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十八.天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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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再接到宜敏的电话,已是许多日子之后的凌晨时分。她赶过去,用锁匙开门,一看就知道小孙是从一个男人的床上滚落回来,衣散不整,鬓发篷乱。宜敏靠坐在床头,脸上挂一个散淡的笑。而这,竟是比让她深夜驱驰回奔更厌恶的东西,那一种高高在上的凌然,让芳晴整张脸都拧起来。她站在门前,深吸口气,将锁匙放在显眼处,脸上换出婉然的笑,这才慢慢走过,将手放在宜敏额上。是沁人的冰凉,她虽然不认为事到如今,还有什么能难得到小孙,但箭在弦上,却不得不问:“是不舒服吗?要不要我帮你打120。”
“是你吧?”她听见宜敏问。
而芳晴要讶异的挑起整条眉毛,迟过两秒,才能明白,宜敏问的究竟是什么。
其实她可以说不,也可以沉默。或许捱过这段时光,她仍然可以拥有一个闺蜜。无权无势,在这个女人面前,连放肆无忌的软弱也不能有。拿来做什么?万芳晴的心肠陡然刚硬,她走到窗前,让风紧些,再紧些的吹进来。然后说:“一直都是你。”
“为何不问我几时知道?”她又问。
象是料定孙宜敏不会回答,万芳晴步步紧逼:“难道你无话可说?”
还能说什么?
不过是灰心丧意。
她淡淡的看一眼,便欲离去。然身后,有什么倒地扑出,是宜敏的身躯,120呜呜的开过来,又开出院门。是阑尾发作吧,医生说。芳晴漠然拿出宜敏的手机拨出最后一个号码,三言两语便将事情交待清楚,一个年轻男子在半个小时之后飞奔至医院。“她是你的了。”芳晴说。林铭山闻言退后一步,惊诧的问道:“药费我来付,不过,你没有通知杨志?”
东食而西宿。
多好。
芳晴压不下心里的厌恶,脱口而出:“谁是杨志?你问的是许总吧?”
她说罢再没有看这个男人的脸色,也不想知道,这圈子里究竟谁又是谁?这天上的乌云,稀薄暗淡的星光,在此时此刻,都比不上她心里归家的渴念。是的,家。她想要的房子,终于在老家买下来,还有装修的图纸,和预付的定金。只需等上三个月,她便可以在那间小小的蜗居里称王。如果再找上一份工作,而父母又允许,他们或许就可以一家子亲亲爱爱的过完一生。
等尘埃落定再告诉他们不迟,如今且瞒着。
而雪落下来。
已是深冬。
临近年关,公事便一日疏于一日。芳晴将一堆栗子剥了藏在抽屉里,时不时偷尝一颗。这是在仓库,一个月前,她在人事上一败涂地。被贬落至此。多少人看她笑话,等她辞职,她却不肯。要用钱哪,堂哥替她守着装修的摊子,银子如流水一般花出去。钱,她微合了双眼,用舌尖品尝那一抹甜意。多好,吃栗子的钱还是有的。她一边吃一边接起电话,含混的应了声“啊。”在那厢,宜敏的声音通过重重电波向她袭来。“我要结婚了。”宜敏说。那好啊。芳晴一边在脑子里思索这人是谁,一边应景般说了许多文字。说得累了,便自己挽个话头结束了这通电话。多好。她双眼眯眯的凝视着窗外的雪花,所谓天凉好个秋,讲的也就是这个意思。
所以她那天下班倒没有急着回家。而是陪着口语班的同学去与人相亲。相亲的是别人,可妙在对方也有人陪绑。一个胖实墩厚的中年男人,很象南京南京中那个口口声声连呼“姜老师”的胖子。所谓义不能勇,指的就是这类人。可她要勇做什么?她只要他那结实的一团肉,能取暖能避寒能充饥,这最末两个字是狠了点。可这世上的夫妻,又有多少不是这样。不过是血肉都埋在场面下,今日你吸我的,明日我吸他的。正所谓骨中有血,血中有肉。从此这一生哪怕彼此嫌恶也只能面目可憎的对望到死。这样的死法,并不高贵。却符合人性中对生的贪慕与死之避弃的定义。能逃吗?怕是不能啊。既如此,何不贪这一晌之欢。更何况今日之芳晴,已早非昔日城下之阿蒙。她既然诚了意要讨男人欢心,就绝不会做不到。
一餐饭,宾主尽欢。
同学向芳晴使个眼色。这么快。她捉狭的闪闪眼,想起刚刚自己说的“我的工作是固定资产盘点”就不由得快乐的大笑起来。
她一边笑一边向人挥手告别,看着出租车远离,这才落下眼泪。还未走到腮边,就有细碎的冰粒子砸落在她脸上。雪,又是雪。好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芳晴深一脚浅一脚在雪地里走了半小时,这才回到住处。远远的,看见一个人转出来,这么避,仍然是避不开。她索性勇敢起来,大大方方的上前喊了声:“宜敏。”万芳晴大力拍打小孙的肩膀,呵笑着说:“新娘子,新娘子。”晚餐吃过的羊肉顶得她胃气一阵上涌,她揉揉肚子,淡淡的问:“想要什么礼物尽管开口。”
“不是杨志。”宜敏盯着她,希望她能邀求自己进屋再说。
芳晴哪里肯,她漫不经心的虚应着,听宜敏慢慢讲:“是为我看病的那个医生。”
在这一刻,她才是真心诚意的拜服在孙宜敏脚下。宜敏看她脸上焕出光彩,流露出做梦般的神气。“你真行啊,教教我吧。”她拉着宜敏的手,真心诚意的请求道。然后看宜敏泣不成声的站在自己面前。天这么冷,会把脸冻坏的。芳晴迟疑着拉宜敏进屋,一室萧然。宜敏坐在床前恳求道:“来参加我的婚礼,做我的伴娘吧。祝福我,陪伴我,让我们和从前一样。”
芳晴歪着头看宜敏。半晌才笑了说:“要知道,我们并不是VV与阮阮的关系。你此刻坐过的这张床,杨志也曾睡过。归根到底,我们是同一个男人身下的女人。很难听是吧?那为什么不走?”
“我走过。那是我的初恋,他永远不会知道我曾有多爱他,我离开他的时候又有多难过。”宜敏说:“可若是留在他身边,我会看到很多我原不想看到的东西。他的野心,他的欲望,他的心机,他的手段。而最最重要的,是他绝不会放任我一个人在原地踏地停止不前,他会拖着我一齐前进。学习,把倾轧当做正常,把讹诈当做必须。所谓诚实守德从来都不是这个社会所公认及提倡的礼仪,相反,这样做只会招来嘲笑误解乃至灾难。在这样的环境里,爱情何以自保?曾经拥有纯真美好感情的两个人迟早会演变成在丛林中觅食的拍档。配合默契,动作娴熟,一矢中的,将猎物拖了,大块割肉,大口喝酒。所以,我逃了。我为了在脑海中保留爱情纯洁完整的回忆而离开了他,将自己放逐去了乡下,却又因同行者的死亡而逃了回来。在这个城市,我努力调整自己,象一个正常的二十六岁的年轻女人那样去追求圆满的都市生活。我伤到你了是吗?”宜敏伏在芳晴身下,而她听不懂,完全听不懂。却为宜敏这个卑屈的动作而潸然泪下。
“你这是做什么。”她用力想拉宜敏起来,嘴里嚷着:“去做你的新娘子,去嫁你想嫁的人。”
“我有家,芳晴。”孙宜敏不肯起身,仍伏了在她身下哀哀的哭。“我回到家,看父母贫病交加,这心里,不知有多痛。是,是他们无能。可终归是他们给了我血肉。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若是不能以身偿命,也只能豁出所有。可我有什么?我们有什么?芳晴。唯有自己吧。”
这样的意思,她从前仿佛听过,如今便如小学生一般默了出来:
贫困窘迫,让人的一生自出身那天起就定下了生存的色调。而若想要走到阳光下来,要付出的不仅是金钱劳力,更多的是心路上的煎熬。
怎会不想?当贫与富,权与贱,不加掩饰*裸的摆在眼前,人怎会不想?怎会不为此而心生嫉妒怀恨仇视,扭曲自我,疯狂窃取掠夺?
人若不如此,人就不是为人。那些累积的恐惧,或许会因道德大义而被抹杀消除,而那却只是高僧的境界,不是凡人。平凡如你我,也只能依本性行事,如此而已。
所以,虽然你让我吃了这么多苦,可撇开儿子的身份,因为人,我理解你,也同情你,更愿意原谅你。因为连我自己也不能确认,将来的我,是否会犯和你一样的错误:
不停的从金钱上压榨,不停的从感情上索取付出,巴不得全世界围了,在我面前,花团锦簇。可这,哪是一个凡人所能做到的,除去血脉相连,也只能索取向着血脉相连,这一团骨中骨,肉中肉。在无意中便成了伸手的依据,勒逼的借口。而这一切,无非是因为恐惧无法把握,无法解除。
哪怕到我这里,或许终将延续。我所看到的,我所感受的,不比你少,只比你多。因为我所经历的一切,皆已放弃了所有关于“文化,精神,乃至出身”上的诉求,我竟连这些虚伪的精神层面也消失了。我所经历的一切,就象阳光下融化的积雪,是污浊的一团黑迹。它勒在我心里,似一道索,卡住的不是我的命,而是我所有的信任,温暖与爱。我竟不能爱别人了,也巴不得把别人扭进污水里。这就是你的心态吧?这是你咽不下的一口气,是恨意。而最可悲的,在这个世上,你竟无力恨任何人,只能恨我。
你还不走么?你还是走吧,走到一个好地方去。我会为你祈祷,为你祝福。在来世,你能享受所有一个孩子理应有的童年,包括骄纵,包括奢侈,包括阳光与快乐。你或许会被人说成是傻,但你心里,至少没有阴影,没有所有被比较的羞耻与遗弃感。你就是你,而这,就是我能为你做的。今生我无法为你达成的心意,在来世,希望你能拥有。
我爱你,我原谅你,因为你和我一样,先是人,而后才是父亲。
“这是你的想法。”宜敏默无表情的说:“我不能等,等到他们临终那一日,再在床头忏悔着说出答案:他们落到今天这个下场,都是因为我昔日没有尽力的原故。芳晴,我做不出这样的事。至于你。”说到这里,宜敏见芳晴眸光一闪,语气激动的对自己质问道:“你是说我对父母不孝?”(未完待续)
她再接到宜敏的电话,已是许多日子之后的凌晨时分。她赶过去,用锁匙开门,一看就知道小孙是从一个男人的床上滚落回来,衣散不整,鬓发篷乱。宜敏靠坐在床头,脸上挂一个散淡的笑。而这,竟是比让她深夜驱驰回奔更厌恶的东西,那一种高高在上的凌然,让芳晴整张脸都拧起来。她站在门前,深吸口气,将锁匙放在显眼处,脸上换出婉然的笑,这才慢慢走过,将手放在宜敏额上。是沁人的冰凉,她虽然不认为事到如今,还有什么能难得到小孙,但箭在弦上,却不得不问:“是不舒服吗?要不要我帮你打120。”
“是你吧?”她听见宜敏问。
而芳晴要讶异的挑起整条眉毛,迟过两秒,才能明白,宜敏问的究竟是什么。
其实她可以说不,也可以沉默。或许捱过这段时光,她仍然可以拥有一个闺蜜。无权无势,在这个女人面前,连放肆无忌的软弱也不能有。拿来做什么?万芳晴的心肠陡然刚硬,她走到窗前,让风紧些,再紧些的吹进来。然后说:“一直都是你。”
“为何不问我几时知道?”她又问。
象是料定孙宜敏不会回答,万芳晴步步紧逼:“难道你无话可说?”
还能说什么?
不过是灰心丧意。
她淡淡的看一眼,便欲离去。然身后,有什么倒地扑出,是宜敏的身躯,120呜呜的开过来,又开出院门。是阑尾发作吧,医生说。芳晴漠然拿出宜敏的手机拨出最后一个号码,三言两语便将事情交待清楚,一个年轻男子在半个小时之后飞奔至医院。“她是你的了。”芳晴说。林铭山闻言退后一步,惊诧的问道:“药费我来付,不过,你没有通知杨志?”
东食而西宿。
多好。
芳晴压不下心里的厌恶,脱口而出:“谁是杨志?你问的是许总吧?”
她说罢再没有看这个男人的脸色,也不想知道,这圈子里究竟谁又是谁?这天上的乌云,稀薄暗淡的星光,在此时此刻,都比不上她心里归家的渴念。是的,家。她想要的房子,终于在老家买下来,还有装修的图纸,和预付的定金。只需等上三个月,她便可以在那间小小的蜗居里称王。如果再找上一份工作,而父母又允许,他们或许就可以一家子亲亲爱爱的过完一生。
等尘埃落定再告诉他们不迟,如今且瞒着。
而雪落下来。
已是深冬。
临近年关,公事便一日疏于一日。芳晴将一堆栗子剥了藏在抽屉里,时不时偷尝一颗。这是在仓库,一个月前,她在人事上一败涂地。被贬落至此。多少人看她笑话,等她辞职,她却不肯。要用钱哪,堂哥替她守着装修的摊子,银子如流水一般花出去。钱,她微合了双眼,用舌尖品尝那一抹甜意。多好,吃栗子的钱还是有的。她一边吃一边接起电话,含混的应了声“啊。”在那厢,宜敏的声音通过重重电波向她袭来。“我要结婚了。”宜敏说。那好啊。芳晴一边在脑子里思索这人是谁,一边应景般说了许多文字。说得累了,便自己挽个话头结束了这通电话。多好。她双眼眯眯的凝视着窗外的雪花,所谓天凉好个秋,讲的也就是这个意思。
所以她那天下班倒没有急着回家。而是陪着口语班的同学去与人相亲。相亲的是别人,可妙在对方也有人陪绑。一个胖实墩厚的中年男人,很象南京南京中那个口口声声连呼“姜老师”的胖子。所谓义不能勇,指的就是这类人。可她要勇做什么?她只要他那结实的一团肉,能取暖能避寒能充饥,这最末两个字是狠了点。可这世上的夫妻,又有多少不是这样。不过是血肉都埋在场面下,今日你吸我的,明日我吸他的。正所谓骨中有血,血中有肉。从此这一生哪怕彼此嫌恶也只能面目可憎的对望到死。这样的死法,并不高贵。却符合人性中对生的贪慕与死之避弃的定义。能逃吗?怕是不能啊。既如此,何不贪这一晌之欢。更何况今日之芳晴,已早非昔日城下之阿蒙。她既然诚了意要讨男人欢心,就绝不会做不到。
一餐饭,宾主尽欢。
同学向芳晴使个眼色。这么快。她捉狭的闪闪眼,想起刚刚自己说的“我的工作是固定资产盘点”就不由得快乐的大笑起来。
她一边笑一边向人挥手告别,看着出租车远离,这才落下眼泪。还未走到腮边,就有细碎的冰粒子砸落在她脸上。雪,又是雪。好一片白茫茫大地真干净。芳晴深一脚浅一脚在雪地里走了半小时,这才回到住处。远远的,看见一个人转出来,这么避,仍然是避不开。她索性勇敢起来,大大方方的上前喊了声:“宜敏。”万芳晴大力拍打小孙的肩膀,呵笑着说:“新娘子,新娘子。”晚餐吃过的羊肉顶得她胃气一阵上涌,她揉揉肚子,淡淡的问:“想要什么礼物尽管开口。”
“不是杨志。”宜敏盯着她,希望她能邀求自己进屋再说。
芳晴哪里肯,她漫不经心的虚应着,听宜敏慢慢讲:“是为我看病的那个医生。”
在这一刻,她才是真心诚意的拜服在孙宜敏脚下。宜敏看她脸上焕出光彩,流露出做梦般的神气。“你真行啊,教教我吧。”她拉着宜敏的手,真心诚意的请求道。然后看宜敏泣不成声的站在自己面前。天这么冷,会把脸冻坏的。芳晴迟疑着拉宜敏进屋,一室萧然。宜敏坐在床前恳求道:“来参加我的婚礼,做我的伴娘吧。祝福我,陪伴我,让我们和从前一样。”
芳晴歪着头看宜敏。半晌才笑了说:“要知道,我们并不是VV与阮阮的关系。你此刻坐过的这张床,杨志也曾睡过。归根到底,我们是同一个男人身下的女人。很难听是吧?那为什么不走?”
“我走过。那是我的初恋,他永远不会知道我曾有多爱他,我离开他的时候又有多难过。”宜敏说:“可若是留在他身边,我会看到很多我原不想看到的东西。他的野心,他的欲望,他的心机,他的手段。而最最重要的,是他绝不会放任我一个人在原地踏地停止不前,他会拖着我一齐前进。学习,把倾轧当做正常,把讹诈当做必须。所谓诚实守德从来都不是这个社会所公认及提倡的礼仪,相反,这样做只会招来嘲笑误解乃至灾难。在这样的环境里,爱情何以自保?曾经拥有纯真美好感情的两个人迟早会演变成在丛林中觅食的拍档。配合默契,动作娴熟,一矢中的,将猎物拖了,大块割肉,大口喝酒。所以,我逃了。我为了在脑海中保留爱情纯洁完整的回忆而离开了他,将自己放逐去了乡下,却又因同行者的死亡而逃了回来。在这个城市,我努力调整自己,象一个正常的二十六岁的年轻女人那样去追求圆满的都市生活。我伤到你了是吗?”宜敏伏在芳晴身下,而她听不懂,完全听不懂。却为宜敏这个卑屈的动作而潸然泪下。
“你这是做什么。”她用力想拉宜敏起来,嘴里嚷着:“去做你的新娘子,去嫁你想嫁的人。”
“我有家,芳晴。”孙宜敏不肯起身,仍伏了在她身下哀哀的哭。“我回到家,看父母贫病交加,这心里,不知有多痛。是,是他们无能。可终归是他们给了我血肉。欠债还钱,天经地义。我若是不能以身偿命,也只能豁出所有。可我有什么?我们有什么?芳晴。唯有自己吧。”
这样的意思,她从前仿佛听过,如今便如小学生一般默了出来:
贫困窘迫,让人的一生自出身那天起就定下了生存的色调。而若想要走到阳光下来,要付出的不仅是金钱劳力,更多的是心路上的煎熬。
怎会不想?当贫与富,权与贱,不加掩饰*裸的摆在眼前,人怎会不想?怎会不为此而心生嫉妒怀恨仇视,扭曲自我,疯狂窃取掠夺?
人若不如此,人就不是为人。那些累积的恐惧,或许会因道德大义而被抹杀消除,而那却只是高僧的境界,不是凡人。平凡如你我,也只能依本性行事,如此而已。
所以,虽然你让我吃了这么多苦,可撇开儿子的身份,因为人,我理解你,也同情你,更愿意原谅你。因为连我自己也不能确认,将来的我,是否会犯和你一样的错误:
不停的从金钱上压榨,不停的从感情上索取付出,巴不得全世界围了,在我面前,花团锦簇。可这,哪是一个凡人所能做到的,除去血脉相连,也只能索取向着血脉相连,这一团骨中骨,肉中肉。在无意中便成了伸手的依据,勒逼的借口。而这一切,无非是因为恐惧无法把握,无法解除。
哪怕到我这里,或许终将延续。我所看到的,我所感受的,不比你少,只比你多。因为我所经历的一切,皆已放弃了所有关于“文化,精神,乃至出身”上的诉求,我竟连这些虚伪的精神层面也消失了。我所经历的一切,就象阳光下融化的积雪,是污浊的一团黑迹。它勒在我心里,似一道索,卡住的不是我的命,而是我所有的信任,温暖与爱。我竟不能爱别人了,也巴不得把别人扭进污水里。这就是你的心态吧?这是你咽不下的一口气,是恨意。而最可悲的,在这个世上,你竟无力恨任何人,只能恨我。
你还不走么?你还是走吧,走到一个好地方去。我会为你祈祷,为你祝福。在来世,你能享受所有一个孩子理应有的童年,包括骄纵,包括奢侈,包括阳光与快乐。你或许会被人说成是傻,但你心里,至少没有阴影,没有所有被比较的羞耻与遗弃感。你就是你,而这,就是我能为你做的。今生我无法为你达成的心意,在来世,希望你能拥有。
我爱你,我原谅你,因为你和我一样,先是人,而后才是父亲。
“这是你的想法。”宜敏默无表情的说:“我不能等,等到他们临终那一日,再在床头忏悔着说出答案:他们落到今天这个下场,都是因为我昔日没有尽力的原故。芳晴,我做不出这样的事。至于你。”说到这里,宜敏见芳晴眸光一闪,语气激动的对自己质问道:“你是说我对父母不孝?”(未完待续)