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第二章 他的记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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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锦照例没有回家用晚膳。膳后我陪公婆说了一会儿话,便带着雀儿去了自己的书房。
要说嫁给安锦后我最满意的一桩变化,便是有了一间全属于自己的书房。安锦从未踏进这里,公公婆婆平素也很少过问。于是我便将此处做了专用的画室,主要用以进行前期的裱绢以及后期上色等活计。既然对外宣称喜爱绘画,表面上免不得也要画些正统的山水花鸟仕女图来装装样子,而私底下我却顶着燕丰城元宵十三公子的名头,以美人图名噪一时。
画美人图,这便是当年我琢磨出的开源之道。学堂里的夫子曾经曰过,人必扬其长,才能得益。琴棋书画里头,我也唯有画画能拿得出手。然而花鸟虫鱼太普通,卖不出什么价钱,于是我把眼光转向了人物像。这人物不能虚构,也不能是寻常人,一定得是在燕丰城里有些名气,且姿容出众的美人。
第一个落入我画中的,便是当时燕丰城里楚女馆里的第一美人秦玉。我趁她出游白鹤原时,在暗处偷偷临摹,画了平生第一幅美人图,名为“玉鹤共舞”。这幅画放到画斋晒月阁里,便被秦玉的爱慕者以三十两白银买走,捧去讨美人欢心了。
那是我平生赚到的第一笔银子。与晒月阁对半分后,还得了十五两。晒月阁的老板乐颠颠地与我签下了长期合作条款,主动让出一分利,并承诺决不对外说出我的身份。
杞国人推崇美姿容,无论男女,但凡美人均趋之若鹜。在这样全民爱美的大环境下,元宵十三公子阴错阳差地开创了工笔美人的先河,以形神兼备,惟妙惟肖便于思慕闻名。在几位出名的美人陆续入画后,燕丰城里渐渐形成了秘而不宣的认知。想知道最近哪位美人风头最盛?只要看看元宵十三公子最近的画便知。
于是那些被画到的美人大多窃喜,盼望下一回中选。尚未轮到的美人表面上不动声色,实际心急若焚,但凡出门必刻意装扮一番。此种风气流行之后,不禁令我有种身为帝王,万千佳丽等候宠幸的微妙自豪感。
这些年来,在我的画笔下风光一时的美人不少。但声名最盛,维持时间最长的,莫过于我的夫君安锦。
对于这一点,我也很无奈。第一次画安锦,其实只是由于七公主派人到晒月阁里,以重金令元宵十三公子绘出一幅安锦与她在一起时的画像。
当时我尚未出嫁,且与安锦绝了交形同陌路,原本并不想接下这单。但晒月阁老板反复劝说不好得罪公主,再加上重金相诱,我还是应了下来,但事先说明只在暗处画,绝不现身。
未想到这幅画之后,类似的请求源源不绝。安锦的画像成了风靡燕丰的畅销品,甚至还有些外地的客人亲自前来订购。于是这安锦系列便长久不衰地红了起来,至今依然丝毫未有减弱的势头。
早知安锦会成了我的夫君,当初就该坚决点儿,回了七公主那单。不得不偷看自家夫君与他人幽会,哪怕我与他之间势同水火并无情意,也实在不是件多么愉快的事。
雀儿点上灯,替我泡开颜料。她原本也是书香门第的孩子,后来家道中落,穷困潦倒之下才做了安府的丫鬟。我选中她做我的贴身侍女,也正因为她心性单纯又爱书画,与我很有些投合。
我将画平铺,取了两只羊毫,开始分染着色。在完成了其它所有的背景以及女主角苏慧后,我才开始沉下心思,仔细地为画上的安锦着色。
他脸庞白皙,却不是那种透明无力的苍白,而是莹润蕴光的玉白。朱膘,藤黄,蜃粉,石青。哪怕是画过这么多回,我每次依然要为调出最接近于真实的颜色而苦恼。
他的眉毛很长,漆黑如墨,宽窄合度。眉与眼窝的距离很近,令一双眼显得深邃。至于眼睛――我又开始犹疑。单调的漆烟墨如何显得出那眼里的飞扬神采?
雀儿在一旁看得目不转睛,许久才提醒道:“夫人,您在大人的像上花的时间,是别处的三倍。”
“那当然。他是主角,我还不想砸了自己的招牌。”我没抬头,仔仔细细地落下每一笔。终于完成时,已经不知不觉过了两个时辰。
我放下笔,擦了擦汗。“如何?”
“更胜以往。”雀儿竖起大拇指。“奴婢总觉得夫人笔下那么多人物中,咱们家大人被画得最为传神。”
“那是。我跟他认识了一十六载,他从里到外从上到下,还有哪一处我不知道的?”得意之下,我开始吹嘘。
雀儿颇有些不信。“既然如此,为何现在却――”
她忽然住了口,小心翼翼地瞄了瞄我的脸色。我心中明白,她是想问既然相识这么些年,为何成了婚却如陌生人般相敬如冰?
也难怪她疑惑。我与安锦成婚一年有余,除却洞房花烛那一日他在我房内度过,其余时间都宿在书房。平日里他早出晚归,即使两人碰上了,也说不上几句话,即使说了,也时常以极不愉快的争执结束。公公婆婆想必也早有耳闻,只是假作不知罢了。雀儿做我的贴身侍女这么些日子,自然是看得清清楚楚。
我望着画面上修长的身姿,低声道:“他记恨我。”
雀儿很惊讶,因为这是我第一回同她提及我与安锦之间的事。日子长了,有些话憋在肚里总是不痛快。然而此事前因后果说来十分话长,我习惯了偷懒不爱多讲,今儿个能突发感慨顺口说出这句已属难得。雀儿伸长了脖子等待后文,当明白我并无讲述因果的心思之后,十分失望地叹了口气。
“以后再同你慢慢说。”我宽慰她。此时窗外打更声传来,响了三下。
不知不觉,居然已经三更。我赶紧收拾停当,带着雀儿回了卧房。所幸安锦从来都宿在书房,否则我哪儿来那么多自由?
刚进卧房,还未点灯,我便闻到一股淡淡的酒香,脚下微顿。而身后的雀儿已经反应了过来。
“大人。”她大约是怕我没注意到,推了推我的手肘。“奴婢先退下了。”她朝我满怀期待饱含鞭策地看了一眼,脚步飞快地走了。
大概是她生怕我错失了这么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走得匆忙不说,连灯笼也没留下。屋里顿时一片漆黑,我试探着跨过台阶,却连安锦在哪儿也看不真切。
正在盘算着要用什么话做开场白以缓和我们之间愈加冰冷的关系,却听得黑暗中某处传来略带疲惫的带磁低声。“为何总是这么晚?”
我想也没想,下意识地回了一句:“反正你也不在,晚不晚有什么关系?”
话一出口,我便有些后悔。这话里含酸带涩的,像极了受丈夫冷落的深闺怨妇。虽然我的确受他冷落,但向来以青春活泼秀外慧中的独立女性自居,如今不小心沦为怨妇,不知降了多少格调。
安锦却像是挺满意我这种自降格调的言语,轻笑了一声。虽然看不见,我也可以想象他此刻的表情。他笑的时候总是习惯性地拉开一边的唇角,平日里微微上翘的眼角飞起,动人心弦的同时也多了几分邪气。
女人是矛盾的动物,爱神子,也爱邪魔。不笑的时候温柔优雅,笑起来又有些邪恶,这样的男人有几个女人能抵抗得了?
我勉强能从声音分辨出他的方位正在我床榻前的那方黄花梨木的妆台前面,便朝那边走了几步,边走边说:“灼衣,你怎么来了?”
“灼衣”是安锦的表字。我们成婚之后,我总不习惯改口唤他夫君,又不好直呼其名,索性以表字相称。这称呼里有几分主动示好的意思,因此也只有在我们两个都心平气和,气氛又比较融洽的时候才会拿出来用。
“这是我的地方,难道我不能来?”他的语气又有些转硬。我很无奈,多说多错,他的心里像藏了只指甲锋利的猫,时刻准备着蹦出来给我两爪子。
“不是那个意思。”我努力解释,脑子里却想到了孩童时我们心无旁骛轻松愉快地玩娶新娘的游戏。我逼他扮作新娘蒙上手帕,自己却扮作新郎,拿了根筷子去挑。手帕下安锦的小脸红扑扑,我心满意足,拍拍他的肩说,娘子,为夫会好好待你的。安锦羞涩地扭着手帕嗯了一声,在我脸上亲了亲。
我想到那时的情形,心中微松,笑了一声。安锦听见了,语气有些疑惑。“你在笑什么?”
“我想起了小时候的事。”如实回答,他却沉默了半响。我正奇怪他为何毫无反应时,一个黑影突然挡住我的去路,让我惊讶了一瞬。
他站在我面前,忽然伸手用力拉过我的腰身。
我有些紧张,在一片黑暗里勉强能感觉到他的眼睛正对着我看。浓郁的酒气从他身上钻到我鼻子里,令我皱了皱眉。“灼衣……”
他的力道忽然变轻,俯首在我耳边轻轻唤了一声。“小妖怪。”这声呼唤像在心中酝酿了许久,犹带醉意。
我的胸口涌上些热意,热意上冲,熏热了脸颊。有多久没听到他这么唤过我了,四年?还是五年?
这个奇特的外号,跟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那时我爹刚中进士,做了翰林院的庶吉士,举家搬迁至燕丰,与安家人做了邻居。我那时只有三岁,但性子皮得很,偏爱玩男孩儿的游戏。某一日我偷骑了爹爹给大哥做的青竹马儿,在外头的泥坑里一阵蹦q之后,碰上了手里握着一只糖饼的安锦。
据当时的唯一目击者我娘说,安锦当时六岁,生得白白净净很是可爱。然而我的注意力全集中在了他手上的糖饼上,骑着竹马冲过去,抢了糖饼便跑。安锦吓得大气也不敢喘一口,直愣愣地盯着我逃跑的方向,半天才反应过来,哇哇大哭,说有妖怪抢了他的饼。
大概我那时疯玩过后,脸上身上都沾了泥巴,头发也散开来,与妖魔颇有几分神似。
据说安锦因为被妖怪抢了糖饼一事,吓得不敢出门,直嚷着外头有妖怪要吃他,闹了大半个月才消停。
后来我跟安锦玩到一处,他才知道那个抢了他糖饼的原来是个女孩子,不是妖怪。但这“小妖怪”的绰号从此便跟随了我好多年,一直到后来我们渐渐疏远,便再没听见这外号,每每想起,总有些怅然若失。
而安锦此刻埋首在我耳际,再一次唤起这个绰号。虽然知道他是酒醉后失态,我依然忍不住伸手回抱他。
“灼衣,从前的事是我不对,你能原谅么?”
安锦照例没有回家用晚膳。膳后我陪公婆说了一会儿话,便带着雀儿去了自己的书房。
要说嫁给安锦后我最满意的一桩变化,便是有了一间全属于自己的书房。安锦从未踏进这里,公公婆婆平素也很少过问。于是我便将此处做了专用的画室,主要用以进行前期的裱绢以及后期上色等活计。既然对外宣称喜爱绘画,表面上免不得也要画些正统的山水花鸟仕女图来装装样子,而私底下我却顶着燕丰城元宵十三公子的名头,以美人图名噪一时。
画美人图,这便是当年我琢磨出的开源之道。学堂里的夫子曾经曰过,人必扬其长,才能得益。琴棋书画里头,我也唯有画画能拿得出手。然而花鸟虫鱼太普通,卖不出什么价钱,于是我把眼光转向了人物像。这人物不能虚构,也不能是寻常人,一定得是在燕丰城里有些名气,且姿容出众的美人。
第一个落入我画中的,便是当时燕丰城里楚女馆里的第一美人秦玉。我趁她出游白鹤原时,在暗处偷偷临摹,画了平生第一幅美人图,名为“玉鹤共舞”。这幅画放到画斋晒月阁里,便被秦玉的爱慕者以三十两白银买走,捧去讨美人欢心了。
那是我平生赚到的第一笔银子。与晒月阁对半分后,还得了十五两。晒月阁的老板乐颠颠地与我签下了长期合作条款,主动让出一分利,并承诺决不对外说出我的身份。
杞国人推崇美姿容,无论男女,但凡美人均趋之若鹜。在这样全民爱美的大环境下,元宵十三公子阴错阳差地开创了工笔美人的先河,以形神兼备,惟妙惟肖便于思慕闻名。在几位出名的美人陆续入画后,燕丰城里渐渐形成了秘而不宣的认知。想知道最近哪位美人风头最盛?只要看看元宵十三公子最近的画便知。
于是那些被画到的美人大多窃喜,盼望下一回中选。尚未轮到的美人表面上不动声色,实际心急若焚,但凡出门必刻意装扮一番。此种风气流行之后,不禁令我有种身为帝王,万千佳丽等候宠幸的微妙自豪感。
这些年来,在我的画笔下风光一时的美人不少。但声名最盛,维持时间最长的,莫过于我的夫君安锦。
对于这一点,我也很无奈。第一次画安锦,其实只是由于七公主派人到晒月阁里,以重金令元宵十三公子绘出一幅安锦与她在一起时的画像。
当时我尚未出嫁,且与安锦绝了交形同陌路,原本并不想接下这单。但晒月阁老板反复劝说不好得罪公主,再加上重金相诱,我还是应了下来,但事先说明只在暗处画,绝不现身。
未想到这幅画之后,类似的请求源源不绝。安锦的画像成了风靡燕丰的畅销品,甚至还有些外地的客人亲自前来订购。于是这安锦系列便长久不衰地红了起来,至今依然丝毫未有减弱的势头。
早知安锦会成了我的夫君,当初就该坚决点儿,回了七公主那单。不得不偷看自家夫君与他人幽会,哪怕我与他之间势同水火并无情意,也实在不是件多么愉快的事。
雀儿点上灯,替我泡开颜料。她原本也是书香门第的孩子,后来家道中落,穷困潦倒之下才做了安府的丫鬟。我选中她做我的贴身侍女,也正因为她心性单纯又爱书画,与我很有些投合。
我将画平铺,取了两只羊毫,开始分染着色。在完成了其它所有的背景以及女主角苏慧后,我才开始沉下心思,仔细地为画上的安锦着色。
他脸庞白皙,却不是那种透明无力的苍白,而是莹润蕴光的玉白。朱膘,藤黄,蜃粉,石青。哪怕是画过这么多回,我每次依然要为调出最接近于真实的颜色而苦恼。
他的眉毛很长,漆黑如墨,宽窄合度。眉与眼窝的距离很近,令一双眼显得深邃。至于眼睛――我又开始犹疑。单调的漆烟墨如何显得出那眼里的飞扬神采?
雀儿在一旁看得目不转睛,许久才提醒道:“夫人,您在大人的像上花的时间,是别处的三倍。”
“那当然。他是主角,我还不想砸了自己的招牌。”我没抬头,仔仔细细地落下每一笔。终于完成时,已经不知不觉过了两个时辰。
我放下笔,擦了擦汗。“如何?”
“更胜以往。”雀儿竖起大拇指。“奴婢总觉得夫人笔下那么多人物中,咱们家大人被画得最为传神。”
“那是。我跟他认识了一十六载,他从里到外从上到下,还有哪一处我不知道的?”得意之下,我开始吹嘘。
雀儿颇有些不信。“既然如此,为何现在却――”
她忽然住了口,小心翼翼地瞄了瞄我的脸色。我心中明白,她是想问既然相识这么些年,为何成了婚却如陌生人般相敬如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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雀儿很惊讶,因为这是我第一回同她提及我与安锦之间的事。日子长了,有些话憋在肚里总是不痛快。然而此事前因后果说来十分话长,我习惯了偷懒不爱多讲,今儿个能突发感慨顺口说出这句已属难得。雀儿伸长了脖子等待后文,当明白我并无讲述因果的心思之后,十分失望地叹了口气。
“以后再同你慢慢说。”我宽慰她。此时窗外打更声传来,响了三下。
不知不觉,居然已经三更。我赶紧收拾停当,带着雀儿回了卧房。所幸安锦从来都宿在书房,否则我哪儿来那么多自由?
刚进卧房,还未点灯,我便闻到一股淡淡的酒香,脚下微顿。而身后的雀儿已经反应了过来。
“大人。”她大约是怕我没注意到,推了推我的手肘。“奴婢先退下了。”她朝我满怀期待饱含鞭策地看了一眼,脚步飞快地走了。
大概是她生怕我错失了这么个千载难逢的好机会,走得匆忙不说,连灯笼也没留下。屋里顿时一片漆黑,我试探着跨过台阶,却连安锦在哪儿也看不真切。
正在盘算着要用什么话做开场白以缓和我们之间愈加冰冷的关系,却听得黑暗中某处传来略带疲惫的带磁低声。“为何总是这么晚?”
我想也没想,下意识地回了一句:“反正你也不在,晚不晚有什么关系?”
话一出口,我便有些后悔。这话里含酸带涩的,像极了受丈夫冷落的深闺怨妇。虽然我的确受他冷落,但向来以青春活泼秀外慧中的独立女性自居,如今不小心沦为怨妇,不知降了多少格调。
安锦却像是挺满意我这种自降格调的言语,轻笑了一声。虽然看不见,我也可以想象他此刻的表情。他笑的时候总是习惯性地拉开一边的唇角,平日里微微上翘的眼角飞起,动人心弦的同时也多了几分邪气。
女人是矛盾的动物,爱神子,也爱邪魔。不笑的时候温柔优雅,笑起来又有些邪恶,这样的男人有几个女人能抵抗得了?
我勉强能从声音分辨出他的方位正在我床榻前的那方黄花梨木的妆台前面,便朝那边走了几步,边走边说:“灼衣,你怎么来了?”
“灼衣”是安锦的表字。我们成婚之后,我总不习惯改口唤他夫君,又不好直呼其名,索性以表字相称。这称呼里有几分主动示好的意思,因此也只有在我们两个都心平气和,气氛又比较融洽的时候才会拿出来用。
“这是我的地方,难道我不能来?”他的语气又有些转硬。我很无奈,多说多错,他的心里像藏了只指甲锋利的猫,时刻准备着蹦出来给我两爪子。
“不是那个意思。”我努力解释,脑子里却想到了孩童时我们心无旁骛轻松愉快地玩娶新娘的游戏。我逼他扮作新娘蒙上手帕,自己却扮作新郎,拿了根筷子去挑。手帕下安锦的小脸红扑扑,我心满意足,拍拍他的肩说,娘子,为夫会好好待你的。安锦羞涩地扭着手帕嗯了一声,在我脸上亲了亲。
我想到那时的情形,心中微松,笑了一声。安锦听见了,语气有些疑惑。“你在笑什么?”
“我想起了小时候的事。”如实回答,他却沉默了半响。我正奇怪他为何毫无反应时,一个黑影突然挡住我的去路,让我惊讶了一瞬。
他站在我面前,忽然伸手用力拉过我的腰身。
我有些紧张,在一片黑暗里勉强能感觉到他的眼睛正对着我看。浓郁的酒气从他身上钻到我鼻子里,令我皱了皱眉。“灼衣……”
他的力道忽然变轻,俯首在我耳边轻轻唤了一声。“小妖怪。”这声呼唤像在心中酝酿了许久,犹带醉意。
我的胸口涌上些热意,热意上冲,熏热了脸颊。有多久没听到他这么唤过我了,四年?还是五年?
这个奇特的外号,跟我们的第一次见面有着密不可分的关系。
那时我爹刚中进士,做了翰林院的庶吉士,举家搬迁至燕丰,与安家人做了邻居。我那时只有三岁,但性子皮得很,偏爱玩男孩儿的游戏。某一日我偷骑了爹爹给大哥做的青竹马儿,在外头的泥坑里一阵蹦q之后,碰上了手里握着一只糖饼的安锦。
据当时的唯一目击者我娘说,安锦当时六岁,生得白白净净很是可爱。然而我的注意力全集中在了他手上的糖饼上,骑着竹马冲过去,抢了糖饼便跑。安锦吓得大气也不敢喘一口,直愣愣地盯着我逃跑的方向,半天才反应过来,哇哇大哭,说有妖怪抢了他的饼。
大概我那时疯玩过后,脸上身上都沾了泥巴,头发也散开来,与妖魔颇有几分神似。
据说安锦因为被妖怪抢了糖饼一事,吓得不敢出门,直嚷着外头有妖怪要吃他,闹了大半个月才消停。
后来我跟安锦玩到一处,他才知道那个抢了他糖饼的原来是个女孩子,不是妖怪。但这“小妖怪”的绰号从此便跟随了我好多年,一直到后来我们渐渐疏远,便再没听见这外号,每每想起,总有些怅然若失。
而安锦此刻埋首在我耳际,再一次唤起这个绰号。虽然知道他是酒醉后失态,我依然忍不住伸手回抱他。
“灼衣,从前的事是我不对,你能原谅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