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一战成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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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完监控视频,秦猛便和张存豹回到场子里,坐在贵宾席喝酒叙旧。
为了给秦猛和张存豹助兴,女歌手菲菲又登台演唱了两首歌曲。
秦猛看到刚才和自己聊天的那个妹子坐在散座的一张小桌子旁,正托着腮痴痴地看着他,就朝妹子招了招手,妹子高高兴兴地走过来,坐在了秦猛身边。
秦猛让夜店公主为妹子拿了一杯鸡尾酒,问妹子道:“刚才忘了问了,妹妹怎么称呼?”
妹子道:“我叫贝贝。”
妹子并没有说她姓什么,秦猛觉得贝贝这个名字有点像酒吧女的化名。
秦猛随口又问道:“看你现在的年龄,应该已经工作了吧?”
贝贝脸一红:“我以前在省城工作,刚来皇港,想在皇港找份工作。”
“你以前是做什么的,我让豹子帮你找找看?”
“我以前也……也在夜店里做。”
秦猛明白了,贝贝以前肯定是在夜店里做夜店小蜜蜂的,小蜜蜂就是夜店雇来充场子的漂亮姑娘。可能因为小蜜蜂是一个灰色职业,所以贝贝有点不好意思说。
秦猛是个游走于世界各地的雇佣兵兵王,不执行任务的时候也喜欢去夜店消遣,国外的夜店里也有陪酒女,他对夜店小蜜蜂这个灰色职业多少还是有一些了解的。
早期的小蜜蜂并不是陪酒女,只是受雇于店方,假扮来夜店消费的客人,为夜店营造一种漂亮女孩都愿意来这家夜店的假象,以此来吸引更多的男顾客光顾。小蜜蜂在夜店里随意走来走去,随意跳舞随意嗨皮,自己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并不需要陪客人喝酒聊天。
不过最近这些年情况似乎发生了一些改变,很多夜店小蜜蜂为了多赚些钱,其中的一些人开始兼做销售,已经逐渐有向陪酒女发展的趋势。
大部分女孩进夜店工作,一开始都很清高,下定决心只做小蜜蜂,绝不陪男人喝酒,等赚够了钱就退出,直到逐渐爱上了夜场里的灯红酒绿无法自拔,一天不去就像丢了魂似的。
在夜场里混迹的时间长了,小蜜蜂们偶尔也会陪一些既帅气又幽默的男人喝酒聊天,偶尔也能赚到一些小费和酒水提成。随着时间流逝,尤其是在女孩子喜欢相互攀比的心理作用下,小蜜蜂们的心理也会发生潜移默化,认为陪男人喝喝酒说说话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于是为了多赚钱就变成了销售,为了推销酒水又变成了陪酒女。
一旦成为了陪酒女,就会偶尔陪男人出去吃吃宵夜,偶尔被帅哥以谈恋爱的名义骗上床,被骗上床的次数多了也就不在乎了,最终一部分陪酒女就沦为了专职陪男人上床的小姐,这几乎是所有职业酒吧女必然要走的一条路,除非有毅力中途退出。
秦猛估计,贝贝出道的时间应该还不算长,否则不会这么放不开。
他本想劝劝贝贝,趁早远离这样的生活圈子,但他也明白,相对于夜店里轻松的工作和不菲的薪水,不管他说什么都会显得苍白无力,索性直接对张存豹道:“豹子,你给贝贝留心一下,看看哪个场子还需要人。”
张存豹拍着胸脯道:“猛哥,你就放心吧,这事交给我了。”
秦猛又问了问张存豹这些年的情况,豹哥道:“一言难尽……”
原来,秦猛很小的时候母亲就过世了,父亲在他十三岁那年因为工厂里的一次事故也死了,后来他被母亲以前的一个女同事收养了,他的养母就是张存豹的姨妈。
养母家里一共三口人,除了养父养母,还有一个妹妹。
秦猛那时候刚刚上初一,别看他还不到十四周岁,但因为是一名体育特长生,身高已经将近一米七,身体素质非常出众。
因为从小没有母亲管教,秦猛的性格非常叛逆,加上学校周围一直有一些辍学的少年抢劫学生的钱物,秦猛就组织了七八名男同学,学着电视里警匪片的样子组成了一个少年帮,专门对付那些不良少年。
十三四岁的少年正处在叛逆期,都想当英雄当老大,都觉得在道上混倍儿有面子。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不知天高地厚,自我意识强烈,不喜欢被束缚,气性大报复心强,做起事来向来不计后果,即使是那些在社会上成名已久的大哥都怵他们三分。
秦猛一直以讲义气下手狠著称,打得学校周边的一些不良少年和小混混鬼哭狼嚎,他甚至直接用木棍把一个小混混的胳膊给砸断了。
有一次,张存豹被一个在社会上混的成年小混混给打了,哭着来找秦猛。
张存豹的姨妈是秦猛的养母,张存豹就等于是秦猛的表弟,他哪能咽下这口气。
秦猛当机立断,晚上带着他的那些小弟藏在小混混家门口的胡同里,趁那小子半夜回家,用麻袋套住那小子的脑袋,一顿乱棍把那小子打了个半死,跪在地上一个劲儿地磕头求饶。
秦猛知道小混混不会善罢甘休,就组织了二十几名小弟,等着小混混上门。
结果果然不出秦猛所料,第三天放学后,小混混带了另外七八名成年小混混在学校外面的一条胡同里堵住了秦猛。
还没等小混混们动手,张存豹就带着二十几名少年从四周冲出来,每人一条木棍,冲上去就打,打得那些小混混像丧家之犬一样满街乱窜。
跑了和尚跑不了庙,秦猛又带着手下的兄弟们冲到了他们认识的几个小混混家里,把那几家砸得稀巴烂,把其中一家养在院子里的两条大狼狗也给就地正法了。
虽然最后惊动了警方,但面对一群十几岁的少年,警方也只能是教育教育,让家长赔点钱了事。最搞笑的是,那些小混混都被秦猛他们打怕了,竟然没有一个敢要赔偿的。
结果一战成名,从那以后,整个龙门区的小混混就没有不怕秦猛的,有时候开玩笑都会说,让你走夜道遇到秦猛。尤其是龙门中学和百花街周边的少年,每次见到秦猛都点头哈腰,都以认识秦猛为荣,甚至一些十六七岁的少年见到他都一口一个猛哥的叫着。
结果前前后后有二十几个少年加入了秦猛的少年帮,人们都管他们叫龙门十三郎。
十三郎只是一个概数,是取小说《隋唐演义》里的十三太保之意,事实上秦猛的少年帮人数最多时将近三十人,至于下面跟着打溜溜跑龙套的,那就更是数不胜数了。
(本章完)
处理完监控视频,秦猛便和张存豹回到场子里,坐在贵宾席喝酒叙旧。
为了给秦猛和张存豹助兴,女歌手菲菲又登台演唱了两首歌曲。
秦猛看到刚才和自己聊天的那个妹子坐在散座的一张小桌子旁,正托着腮痴痴地看着他,就朝妹子招了招手,妹子高高兴兴地走过来,坐在了秦猛身边。
秦猛让夜店公主为妹子拿了一杯鸡尾酒,问妹子道:“刚才忘了问了,妹妹怎么称呼?”
妹子道:“我叫贝贝。”
妹子并没有说她姓什么,秦猛觉得贝贝这个名字有点像酒吧女的化名。
秦猛随口又问道:“看你现在的年龄,应该已经工作了吧?”
贝贝脸一红:“我以前在省城工作,刚来皇港,想在皇港找份工作。”
“你以前是做什么的,我让豹子帮你找找看?”
“我以前也……也在夜店里做。”
秦猛明白了,贝贝以前肯定是在夜店里做夜店小蜜蜂的,小蜜蜂就是夜店雇来充场子的漂亮姑娘。可能因为小蜜蜂是一个灰色职业,所以贝贝有点不好意思说。
秦猛是个游走于世界各地的雇佣兵兵王,不执行任务的时候也喜欢去夜店消遣,国外的夜店里也有陪酒女,他对夜店小蜜蜂这个灰色职业多少还是有一些了解的。
早期的小蜜蜂并不是陪酒女,只是受雇于店方,假扮来夜店消费的客人,为夜店营造一种漂亮女孩都愿意来这家夜店的假象,以此来吸引更多的男顾客光顾。小蜜蜂在夜店里随意走来走去,随意跳舞随意嗨皮,自己想怎么玩就怎么玩,并不需要陪客人喝酒聊天。
不过最近这些年情况似乎发生了一些改变,很多夜店小蜜蜂为了多赚些钱,其中的一些人开始兼做销售,已经逐渐有向陪酒女发展的趋势。
大部分女孩进夜店工作,一开始都很清高,下定决心只做小蜜蜂,绝不陪男人喝酒,等赚够了钱就退出,直到逐渐爱上了夜场里的灯红酒绿无法自拔,一天不去就像丢了魂似的。
在夜场里混迹的时间长了,小蜜蜂们偶尔也会陪一些既帅气又幽默的男人喝酒聊天,偶尔也能赚到一些小费和酒水提成。随着时间流逝,尤其是在女孩子喜欢相互攀比的心理作用下,小蜜蜂们的心理也会发生潜移默化,认为陪男人喝喝酒说说话其实也没什么大不了,于是为了多赚钱就变成了销售,为了推销酒水又变成了陪酒女。
一旦成为了陪酒女,就会偶尔陪男人出去吃吃宵夜,偶尔被帅哥以谈恋爱的名义骗上床,被骗上床的次数多了也就不在乎了,最终一部分陪酒女就沦为了专职陪男人上床的小姐,这几乎是所有职业酒吧女必然要走的一条路,除非有毅力中途退出。
秦猛估计,贝贝出道的时间应该还不算长,否则不会这么放不开。
他本想劝劝贝贝,趁早远离这样的生活圈子,但他也明白,相对于夜店里轻松的工作和不菲的薪水,不管他说什么都会显得苍白无力,索性直接对张存豹道:“豹子,你给贝贝留心一下,看看哪个场子还需要人。”
张存豹拍着胸脯道:“猛哥,你就放心吧,这事交给我了。”
秦猛又问了问张存豹这些年的情况,豹哥道:“一言难尽……”
原来,秦猛很小的时候母亲就过世了,父亲在他十三岁那年因为工厂里的一次事故也死了,后来他被母亲以前的一个女同事收养了,他的养母就是张存豹的姨妈。
养母家里一共三口人,除了养父养母,还有一个妹妹。
秦猛那时候刚刚上初一,别看他还不到十四周岁,但因为是一名体育特长生,身高已经将近一米七,身体素质非常出众。
因为从小没有母亲管教,秦猛的性格非常叛逆,加上学校周围一直有一些辍学的少年抢劫学生的钱物,秦猛就组织了七八名男同学,学着电视里警匪片的样子组成了一个少年帮,专门对付那些不良少年。
十三四岁的少年正处在叛逆期,都想当英雄当老大,都觉得在道上混倍儿有面子。
这个年龄段的孩子不知天高地厚,自我意识强烈,不喜欢被束缚,气性大报复心强,做起事来向来不计后果,即使是那些在社会上成名已久的大哥都怵他们三分。
秦猛一直以讲义气下手狠著称,打得学校周边的一些不良少年和小混混鬼哭狼嚎,他甚至直接用木棍把一个小混混的胳膊给砸断了。
有一次,张存豹被一个在社会上混的成年小混混给打了,哭着来找秦猛。
张存豹的姨妈是秦猛的养母,张存豹就等于是秦猛的表弟,他哪能咽下这口气。
秦猛当机立断,晚上带着他的那些小弟藏在小混混家门口的胡同里,趁那小子半夜回家,用麻袋套住那小子的脑袋,一顿乱棍把那小子打了个半死,跪在地上一个劲儿地磕头求饶。
秦猛知道小混混不会善罢甘休,就组织了二十几名小弟,等着小混混上门。
结果果然不出秦猛所料,第三天放学后,小混混带了另外七八名成年小混混在学校外面的一条胡同里堵住了秦猛。
还没等小混混们动手,张存豹就带着二十几名少年从四周冲出来,每人一条木棍,冲上去就打,打得那些小混混像丧家之犬一样满街乱窜。
跑了和尚跑不了庙,秦猛又带着手下的兄弟们冲到了他们认识的几个小混混家里,把那几家砸得稀巴烂,把其中一家养在院子里的两条大狼狗也给就地正法了。
虽然最后惊动了警方,但面对一群十几岁的少年,警方也只能是教育教育,让家长赔点钱了事。最搞笑的是,那些小混混都被秦猛他们打怕了,竟然没有一个敢要赔偿的。
结果一战成名,从那以后,整个龙门区的小混混就没有不怕秦猛的,有时候开玩笑都会说,让你走夜道遇到秦猛。尤其是龙门中学和百花街周边的少年,每次见到秦猛都点头哈腰,都以认识秦猛为荣,甚至一些十六七岁的少年见到他都一口一个猛哥的叫着。
结果前前后后有二十几个少年加入了秦猛的少年帮,人们都管他们叫龙门十三郎。
十三郎只是一个概数,是取小说《隋唐演义》里的十三太保之意,事实上秦猛的少年帮人数最多时将近三十人,至于下面跟着打溜溜跑龙套的,那就更是数不胜数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