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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一天一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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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月30日,是我停留在这座寄居多年的沿海城市的最后一天。

    我不知道我为什么要回去。在很长的时间里我停滞了工作。无所事事,吸烟,上网,看书,睡觉。过着颓废近似隐居的生活。

    前夜,我在网上遇见了一位朋友。我们生活在同一个城市,不同的是他属于这里,而我是个过客。看尽了烟花的绚烂就走,没有理由继续停留。

    他说,见面吧!明天你就要离开这里了。

    我说,冬天,我们见面。我喜欢冬天,我会在圣诞前夕回来。我们一起去广场上喂鸽子,听拍动翅膀的声音。带上几罐啤酒和两包mildseven的白色过滤嘴的香烟。我会穿上我最喜欢的灰色调的呢子大衣取暖,神色依然懒散。

    如这段沉沦的日子一样,我在网络上游荡直至凌晨3时。

    cd机里放着dream island。属于这座城市的音乐,荡漾的旋律有着海的咸湿和凄恻。

    最后一次站在窗前遥望藏蓝色的海面,窗户大开着,音乐调到适量的音量。其实我什么也看不到,因为屋外漆黑一片。

    海距离我并不远,只有一千米左右的距离。房后是一座花园,搁在海与我的窗子之间。

    冬天的时候是观望的好角度,那些耸立在我们之间的树叶开始枯落,只剩下枝桠象衰老女人的手支撑着一片灰突突的天。不远处是一片无垠浩荡的海面。船只孤寂的飘在海面上,稀落的几艘木船。

    在狭小的厨房里,我为自己煮了速食面。麻辣口味的,咸浓的汤汁。每天的凌晨将睡去的时候我会失去味觉和听觉,因为过度的吸烟和听了一夜喧嚣,苍凉撕扯破碎缎子一般的音乐。

    我喜欢速食的吃食,它可以在我饥饿的时候不必等待。就象有很多人喜欢速食的爱情一样。

    在鬼魅的黑夜,那些孤独的人开始狩猎。他们得到的只是短暂的快慰和温暖,当合衣整装的时候温度开始从身体抽离,冰冷的萎缩在天亮时分。

    感觉很多东西应该要持久一点,比如疼痛和挣扎,你能够真切的体会到无能为力和虚弱的疲惫汗漓。

    挥去那段阴影的瞬间你才会更加珍惜眼前的一切,不轻易的放弃。

    等待着,破晓时分走出去。穿着夏季一贯风格的白色调。将长发挽成髻,别上别致的白色卡子,上面镶嵌着几颗透明水晶。戴上黑色墨镜,白色及脚踝的长裙,赤脚穿白色只有几条细带编织的凉鞋。永远是下巴高高的抬起,眼神在墨镜的阴暗中过滤的淡漠,紧抿的双唇失去了语言和微笑的力气。我没在人潮里,是寻找还是等待,连自己都模糊。

    朋友说:你这样的打扮让人心寒,看上去象年轻丧夫的少妇。也象一只游动在城市虹流里寂寞盲目的鱼。

    我说:我失去了一切判断的能力。

    然后我淡淡的笑,若有似无的笑。我应该爱这个季节,因为我出生在穿裙子的季节。

    我选择浅淡的寂寥颜色让自己在浮躁的季节平静,散乱的情绪休止。我用近乎哀伤的心情来悼念它的到来和逝去,心如止水。

    窗外是第一班电车,它驶过的时候隐约听见摩擦轨道的声音。还有铃声,脆响的铃声。

    整座城市沦陷在青草的芬芳中,绿色的植物刺激着视觉。白天总是让人错觉城市的美丽,夜晚的物质腐蚀的味道寻不到一丝痕迹。

    去了那家“永和豆浆店”叫了豆浆和糯米糕。对面搭桌的陌生人换了又换,依然陌生。我们用着同样的餐具,喝着同样的豆浆,气味却是陌生的。我淡忘了第一次到这来的感觉,为什么要来。

    是因为这个靠着窗子可以看见整个马路的位置?还是形形色色变换着陌生的面孔可以让我遐想?

    在这座城市最繁华的地段有一家dq冰淇淋店。那里有几十种冰淇淋卖,无论你如何的挑剔总有适合你口味的。喜欢樱桃口味的冰淇淋,尤其是在雨天,淋着雨吃冰淇淋,看着冰淇淋融化后流淌着粉红色的纹路,舔拭着白皙颤抖的手象只贪食的猫。

    有时我想如果我破衣褴衫,手里拿着缺口的罐子。他们是否依然笑容可掬?城市中最繁华的地方也是城市中人情最冷漠的地方。

    学生时代经常去露天的咖啡广场。它的位置很好,四周环绕着高楼广厦。价格低廉,口味纯正的立顿红茶加冰。坐在墨绿色的铁铸的椅子上,上面雕刻着玫瑰的雕花。总有一群人会在这里停歇,桌子上平铺一张报纸或是手里拿着一份杂志。神色悠闲,只是短暂的慵懒。

    服务生端上红茶的时候送了一份“世界杯”的报道海报。中国队入围使人们都陷在一股热浪当中。我看见一个球员的名字楞了几秒。

    一年前在一家叫zz top的酒吧邂逅过。确切的说只是握手,假意的微笑。

    我从未把哪个人看做名人,也没有象膜拜神灵一般崇尚过某个人。一起前往的朋友非常喜欢他,疯狂的喜欢。

    她整整衣装,掏出粉盒涂上玫瑰红色的口红。深呼吸着,握着我的手有些发抖。我看着她兴奋的样子突然感觉到悲哀。只是冷冷的笑了笑。

    她问:你笑什么?是哪里不对吗?

    我说:很好。

    她说:那你笑什么?

    我说:你有没有想过?也许他喜欢涂水粉色口红的女孩。或许他根本不喜欢女孩,是个同性恋。

    他现在只想一个人喝酒,不希望有人打搅。

    她说:没想过。

    她上前搭腔,我闪到一边。在吧台里擦拭杯子的男人,戴着金边眼镜。我们只是互视微笑。

    我认得他,他是这里的老板。我们经常在一家咖啡网络bar里碰见。他话不多,我也一样。

    一次,我买到约翰。丹佛的cd,拜托酒保放给我听。他站起身,走近问我:这是谁的音乐?

    约翰。丹佛。我冷淡的应着。

    结帐的时候他主动打了折扣给我,没有第二次对话。可能我们之间是一种无需言语的熟悉。

    平实的灵魂有过瞬间的交汇,没有归期,没有地域,也没有刻骨铭心的记忆。

    我昂头饮尽杯子中的苏格兰加冰,从bar走出。身后那个男人走到小舞台上,弹着吉他唱着约翰。丹佛的安妮之歌。我在他细腻的嗓音中和bar里特有的暧昧不清中快速的抽离开。

    法式面包屋是我常去地方。喜欢嗅奶油甜腻的味道,还有墙壁上张贴的海报,碎格子的桌布还有哪里的薄荷糖。我会在刹那错觉这应该是我的家,温暖的,充满麦子的浓香。暗涌的依赖感让我不作任何停留。每次只是包起肉松面包就走,服务生会塞几粒薄荷糖果给我。她知道,我只喜欢薄荷口味的。我要乘坐黄昏时候的车离开这里,她不知道。

    在人来人往的马路边上,我吸烟看路人川流不息。我贪恋这种感觉,因为陌生,所以可以肆无忌惮。

    偶尔会和其中的某个人有几秒钟的对视。然后眼神游离开。我从未刻意去记得某个人的脸,但我可以感觉到潜藏在他们血液里的叛逆和温顺。

    这样短瞬的心灵撞容易使人伤感,很多人是注定要失去的。哪怕在失去之前你们的距离只有0。01公分,最终仍是擦肩。

    曾在迷失自己的时候,坐在这个位置希望有个人带我离开这里。他们陌生,我却一点恐惧感都无。我期待着有人走过来对我说:把手给我,我带你去另一个地方,开始另一种生活。

    烟灰长长的被风吹散,我梦呓般哼唱着不成调的歌。看路人脚步匆忙,去不明的方向。

    我提着行囊登上了列车,看着列车窗外倒退的风景。我知道人始终是要向前的,所以我没有眼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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