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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诺伍德城里的建筑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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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里,伦敦风平浪静。又是某个无聊周末的下午,我和福尔摩斯在他的小公寓闲聊。“从某种角度来说,我有点儿想念莫利亚蒂教授了。”我的朋友躺在沙发上,懒懒地说,“自从他死了以后,伦敦也变得十分乏味了。”

    “恐怕很多人都不会赞同你的观点,尤其是那些正直的市民。”

    “我知道这只是我自私的个人想法。他死了以后,整个伦敦的治安不知道好了多少,那些警察局的人也清闲了很多。对于社会来说这些都是好事情,只是我有些无所事事罢了。”福尔摩斯笑着说,“想想他还活着的时候,每天翻开报纸总能发现这样或那样的案件。你知道的,华生,只要给我一点儿蛛丝马迹,我就能循迹找到真凶。这个世界上任何事物之间都是存在联系的,关键是你能否发现这些隐藏起来的联系。哪怕有一点儿线索,那些看起来不严重的盗窃,动机不明的行凶都能串起来。欧洲还没有哪个城市像伦敦这样具备了那么多犯罪的有利条件。可惜,你看看现在的伦敦,真是平静得让人犯困啊!”

    想到当初福尔摩斯花了多大的力气抓到莫利亚蒂教授才换来伦敦的安宁,现在却抱怨这样的城市过于无聊。我耸了耸肩,回应他一个意味深长的微笑。

    这是福尔摩斯回国后的几个月,期间他曾提议我们一起搬回贝克街的那个旧公寓。搬家的过程中还出现了一些小插曲,搬之前我打算把自己在肯辛顿的诊所卖了,虽然出价有点儿高,有个年轻的弗纳医生却没问价格就爽快地买了下来,我还为此暗自高兴了一段时间。时隔几年以后,我无意中得知弗纳是福尔摩斯的远亲,当时买诊所的钱也是福尔摩斯出的,我才明白事情的真相,可这都是后话了。

    其实我觉得福尔摩斯有点儿过于夸张了,这几个月里我们不是真的什么都没有做。光是比较大的事件,就有前穆里罗总统文件案和荷兰轮船“弗里斯兰”号事件,在后面的事件中我们还差点儿丢了性命。只是福尔摩斯的为人处事一直都很低调,他不喜欢公开的评论和表扬。因此他严格禁止我向别人透露关于他做过的那些不可思议的事情,到现在这项禁令才取消,我才有机会把这些事情说出来让大家知道。

    我们闲聊了一会后,福尔摩斯舒服地往沙发上靠了靠,悠闲地看起今天的报纸来,而我则在椅子上慢慢地品茶。老天仿佛听到了福尔摩斯的抱怨,一阵刺耳的门铃声打破了我们的宁静时光。大门“砰”地一下打开后,急促的脚步声从楼下一直来到了门口,跑上来的是一个年轻小伙子,他脸色发白,头发凌乱,眼神中透露出慌乱与激动。可能是因为一路狂奔的缘故,他大口地喘着气而且说不出话来。我和福尔摩斯疑惑地注视着这个不速之客,终于那个年轻人平静了些,为他的突然拜访说明缘由。

    “真的很抱歉,福尔摩斯先生,我是那个倒霉的约翰·赫克托·麦克法兰。”他急促地说,“请原谅我的突然闯入,我真的快要发疯了,现在只有你能救我了,你一定要帮帮我啊!”

    他的自我介绍真是够简单的,我在脑海中搜索不出任何关于约翰·赫克托·麦克法兰这个名字的资料,我的朋友脸上也没有任何反应,可见他对这个名字也很陌生。

    “您先抽根烟镇定一下,麦克法兰先生。”福尔摩斯一边说一边把烟盒递给他,说:“如果还是不行,这里还有位华生医生,他还可以给你开点儿镇静剂,等你平静了再慢慢告诉我们发生了什么事情。我们应该是第一次见面吧,你只告诉了我的名字,你期望我听说过关于这个名字的什么事情呢?现在我只知道你未婚,是个律师、共济会会员和哮喘病患者,这些都很显而易见,其他的恐怕需要你亲自告诉我了。”

    在和福尔摩斯相处的那么长的时间中,我已经比较熟悉他的推理方式。所以我知道我朋友说他未婚是根据他凌乱的头发和随意的穿着;说他是律师是根据他随身带着的文件;说他是共济会会员是根据表链上的护身符;而他喘气的声音暗示他患有哮喘病。这些推断虽然对我的朋友来说是小菜一碟,但足够让别人大吃一惊了。

    “您真是太厉害了,福尔摩斯先生,说得一点儿没错。但是我要补充一点,我现在还是全伦敦最倒霉最可怜的人。现在您一定要听我把事情全部讲完,恐怕马上会有人来逮捕我,请您务必帮我争取那么一点点宝贵的时间,只要您肯帮我,哪怕等会儿就要进监狱我也能安心。”

    “逮捕你?事情还真是很有意思,那是什么原因要逮捕你呢?”

    “谋杀罪。说我谋杀了诺伍德城里的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这个罪名我可担当不起啊!”

    对此,我的朋友表示了他的同情之外还透露着一丝兴奋和满意。

    “我还以为伦敦不会再有任何轰动的案子发生了呢?”

    那个可怜的年轻人用颤抖的手拿起福尔摩斯膝盖上的报纸,说道:“今天的《每日电讯报》头条就是这个消息。您要是看了报纸就知道这件事情的严重性。”他把报纸翻到第一版,只见上面的大标题写着:诺伍德城的著名建筑师神秘失踪案件——疑为谋杀纵火案的罪犯线索。“你看看上面写的嫌疑犯线索,天啊,那不就是我嘛!我肯定现在一定有很多警察正在到处找我,说不定马上就找到这里来了。如果我被抓了,我可怜的母亲肯定会伤心死的。天啊,怎么会发生这样的事情。”他由于太过害怕连说话的声音都变了调,双手紧握在一起,眼睛还不时地向门外看。

    我仔细打量了一下这个自称冤枉的嫌疑犯,他大概20岁左右,脸庞年轻干净,但是透露出疲倦,淡黄色的头发衬得他的肤色更加苍白,蓝色的眼睛发出惊恐的光芒,两片薄薄的嘴唇神经质似地颤抖。如果不去计较他的突然闯入,他的言行举止方面表明自己受过良好的教育,口袋里的文件也说明了他是个有体面职业的人。

    “那我们要抓紧时间了。”福尔摩斯用手指了指年轻人手里的报纸,对我说:“华生,能麻烦你把那则新闻给我念一下吗?”

    我按照福尔摩斯的吩咐把大标题后面的内容念了出来:

    时间是昨夜凌晨左右,居住在诺伍德城的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遭遇意外事件,现在下落不明。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是当地有名的建筑师,生活富裕,现年52岁,独自一人住在锡登罕路尽头的幽谷山庄。他性格有点儿怪癖,不善与人打交道,平时深居简出也不爱说话。近几年有退休的迹象,但是房子后院仍然还保存着贮木场。昨天晚上12点左右,贮木场突然发生火灾,由于火势太过迅猛,即使消防车奋力扑救也没有什么效果,整个贮木场被烧成灰烬。事后调查火因也没有确定结论,但是在现场发现的一些痕迹显示这不是一场单纯的意外火灾。我们在整个房子没有发现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推测他已经失踪。房间卧室的床没有睡过的痕迹,保险柜的门被撬开,重要文件散落在地板上。另外还在房间内发现少量血迹和一根橡木手杖,手杖上也有血迹,这些迹象都表明昨晚在这里曾经发生过激烈的打斗。经过一番调查,了解到昨夜奥德克先生在卧室接待过约翰·赫克托·麦克法兰先生,这根手杖也归这位麦克法兰先生所有。麦克法兰先生是一个年轻的律师,也是位于中东区格莱沙姆大楼426号的格雷姆——麦克法兰事务所的合伙人。相信麦克法兰先生有作案动机,警方也宣称已经掌握了有力的证据,相信很快就能查出事情的真相。

    传闻今天早晨,麦克法兰先生已经被指控谋杀罪,很快就会被逮捕归案。但是随着在诺伍德调查的深入,警方又有新的发现。在房间的卧室内,除了打斗痕迹之外,还发现敞开的法国式落地窗有重物从室内拖出的痕迹。最后警方在贮木场的灰烬中找到了被烧焦的尸体,可以认定这是一宗极为凶暴的杀人案件。极有可能当晚约乔纳森·奥德克在卧室中被杀,然后凶手把尸体拖到贮木场利用火灾毁尸灭迹,最后撬开保险柜盗走文件逃跑。现在这个案件是由苏格兰场的莱斯特雷德警官负责。莱斯特雷德警官是一个经验丰富、头脑灵活的破案高手,相信此案很快就会告终。

    福尔摩斯坐在沙发上听完了整则报道,他双手合十,微闭着双眼,一副若有所思的表情。

    “我觉得这个案子有几个地方值得注意。”他睁开双眼看着麦克法兰先生,缓缓地说:“我想既然有那么多证据指证你,为什么你现在还能安然无恙地站在我面前呢?”

    麦克法兰先生焦虑地说:“福尔摩斯先生,请不要误会,事情是这样的。我本来是和父母一起住在伦敦东南区的布莱克希斯多林顿公寓,但是昨晚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说有急事要找我,我才去了诺伍德城的。我现在诺伍德的一家旅馆安顿下来,再从旅馆赶去他家的。我一大早就坐着火车返回伦敦,没想到在火车上看到了这则报道。我这才知道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发生了意外,报道上写的对我又很不利,所以我就想到只有你能帮我洗脱罪名了。万幸的是,我当时要是在自己家里或者是在办公室的话,早就被警察逮捕了,也就没有机会在这里出现了。事情就是这样,而且我想我在这里也待不了多久,你听,是不是有人上来了?”

    麦克法兰先生的话音刚落,就传来一阵门铃响,紧接着是一阵上楼的脚步声,听声音应该不止一个人。没多久,门口出现的是我们的老朋友莱斯特雷德先生,他身后还站着两个穿制服的警察。没等我们开口,莱斯特雷德很快冲到我们可怜的委托人面前,说:“现在以谋杀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的罪名逮捕你,请跟我们回警局!”

    麦克法兰先生当时就被吓得脸色苍白,站也站不住,他几乎是用绝望和哀求的眼神看着我们。

    “我说莱斯特雷德,你能不能不要那么着急。”福尔摩斯说,“这位先生正在给我们讲一个很有趣的故事,你也一起来听一听吧,只要花上你不到半个小时的时间,应该也不会耽误你什么事情吧!”

    “我个人认为事情已经再清楚不过了。”莱斯特雷德面无表情地说。

    “但是我还是很有兴趣听的,而且我已经答应了麦克法兰先生,一定要听他把事情说完的。”

    “既然是你的要求我很难拒绝,就看在过去你帮过我那么多忙的份儿上,这次就破个例。从某些方面来说,我还欠你一个很大的人情。”莱斯特雷德说:“但我们必须守在这里,我还要警告麦克法兰先生,你现在所说的话未必会对你有帮助。”

    “您能给我时间真是太好了。”麦克法兰先生稍微松了一口气,但是依然还是很害怕,连说话都在颤抖。“只要你能听我讲完,你一定会明白我真的和这个案子没有关系。”

    莱斯特雷德不耐烦地看了一下手表,说:“我只给你半个小时,然后你就要跟我们走。”

    “真的很感激,我要事先说明一下,其实我跟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没有什么交往,只不过很多年前,我的父母认识他,但是后来他们也渐渐没有来往了。昨天下午3点钟左右,他突然来我办公室找我,我当时就觉得很奇怪,之后他拜托我做的事情就更让我觉得奇怪了。”麦克法兰边说边从口袋里掏出几张纸,像是从某本笔记本上撕下来的,上面还有一些很潦草的字。“你们看看这个,这是那天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交给我的,他交代我按照这张纸上的内容拟一份正式的遗嘱。”

    我的朋友接过那几张纸看了看,上面的大致内容是说: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除保留仅有的一些财物外,其余的全部财产都留给麦克法兰先生。

    “你无法想象我当时的吃惊,我真的不明白他为什么要这么做。他真是个十足的怪人,长长的白眉毛,活脱脱一个小雪貂,他看到我诧异的表情时还表现得很开心。当我问到为什么要这么做,他给我的解释是因为他已经没有其他亲人了,他很早就认识我的父母,也听说过我,觉得我是一个可以信赖的人,所以就放心把钱交给我。我还能说什么呢,就按照他的要求立了一份遗嘱,我的书记做公证人,双方签字确认。然后,奥德克先生还说有些相关的字据需要我过目,比如房契、债券和抵押凭借等,这些他都放在家里,麻烦我晚上过去他家一趟。他表示只有把这些事情都办妥了才能安心,为此要我务必过去他家把剩下的事情处理清楚,我想不出什么拒绝的理由当然就答应下来。临走的时候,他还跟我说过一句话我记得很清楚,他说‘孩子,这件事情暂时先不要跟任何人提起,包括你的父母。等全部办完后再给他们一个惊喜不是更好吗?’虽然当时我觉得有点儿奇怪,但也没多想。”

    “事情就是这样,福尔摩斯先生,对于一笔意外的财富我没有理由拒绝。我按照他的请求没有跟任何人提起过这件事,跟家里也只是说公司事情很多要忙到很晚才回家。奥德克先生还邀请我9点钟一起和他吃晚饭。我到他家的时候差不多9点,他家可真是难找,路上花了不少时间。但是到他家后……”

    我的朋友想到了什么关键的东西,打断了麦克法兰的话,问道:“当时谁开的门?”

    “是一个中年妇女,可能是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的管家。”

    “跟警方透露信息的恐怕也是这个人吧!”

    “应该是吧,当晚没有其他人知道我要去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的家了。”

    我的朋友点了点头,示意他继续讲下去。

    “然后这个女人把我带到一个房间,那里已经摆好了一些饭菜。我和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在那里吃过晚饭后就去了他的卧室,他从卧室里的保险柜中拿出很多文件让我过目。那些文件需要仔细研究,所以我们花了很长的时间,大概11点到12点才全部看完。我正打算起身离去,但是他说太晚了,从正门走会打扰到管家,请求我从落地窗离开。”

    “关于那扇窗户你能多描述一下吗?”福尔摩斯向他要求道。

    “我记得那扇窗户一直都是开着的,窗帘放了一半下来。当时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为了打开窗户亲自把窗帘拉起来的。走的时候我发现手杖不见了,他说反正我们要经常见面的,他帮我把手杖收好等我下次来拿。所以我没有拿手杖就走了,当时我还注意到保险柜的门没有关,那些文件都在桌子上放着。离开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的公寓,我先在附近的安纳利·阿姆斯旅馆住一晚,打算第二天一早再赶回家,至于后来发生的事情我也是看报纸才知道的。”

    “我想时间差不多了,福尔摩斯先生,你还有什么问题要问就快点儿问吧!”莱斯特雷德在听我们可怜的委托人讲话的时候,看了不止一次手表了。

    “暂时没了,剩下的事情要等我去布莱克希斯才知道。”

    “是说要去诺伍德城吧!”莱斯特雷德纠正道。“哦,没错,我就是想说诺伍德城。”福尔摩斯不置可否地笑着说道。跟我们打过多次交道的莱斯特雷德看到我朋友那意味深长的笑容,知道自己说错了什么。他疑惑地看着福尔摩斯,但是还是无法知道他脑子里到底在想什么。

    “福尔摩斯先生,等一会儿我希望和你谈论一下这个案子,而麦克法兰先生你的故事也讲完了,现在请跟这两个警察走吧,车子就停在门外,希望你配合我们。”可怜的麦克法兰先生临走前还看了我和福尔摩斯一眼,看来他把希望都寄托在我们身上了。

    福尔摩斯坐在沙发上很有兴趣地研究那几张遗嘱的草稿。“你不觉得这份遗嘱很有意思吗,莱斯特雷德?”

    莱斯特雷德拿过那几张纸翻了几下,说:“这字迹还真是潦草。我只看得清楚开始几行和最后几行,还有第二张的中间几行。至于其他的字迹,写得很不清楚,甚至有3个地方根本无法辨认。”

    “关于这份特别的遗嘱你有什么想法吗?”

    莱斯特雷德耸耸肩,摇头表示他不知道。

    福尔摩斯说:“我认为这份遗嘱是在火车上写的。当火车停靠站台的时候当然写得最清楚,当火车在行驶的时候就写得没那么清楚了,至于那些最潦草的部分应该是火车经过岔道的时候写下的。我还可以肯定这是在大城市附近的铁路线上写的,只有城市郊区才会有那么多的岔道。如果他把从诺伍德城和伦敦桥火车上的时间全部用来写遗嘱,那这肯定是趟快车,而且中途只停一次。”

    “就算你说的是事实,但这些跟这件案子有什么关系?”

    “这说明这份遗嘱是约乔纳森·奥德克昨天在火车上才写好的,也就是说是在去立遗嘱的路上才把遗嘱写好,谁会这么轻率地对待这么重要的事情,这还不够奇怪吗?那只能说明他根本就没想过让这份遗嘱生效,所以才会这么不重视。”

    “但是立这样的遗嘱就等于送自己去死。”莱斯特雷德说。

    “你是这样认为的吗?”

    “当然,难道你还有其他的想法?”

    “我现在还不能下任何结论,因为这件案子我还不是很了解。”

    “还要怎么才算了解?现在事情再清楚不过了,一个年轻人突然得知一份和自己有关的遗嘱,为了尽早得到那笔大额遗产他动了杀机。他不告诉任何人,找个借口去拜访他的委托人,等到夜深人静的时候杀害了对方。之后把尸体拖到贮木场烧毁,以为这样毁尸灭迹就不会留下证据,所以安心的在附近的旅馆待一晚上再回家。可是他万万没有想到,卧室和他手杖上的那一点点血迹还是暴露出他就是杀人凶手。事情就是这么简单,你还有什么不清楚的地方呢?”

    福尔摩斯听得直摇头,说:“哦,莱斯特雷德,你说的那些都是表面现象,稍微用脑子想想,如果你是麦克法兰,你会不会上午得知遗嘱的事情,晚上就去杀害自己的委托人?我想这样做唯一的好处就是让大家很容易想到谁跟这个案子有嫌疑。再说了,那天晚上管家知道麦克法兰来过,要杀人也要找个没人知道的时机吧!最后一点,那么费力地把尸体焚烧,却留下手杖这么明显的证据,这个世界上会有这么笨的凶手吗?”

    “何必把事情想得那么复杂呢?我们都知道,罪犯在那个时刻总是很紧张慌乱的,难免会犯一些平常很容易避免的错误啊,比如说丢下手杖就走了,事后又因为害怕不敢再回去拿,这样也解释得通啊,难道你还能有其他的解释吗?”

    “我随便都能举出好几个。”福尔摩斯说,“比如说,当他们在看那些单据的时候,正好有个流浪汉路过。由于窗帘只拉了一半,从屋子外面很清楚地看到里面的情况。那个流浪汉等我们可怜的年轻人走后进到屋子里,随手拿起手杖把奥德克打死了,接着烧毁尸体离开。你不觉得这也是很有可能的事情吗?”

    “那他烧掉尸体的原因是什么?”

    “那麦克法兰烧掉尸体的原因又是什么?”福尔摩斯反问。

    “当然是掩盖证据。”

    “那流浪汉也可以是同样的原因。”

    “卧室里的东西没有丢失,这怎么解释?”

    “那些字据又不能转让,拿了也没有用啊!”我的朋友想都没想,脱口而出。

    莱斯特雷德大概觉得这样争论下去永无休止,就说:“我们在这里说那么多也没有用,福尔摩斯先生,也许你是对的,也许不是。但是在没有找到其他嫌疑人之前,麦克法兰都要待在警察局。另外,我还要提醒你一句,现场的单据全部完好无损,我想那个人之所以没有拿走单据,是因为他不用拿走也能得到,而麦克法兰先生是唯一的法定继承人,只有他有理由这么做。”

    这句话好像提醒了福尔摩斯什么,他叹了口气说:“我不得不承认现在的证据对麦克法兰很不利,但是不代表没有其他的可能。我相信将来会证明谁对谁错的。现在我们各自按照各自的想法去解决这个案子吧,我要去趟诺伍德城,你也请便吧!”

    莱斯特雷德起身离开后,福尔摩斯也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他又露出了那个我再熟悉不过的表情,每当遇到感兴趣的案子时就表现出那样的神情。

    “华生,我要出发了,正如我刚才说的要先去布莱克希斯。”福尔摩斯匆忙地把外套穿上准备出门。

    “为什么不是先去诺伍德?”

    “这个案子中有两个很奇怪的地方,而警察局的那些家伙只把注意力放在第二点上,这是个很严重的错误。我觉得想要解决这个案子的谜团,先要从第一点下手。奥德克为什么那么草率地立下那张遗嘱,又找了一个完全没有什么关系的人作为继承人,弄清楚这些,事情就会变得明朗了。”

    当我表示要与他一同前往时,福尔摩斯拒绝了。“华生,我亲爱的朋友,这次我一个人去就足够了。一来路上不会遇到什么危险,二来你去也帮不上什么忙,晚上我们在这里见面时,我再告诉你我的收获。”

    我在公寓里等到很晚福尔摩斯才回来。他回来时一脸的疲惫和憔悴,我就知道这次出门遇到了很大的挫折。他一言不发地拿起小提琴,一拉就是一个小时,琴声缓慢而低沉,我知道他正试图抚平自己焦躁的情绪。终于,他放下琴,开始告诉我今天失败的经历。

    “华生,恐怕这次我真的想错了,而且错得彻底。虽然在莱斯特雷德面前说得那么轻松,但内心还是觉得这次也许他才是对的。直觉告诉我的方向,却与事实指明的方向不一致。在我的假设和莱斯特雷德的证据面前,英国陪审团会做出什么样的决定是显而易见的。”

    “这就是你去过布莱克希斯后的结论?”

    “到了布莱克希斯后,你猜我发现了什么,华生。那个奥德克是个十足的恶棍,简直就是死有余辜。我去了麦克法兰家,他父亲已经出门去找他了,家里只有他母亲。那是个有着蓝色眼睛的小个子女人,因为害怕和愤怒跟我说话的时候都不停地颤抖着。她反复表示自己的儿子不可能是杀人凶手,另外一方面对于奥德克的遭遇也没有表示出同情和遗憾。她对奥德克可以说是憎恶到极点,这更给了警方指证麦克法兰的有利证据。警方有理由推测,麦克法兰听到自己母亲对奥德克的评价产生了憎恶,最终导致他做出了那些行为。你知道他母亲是怎么评价奥德克的吗?她说奥德克就不是个人,是一个狠毒阴险的怪物,从年轻的时候起就是这么一个怪物了。”

    福尔摩斯谈到奥德克的时候厌恶地皱了几下眉头,他继续说:“我很好奇他们那么早就认识对方,他母亲是这么跟我解释的。她说奥德克曾经是她的追求者之一,只是当时她选择了另外一个人,那个人也许没有奥德克有钱,但人品绝对要好,也就是现在麦克法兰的父亲。她表示当时的选择是多么的明智,因为在她和别人订婚不久以后,就听说了关于奥德克的一些很不好的事情,像是把猫放进鸟笼之类的,这么残忍的事情都能做得出来,他简直就不能说是一个正常人,从那以后,他母亲就下决心断了和奥德克最后的联系。她还给我看了一张自己的照片,上面被刀划得面目全非。她说那是在结婚那天,奥德克送过来的诅咒礼物。听他母亲这么说,我还以为这些都是过去的事情了,现在他们的关系有所改善,因为奥德克把麦克法兰作为自己的唯一合法继承人。不过事情出乎我的意料,提到遗嘱时她更激动了,她大声地嚷嚷说,自己不稀罕奥德克的任何东西,即使他死了也不会要他一分钱。她最后还说奥德克的死是老天有眼,老天要惩罚这个怪物,老天也一定会还自己儿子一个清白的。我和他母亲就聊了这么多。之后,我还试图寻找一些线索,但是没有什么进展,得到的事实与我的假设恰恰相反,我想,若继续待在布莱克希斯不会有什么帮助了,就去了诺伍德城一趟。”

    我的朋友停顿了一下,整理一下自己的思路,继续说:“幽谷山庄是个用烧砖盖成的大别墅,现代气息很强。你可以看一下我画的地形简图,别墅前面的庭院草坪上种满了许多月桂树,右边是失火的贮木场,从贮木场到大路还有一段距离。奥德克的房间就是别墅左边窗户这间,我可以站在外面的大路上看到屋里的情况。”

    我接过福尔摩斯递给我的地形图研究起来。

    唯一庆幸的是在幽谷山庄没有遇到莱斯特雷德,否则我真的不知道要跟他说什么。那里的警长告诉我,他们刚有一些重大发现,他们仔细检查过贮木场的灰烬后,除了那具烧焦的尸体外,还找到几个已经烧得变了色的金属小圆片。那些金属圆片应该是裤子上的纽扣,我仔细研究一下还发现上面写着‘海安姆’几个字,据我所知这是奥德克裁缝的姓。之后,我在草坪附近想找出一些线索和痕迹,但是一无所获。这干旱的天气让地板变得硬邦邦的,没有留下脚印等其他什么的痕迹,除了一道重物拖过的痕迹比较明显,那应该是尸体或什么东西,从一片水腊树的矮篱笆拖往木料堆时留下的,这些都与官方的那些猜测吻合。我不甘心地在草坪那里继续搜寻,除了晒了一个小时太阳外仍然没有得到任何东西。

    无奈之下,我决定去屋子里的卧室看看,因为房间的血迹还很新鲜,但数量不多,只能说是沾上了少许,手杖上面的血迹也很少。在我到那里的时候,手杖已经被人移动过了,我检查过,那的确是麦克法兰的手杖。地毯上只有麦克法兰和奥德克的脚印,除此以外没有任何发现。到目前为止,我们得到的所有线索都对麦克法兰很不利,莱斯特雷德恐怕已经觉得自己胜券在握了,可我曾经抱有的一点儿小希望最后也破灭了。保险柜里的文件大部分都取出来放在桌子上,那些单据本来就是装在封套里的,但警方拆开了几件,我检查过,这些单据,都没有太多价值。直觉告诉我这里没有全部的单据,有些可能更值钱的东西不在这里,只是现在我也不知道去哪里找。他存折上的金额也不是很多,这跟他是个富裕的人有些不符。现在我想如果能证明有些重要的单据丢失了的话,还能为麦克法兰辩护几句,毕竟他不需要偷走早晚会属于他的东西。

    最后对于整个屋子我都检查了一遍,没有任何发现,我决定找当晚唯一的第三者——那个女管家,也就是勒克辛顿太太聊聊看。她是个皮肤黝黑个子矮小的女人,看人的时候总是斜着眼睛,一副对谁都不相信的神情。她的话很少,想要撬开她的嘴巴也是件费力的事情,但我相信她肯定知道很多事情。她说当晚9点30左右麦克法兰先生到来,然后和她的主人一起吃晚饭,她自己10点30左右就去睡了,之后发生的事情她一概不知。等到凌晨火警响起,自己才被惊醒。当时麦克法兰先生把他的帽子和手杖都放在门厅,她还表示自己很后悔让麦克法兰进屋来,才导致自己的主人惨遭不幸。当我问她奥德克先生是否有什么仇人时,她给我的回答是,无论是谁都有那么一两个仇人的,但是奥德克先生平时不喜欢和人打交道,除非公事才接见别人。我给她看了火场发现的纽扣,她断定是奥德克先生那天晚上所穿衣服上的扣子。由于最近气候干燥,那天晚上等她起来,已经是火光一片了,她还闻到了肉烧焦的气味,至于其他的事情她什么都不知道,遗嘱什么的也没有听奥德克先生提起过。

    哦,华生,这就是我所有的发现。今天真是失败的一天,但是我不会就这么放弃的。直觉告诉我有什么地方出了问题,但是现在还找不出来。我还可以肯定那个女管家知道所有的事情,但就是不肯说出来。她说话时眼神闪烁,她一定在撒谎或者隐瞒着什么。现在能做的只有等好运气找上我们,如果我们的破案记录中没有这件诺伍德的失踪案,伦敦的市民也应该可以原谅吧!福尔摩斯说这话的时候表情沮丧又愤怒,他不认输地挥了挥拳头。

    “或许这个可怜的年轻人,以他憨厚老实的外表可以感动陪审团呢?”

    “华生你这么想就错了,难道你忘了1887年的那个谋杀犯贝尔特·司蒂芬斯吗?他可以说是我见过的最彬彬有礼、最温驯的年轻人了,可是事实又怎样?”福尔摩斯说。

    我只能点头表示赞同。然后他继续说:“如果我们不能再找出一个合理的推断,麦克法兰就要一辈子待在监狱里了。我从来没有遇到过这么滴水不漏的案子,越往下调查越加重了他的嫌疑,仿佛被人事先就设计好了一样。对了,那些单据我还是觉得有些古怪,这或许可以作为这个案子的突破口。我在查看奥德克的存折时,发现去年汇了几笔大额款项给柯尼利亚斯先生,导致现在存折的余额少得可怜。我觉得有必要去调查一下这个柯尼利亚斯先生,他或许会和这个案子有什么关系。现在我还没有找到有关这几笔大额支出的单据,看来只能去银行一趟了,查查这个人的情况。但是,华生,我还是很担心最后一无所获,那么这个案子就以苏格兰场的胜利告终,莱斯特雷德一定会很得意地宣告我们的委托人有罪,然后还不忘嘲讽我们一番。”

    那天我们聊到很晚才睡,等我早上起来吃早饭的时候,就看到福尔摩斯已经坐在书桌后面了。他发白的脸色表示昨晚肯定没有睡好,由于过于焦虑而满脸忧愁,黑黑的眼圈显得他的眼睛更加明亮。地板上到处是他丢弃的烟头、废纸,书桌上放着一份电报。我的朋友一看到我就把电报扔了过来,你看看上面都写了什么。

    电报是莱斯特雷德从诺伍德发来的,上面写着:

    又获重要证据,麦克法兰已被定罪,请不要再做无谓努力。

    “难道真的已经定案了?”我问。

    “这是莱斯特雷德在跟我们炫耀他的小小胜利。”福尔摩斯苦笑着说道,“不管怎么说,不到最后,我都不会放弃。莱斯特雷德不是说有新的证据吗?我倒要看看是什么,说不定还对我们更有利呢!先把早饭吃了,这样才有精神。华生,今天我需要你的帮助,有你陪我出去我才觉得更有信心。”

    我的朋友只是看着我吃完早饭,我知道他在紧张的情况下就不肯吃东西,他甚至有时会因为体力不支而晕倒在地。作为医生和他的朋友,我奉劝过他好多次,但是他都用“精力有限,怎么还有力气”去消化食物这样的话来敷衍我。

    我们到达幽谷山庄的时候,门口围了许多好奇的人在观望。莱斯特雷德已经在山庄里面等候我们多时了,他掩饰不住得意的表情,高兴地跟我们打招呼:“福尔摩斯先生,你们终于来了。你的流浪汉呢,找到了没有?还是说你终于知道谁是正确的犯罪嫌疑人了。”

    福尔摩斯冷静地说:“现在还没有任何结论。”“但是事实已经证明了我的结论是正确的,这次恐怕你不得不承认我做得比你好吧,福尔摩斯先生。”莱斯特雷德过于得意地大笑起来:“我知道让你认输很难,但是一个人不可能永远都是对的,华生医生,你说对不对?现在就来看看我们新的证据吧,这是决定约翰·麦克法兰是杀人凶手的最直接证据。”

    莱斯特雷德领着我们穿过走廊,来到一个昏暗的房间。

    他在一面墙壁前停了下来,他说:“当晚,麦克法兰杀完人后,回到这里取走了他的帽子,你们看看这个。”他点燃一根火柴照亮对面的墙壁,可以很清楚地看到灰白的墙上有一些血迹,仔细辨认发现那是一个很清晰的大拇指纹。

    “福尔摩斯先生,你应该用放大镜好好看清楚点儿。”

    “我正打算这么做的。”

    “每个人的指纹都是独一无二的,这个你是知道的吧!”

    “这种话我听过好多次了。”

    “你可以把墙上的这个指纹和麦克法兰的指纹对比一下,我今天早上已经让人取来了他右手大拇指上的蜡指纹,就是这个,很显然这是出自同一个人,你们可怜的委托人很难逃脱这个杀人罪名了。”

    “这可是决定性的证据。”莱斯特雷德骄傲地说。

    “嗯,果然是决定性的。”我无意识地跟了一句。

    “当然是决定性的。”福尔摩斯说话的语气透露出坚定,这让我有点儿意外。我发现他一扫之前的沮丧,眼睛透露出自信的光芒,脸上也透露出欣喜的表情,随时都能开怀大笑似的。

    “看来我们不能光看外表下结论啊,那是多么具有欺骗性啊!”他还是忍住没有笑出声来。“看上去那么老实的年轻人也会做出这样的事情,我们真的不要太过于相信自己的眼力了,你说是不是,莱斯特雷德?”

    “没错,我们当中有些人就是太过于自信了。”莱斯特雷德说话时的傲慢口气让人听了很生气。

    “那个年轻人取下帽子的时候,还不忘把右手大拇指在墙上按一下,这简直就是天意。你想想看,莱斯特雷德,这个动作做得是多么的自然。对了,这么重大的线索怎么这么迟才被发现呢?”福尔摩斯故作镇静地说话,可是我能看出他由于强忍着笑全身都在颤抖。

    “是女管家勒克辛顿太太发现的,然后她告诉了昨天在这里值班的警察。”

    “那个警察当时也在这个房间吗?”

    “没有,他要在卧室里看守那些重要的罪证。”“这么重要的证据你们昨天怎么没有发现?”莱斯特雷德犹豫了一下,说:“当时没有检查过这间房间,再说这里光线不太好,很难注意到这个角落。”

    “当然我也同意这不太明显,这个血迹昨天应该就在了吧?”

    雷斯垂德不解地看了福尔摩斯一眼,他大概无法理解我的朋友到底想表达什么意思,就连我对福尔摩斯的神情和话语也很惊讶。

    “难道你认为这个指印是昨天晚上,麦克法兰从监狱里跑出来再按上去的?还是说你怀疑这个不是他的指印?”莱斯特雷德似乎不想在这个问题上纠结下去了。

    “不,亲爱的莱斯特雷德,这个当然就是他的指印。”

    “那我们还有什么好争论的呢?我喜欢用事实说话,现在所有的证据都表示麦克法兰是杀人凶手,如果你还找到什么新的线索,就到卧室来找我吧,我要去给这个案子写结案总结了。”

    我的朋友总算恢复了常态,但是我还是能感觉到他在心里发笑。

    “哦,华生,情况很不妙对不对?同样一个证据,我却看到的不是绝望而是希望。”

    “听你这么说,我稍微放宽了点心,刚才我还真的以为一点儿希望都没有了呢!”

    “我只能说,莱斯特雷德发现的这个重要证据,有着十分致命的错误,可惜我们的朋友没有看出来。”

    “真的,是什么?说来听听。”我很好奇地问。“你忘了昨天我检查过整个房子,当时我并没有发现墙上有这样的血迹,这一点够不够奇怪?现在华生,陪我去外面晒晒太阳,到处走走吧!”

    虽然我不知道我的朋友葫芦里卖的是什么药,但看到他胸有成竹的表情也就放下心来。我们刚开始只是在花园里随意走走,接着福尔摩斯带着我把别墅的每个房间都走了一遍,还不时停下来检查一下房间的墙壁。从地下室到阁楼,我发现整个别墅没有太多的家具摆设,比较简陋。最后我们来到了最顶层的走廊,当看到那里有三间空卧室时,福尔摩斯表现得异常高兴。

    “这次的案子非常有特点,华生,我想该到了揭开谜团的时候了。我们去找找莱斯特雷德吧,他刚才可尽情地嘲笑了我们一番,是时候回击他了。可是我得想个办法证明我是对的,有了,我知道该怎么做了。”

    我们在卧室果然看到我们的苏格兰场警官正奋笔疾书地写着报告。

    “恐怕你的那份报告不用再写了。”福尔摩斯微笑地打断了他的工作。

    “我不是很明白你的意思,你要证明自己的推断是正确的就应该再去多找点儿证据。”虽然这么说,莱斯特雷德还是停下了手中的笔。因为他知道无缘无故,我的朋友是不会说出这样的话的。

    “那我们现在应该干什么?”

    “等一个重要的证人。”“他在哪里?”

    “我可以把他找出来,这个却需要你的帮助。”“说吧,需要我做什么?”

    “现在这里有几个警察?能不能叫他们过来这里一下。”

    “我可以马上叫3个人过来。”

    “很好,他们都身强体壮,而且嗓门够大吧!”“是这样没错,但是嗓门大有什么帮助?”雷斯垂德十分不解。

    “到时候自然就知道了,现在麻烦你把他们叫过来吧!”

    没过几分钟,我们都聚集在大厅里。福尔摩斯看人都到齐了,说:“首先麻烦你们3位把外面的麦秸搬进来,我想两捆就足够了,因为这些麦秸可是给我们重要证人的邀请函。另外,华生,你应该随身带着火柴吧,现在我们都去顶层的楼梯那里等着吧!”

    我们聚集在顶层走廊的一头,那三名警察显然不知道刚才做的那些事情有什么意义,一直在发笑。莱斯特雷德带着期待好奇的眼神望着我的朋友,只有福尔摩斯依然表现得很镇静。

    “现在能不能请你们其中一位去帮我提两桶水?还有这两捆麦秸就堆在走廊上,但是注意不要靠着墙。好了,一切都准备好了。”福尔摩斯向莱斯特雷德吩咐道。

    莱斯特雷德似乎有点儿无法忍受福尔摩斯的无理取闹,生气地说:“希望你不是在跟我们开玩笑,福尔摩斯先生,这是很严肃的事情。如果你知道什么请你直接说出来,不要做那么多没有意义的事情。”

    “好了好了,亲爱的莱斯特雷德,你马上就知道我为什么要这么做了。几个小时以前,你不都还很骄傲嘛,现在不过轮到我搞点儿排场。华生,请你帮我打开窗户,然后把这些麦秸点燃。”

    福尔摩斯的吩咐我从来都没有拒绝过,那些点燃的麦秸烧得噼里啪啦地响,很快屡屡白烟在走廊蔓延。

    “现在要把我们的证人喊出来了,大家跟着我一起喊着火了。”

    所有人都高声地喊着:“着火了!着火了!”“就是这样,但是声音再大一点儿就更好了。”于是,我们用尽全身的力气喊出来:“着火了!”恐怕在公寓外都能听到我们的声音了。

    话音刚落,听到“轰”的一声。走廊另外一头本来完整的墙壁上突然开了一个口,从里面冲出来一个矮小干瘪的老头,那不是别人,正是大家都以为死去的奥德克。

    “好了,人已经出来了。现在我们把麦秸用水浇灭吧,这就是我说的重要证人约乔纳森·奥德克先生。”

    除了福尔摩斯不以为然,在场的其他人都表现出非常吃惊的表情。奥德克看着还在冒烟的麦秸,又看看我们,他显然在想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他的灰色小眼睛贼溜溜地转着,显示出他是一个狡猾凶残又多疑的人。

    莱斯特雷德率先打破了沉默,问:“谁能告诉我这是怎么回事?”

    奥德克看到我们这么多人站在他面前,非常不自然地笑了笑:“我又没做什么。”

    “你没做什么?因为你的缘故差点儿害死一个无辜的年轻人,要不是有人及早发现你的阴谋,没准儿你就得逞了。”莱斯特雷德愤怒地大声说。

    奥德克装出一副可怜的模样,说:“我也不知道会发生这么严重的事情,我只是想开个小小的玩笑,先生,我真的是无心的。”

    “我相信这个玩笑没有人笑得出来,你们把他带到卧室去,这个案子终于可以结束了。”

    等到那3个警察带走了奥德克,莱斯特雷德转向我的朋友,说:“尊敬的福尔摩斯先生,刚才那么多人有些话不好说,但是在你和华生面前我不怕丢脸,这次无疑又是你赢了。真的很感谢你所做的事情,不仅拯救了一个无辜者的性命,还拯救了我的名声。虽然我不知道你是怎么知道的,但是你做得真是太棒了,我自叹不如。”

    福尔摩斯拍拍莱斯特雷德的肩膀,微笑着说:“你的声誉不仅不会受损,恰恰相反还会大大提升。有些事情你我知道就可以了,至于其他人,他们只要认为任何犯罪都难逃莱斯特雷德警官的法网就可以了,这样的报告你应该也会写吧!”

    “你不希望我在报告中提到你?”莱斯特雷德颇感意外。

    “最好只字不提,对于我来说这些有趣的案子比什么都重要。将来或许有一天,我的朋友华生会作为这些事情的见证人把它们写下来,谁知道要等到什么时候我才愿意作为故事的主人公出现呢?言归正传,我们一起去看看这个狡猾的家伙躲藏的地方吧!”

    一直到走廊尽头才发现墙壁上很隐蔽地装着一道暗门,里面是一间用板条隔出来的小房间,整个房间的光线来源都要依靠屋檐缝隙透进来的太阳光,里面只放了一些简单家具和一些书籍报纸,另外还有一些生活必备品。

    “奥德克自己就是个建筑师,他能设计制作出这么一间小小的暗室简直是轻而易举的,当然这些也是需要自己管家的帮助才能完成的,我提议你应该把那个女管家也抓去警察局好好审问一番。”

    “我完全赞同你的提议。但是我很好奇,福尔摩斯先生,你是怎么知道这个地方的?”

    “首先我肯定他一定藏在这个屋子的某个角落,在我和华生巡视整个别墅的时候,发现顶层的走廊比楼下那条走廊多出了6英尺,这说明的问题就显而易见了。本来我们可以直接进去把他抓出来的,但是设个圈套让他自己跳不是更有意思吗?再说了,莱斯特雷德你上午如此戏弄我,回敬你一下也是应当的,所以我决定用火把他逼出来。”

    “福尔摩斯先生,你的回敬很漂亮。可是我却不明白你怎么知道他没有死而是藏在这个屋子里的呢?”

    “那还是多亏了你的那个重大发现啊!莱斯特雷德,你说那个拇指印是决定性的,没错他就是决定性的告诉我麦克法兰不是凶手。在前天我就检查过整个屋子,我可以肯定当时没有这个指印,至于我们看到的那个指印只可能是昨天晚上被人按上去的。”

    “麦克法兰可是一直在监狱里待着的,那这个指印是怎么按上去的?”

    “很容易办到。那天晚上看完单据后,约乔纳森·奥德克让麦克法兰帮忙把那些单据再密封起来,麦克法兰很自然地用大拇指按了某个封套上的封蜡,这不就清晰地留下了自己的拇指印吗?当然这样的小事,麦克法兰可能自己也忘记曾经做过,说不定奥德克当时也没有在意。但是后来,奥德克希望早点儿把麦克法兰送上刑场,就想着怎样多制造一些不利证据,无意中发现了这个拇指印,他决定好好利用一下。接下去的事情很好推测,他只要用蜡做出一个指纹的模子,再弄点儿血上去,随便谁往墙上那么一按就留下了麦克法兰的拇指印。我敢打赌,我们去检查一下密室的那些文件,其中一定有一份上面留着麦克法兰的拇指印。”

    “你真是太厉害了,福尔摩斯先生。只是我还是有一个疑问,他费尽苦心做这么多事情就为了陷害麦克法兰,这是为什么?”之前还很骄傲的莱斯特雷德现在变得虚心起来。

    “如果你了解麦克法兰的父母和奥德克的关系就知道了。我一开始就说过,要先去布莱克希斯再去诺伍德城的。在布莱克希斯,我了解到麦克法兰的母亲曾经拒绝过奥德克的求婚。而楼下的那个奥德克先生,又是个狡诈狠毒记仇的人,他对麦克法兰的母亲产生了极大的憎恨却一直没有机会报复。最近这几年情况有点儿改变,他在外面欠了大笔的债务,也许是做了什么投机生意亏了本,总之他发现自己的情况变得很糟糕。他想出一个计策,给一个叫柯尼利亚斯的先生汇了大笔的钱,这个人极有可能是他自己的一个化名。虽然我还没来得及去银行调查一下这个人,我却相信那些钱一定被全部取出后又存入了外地的一个银行,据我所知奥德克经常会隐藏身份,去一个小镇上过另外一种生活,没准儿他就打算将来隐姓埋名,在那个小镇上用这笔钱好好度过下半生的。”

    “是有这种可能性。”

    “他想如果能造成自己被杀的假象,既可以骗过所有的债主,又可以让一个他憎恨的人背黑锅,简直就是一箭双雕的完美计划。他首先想到的就是自己旧情人的儿子,所以他写那张遗嘱的目的,就是让警方觉得麦克法兰有作案动机,他要求麦克法兰不要把事情告诉任何人,故意把手杖藏起来,还有卧室里的那些血迹,贮木场的尸骨和纽扣,一切的一切都是他精心策划的。可惜本来是天衣无缝的计划,他偏偏要画蛇添足,让我发现了事情的破绽。他一定是想,快点儿把行刑的绳索套在那个年轻人的脖子上,没想到却套在了自己的脖子上。不过还真是要感谢他做的这件事情,否则我还不知道怎么破案呢!现在我们下楼去看看那个家伙吧,我还有几个问题想问问他。”

    奥德克坐在卧室的椅子上,左右两边各站着一个警察。

    看到我们下楼,他苦苦哀求说:“我真的只是想开一个玩笑,我的先生们,顶多就算是个恶作剧,我真的没有恶意。我发誓,我只是觉得好玩儿才把自己藏起来,至于你们说的让麦克法兰先生当替罪羊这样的想法,我可从来没有过。”

    “这些话留到法庭上再说吧,到时候陪审团会给出一个公正的决定的,我可以告诉你的是,你的罪名不是谋杀未遂也是密谋罪。”莱斯特雷德冷冷地回应。

    我的朋友补充了一句,说:“你的债主要求银行冻结柯尼利亚斯先生的存款,应该也是迟早的事情。”

    听到这句话,奥德克显然很惊讶,他投过来一个恶狠狠的眼神,之后无奈地说:“看来我真应该好好感谢你,将来有机会我一定好好报答今天你对我的恩情。”

    福尔摩斯满不在乎地说:“恐怕这几年你没有这个机会了。顺便问一下,你都丢了些什么东西到木料堆去烧?除了你的裤子,恐怕还有一条死狗,两只兔子什么的吧!你不愿意说也没关系,我们就当那是两只兔子吧,这样也足够解释那些血迹和残骸。华生,将来如果你要把我今天的经历写出来的话,记得写上这些兔子。”

    【法律点评】

    小说中建筑师奥德克为了躲避债务,制造了一个被人杀死的假象。致使麦克法兰先生被告谋杀罪。最后大侦探福尔摩斯拆穿了奥德克的阴谋,洗刷了麦克法兰先生的冤屈。那么奥德克所犯的是什么罪呢?这要运用《刑法》中关于故意杀人(未遂)罪的定义来做解释了。所谓故意杀人(未遂)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是指故意地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由于行为人的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行为。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未遂有很多种,包括:1)对象不能犯:比如A预谋杀B,深夜看见B趟在床上便一刀刺过去,发现原来是枕头。这时被逮到了。这叫故意杀人未遂,属于对象不能犯的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2)手段不能犯:包括使用的工具不能达到致死的效果,如A用木棒子不停打B于要害想要致B与死地,但是怎么打也打不死。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还包括使用的方法不能犯罪,如A迷信认为扎个小人能害死B,于是天天听扎小人诅咒B,这种情况就不属于犯罪。3)客观不能犯:就是客观方面让你达不到致死的效果。如A要杀死B但是B穿了防弹背心,A用尽了所有方法B都死不了。这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4)主观认识错误:如A开车撞死B,从B身上压过去还下来摸了下确定B已经死了。于是逃走了,C路过发现B把他带到医院又救活了,也属于故意杀人未遂,不影响定罪,只影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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