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3 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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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默的身体软得不行。季明轩一手揽住他的腰,对着门外道:“周扬,你看够了没有?”
沈默听到这个名字,顿时清醒过来,想要回头去看,却被季明轩牢牢按在怀中。过了一会儿,门口响起周扬的声音:“你们出来太久了,安安不大放心,让我过来看看。”
“哦,没事,沈默身体有些不舒服。”
“要不要上医院?”
“不用,我让司机先送他回家就行了。”
周扬突然直呼他的名字:“季明轩——”
季明轩笑笑:“你跟着安安叫我大哥就行了,反正要不了多久,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他吐字清晰,特意将“一家人”三个字念得很重。
周扬安静了片刻,接着就响起了离去的脚步声。
沈默听那脚步声越来越远,觉得全身的力气都随之而去了。季明轩一松开手,他就跌坐在了洗手台边。
季明轩没有管他,只是不紧不慢地摘下手上的戒指,开了水洗手。沈默忍不住问:“季先生刚才是故意的?”
季明轩专心洗手,反问道:“你说呢?”
沈默便知道答案了。
季明轩一双手生得十分好看,洗完手重新戴上戒指时,瞥了沈默一眼,道:“信不信周扬很快就会跟我妹妹订婚了?”
沈默点点头:“信。”
他看向自己的左手,慢吞吞道:“季先生想做的事,没有哪一样是做不到的。”
季明轩眯了眯眼睛,看不出是喜是怒,转身道:“走吧。”
他喝了酒不能开车,因此叫司机送沈默回了别墅。沈默的身体并无不适,但应付了季明轩这么久,确实有种说不出的疲倦感,一进房间就倒头睡下了。
这一觉睡得很熟,醒来时已是晚上十点多了。沈默没吃晚饭,打算去楼下弄点吃的,没想到一进厨房就撞见了季安安。
两个人都有些尴尬,最后还是季安安先开口道:“沈大哥。”
沈默不知道季明轩是如何解释两人之间的关系的,只能含糊地应了一声,问:“你也没吃晚饭?”
“吃过了,不过现在又饿了,想找找看有没有夜宵。”
“我正打算煮面,不如一起吃吧。”
季安安看似娇生惯养,却并不挑食,连声说好。沈默正好从柜子里翻出半筒挂面,便烧了水一起下锅煮了。季安安在旁边打打下手,顺便跟他闲聊几句。
“沈大哥的身体好点了吗?”
“嗯,只是有点累,现在没事了。不好意思,害你没吃到海鲜。”
“没关系,大哥说了会补偿我的。”
“你们晚饭没有一起吃吗?”
季安安微微羞涩,道:“我是去周家吃的晚饭,好久没见到周伯伯周伯母了。”
沈默“哦”了一声,说:“听说你们两家是世交,周家二老想必很喜欢你。”
“周家和季家确实有不少生意上的来往,我跟周扬从小一起长大,不过他这个人闷得很,什么事情都要我主动,直到后来去了国外……”季安安抿了抿嘴唇,自言自语道,“听说彼此都是初恋的话,感情会更加稳固,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煮面的水开了,沈默一开锅盖,热气就扑面而来。他使劲眨了眨眼睛,轻声说:“……那是当然的。”
季安安毕竟年纪还轻,有些不好意思,转开话题道:“都过十点了,大哥怎么还不回来?”
沈默往锅里加了两个鸡蛋,道:“他晚上应酬比较多。”
“沈大哥的脾气真好。”季安安好奇道,“你跟我哥是怎么认识的?你们两个是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
沈默没想到季安安会问这个,手被热水烫了一下,连忙又缩回来。
他迟迟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久到季安安都觉得奇怪了,他才望一眼窗外黑沉沉的夜色,平静道:“季先生……救过我的命。”
若没有季明轩,他或者是已经死了,或者是比死了更加不堪。
沈默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了。可惜以身相许也是门技术活,他专业素质不过关,常常被季明轩嘲笑在床上像条死鱼。
季先生今晚又是夜不归宿。
沈默临睡前认真反省了一会儿,觉得确实该磨练一下自己的技术了。
他很少做噩梦,偶尔梦到了,必定是重复同一幕场景。他独自站在寂静的黑暗中,急着打一通电话,电话号码是一直刻在心尖上的,熟得不能再熟。
但是打不通。
热恋时通过多少电话,甜言蜜语听到耳朵起茧,偏偏是这一天,他怎么也打不通了。拨了无数次,对方一直都是关机。
沈默怕得不行,拨号码的手指微微发抖,黑暗中蓦地伸出一只手,死死抓住了
他的脚踝——
沈默是被早上的闹钟吵醒的。他睁眼看了一下时间,想起今天是周一,应当去公司上班了。他的工作也是季明轩安排的,在季氏下面的一家小公司,负责资料整理这一块。工作很清闲,每天无所事事,基本上就是混日子的状态。
同事都说沈默脾气好,随遇而安,让什么干什么。有时分配他一些乱七八糟的杂活,他也都一一完成了。这天午休时,部门经理又来找他,让他帮忙画一张宣传图。
沈默摇摇头,说:“我不会画。”
“你大学不是学美术的吗?”
沈默只是说:“我真的不会。”
经理也不勉强,点点头走了。
到了下午,沈默就在茶水间听到了关于自己的传言。
“看不出来,那个沈默还挺傲的。”
“你不知道吗?人家可是有后台的。”
“他走的是谁的关系?”
“就是那一位……”
“季先生?不可能吧,他最近不是跟那个电影明星传绯闻吗?”
“有钱人嘛,怎么可能只有一个情人。”
沈默左耳进右耳出,只当没有听见。他回到办公室后,拿了支笔在纸上画起来,但是右手抖得厉害,像那一天他拼命拨那通电话时一样,画出来的线条歪歪扭扭,完全不成样子。
他盯着这张纸看了很久,然后揉成一团扔进了纸篓里。
沈默有三年没画过画了。
他家庭条件不佳,读大学时勤工俭学,在广场上给人画肖像。有时一坐半天也没有生意,周扬便跑过来给他当模特,那真是最快活的一段时光。
后来他跑了好几家医院,医生都说他右手的伤已经痊愈,对日常生活并无影响,他没办法再拿画笔,应该是心理障碍所致。
沈默就没再继续治疗了。反正他跟了季明轩后,不用再靠画画吃饭,以前的一切都成回忆,通通忘了才更好。
下班后沈默走路回家。刚走出公司大门,手机就响了起来,他正想看看是谁打来的,忽然听见有人叫他:“沈默!”
沈默回头一看,见一辆黑色汽车缓缓停在路边,车窗摇下一半,周扬坐在驾驶座上,对他说:“上车。”
他还是老样子,说话简洁明了,一句废话也不肯多说。沈默却不再是从前的沈默了,他站在原地没动。
周扬道:“请你吃顿晚饭而已。”
沈默问:“季小姐呢?”
周扬皱了皱眉,道:“跟她有什么关系?”
“只有我们两个人单独吃饭,恐怕不太合适。”
“就算我们分手了,总还是高中同学吧,难道不能一起吃顿饭吗?”正是夕阳西下的时候,霞光将周扬的侧脸勾勒得格外俊秀,他看着沈默道,“小默,上车。”
沈默想起从前的许多个黄昏,他坐在教室的角落里,一遍遍在纸上画周扬的脸。他闭了闭眼睛,终于拉开车门坐了上去。
沈默没料到周扬会请他吃海鲜。面对那一桌子菜,他实在无从下筷。周扬也没动筷子,问:“你真的对海鲜过敏?”
“吃过后身上会起疹子,不过不是很严重。”
“你以前怎么不说?”
沈默笑笑。
他以前是为了不扫周扬的兴。恋爱中的人都是如此,为爱人吃苦也觉得甜蜜。
周扬要了菜单重新点菜,自嘲道:“季明轩也知道得比我多。”
沈默心想这是理所当然的,季先生在跟他接触之前,早派人将他的底细查得一清二楚。他是典型的完美主义者,就算演戏也要面面俱到。
新点的菜还没上桌,周扬倒了杯茶给沈默,问:“你这几年过得怎么样?”
整整三年,多少个日日夜夜,沈默只用两个字做了概括:“不错。”
“我以为你会从事画画相关的工作。”
“现在这样更好,工作清闲工资又高。”
“季明轩呢?我听说他男女不忌,常跟那些小明星闹绯闻。”
沈默扯动嘴角,道:“季……明轩这样的身份,难免会惹上一些花边新闻。不过传闻就只是传闻而已,他对我怎么样,你昨天也亲眼看到了。”
提到昨天的事,周扬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
沈默假装没看见,喝了一口茶道:“你呢?从国外回来,怎么好像变瘦了?”
“异国他乡,单是食物就比不上这里了。有一回生病,家人朋友都在千里之外,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多亏了有安安照顾我……”
沈默真心道:“你跟季小姐确是天生一对。”
周扬没有作声,隔了一会儿,倏然握住沈默的手,道:“沈默,你是不是还欠我一个解释?”
“什么?”
“当初为什么跟我分手?”
“为什么?”沈默将这三个字重复一遍,想了想道,“我也记不清了,大概是性格不合吧。”
“我们从高中时就在一起了,这么多年的感情,怎么可能性格不合?”
“性格也包括很多方面,譬如……身为周家的独子,你父母会同意我们在一起吗?”
这句话正戳中周扬的软肋。
他表情僵了僵,道:“我父母都是老派的人,确实不会接受我跟一个男人谈恋爱,不过我说过了,我会想办法说服他们的。”
沈默慢慢拨开周扬握着自己的那只手:“你所谓的办法,就是跟季小姐一起出国?”
“……果然是因为这个。”周扬叹了口气,道,“是,我当初为了让父母安心,接受他们的安排去了国外。不过我当时跟安安一点关系也没有,而且我一下飞机,就立刻买了机票回来找你。结果呢?你却对我避而不见,过了大半个月,才打来电话跟我提分手。”
“我以为你是气我去了国外,现在回想起来……”周扬冷笑一下,说,“你该不会那个时候就已经爬上季明轩的床了吧?”
沈默懵了一瞬。
仿佛突然发生地震,脚下地动山摇,耳边轰鸣阵阵。只是一转眼,一切又恢复如常,他仍旧坐在餐厅里,美食美酒,鸟语花香。
但他已受了重伤。
五脏六腑统统移位,搅得心肝肺都疼起来。
沈默张了张嘴,连说话的力气也无。
所以他没有说,周扬回来找他时,他正躺在医院的病房里。就像他没有说,三年前的那一天,他曾经害怕又绝望地给周扬打过无数个电话,而彼时周扬正坐在万米高的飞机上,跟季安安在一起。
沈默的身体软得不行。季明轩一手揽住他的腰,对着门外道:“周扬,你看够了没有?”
沈默听到这个名字,顿时清醒过来,想要回头去看,却被季明轩牢牢按在怀中。过了一会儿,门口响起周扬的声音:“你们出来太久了,安安不大放心,让我过来看看。”
“哦,没事,沈默身体有些不舒服。”
“要不要上医院?”
“不用,我让司机先送他回家就行了。”
周扬突然直呼他的名字:“季明轩——”
季明轩笑笑:“你跟着安安叫我大哥就行了,反正要不了多久,我们就是一家人了。”
他吐字清晰,特意将“一家人”三个字念得很重。
周扬安静了片刻,接着就响起了离去的脚步声。
沈默听那脚步声越来越远,觉得全身的力气都随之而去了。季明轩一松开手,他就跌坐在了洗手台边。
季明轩没有管他,只是不紧不慢地摘下手上的戒指,开了水洗手。沈默忍不住问:“季先生刚才是故意的?”
季明轩专心洗手,反问道:“你说呢?”
沈默便知道答案了。
季明轩一双手生得十分好看,洗完手重新戴上戒指时,瞥了沈默一眼,道:“信不信周扬很快就会跟我妹妹订婚了?”
沈默点点头:“信。”
他看向自己的左手,慢吞吞道:“季先生想做的事,没有哪一样是做不到的。”
季明轩眯了眯眼睛,看不出是喜是怒,转身道:“走吧。”
他喝了酒不能开车,因此叫司机送沈默回了别墅。沈默的身体并无不适,但应付了季明轩这么久,确实有种说不出的疲倦感,一进房间就倒头睡下了。
这一觉睡得很熟,醒来时已是晚上十点多了。沈默没吃晚饭,打算去楼下弄点吃的,没想到一进厨房就撞见了季安安。
两个人都有些尴尬,最后还是季安安先开口道:“沈大哥。”
沈默不知道季明轩是如何解释两人之间的关系的,只能含糊地应了一声,问:“你也没吃晚饭?”
“吃过了,不过现在又饿了,想找找看有没有夜宵。”
“我正打算煮面,不如一起吃吧。”
季安安看似娇生惯养,却并不挑食,连声说好。沈默正好从柜子里翻出半筒挂面,便烧了水一起下锅煮了。季安安在旁边打打下手,顺便跟他闲聊几句。
“沈大哥的身体好点了吗?”
“嗯,只是有点累,现在没事了。不好意思,害你没吃到海鲜。”
“没关系,大哥说了会补偿我的。”
“你们晚饭没有一起吃吗?”
季安安微微羞涩,道:“我是去周家吃的晚饭,好久没见到周伯伯周伯母了。”
沈默“哦”了一声,说:“听说你们两家是世交,周家二老想必很喜欢你。”
“周家和季家确实有不少生意上的来往,我跟周扬从小一起长大,不过他这个人闷得很,什么事情都要我主动,直到后来去了国外……”季安安抿了抿嘴唇,自言自语道,“听说彼此都是初恋的话,感情会更加稳固,不知道是不是真的?”
煮面的水开了,沈默一开锅盖,热气就扑面而来。他使劲眨了眨眼睛,轻声说:“……那是当然的。”
季安安毕竟年纪还轻,有些不好意思,转开话题道:“都过十点了,大哥怎么还不回来?”
沈默往锅里加了两个鸡蛋,道:“他晚上应酬比较多。”
“沈大哥的脾气真好。”季安安好奇道,“你跟我哥是怎么认识的?你们两个是一见钟情,还是日久生情?”
沈默没想到季安安会问这个,手被热水烫了一下,连忙又缩回来。
他迟迟没有回答这个问题。
久到季安安都觉得奇怪了,他才望一眼窗外黑沉沉的夜色,平静道:“季先生……救过我的命。”
若没有季明轩,他或者是已经死了,或者是比死了更加不堪。
沈默无以为报,只能以身相许了。可惜以身相许也是门技术活,他专业素质不过关,常常被季明轩嘲笑在床上像条死鱼。
季先生今晚又是夜不归宿。
沈默临睡前认真反省了一会儿,觉得确实该磨练一下自己的技术了。
他很少做噩梦,偶尔梦到了,必定是重复同一幕场景。他独自站在寂静的黑暗中,急着打一通电话,电话号码是一直刻在心尖上的,熟得不能再熟。
但是打不通。
热恋时通过多少电话,甜言蜜语听到耳朵起茧,偏偏是这一天,他怎么也打不通了。拨了无数次,对方一直都是关机。
沈默怕得不行,拨号码的手指微微发抖,黑暗中蓦地伸出一只手,死死抓住了
他的脚踝——
沈默是被早上的闹钟吵醒的。他睁眼看了一下时间,想起今天是周一,应当去公司上班了。他的工作也是季明轩安排的,在季氏下面的一家小公司,负责资料整理这一块。工作很清闲,每天无所事事,基本上就是混日子的状态。
同事都说沈默脾气好,随遇而安,让什么干什么。有时分配他一些乱七八糟的杂活,他也都一一完成了。这天午休时,部门经理又来找他,让他帮忙画一张宣传图。
沈默摇摇头,说:“我不会画。”
“你大学不是学美术的吗?”
沈默只是说:“我真的不会。”
经理也不勉强,点点头走了。
到了下午,沈默就在茶水间听到了关于自己的传言。
“看不出来,那个沈默还挺傲的。”
“你不知道吗?人家可是有后台的。”
“他走的是谁的关系?”
“就是那一位……”
“季先生?不可能吧,他最近不是跟那个电影明星传绯闻吗?”
“有钱人嘛,怎么可能只有一个情人。”
沈默左耳进右耳出,只当没有听见。他回到办公室后,拿了支笔在纸上画起来,但是右手抖得厉害,像那一天他拼命拨那通电话时一样,画出来的线条歪歪扭扭,完全不成样子。
他盯着这张纸看了很久,然后揉成一团扔进了纸篓里。
沈默有三年没画过画了。
他家庭条件不佳,读大学时勤工俭学,在广场上给人画肖像。有时一坐半天也没有生意,周扬便跑过来给他当模特,那真是最快活的一段时光。
后来他跑了好几家医院,医生都说他右手的伤已经痊愈,对日常生活并无影响,他没办法再拿画笔,应该是心理障碍所致。
沈默就没再继续治疗了。反正他跟了季明轩后,不用再靠画画吃饭,以前的一切都成回忆,通通忘了才更好。
下班后沈默走路回家。刚走出公司大门,手机就响了起来,他正想看看是谁打来的,忽然听见有人叫他:“沈默!”
沈默回头一看,见一辆黑色汽车缓缓停在路边,车窗摇下一半,周扬坐在驾驶座上,对他说:“上车。”
他还是老样子,说话简洁明了,一句废话也不肯多说。沈默却不再是从前的沈默了,他站在原地没动。
周扬道:“请你吃顿晚饭而已。”
沈默问:“季小姐呢?”
周扬皱了皱眉,道:“跟她有什么关系?”
“只有我们两个人单独吃饭,恐怕不太合适。”
“就算我们分手了,总还是高中同学吧,难道不能一起吃顿饭吗?”正是夕阳西下的时候,霞光将周扬的侧脸勾勒得格外俊秀,他看着沈默道,“小默,上车。”
沈默想起从前的许多个黄昏,他坐在教室的角落里,一遍遍在纸上画周扬的脸。他闭了闭眼睛,终于拉开车门坐了上去。
沈默没料到周扬会请他吃海鲜。面对那一桌子菜,他实在无从下筷。周扬也没动筷子,问:“你真的对海鲜过敏?”
“吃过后身上会起疹子,不过不是很严重。”
“你以前怎么不说?”
沈默笑笑。
他以前是为了不扫周扬的兴。恋爱中的人都是如此,为爱人吃苦也觉得甜蜜。
周扬要了菜单重新点菜,自嘲道:“季明轩也知道得比我多。”
沈默心想这是理所当然的,季先生在跟他接触之前,早派人将他的底细查得一清二楚。他是典型的完美主义者,就算演戏也要面面俱到。
新点的菜还没上桌,周扬倒了杯茶给沈默,问:“你这几年过得怎么样?”
整整三年,多少个日日夜夜,沈默只用两个字做了概括:“不错。”
“我以为你会从事画画相关的工作。”
“现在这样更好,工作清闲工资又高。”
“季明轩呢?我听说他男女不忌,常跟那些小明星闹绯闻。”
沈默扯动嘴角,道:“季……明轩这样的身份,难免会惹上一些花边新闻。不过传闻就只是传闻而已,他对我怎么样,你昨天也亲眼看到了。”
提到昨天的事,周扬的脸色变得有些难看。
沈默假装没看见,喝了一口茶道:“你呢?从国外回来,怎么好像变瘦了?”
“异国他乡,单是食物就比不上这里了。有一回生病,家人朋友都在千里之外,真是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多亏了有安安照顾我……”
沈默真心道:“你跟季小姐确是天生一对。”
周扬没有作声,隔了一会儿,倏然握住沈默的手,道:“沈默,你是不是还欠我一个解释?”
“什么?”
“当初为什么跟我分手?”
“为什么?”沈默将这三个字重复一遍,想了想道,“我也记不清了,大概是性格不合吧。”
“我们从高中时就在一起了,这么多年的感情,怎么可能性格不合?”
“性格也包括很多方面,譬如……身为周家的独子,你父母会同意我们在一起吗?”
这句话正戳中周扬的软肋。
他表情僵了僵,道:“我父母都是老派的人,确实不会接受我跟一个男人谈恋爱,不过我说过了,我会想办法说服他们的。”
沈默慢慢拨开周扬握着自己的那只手:“你所谓的办法,就是跟季小姐一起出国?”
“……果然是因为这个。”周扬叹了口气,道,“是,我当初为了让父母安心,接受他们的安排去了国外。不过我当时跟安安一点关系也没有,而且我一下飞机,就立刻买了机票回来找你。结果呢?你却对我避而不见,过了大半个月,才打来电话跟我提分手。”
“我以为你是气我去了国外,现在回想起来……”周扬冷笑一下,说,“你该不会那个时候就已经爬上季明轩的床了吧?”
沈默懵了一瞬。
仿佛突然发生地震,脚下地动山摇,耳边轰鸣阵阵。只是一转眼,一切又恢复如常,他仍旧坐在餐厅里,美食美酒,鸟语花香。
但他已受了重伤。
五脏六腑统统移位,搅得心肝肺都疼起来。
沈默张了张嘴,连说话的力气也无。
所以他没有说,周扬回来找他时,他正躺在医院的病房里。就像他没有说,三年前的那一天,他曾经害怕又绝望地给周扬打过无数个电话,而彼时周扬正坐在万米高的飞机上,跟季安安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