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章 节目(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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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目(三)
等到两人都吃饱喝足,胡一乐磨磨蹭蹭地收拾好碗筷拿去厨房清洗好了后,两人窝在客厅的沙发里准备看会儿电视就去洗澡睡觉,可就在这个时候,公寓的门突然被人敲响了。
季清和胡一乐对视一眼,都有点奇怪,这个时候,会是谁敲门呢?
胡一乐是个性子直的,猜了一会儿觉得费劲也就懒得猜了,从沙发上蹦了起来,对着季清抬了抬头示意:“我去开门,你坐着吧。”
门一开,胡一乐就觉得眼前的人有点眼熟,再瞥了一眼那人身后跟着的摄影组,恍然大悟,对着屋内的季清喊:“季哥,快来,节目组找来了。”
季清连忙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走到门前,对工作人员们点头微笑,然后看向胡一乐,有点疑惑地问道:“乐乐,怎么了?”
胡一乐侧了侧肩,方便季清看到自己手中刚刚拿到的卡片,一边看一边说:“我也不知道,刚开门他们就塞了这东西过来,说是什么任务卡。”
季清也伸头过去看,就见上面写道:“亲爱的玩家你好:是不是觉得节目组让你们用100块支撑三天的二人世界有点困难呢?哈哈,聪明的节目组策划早就给你们想好了补贴家用的方法了——在离这家公寓不远的朗花公园里,每天都有很多流浪艺人在卖艺,觉得家用不够吗,那就赶快用你的才能补贴家用吧!”
胡一乐一字一句地读完,这才惊讶地看向送信来的工作人员:“所以,这是节目组下发的任务,让我们去街头卖艺?”
季清想了想,开口问道:“这是强制任务吗?”从节目组的措辞来看,这个任务似乎并非是一定要完成的,换句话说,只要他们能用100块撑过三天的话,也不是一定要去街头卖艺。
工作人员摇了摇头:“不算强制任务,是可以让艺人自由选择的。”
“那其他组也都接到了这个任务?给的任务地点和时间也是一致的吗?”季清接着问。
“都接到了这个任务,地点和时间我就不太清楚了,我只是过来送任务卡的。”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地回答。
“这样啊,谢谢大叔给我们送信了,你稍微等我们一下,我们收拾一下就出门。”季清笑着把大叔送出了门,又回到屋里和胡一乐大眼瞪小眼。
胡一乐纠结地看着季清:“街头卖艺耶,这任务我们真的要去?”
“肯定是要去的啊,你没听大叔说吗,大家都接到了这个任务,只有我们不去影响多不好。”季清没有说的事,如果各个组都接到了这个任务,那只有他们不去的话肯定会影响到出镜率的,到最后也会减弱自己给观众们留下的印象,说不定省钱还会变成无能的表现。
“那我们要表演什么?”胡一乐显然也想通了,但还是不清楚自己要干什么,他倒是会弹钢琴,可是公园里哪来的钢琴给他弹?
季清想了想:“街舞你会么?”
胡一乐垂头丧气:“我从小手脚就不太协调,我倒是想跳街舞,可是没跳几步就摔。”
“那就只能唱歌了,你想想自己有什么歌会唱的,我们准备卖唱去吧!”季清一锤定音。
等到两人收拾好了自己来到了朗花公园,却发现高晓京和黄依舒他们早到了,他们两人不知道从哪里借来的一个音响,连上了手机正在放歌,高晓京跳街舞跳得火热,黄依舒则拿着帽子到处转负责收钱,周围围了一大群叫好的人。
胡一乐看得目瞪口呆,季清则皱了皱眉,觉得这里似乎不是一个表演的好地方:一来最好的位置已经让人给占了,二来这个公园大多都是来散步的人,身上带的钱必然不会很多,换句话说,这个公园的消费能力实在有限,b组的周围围了那么大一圈人,可他站在这里看了好几分钟,愿意给钱的实在寥寥无几,三来高晓京这个人小肚鸡肠,虽说地点是节目组安排的,但若是自己真抢了他的“顾客”,说不定又要结怨,虽说他没必要这样怕事,可是对于这种小人,还是远着点比较好。
一番思索过后,季清转身问身后的工作人员:“节目组是安排我们一定要在这里表演吗?”
工作人员愣了愣,打了个简短的电话之后回答季清:“我刚刚打了个电话给导演,导演说不一定,这只是个提示而已。”
“也就是说,节目组只是想提示我们是允许在节目途中捞外快来补贴‘家用’对吧?”季清问。
见工作人员点了点头,季清笑了,喊住了一个正从身边走过的路人:“你好,这位大哥,你知道这附近哪里有稍微大一点的酒吧吗,有乐队驻唱的那种?”
二十分钟后。
胡一乐愣愣地站在酒吧的后台,有点反应不过来这一切是怎样发生的。
似乎季清先问了节目组允不允许在其他地方表演,然后就拉着自己来到了这个酒吧,最后成功地与酒吧老板达成协议,他们在这里表演一晚,然后酒吧老板支付他们1000块的报酬?
对于平时的他们来说,1000块的报酬肯定不算高,他们虽然没什么大名气,但好歹也是正规的艺人,而且横竖最近小红了一把,趁着这股东风的话随便接个什么商场的活动肯定都有几千块,但这只是一家随机找的酒吧啊,季清怎么有自信这家的老板就一定认识他们,肯为他们一个晚上的表演支付1000块呢?
胡一乐忍了忍,最后还是没憋住,拉了拉身边的季清的衣袖,把自己的疑问问了出来。
季清笑了笑,忍不住摸了摸胡一乐的头,在他的耳边轻声说:“虽然这老板未必听说过我们,但是一定听说过西瓜台啊!”
胡一乐恍然大悟:“所以说,你说用西瓜台的名气来跟他做了这个交易?”
季清点了点头,胡一乐还想说些什么,就见酒吧的工作人员走了过来,看了看他们俩说:“下一首《红日》,你们俩谁要唱的?”
胡一乐连忙举手:“我,我!”又回头看了看季哥:“季哥你要不要一起?”
季清摇了摇头:“我们没一起合练过,还是不要一起合唱了吧,我在台下给你加油!”没有合练过是托辞,主要是季清自己想唱的歌胡一乐并不会唱,如果他现在跟着胡一乐的歌上了台,未免有点抢胡一乐出镜率的嫌疑。
胡一乐活力四射地蹦上了台,季清站在台下静静地聆听,胡一乐的声音条件其实很好,渲染力也不错,季清环视了一下周围,发现不少人都忍不住跟着胡一乐哼唱了起来,就连他自己,都忍不住跟上了胡一乐的节拍。
听见胡一乐在台上一边跳一边唱着“命运就算颠沛流离,命运就算曲折离奇,命运就算恐吓着你做人没趣味”,看着他露着灿烂的笑容大幅度地挥舞着双手,季清竟也忍不住跟着一起摇摆起了身体,忍不住跟着周围的人嘶吼了起来,沉浸在这首《红日》的氛围里。
看见台上的胡一乐以一个激情四溢的滑跪结束了这首歌的表演,季清和着周围的观众给出了最热烈的掌声,胡一乐这个人,二是真的有点二,也有很多不如人意的地方,但身上确实是有着一种神奇的魔力,仿佛你跟在他的身边,就会觉得人生没有什么值得烦恼的,只要大笑着迎接生活,没有什么坎是迈不过去的。
希望乐乐能把这股活力一直保持下去吧,季清整理了一下衣服,走向了后台——接下来,该轮到他的表演了。
季清选的是一首新出的,现在还几乎不为人所知的一首新民谣,可是他知道,在今年的年度网络最受欢迎歌曲评选中,这首民谣会脱颖而出,力压群雄夺冠。
这首歌叫《南山南》,曾经他和周安一起最喜欢的歌。
他想,他是时候正视这段过往,而不是任由它埋在阴暗的角落里糜烂发脓,只要把它曝光在阳光下,这伤势才有好转的可能。
季清抱着吉他坐在舞台中央,看着四周的灯光渐渐黯淡下来,微微垂下眼帘,轻轻拨动了吉他的琴弦。
“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
为什么在艳阳里你还觉得那么冷呢,是因为现实压力太大,四处碰壁迫使你不得不低头么?可是我就算深处冰天雪地里也依然觉得温暖啊,因为我的心里揣了一个你。
当年我们还什么都不懂,意气风发,相信只要努力,一定能达成心中的梦,相信只要两个人同心协力,这世上没有什么难关是迈不过去的。
可是为什么,走到后来,什么都变了呢?
“如果天黑之前来得及,我要忘了你的眼睛,穷极一生,做不完一场梦。”
季清合上了双眼,重生回来这么久,他不停地说服自己,忘了过去,忘了上辈子的那十年,干脆把那当成一场梦吧,梦醒了,一切就都该烟消云散了,等待他的,应该是新的人生。
可是他忘不掉啊,夜深人静的时候,周安那双熟悉的双眼总会忍不住在他的眼前浮现,初出茅庐时不通世事的澄澈的双眼,初试身手时闪烁着星火的双眼,在现实里碰壁时沉郁的双眼,到最后,定格在那双微微含着嘲讽与不屑的双眼上。
十年啊,十年的时光,十年的相伴,到最后,他不过成为了他口里一个应当鄙夷的人。
“他不再和谁谈论相逢的孤岛,因为心里早已荒芜人烟;他的心里再装不下一个家,做一个只对自己说谎的哑巴。”
他没办法和人提这段过往,不仅仅是因为在他人眼里,这段过往只是不存在的虚妄,更是因为他被这段过往伤得太深太深,他没办法去跟人说,因为一想起来,心就会被戳得鲜血淋漓,血肉模糊。
他其实对曾意不是没有好感的,可是他不敢去尝试,他不敢去想象如果到最后,如果这段感情也变质了自己该怎么办,所以他只能欺骗自己,欺骗自己说他一点也不喜欢曾意,不能因为自己的自私就把一个喜欢自己的人拖下水,不能糟蹋别人的真心。
“他说你任何为人称道的美丽,不及他第一次遇见你,时光苟延残喘无可奈何。”
季清有些怔愣地微微睁开眼,他突然想起,有一次周安喝多了酒,他扶着周安上床,周安却在半醒半梦之间捧着他的脸语带痛苦地对他说:“阿清,如果我们可以回到一切都没有发生的时候多好。”
那时他已是金花影帝,周安也已经是功成名就的大导演,他只当他是喝醉了没有多想,可是现在想来,周安那时候未必是喝多了,说不定,那就是他的真心话。
他突然想到,他是牺牲自己给周安带来了机会,可是周安却未必希望自己这样牺牲,而且,他这样做,对周安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背叛,甚至,周安看见他,就仿佛看见了自己的无能。
他恨周安一边享受着他的牺牲带来的成果一边对他表示鄙夷,他恨周安对他无意却不肯对他说清楚,他恨周安一边对潜规则表示不屑却又一边利用着潜规则,可是到头来,他又何曾是一片洁白,纯然无错?
他的做法,对周安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伤害?
“他听见有人唱着古老的歌,唱着今天还在远方发生的,像在她眼睛里看到的孤岛,没有悲伤,但也没有花朵。”
季清一边唱,一边出神地想,其实上辈子出事前,他也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周安露出过真实的灿烂的笑容了,他的眼里不是闪烁着愤怒和不甘,就是沉寂得犹如一潭死水,毫无波动。
他的身上早就没有了那股桀骜不逊的风发意气,而是沦为了芸芸众生中的一员,生活磨去了他的意气,而季清到今天才醒悟,或许,他也是其中一个凶手。
他们最后走向了那样的结局,他自己也是一个推手。
“南山南,北秋悲,南山有谷堆;南风喃,北海北,北海有墓碑。”
“北海有墓碑……”
季清抬起头看向前方,目光茫远,前事已了,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平白得来的十年记忆,也是时候应该埋葬了。
再见,前世;再见,周安。
节目(三)
等到两人都吃饱喝足,胡一乐磨磨蹭蹭地收拾好碗筷拿去厨房清洗好了后,两人窝在客厅的沙发里准备看会儿电视就去洗澡睡觉,可就在这个时候,公寓的门突然被人敲响了。
季清和胡一乐对视一眼,都有点奇怪,这个时候,会是谁敲门呢?
胡一乐是个性子直的,猜了一会儿觉得费劲也就懒得猜了,从沙发上蹦了起来,对着季清抬了抬头示意:“我去开门,你坐着吧。”
门一开,胡一乐就觉得眼前的人有点眼熟,再瞥了一眼那人身后跟着的摄影组,恍然大悟,对着屋内的季清喊:“季哥,快来,节目组找来了。”
季清连忙从沙发上站了起来走到门前,对工作人员们点头微笑,然后看向胡一乐,有点疑惑地问道:“乐乐,怎么了?”
胡一乐侧了侧肩,方便季清看到自己手中刚刚拿到的卡片,一边看一边说:“我也不知道,刚开门他们就塞了这东西过来,说是什么任务卡。”
季清也伸头过去看,就见上面写道:“亲爱的玩家你好:是不是觉得节目组让你们用100块支撑三天的二人世界有点困难呢?哈哈,聪明的节目组策划早就给你们想好了补贴家用的方法了——在离这家公寓不远的朗花公园里,每天都有很多流浪艺人在卖艺,觉得家用不够吗,那就赶快用你的才能补贴家用吧!”
胡一乐一字一句地读完,这才惊讶地看向送信来的工作人员:“所以,这是节目组下发的任务,让我们去街头卖艺?”
季清想了想,开口问道:“这是强制任务吗?”从节目组的措辞来看,这个任务似乎并非是一定要完成的,换句话说,只要他们能用100块撑过三天的话,也不是一定要去街头卖艺。
工作人员摇了摇头:“不算强制任务,是可以让艺人自由选择的。”
“那其他组也都接到了这个任务?给的任务地点和时间也是一致的吗?”季清接着问。
“都接到了这个任务,地点和时间我就不太清楚了,我只是过来送任务卡的。”工作人员尽职尽责地回答。
“这样啊,谢谢大叔给我们送信了,你稍微等我们一下,我们收拾一下就出门。”季清笑着把大叔送出了门,又回到屋里和胡一乐大眼瞪小眼。
胡一乐纠结地看着季清:“街头卖艺耶,这任务我们真的要去?”
“肯定是要去的啊,你没听大叔说吗,大家都接到了这个任务,只有我们不去影响多不好。”季清没有说的事,如果各个组都接到了这个任务,那只有他们不去的话肯定会影响到出镜率的,到最后也会减弱自己给观众们留下的印象,说不定省钱还会变成无能的表现。
“那我们要表演什么?”胡一乐显然也想通了,但还是不清楚自己要干什么,他倒是会弹钢琴,可是公园里哪来的钢琴给他弹?
季清想了想:“街舞你会么?”
胡一乐垂头丧气:“我从小手脚就不太协调,我倒是想跳街舞,可是没跳几步就摔。”
“那就只能唱歌了,你想想自己有什么歌会唱的,我们准备卖唱去吧!”季清一锤定音。
等到两人收拾好了自己来到了朗花公园,却发现高晓京和黄依舒他们早到了,他们两人不知道从哪里借来的一个音响,连上了手机正在放歌,高晓京跳街舞跳得火热,黄依舒则拿着帽子到处转负责收钱,周围围了一大群叫好的人。
胡一乐看得目瞪口呆,季清则皱了皱眉,觉得这里似乎不是一个表演的好地方:一来最好的位置已经让人给占了,二来这个公园大多都是来散步的人,身上带的钱必然不会很多,换句话说,这个公园的消费能力实在有限,b组的周围围了那么大一圈人,可他站在这里看了好几分钟,愿意给钱的实在寥寥无几,三来高晓京这个人小肚鸡肠,虽说地点是节目组安排的,但若是自己真抢了他的“顾客”,说不定又要结怨,虽说他没必要这样怕事,可是对于这种小人,还是远着点比较好。
一番思索过后,季清转身问身后的工作人员:“节目组是安排我们一定要在这里表演吗?”
工作人员愣了愣,打了个简短的电话之后回答季清:“我刚刚打了个电话给导演,导演说不一定,这只是个提示而已。”
“也就是说,节目组只是想提示我们是允许在节目途中捞外快来补贴‘家用’对吧?”季清问。
见工作人员点了点头,季清笑了,喊住了一个正从身边走过的路人:“你好,这位大哥,你知道这附近哪里有稍微大一点的酒吧吗,有乐队驻唱的那种?”
二十分钟后。
胡一乐愣愣地站在酒吧的后台,有点反应不过来这一切是怎样发生的。
似乎季清先问了节目组允不允许在其他地方表演,然后就拉着自己来到了这个酒吧,最后成功地与酒吧老板达成协议,他们在这里表演一晚,然后酒吧老板支付他们1000块的报酬?
对于平时的他们来说,1000块的报酬肯定不算高,他们虽然没什么大名气,但好歹也是正规的艺人,而且横竖最近小红了一把,趁着这股东风的话随便接个什么商场的活动肯定都有几千块,但这只是一家随机找的酒吧啊,季清怎么有自信这家的老板就一定认识他们,肯为他们一个晚上的表演支付1000块呢?
胡一乐忍了忍,最后还是没憋住,拉了拉身边的季清的衣袖,把自己的疑问问了出来。
季清笑了笑,忍不住摸了摸胡一乐的头,在他的耳边轻声说:“虽然这老板未必听说过我们,但是一定听说过西瓜台啊!”
胡一乐恍然大悟:“所以说,你说用西瓜台的名气来跟他做了这个交易?”
季清点了点头,胡一乐还想说些什么,就见酒吧的工作人员走了过来,看了看他们俩说:“下一首《红日》,你们俩谁要唱的?”
胡一乐连忙举手:“我,我!”又回头看了看季哥:“季哥你要不要一起?”
季清摇了摇头:“我们没一起合练过,还是不要一起合唱了吧,我在台下给你加油!”没有合练过是托辞,主要是季清自己想唱的歌胡一乐并不会唱,如果他现在跟着胡一乐的歌上了台,未免有点抢胡一乐出镜率的嫌疑。
胡一乐活力四射地蹦上了台,季清站在台下静静地聆听,胡一乐的声音条件其实很好,渲染力也不错,季清环视了一下周围,发现不少人都忍不住跟着胡一乐哼唱了起来,就连他自己,都忍不住跟上了胡一乐的节拍。
听见胡一乐在台上一边跳一边唱着“命运就算颠沛流离,命运就算曲折离奇,命运就算恐吓着你做人没趣味”,看着他露着灿烂的笑容大幅度地挥舞着双手,季清竟也忍不住跟着一起摇摆起了身体,忍不住跟着周围的人嘶吼了起来,沉浸在这首《红日》的氛围里。
看见台上的胡一乐以一个激情四溢的滑跪结束了这首歌的表演,季清和着周围的观众给出了最热烈的掌声,胡一乐这个人,二是真的有点二,也有很多不如人意的地方,但身上确实是有着一种神奇的魔力,仿佛你跟在他的身边,就会觉得人生没有什么值得烦恼的,只要大笑着迎接生活,没有什么坎是迈不过去的。
希望乐乐能把这股活力一直保持下去吧,季清整理了一下衣服,走向了后台——接下来,该轮到他的表演了。
季清选的是一首新出的,现在还几乎不为人所知的一首新民谣,可是他知道,在今年的年度网络最受欢迎歌曲评选中,这首民谣会脱颖而出,力压群雄夺冠。
这首歌叫《南山南》,曾经他和周安一起最喜欢的歌。
他想,他是时候正视这段过往,而不是任由它埋在阴暗的角落里糜烂发脓,只要把它曝光在阳光下,这伤势才有好转的可能。
季清抱着吉他坐在舞台中央,看着四周的灯光渐渐黯淡下来,微微垂下眼帘,轻轻拨动了吉他的琴弦。
“你在南方的艳阳里大雪纷飞,我在北方的寒夜里四季如春。”
为什么在艳阳里你还觉得那么冷呢,是因为现实压力太大,四处碰壁迫使你不得不低头么?可是我就算深处冰天雪地里也依然觉得温暖啊,因为我的心里揣了一个你。
当年我们还什么都不懂,意气风发,相信只要努力,一定能达成心中的梦,相信只要两个人同心协力,这世上没有什么难关是迈不过去的。
可是为什么,走到后来,什么都变了呢?
“如果天黑之前来得及,我要忘了你的眼睛,穷极一生,做不完一场梦。”
季清合上了双眼,重生回来这么久,他不停地说服自己,忘了过去,忘了上辈子的那十年,干脆把那当成一场梦吧,梦醒了,一切就都该烟消云散了,等待他的,应该是新的人生。
可是他忘不掉啊,夜深人静的时候,周安那双熟悉的双眼总会忍不住在他的眼前浮现,初出茅庐时不通世事的澄澈的双眼,初试身手时闪烁着星火的双眼,在现实里碰壁时沉郁的双眼,到最后,定格在那双微微含着嘲讽与不屑的双眼上。
十年啊,十年的时光,十年的相伴,到最后,他不过成为了他口里一个应当鄙夷的人。
“他不再和谁谈论相逢的孤岛,因为心里早已荒芜人烟;他的心里再装不下一个家,做一个只对自己说谎的哑巴。”
他没办法和人提这段过往,不仅仅是因为在他人眼里,这段过往只是不存在的虚妄,更是因为他被这段过往伤得太深太深,他没办法去跟人说,因为一想起来,心就会被戳得鲜血淋漓,血肉模糊。
他其实对曾意不是没有好感的,可是他不敢去尝试,他不敢去想象如果到最后,如果这段感情也变质了自己该怎么办,所以他只能欺骗自己,欺骗自己说他一点也不喜欢曾意,不能因为自己的自私就把一个喜欢自己的人拖下水,不能糟蹋别人的真心。
“他说你任何为人称道的美丽,不及他第一次遇见你,时光苟延残喘无可奈何。”
季清有些怔愣地微微睁开眼,他突然想起,有一次周安喝多了酒,他扶着周安上床,周安却在半醒半梦之间捧着他的脸语带痛苦地对他说:“阿清,如果我们可以回到一切都没有发生的时候多好。”
那时他已是金花影帝,周安也已经是功成名就的大导演,他只当他是喝醉了没有多想,可是现在想来,周安那时候未必是喝多了,说不定,那就是他的真心话。
他突然想到,他是牺牲自己给周安带来了机会,可是周安却未必希望自己这样牺牲,而且,他这样做,对周安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背叛,甚至,周安看见他,就仿佛看见了自己的无能。
他恨周安一边享受着他的牺牲带来的成果一边对他表示鄙夷,他恨周安对他无意却不肯对他说清楚,他恨周安一边对潜规则表示不屑却又一边利用着潜规则,可是到头来,他又何曾是一片洁白,纯然无错?
他的做法,对周安来说又何尝不是一种伤害?
“他听见有人唱着古老的歌,唱着今天还在远方发生的,像在她眼睛里看到的孤岛,没有悲伤,但也没有花朵。”
季清一边唱,一边出神地想,其实上辈子出事前,他也已经很久没有见过周安露出过真实的灿烂的笑容了,他的眼里不是闪烁着愤怒和不甘,就是沉寂得犹如一潭死水,毫无波动。
他的身上早就没有了那股桀骜不逊的风发意气,而是沦为了芸芸众生中的一员,生活磨去了他的意气,而季清到今天才醒悟,或许,他也是其中一个凶手。
他们最后走向了那样的结局,他自己也是一个推手。
“南山南,北秋悲,南山有谷堆;南风喃,北海北,北海有墓碑。”
“北海有墓碑……”
季清抬起头看向前方,目光茫远,前事已了,过去的就让他过去吧,平白得来的十年记忆,也是时候应该埋葬了。
再见,前世;再见,周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