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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初识福尔摩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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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78年,我获得伦敦大学颁发的医学博士学位证书之后,就到内特里去进一步学习军医的必修课。在那儿,我读完了所有必修课程,随后即被派到诺桑柏兰第五明火枪团去当军医助理。当时,这个团驻扎在印度。在我还未到达部队前,就爆发了第二次阿富汗战争。我在孟买上岸时,就听说我所属的那支部队已经越过山隘向前进入敌区了。尽管这样,我仍然跟着一些和我同样掉队的士兵赶去,并平平安安地到达了坎大哈。在那儿,我找到了我所属的团,立即担任我的新职务。

    很多人通过这次战役获得了荣誉或升迁,不过,我获得的却只有灾难与不幸。我被转调到巴克州旅之后,就跟这个旅一起参加了迈旺德那场决战。在这次大战中,我的肩部中了一粒捷折尔枪弹,肩骨被打碎了,锁骨下边的动脉被擦伤了。如果不是我那个忠勇的勤务兵莫瑞把我扔到马背上,安全地把我带回英军阵地,我就要落入那群残忍无比的嘎吉人手里了。

    创伤令我骨痛难忍,容颜枯槁,加上长时间的辗转疲惫,更让我的身体无比虚弱。于是,我跟一大批伤员同时被送到了博舒尔的后方医院。在那儿,我的健康状况得到逐步好转,不过,当我能在病房里稍微走动,甚至还能在走廊上晒晒太阳时,我却再次病倒了,染上了印度地区最容易发作的倒霉疫症——伤寒。就这样,在以后的好几个月里,我都处于昏迷不醒的状态,气息奄奄。最后,我好不容易恢复了神智,才逐渐痊愈起来。然而,因为这场大病,使我看起来异常憔悴,身体也虚弱不堪,所以,经过医生们会诊,决定马上把我送回英国,一刻也不允许耽误。就这样,我被遣送回国,乘坐的是“奥仑茨号”运兵船。一个月后,我在朴次茅斯的码头登岸了。当时,我的健康状况糟糕透顶,近乎到了无法恢复的境地。不过,政府给了我三个季度的长假,可以令我有充足的时间休养生息。

    由于我在英国无亲无故,因此就像空气一般自由自在,或者说我就像一个每日收入11先令6便士的人一样逍遥。在这种情形之下,自然而然地,我就被吸进伦敦这个“大污水坑”里了,大英帝国的一切懒汉、游民也都聚集到这里来。在伦敦河滨马路上的一所公寓里,我住了一段时间,过着既不舒畅又百无聊赖的生活,钱一到手就被我花光了,远远超出了我所能负担的开支,所以,我的经济情况也变得越来越糟糕。不久,我决定:一定要脱离这个“大污水坑”移居到乡村去;否则,我就得完全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我选择了后一个方法,决心离开这所公寓,另外寻找一个开销不大的住所。

    就在我决心如此做的那一天,当时我正站在克莱特隆酒吧门前,突然,有人拍了我的肩膀一下。我回头一看,原来是小斯坦弗,是我在巴茨时的助手。在这人海茫茫的伦敦市区,我竟然可以遇到这么一个熟人,对于一个寂寞的人而言,的确是一件非常开心的事。尽管小斯坦弗以前和我的关系一般,但我现在欣喜若狂地向他打起招呼。他见到我好像也特别高兴,于是,我马上热情邀请他一起乘车到侯本餐厅共进午餐。

    当我们乘坐的马车穿过伦敦闹市区时,小斯坦弗吃惊地问我:“华生,你最近做些什么呀?看你面黄肌瘦的,好像只剩下一把骨头似的!”

    我把自己的危险经历简明地对他叙述了一番。我的话还未说完,我们就到达了侯本餐厅。

    小斯坦弗听了我的不幸遭遇后,同情地说:“真是一个可怜的家伙!你如今有什么打算呢?”

    “我想先找个住所,租几间价钱低廉而又让人感觉舒服的房子,不知道这个问题你能不能够帮我解决?”我这样回答。

    “真是怪事呀!今天你是第二个这样对我说话的人了。”小斯坦弗说。

    “第一个是谁呢?”我问道。

    “他在医院化验室工作。今天早晨,他还对我发牢骚,说他找到了几间好房子,不过租金太高,他一个人租不起,又找不到人跟他合租。”

    我说:“正好啊!如果他真要找个人合租的话,那么,我正是他要找的人。我觉得,有个同伴比自己一个人住要强得多。”

    小斯坦弗的眼神透过酒杯吃惊地看着我说:“你还不知道歇洛克·福尔摩斯吧,你或许不会愿意和他做长年相处的伙伴呢!”

    “为什么?难道他有什么缺点吗?”我问道。

    小斯坦弗回答:“哦!我不是说他有什么缺点。他只是思想上有些古怪罢了——他总是不知疲惫地探究一些深奥的科学问题。据我了解,他倒是个很正直的人呢!”

    “或许他是一个钻研医学的人吧?”我这样说。

    不是!他在钻研什么,我一点儿也搞不清。

    但我相信他精通解剖学,还是一个一流的药剂师。

    然而,据我所知,他从来没有系统地学过医。他所研究的东西也很杂,不成系统,并且显得支离破碎。不过,他积累了许多稀奇古怪的理论知识,足以令他的教授导师都觉得惊讶。

    “你从没问过他钻研的是一些什么问题吗?”我问。

    “没有。他从不随便说出自己的心里话,即使他高兴时也是口若悬河,而且显得特别爱说话,也不曾谈起。”

    “我倒是很愿意见一见他。如果我要跟别人合租,那么,我宁可和一个喜欢学习而又沉稳的人住在一起。我如今身体还比较虚弱,受不了刺激或吵闹。在阿富汗,我已经尝够了那种滋味,我这辈子再也不想受了。但我如何才能见到你这位朋友呢?”我说。

    “现在,他肯定在化验室里。他或者几个礼拜不去,或者就废寝忘食地在那里工作。如果你愿意,我们吃完饭就坐车一起去拜访他!”小斯坦弗回答说。

    “我当然愿意啦!”我这样说。然后,我们又转移话题,谈论了一些其他事情。

    在我们离开侯本餐厅前往医院的路上,小斯坦弗又详细地给我讲了一些有关福尔摩斯先生的情况。他说:“如果你跟他合不来,千万别怪我。我仅仅是在化验室里偶尔碰到他,稍稍了解他的一些情况。此外,有关他的其他情况,我就一无所知了。既然你提议这样做,那么,就请不要叫我负责。”

    我回答:“如果我跟他合不来,散伙也不困难。”我盯着小斯坦弗,接着说道:“我看,你对这件事好像要撒手不管了,这肯定有什么原因。是不是这位先生真的那样可怕,还是有其他什么原因?你不要这副欲说还休的样子。”

    小斯坦弗笑了笑说:“难以形容的事情,要用语言表达出来,可真是困难。依我看,福尔摩斯这个人有点儿过于科学化了,我几乎要断定他是一个冷血动物。记得有一次,他请朋友尝一小撮植物碱。你要明白,他这并不是出于恶意,不过是出于一种钻研学问的动机,想准确地了解这种药物的效果。老实说,我认为他自己也会一口把这种药物吞下去。看来,他对于准确的理论知识有着强烈的偏好。”

    “这种精神也没有错呀!”我评价说。

    小斯坦弗说:“是的,但不免过分了一些。后来,他甚至用棍子抽打解剖室里的尸体,这应该算是一件怪事吧!”

    “抽打尸体?”我无比疑惑。

    “是呀,他这是为了了解人在死后用棍子抽打还能造成什么样的伤痕。我确实亲眼看见过他抽打尸体。”

    “你不是说他不是学医的吗?”我问。

    “是啊!不过天知道他在研究一些什么东西。”小斯坦弗说:“现在,我们到了,他究竟是怎样一个人,你自己瞧一瞧吧!”

    小斯坦弗说着,我们就下了车。接着,我们走进一条很狭窄的胡同。然后,我们从一个小小的偏门进去,来到一所大医院的侧楼。这地方我并不陌生,不用人带路我就走上了白石台阶,穿过一条长长的走廊。走廊两壁被刷得雪白,两边有很多暗褐色的小门。走廊尽头有一个低低的拱形过道,从这儿一直通往医院化验室。

    化验室是一间又大又高的房屋,里边杂乱无章地摆着不少桌子。几张又大又矮的桌子纵横排列着,有很多试管、蒸馏瓶,以及闪动着蓝色火焰的小小的本生灯放在桌子上边。化验室里只有一个人,他坐在离门比较远的一张桌子前边,全神贯注地伏在桌上工作着。虽然他听到了我们的脚步声,但仅仅回过头来看了一眼。然后,他蹦了起来,兴高采烈地欢呼:“我发现了!我发现了……”他一边对小斯坦弗大声地说着,一边手里拿着一个试管向我们跑来,“我发现了,一种试剂,要沉淀只能用血色蛋白质,其他东西都不行。”即便他发现的是金矿,也不见得会比目前显得更兴奋。

    “这位是福尔摩斯先生!这位是华生医生!”小斯坦弗介绍说。

    “您好!”福尔摩斯很热情地对我说,并用力握住我的手。我简直无法相信,他的手会有这么大的劲儿。他说:“看得出来,您到过阿富汗。”

    “您如何会知道?”我吃惊地问。

    “这没什么了不起!”他呵呵地笑了笑:“我如今要谈的是血色蛋白质的问题。您肯定看出了我这项发现的重要性了吧?”

    “毫无疑问,从化学上来说,这非常有意思,不过,在实用方面……”我吞吞吐吐地说。

    “怎么?这位先生,这可是近年以来实用法医学上最重大的发现之一了。难道您看不出来,这种试剂可以让我们在鉴别血迹上准确无比吗?请到这边来!”福尔摩斯拽住我的衣服袖口,把我拉到他刚才工作过的那张桌子的前边。“我们弄点儿血,”说着他就用一根长针刺破自己的手指,接着用一支吸管把那滴血吸进去。

    “现在,我把这滴血放进500克水里。您注意一下,这种混合液表面上与清水没有任何区别。在这种溶液中,血所占的比例还不足百万分之一。尽管这样,我确信我们还是可以得到一种特定的反应。”说着,几粒白色结晶体就被他放进这个容器里,接着,他又加入几滴透明的液体。没多久,溶液就呈现出暗红色,有一些棕色颗粒逐渐沉淀到瓶底。

    “嘿嘿!”他拍着手,就像儿童拿到新玩具一一样兴致勃勃地喊:“您看如何?”

    “看起来,这倒是十分精密的实验。”我评价说。

    “好极了!真是好极了!从前用愈创液做实验的办法很难操作,也不准确。以显微镜检验血球的办法同样不佳;假设血迹已干了几个小时之后,再用显微镜进行检验,就起不了什么作用。如今,不管血迹是新还是旧,这种新试剂都同样会起作用。如果这个实验方法早一些出现,那么,现在世界上许许多多逍遥法外的犯罪分子早就受到法律的制裁了。”

    “的确如此!”我赞同说。

    “许许多多的刑事犯罪案件,往往由这一点决定。或许其罪行发生后过了几个月,才能追查出嫌疑犯。检查嫌疑犯的衬衣或其他衣物以后,如果发现有褐色斑点在上边,那么这些斑点到底是泥迹还是血迹,是果汁的痕迹还是铁锈的痕迹,或者是其他什么东西呢?这些问题往往令不少专家都感到为难,这是为什么呢?就是由于缺乏准确的检验方法。现在有了‘歇洛克·福尔摩斯检验法’,今后就不会有什么困难了……”他说这段话的时候,双目炯炯有神。最后,他把一只手按在胸前鞠了一躬,似乎是在面对想象之中正在鼓掌的观众致意。

    看到他那兴高采烈的样子,我很惊异,连忙笑着说:“祝贺你!”

    “去年,在法兰克福地区发生的冯·比少夫一案。假设当时就有这种检验办法的话,那么,犯罪分子肯定早就被绞死了。另外,还有布来得弗地区的梅森、恶名昭著的莫勒、蒙比利埃耶地区的洛弗沃和新奥尔良地区的萨姆森等。我能够举出20多个案例。若在这些案件当中采取这个办法,便会起决定性的作用。”福尔摩斯补充说。

    小斯坦弗禁不住哈哈大笑起来,他说:“你似乎是犯罪案件的活字典一般。你真的可以创办这样一份报纸,就起名为‘警务新闻旧录报’吧!”

    “这样的报纸,读起来肯定非常有趣味。”福尔摩斯一边将一小块橡皮膏贴在手指的伤口上一边说:“我得小心一点儿。”他转过头来对我笑了笑,然后说:“因为我经常跟有毒的物质接触。”他说着,伸出手来让我看。只见同样大小的橡皮膏几乎沾满了他的手,而且因为长期遭受强酸的侵蚀,他的手已经变了颜色。

    “我们到你这里来,是有点事儿。”小斯坦弗说着,就坐在一个三只脚的高凳上,而且用一只脚把一个凳子向我这边推了推,然后说:“我这个朋友正要找一个价格低廉的住处,因为你恰好抱怨找不到跟你合租房子的人,所以,我正好给你们两人介绍认识一下。”

    福尔摩斯一听我想跟他合租房子,十分高兴,他说:“我看中的是贝克街的一所公寓式的房子,对我们两个人来说,完全适合。不过,希望您不会厌恶烟草气味。”

    “我总是抽‘船’牌香烟的。”我回答。

    “那真是好极了!我时常要接触一些化学药品,搞一搞实验,您不厌烦吧?”

    “不烦,不烦。”我连忙说。

    “让我想一下——我还有什么缺点呢?哦,我偶尔心情会很不好,连续几天都不说话。遇到这种情形,您不要以为我是生您的气,顺其自然,我过几天就会好的。您有什么缺点也不妨说说看?两个人在合租房子之前,彼此先知道对方最大的缺点最好。”

    听到福尔摩斯如此追根究底,我禁不住笑了。我说:“我养了宠物,一条小虎头狗。因为我的神经受过刺激,所以最怕吵吵闹闹,而且我特别懒,每天说不定什么时候起床。我身体健壮时还有其他一些坏毛病,不过,目前主要的缺点就是这些了。”

    “拉小提琴,您也会算在吵闹范围之内吗?”他又急切地问。

    “那要看拉小提琴人的水平了。若小提琴拉得好,那真是像仙乐一般娓娓动听;若是拉得不好……”我回答说。

    “呵!那就好。若您对那所房子还满意,我想我们双方可以认为这件事儿就算谈妥了。”福尔摩斯高兴地笑着说。

    “我们什么时候一起去看看房子?”我问。

    “明天中午!您先到这里来找我,我们再一起去,把所有事情都决定下来。”他回答。

    我握住他的手说:“好的!明天中午!我们准时见!”

    我跟小斯坦弗走的时候,福尔摩斯还在忙着做实验。我和小斯坦弗一起向我所住的公寓走去。

    “问你一下。”我蓦然站住,转过头向小斯坦弗说:“真奇怪,他怎么会知道我是从阿富汗回来的呢?”

    小斯坦弗笑了笑说:“这就是福尔摩斯最特别的地方。不少人都想要知道他到底是如何看出自己的问题来的呢!”

    “嗨!他确实很神秘。”我搓着手,说:“真是很有趣。把我和他拉在一起,我很感谢你。要知道,‘从具体的人开始是探究人类最恰当的途径’,真是这样的。”

    “嗯!你一定要去探究他。”小斯坦弗在跟我告别时说:“不过,你会发现,他确实是一个很难探究的人物。我敢保证,你了解他比不上他了解你那么透彻。再见!”

    “再见!”我答了一声,随后就向着我住的公寓走去。我感到,我刚结识的这个新朋友很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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