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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二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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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鲍福的新家园全部完工了。

    主房共四间,东西配房各两间,大门朝西,齐整整的一处农家院落。

    要说房子的优越性,那得从不同的方面来说。我们姑且不面面俱到,只说说它在结构上的与众不同。近几年来,临近村庄的农户娶亲建房,一般规格达到三行台子七行砖就可以了。可是鲍福要求的规格比一般要高,主房必须是三行台子九行砖,另外还得砖包门脸儿,砖包窗户,这样从外观上看,砖的高度分为三个级差,因此又叫“三不齐”按说这在当时已经够高档的了,可是鲍福看上去还不满意,又将全部房屋的外表泥上了石灰墙面。这下整个的院落青瓦白墙,洁净如洗,漂亮极了。

    村里人的好奇心较强,一听说鲍福盖了那么漂亮的房子,都想亲眼目睹一下。几天来,院里院外时常有人光顾一番。为满足人们的好奇心,鲍福专门准备了一条香烟(他本人并不抽烟),一边请人们抽烟,一边给人们讲解。因此这套新家园从一开始落成就成了一个比任何家庭都活跃的场所。

    说话的工夫,又来了两位:碧月和她的母亲。碧月是挽着她母亲的胳膊进来的。张氏手里还拿着未纳好的鞋底子,看来她此次来已经完全做好与桂晴长谈的准备了。

    “嫂子,您终于有空闲了!”桂晴一看这母女俩进来了,一边放下手里的活计上前迎接,一边又回头张罗着学智:“小圣,你大妈来了,快找个凳子来。”

    张氏一进门就笑逐颜开:“真的不错,怪不得人人都说好呢!”

    “嫂子,您娘儿俩到这边来。”桂晴把她们母女俩领到东面的配房里,因为正房里有男人们在说笑。

    这时,学智已经搬来了凳子。他热情地招呼道:“大妈,您来了,您坐吧。”

    张氏含笑地答应着,目光一直停留在学智的脸上,看得学智都有些不好意思了。

    桂晴搭讪道:“这孩子,越大越口拙了。”

    张氏收回目光:“可别说,这孩子口甜得很呐,我就爱听他说话。”

    桂晴笑道:“嫂子,您就别再惯他了。其实您哪儿知道,他们爷儿俩一会儿都不能呆在一块?不然的话,那家子火一下子就上来。也不知道他们爷俩是哪辈子结下的冤,当老子的一看到儿子,就左也不顺眼,右也不顺眼。弄得儿子一见了他,就跟老鼠见了猫似的。”

    大家笑了一阵子,张氏接口道:“这就是他爹的不是了,孩子好好的,有啥不顺眼的?依我看哪,他这是在作孽。要是换了别的人家呀,有这么好的孩子,不吃不喝都愿意。”

    “娘,不吃不喝那不饿死了?”蹲在张氏身后的碧月调侃道。

    “就你机灵!”张氏回头用手指向女儿的眉心杵了一下。

    碧月趁桂晴不留意的时候,向学智挤眉弄眼地嘲弄了一阵子,学智只装作没看见。

    “月儿。”桂晴笑道“新房子你还没看过吧?让小圣带你去看看吧。”

    碧月笑笑,倒有些不好意思起来。

    张氏听了,满心的高兴,搬着女儿的头说:“听见了没?你婶儿在跟你说话呢。”

    碧月羞涩地站起来,看都没看学智一眼,一溜小跑地往西边的配房里去了,学智也随后跟了进去。两位母亲朝着他们去的房屋笑笑,半天想不出话从哪儿说起。

    这些天来,碧月一看到学智就脸红,特别是两人单独在一起的时候。而从前并是不这样。碧月也偷偷地想过,但到底想不出这是为什么,倒是想着想着就不敢再往下想了,只觉得脸上**辣的。现在屋里就他们两人,谁都不肯先说第一句话。两人都在仰着脸看头顶上的方砖。那方砖的确好看,青幽幽的,颜色似乎透明,一点豁口都没有,一块挨着一块,砖与砖之间用雪白的石灰膏粘连着,因此整个房顶看上去,是由众多的“田”字组成的。

    学智终于低下头来,用一种非常温柔的口吻问道:“你天天晚上都在看书吗?”

    “嗯!”碧月仍然看着房顶。

    “都看到几点?”

    “我又没手表,我哪知道?”

    “大概呗!”

    “大概也不知道,反正困了就睡。”

    “光看功课,还看别的吗?”

    “看啊,小说。”

    “什么小说?”

    “还能有什么小说?就你的那套红楼梦呗。”

    “怎么样,看出点儿味道来了吗?”

    “还行。只是越看越糊涂,有些地方,明明也知道一点点意思,可是真让我说,我又说不出来,再仔细想想,仿佛就跟自己经历过一样,你说这怪不怪?”碧月终于低下头来。

    “依我看一点儿都不怪。这说明人家曹雪芹已经把作品写到出神入化的地步了。其实,人与人的经历在很多时候都是很相似的,尽管他们生活的环境有所不同。春秋战国时期的故事拿到今天来,照样好看,这就说明两千多年以前发生的事情跟现在有相似之处。马克思就有过这么一个科学论断:历史上有许多惊人相似之处。大千世界,纷繁复杂,乍一看,让人眼花缭乱,其实综合起来就那么几档子事儿。周易上说:‘物以群分,方以类聚。’这其中的‘群’和‘类’就是事物相似性的划分标准。因此根据这一理论,周易把宇宙万物归纳成六十四卦,实际上就是事物的六十四种类型,当然还可以归纳得更多。”

    “瞧你,说着说着,就拐到周易上去了,这周易也是讲着玩儿的吗?说不好就被人家扣上一顶‘宣扬封建迷信’的大帽子,看你还讲不讲!”

    “这跟封建迷信有什么关系?现在的人也真是的,动不动就拿‘宣扬封建迷信’的话来吓唬人。**的话固然没错:对古代的东西要‘吸收其精华,剔除其糟粕。’可是很多精华的东西,却愣是被人们当成了糟粕,你说这可惜不可惜?譬如说吧,这红楼梦中关于马道婆作法术的描写”他忽然发现碧月的眼睛明亮起来,似乎有话要说,于是他停了下来,他要听听碧月的见解。

    “我觉得关于马道婆作法术的描写不属于封建迷信,最多只能说这是给赵姨娘的不良用心披上了一层封建迷信的外衣。”碧月刚说完,就忽然觉得这么抢话太不礼貌,再一看学智那么知趣地让着她,更觉得不好意思了,心里一激动,脸上不觉又红了起来。

    学智万万没有想到,碧月居然有如此独到的见解,姑且不论她的见解正确与否,单是这种敢于向世俗观念挑战的精神就令他钦佩。于是他鼓励道:“很有见地,接着往下说。”

    碧月望着他诚恳的目光,认真地说:“如果说马道婆作法术属于封建迷信,那么书中一开始提到的一僧一道的故事自然也属于封建迷信了。如此说来,凡涉及到神鬼内容的东西都属于封建迷信了。那么梁祝当中的蝴蝶应该如何解释呢?鲁迅药中的花环又如何解释呢?红楼梦本身就是一部现实主义文学作品的典范,作者不可能不懂得在这么严肃的内容中搀杂所谓荒唐可笑的东西属于不伦不类。我想书中关于马道婆的描述不仅不属于糟粕,反而更进一步表现了曹雪芹匠心独运的艺术风格。我反复阅读文本,发现作者揭示贾府衰败的根源,是通过描写荣国府内部明争暗斗的状况来完成的。正如贾探春所说的那样:‘可知这样大族人家,若从外头杀来,一时是杀不死的,必须先从家里自杀自灭起来,才能一败涂地。’他们之间的明争,在书上是显而易见的,而暗斗只能采用隐晦的笔法来写。我认为,作者描写马道婆作法术意在提醒读者,荣国府内部的斗争是在一种更深的层次里进行的。”

    学智觉得碧月的见识绝对不在自己之下,他听得几乎都要流泪了。他觉得这种交流方式很好。于是,等碧月讲完,他激动地鼓起掌来,过后,他说:“要说隐晦的笔法,书中比比皆是,我觉得第五十四回女先儿、贾母和王熙凤联合讲述的故事最有意思。女先儿讲的故事叫凤求鸾,贾母一听故事的名字,就连声叫好,等女先儿交代完背景和人物,她还觉得挺有意思。可是女先儿刚一接触故事内容,贾母就不爱听了。她把故事的梗概做了一番猜测,结果跟女先儿要讲的内容几乎一样。最后她把这类故事批了个体无完肤。紧接着,王熙凤把贾母所发表的意见归纳为掰谎记。就以上内容,乍看起来,不过是一篇闲说之词,并没有什么深刻的含义,其实细加分析,里面颇含玄机。首先看贾母掰得是什么‘谎’?她掰的是内容之‘谎’,而并非时间和人物之‘谎’。这好比说,凤求鸾是一部文学作品,掰谎记就是一篇文学评论。这篇‘文学评论’的最大特点就是:客观、诚恳。按照它的评判标准,凤求鸾可推崇的内容只有两点:一是时间(残唐),二是人物(王熙凤)。换句话说,按照贾母的审美意趣,掰谎记唯一可取的就一句话:王熙凤是残唐时期的人。谁都知道,贾府最终影射的还是清王朝。那么,说王熙凤是残唐时期的人,不等于说清王朝已经到了最后阶段了吗?要知道,清朝的几代帝王都是搞文字狱的高手。可是道高一尺魔高一丈,曹雪芹是何等高人!他就偏偏要跟清王朝开上一个天大的玩笑。然而玩笑毕竟开得太大了,他不得不担忧自己的良苦用心同样也会被未来的读者忽略掉,那样岂不是弄巧成拙了?所以,紧接着他就安排了王熙凤效戏彩斑衣一场戏,王熙凤用戏说的口吻讲道:‘这一回就叫掰谎记。就出在本朝本地本月本日本时’这不明摆着提醒读者注意,故事中的王熙凤跟站在众人面前的王熙凤是一回事吗?其实曹公的担忧并不是多余的,二百多年过去了,很少有人把这三个故事联系起来读,更多的读者则把这三处视为闲文。怪不得曹雪芹在开篇就叹息道:‘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

    碧月觉得学智的话句句在理,于是也拍手道:“我支持你的观点。说起这名字的原故,我忽然又想起了书中的一个人物来了:四儿。过去我老琢磨着,贾宝玉身边的丫头众多,名字一个比一个雅,什么晴雯啦、袭人啦,还有秋纹、麝月等等,不是名花就是的异草。为什么‘四儿’这个土里土气的名字却被叫得那么响亮呢?就算她还有个别名叫‘云香’,也算不得高雅啊!后来我想明白了,原来贾宝玉心目中除了宝、黛两位美人以外,还有一个人,那就是史湘云。作者为了树立史姑娘的形象,有意让四儿来影射她。‘四’跟‘史’谐音,‘云香’倒过来念,就是‘香云’,又跟‘史湘云’的‘湘云’谐音。你说,我分析的有道理吗?”

    学智高兴道:“很有道理。听你这么一说,我也想起一个人的名字来了,那就是‘五儿’。你还别不爱听,我琢磨着这个姑娘的名字就跟周易有关。五儿是个既美丽又善良的姑娘,实在可爱,在书中就偶然出现了那么一回,还落了个羞恼成病的下场,最后含冤归天。真让人为之寒心呐!从书中来看,五儿所处的生活环境虽然算不上事事如意,但也称得上左右逢源。因为她既可承母亲、舅父、舅母等长辈的荫护,又可蒙芳官、春燕等朋友的关照。要说这么一位纯洁无邪的姑娘在任何时候都不会有危险。可命运偏偏要捉弄她。什么原因?问题就出在她的名字上。她叫五儿,加上她的姓‘柳’字,就成了‘柳五儿’。‘柳五儿’就是‘六五’的意思。‘六五’是周易的一个术语,它是阴爻处于上卦‘五’的位置的叫法。在周易看来,‘五’是全卦的最佳位置。无论阳爻还是阴爻,处于这个位置没有不吉利的。从六十四卦的卦象来看,阴爻处于‘五’的位置的情形共有三十二卦,其中最吉利的一卦是‘坤’卦;最不吉利的一卦是‘剥’卦。‘剥’卦的卦辞云:‘剥,不利有攸往。’而其中的‘六五’却很吉利,爻辞云:‘贯鱼,以宫入宠,无不利。’意思是说,占得此爻的人好比皇后受到皇帝的宠爱,而其他嫔妃只能鱼贯般地跟随其后,因而‘六五’无往而不利。据观察,在阴爻处于‘五’的位置的三十二卦中,‘六五’爻的爻辞没有不吉利的。

    “我进一步要说的是,周易即易经,它究竟是一部什么性质的著作呢?简言之,它是群经之首,属于哲学的范畴。它精辟地揭示了自然界和人类社会的运动规律,是我国古代朴素辩证法思想的典范之作。但是随着它对社会的影响不断扩大,它却渐渐地就变成了儒家学派的典籍,以至于后来成为儒家学派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特别是后来由于程朱理学的盛行,一些消极的人们简直把它当作了明哲保身的法宝。儒学家们认为,人只要把握中庸,不急噪冒进,相时而动,就像卦中的‘六五’爻一样,永远都不会有危险。具有叛逆思想的曹雪芹却认为,社会的不安定因素最终取决于它本身已经僵化了的制度。只要社会制度不改变,任何人在任何时候都会有危险。为了证明自己的观点,曹公列举了柳五儿这样一个活生生的例子。从书中描写的情景来看,柳五儿在任何方面都符合‘六五’的行为规则,可是她一出现就立即被卷入到你死我活的斗争狂潮中去了,最后居然落了个天怒人怨的结局。所以我认为,柳五儿的悲剧充分表达了作者对于程朱理学的深恶痛绝。

    “总而言之,柳五儿的悲剧是必然的,而林之孝家的等人的诬陷、污蔑、侮辱则是偶然的。所以从另外一种层面上讲,柳五儿的‘五’字,又是‘诬’、‘侮’、‘无’等字意义的总和,柳五儿的死是无辜的。”

    学智说出的每一个字,都会使碧月的心灵受到一次强烈的震撼。她对学智渊博的知识发自内心的折服,她从未听到过有哪一位老师讲得这么好,至少老师是不会讲得这么深刻的。她愿意永远听他讲下去。

    忽然一个念头开始在她的脑海里活跃起来。她想说出来,但马上又觉得说出来的东西又不是内心所要表达的,因此欲言又止。学智敏锐地发现了她的表情变化。他不知道她想说什么,但知道这一定跟他们俩的事儿有关。他不敢催问她,他只能耐心地等待她。她犹豫了好半天,决定还是要说出来,但又不知道从何说起,她只能说:“书中有一段话,我怎么也想不明白,我想听听你的见解。”

    “你说,你说。”

    “算了,过几天我还是带着书去找你好了。”她又踌躇了。

    “瞧你,又犯傻了不是?我老爸一看我翻看这样的书还不一把火把它烧了?这几天你没去我家,你知道他老人家每天晚上都干些什么吗?”

    “这我咋知道?”

    “他哪儿都不去,就坐在我的对面,眼睁睁地盯着我学功课。”

    “天哪!他人咋这样?”碧月惊讶道,声音不觉大了许多,可是刚说完,就马上后悔起来。她红着脸,眼睛不住地往堂屋方向瞟,双手下意识地捂起嘴巴,生怕刚才的话传到堂屋那边去。半天,她才稳过神儿来,却又进入了另一种尴尬的状态:“书中第三十四回有这样一段话,我不明白。”说着,便背诵起来“林黛玉还要往下写时,怎奈两块帕子都写满了,方搁下笔,觉得浑身火热,面上作烧,走至镜台揭起镜袱一照,只见腮上通红,自羡压倒桃花,却不知病由此萌。”

    学智直呆呆地望着她。那抑扬顿挫的语调,那惆怅伤怀的情感深深地打动着他,他仿佛身临其境。等碧月背诵完了,他还在傻愣着

    碧月看着他傻乎乎的样子,自己也仿佛跟着傻了起来。就这样,两个人面对面地傻站在那里,谁也不说一句话。过了一会,鲍福带着几个爷们说笑着走进来,他们才一起走出。

    对面的房屋里,桂晴跟张氏也谈意正浓。现在说话的是张氏。

    “你刚才说的对。咱惹不起还躲不起啊!依我看呐,那一片就没有一个好东西。前一阵子还有人编排你的闲话,可是没过几天就传不下去了,谁信啊?后来可好了,机枪跟那位莲大姑奶奶又咬起来了,这不是现世现报吗?灵着呐!要说最省事儿的还是你,你要是当初抓着理儿不放,只怕她莲大姑奶奶的事儿到现在都完不了。”

    “不提这些了,不提这些了。”

    张氏既然是准备长谈的,那就不管是高兴的事儿还是心烦的事儿,也不管该说不该说了,只要是长期闷在心里的,都要一吐为快;另外她也顾不得哪件事儿在前哪件事儿在后了,先想起哪档子就先说哪档子。桂晴这边的事儿她暂时想不起来了,那只好又回到自家的事儿上了:

    “要说最不好过的还得是我,彩霞的事儿到现在一点儿消息都没有,有好长一阵子我和你大哥都吃不消睡不着,现在想想,真是傻得很,光着急有什么用?自己也得想开点儿啊。”

    “是啊,嫂子,彩霞姑娘比一般的女孩子都懂事。我觉得她出不了什么事儿,现在又不是兵荒马乱的年月。说不定她在哪个亲戚家躲上一阵子就会给你们写信的。小圣他爸也这样想。”

    “但愿像你说的这样呗。只是二姑娘的事儿还是让人放心不下。”张氏说着说着,又有些激动起来“前些时,多亏了你给我提的醒儿,我回去把你的话原样不变地跟二姑娘一说,还真管用。没过几天鲍昭阗那个挨刀子的又去找她的事儿,二姑娘当场就给了他大难看。从那往后,他见面老实多了。依我说哪,狗总改不了吃屎,咱往后还得多小心点儿。说起这二姑娘的婚事儿,我是一个劲儿的愁,你说这往后咋办啊?她死活不跟自己的女婿在一起。这娘家能是她一辈子呆的地方吗?”

    “嫂子,我早就跟您说过,这事儿您得听听二姑娘的意见。因为过日子毕竟是她自个儿的事儿,她要觉得不满意,干脆早日了断,反正以后的日子还长着呐。”

    “我也这么想过,可你大哥就是不愿意,我每次跟他商量,他都用现成的话接我,说啥来着:‘一女不嫁二夫。’‘嫁鸡随鸡,嫁狗随狗。’”

    “我大哥也真是的,现在都什么年月了,还这么认死理儿?”

    “可不是嘛!”

    她们俩正说着,外面忽然有人叫道:“不好了,冯水新被人打伤了,彩云也被人抢走了!”

    院子里的人一下子惊呆了,但很快就“轰”地一下涌了出去。

    公路上,很多人纷纷往东奔跑。有几个壮汉一边跑,一边不停地嘟囔着“什么人胆敢如此放肆?不想活了!”“他妈的,也不看看这是什么地方,芦花村也是你想来就来想走就走的地方吗?”“逮着他狗日的非活剥了不可。”

    在村子的正中间,有一条横穿南北的大路往北一直通往李家铺。在出村不远的桥头北侧,一位二十四五岁的大汉正在追赶着四五个二十岁上下的年轻人,在他们的背后还奔跑着数不清的青壮年。人们七嘴八舌地叫喊着:“抓住他们!”“别让他们跑了!”

    大汉跑得飞快,紧跑一步,一把拽住一个年轻人的衣襟。年轻人动弹不得,大汉趁势将他轻轻地提在手中,然后像扔铁饼似的使劲地往前扔去。年轻人被扔出一丈多远,他的身体重重地砸在一个同伙身上,被砸的同伙立时栽倒,又将身体重重地砸在了另一个同伙身上,这下起了连锁反应。不到半分钟的工夫,四五个年轻人全都滚爬在地上哭爹叫娘起来。这时人们已经追赶上来了。

    在人们的记忆中,似乎还没听说过有哪个亡命徒敢到芦花村较真儿的,包括解放前活跃在邑城县境内的各路土匪。芦花村有这样一条不成文的村规:村里一旦有人遭到外敌侵犯,只要你是目击者,就得豁出命去跟来犯之敌拼个你死我活,别管在此之前你跟受害者有几辈子的冤仇。其实这条“村规”的生根,跟村里人长期习武有关。村里的爷们们无论老幼,差不多都会使几招拳脚,即使从未入门,仅凭耳熏目染,也多少懂得一点儿套路。当然,也有那懒惰的汉子,的确一点儿招数都不通,但是他肯定炼成了一套顶刮刮的嘴上功夫,任你南拳北腿、武当少林,他都能一口气说得个天昏地暗。好像既不懂得套路,又缺乏嘴上功夫的人就不配做芦花村人似的。

    而眼前的这位大汉却是个例外,他就既不懂得套路,又缺乏嘴上功夫,是个不折不扣的“笨工子”他的绰号叫二阎王,此号并非取自他的品性,而是取自他的容貌;如果取自他的品性,那他肯定得叫“二菩萨”他一米八五的个头,威武雄壮,一脸黑森森的胡子长势吓人,两眼发出凶光,大嘴张开就是一阵恶声恶气,即使声音再温柔也跟要打架似的。如果胆小的人乍一听他讲话,弄不好会吓出病来。因为这些,他才落了个“二阎王”的绰号。他从上到下,从里到外都是一副练武的好材料,只因他从小就去了东北,二十多年后才回来,所以把练武的事儿就给搁在了一边儿。二阎王长就的一身好力气,说出来真是让人瞠目。去年他到邻村赴宴,酒喝到最后,他再也咽不下去了,死活不再喝了。可是当地有个习俗,不把你灌得趴在地上动弹不得,就不算设宴。在场的人实在灌不下去了,就从外面叫来两位彪形大汉。两位大汉一照面就想给他来个下马威,他们一人摁住他的肩膀,一人拿着酒瓶硬灌。二阎王紧闭着嘴巴,两个指头将摁他的那只手轻轻一捏,被捏的人疼得“嗷嗷”怪叫。二阎王站起来,一手提起一个人就往外走。好家伙!两位大汉个头都在一米八以上、体重都在一百八十斤以上,却愣是被他轻轻地提到了院子里。这事儿过了不久,他又在这个村里惹了一回事儿。那天,村里请来一位武师,刚刚举行完拜师仪式。晚上没事儿,村里人想请武师露几手。武师因为喝了点酒,说话也有点儿随便:“这里又没有高手,有什么好露的?”大家正愁没戏,忽然看见了傻乎乎的二阎王,于是道:“那位黑大汉是芦花村的,据说武功了得,跟他一试,不就齐了!”二阎王尴尬道:“我不会武功。”村人道:“芦花村的人还有不会武功的?别给芦花村丢脸了!”武师也在一边挑衅:“是啊,既然大家都这么抬举你,你就不要再退缩了,咱们习武之人可不兴当孬种啊!”二阎王经不起大伙相激,于是一咬牙就走到阵前。因为他不懂得规矩,所以既不抱拳也不施礼,伸出拳头照准武师的脑门就是一拳。武师的招数和火候也都不差,只是由于体力支撑不住,结果还是被对手重重地打倒在地。这下众人都傻了眼!一贯自称武林高手的武师咋就这么不禁打呀?而且还败在了一位门外汉手里。武师狼狈极了,当夜就卷铺而去。二阎王虽然露了脸,但事后想想,不觉浑身只冒冷汗。这次取胜纯属侥幸,倘若这位武师若干年以后再来交手,自己岂不是要吃大亏?于是他自此拜师学艺,开始勤学苦练,终于在一九八一年东海省第一届武术散打比赛中获得金牌。这是后话。

    如今却说冯水新的处境。冯水新脸上是受了点儿伤,不过不要紧,是刚才那几个年轻人抢夺彩云时不小心挂破的。人家并没有成心要打他的意思,否则,就是有十个冯水新,也早已趴在地上了。冯水新恼就恼在这群狗杂种太卤莽了。你们不就是要让彩云过去吗?哪个龟儿子不是跟你们想的一样!你们好说好商量有什么事情不能解决?为什么非把我往死里整?你们这不是明明欺负我冯水新在村里的人缘差吗?可是你们这群缺心少肺的东西就没想过,就算我冯水新的人缘不好,街上的老少爷们也不能坐视不管啊!要知道,任你们这样胡作非为这不光是我冯水新的耻辱,也是芦花村的耻辱!

    这会子,他把自己关在一个屋里,气得捶胸顿足,一会儿骂彩云不争气,一会儿又骂这群王八羔子太不长眼睛。外面不时地传来那几个年轻人痛苦的哀求声。他听了,说不清是兴奋还是烦恼。他什么都懒得管,他知道街上的人是不会胳膊肘向外弯的。

    俄顷,鲍福敲门进来,他劈头就问:“大哥,你从前见过这几个小子吗?”

    冯水新摇摇头。

    “他们是李家铺的。”

    李家铺是彩霞婆家的村庄。冯水新不禁惊愕道:“他们为什么要来?”

    “他们是奔着彩霞来的,来之前商量过了,如果找不到彩霞,就把彩云弄走。真是荒唐得很!”鲍福也越说越来气。

    “那你说该怎么办?彩云已经被他们抢走了。”冯水新忽然没了主意。

    “这有什么难的?他们抢走了咱们一个,咱们却抓住了他们五个,放走一个,让他回去通风报信,还剩下四个呢!不信他们不来换人。”

    “说的也是。兄弟,这事儿你就看着去办吧。不管事情发展到哪一步,我都顶着。”

    鲍福出去了。

    五个人被分别绑在了五棵大树上,一个个被打得鼻青脸肿,叫苦连天。大家似乎觉得还不解气,有的还要往他们的脸上吐吐沫。

    鲍福跟大伙商量着,正要放一个人回去,人群外面忽然传出声音:“他们的人把彩云给送回来了。”

    原来李家铺大队的负责人得知情况后,赶快把当事人找来狠狠地批评一顿,然后亲自把彩云姑娘送了回来。

    杀人不过头点地,既然人家大队的人都已经出面了,并且让肇事者认了错,赔了礼,芦花村的人还有什么好说的?放人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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