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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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为一个体贴温柔的好妹妹,沈福喜当然发现了阿哥的黑眼圈和没精打采。她完全没有自觉这是自己造成的,以为是他读书太用功还要给自己开蒙导致,十分感动也十分担心。
沈福喜晚上吩咐厨下熬上补汤,第二天晨起,正好浓缩成一炖盅的量。她非要自己端着去找沈昱靖,阿许只好半弯着腰跟在旁边,生怕她脚下拌蒜。
摔了东西不要紧,可这手里又是托盘又是瓷器,里面汤汤水水还都热滚滚的,不管扎着还是烫着可都不是闹着玩儿的。
“阿哥。”沈福喜把托盘放在茶几上,对在桌旁晨读的沈昱靖道,“我叫人给你煲了汤,快趁热来喝。”
沈昱靖顿觉心里一块石头落地,原来在这儿等着自己呢。
菡彤盛出一碗,吹到温度适合入口,递给沈昱靖。
沈昱靖英勇就义般地一饮而尽,咂咂嘴,咦,喝着还不错。
没有奇怪的味道,也没吃到奇怪的东西,总是无论看起来还是喝起来,都是十分正常的汤,完全没有任何异常。
沈昱靖把她抱到腿上坐好,认真地问:“福喜这两天怎么了?”
“我?”沈福喜被问得一愣,心想我刚开始思考人生你就突然这样问,难道新开通了兄妹连心业务不成。
她眨巴眨巴眼睛道:“没怎么呀!我是看阿哥读书太辛苦了,阿娘最近又忙,我才叫厨下给你煲汤的。”
“最近怎么这样乖?”沈昱靖越发觉得不对劲,四岁的孩子,本来就该是上蹿下跳不安分的,如今却突然懂事起来,实在太反常。
沈福喜并没有感受到哥哥的焦虑,见他不再追问,便在心里给自己大大点了个赞,表现得十分自然,继续努力。
谁知晚上,赵氏回家之后,沈昱靖又溜过来讨主意。
把这几日的事儿说了一遍,然后担心地说:“福喜这是怎么了,突然一下子变得稳重起来,会不会是出了什么咱们不知道的事儿?”
赵氏听罢忍不住地自责,最近光顾着去学针线,着实忽略了女儿。
母子二人埋头嘀咕了大半天,最终定论是——因为赵氏最近太忙忽略了对沈福喜的陪伴,导致她内心产生出强烈的被抛弃感,从而不敢再调皮捣乱,而是迅速乖巧稳重起来,希望通过自己的懂事重新赢得赵氏的关注。
于是从次日开始,赵氏便不再每日出门,从早到晚地陪着女儿,甚至还跟女儿一起捉弄沈三老爷和沈昱靖。
沈福喜玩儿得很开心,根本不知道这背后居然经历了这么多波折。
等过了一段时间,她从沈三老爷和赵氏闲聊中听说了这件事,瞬间呆滞——我去,这都整出心理学了啊!
为了不让家人继续担心,沈福喜觉得,自己还是恢复原本的状态比较好,蠢就蠢吧,争取萌一点就行了。
快要出伏的时候,赵氏准备许久的荷包,终于在一个合适的时间——七夕——隆重登场了。
荷包整体来说做得不错,不歪不斜,针脚虽然不够均匀细密,但都藏得不错,至少表面上看不出来。
但荷包上的绣花——正面绣了一个福字,背面绣了一个喜字……
沈福喜心里内牛满面,这果断是亲娘啊!
沈三老爷和沈昱靖对赵氏的成果都表示了坚决的肯定和大力的表扬,要知道,赵氏以前的女红作品,要么是半途而废、要么是绣坏了然后不得不半途而废,至今从未有过成品面世。
所以说这个荷包真可谓是世间独一无二的绝品、孤品啊!
“阿娘你真是太好了。”沈福喜把荷包系在腰间,搂着赵氏的脖子蹭道,“这个荷包我好好收起来,阿娘以后不要再这样辛苦了,我也会心疼的。”
赵氏连连点头答应,要知道,做这么一个荷包,几乎就要了她半条命,其中还有一部分是孔三娘帮着完成的。送出手之前她也曾犹豫过,一旦开了这个头,以后可怎么办?
此时听到女儿这话,顿觉放心,一时间皆大欢喜。
出了伏天就基本入秋了,京城的秋老虎虽然厉害,但早晚就已经有些凉意,屋里也不再闷热,只要不出门不剧烈运动,坐在屋里也不会出汗。
沈福喜最喜欢这个季节,秋高气爽,穿着单衣单裤不冷不热,体感舒适度飙升。若不是还有国丧压在上头,真心想去郊游有木有!
据说御驾已经到了冕山路,但是此时还是停在后方,没有真正到前线督军。而前线再次大捷,几乎将奴玛人赶出了西边最肥美的那片草原,剩下的那些零散部族和小股骑兵,全都四散到更西面的荒野沙漠中去了。
大梁的士兵没有在沙漠征战的经验,所以都没有继续深入追击,而是在草原边缘安营扎寨,巩固胜果的同时也是休养生息。
因为御驾到了前线,所以冕山路那边的消息每日都会汇总快马送回京城,一路上换人换马地八百里加急,不出意外两天便能抵京。
沈三老爷在衙门能看到这些消息,所以赵氏这些日子,总是追着他问前线的情况。
“娘子,你逼我也没用,送回来的消息都只是与军情和官家有关,并没有阿弟的消息。”沈三老爷磨破了嘴皮子地解释,“再说,万一真有阿弟的消息,我还用等你来问?看到就要赶紧告诉你了。”
“我也知道,可、我这不是着急嘛!”赵氏抬手抚抚胸口,“这些日子我总是觉得心里发慌,却也不知是什么缘故。”
身为一个体贴温柔的好妹妹,沈福喜当然发现了阿哥的黑眼圈和没精打采。她完全没有自觉这是自己造成的,以为是他读书太用功还要给自己开蒙导致,十分感动也十分担心。
沈福喜晚上吩咐厨下熬上补汤,第二天晨起,正好浓缩成一炖盅的量。她非要自己端着去找沈昱靖,阿许只好半弯着腰跟在旁边,生怕她脚下拌蒜。
摔了东西不要紧,可这手里又是托盘又是瓷器,里面汤汤水水还都热滚滚的,不管扎着还是烫着可都不是闹着玩儿的。
“阿哥。”沈福喜把托盘放在茶几上,对在桌旁晨读的沈昱靖道,“我叫人给你煲了汤,快趁热来喝。”
沈昱靖顿觉心里一块石头落地,原来在这儿等着自己呢。
菡彤盛出一碗,吹到温度适合入口,递给沈昱靖。
沈昱靖英勇就义般地一饮而尽,咂咂嘴,咦,喝着还不错。
没有奇怪的味道,也没吃到奇怪的东西,总是无论看起来还是喝起来,都是十分正常的汤,完全没有任何异常。
沈昱靖把她抱到腿上坐好,认真地问:“福喜这两天怎么了?”
“我?”沈福喜被问得一愣,心想我刚开始思考人生你就突然这样问,难道新开通了兄妹连心业务不成。
她眨巴眨巴眼睛道:“没怎么呀!我是看阿哥读书太辛苦了,阿娘最近又忙,我才叫厨下给你煲汤的。”
“最近怎么这样乖?”沈昱靖越发觉得不对劲,四岁的孩子,本来就该是上蹿下跳不安分的,如今却突然懂事起来,实在太反常。
沈福喜并没有感受到哥哥的焦虑,见他不再追问,便在心里给自己大大点了个赞,表现得十分自然,继续努力。
谁知晚上,赵氏回家之后,沈昱靖又溜过来讨主意。
把这几日的事儿说了一遍,然后担心地说:“福喜这是怎么了,突然一下子变得稳重起来,会不会是出了什么咱们不知道的事儿?”
赵氏听罢忍不住地自责,最近光顾着去学针线,着实忽略了女儿。
母子二人埋头嘀咕了大半天,最终定论是——因为赵氏最近太忙忽略了对沈福喜的陪伴,导致她内心产生出强烈的被抛弃感,从而不敢再调皮捣乱,而是迅速乖巧稳重起来,希望通过自己的懂事重新赢得赵氏的关注。
于是从次日开始,赵氏便不再每日出门,从早到晚地陪着女儿,甚至还跟女儿一起捉弄沈三老爷和沈昱靖。
沈福喜玩儿得很开心,根本不知道这背后居然经历了这么多波折。
等过了一段时间,她从沈三老爷和赵氏闲聊中听说了这件事,瞬间呆滞——我去,这都整出心理学了啊!
为了不让家人继续担心,沈福喜觉得,自己还是恢复原本的状态比较好,蠢就蠢吧,争取萌一点就行了。
快要出伏的时候,赵氏准备许久的荷包,终于在一个合适的时间——七夕——隆重登场了。
荷包整体来说做得不错,不歪不斜,针脚虽然不够均匀细密,但都藏得不错,至少表面上看不出来。
但荷包上的绣花——正面绣了一个福字,背面绣了一个喜字……
沈福喜心里内牛满面,这果断是亲娘啊!
沈三老爷和沈昱靖对赵氏的成果都表示了坚决的肯定和大力的表扬,要知道,赵氏以前的女红作品,要么是半途而废、要么是绣坏了然后不得不半途而废,至今从未有过成品面世。
所以说这个荷包真可谓是世间独一无二的绝品、孤品啊!
“阿娘你真是太好了。”沈福喜把荷包系在腰间,搂着赵氏的脖子蹭道,“这个荷包我好好收起来,阿娘以后不要再这样辛苦了,我也会心疼的。”
赵氏连连点头答应,要知道,做这么一个荷包,几乎就要了她半条命,其中还有一部分是孔三娘帮着完成的。送出手之前她也曾犹豫过,一旦开了这个头,以后可怎么办?
此时听到女儿这话,顿觉放心,一时间皆大欢喜。
出了伏天就基本入秋了,京城的秋老虎虽然厉害,但早晚就已经有些凉意,屋里也不再闷热,只要不出门不剧烈运动,坐在屋里也不会出汗。
沈福喜最喜欢这个季节,秋高气爽,穿着单衣单裤不冷不热,体感舒适度飙升。若不是还有国丧压在上头,真心想去郊游有木有!
据说御驾已经到了冕山路,但是此时还是停在后方,没有真正到前线督军。而前线再次大捷,几乎将奴玛人赶出了西边最肥美的那片草原,剩下的那些零散部族和小股骑兵,全都四散到更西面的荒野沙漠中去了。
大梁的士兵没有在沙漠征战的经验,所以都没有继续深入追击,而是在草原边缘安营扎寨,巩固胜果的同时也是休养生息。
因为御驾到了前线,所以冕山路那边的消息每日都会汇总快马送回京城,一路上换人换马地八百里加急,不出意外两天便能抵京。
沈三老爷在衙门能看到这些消息,所以赵氏这些日子,总是追着他问前线的情况。
“娘子,你逼我也没用,送回来的消息都只是与军情和官家有关,并没有阿弟的消息。”沈三老爷磨破了嘴皮子地解释,“再说,万一真有阿弟的消息,我还用等你来问?看到就要赶紧告诉你了。”
“我也知道,可、我这不是着急嘛!”赵氏抬手抚抚胸口,“这些日子我总是觉得心里发慌,却也不知是什么缘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