖颈被一股莫大的力道锁住!
快如电闪一般的动作令林可思的眼睛都没眨完。
几乎就在一秒内,这股力道他来不及做任何反应的身体被拖甩倒地。
林可思咬牙,身体被他拖出几米,暴力的男人蹲在他身边,另一只手甩手送了几颗衬衫的扣子,深邃冷峻的脸俯向他:“你是谁?你和这个花痴女人什么关系?”
花痴女人?林可思一瞬间以为自己听错了。
这是殷斐对胭脂的称呼吗?
他真的失忆到这种程度,连自己女人都不认识了。
林可思躺在地上艰难的喘口气,脑筋却飞快的转,殷斐,你不认识不记得了胭脂,很好。
脖颈还被殷斐的大手紧紧勒着,林可思一只手猛的摁住殷斐掐自己脖子的手腕,空着的右手忽而一阵旋风,狠狠一拳朝殷斐的胸口打去。
两个男人你来我往你上我下厮打半晌,最后都躺在地上,呼呼出气,彼此按着彼此的手臂互相制约。
脸上身上重度挂彩,骨头散架,肌肉流血,看着都像是没了半条命,喘气带着血丝。
“你和她什么关系?说。”
殷斐扭头往半空吐了一口嘴里的血腥,狠戾的质问。
林可思嘴角带笑,此时他就是什么事实也不说,才是对殷斐这个霸道的家伙最大的打击。
“想知道?告诉你,她是我爱人。半年前我们举行了婚礼。”
他不信,自己的大华集团就一直要去屈居在大殷集团之下。
万丈高楼不是也可以毁于蚁穴吗。
林可思准备回家把手头的几个项目和林瑾具体定夺一下就去找胭脂。
林瑾已然顺应天命,每日种花练剑,修心养性。傲气倔强少了很多,气色也就渐好。
坐在客厅沙发上看报,见林可思进来,把遮住半边脸的报纸拿下,又把他的婚事提上了日程。
“思子,早上钟子莹来电话问候你呢。”
“哦。”林可心里那根线扑通就勒紧了,烦啥来啥。
厨房的阿姨给林瑾和林可思端来下午茶:莲蓉喝,甜点。
林瑾给林可思盛了一小碗。
“你上次去B市和钟姑娘见面,谈的怎么样?靠谱的话,就张罗着成家吧,你今年三十二了,再不结婚,我哪天能抱上孙子?”
林瑾就怕林可思心里还惦记着胭脂,基本上每天都要用话敲打他。
“儿子,爸和你说啊,人和人是靠缘分的。属于你的你就珍惜,不属于你的你也别老是惦记了。”
“爸,您又来了。咱们说公司的话题好不好。我先上楼洗个澡。”
放下莲蓉粥,从客厅沙发上站起来就要上楼。
“思子,还有什么比娶一个实心实意爱你的女人好呢。钟姑娘就是胖了点,各方面都不差,还那么喜欢你。”
“所以,我没直接拒绝她啊,爸,您就别操心我这个了,天涯何处不飞花,我还能娶不到老婆吗。”
“林家单传,你知道,从你这辈就得生多几个儿子延续香火了,姑娘胖的话体质好,况且还能辅助你事业,你还不抓紧——”
林可思实在是听不下去了:“爸,什么年代了,不要香火香火的,我都知道。”
蹬蹬大步上楼。
“什么年代都要现实,儿子。那个胭脂,你不要再惦记了——”
林瑾也放下碗,重重的一放,冲楼梯上的林可思喊。
半世风霜,他知道什么情情爱爱的都是一时的。
能在当初众多雨后春笋般的小企业里脱颖而出,这就是因为他一直知道什么是现实。
在现实的社会只有更现实没有最现实。
说白了,当年胭脂的母亲,如果她能懂得现实,分清成破厉害,而不听那些死读书做白日梦的心灵鸡汤里关于爱情的理论,如果她早放弃幼稚无知的海枯石烂,今天也早已经是安享天年,何至于香魂陨落。
“儿子,现实不是任性。早晚你会懂老爸都是为了你好。”
“我对钟子莹真的没有男女间的感觉。没有。你教我怎么办呢。爸,您就别逼我了。”
林可思匆匆地跑上楼。
“感觉?什么叫感觉。中国几千年没感觉的媒妁之言不也繁衍到今天,呵呵。”
林瑾看着跑上去的儿子叹了口气。
林可思上楼匆匆在书房把几分文件表上个人意思,等会儿给林瑾的,本来可以面谈,但是现在他真不愿意和他老爹多呆一分钟。
老爷子闲着没事,就盯着他这点私事儿。
然后洗澡,在镜子前细细的刮生硬的胡茬。换上阿玛尼的休闲装,准备去找胭脂。
胭脂的新房子,曾经林可思是常客,此时开车在往这边拐,心里万千滋味。
梧桐花语,紫藤正开,美丽的街道第三排楼就是胭脂的公寓。
楼宇门按了门铃,好久,没人开。
林可思手插裤袋,踌躇的等。
终于还是决定给赵阿姨打个电话。
不论是王姨还是赵姨,对林可思的印象都比对殷斐好。
因为殷斐太过于冷,神抵般高高在上,就只对胭脂一人是热热乎乎的,而林可思是亲民大使,嘴角总是带着笑,尤其最得年长女性的欢喜。
所以林可思即使和胭脂分开之后,赵阿姨和他的关系也一直是有联络,保持的不错。
立场上,赵阿姨必须站在胭脂一边,不能对林可思透露胭脂的行踪。但是感情上,他其实还是偏袒林可思。
片刻,赵阿姨接电话。
“赵姨,听说胭脂回A市了,我按门铃好久没人开。”
“额——”这是个十分为难的问题。
赵阿姨一脑门的皱纹有点乱。
“林总,你现在在胭脂那小区啊?”
答非所问的回答。
“是的。赵姨,胭脂在公司吗?要不我去公司接她。”
“哦,不用了。”赵阿姨吞吞吐吐,胭脂其实已经头一天就去巴黎了,心下埋怨林可思你要是知道消息为啥不早点来敲门。
“好吧,那我就在这里等,赵姨等下您和胭脂一起过来吧,我请客。”
林可思何等精明,已经从赵阿姨的吞吐里听出端倪。
“那个,林总啊,您还是别等了。胭脂不在那住——”
“怎么?她又回了B市?赵姨,殷斐的事情我已经知道了,他失忆了,胭脂现在需要朋友。要不,我去B市找她,您把胭脂在B市的住址告诉我。”
赵阿姨一激灵,林可思知道了?纸里终究包不住火。而B市的住址自己更是不敢告诉林可思的。
万一哪天殷斐醒了,看见林可思进进出出,那不是给胭脂找麻烦呢吗。
索性实话实说,一竿子支到法国。
“林总,其实,胭脂昨天就飞去法国了,最近心情不好,我们都建议她去散散心。”
“法国,巴黎?”林可思挑眉,非常意外,太意外,好好的胭脂扔下孩子自己跑巴黎玩?这不像她的风格。
“恩。”赵姨模棱两可的应。
“好,知道了,谢谢赵姨。”
挂断手机,林可思感觉心长了草,已经不在A市了一般,仰望蓝天,十几个小时的时间,就是不同的空间,她不会是和,殷斐一起去的吧。
“你怎么在这?”
忽然周遭空气变冷,十分低沉愠怒的声音。
对面路,高高在上的男人,冰着一张英俊逼人的脸,沉沉盯着他。
在殷斐视线里看见林可思的一瞬间便想起前几天在星巴克,花痴女人正是和他在一起搂抱被自己揪下来。
现在,这个男人又干净利索的出现在花痴女人的楼下,手里捧着一束香水百合。
什么情况不问自明。
林可思蓦地一愣,视线与那遥遥数米外的阴沉目光相对。
一时间无语,不知道说什么?
静观其变,他心道,不是说他失忆了吗,我倒要看看他是怎么失忆的?上次在星巴克没有认出来我,这次应该也不会。
十几米外,殷斐黑色如修罗的修长身影,深深猛吸一口烟,手指轻弹往路边果皮箱里一扔烟蒂,照着林可思的方向缓缓走来。
五官深刻冷寒,平静得没有一丝表情。
他微微眯起漂亮的眼眸,天性使然的以居高临下的方式淡漠的审视林可思。
眼底一切情绪都不可见,只有漆黑深沉的,仿佛能把人拉进沼泽的黑暗。
林可思浑身毛发竖起,凭直觉他知道殷斐暗含怒气来者不善。
几步,殷斐走到了林可思跟前,双手插在裤袋,静静地盯他。
什么也没有说,甚至一个皱眉的表情都没有,脸上不见一分戾气。
嘴角轻微动了动,倏忽间林可思只觉脸前刮过一阵风,紧接着他的脖颈被一股莫大的力道锁住!
快如电闪一般的动作令林可思的眼睛都没眨完。
几乎就在一秒内,这股力道他来不及做任何反应的身体被拖甩倒地。
林可思咬牙,身体被他拖出几米,暴力的男人蹲在他身边,另一只手甩手送了几颗衬衫的扣子,深邃冷峻的脸俯向他:“你是谁?你和这个花痴女人什么关系?”
花痴女人?林可思一瞬间以为自己听错了。
这是殷斐对胭脂的称呼吗?
他真的失忆到这种程度,连自己女人都不认识了。
林可思躺在地上艰难的喘口气,脑筋却飞快的转,殷斐,你不认识不记得了胭脂,很好。
脖颈还被殷斐的大手紧紧勒着,林可思一只手猛的摁住殷斐掐自己脖子的手腕,空着的右手忽而一阵旋风,狠狠一拳朝殷斐的胸口打去。
两个男人你来我往你上我下厮打半晌,最后都躺在地上,呼呼出气,彼此按着彼此的手臂互相制约。
脸上身上重度挂彩,骨头散架,肌肉流血,看着都像是没了半条命,喘气带着血丝。
“你和她什么关系?说。”
殷斐扭头往半空吐了一口嘴里的血腥,狠戾的质问。
林可思嘴角带笑,此时他就是什么事实也不说,才是对殷斐这个霸道的家伙最大的打击。
“想知道?告诉你,她是我爱人。半年前我们举行了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