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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魔犬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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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的伙伴的缺陷之一,当然,如果可以把它称为缺陷的话,就是在他的计划实现以前,他从不愿把自己的全盘计划告诉别人,与人共享。毫无疑问,一方面是由于他高傲的天性,喜欢支配案件中的一切,并使他身边的人觉得惊讶;另一方面,是因为他的特殊职业所需的小心谨慎,冒险他是从来不愿意的。这样一来,他经常令他的委托人或助手觉得难堪无比,我就有过多次如此不愉快的经历,但再没有比这次长时间地在黑暗中驾车行进更令人觉得难受了。在我们的眼前是严峻的考验,我们的所有行动已进入了最后阶段,但我的伙伴什么也没有说,而我只能主观地推断他行动的方向是怎样的。

    后来,我的脸孔感受到冷风的吹拂,狭窄的马路两边黑漆漆的、空荡荡的,我这才清楚,我们又回到沼泽地里来了,热烈期盼着即将发生的一切的心情,令我浑身的神经都很激动,马每走一步,车轮每转一圈,都使我们更接近了这次冒险的开始。因为有暂时请来的车夫在,我们不能说太多与案件有关的话,只能说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事实上,我们的神经都已经因感情激动、心情焦虑而搞得紧张了。当我们经过了富兰克兰的家,离巴思柯威尔庄园也就是查尔兹爵士出事的地点已越来越近的时候,才总算结束了那段很不自然的紧张状态,我的情绪总算是安稳下来。我们并没有把马车赶到别墅门前,在靠近马路的大门口的外面,我们就下了车。付了车费,并让车夫立刻回到库姆·特雷西去,接下来,我们就朝梅利皮特斯特普尔顿宅邸走去了。

    “雷思维德,你带了武器吗?”

    雷思维德微笑了一下,说道:“只要我穿着裤子,屁股后边就会有个口袋,既然有个口袋,我就会在里边放点儿什么东西。”

    “好啊!华生跟我也都做好应急的准备了。”“福尔摩斯先生,你对此事瞒得可真够紧密的。现在,我们做什么呢?”

    “你就等着好了。”

    “我说,这儿可真不是一个令人感到舒服的地方。”雷思维德说着,不由打了个寒战,向四周看着,那山坡的阴暗、雾海在格林盆泥潭上面积成。

    “我看到了,我们前边一栋房子里有灯光。”“那就是梅利皮特宅邸,也就是我们这次旅途的终点了。现在,我要求你们一定得用脚尖走路,只能轻声耳语。”福尔摩斯说道。

    我们继续顺着小路前行,看起来,我们似乎是要到那宅邸去,但到了离宅邸200米左右的地方,我的伙伴就把我和雷思维德叫住了。

    “这儿就可以。”福尔摩斯说道,“右边的这些山石,是我们最好的屏障。”

    “我们就在这儿等吗?”雷思维德问道。

    “是的,就在这儿,我们要做一次小规模的伏击。雷思维德,请到这个沟里来。华生,你曾到那宅邸里面去过,你可以说出每个屋子的具体位置吗?这一边的几个格子窗,是什么房间的窗子?”

    “我想,是厨房的窗户吧!”“那头那个很亮的屋子呢?”“肯定是饭厅。”

    “百叶窗拉起来了,你最了解这儿的地形,你轻手轻脚地走过去,瞧瞧他们正在干什么,但千万不要让他们知道,有人在监控他们。”

    我悄悄地沿着小路走过去,在一堵矮墙的后边弓身藏着,矮墙周围是长得非常不好的果木林。借着阴影,我到了一个区域,从那儿能够望进没挂窗帘的窗口。

    房间里只有准男爵和斯特普尔顿两个人。在一个圆桌的两边,他们面对面坐着,侧面对着我。两个人都吸着雪茄,面前还放着葡萄酒、咖啡。斯特普尔顿正在滔滔不绝地谈论着,而亨利爵士却面色有些苍白,心无所属,坐态不安,或许是因为他担忧要独自一个人穿越那险恶的沼泽地,心里不免有些沉重。

    我望着他们不久,斯特普尔顿突然站起身来,离开了屋子,同时准男爵又倒满了葡萄酒,朝后靠在椅背上,喷出雪茄烟圈。我先听见一声门响,随后是皮鞋踩在石子路上发出来的清脆的响声,脚步声经过了藏着我的那堵矮墙另一边的小径。我从墙头一瞧,发现斯特普尔顿在果木林角上的一个小屋的门口站住了,钥匙在锁眼里转了一下,他就进去了,接着,里边发出了一阵很奇怪的扭打声。他在里边仅待了大约1分钟,后来,我又听见钥匙在锁眼里转了一下,他又沿着原路回到房间里去了。我看见他和准男爵又在一起了,于是,我轻轻地慢慢地回到福尔摩斯和雷思维德等我的地方,告诉了他们我所观察到的情况。

    “华生,你是说,斯特普尔顿的夫人不在吗?”在我说完了以后,我的伙伴问道。

    “是的。”

    “那么,她会在哪儿呢?除了厨房以外,哪一个房间都没有灯光。”

    “我想不出她会在哪儿。”

    此时,大格林盆泥潭上浓浓的白雾,正向我们这个区域缓缓飘过来,越积越厚,犹如在我们的旁边竖起了一堵墙。白雾虽低,但很厚,并且界线分明,再被月光一照,瞧上去,犹如一大片闪光的冰原,还有远处的一个又一个凸起的岩岗,犹如是在冰原上生出来的岩石。我的伙伴脸转向那边,一边看着渐渐飘动的白雾,一边不耐烦地说着:“华生,大雾正在向我们这边来呢!”

    “情况严重吗?”

    “的确很严重,说不定,会打乱我的计划呢!现在,亨利爵士待不了太久了,已经10点了。我们能不能成功,他的生命安全,或许都要决定于他是不是在白雾遮住小径以前出来了。”

    在我们的头顶上,夜空朗朗而美妙,半边月亮悬在空中,一些星辰闪着清澈的冷光,整个沼泽地都处在温柔而朦胧的光线中。我们的面前,就是房屋的黑影,它那锯齿一般的房顶、竖立的烟囱的轮廓,被星月灿烂的夜空映衬了出来。

    下边那些窗子里,射出了几束比较宽的金黄色的灯光,朝着果木林与沼泽地的方向照过去。突然,其中的一束灭了,证明仆人已离开了厨房,只剩下饭厅里有灯光,里边的两个人仍在抽着雪茄,谈着话。一个是预备搞谋杀活动的主人,另一个是毫不知情的客人。

    盖住了一半沼泽地的浓雾,白花花的,仿佛羊毛般一大片,每一分每一秒都在向房子飘过来,越来越近,先到的一些雾气已经在发出金黄色光辉的方形窗前滚动了,已经看不见果木林后边的墙了,但树木的上半部仍旧屹立在一道白色水气涡流的上边。当我们守望着的时候,滚滚白雾已到了屋子的两个角,而且逐渐地堆积成了一堵厚厚的墙,二楼仿佛是一条奇怪的、浮游在令人恐惧的海上的船,我的伙伴不耐烦地用手拍着面前的岩石,跺着脚。

    “在15分钟以内,若亨利爵士再不出来,这条小径就要被浓雾完全遮住了,再过半个钟头,我们把手伸到眼前都会看不见了。”

    “我们要不要退到一个高一些的地方去?”“我想,这样也好。”

    于是,当白雾不断朝我们涌过来的时候,我们就不断朝后退,一直退到了离房屋足有半里远的位置,但那片上面闪耀着星月光辉的白色的海洋,还在不断渐渐地向着我们这个方向推进。

    “我们退得可能太远了一些。”我的伙伴说道,“亨利爵士会在走近我们以前就被追上的。我们可冒不起这个险,一定要不惜任何代价,坚守在这儿。”他趴了下来,将耳朵贴在地面上,说道:

    “感谢上帝!我想,我已经听到他出门来了。”

    沼泽地的沉寂被一阵急促的脚步声打破了,我们蹲在乱石之间,聚精会神地看着面前那段呈银白色的雾墙。脚步声越来越响,我们期待出现的人穿过白雾,就仿佛穿过一层白色帘幕一般在那儿走着。当他穿过了雾墙站在被星月照耀着的夜色下的时候,他有些惊慌地向四周看了看,接着又迅速地沿着小径走来,经过了离我们三人隐藏之处很近的地方后,就向着我们背后的山坡走去了。他一面走,一面心神不安地忽左忽右地朝后看。

    我的伙伴“嘘”了一声,我听见了扳开手枪机头的声音。他说:“注意,魔犬来了!”

    从缓缓前进的雾墙里,先传来了连续不断的轻轻的“啪嗒啪嗒”声,那云状的白雾离我们隐藏的区域不到50米远,我们三个人都朝那儿瞪大了眼睛,不清楚那儿会出现什么可怕的家伙。当时,我正在福尔摩斯的肘边,我向他的脸上瞧了瞧,他脸色有些苍白,不过露出了欣喜若狂的神色,他的双目在星月照耀之下,炯炯有神。突然之间,他双目猛地朝前死盯住一个位置,双唇因惊异而大张着。当时,雷思维德被吓得叫了一声,就伏在地上不敢动了。我跳起身来,我那已有些麻木的手紧抓住手枪。在雾影中朝我们窜来的那可怕的家伙,吓得我有些六神无主。的确是一条大猎狗,一个黑得犹如煤炭一般的大猎狗,但并非我们平时看到过的那种猎狗,它那张着的嘴朝外喷着火,眼睛也亮得犹如冒火一般,嘴、头、颈毛,以及脖子下部都在闪着亮光,猛然从雾墙里朝我们窜过来的黑色的躯体、无比狰狞的狗脸,就是精神病患者在最怪诞的梦里,也不会出现比这更凶恶、更像魔鬼、更令人恐惧的家伙了。

    那个硕大的黑家伙,迈着大步,沿着小径跑了下去,紧紧地追赶着准男爵。我们三人被这个魔鬼似的家伙惊得发呆到了如此的程度,在我们的神志恢复以前,魔犬已从我们的面前跑过去了。我与福尔摩斯一起开了枪,那魔犬很难听地吼了一声,说明至少有一枪已打中了它,但它并未停住脚步,还是继续朝前追去。在小径上比较远的地方,我看见准男爵正回头看着,在星月照耀下,他面如白纸一般,被吓得扬起手来,瞪眼望着那个对他穷追不舍的令人恐惧的魔犬。

    魔犬痛苦的吼叫,已完全消除了我和福尔摩斯的恐惧心理,只要它怕子弹,它就不会是什么真正的魔鬼,我们既然可以打伤它,那么也就可以打死它。

    我从未见过,谁能像我的伙伴在那天夜里奔跑得那样迅猛,我一向被人称为飞毛腿,但福尔摩斯居然像我超过雷思维德一般,跑得把我给丢在后边了。当我们顺着小径飞奔的时候,我们听见前边准男爵发出来的一声接一声的喊叫,以及那魔犬发出来的低沉的吼声。在我赶到时,恰好看见那魔犬蹿起来,把亨利爵士扑倒在地,要咬他的喉咙。在此千钧一发的时刻,我的伙伴扣动扳机左轮手枪里的五粒子弹接二连三地都射进了那魔犬的腹部,它发出了最后一声痛苦的吼叫,朝空中狠狠地咬了一口,接着就四足朝天地躺了下去,四肢疯狂乱蹬了一阵,就瘫在地上一动不动了。我喘着粗气,弯身下去用手枪对着那可怕的狗头,但再抠扳机也没什么用了,魔犬已经死了。

    准男爵躺在地上,休克过去了,我们把他的衣领解开,当我的伙伴发现他身上并无伤痕,说明拯救还算及时,他便向上帝表示感谢。不一会儿,亨利爵士的眼皮开始抖动了,他还乏力地想挪动一下。雷思维德把他那白兰地酒瓶口塞进亨利爵士的上下牙中间,准男爵那一对惊恐的眼睛向上看着我们。

    “我的上帝!”准男爵轻声说道,“那是什么?那到底是什么家伙?”

    “无论它是什么,它已经死了。”我的伙伴说道,“你家族的魔鬼,已经被我们永远地消灭了。”

    躺在我们面前的四足伸开的魔犬的尸体,单从那身体的硕大与它的力量来看,就已经令人恐惧了。它并非纯种的獒犬,也并非纯种的血狸,似乎是这两类的混血儿,外貌令人可畏而又让人觉得凶暴无比,硕大得像一头公狮。即便是现在,在它死了一动不动时,那张大嘴似乎仍旧向外喷着蓝色的火焰,那深陷而残酷的眼睛周边现出了一圈火环。我摸了摸它那发光的嘴,举起手来,在黑暗中,我的手指也发出光来。

    “原来是磷。”我说道。

    “多么狡诈的布置呀!”我的伙伴一边嗅着那个死狗,一边说着:“这并未影响它灵敏的嗅觉。真对不起,亨利爵士,居然让你受到如此的惊吓。我本以为是一条普通猎狗,万万没想到会是如此一个庞然大物,浓雾也差点儿让我们没有截住它。”福尔摩斯说。

    “你们总算是救了我的命了。”准男爵说。

    “但却让你冒了如此巨大的风险,你还可以站起来吗?”

    “再给我一口白兰地,我就不怕了。哦,请您扶我起来。按照您的意见,接下来,我们该怎么办呢?”

    “你先留在这儿好了。今晚你已经不适合再做进一步的冒险了。若你愿意等一等,我们有一个人会陪着你回庄园去。”

    准男爵挣扎着想站起身来,但他脸色还苍白得很厉害,手脚也在哆嗦,我们扶他走到一个石头边上,他坐下来,用颤抖着的双手蒙住了脸。

    “现在,我们得暂时离开你了,亨利爵士。”我的伙伴说道,“剩下的事,还非得去做不可,每一分每一秒都很重要。证据已经有了,现在,只需要抓捕那个坏蛋了。”

    “要想在屋子里找到他,只有千分之一的可能。”当我们又沿着小径快速地走回去的时候,福尔摩斯说道:“枪声肯定已经告诉了他——他的鬼把戏完了。”

    “那时,他离我们仍有一段路程,这场大雾或许会把枪声也挡住。”

    “不。他肯定是尾随着那魔犬,便于驱使它——这一点,你们完全可以相信。现在,他已经走了,但我们还是要搜寻一下屋子,以此来证明这一点。”

    前门大开着,我们三人一涌而入,迅速地从这个屋子走进那个屋子,在过道里,遇见了那个衰老的无比惊恐的男仆。除了饭厅以外,任何地方都没有灯光,我的伙伴迅速把灯搞亮,搜遍了屋内所有角落,不过,没发现那家伙的丝毫踪迹,最后,发现二楼有一间卧室的门被锁着。

    “里边有人。”雷思维德叫喊着,“我听见里边有东西在动,把门踹开!”

    不错,屋内传出了低沉的**声,还有响动声。我的伙伴用脚底板往门锁上一蹬,门一下子就被踹开了,于是,我们三人猛然闯入这间卧室。不过,这卧室里并没有我们要寻找的人——那个阴险毒辣、胆大包天的坏蛋,眼前却是一个奇怪又预料不到的景象,我们惊讶得呆望在那儿。

    这里布置的仿佛是一个小博物馆,墙上装有一排带玻璃盖的小匣子,里面全是蝴蝶、飞蛾等标本,那个狡诈无比、危险无比的所谓生物学家,把采集这些标本当做了一种消遣娱乐。在卧室中间伫立着一根木桩,是为了支撑横贯屋顶被虫蛀了的旧梁木而设的。这根木桩上捆绑着一个人,被布单捆绑得无法作声,难以立刻发现是女是男。一个手帕绕着脖子系在背后的木桩上,另一个手帕蒙住了脸孔的下半部,只露出了一对黑眼睛——眼中充满了苦痛、羞愧的神情,还带着一些疑虑——死死地盯着我们。一会儿,我们就把此人嘴上、身上捆绑着的东西都解开了,斯特普尔顿夫人就在我们眼前倒了下去。当她的头下坠到前胸时,在她的脖子上,我看见了鲜明的新鞭痕,渗出了红色的血迹。

    “这个畜生!”我的伙伴喊道,“雷思维德,你的白兰地。华生,请把她安置在椅子上。她已因受虐待、精疲力竭而休克了。”

    不久,她睁开了眼睛。

    “他平安了吗?”她问道,“他逃走了吧?”“斯特普尔顿从我们手里是逃不掉的,夫人。”

    “不是,我不是指我的丈夫。亨利爵士,他平安无事吗?”

    “他没事。”

    “那条杂种狗呢?”“死了。”

    她发出了一声长长的叹息。

    “感谢上帝!哦,这个混蛋!看他是如何对待我的!”她猛然拉起袖子,露出手臂来,我们看见手臂上的累累伤痕。

    “但这算不上什么——算不上什么!他折磨了我的肉体、玷污了我的精神。倘若我对他还存在着一点希望,他若是爱我的话,不管是被虐待、孤独、被他欺骗的生活,或是其他痛苦,我都可以忍受,但现在我明白了,就这一点来说,我也完全是他的欺骗对象和作恶多端的棋子。”她说着说着,痛心地哭了出来。

    “你对他已彻底失望了吧,夫人?”我的伙伴说道:“那么,请你告诉我们,在哪儿能够找到他呢?若你曾帮着他做过坏事,现在,你就来帮助我们赎自己的罪吧!”

    “他只可能逃到一个处所去。”她说道,“在格林盆大泥潭中心的一个小岛上,有一座废旧的锡矿,他就是把杂种狗藏在那儿的,他还在那儿做好了一切准备,以供躲避警察追捕之用,他肯定会向那儿逃跑的。”

    犹如雪白的羊毛一般,雾墙紧围在窗户外边,我的伙伴举着灯走到窗前。

    “瞧!”福尔摩斯说道,“今天夜里,谁也无法找到走进格林盆大泥潭的道路。”

    她大笑起来,眼里、牙齿上都闪烁着欣喜若狂的光芒。

    “他或许可以找到走进去的道路,但他永远也别打算出来了。”她叫喊,“他今夜如何能看得清楚那些作为路标的木棍呢?那是他和我两个人一起插的,标明穿过泥潭的小径,哦,若我今夜可以都拔掉,多好呀,那样一来,你们就真的可以随便处置他了。”

    显而易见,在浓雾消退以前,追捕斯特普尔顿是枉费心机。当时,我们留下了雷思维德,让他照看斯特普尔顿宅邸,而我的伙伴和我则陪亨利爵士一起回庄园去了。关于斯特普尔顿的真实情况,再也无法瞒着准男爵了,当他听到了他所爱的女人的真情流露时,勇敢地承受了这个打击。不过,夜里那场冒险的震惊,已使亨利爵士的神经受了巨大创伤,天亮前,他就发起高烧来了,躺在床上神志昏迷。莫蒂默医生被请来照顾他。他俩已经决定,在准男爵恢复饱满的精神以前,要做一次环球旅行,要知道,亨利爵士在变成这份不祥的巨额财产的主人之前,他是个多么精力充沛的年轻人啊!

    现在,我要尽快结束这个离奇的故事了,在故事里,我尽力想让读者体会一下那些无比恐怖、模模糊糊的臆测推断,所有这些,长时间的令我们的心灵蒙上了阴影,而结局竟是这样的。

    在魔犬死后第二天的清晨,浓浓的白雾消散了,由斯特普尔顿夫人做向导,我们到了他们夫妇找到过的那条贯穿泥沼的小径区域。看着她带我们追捕她丈夫时,所表现出来的迫切、喜悦的心情,我们体会到这个女子过去的生活境遇,是多么可怕而悲惨。我们把她留在一个窄长的犹如半岛一般坚实的泥煤质的地面上。越往大泥潭深处走,地面就变得越狭窄。从这片区域的尽头处开始,就这里一根、那里一根地插着小木棍,沿着这些小木棍,就是那个普通人无法走过的曲折蜿蜒漂着浮萍的水洼、污浊的泥坑之间的小径,由一个乱树丛到另一个乱树丛,茂盛的芦苇、黏滑而又青葱的水草散发着腐朽的味道,浊气迎面扑来,我们多次失足,陷入没膝的颤动着的黑色的泥坑里,走了数米远,泥依旧粘在鞋子上甩不掉。在我们走着时,那些泥始终死死地拖住我们的脚后跟,当我们陷入泥里的时候,仿佛有一只恶毒的手把我们拖向淤泥的深处,抓得很紧、很坚决。

    仅有一次,我们发现了一点痕迹,证明曾有人在我们之前穿越了那个危险的小径。在黏土地上的一堆棉草中间,露出一个黑色的物件。我的伙伴从小径上向旁边只迈了一步,想要拿那个物件,就陷入了沼泽,陷入了腰那么深。若非我和雷思维德及时把他拉出来的话,他就再也无法站到坚实的陆地上来了,他拿着一只黑色的高筒旧皮鞋,上面印有“麦尔斯·多伦多”。

    “洗一洗这个泥浴,还是有收获的。”福尔摩斯说道,“这就是亨利爵士在旅社丢失的那个旧皮鞋。”

    “肯定是斯特普尔顿逃跑时丢在那儿的。”

    “正是如此。他让魔犬闻了鞋味去追踪亨利爵士以后,开始还把鞋拿在手边,当他明白自己的把戏已经被我们拆穿而逃跑的时候,仍把这皮鞋紧抓在手中,在逃跑的途中就丢在这儿了。我们弄清楚了,至少到这儿为止,这坏蛋还是安全的。”

    尽管我们能够做出多种推测,但永远也无法弄清楚比这更多的真实情况了,在沼泽地里,根本无法看出脚印来。因为冒上来的泥浆迅速把脚印掩盖上了。我们走过了最后的一段泥淖小径,走到坚实的土地上时,就都迫切地寻找起斯特普尔顿的脚印来,但一个脚印也没有发现。若大地并没有撒谎,那么,就是昨天夜里斯特普尔顿在穿过浓浓的白雾走向他那隐蔽之所的小岛时,并没到达目的地。在格林盆大泥潭的某个区域,大泥淖的黄泥浆已经把他彻底吞了进去。这个残暴无比的冷血动物,就这样被大泥潭永远埋葬了。

    在四周被泥潭所围绕的小岛上,也就是斯特普尔顿隐藏他那凶猛畜生的地方,我们发现了许多遗留下来的痕迹。一个大的驾驶盘、一个装了一半垃圾的竖坑,证明这是一个被废弃不用的矿坑旧址。还有破败无比的矿工小屋的遗迹,毫无疑问,开矿的工人是被周围大泥潭的恶臭给熏跑的。在一个小屋子里,有一个马蹄铁、一个锁链,以及一些啃过的骨头,证明那儿就是斯特普尔顿隐藏过那只魔犬的处所。在断壁残垣之间,一具骨架躺着,上边还粘着一团棕色的毛。

    “一条狗!”我的伙伴说道,“是那只莫蒂默医生的卷毛长耳猎狗,可怜的莫蒂默医生,他再也找不到他的宠物了。我不相信,这儿还有什么我们没搞清楚的秘密,斯特普尔顿可以把他的魔犬藏匿起来,但他无法让这畜生默不作声,所以,我们夜里才听见了那些吼叫声,这声音甚至于白昼听来也不会好听。在急需的时候,斯特普尔顿把那魔犬关在梅利皮特大房子外的小屋里去,但他如此做是很冒险的,并且只有在他认为都已准备妥当的时候,他才敢如此做。一个铁罐里有糊状的东西,毫无疑问,就是斯特普尔顿抹在那魔犬身上的发光混合物。当然,他之所以采取这样的办法,是因为受到了巴思柯威尔家族世代相传的关于魔犬的故事传说的启发,并以此方法吓死了查尔兹爵士。难怪那可怜的逃犯赛尔单,一看到这样一个家伙在沼泽地的黑暗之中从他身后追来时,就会像我们的朋友亨利爵士一样,一边跑一边狂呼,就是我们自己遇到了魔犬,说不定也会那样。这的确是一个滴水不漏的阴谋,如此一来,不但可以不露声色把要谋害的人置于死地,并且使当地老百姓不敢深入调查这样的魔犬。在沼泽地里,很多老百姓都见过这只魔犬,哪个见过它的老百姓敢过问呢?我在伦敦曾说,亲爱的华生,现在,我再说一次,我们从来还没有追捕过比躺在那边的斯特普尔顿更危险的人物。”

    福尔摩斯朝着广漠而有着斑驳色彩的、散布着绿色点点的格林盆大泥潭,挥动他长长的手臂,大泥潭延伸向远处,一直与赤褐色的沼泽地的山坡连在一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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