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敲诈兵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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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水从莲蓬头中喷洒而出,一个男子站在水幕中。他有着高大的骨架,高高隆起的肌肉,以及刀痕累累的宽阔后背,却还有着一副略显稚嫩的刀削脸庞。男子名叫林骁,坐了两天火车辗转来到了明珠市。
火车是提前到了,接他的人还没来,林骁便在火车站附近了个便宜澡。
淋着热水,林骁抱着一丝侥幸,咬破了手指,将血液滴在左手无名指上的黑色指环上。血珠儿很快被热水冲刷干净,黑色指环没有丝毫异动,而手指的伤口,也没有像以前那样马上愈合。
林骁摇头,自嘲一笑:“治愈指环,果然是没有效果了。”
洗完澡,裹上浴巾从浴室出来,面对着一面镜子扬起下巴,林骁伸手摸了摸自己脖子上的那个齿痕,自语道:“还有两个多月!”
咚咚咚——
一阵敲门声响起。
“谁?我洗好了,马上就出来。”
林骁以为是拉他过来洗澡的大婶儿有了新顾客,于是一边把衣服往身上套,一边说道。林骁裤子穿到一半的时候,吱呀一声,门开了。
首先映入林骁眼帘的,是一双被黑色丝袜紧紧包裹的修长大腿,然后是一条短得让人发指的短裙。林骁飞快提起裤子,定睛一看,来者是个黑丝短裙浓妆艳抹的少妇,模样还颇有几分妩媚诱人。
林骁诧异:“大姐,我马上就出去。”
少妇腻声道:“兄弟别急嘛,来都来了,不如先来一发,怎样?”
林骁错愕:“什么来一发?”
少妇提了提她那本就短得不能再短的短裙,露出一点黑色蕾丝边小内裤的边缘:“一次一百,包夜二百。”
“包夜?是什么?”林骁挠挠头,他虽然曾经实力高强,但对于俗世生活却所知不多。
少妇略一错愕,忽然小腰一扭,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骚媚道:“就是包……日啊……”
林骁一拍脑门儿:“啊!我懂了,你是出来卖的?”
少妇脸色一黑:“麻痹的,你干还是不干?一百块已经是最低价了。”
“不干。”林骁果断摇头,认真地道,“我兜里只有十二块钱了。”
“卧槽——”少妇倒吸一口凉气。
早就知道火车站十块钱一间的房子有问题,但林骁没想到竟然是这种情况。他只是淡然一笑,提着帆布包要走。
林骁曾是一名特种兵王,隶属华夏最神秘的第九分队。然而,十天前的一次任务失败,一切都变了。跟姓李的血族刀客那一战,林骁为了救一名女人质而被咬伤,身中血毒。好在林骁有着拥有治愈能力的黑色指环,指环在疯狂吞噬了林骁九成的真气之后,总算是勉强将那血毒镇压。但林骁的古武实力,也因真气大量消耗,而从筑元境后期下降到最低级的淬体境中期。
少妇面色抽搐了几下,扭头朝着门外恨声大吼:“霸哥!钓鱼失败,进来抓鱼吧!”
林骁一愣,就见几个彪形大汉一股脑扎进屋子来,为首的是一个头上纹着一只鳄鱼的光头佬,他身后还跟着四个膀大腰圆的毛脸大汉。
“小子,混哪里的?竟敢非礼良家妇女?而且还是老子的女人!”光头佬凶相毕露的走到林骁面前,粗声喝问道。
林骁恍然大悟,这是打算玩一手仙人跳呐!
虽然在黑色指环的帮助下,没有马上变成血族,但却只有三个月的时间,而黑色指环也因耗尽能量而暂时失去了效果,陷入了休眠状态。血毒能够将普通人变成血族,黑色指环虽然暂时压制了林骁的毒素,却只能压制三个月时间。
如果,三个月内不找到治愈之药,一旦那九成的真气消耗殆尽,他就会变成一名血族。
而他,还因不服从命令,被逐出了第九分队。
所以林骁的心情很不好,既然对方作死,他也乐意成全,便道:“我读书少,你别骗我。她不是良家,我也没非礼她。”
“你说没有就没有?有什么话回警局说,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说的每一句话都会成为呈堂证供。”光头吼道,“如果抓你回警局的话,可以判三五年了。不过……如果私下调解的话,你随便赔个三五千块私了算了,也能免去你的牢狱之灾。”
林骁翻了个白眼,如此不讲策略地敲诈一名资深兵王,真的好吗?显然,对方是仗着自己是地头蛇,见林骁打扮老土,就把他当成进城打工的土包子了。
被逐出了第九分队之后,林骁没有回宗门找师傅,而是在师兄的帮助下找出了一些线索。熟知血族的林骁知道,能解除自己体内血毒的唯一解药,就是血族的血液。而咬伤他的人,便是号称远东第一强者的血族伯爵。
所以,林骁大老远来了明珠市。
为了答谢师兄的帮忙,林骁在他的威逼利诱之下,在寻找仇敌之余,也接了一个“兼职”,给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妞做保镖。
他这才来了明珠市。
虽然曾为特种兵王,但林骁总归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心性还是有些贪玩的。他装作懦弱地说道:“你,你,你们这是敲诈!”
“嘿嘿嘿……这傻子,才反应过来啊!”霸哥大笑着朝四个手下说道,四人只是讥笑嘲讽,霸哥又走到林骁面前道:“小子,你搞搞清楚。在警察局也有老子的人,说逮你进去就逮你,怎么样?给钱还是坐牢?你选!”
林骁哆嗦着摸出一把零钱,可怜兮兮地望着霸哥:“大哥,我,我只有十二块了,您看够不够?”
“你特么打发要饭的呢?你要选骨科还是内科?”霸哥气得笑了,抓过钱上下打量林骁一眼,又指着他手上的黑色指环道,“那个戒指给我?”
“不行!这是我娘的遗物,乌金打造的,值七八万呢!不能给你们啊!”林骁捂着指环后退两步,卧底和刺杀的任务没少干,演技自然一流。
“七八万?拿出来,不然老子废了你第三条腿。”霸哥突然一喜,没想到这穷小子身上还真有油水。他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凶神恶煞地走到林骁面前,抓住林骁衣领,威胁道。
“别,别,大哥,真的不行……”林骁仿佛真被吓唬住了一样,声音发颤。
“不给是吧?来人,给我按住这小子,老子要把他手指给剁了!”霸哥勃然大怒。
霸哥的手下按住了林骁,将林骁的手掌按在了墙壁上。
而他自己,则提着匕首在林骁手指上比划着,道:“小畜生,敢骂老子。叫一声爷爷,再把戒指给脱下来,老子就放你走,否则……”
“孙子!畜生!我是不会把戒指给你的!”林骁挣扎着道。
“找死!”
霸哥额头青筋毕露,一刀朝着林骁的无名指剁了下去。
少妇尖叫一声,吓得捂住了眼睛。
林骁心里冷笑一声:既然你们如此猖狂,那就怪不得老子替天行道了!
热水从莲蓬头中喷洒而出,一个男子站在水幕中。他有着高大的骨架,高高隆起的肌肉,以及刀痕累累的宽阔后背,却还有着一副略显稚嫩的刀削脸庞。男子名叫林骁,坐了两天火车辗转来到了明珠市。
火车是提前到了,接他的人还没来,林骁便在火车站附近了个便宜澡。
淋着热水,林骁抱着一丝侥幸,咬破了手指,将血液滴在左手无名指上的黑色指环上。血珠儿很快被热水冲刷干净,黑色指环没有丝毫异动,而手指的伤口,也没有像以前那样马上愈合。
林骁摇头,自嘲一笑:“治愈指环,果然是没有效果了。”
洗完澡,裹上浴巾从浴室出来,面对着一面镜子扬起下巴,林骁伸手摸了摸自己脖子上的那个齿痕,自语道:“还有两个多月!”
咚咚咚——
一阵敲门声响起。
“谁?我洗好了,马上就出来。”
林骁以为是拉他过来洗澡的大婶儿有了新顾客,于是一边把衣服往身上套,一边说道。林骁裤子穿到一半的时候,吱呀一声,门开了。
首先映入林骁眼帘的,是一双被黑色丝袜紧紧包裹的修长大腿,然后是一条短得让人发指的短裙。林骁飞快提起裤子,定睛一看,来者是个黑丝短裙浓妆艳抹的少妇,模样还颇有几分妩媚诱人。
林骁诧异:“大姐,我马上就出去。”
少妇腻声道:“兄弟别急嘛,来都来了,不如先来一发,怎样?”
林骁错愕:“什么来一发?”
少妇提了提她那本就短得不能再短的短裙,露出一点黑色蕾丝边小内裤的边缘:“一次一百,包夜二百。”
“包夜?是什么?”林骁挠挠头,他虽然曾经实力高强,但对于俗世生活却所知不多。
少妇略一错愕,忽然小腰一扭,伸出舌头舔了舔嘴唇,骚媚道:“就是包……日啊……”
林骁一拍脑门儿:“啊!我懂了,你是出来卖的?”
少妇脸色一黑:“麻痹的,你干还是不干?一百块已经是最低价了。”
“不干。”林骁果断摇头,认真地道,“我兜里只有十二块钱了。”
“卧槽——”少妇倒吸一口凉气。
早就知道火车站十块钱一间的房子有问题,但林骁没想到竟然是这种情况。他只是淡然一笑,提着帆布包要走。
林骁曾是一名特种兵王,隶属华夏最神秘的第九分队。然而,十天前的一次任务失败,一切都变了。跟姓李的血族刀客那一战,林骁为了救一名女人质而被咬伤,身中血毒。好在林骁有着拥有治愈能力的黑色指环,指环在疯狂吞噬了林骁九成的真气之后,总算是勉强将那血毒镇压。但林骁的古武实力,也因真气大量消耗,而从筑元境后期下降到最低级的淬体境中期。
少妇面色抽搐了几下,扭头朝着门外恨声大吼:“霸哥!钓鱼失败,进来抓鱼吧!”
林骁一愣,就见几个彪形大汉一股脑扎进屋子来,为首的是一个头上纹着一只鳄鱼的光头佬,他身后还跟着四个膀大腰圆的毛脸大汉。
“小子,混哪里的?竟敢非礼良家妇女?而且还是老子的女人!”光头佬凶相毕露的走到林骁面前,粗声喝问道。
林骁恍然大悟,这是打算玩一手仙人跳呐!
虽然在黑色指环的帮助下,没有马上变成血族,但却只有三个月的时间,而黑色指环也因耗尽能量而暂时失去了效果,陷入了休眠状态。血毒能够将普通人变成血族,黑色指环虽然暂时压制了林骁的毒素,却只能压制三个月时间。
如果,三个月内不找到治愈之药,一旦那九成的真气消耗殆尽,他就会变成一名血族。
而他,还因不服从命令,被逐出了第九分队。
所以林骁的心情很不好,既然对方作死,他也乐意成全,便道:“我读书少,你别骗我。她不是良家,我也没非礼她。”
“你说没有就没有?有什么话回警局说,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说的每一句话都会成为呈堂证供。”光头吼道,“如果抓你回警局的话,可以判三五年了。不过……如果私下调解的话,你随便赔个三五千块私了算了,也能免去你的牢狱之灾。”
林骁翻了个白眼,如此不讲策略地敲诈一名资深兵王,真的好吗?显然,对方是仗着自己是地头蛇,见林骁打扮老土,就把他当成进城打工的土包子了。
被逐出了第九分队之后,林骁没有回宗门找师傅,而是在师兄的帮助下找出了一些线索。熟知血族的林骁知道,能解除自己体内血毒的唯一解药,就是血族的血液。而咬伤他的人,便是号称远东第一强者的血族伯爵。
所以,林骁大老远来了明珠市。
为了答谢师兄的帮忙,林骁在他的威逼利诱之下,在寻找仇敌之余,也接了一个“兼职”,给一个乳臭未干的小妞做保镖。
他这才来了明珠市。
虽然曾为特种兵王,但林骁总归是一个十七岁的少年,心性还是有些贪玩的。他装作懦弱地说道:“你,你,你们这是敲诈!”
“嘿嘿嘿……这傻子,才反应过来啊!”霸哥大笑着朝四个手下说道,四人只是讥笑嘲讽,霸哥又走到林骁面前道:“小子,你搞搞清楚。在警察局也有老子的人,说逮你进去就逮你,怎么样?给钱还是坐牢?你选!”
林骁哆嗦着摸出一把零钱,可怜兮兮地望着霸哥:“大哥,我,我只有十二块了,您看够不够?”
“你特么打发要饭的呢?你要选骨科还是内科?”霸哥气得笑了,抓过钱上下打量林骁一眼,又指着他手上的黑色指环道,“那个戒指给我?”
“不行!这是我娘的遗物,乌金打造的,值七八万呢!不能给你们啊!”林骁捂着指环后退两步,卧底和刺杀的任务没少干,演技自然一流。
“七八万?拿出来,不然老子废了你第三条腿。”霸哥突然一喜,没想到这穷小子身上还真有油水。他从腰间抽出一把匕首,凶神恶煞地走到林骁面前,抓住林骁衣领,威胁道。
“别,别,大哥,真的不行……”林骁仿佛真被吓唬住了一样,声音发颤。
“不给是吧?来人,给我按住这小子,老子要把他手指给剁了!”霸哥勃然大怒。
霸哥的手下按住了林骁,将林骁的手掌按在了墙壁上。
而他自己,则提着匕首在林骁手指上比划着,道:“小畜生,敢骂老子。叫一声爷爷,再把戒指给脱下来,老子就放你走,否则……”
“孙子!畜生!我是不会把戒指给你的!”林骁挣扎着道。
“找死!”
霸哥额头青筋毕露,一刀朝着林骁的无名指剁了下去。
少妇尖叫一声,吓得捂住了眼睛。
林骁心里冷笑一声:既然你们如此猖狂,那就怪不得老子替天行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