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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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口上方垂下了个绳梯,我也没有时间去思考是谁在上面,攀着绳梯出了洞口。
等我上去了这才看清,洞口处有将近二十几号人,全数是身体强健的青年,个个都是猎户装扮。
跟在我身后爬上来的,正是那个刚才拽我出来,手腕受了伤的猎户。他踩在了绳梯上,单手把着洞口的岩石,脑袋探出来,冲着上面的人喊道:“我手受了伤,柱子还在下面,那妖魔已经中了招,你们快些下来,把他收拾了。”
洞口外面站着的那些猎户,一听这话,把他拽了上来。纷纷往口鼻处系上湿湿的布巾,拿着手里的刀叉碌续的踩下了绳梯。
我因受了这猎户的恩情,连声道谢了一番,与他攀谈了起来。
我这才知道,这名受伤的猎户叫王大勇,和他一起的叫张二柱。他们和刚才那二十几号人,都是家住在附近几个村子的猎户。
从上一辈开始,他们的村子就时常有人失踪。刚开始大家还不知道是为什么,逐渐的才发现是这一带出现了‘血魔’,专吸食人血。
于是,几个村子就团结起来,挑出身强体健的男子,组成了捕杀‘血魔’的队伍。只是,‘血魔’的行踪一向不定。追查了几十年,也没有结果。到了这一代,仍旧延续这个规矩。不断的搜索,终于,被他们追查到了‘血魔’的下落。
不过,他们也知道,‘血魔’的武功很高,并不是那么容易捕杀的。于是,他们就想出了一个办法,假装被捉,再视机而动。果然,此计一击凑效。
他们所说的‘血魔’,正是纳兰鸿兹。我庆幸他们的到来,使我逃脱纳兰鸿兹的控制。我再一次的向王大勇诚肯的道谢。王大勇说他也没想到会一击得手,脸上尽是得胜的喜悦。
我见他的手腕一直没有停止流血,便提议让他赶快去包扎,免得流血过多,伤了元气。
王大勇想了一下,估计是认为受了伤的纳兰鸿兹肯定几下就被下去的同伴结果了,也就没再犹豫,点头说好。
我扶着他下了岩石,按照他的指示,东拐西转的出了林了。
临踏出林子的前一刻,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幻觉,竟然听见了纳兰鸿兹的吼叫,隐隐约约的听起来,竟似‘韩青’两个字。
我问着身边的王大勇,看他有没有听见声音,他说什么都没有听到,要我别担心,说他那些伙伴,个个都是一身好把式,没有几下就把人给解决喽。
我想,我多半是被吓怕了,出现了幻听。那一刀,我看的很清楚,结结实实的是刺穿了纳兰鸿兹的胸口。他便不是当即就死了,也没有半口气儿好剩的。再加上有那么多人下去,他不被剁成肉酱,也差不多了。
我不再多想的跟着王大勇去了他的村子,回到了他的家中,在那里我简单的吃了些东西。又向他问清了所处的位置,又在他的帮助下,搭了辆去镇上赶集的牛车,出了村子。
我坐在牛车上,想起这两日所经历的情形,犹是一阵惧怕。所幸,一切都过去了,我也安然的重新又鲜活了起来。
车子辗着黄泥沙的土道,赶了一个多时辰,方才到了镇上。
我谢过了赶车子的大爷,找到了镇上的一家当铺,将我身上唯一还算值钱的玉佩典当了五十两银子。我便拿着这几十两银子,充做了去洛城的旅费。
好在这里离洛城已经不算太远了,有两天的行程便可以到达。这三十两银子,吃住行只要不太奢侈,已经足够我用的了。
趁着天色还较早,我便逛了趟集市,在那里花了十两银子买了匹枣红马,安上了马鞍坐垫,骑上它,不再多做停留的往洛城方向驰去。
一如我所估计的那样,打从小镇出发算起,用了不到两天的时间,便到达了洛城。
在客栈里,我简单的洗梳了一番,用那剩下的钱,买了些水果和糕点,骑着马,回到了韩家。
我坐在马背上,望着多年不见的府邸,一时心绪纷乱,一时五味陈杂。
我稳了稳心神,跳下马背,走到大门前,轻叩了叩大门。
一会儿的工夫,韩家的老门房出来开门,望着眼前一身男子装束的我,有些迟疑的不敢相认,犹疑的问道:“你是——?”
“柴叔,是我,情儿。”眼前那一张皱纹横生的老脸,让我感叹岁月的无情。一如远行他乡归来的游子,百感交集,鼻尖不由得泛着酸,眼中似有异物磨砺,肿胀赤热的好生难受。
那一张久违的苍老脸庞,一听到我的乳名,瞬时间,如花朵般绽放,横生的皱纹舒展开来,难掩激动拉着我的手,老泪纵横的哽咽道:“大小姐,真的——真的是大小姐。”
“柴叔,是我回来了。”
“嗯,嗯。”柴叔哽咽的无法言语,干巴巴的大手,抹着脸上的眼泪,亦不忘回头大声的呼喊:“大小姐回来了,大小姐回来了。”
在柴叔兴奋而激动的欢呼声里,我缓缓的踏着熟悉的每一寸泥土砖地,缅怀着属于过往的记忆,念及府里有点点滴滴,回到了洛城生养我的家。(未完待续)
洞口上方垂下了个绳梯,我也没有时间去思考是谁在上面,攀着绳梯出了洞口。
等我上去了这才看清,洞口处有将近二十几号人,全数是身体强健的青年,个个都是猎户装扮。
跟在我身后爬上来的,正是那个刚才拽我出来,手腕受了伤的猎户。他踩在了绳梯上,单手把着洞口的岩石,脑袋探出来,冲着上面的人喊道:“我手受了伤,柱子还在下面,那妖魔已经中了招,你们快些下来,把他收拾了。”
洞口外面站着的那些猎户,一听这话,把他拽了上来。纷纷往口鼻处系上湿湿的布巾,拿着手里的刀叉碌续的踩下了绳梯。
我因受了这猎户的恩情,连声道谢了一番,与他攀谈了起来。
我这才知道,这名受伤的猎户叫王大勇,和他一起的叫张二柱。他们和刚才那二十几号人,都是家住在附近几个村子的猎户。
从上一辈开始,他们的村子就时常有人失踪。刚开始大家还不知道是为什么,逐渐的才发现是这一带出现了‘血魔’,专吸食人血。
于是,几个村子就团结起来,挑出身强体健的男子,组成了捕杀‘血魔’的队伍。只是,‘血魔’的行踪一向不定。追查了几十年,也没有结果。到了这一代,仍旧延续这个规矩。不断的搜索,终于,被他们追查到了‘血魔’的下落。
不过,他们也知道,‘血魔’的武功很高,并不是那么容易捕杀的。于是,他们就想出了一个办法,假装被捉,再视机而动。果然,此计一击凑效。
他们所说的‘血魔’,正是纳兰鸿兹。我庆幸他们的到来,使我逃脱纳兰鸿兹的控制。我再一次的向王大勇诚肯的道谢。王大勇说他也没想到会一击得手,脸上尽是得胜的喜悦。
我见他的手腕一直没有停止流血,便提议让他赶快去包扎,免得流血过多,伤了元气。
王大勇想了一下,估计是认为受了伤的纳兰鸿兹肯定几下就被下去的同伴结果了,也就没再犹豫,点头说好。
我扶着他下了岩石,按照他的指示,东拐西转的出了林了。
临踏出林子的前一刻,不知道是不是我的幻觉,竟然听见了纳兰鸿兹的吼叫,隐隐约约的听起来,竟似‘韩青’两个字。
我问着身边的王大勇,看他有没有听见声音,他说什么都没有听到,要我别担心,说他那些伙伴,个个都是一身好把式,没有几下就把人给解决喽。
我想,我多半是被吓怕了,出现了幻听。那一刀,我看的很清楚,结结实实的是刺穿了纳兰鸿兹的胸口。他便不是当即就死了,也没有半口气儿好剩的。再加上有那么多人下去,他不被剁成肉酱,也差不多了。
我不再多想的跟着王大勇去了他的村子,回到了他的家中,在那里我简单的吃了些东西。又向他问清了所处的位置,又在他的帮助下,搭了辆去镇上赶集的牛车,出了村子。
我坐在牛车上,想起这两日所经历的情形,犹是一阵惧怕。所幸,一切都过去了,我也安然的重新又鲜活了起来。
车子辗着黄泥沙的土道,赶了一个多时辰,方才到了镇上。
我谢过了赶车子的大爷,找到了镇上的一家当铺,将我身上唯一还算值钱的玉佩典当了五十两银子。我便拿着这几十两银子,充做了去洛城的旅费。
好在这里离洛城已经不算太远了,有两天的行程便可以到达。这三十两银子,吃住行只要不太奢侈,已经足够我用的了。
趁着天色还较早,我便逛了趟集市,在那里花了十两银子买了匹枣红马,安上了马鞍坐垫,骑上它,不再多做停留的往洛城方向驰去。
一如我所估计的那样,打从小镇出发算起,用了不到两天的时间,便到达了洛城。
在客栈里,我简单的洗梳了一番,用那剩下的钱,买了些水果和糕点,骑着马,回到了韩家。
我坐在马背上,望着多年不见的府邸,一时心绪纷乱,一时五味陈杂。
我稳了稳心神,跳下马背,走到大门前,轻叩了叩大门。
一会儿的工夫,韩家的老门房出来开门,望着眼前一身男子装束的我,有些迟疑的不敢相认,犹疑的问道:“你是——?”
“柴叔,是我,情儿。”眼前那一张皱纹横生的老脸,让我感叹岁月的无情。一如远行他乡归来的游子,百感交集,鼻尖不由得泛着酸,眼中似有异物磨砺,肿胀赤热的好生难受。
那一张久违的苍老脸庞,一听到我的乳名,瞬时间,如花朵般绽放,横生的皱纹舒展开来,难掩激动拉着我的手,老泪纵横的哽咽道:“大小姐,真的——真的是大小姐。”
“柴叔,是我回来了。”
“嗯,嗯。”柴叔哽咽的无法言语,干巴巴的大手,抹着脸上的眼泪,亦不忘回头大声的呼喊:“大小姐回来了,大小姐回来了。”
在柴叔兴奋而激动的欢呼声里,我缓缓的踏着熟悉的每一寸泥土砖地,缅怀着属于过往的记忆,念及府里有点点滴滴,回到了洛城生养我的家。(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