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破阵军岭川(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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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十月份的军岭川气温已经很低了,特别是山坡上,草木枯萎,那些融化了一半的霜水,又使得土地十分泥泞。
李来亨亲自爬上山坡后,才发现这趟迂回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容易。他用腰刀将遮挡坡道的枯黄枝叶全部劈开,勉强开拓出了一条小道,然后便微微曲伏着身体,向官军的侧翼移动。
凛冽的寒风、湿滑的土地和陡峭的山路,使得闯军这支迂回分队的行动,十分缓慢。为首的刘芳亮还好,他身手利落,动作一点不受峻峭山道的影响,依旧迅捷非常。
刘汝魁和郝摇旗这两员战将,他们的动作也非常敏捷和流畅。刘汝魁不愧绰号为“皂鹰”,他踩着乱石,一跃而前,确实像极了一只飞翔的猎鹰。而郝摇旗的身材虽然魁梧高大,看起来十分笨重,但实则他的肌肉力量特别发达,两条粗腿几乎不受泥泞土地的影响,速度一点不比刘芳亮和刘汝魁差。
但包括李来亨、白旺在内的其他将士们就差了许多,他们只能攀着山坡上的树枝,或者用刀刃支着地面,慢慢向敌军大阵的侧翼迂回过去。
“呼……呼。”
李来亨脚下一滑,险些从山坡上滚落下去。他手握着刀柄,勉强用腰刀撑在身体的左侧,支撑住自己整个人不至于摔倒。右脚则向前迈出一个跨度很大的箭步,利用惯性调整着身体重心的平衡。
“没事吧?”白旺略带担心地看着李来亨说道,“小老虎你投入闯营不久,就要这般拼命,也很为难你了吧。”
“不碍事的。”李来亨低声回答道,他有意控制着自己声音的大小,以免引起山谷中官军们的注意力不过这也是小老虎多虑了,他们已爬到山坡上很高的位置,与官军保持了相当的距离,稍稍说点话,山下的官军是很难听到的。
“我和艾国彬有深仇大恨……不论怎样,我一定要亲手斩杀此贼,才能稍解心头之恨。”
一提到艾国彬,李来亨心中又浮现出了小妹幼娘的影子。他魂牵梦萦的少女,李来亨不敢多想,但他心中又很清晰的知道,答案距离自己已经不远了。
走在最前面的刘芳亮,这时回头看了看李来亨的狼狈模样。他往常脸上总像挂着一层寒霜似的,没有什么温和的好表情,这会儿却示意刘汝魁过去扶了李来亨一把。
“小老虎别太勉强,咱们差不多到位置了,等老掌盘他们从正面开始进攻后,咱们便一鼓作气冲下山去。”
刘芳亮劝慰了小老虎一句,他大概可以看得出来,李来亨由于对艾国彬那种深沉的仇恨,有点在勉强自己了战场上勉强自己可不是好事,一切要量力而行才好。
他和李过年龄相仿,两人在闯营之中感情最笃。李来亨的这副狼狈模样,也让刘芳亮想起了他们刚刚随李自成起兵时,自己和李过不知天高地厚的幼稚样子小老虎虽然只是李过的义子,可越看,越让刘芳亮感觉这分明就是十年前的一只虎嘛。
刘芳亮摇摇头,想赶紧把这个念头甩出脑海,但越想甩掉,早年起兵时,那些狼狈又尴尬的场景反而在脑海里越发清晰了起来。他忍不住轻笑一声,让身旁的刘汝魁和郝摇旗都摸不着头脑,但这种稍微温和些的表情,确实更搭他那张白净的脸。
“皂鹰,老掌盘他们马上要进攻了,赶紧准备一下。”
军岭川山谷里的闯营主力,正在李自成的亲自指挥之下,迅速集结起来。李自成还是用那半杆箭矢来临阵指挥,他早已习惯了与死亡赛跑的滋味。此时一点慌张的模样都没有,反倒是一派自信满满的样子,在他那种没来由的自信力影响下,周围一圈的士兵们,似乎也都有了一种可以战而胜之的感觉。
李双喜和党守素两人,分别率领闯营精锐的夜不收和李自成的亲兵卫士,分列在阵列的右翼。这样布置兵力,是为了让他们配合之后从右侧山坡冲下来的刘芳亮和李来亨,着力摧毁官军的右翼。
而刘宗敏、田见秀、李过、袁宗第这四员大将,则将骑兵的战马都先留在了后方。在这种狭窄的山谷里,骑兵很难充分发挥其威力,反而一个不小心撞到官军的长枪阵里,那损失可就大了。
对现在的闯营来说,任何一匹战马哪怕是刘宗敏那匹十分老弱的蹄儿爷也都是极为宝贵的战略物资,实在容不得一点的浪费。
田见秀和袁宗第麾下的马队士兵们,此时也都下了马,将长矛换成了突击用的刀牌和大棒。他们由于之前劫取富水堡时,换上了一批新锐的官军甲仗,装备明显比刘宗敏和李过的部队好多了,大概有三分之一人都穿着比较新的布面甲。
李自成将这支装备较好的部队作为先锋头队,他自己也站在头队之中,拔出了那把之前只用作指挥之途的宝剑。
这把剑名叫花马剑,剑名来源于米脂一代十分有名的传说人物高庆。高庆是元末的一位抗蒙义军首领,绰号便叫做花马高庆。他率部光复陕北一带后,归降了洪武帝,受封为昭武将军,世袭卫指挥使。米脂一代的高姓多与高庆有关,李自成的妻弟高一功与被官军擒斩的闯王高迎祥,虽然实际并无血缘关系,但他们可能都是花马高庆的后裔。
李自成手中的花马剑借用了高庆的传说,剑身上铭刻着赛龙泉三字,看起来锋芒逼人。不过比起凛冽的剑锋,更使人汗毛竖起的则是李自成的眼神。
他紧紧盯住了前方的敌军大阵,目光如芒刺一般锐利,大约在寻找着官兵懈怠下来的战机。李自成毕竟是纵横天下十年而朝廷不能制之的“剧贼”,他的战场嗅觉异常敏锐,风向、气温、人心、士气,只是一瞬间,他似乎就把握住了胜利的关键。
“玉峰、捷轩,你们各带两队压阵!”
李自成首先下令,让田见秀和刘宗敏这两员地位最高的大将,分别统带两队兵马。将他们的兵力分成两个梯次,作为正面作战的主力使用。
“汉举,你抓住中军,以备万一!”
而后则让袁宗第手握中军部队,意图在于将这支中军兵马作为预备队使用。如果刘芳亮、李来亨迂回山坡发起的侧翼突击,没能起到预料之中的效果。那么袁宗第掌握的中军预备队,就将接应其他各队,慢慢撤出战场。
“双喜,还有小党,你们跟我一起进攻官兵右翼,搏尽全力摧阵!”
李双喜和党守素两人率领的夜不收和亲兵部队,是李自成手底下最精悍的锐卒之一。他将这些锐卒全部集中到右翼战场,而且连自己本人也身先士卒,亲上火线,冲击右翼。这是将胜利的机会,寄望在李来亨的迂回上了。
“补之,这次各队的指挥和协调就交给你了。”
李过的任务最重,由于李自成要亲上前线拼杀作战,来鼓舞士卒们的勇气。那么指挥全军的任务,就落到了素来持重沉稳的李过手中,他需要不断调整兵力和部署,在混战之中维持局面、把握胜机。
一切任务都分配完成之后,李自成将那口花马剑提起。自从他害热病以后,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亲自上战场杀敌了,这与他的脾性实在不符。
闯将也好,闯王也好,他的天性在呼唤着战场。李自成可以感到自己心中对于一场殊死战斗的热烈期盼,他不像李来亨那样易于激动和不成熟,可以很好地控制和接受自己的心情花马剑已经出鞘了,他将冲锋在前,带动全军,闯营的老掌盘绝不缺乏勇力!
“开始了!”
曲伏在山坡草木间的李来亨心中受到了很大的震动,他已经参与过好几次战斗乃至于战役了。但还是第一次,从这样俯视的视角,去观察整个战场。
上千人的战场被他全部映入眼帘之中,千人的战场规模远比李来亨想象中,来得宏大许多。这上千人,都有着各自的家人和生活,但在此刻,他们不得不搁置一切,投入到生死搏杀中。这种壮烈的碰撞,让李来亨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何为战争。
他想得很多,但刘芳亮、刘汝魁,乃至于是白旺和郝摇旗这些人,早已习惯了沙场厮杀。眼前两军对撞的场景,也没有让他们觉得多么特别。
刘芳亮用长刀的刀柄,敲了一下李来亨的肩膀,说道:“小老虎,别愣着了,老虎也该下山了!”
第三十二章
十月份的军岭川气温已经很低了,特别是山坡上,草木枯萎,那些融化了一半的霜水,又使得土地十分泥泞。
李来亨亲自爬上山坡后,才发现这趟迂回并没有他想象的那么容易。他用腰刀将遮挡坡道的枯黄枝叶全部劈开,勉强开拓出了一条小道,然后便微微曲伏着身体,向官军的侧翼移动。
凛冽的寒风、湿滑的土地和陡峭的山路,使得闯军这支迂回分队的行动,十分缓慢。为首的刘芳亮还好,他身手利落,动作一点不受峻峭山道的影响,依旧迅捷非常。
刘汝魁和郝摇旗这两员战将,他们的动作也非常敏捷和流畅。刘汝魁不愧绰号为“皂鹰”,他踩着乱石,一跃而前,确实像极了一只飞翔的猎鹰。而郝摇旗的身材虽然魁梧高大,看起来十分笨重,但实则他的肌肉力量特别发达,两条粗腿几乎不受泥泞土地的影响,速度一点不比刘芳亮和刘汝魁差。
但包括李来亨、白旺在内的其他将士们就差了许多,他们只能攀着山坡上的树枝,或者用刀刃支着地面,慢慢向敌军大阵的侧翼迂回过去。
“呼……呼。”
李来亨脚下一滑,险些从山坡上滚落下去。他手握着刀柄,勉强用腰刀撑在身体的左侧,支撑住自己整个人不至于摔倒。右脚则向前迈出一个跨度很大的箭步,利用惯性调整着身体重心的平衡。
“没事吧?”白旺略带担心地看着李来亨说道,“小老虎你投入闯营不久,就要这般拼命,也很为难你了吧。”
“不碍事的。”李来亨低声回答道,他有意控制着自己声音的大小,以免引起山谷中官军们的注意力不过这也是小老虎多虑了,他们已爬到山坡上很高的位置,与官军保持了相当的距离,稍稍说点话,山下的官军是很难听到的。
“我和艾国彬有深仇大恨……不论怎样,我一定要亲手斩杀此贼,才能稍解心头之恨。”
一提到艾国彬,李来亨心中又浮现出了小妹幼娘的影子。他魂牵梦萦的少女,李来亨不敢多想,但他心中又很清晰的知道,答案距离自己已经不远了。
走在最前面的刘芳亮,这时回头看了看李来亨的狼狈模样。他往常脸上总像挂着一层寒霜似的,没有什么温和的好表情,这会儿却示意刘汝魁过去扶了李来亨一把。
“小老虎别太勉强,咱们差不多到位置了,等老掌盘他们从正面开始进攻后,咱们便一鼓作气冲下山去。”
刘芳亮劝慰了小老虎一句,他大概可以看得出来,李来亨由于对艾国彬那种深沉的仇恨,有点在勉强自己了战场上勉强自己可不是好事,一切要量力而行才好。
他和李过年龄相仿,两人在闯营之中感情最笃。李来亨的这副狼狈模样,也让刘芳亮想起了他们刚刚随李自成起兵时,自己和李过不知天高地厚的幼稚样子小老虎虽然只是李过的义子,可越看,越让刘芳亮感觉这分明就是十年前的一只虎嘛。
刘芳亮摇摇头,想赶紧把这个念头甩出脑海,但越想甩掉,早年起兵时,那些狼狈又尴尬的场景反而在脑海里越发清晰了起来。他忍不住轻笑一声,让身旁的刘汝魁和郝摇旗都摸不着头脑,但这种稍微温和些的表情,确实更搭他那张白净的脸。
“皂鹰,老掌盘他们马上要进攻了,赶紧准备一下。”
军岭川山谷里的闯营主力,正在李自成的亲自指挥之下,迅速集结起来。李自成还是用那半杆箭矢来临阵指挥,他早已习惯了与死亡赛跑的滋味。此时一点慌张的模样都没有,反倒是一派自信满满的样子,在他那种没来由的自信力影响下,周围一圈的士兵们,似乎也都有了一种可以战而胜之的感觉。
李双喜和党守素两人,分别率领闯营精锐的夜不收和李自成的亲兵卫士,分列在阵列的右翼。这样布置兵力,是为了让他们配合之后从右侧山坡冲下来的刘芳亮和李来亨,着力摧毁官军的右翼。
而刘宗敏、田见秀、李过、袁宗第这四员大将,则将骑兵的战马都先留在了后方。在这种狭窄的山谷里,骑兵很难充分发挥其威力,反而一个不小心撞到官军的长枪阵里,那损失可就大了。
对现在的闯营来说,任何一匹战马哪怕是刘宗敏那匹十分老弱的蹄儿爷也都是极为宝贵的战略物资,实在容不得一点的浪费。
田见秀和袁宗第麾下的马队士兵们,此时也都下了马,将长矛换成了突击用的刀牌和大棒。他们由于之前劫取富水堡时,换上了一批新锐的官军甲仗,装备明显比刘宗敏和李过的部队好多了,大概有三分之一人都穿着比较新的布面甲。
李自成将这支装备较好的部队作为先锋头队,他自己也站在头队之中,拔出了那把之前只用作指挥之途的宝剑。
这把剑名叫花马剑,剑名来源于米脂一代十分有名的传说人物高庆。高庆是元末的一位抗蒙义军首领,绰号便叫做花马高庆。他率部光复陕北一带后,归降了洪武帝,受封为昭武将军,世袭卫指挥使。米脂一代的高姓多与高庆有关,李自成的妻弟高一功与被官军擒斩的闯王高迎祥,虽然实际并无血缘关系,但他们可能都是花马高庆的后裔。
李自成手中的花马剑借用了高庆的传说,剑身上铭刻着赛龙泉三字,看起来锋芒逼人。不过比起凛冽的剑锋,更使人汗毛竖起的则是李自成的眼神。
他紧紧盯住了前方的敌军大阵,目光如芒刺一般锐利,大约在寻找着官兵懈怠下来的战机。李自成毕竟是纵横天下十年而朝廷不能制之的“剧贼”,他的战场嗅觉异常敏锐,风向、气温、人心、士气,只是一瞬间,他似乎就把握住了胜利的关键。
“玉峰、捷轩,你们各带两队压阵!”
李自成首先下令,让田见秀和刘宗敏这两员地位最高的大将,分别统带两队兵马。将他们的兵力分成两个梯次,作为正面作战的主力使用。
“汉举,你抓住中军,以备万一!”
而后则让袁宗第手握中军部队,意图在于将这支中军兵马作为预备队使用。如果刘芳亮、李来亨迂回山坡发起的侧翼突击,没能起到预料之中的效果。那么袁宗第掌握的中军预备队,就将接应其他各队,慢慢撤出战场。
“双喜,还有小党,你们跟我一起进攻官兵右翼,搏尽全力摧阵!”
李双喜和党守素两人率领的夜不收和亲兵部队,是李自成手底下最精悍的锐卒之一。他将这些锐卒全部集中到右翼战场,而且连自己本人也身先士卒,亲上火线,冲击右翼。这是将胜利的机会,寄望在李来亨的迂回上了。
“补之,这次各队的指挥和协调就交给你了。”
李过的任务最重,由于李自成要亲上前线拼杀作战,来鼓舞士卒们的勇气。那么指挥全军的任务,就落到了素来持重沉稳的李过手中,他需要不断调整兵力和部署,在混战之中维持局面、把握胜机。
一切任务都分配完成之后,李自成将那口花马剑提起。自从他害热病以后,已经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亲自上战场杀敌了,这与他的脾性实在不符。
闯将也好,闯王也好,他的天性在呼唤着战场。李自成可以感到自己心中对于一场殊死战斗的热烈期盼,他不像李来亨那样易于激动和不成熟,可以很好地控制和接受自己的心情花马剑已经出鞘了,他将冲锋在前,带动全军,闯营的老掌盘绝不缺乏勇力!
“开始了!”
曲伏在山坡草木间的李来亨心中受到了很大的震动,他已经参与过好几次战斗乃至于战役了。但还是第一次,从这样俯视的视角,去观察整个战场。
上千人的战场被他全部映入眼帘之中,千人的战场规模远比李来亨想象中,来得宏大许多。这上千人,都有着各自的家人和生活,但在此刻,他们不得不搁置一切,投入到生死搏杀中。这种壮烈的碰撞,让李来亨更加深刻地感受到,何为战争。
他想得很多,但刘芳亮、刘汝魁,乃至于是白旺和郝摇旗这些人,早已习惯了沙场厮杀。眼前两军对撞的场景,也没有让他们觉得多么特别。
刘芳亮用长刀的刀柄,敲了一下李来亨的肩膀,说道:“小老虎,别愣着了,老虎也该下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