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军礼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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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到全军换装,周世显嘿嘿一笑,亢奋了起来,这可是他一路上想出来的大招,该放出去了。
“来人,去我家,请我娘过来。”
李迁等人都是一头雾水,搞不清大人唱的这是哪一出?
上午,慈云寺大营。
几顶轿子在营门外停下,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美妇,在丫鬟搀扶下走了出来,满眼都是期待。
“是这儿么?”
话音未落,周世显已经从大营中冲出,唤了一声:“娘!”
方氏瞧见儿子,眼泪哗啦就下来了。
“我的儿……”
母子相见不免有一番感伤,周世显响起这位娘亲对自己无微不至的照料,也是动了真感情,鼻子发酸。
都是人生父母养的,谁也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能没亲情么?
“娘,你来。”
他搀着娘亲进了大营,将孙怡人,王微唤了出来。
王微是什么人呐,扬州瘦马,一副乖巧可怜的神情,小嘴儿又甜,很快将夫人哄的眉开眼笑。
“好,好。”
方氏对儿子这个侍妾很满意,笑的合不拢嘴。
再看看孙怡人,她平时胆子大,咋咋呼呼的,这会儿却在一旁捉着衣角……不敢吭声了。
方氏在一旁试探问道:“这位是?”
周世显笑了笑,轻道:“她呀,她是孙督师的千金。”
方氏吓了一跳:“你这孩子!”
方氏是真吓了一跳,儿子也太争气了吧,这怎么还不声不响把督师家的千金给拐来了?
这事督师知道么?
“咳!”
周世显咳嗽了一声,朝着孙怡人猛使眼色。
孙怡人羞羞答答的低着头,终究还是唤了一声:“娘……”
“啊?”
方氏一呆,赶忙应了:“好,好。”
她瞧着性子爽利的孙怡人,很快又眉开眼笑了,督师家的千金呀,不错,真不错,反正儿子喜欢的她都赞成!
一番热闹。
周世显把老娘请出来,当然也不是白来,为了三天后的献俘大典,他请老娘出马给营中部下们置办一身行头。
礼服,军礼服!
烫金戴银,威风凛凛的那种!
咱好歹也是天子直属,正牌子的大明皇家陆军,怎么能穿的破破烂烂的去献俘呢,怎么也得弄一身大礼服。
“娘。”
周世显笑着道:“时间紧迫,儿子实在没办法了,这不是把您请来……坐镇么。”
一听这话,方氏眼睛就亮了,她终于能帮上儿子了,一下子美目瞪了起来,坐镇大营指挥了起来。
她凤目一瞪,霸气四溢!
“显儿莫慌,这事娘给你办!”
烧银子,砸钱!
你娘我当年,那也是大家闺秀,出身名门呀,说亲的才子,新进士险些将门槛踩破了!
后来要不是被你爹那个夯货骗了……不提了。
当下方氏拿出自己的帖子,让丫鬟婆子带着周世显的亲兵,去裁缝铺子里情人。
不出两个时辰,丫鬟婆子带着大批裁缝回来了,浩浩荡荡的可太壮观了,周大人家的事情谁敢怠慢?
方氏拿出豪门世家大夫人的霸气来了。
短短两天时间,五百套军礼服缝制完成,发了下去。
李迁,颜继祖等人穿上笔挺的奢华礼服,人都晕了,走路都不知道该迈哪只脚了……
等到周世显换上礼服,从房中走出来,一片死寂。
“嘶!”
“嚯!”
一阵抽气声四起。
帅,太帅了!
这套军礼服是周世显亲自设计,借鉴了大明的飞鱼服,一身黑,因为布料好,剪裁得体,所以显得十分英挺。
最扎眼的胸前的绶带,金灿灿的,真金!
这套礼服穿在周世显身上,那叫一个炫酷,将他俊美的脸映衬的格外英武不凡。
“我滴娘!”
颜继祖人都傻了,喃喃自语:“潘安再世了。”
李迁在一旁眼皮直跳,讷讷道:“大人,这一身是不是……太招摇了?”
凤威军上下都是苦出身,苦哈哈的,在向下只能穿粗布麻衣,如今当了大人的兵,人人能穿上鸳鸯战袄已经不易了,什么时候穿过这么华贵的衣衫?
还把金子往身上挂,这样的衣衫别说穿,见都没见过,这是达官贵人们逢年过节才能穿的衣裳。
简直狂拽酷炫叼炸天!
周世显不由得笑骂:“没出息。”
不就是烧银子嘛,这个钱可不能省。
老子的将官,老子的兵,就要穿最好的衣衫,最酷的礼服,从此以后这套礼服就成了凤威军的标配。
可不要小看了这小小的军礼服,这是荣耀的象征。
自从有了这身衣衫,凤威军上上下下都珍如生命,也不知多少青年才俊,大明子弟,朝思暮想着都想穿上这套礼服,为之前赴后继。
这都是后话了。
崇祯十七年,六月初一。
大清早,京城十分热闹。
三天前朝廷贴出告示,说河南大捷,胜利之师已经在城外等着献俘了,如此一来,各种谣言也就不攻自破了。
看来朝廷是真的打了个大胜仗!
死水一潭的京城,渐渐热闹起来。
京城百姓将大街小巷挤的水泻不通,连生长于深闺中的女子,也羞搭搭的挤在人群中,要见证大明这几年来最大的一场胜仗。
大明太需要一场胜利了。
便是对官兵,对军头看不顺眼的读书人,也被那种全民狂欢的热血气氛感染,纷纷上街庆祝一番。
有钱便包下了临街的酒楼客栈,没钱的便一身臭汗挤在人群中,感受着京师百姓发自内心的喜悦。
骆养性威风凛凛带着锦衣卫,在大街小巷上维持治安。
“都精神着点!”
凤威军可是咱锦衣亲军呐!
锦衣卫上下一个个威风凛凛,与有荣焉。
这一天民心振奋,连挤在人群里占便宜的无赖也很收敛。
锦衣卫北镇抚司早有公告,哪个敢在献俘仪式上搞事的,尽管试试看,小偷小摸抓住了也是个死。
打架斗殴的不论对错,有理没理通通处斩!
妥妥的乱命,妥妥的欺压良善,京师里的言官清流,却识趣的将嘴巴闭紧,谁敢弹劾呀。
这个时候谁敢弹劾周世显,那就要被京师百姓一人一口吐沫淹死。
日上三竿时,吉时到了。
献俘队伍从慈云寺出发,进了东直门。
凤威军穿着崭新的军礼服,一亮相,瞬间把京城百姓震懵了,晃瞎了……这是啥呀?
周世显,李迁,颜继祖三人骑着高头大马,走在前头,后面是一水的骑兵,精骑,一声黑色大礼服熠熠生辉。
这衣衫,这气派,这闪亮!
东直门内,诡异的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哗!”
很快爆发出一阵疯狂的欢呼声。
“威武!”
这身行头太酷炫了,直接将百姓的热情引爆了。
“明军威武!”
“威武,威武!”
狂呼乱叫声,响彻云霄。
周世显在亲兵营护卫下面无表情,穿着亮瞎眼的军礼服,骑着精挑细选的上等战马,在京师街道上穿行。
一个个凤威士卒胸前挂着的金色绶带,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我滴娘!”
这一声简直亮瞎了,狂呼乱叫声中百姓都疯了。
“嘶,这是大明的兵?”
疯了,都疯了。
“这不是我锦衣卫的飞鱼服么,改成这样了!”
“这身上挂的是……金链子么?”
“嚯!”
凤威军五百精骑穿着大礼服,沿着东直们到紫禁城,这一路上不知道闪瞎了多少双眼睛。
“嘶!“
气氛狂热,逐渐沸腾,很快街道两边的酒楼客栈雅间里,花瓣,彩纸落了下来,居然还有……抛绣球的。
女子力气小,绣球也仍不远,大多落在欢呼的人群里了。
周世显看着正在抢绣球的几个年轻人,终忍不住露出笑意,这也行,还好是绣球不是暗器。
坐在雅间里的那都是达官贵人家的小姐,这几位抢了也没用呀,那贵女多半是不肯认的。
再往前走就是八大胡同,京城里最繁华的地段,此刻已经是人山人海。
街道两旁的大家闺秀,小家碧玉,青楼名妓都看呆了,一个个捂着小嘴,大眼睛不停的眨呀眨的。
好威武,好英俊,好帅气……
一座酒楼雅间里,猛然间又一个大红绣球扔了出来,绣球仍的极远,李迁下意识抓住。
“哈哈!”
李迁捧着红绣球,在百姓欢呼声中却极尴尬,也不知该怎么办。
“哈哈哈!”
街道两旁哄笑声四起,一个女儿家力气这么大,能把绣球扔这么远,该不会是个母夜叉吧。
楼上窗边一个青年,上蹿下跳大声叫道:“接住了,接住了,我家住在柳条街,我家小妹貌美如花,这门亲事定下了!”
李迁越发尴尬了,面红耳赤的。
周世显哈哈一笑:“给你,你就收下,别辜负了姑娘家一番好意。”
李迁想了想,还是把绣球偷偷收了起来,说起来他也老大不小了,也该成个家了。
“哈哈哈!”
百姓的哄笑欢呼声中,后面用绳子拴着的俘虏也进了城。
“呸,狗贼!”
一阵痛骂,唾沫横飞。
“啊啐!”
一口口唾沫吐了过去,京城百姓对闯贼可以说是深恶痛绝,无数百姓是睁大眼睛看着一长串俘虏。
周世显多精明呀,他专门从顺军俘虏中挑了一些面目可憎的,在大街上招摇过市。
这一个个俘虏长的样貌丑陋,活像夜叉鬼差。
他是故意如此为之,上百个顺军俘虏,人人都穿着顺军的甲胄,好些还沾着血污呢,他打算给京城百姓来一堂震撼教育课。
这效果出奇的好,果然将百姓都吓住了,还有胆子小的纷纷往后躲。
说到全军换装,周世显嘿嘿一笑,亢奋了起来,这可是他一路上想出来的大招,该放出去了。
“来人,去我家,请我娘过来。”
李迁等人都是一头雾水,搞不清大人唱的这是哪一出?
上午,慈云寺大营。
几顶轿子在营门外停下,一位四十来岁的中年美妇,在丫鬟搀扶下走了出来,满眼都是期待。
“是这儿么?”
话音未落,周世显已经从大营中冲出,唤了一声:“娘!”
方氏瞧见儿子,眼泪哗啦就下来了。
“我的儿……”
母子相见不免有一番感伤,周世显响起这位娘亲对自己无微不至的照料,也是动了真感情,鼻子发酸。
都是人生父母养的,谁也不是石头缝里蹦出来的,能没亲情么?
“娘,你来。”
他搀着娘亲进了大营,将孙怡人,王微唤了出来。
王微是什么人呐,扬州瘦马,一副乖巧可怜的神情,小嘴儿又甜,很快将夫人哄的眉开眼笑。
“好,好。”
方氏对儿子这个侍妾很满意,笑的合不拢嘴。
再看看孙怡人,她平时胆子大,咋咋呼呼的,这会儿却在一旁捉着衣角……不敢吭声了。
方氏在一旁试探问道:“这位是?”
周世显笑了笑,轻道:“她呀,她是孙督师的千金。”
方氏吓了一跳:“你这孩子!”
方氏是真吓了一跳,儿子也太争气了吧,这怎么还不声不响把督师家的千金给拐来了?
这事督师知道么?
“咳!”
周世显咳嗽了一声,朝着孙怡人猛使眼色。
孙怡人羞羞答答的低着头,终究还是唤了一声:“娘……”
“啊?”
方氏一呆,赶忙应了:“好,好。”
她瞧着性子爽利的孙怡人,很快又眉开眼笑了,督师家的千金呀,不错,真不错,反正儿子喜欢的她都赞成!
一番热闹。
周世显把老娘请出来,当然也不是白来,为了三天后的献俘大典,他请老娘出马给营中部下们置办一身行头。
礼服,军礼服!
烫金戴银,威风凛凛的那种!
咱好歹也是天子直属,正牌子的大明皇家陆军,怎么能穿的破破烂烂的去献俘呢,怎么也得弄一身大礼服。
“娘。”
周世显笑着道:“时间紧迫,儿子实在没办法了,这不是把您请来……坐镇么。”
一听这话,方氏眼睛就亮了,她终于能帮上儿子了,一下子美目瞪了起来,坐镇大营指挥了起来。
她凤目一瞪,霸气四溢!
“显儿莫慌,这事娘给你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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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娘我当年,那也是大家闺秀,出身名门呀,说亲的才子,新进士险些将门槛踩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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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下方氏拿出自己的帖子,让丫鬟婆子带着周世显的亲兵,去裁缝铺子里情人。
不出两个时辰,丫鬟婆子带着大批裁缝回来了,浩浩荡荡的可太壮观了,周大人家的事情谁敢怠慢?
方氏拿出豪门世家大夫人的霸气来了。
短短两天时间,五百套军礼服缝制完成,发了下去。
李迁,颜继祖等人穿上笔挺的奢华礼服,人都晕了,走路都不知道该迈哪只脚了……
等到周世显换上礼服,从房中走出来,一片死寂。
“嘶!”
“嚯!”
一阵抽气声四起。
帅,太帅了!
这套军礼服是周世显亲自设计,借鉴了大明的飞鱼服,一身黑,因为布料好,剪裁得体,所以显得十分英挺。
最扎眼的胸前的绶带,金灿灿的,真金!
这套礼服穿在周世显身上,那叫一个炫酷,将他俊美的脸映衬的格外英武不凡。
“我滴娘!”
颜继祖人都傻了,喃喃自语:“潘安再世了。”
李迁在一旁眼皮直跳,讷讷道:“大人,这一身是不是……太招摇了?”
凤威军上下都是苦出身,苦哈哈的,在向下只能穿粗布麻衣,如今当了大人的兵,人人能穿上鸳鸯战袄已经不易了,什么时候穿过这么华贵的衣衫?
还把金子往身上挂,这样的衣衫别说穿,见都没见过,这是达官贵人们逢年过节才能穿的衣裳。
简直狂拽酷炫叼炸天!
周世显不由得笑骂:“没出息。”
不就是烧银子嘛,这个钱可不能省。
老子的将官,老子的兵,就要穿最好的衣衫,最酷的礼服,从此以后这套礼服就成了凤威军的标配。
可不要小看了这小小的军礼服,这是荣耀的象征。
自从有了这身衣衫,凤威军上上下下都珍如生命,也不知多少青年才俊,大明子弟,朝思暮想着都想穿上这套礼服,为之前赴后继。
这都是后话了。
崇祯十七年,六月初一。
大清早,京城十分热闹。
三天前朝廷贴出告示,说河南大捷,胜利之师已经在城外等着献俘了,如此一来,各种谣言也就不攻自破了。
看来朝廷是真的打了个大胜仗!
死水一潭的京城,渐渐热闹起来。
京城百姓将大街小巷挤的水泻不通,连生长于深闺中的女子,也羞搭搭的挤在人群中,要见证大明这几年来最大的一场胜仗。
大明太需要一场胜利了。
便是对官兵,对军头看不顺眼的读书人,也被那种全民狂欢的热血气氛感染,纷纷上街庆祝一番。
有钱便包下了临街的酒楼客栈,没钱的便一身臭汗挤在人群中,感受着京师百姓发自内心的喜悦。
骆养性威风凛凛带着锦衣卫,在大街小巷上维持治安。
“都精神着点!”
凤威军可是咱锦衣亲军呐!
锦衣卫上下一个个威风凛凛,与有荣焉。
这一天民心振奋,连挤在人群里占便宜的无赖也很收敛。
锦衣卫北镇抚司早有公告,哪个敢在献俘仪式上搞事的,尽管试试看,小偷小摸抓住了也是个死。
打架斗殴的不论对错,有理没理通通处斩!
妥妥的乱命,妥妥的欺压良善,京师里的言官清流,却识趣的将嘴巴闭紧,谁敢弹劾呀。
这个时候谁敢弹劾周世显,那就要被京师百姓一人一口吐沫淹死。
日上三竿时,吉时到了。
献俘队伍从慈云寺出发,进了东直门。
凤威军穿着崭新的军礼服,一亮相,瞬间把京城百姓震懵了,晃瞎了……这是啥呀?
周世显,李迁,颜继祖三人骑着高头大马,走在前头,后面是一水的骑兵,精骑,一声黑色大礼服熠熠生辉。
这衣衫,这气派,这闪亮!
东直门内,诡异的鸦雀无声,落针可闻。
“哗!”
很快爆发出一阵疯狂的欢呼声。
“威武!”
这身行头太酷炫了,直接将百姓的热情引爆了。
“明军威武!”
“威武,威武!”
狂呼乱叫声,响彻云霄。
周世显在亲兵营护卫下面无表情,穿着亮瞎眼的军礼服,骑着精挑细选的上等战马,在京师街道上穿行。
一个个凤威士卒胸前挂着的金色绶带,在阳光下熠熠生辉。
“我滴娘!”
这一声简直亮瞎了,狂呼乱叫声中百姓都疯了。
“嘶,这是大明的兵?”
疯了,都疯了。
“这不是我锦衣卫的飞鱼服么,改成这样了!”
“这身上挂的是……金链子么?”
“嚯!”
凤威军五百精骑穿着大礼服,沿着东直们到紫禁城,这一路上不知道闪瞎了多少双眼睛。
“嘶!“
气氛狂热,逐渐沸腾,很快街道两边的酒楼客栈雅间里,花瓣,彩纸落了下来,居然还有……抛绣球的。
女子力气小,绣球也仍不远,大多落在欢呼的人群里了。
周世显看着正在抢绣球的几个年轻人,终忍不住露出笑意,这也行,还好是绣球不是暗器。
坐在雅间里的那都是达官贵人家的小姐,这几位抢了也没用呀,那贵女多半是不肯认的。
再往前走就是八大胡同,京城里最繁华的地段,此刻已经是人山人海。
街道两旁的大家闺秀,小家碧玉,青楼名妓都看呆了,一个个捂着小嘴,大眼睛不停的眨呀眨的。
好威武,好英俊,好帅气……
一座酒楼雅间里,猛然间又一个大红绣球扔了出来,绣球仍的极远,李迁下意识抓住。
“哈哈!”
李迁捧着红绣球,在百姓欢呼声中却极尴尬,也不知该怎么办。
“哈哈哈!”
街道两旁哄笑声四起,一个女儿家力气这么大,能把绣球扔这么远,该不会是个母夜叉吧。
楼上窗边一个青年,上蹿下跳大声叫道:“接住了,接住了,我家住在柳条街,我家小妹貌美如花,这门亲事定下了!”
李迁越发尴尬了,面红耳赤的。
周世显哈哈一笑:“给你,你就收下,别辜负了姑娘家一番好意。”
李迁想了想,还是把绣球偷偷收了起来,说起来他也老大不小了,也该成个家了。
“哈哈哈!”
百姓的哄笑欢呼声中,后面用绳子拴着的俘虏也进了城。
“呸,狗贼!”
一阵痛骂,唾沫横飞。
“啊啐!”
一口口唾沫吐了过去,京城百姓对闯贼可以说是深恶痛绝,无数百姓是睁大眼睛看着一长串俘虏。
周世显多精明呀,他专门从顺军俘虏中挑了一些面目可憎的,在大街上招摇过市。
这一个个俘虏长的样貌丑陋,活像夜叉鬼差。
他是故意如此为之,上百个顺军俘虏,人人都穿着顺军的甲胄,好些还沾着血污呢,他打算给京城百姓来一堂震撼教育课。
这效果出奇的好,果然将百姓都吓住了,还有胆子小的纷纷往后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