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7章 吃人真的好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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鸟哥长叹一声无力的说,
“想抓住是因为这是社会安全隐患啊,不抓住他,我们睡不着觉啊。害怕遇到是因为,我看过他行凶的视频,这是个怪物啊,几百条手臂,好几米高,几百人全吃了,这要是让我们遇到,今天来的这二十多人,不够人家塞牙缝的。”
小孙拿起桌子上的手机,一下就怔住了,对着蔡根说,
“三舅,这人我认识啊。”
鸟哥一听小孙这样说,一下子好紧张,赶紧问,
“你认识,在哪里见过?怎么认识的?”
突然的紧张,让小孙感觉莫名其妙,无所谓的说,
“这小子跟今天来砸店的是一伙的,前段时间,有一天晚上,他们三个人,在我们店门外蹲了一夜,就在外边看,也不进来,我还和三舅打赌来着。”
被这么一说,蔡根也想起来了,是有这个事情,不过天黑,自己眼神没有小孙好使,没有看清楚长啥样。
这是关键性线索啊,竟然跟难个龙少是一伙的,一定能问出什么来。
心系群众安慰同时想破案立功的鸟哥,骨头也不啃了,茶水也不喝了,穿上大衣就站起来了,
“老根,我要回去连夜审那个龙少,有进展我再联系你。走了。”
说完,匆匆忙忙的出门了。
你有进展你就破案呗,你联系我干啥,还不是想让我给你帮忙,蔡根很不情愿这样被绑架,问小孙,
“你说,一个人能吃好几百人吗?还那么大,那么多胳膊?”
小孙在跟一块骨头里面的骨髓较劲,完全没感觉一边说吃人,一边啃骨头有什么不好,
“三舅,以前的妖精,不,应该叫凶兽,都是吃人啊,他们不吃别的。啥东西都没人好吃,吃一次人以后,别的东西就不愿意吃了。几百人是小意思,不是什么大妖怪,我在花果山的时候,下面的小妖王,一次都吃过千人。”
虽然小孙没说自己吃没吃过人,蔡根从他口气里听出来,小孙以前估计一次得吃上万人,所以才对手下的小妖王那么不削,还有他咋知道人好吃呢?
盯着小孙手里的大骨头,蔡根有点没胃口了,小心的问,
“你啃着骨头,回忆当初吃人的日子,好吗?你是不是特别怀念啊?”
呵呵一阵傻笑,小孙不好意思的说,
“三舅,那是以前,身体构造就那样,就像牛吃草,老虎吃羊,现在我是凡体肉身,吃人也消化不了,除非像你这样酱着吃。”
阿西吧,小孙这样一举例,蔡根更不想啃骨头。
“小孙,那些禽兽,真的拿吃多少人当成衡量实力的标准吗?”
小孙以为蔡根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又拿起一块大骨头,
“三舅,也不是唯一标准,只是,人啊,天地造化之物,营养价值高啊,不过一般没有道行的妖怪吃不了那么多,道行越高,吃的越多,吸收得越多,吸收得多了,道行也就高了。以前物资匮乏,什么仙草圣果也不好找,有上进心的妖怪,就会去吃人,量变促成质变吧,比吸收日月精华要快。”
蔡根一下抓住了自己的思维盲区,赶紧问,
“但是像狐狸,黄鼠狼什么的,不都是吸收日月精华吗?他们也不吃人修行啊?”
一副你不懂的神情出现在小孙脸上,
“那是他们道行不够,吃人也吸收不了,你看九尾妖狐吃不吃人,你看昨天的黄三太爷吃不吃人,只是有的时候想吃不敢吃,怕吃多了招来祸端。”
原来每个阶段,有每个阶段的升级食物,居然划分得还这么细,都快成体系了,蔡根很是惊奇。
“那小孙,你现在要是对上那个多手多脚的吃人妖怪,怎么办?”
小孙放下骨头,认真的想了想,努力的分析了一下
“现在的我呀,初级觉醒,比普通人强点不多,遇到了那个吃了四百多人的妖怪,我只能跑,否则就是被吃掉,然后就死了,去投胎了。”
这么简单的事情,有必要想那么久吗?直接说打不过就完事了呗,蔡根祈祷,让那个妖怪离自己远一些,最好鸟哥永远不要给自己打电话汇报进展。
要不要把鸟哥放入黑名单呢?算了,万一有啥急事呢,是啊,就是怕他有急事啊,他越急,事情越危险啊。
到了吃夜宵的时候,王神婆还是没有回来,蔡根很意外,自打搬到蔡根的隔壁住,王神婆真的是一刻钟也不想离开这里,即使外出,也都想让蔡根陪着,就像上次回农村的老房子,还有去吴军的保利寺。
难道王神婆不害怕他那些业障了吗?蔡根不自觉的看向窗户外,虽然天黑了,以往仔细看,还是能看见那百无聊赖的人群,展现出人畜无害的神情,但是现在的窗外,干干净净,人群不在了,这是都跟着王神婆走了吧?蔡根有点担心了。
************************************
龙三很开心,带着女朋友,去了省城。
第一次坐高铁,三百多迈,可能像飞机一样快,虽然他没坐过飞机。
第一次吃二百元的自助餐,六十元一个乒乓球的冰淇淋竟然随便吃。
第一次看imax电影,身临其境的效果真好,龙三没出息的看吐了。
第一次花上千元给女朋友买衣服,一身内衣,两块破布。
第一次逛省城的夜市,吃到了蝎子,蜈蚣,好多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没人好吃。
第一次去了不卖大瓶啤酒的ktv,一打小瓶啤酒580元,喝了六口。
第一次去四星的宾馆开房,里面竟然带浴缸,冰箱里还有饮料。
第一次龙少把心爱的姑娘,放在了心上,不,放在了肚子里,走到哪里都带着。
拿着对象的手机,给龙少发短信,还是感觉跟兄弟在一起开心,对象装在肚子里就好。
钱花得差不多了,还好,返程的时候,只用买一张高铁票,省了一半的钱。
坐在高铁车厢上,看着窗外千篇一律的庄家残骸,了无生气的村庄,心里还是惦记找安心便当报仇的事情,因为他大哥会在那里。
这就是龙三,去省城潇洒一圈的全部经过,没有惹事,没有发泄,只是体验了一下他自认为很高档的生活,发现也就那么回事,没什么意思。
鸟哥长叹一声无力的说,
“想抓住是因为这是社会安全隐患啊,不抓住他,我们睡不着觉啊。害怕遇到是因为,我看过他行凶的视频,这是个怪物啊,几百条手臂,好几米高,几百人全吃了,这要是让我们遇到,今天来的这二十多人,不够人家塞牙缝的。”
小孙拿起桌子上的手机,一下就怔住了,对着蔡根说,
“三舅,这人我认识啊。”
鸟哥一听小孙这样说,一下子好紧张,赶紧问,
“你认识,在哪里见过?怎么认识的?”
突然的紧张,让小孙感觉莫名其妙,无所谓的说,
“这小子跟今天来砸店的是一伙的,前段时间,有一天晚上,他们三个人,在我们店门外蹲了一夜,就在外边看,也不进来,我还和三舅打赌来着。”
被这么一说,蔡根也想起来了,是有这个事情,不过天黑,自己眼神没有小孙好使,没有看清楚长啥样。
这是关键性线索啊,竟然跟难个龙少是一伙的,一定能问出什么来。
心系群众安慰同时想破案立功的鸟哥,骨头也不啃了,茶水也不喝了,穿上大衣就站起来了,
“老根,我要回去连夜审那个龙少,有进展我再联系你。走了。”
说完,匆匆忙忙的出门了。
你有进展你就破案呗,你联系我干啥,还不是想让我给你帮忙,蔡根很不情愿这样被绑架,问小孙,
“你说,一个人能吃好几百人吗?还那么大,那么多胳膊?”
小孙在跟一块骨头里面的骨髓较劲,完全没感觉一边说吃人,一边啃骨头有什么不好,
“三舅,以前的妖精,不,应该叫凶兽,都是吃人啊,他们不吃别的。啥东西都没人好吃,吃一次人以后,别的东西就不愿意吃了。几百人是小意思,不是什么大妖怪,我在花果山的时候,下面的小妖王,一次都吃过千人。”
虽然小孙没说自己吃没吃过人,蔡根从他口气里听出来,小孙以前估计一次得吃上万人,所以才对手下的小妖王那么不削,还有他咋知道人好吃呢?
盯着小孙手里的大骨头,蔡根有点没胃口了,小心的问,
“你啃着骨头,回忆当初吃人的日子,好吗?你是不是特别怀念啊?”
呵呵一阵傻笑,小孙不好意思的说,
“三舅,那是以前,身体构造就那样,就像牛吃草,老虎吃羊,现在我是凡体肉身,吃人也消化不了,除非像你这样酱着吃。”
阿西吧,小孙这样一举例,蔡根更不想啃骨头。
“小孙,那些禽兽,真的拿吃多少人当成衡量实力的标准吗?”
小孙以为蔡根对这个话题很感兴趣,又拿起一块大骨头,
“三舅,也不是唯一标准,只是,人啊,天地造化之物,营养价值高啊,不过一般没有道行的妖怪吃不了那么多,道行越高,吃的越多,吸收得越多,吸收得多了,道行也就高了。以前物资匮乏,什么仙草圣果也不好找,有上进心的妖怪,就会去吃人,量变促成质变吧,比吸收日月精华要快。”
蔡根一下抓住了自己的思维盲区,赶紧问,
“但是像狐狸,黄鼠狼什么的,不都是吸收日月精华吗?他们也不吃人修行啊?”
一副你不懂的神情出现在小孙脸上,
“那是他们道行不够,吃人也吸收不了,你看九尾妖狐吃不吃人,你看昨天的黄三太爷吃不吃人,只是有的时候想吃不敢吃,怕吃多了招来祸端。”
原来每个阶段,有每个阶段的升级食物,居然划分得还这么细,都快成体系了,蔡根很是惊奇。
“那小孙,你现在要是对上那个多手多脚的吃人妖怪,怎么办?”
小孙放下骨头,认真的想了想,努力的分析了一下
“现在的我呀,初级觉醒,比普通人强点不多,遇到了那个吃了四百多人的妖怪,我只能跑,否则就是被吃掉,然后就死了,去投胎了。”
这么简单的事情,有必要想那么久吗?直接说打不过就完事了呗,蔡根祈祷,让那个妖怪离自己远一些,最好鸟哥永远不要给自己打电话汇报进展。
要不要把鸟哥放入黑名单呢?算了,万一有啥急事呢,是啊,就是怕他有急事啊,他越急,事情越危险啊。
到了吃夜宵的时候,王神婆还是没有回来,蔡根很意外,自打搬到蔡根的隔壁住,王神婆真的是一刻钟也不想离开这里,即使外出,也都想让蔡根陪着,就像上次回农村的老房子,还有去吴军的保利寺。
难道王神婆不害怕他那些业障了吗?蔡根不自觉的看向窗户外,虽然天黑了,以往仔细看,还是能看见那百无聊赖的人群,展现出人畜无害的神情,但是现在的窗外,干干净净,人群不在了,这是都跟着王神婆走了吧?蔡根有点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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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三很开心,带着女朋友,去了省城。
第一次坐高铁,三百多迈,可能像飞机一样快,虽然他没坐过飞机。
第一次吃二百元的自助餐,六十元一个乒乓球的冰淇淋竟然随便吃。
第一次看imax电影,身临其境的效果真好,龙三没出息的看吐了。
第一次花上千元给女朋友买衣服,一身内衣,两块破布。
第一次逛省城的夜市,吃到了蝎子,蜈蚣,好多乱七八糟的东西,都没人好吃。
第一次去了不卖大瓶啤酒的ktv,一打小瓶啤酒580元,喝了六口。
第一次去四星的宾馆开房,里面竟然带浴缸,冰箱里还有饮料。
第一次龙少把心爱的姑娘,放在了心上,不,放在了肚子里,走到哪里都带着。
拿着对象的手机,给龙少发短信,还是感觉跟兄弟在一起开心,对象装在肚子里就好。
钱花得差不多了,还好,返程的时候,只用买一张高铁票,省了一半的钱。
坐在高铁车厢上,看着窗外千篇一律的庄家残骸,了无生气的村庄,心里还是惦记找安心便当报仇的事情,因为他大哥会在那里。
这就是龙三,去省城潇洒一圈的全部经过,没有惹事,没有发泄,只是体验了一下他自认为很高档的生活,发现也就那么回事,没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