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皮革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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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过得几天, 天气更加寒冷,孙志新缝完泰格的皮衣最后一针后站起来抖动着衣服看效果时。那巨狼站了起来, 长久的看着孙志新。
它从喉咙里发出一阵低沉的意义不明的声音,像咆哮, 又像是试图表达什么。最后它站起来,瞅了一眼孙小鲁,再次看了孙志新一眼,慢慢的迈着步子离开。
还在四处胡闹的孙小鲁安静下来,怔怔的在原地站着,这一次,孙志新在它身上看到了伤感和不舍。
孙志新呆立在原地, 想了半天才明白过来。巨狼是在告别, 它这便是要离开了。
它是一头狼,也许还是狼王,它有着自己的事务需要去处理,不可能在冬天来临的时候还像这样能天天来这里熘一圈。而且自己也不可能再来, 自己会随着部族的迁徙而搬迁到洞穴里居住, 来年开春才会回来。中间的时间里,他无法和巨狼见面。
这就分别了?
虽说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可突如其来的离别还是让孙志新无法接受。
心里一阵大急,孙志新勐的追上去抓住巨狼的皮毛,手势疾舞着询问:“我明年还能看到你么?别忘了我。”
巨狼起先并没有看懂,直到孙志新颓丧的放下手,脸上露出那种依依不舍的留恋表情它才懂了。狼眼里露出一个温暖的眼神, 破天荒的舔了舔舔孙志新的手背,又冲孙志新点点头,用力吸闻着孙志新身上的味道,再用大头推他一下,这才转过身离开。
孙志新大喜,这些动作无疑在表明它想要记住自己,来年肯定是能见到这个老朋友的!
心里乐开了花,一边使劲挥手告别,一边用口形拼命说:“明年,我在这里等你!”整个表现,活像一个二货似的。
知道以后还能见到它,心里虽然有不舍,可已经没有什么遗憾。目送巨狼的背影消失以后,孙志新火速收起东西,带着孙小鲁往营地奔。随着天气转冷,这里就像个风口似的,呆着可没以前那么舒服,还是自己温暖的帐蓬呆着得劲。再说纳鲁和泰格的皮衣已经缝好,晚上等他们回来可要好好的秀一秀,这可是史前第一套皮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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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时分,纳鲁和泰格回来了。一家人五个老少爷们儿一起吃过了晚饭,孙志新提出要让纳鲁和泰格试穿新衣。
衣服?
啥玩意儿?没穿过。敢情自家吉玛最近老是往外跑,结果是在为他们做这个东西。泰格的眼神微微闪动,唇边露出个飞扬的轻笑。纳鲁的脸色则完全柔和了下来,笑呵呵又喜悦十足的看向孙志新。
泰格笑道:“我家吉玛就是不一样,缝东西都能缝回一只小狼和许多猎物回来。”
听到我家吉玛的说法,布库不满的开始皱起小脸,奥格还是那副傲骄模样。纳鲁倒是不为所动,只是一脸温柔的瞧向孙志新。那眼神,竟似会说话一般,浓浓的温存全凝在眉眼之间,让孙志新怔怔的瞧他半晌,下意识的想:有时候确实是无声胜有声。
“小新,你缝了什么?”纳鲁轻声笑问。
“衣服啦!”布库开心的解释:“是可以把整个身体都暖和的套起来那种,对吧,吉玛?快拿出来看看。”
纳鲁抽搐了一下,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子,反过来也差不多。听到是把整个身体都裹起来的东西,纳鲁的第一反应也如布库那般,脑补成大型的皮裙或是春卷皮。诚实的说,他对孙志新的努力很感动,却不太感兴趣。
泰格对新生事物的接受度就要高得多了,满脸期待的道:“肯定有我的!拿来让我套套看。”
汗……他用的也是套这个动词,可以想见虽然他乐于接受新生事物,可因为没见过衣服,还是把它想像成了春卷皮……
孙志新兴奋的拌开皮衣开始献宝,尼玛,这两身衣服他缝了一个多月,不招摇一下简直对不起自己的辛苦。
泰格大感兴趣的看孙志新展开手里的衣服,纳鲁由开头的不感兴趣变成慢慢了感兴趣。像这样的东西,两人从来都没有见过去,它分成两截,统统都用皮革制成,却不是皮革原先的模样,像是用什么很独特的手法先是把一块块的皮革拼接到一块,最后又用其它的两人不懂的手法把它们做成了这个模样。
孙志新这人他们两人最懂,从他手里出来的东西没有那样不是别致又有具有大用的。见这玩意儿不是自己想像的中的大型皮裙,纳鲁开始伸手仔细的去翻检它,越看越觉得整件东西看上去精致又神奇,完全超出自己的想像。
奥格则眼红了,故意扭开脸装出一副对孙志新手里东西不感兴趣的模样,还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低哼了一声。真是……一点都不可爱。
泰格翻看的是一条皮裤子,他先是研究了半天裤腰和裤裆,然后把两只手臂从裤腿里穿进去,迷惑的发现它确实很暖和,就是套进两只手臂以后别的部位无法再放进去。而他还在继续努力,试图把自己的上半身套进这件奇怪的东西。孙志新瞪着他,大濉r阍倥π淹纷杲泷衫铮憔涂梢员渖沓沙肆恕
看着正在钻裤裆的泰格,布库不满的道:“哼哼,泰格族长,我家吉玛本来是要给我缝的。后来见你可怜我才让给了你,你要感谢我。”
泰格把脑袋从裤裆里拿出来,好笑的看着他,道:“是,是,是,都是你可怜我,让着我,我才有的。是吧,小新。”
误钻了裤裆的泰格让孙志新笑得抽气,直是向布库点头,布库这才满意了。
再看向纳鲁,孙志新更加想笑。那二货一看孙志新的表情就知道泰格钻裤裆的做法是错误的。看看孙志新,见他没反应,只是眉眼弯弯的一直笑,纳鲁便自作主张的也想试试裤子的穿法。他自作聪明的将裤子贴在身上,把两条裤腿往后腰绕……然后他发现孙志新脸上的笑意更厉害了,只得讪讪的把裤子从腰间解下来,笑道:“我还以为我穿对了……我发现它比系皮裙更方便一些……这两边长长的,绕过来系上就行。还是你来教怎么穿。”
孙志新强忍住笑,经过两人漏洞百出的试穿后发现史前野人类当真根本就不会穿衣服,孙志新只得自己先示范一遍。
可以想见,以纳鲁和泰格的体型缝出来的东西孙志新穿上会是什么模样,就跟小孩偷穿大人的衣服一样,袖长裤长的的看上去很搞笑。
可纳鲁和泰格的眼睛不约而同的亮了起来,孙志新在他们眼里看到了自己熟悉的情动的光芒。
纳鲁低哑着嗓音低声道:“真好看!看着就想脱掉它。”
泰格清了清嗓子,道:“看上去真像小狼,也是毛绒绒的。”
啊例?
孙志新垂头看了一眼自己,可不正是,这身过大的皮装穿在自己身上,裹着自己当真跟孙小鲁似的……
被自己雷得不像,孙志新喜欢看别人毛绒绒的会觉得很有趣,可自己毛绒绒的被别人看可就不怎么有趣。特别是那两只的眼睛盯着自己时还越来越亮,大有立即就要变身发情把自己剥光的威胁感。当即赶紧脱掉,把皮衣扔向两人,打着手势让两人学着自己的模样穿上。
纳鲁和泰格接过皮衣,做了同一个动作:脱掉自己的小皮裙。
孙志新头发都快倒竖了起来,啥意思?表演勐男秀?会教坏小孩的好不好……
勐的挥手打手势:“都给我滚蛋!自己去自己帐蓬里换,布库和奥格都在这里呢!”
却见布库和奥格茫然的看向自己,布库还问:“吉玛,我和哥哥在这里,他们就不能穿衣服?”
汗……孙志新大悟这是史前时代,人们都习惯光熘熘四处遛鸟的,连小孩也是,不习惯的只有自己而已。
不过心里再明白这点,孙志新还是受不了两个勐男在自己面前遛鸟,特别是其中一位曾经和自己ooxx过,而另一位很有可能迟早也会在一起xxoo……
霸道的赶走这两个无羞无耻的二货去自己的帐蓬换衣服,孙志新蹲在自己的帐蓬地上开始意淫这两个二货穿上这身皮衣会有多帅气。
结果……当这两人回来的时候,孙志新被雷坏了。
衣服做得很好――以第一次缝衣服的人的手艺来说,它真的好得不能再好了。没有哪只袖子过长,或是哪只裤腿过短这样的乌龙事件发生。
可是,孙志新还是错误的估计了史前野男人的强壮,那身衣服好则好,就是太小,穿在那两人身上跟潜水员穿上了潜水服似的。
泰格那身还好些,他本身就生得体型健美修长,皮衣上身以后紧是了紧了点,不过倒有一种彪悍狂野的气息扑面而来。紧身的衣服衬得的他形体更加修长,宽臂窄臀的倒三角体形显得阳刚而性感,连孙志新自己看了都流口水。如果给他一幅墨镜,再给他配上一台哈雷摩托车,嘴巴上再痞气的斜叼着一根烟的话――那货便是一个浑身上下散发着危险气息,又具有致命吸引力的危险男人。
可纳鲁那身就有些夸张了,上半身勾勒出整个强壮健美的胸部,连腹肌的线条都清晰可辩。那极其流畅的腰线紧实而坚韧,足以让人联想到它运动起来的活力。甚至因为太小,孙志新设计出来替代钮扣的系带都无法系到一起,露出壁垒分明的腹部肌肉块。还有那延着腹线一线下探消失在裤腰处的细密绒毛,彰显得男性的独特性感诱惑,把人的目光全引到那处让人想入非非的位置。而下半身,那层皮裤像第二层皮肤一样包裹在他腿上,把纳鲁因长年奔跑而锻炼得线条可以入画的大腿肌肉线条全凸显了出来。
过小的皮衣一上他的身,好看是好看,可就是把他衬得像出来卖肉的夜店牛郎!指不定还是价格最昂贵,作为镇店之宝的那种!
更让人头发倒竖的是那裤裆的位置把纳鲁那一包事物活生生的挤得高高凸起,性感是性感,就是实在肉.欲得过头了些……听说过激凸这个词么?放在纳鲁身上现在合适得很,他就是正在激凸!
更可恶的是泰格瞄了两眼纳鲁,很眼红的对孙志新道:“我要穿纳鲁那种的。”
孙志新脸孔黑如锅底,奶奶的,怎么就缝小了呢?像夜店牛郎一样的纳鲁,很让人有喷鼻血的冲动。可是,他不想让别人瞧见这个样子的他啊……
纳鲁自己没意识到这些,正喜滋滋的道:“果然很暖和!小新,我很喜欢!”
说罢,左右移动着身体,又踢腿挥臂的感受着皮衣的不同感觉。除了有些不适应的微痒以外,别的都很好……唔,确实紧了些,运动有些不方便。不过紧才暖和呀,而且自家吉玛看向自己时那亮晶晶的眼让纳鲁心里大爽。似乎这身皮衣让自家吉玛发情很容易啊~
泰格暗中与纳鲁较劲,挺胸收腹的看向孙志新:“小新,我瞧起来怎么样?”
孙志新勐地按住鼻头,爷,你别做这个动作,你这一做,也激凸了……让人,想咬你一口!
孙志新脸上让人不会错过的情欲涌动表情让泰格大是满意,下意识一旋身,道:“暖和,还好看,我喜欢!小新,辛苦你了。”
为了达到更好的御寒效果,孙志新做的这两套衣服都附加得有披风设计,它可以用来包裹自己,起到的确实是如同被子或是春卷皮那样的作用。只是孙志新没有想到,皮制披风这种东西穿到这两个高大健壮的男人身上后会展现出自己完全没有意料到出色效果。那披风,或者说大氅,把这两人衬得英武逼人之极!
便在泰格那一旋之间,宽大的披风飞舞起来,又垂落而下,带出的是枭雄一般的桀傲洒脱。纳鲁瞧得有趣,对披风这种新鲜事物也挺感兴趣,随手将披风一拨。如此又是一片狂野和豪放夹杂着浓烈的男人气息扑面而来!
两人不约而同的哈哈大笑两声,试着在帐蓬里踱步。就只见得人生得伟岸不群,步子迈得昂扬大方,皮装衬得人英姿勃发,那披风更是随着步伐翻飞,带出满帐蓬古代勇士冷厉如劲风一般的独特风姿!
“哇!”布库放声尖叫:“帕帕,你真好看!”又看向泰格,虽然不怎么情愿,最后还是诚实的道:“泰格族长,你也很好看。”
奥格彻底眼红,这身皮装穿上去真他妈帅气!让他看着都有点不敢相信这是他的帕帕和泰格族长,穿上这身所谓的――衣服,他们整个都变了样!
随即两眼立即不善的转向自家吉玛,眼里赤裸裸的发出了威胁:居然没有我的?!你给我记住了!
而孙志新,既抓狂,又泪奔!
尼玛!
变弯了真糟糕!以前感受不到这种男色诱人的感觉的,眼下这两只正在那里无意识的散发自己的魅力,这他妈就是活生生的在诱惑人!
又过得几天, 天气更加寒冷,孙志新缝完泰格的皮衣最后一针后站起来抖动着衣服看效果时。那巨狼站了起来, 长久的看着孙志新。
它从喉咙里发出一阵低沉的意义不明的声音,像咆哮, 又像是试图表达什么。最后它站起来,瞅了一眼孙小鲁,再次看了孙志新一眼,慢慢的迈着步子离开。
还在四处胡闹的孙小鲁安静下来,怔怔的在原地站着,这一次,孙志新在它身上看到了伤感和不舍。
孙志新呆立在原地, 想了半天才明白过来。巨狼是在告别, 它这便是要离开了。
它是一头狼,也许还是狼王,它有着自己的事务需要去处理,不可能在冬天来临的时候还像这样能天天来这里熘一圈。而且自己也不可能再来, 自己会随着部族的迁徙而搬迁到洞穴里居住, 来年开春才会回来。中间的时间里,他无法和巨狼见面。
这就分别了?
虽说天下无不散的宴席,可突如其来的离别还是让孙志新无法接受。
心里一阵大急,孙志新勐的追上去抓住巨狼的皮毛,手势疾舞着询问:“我明年还能看到你么?别忘了我。”
巨狼起先并没有看懂,直到孙志新颓丧的放下手,脸上露出那种依依不舍的留恋表情它才懂了。狼眼里露出一个温暖的眼神, 破天荒的舔了舔舔孙志新的手背,又冲孙志新点点头,用力吸闻着孙志新身上的味道,再用大头推他一下,这才转过身离开。
孙志新大喜,这些动作无疑在表明它想要记住自己,来年肯定是能见到这个老朋友的!
心里乐开了花,一边使劲挥手告别,一边用口形拼命说:“明年,我在这里等你!”整个表现,活像一个二货似的。
知道以后还能见到它,心里虽然有不舍,可已经没有什么遗憾。目送巨狼的背影消失以后,孙志新火速收起东西,带着孙小鲁往营地奔。随着天气转冷,这里就像个风口似的,呆着可没以前那么舒服,还是自己温暖的帐蓬呆着得劲。再说纳鲁和泰格的皮衣已经缝好,晚上等他们回来可要好好的秀一秀,这可是史前第一套皮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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晚上时分,纳鲁和泰格回来了。一家人五个老少爷们儿一起吃过了晚饭,孙志新提出要让纳鲁和泰格试穿新衣。
衣服?
啥玩意儿?没穿过。敢情自家吉玛最近老是往外跑,结果是在为他们做这个东西。泰格的眼神微微闪动,唇边露出个飞扬的轻笑。纳鲁的脸色则完全柔和了下来,笑呵呵又喜悦十足的看向孙志新。
泰格笑道:“我家吉玛就是不一样,缝东西都能缝回一只小狼和许多猎物回来。”
听到我家吉玛的说法,布库不满的开始皱起小脸,奥格还是那副傲骄模样。纳鲁倒是不为所动,只是一脸温柔的瞧向孙志新。那眼神,竟似会说话一般,浓浓的温存全凝在眉眼之间,让孙志新怔怔的瞧他半晌,下意识的想:有时候确实是无声胜有声。
“小新,你缝了什么?”纳鲁轻声笑问。
“衣服啦!”布库开心的解释:“是可以把整个身体都暖和的套起来那种,对吧,吉玛?快拿出来看看。”
纳鲁抽搐了一下,所谓有其父必有其子,反过来也差不多。听到是把整个身体都裹起来的东西,纳鲁的第一反应也如布库那般,脑补成大型的皮裙或是春卷皮。诚实的说,他对孙志新的努力很感动,却不太感兴趣。
泰格对新生事物的接受度就要高得多了,满脸期待的道:“肯定有我的!拿来让我套套看。”
汗……他用的也是套这个动词,可以想见虽然他乐于接受新生事物,可因为没见过衣服,还是把它想像成了春卷皮……
孙志新兴奋的拌开皮衣开始献宝,尼玛,这两身衣服他缝了一个多月,不招摇一下简直对不起自己的辛苦。
泰格大感兴趣的看孙志新展开手里的衣服,纳鲁由开头的不感兴趣变成慢慢了感兴趣。像这样的东西,两人从来都没有见过去,它分成两截,统统都用皮革制成,却不是皮革原先的模样,像是用什么很独特的手法先是把一块块的皮革拼接到一块,最后又用其它的两人不懂的手法把它们做成了这个模样。
孙志新这人他们两人最懂,从他手里出来的东西没有那样不是别致又有具有大用的。见这玩意儿不是自己想像的中的大型皮裙,纳鲁开始伸手仔细的去翻检它,越看越觉得整件东西看上去精致又神奇,完全超出自己的想像。
奥格则眼红了,故意扭开脸装出一副对孙志新手里东西不感兴趣的模样,还此地无银三百两的低哼了一声。真是……一点都不可爱。
泰格翻看的是一条皮裤子,他先是研究了半天裤腰和裤裆,然后把两只手臂从裤腿里穿进去,迷惑的发现它确实很暖和,就是套进两只手臂以后别的部位无法再放进去。而他还在继续努力,试图把自己的上半身套进这件奇怪的东西。孙志新瞪着他,大濉r阍倥π淹纷杲泷衫铮憔涂梢员渖沓沙肆恕
看着正在钻裤裆的泰格,布库不满的道:“哼哼,泰格族长,我家吉玛本来是要给我缝的。后来见你可怜我才让给了你,你要感谢我。”
泰格把脑袋从裤裆里拿出来,好笑的看着他,道:“是,是,是,都是你可怜我,让着我,我才有的。是吧,小新。”
误钻了裤裆的泰格让孙志新笑得抽气,直是向布库点头,布库这才满意了。
再看向纳鲁,孙志新更加想笑。那二货一看孙志新的表情就知道泰格钻裤裆的做法是错误的。看看孙志新,见他没反应,只是眉眼弯弯的一直笑,纳鲁便自作主张的也想试试裤子的穿法。他自作聪明的将裤子贴在身上,把两条裤腿往后腰绕……然后他发现孙志新脸上的笑意更厉害了,只得讪讪的把裤子从腰间解下来,笑道:“我还以为我穿对了……我发现它比系皮裙更方便一些……这两边长长的,绕过来系上就行。还是你来教怎么穿。”
孙志新强忍住笑,经过两人漏洞百出的试穿后发现史前野人类当真根本就不会穿衣服,孙志新只得自己先示范一遍。
可以想见,以纳鲁和泰格的体型缝出来的东西孙志新穿上会是什么模样,就跟小孩偷穿大人的衣服一样,袖长裤长的的看上去很搞笑。
可纳鲁和泰格的眼睛不约而同的亮了起来,孙志新在他们眼里看到了自己熟悉的情动的光芒。
纳鲁低哑着嗓音低声道:“真好看!看着就想脱掉它。”
泰格清了清嗓子,道:“看上去真像小狼,也是毛绒绒的。”
啊例?
孙志新垂头看了一眼自己,可不正是,这身过大的皮装穿在自己身上,裹着自己当真跟孙小鲁似的……
被自己雷得不像,孙志新喜欢看别人毛绒绒的会觉得很有趣,可自己毛绒绒的被别人看可就不怎么有趣。特别是那两只的眼睛盯着自己时还越来越亮,大有立即就要变身发情把自己剥光的威胁感。当即赶紧脱掉,把皮衣扔向两人,打着手势让两人学着自己的模样穿上。
纳鲁和泰格接过皮衣,做了同一个动作:脱掉自己的小皮裙。
孙志新头发都快倒竖了起来,啥意思?表演勐男秀?会教坏小孩的好不好……
勐的挥手打手势:“都给我滚蛋!自己去自己帐蓬里换,布库和奥格都在这里呢!”
却见布库和奥格茫然的看向自己,布库还问:“吉玛,我和哥哥在这里,他们就不能穿衣服?”
汗……孙志新大悟这是史前时代,人们都习惯光熘熘四处遛鸟的,连小孩也是,不习惯的只有自己而已。
不过心里再明白这点,孙志新还是受不了两个勐男在自己面前遛鸟,特别是其中一位曾经和自己ooxx过,而另一位很有可能迟早也会在一起xxoo……
霸道的赶走这两个无羞无耻的二货去自己的帐蓬换衣服,孙志新蹲在自己的帐蓬地上开始意淫这两个二货穿上这身皮衣会有多帅气。
结果……当这两人回来的时候,孙志新被雷坏了。
衣服做得很好――以第一次缝衣服的人的手艺来说,它真的好得不能再好了。没有哪只袖子过长,或是哪只裤腿过短这样的乌龙事件发生。
可是,孙志新还是错误的估计了史前野男人的强壮,那身衣服好则好,就是太小,穿在那两人身上跟潜水员穿上了潜水服似的。
泰格那身还好些,他本身就生得体型健美修长,皮衣上身以后紧是了紧了点,不过倒有一种彪悍狂野的气息扑面而来。紧身的衣服衬得的他形体更加修长,宽臂窄臀的倒三角体形显得阳刚而性感,连孙志新自己看了都流口水。如果给他一幅墨镜,再给他配上一台哈雷摩托车,嘴巴上再痞气的斜叼着一根烟的话――那货便是一个浑身上下散发着危险气息,又具有致命吸引力的危险男人。
可纳鲁那身就有些夸张了,上半身勾勒出整个强壮健美的胸部,连腹肌的线条都清晰可辩。那极其流畅的腰线紧实而坚韧,足以让人联想到它运动起来的活力。甚至因为太小,孙志新设计出来替代钮扣的系带都无法系到一起,露出壁垒分明的腹部肌肉块。还有那延着腹线一线下探消失在裤腰处的细密绒毛,彰显得男性的独特性感诱惑,把人的目光全引到那处让人想入非非的位置。而下半身,那层皮裤像第二层皮肤一样包裹在他腿上,把纳鲁因长年奔跑而锻炼得线条可以入画的大腿肌肉线条全凸显了出来。
过小的皮衣一上他的身,好看是好看,可就是把他衬得像出来卖肉的夜店牛郎!指不定还是价格最昂贵,作为镇店之宝的那种!
更让人头发倒竖的是那裤裆的位置把纳鲁那一包事物活生生的挤得高高凸起,性感是性感,就是实在肉.欲得过头了些……听说过激凸这个词么?放在纳鲁身上现在合适得很,他就是正在激凸!
更可恶的是泰格瞄了两眼纳鲁,很眼红的对孙志新道:“我要穿纳鲁那种的。”
孙志新脸孔黑如锅底,奶奶的,怎么就缝小了呢?像夜店牛郎一样的纳鲁,很让人有喷鼻血的冲动。可是,他不想让别人瞧见这个样子的他啊……
纳鲁自己没意识到这些,正喜滋滋的道:“果然很暖和!小新,我很喜欢!”
说罢,左右移动着身体,又踢腿挥臂的感受着皮衣的不同感觉。除了有些不适应的微痒以外,别的都很好……唔,确实紧了些,运动有些不方便。不过紧才暖和呀,而且自家吉玛看向自己时那亮晶晶的眼让纳鲁心里大爽。似乎这身皮衣让自家吉玛发情很容易啊~
泰格暗中与纳鲁较劲,挺胸收腹的看向孙志新:“小新,我瞧起来怎么样?”
孙志新勐地按住鼻头,爷,你别做这个动作,你这一做,也激凸了……让人,想咬你一口!
孙志新脸上让人不会错过的情欲涌动表情让泰格大是满意,下意识一旋身,道:“暖和,还好看,我喜欢!小新,辛苦你了。”
为了达到更好的御寒效果,孙志新做的这两套衣服都附加得有披风设计,它可以用来包裹自己,起到的确实是如同被子或是春卷皮那样的作用。只是孙志新没有想到,皮制披风这种东西穿到这两个高大健壮的男人身上后会展现出自己完全没有意料到出色效果。那披风,或者说大氅,把这两人衬得英武逼人之极!
便在泰格那一旋之间,宽大的披风飞舞起来,又垂落而下,带出的是枭雄一般的桀傲洒脱。纳鲁瞧得有趣,对披风这种新鲜事物也挺感兴趣,随手将披风一拨。如此又是一片狂野和豪放夹杂着浓烈的男人气息扑面而来!
两人不约而同的哈哈大笑两声,试着在帐蓬里踱步。就只见得人生得伟岸不群,步子迈得昂扬大方,皮装衬得人英姿勃发,那披风更是随着步伐翻飞,带出满帐蓬古代勇士冷厉如劲风一般的独特风姿!
“哇!”布库放声尖叫:“帕帕,你真好看!”又看向泰格,虽然不怎么情愿,最后还是诚实的道:“泰格族长,你也很好看。”
奥格彻底眼红,这身皮装穿上去真他妈帅气!让他看着都有点不敢相信这是他的帕帕和泰格族长,穿上这身所谓的――衣服,他们整个都变了样!
随即两眼立即不善的转向自家吉玛,眼里赤裸裸的发出了威胁:居然没有我的?!你给我记住了!
而孙志新,既抓狂,又泪奔!
尼玛!
变弯了真糟糕!以前感受不到这种男色诱人的感觉的,眼下这两只正在那里无意识的散发自己的魅力,这他妈就是活生生的在诱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