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软饭老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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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风没想到自己也有吃软饭的一天,还是同时吃两个女人的。
昨夜萧风醒过来时,一眼就看到了眼前眼巴巴看着自己的两个女人。
一个看着三十来岁的漂亮御姐,带着一个十来岁的可爱萝莉,见自己醒过来,都松了一口气。
萝莉哇的一声就哭了。
“老爷,我和娘都吓坏了!”
这是?
我媳妇和孩子?
昨天为了谈笔生意,萧风确实喝了不少,但也不至于醉到这个程度吧。
自己媳妇还是认得的,而且,自己闺女不是都上大学了吗?
博览群书的好处就是在任何操蛋的情况下都能保持理智,想到最合理的解释。
哥这是穿越了啊。
萧风挣扎着坐起来,试探着叫了一句:“娘子?”
御姐脸色苍白,倒退三步。小萝莉一脸震惊。
“老爷,别这样,你还年轻……”
萧风一呆,自己不是老爷吗?还年轻?
他看到炕桌上有一个铜镜,抓过来就照。
不算明亮的油灯下,铜镜里是一张极其陌生,勉强还能算英俊的脸——有点苍白,确实年轻。
然后记忆忽然复苏,他苍白的脸立刻红得像猴屁股。
他习惯了自己是四十六岁的商人身份,压根没想到自己穿过来是在一个十七岁的少年身上。
巧娘都三十四岁了,按照现在女人的平均婚育年龄,至少比他大一辈。
难怪吓成这样。
萧风支支吾吾:“刚醒过来,做了个梦,梦见我结婚生子了,所以刚醒过来时有些恍惚……”
巧娘松了口气,相信了他的说法。
“老爷你读书太刻苦了,累晕过去了。巧巧卖布回来看见了,就赶紧去找郎中。
可先后来了两个郎中也说不出什么病来,没要钱就走了。奴和巧巧正商量着再去请郎中呢。”
巧娘眼睛里闪着喜悦,巧巧也止住了哭声,抽抽搭搭的。
然后伸手到口袋里掏啊掏的,掏出二十几个铜钱来:“娘,今天卖布的钱。”
巧娘收进口袋里,然后皱着眉,咬咬牙,又掏出十个铜钱来。
“巧巧,去胡同口陈二的摊子上,买点肉回来。”
巧巧憧憬的看着娘:“晚上吃肉吗?”
巧娘冲正在发呆的萧风使了个眼色,巧巧明白了。
老爷身体弱,要补补。
巧娘三十四岁,巧巧十岁,萧风十七岁。一大一小两个女人,养着一个最年轻力壮的男人。
吃晚饭时,她俩把少得可怜的肉都放在了他的碗里,大概觉得他多吃点肉就不用吃药了,反正都是一样花钱。
原主的记忆萧风基本都继承了,情感却没有继承。因此他也不知道原主对这对母女究竟是啥感觉。
反正他自己是觉得挺不自在的。一大一小两个女人,口口声声管自己叫老爷。别说十七当老爷合不合适,就说这家都穷成这样了,还叫老爷就挺搞笑的。
就像自己前世刚开始做生意时,欠了一屁股债,骑着自行车满大街跑,人家还管自己叫萧老板一样。
萧风就跟巧娘商量:“能不能不叫老爷,哪怕叫少爷也行啊。”
巧娘笑着说:“那可不行,不管你多大年纪,老爷太太都去世了,你就是家里的老爷,不管多大,这是规矩。”
萧风无奈:“那就干脆叫小风吧,巧巧叫我风哥,也比老爷好听。我记得如果你大女儿活着,比我还大呢。”
巧巧咬着筷子,两个发髻在头上顶着,显得有点动心的样子,但巧娘惊慌的连连摇头。
“这绝对不行,先老爷对我家有大恩,为此丢官破产。要不是先老爷大恩,奴和巧巧可能早就……”
她脸色苍白,可能是想到了可怕的事,然后威胁的看着巧巧:“不许乱叫,听见没有?”
巧巧嗯了一声,把脸埋在碗里扒拉饭,把咸菜条咬的咯吱咯吱响。
一正两厢加一个门房,标准的一进四合院,中等人家的京城标配。
要是下等人嘛,能有间房子住就不错了,还想要院子?
京城房价高得吓人,能住起两进院子的,就是富人级别。
要是三进的院子,那要么是朝中大员,要么是富商。
巧娘正在厢房里织布,鹅蛋脸上几乎看不到多少岁月的痕迹。
附近的泼皮没事就来萧家门口晃悠,就是奔着调戏巧娘来的。
杨柳胡同里的住户,多少都有点官方背景,虽然官不大,但泼皮也不敢惹。
而萧风家,大概是杨柳胡同里泼皮们唯一不惧怕的住户。
萧万年八年前重金买了巧娘母女为奴,随后就丢了锦衣卫副千户的官,已经成了京城的笑话。
他除了杀人什么都不会,丢了官后也什么都不愿意做,喝了五年的酒后,醉死了。
萧风就是这个笑话的儿子,此时正在书房里晒着太阳发呆。
一个二十一世纪四十多岁的生意人,忽然就变成一个十七岁的明朝书呆子,他从心理到生理都不适应。
但他至少已经丢掉了随时穿越回去的梦想,无奈的面对现实了。
嘉靖二十八年,家徒四壁,靠两个女仆吃软饭,身上有个秀才功名,一套外城的一进小院。这就是没见过面的便宜老爹萧万年给自己留下的开局。
太阳开始偏西了,隔着窗户纸,晒在萧风的身上,暖洋洋的。
随着回忆逐渐清晰,萧风发现自己的开局其实比表面上的更差。萧万年丢官的原因,外面人不清楚,他是知道的。
萧万年只给他讲过一次。
七年前,时任礼部尚书的严嵩接到嘉靖征召少女入宫的旨意,用十五岁以内处女的葵水炼丹,为“红铅丹”延年益寿,强身健体。
红铅丹一事,内中曲折复杂,不仅害的巧巧家破人亡,萧万年辞官,还惹上了严家这个对头……
太阳偏得更多了,萧风伸个懒腰,看见巧娘从厢房里走出来,脸色焦急。
见了萧风,巧娘侧蹲施礼:“老爷,巧巧上街卖布,到现在还没回来,奴想去看看。”
萧风觉得自己已经接受了现实,对干吃软饭很不适应,决定帮忙干点什么。
萧风看到在门口探头探脑的泼皮,对巧娘摆摆手:“我去吧,你在家把门关严点。”
巧娘明白萧风的意思,脸上一红,快走几步,跟在萧风身后关上大门。
看见出来的是萧风,两个泼皮很失望,忍不住有些阴阳怪气。
“哟,萧公子出门了?难得难得,还以为你出门也得让女人背着呢。”
萧风看了两人一眼,脚步没停。
两个泼皮不由自主的后退了半步,然后觉得有些丢脸。
“操,这小子眼神倒是挺凶的,以前没发现啊?以前他不是呆呆的吗……”
「新书开场,诸君捧场,秋风鞠躬谢赏。本文已在喜马拉雅上架精品多人有声书,喜欢听书的朋友可以去听听。」
萧风没想到自己也有吃软饭的一天,还是同时吃两个女人的。
昨夜萧风醒过来时,一眼就看到了眼前眼巴巴看着自己的两个女人。
一个看着三十来岁的漂亮御姐,带着一个十来岁的可爱萝莉,见自己醒过来,都松了一口气。
萝莉哇的一声就哭了。
“老爷,我和娘都吓坏了!”
这是?
我媳妇和孩子?
昨天为了谈笔生意,萧风确实喝了不少,但也不至于醉到这个程度吧。
自己媳妇还是认得的,而且,自己闺女不是都上大学了吗?
博览群书的好处就是在任何操蛋的情况下都能保持理智,想到最合理的解释。
哥这是穿越了啊。
萧风挣扎着坐起来,试探着叫了一句:“娘子?”
御姐脸色苍白,倒退三步。小萝莉一脸震惊。
“老爷,别这样,你还年轻……”
萧风一呆,自己不是老爷吗?还年轻?
他看到炕桌上有一个铜镜,抓过来就照。
不算明亮的油灯下,铜镜里是一张极其陌生,勉强还能算英俊的脸——有点苍白,确实年轻。
然后记忆忽然复苏,他苍白的脸立刻红得像猴屁股。
他习惯了自己是四十六岁的商人身份,压根没想到自己穿过来是在一个十七岁的少年身上。
巧娘都三十四岁了,按照现在女人的平均婚育年龄,至少比他大一辈。
难怪吓成这样。
萧风支支吾吾:“刚醒过来,做了个梦,梦见我结婚生子了,所以刚醒过来时有些恍惚……”
巧娘松了口气,相信了他的说法。
“老爷你读书太刻苦了,累晕过去了。巧巧卖布回来看见了,就赶紧去找郎中。
可先后来了两个郎中也说不出什么病来,没要钱就走了。奴和巧巧正商量着再去请郎中呢。”
巧娘眼睛里闪着喜悦,巧巧也止住了哭声,抽抽搭搭的。
然后伸手到口袋里掏啊掏的,掏出二十几个铜钱来:“娘,今天卖布的钱。”
巧娘收进口袋里,然后皱着眉,咬咬牙,又掏出十个铜钱来。
“巧巧,去胡同口陈二的摊子上,买点肉回来。”
巧巧憧憬的看着娘:“晚上吃肉吗?”
巧娘冲正在发呆的萧风使了个眼色,巧巧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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巧娘三十四岁,巧巧十岁,萧风十七岁。一大一小两个女人,养着一个最年轻力壮的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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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像自己前世刚开始做生意时,欠了一屁股债,骑着自行车满大街跑,人家还管自己叫萧老板一样。
萧风就跟巧娘商量:“能不能不叫老爷,哪怕叫少爷也行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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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风无奈:“那就干脆叫小风吧,巧巧叫我风哥,也比老爷好听。我记得如果你大女儿活着,比我还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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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脸色苍白,可能是想到了可怕的事,然后威胁的看着巧巧:“不许乱叫,听见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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萧风就是这个笑话的儿子,此时正在书房里晒着太阳发呆。
一个二十一世纪四十多岁的生意人,忽然就变成一个十七岁的明朝书呆子,他从心理到生理都不适应。
但他至少已经丢掉了随时穿越回去的梦想,无奈的面对现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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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了萧风,巧娘侧蹲施礼:“老爷,巧巧上街卖布,到现在还没回来,奴想去看看。”
萧风觉得自己已经接受了现实,对干吃软饭很不适应,决定帮忙干点什么。
萧风看到在门口探头探脑的泼皮,对巧娘摆摆手:“我去吧,你在家把门关严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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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见出来的是萧风,两个泼皮很失望,忍不住有些阴阳怪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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